利安达整改
Ⅰ 2016年有哪些会计师事务所违规被惩罚
大所仅有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其余的基本上均是警告。
具体参考财政部 证监会关于利版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权整改工作核查情况及处理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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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黑河农村商业银行的发展历程
1993年,爱辉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合社成立,隶属于农行管理。
1996年10月,爱辉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与农行脱离隶属关系,开始独立经营。
2007年7月,爱辉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实行统一法人,正式更名为黑河市爱辉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10年5月,经黑河市政府、银监部门、省联社批准,将黑河市爱辉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做为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筹建农村商业银行。
2010年5月31日,黑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成立。
2010年6月26日,爱辉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召开了社员代表大会。会议针对以爱辉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为基础组件黑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有关事项进行了表决,并形成决议。会议聘请了黑龙江剑桥律师事务所律师全程监督、见证。
2010年7月6日,黑龙江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进驻,标志着清产核资工作全面启动。
2010年9月8日,“黑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征集发起人公告”和
“黑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关于爱辉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原社员(股东)转股、退股的公告”正式刊登在9月8黑河日报上,标志着黑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股金预约登记工作全面启动。
2010年11月3日,筹建工作小组向国家银监会正式提交“关于申请筹建黑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的材料”。
2010年11月29日,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合作部下发了《关于黑河农村商业银行筹建材料的审核意见》(银监会审【2010】78号)。
2010年12月31日,筹建工作小组向国家银监会上报“关于黑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整改情况的报告”。
2010年12月24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银监复【2010】628号文件,同意筹建黑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月28日,黑河农村商业银行正式挂牌营业。
Ⅲ 光大证券的再收罚单
430万罚款+保代终身禁入
[ 然而一张张罚单送出之际,光大证券一项募资计划也宣告“流产” ]
8·16事件对于光大证券,似乎只是麻烦的开始。刚刚缴纳了5.23亿元的巨额罚款,光大证券因天丰节能IPO造假事件再收罚单。
11月22日晚间,光大证券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因公司在核查天丰节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材料以及财务自查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导致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财务自查核查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
证监会拟决定:
一、对光大证券给予警告,没收业务收入215万元,并处以430万元罚款;
二、对涉案的保荐代表人李瑞瑜、水润东给予警告,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未能勤勉尽责” 处罚加重
天丰节能于2012年4月12日向证监会报送IPO申请文件,加入IPO排队大军。今年4月上旬,IPO财务专项检查工作进入抽查后的现场核查阶段,天丰节能正是在第一阶段被选入核查名单的30家拟上市公司之一 。
4月18日,证监会派出的财务专项检查小组对天丰节能进行初步调查,发现该公司存在涉嫌虚增收入、虚增资产、关联交易非关联化、关联交易未入账、报送IPO文件及财务自查报告中虚假记载等违法违规行为。
而天丰节能所聘三家中介机构——光大证券、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亦在6月14日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原因都是未能勤勉尽责。光大证券不仅在辅导上市阶段存在疏忽,财务自查阶段的工作也失误频频,业内普遍认为其受到这一处罚并不意外。而相关中介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和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目前还未公布处罚结果。
公告同时称,对该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措施,公司及相关人员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经证监会复核成立的,将予以采纳。
证监会自去年以来加大了对IPO中未能勤勉尽责的中介机构和相关人员的处罚力度,而今年对IPO在审企业的财务核查也是强度空前。10月18日,证监会公布了被卷入万福生科造假上市的平安证券的处罚结果,由于未能勤勉履责,平安证券被处暂停保荐业务许可3个月,罚金7665万元;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以罚款;签字保代市场禁入。且平安证券的申辩意见也被证监会驳回。
光大证券祸不单行
自营业务酿出“8·16乌龙指”巨祸,除了5.23亿元的巨额罚单,光大证券四名内幕交易相关责任人员被处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期货市场禁入。与之相比,眼下投行部门收到的这张430万元的罚单似乎“尚可接受”。然而一张张罚单送出之际,光大证券一项募资计划也宣告“流产” 。
11月16日,光大证券发布“非公开发行股票批复到期失效”的公告,称光大证券自取得证监会核准非公开发行股票批复之后,未能在6个月的有效期内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批复已自动失效。
当前融资融券、约定购回等资本中介业务发展迅速,成为券商利润的主要发力点,其资金需求也越发饥渴。本次定向增发无果而终,可能对光大证券创新业务布局造成影响。
中信建投研究员魏涛认为,证券业创新后,净资本实力强的证券公司在类贷款业务上具有资金优势,未来在做市商交易等业务上也将领先,因此净资本规模、资金实力成为影响证券公司发展的关键因素。
有观点认为,光大证券定增失败,与8·16事件后续民事赔偿压力“脱不开干系”,由于机构投资者看淡公司前景,事故频发致不确定性增强,本轮定向增发最终无果而终。
2014年证券公司分类结果:光大证券连降七级
今年参评的96家证券公司当中,获得A类评级的有38家,B类评级52家,C类6家。除了申银万国、国泰君安、银河证券、中金公司等大型券商获得AA级别评级,其中也有华福证券、国开证券等小券商获评AA级别。
变动最大的莫过于光大证券,2013年公司评级为AA,受“8·16乌龙指”事件影响,此次光大证券从AA降至C级。
自营业务“解禁”
因2013年的“8·16”乌龙指而引发的光大证券自营业务叫停终于迎来了解禁之日。光大证券7月9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已经收到证监会的通知,7月7日起解除对公司自营业务采取的限制措施,恢复受理公司新业务的申请。
光大证券公告显示,公司9日收到证监会《关于解除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自营业务限制措施、恢复受理公司新业务申请的决定》。决定称,经核查验收,光大证券已基本完成整改,决定自2014年7月7日起解除对公司自营业务采取的限制措施,恢复受理公司新业务的申请。至此,光大证券长达10个月的整改工作终于尘埃落定,业务资质全面恢复。
公开信息显示,因去年的乌龙指事件曝光,光大证券受到了证监会严厉的处罚,先是于2013年8月3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对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限制业务活动、停止批准新业务以及责令整改并处分有关责任人员措施的决定》。随后,证监会又开出了史上最严厉罚单,对光大证券总裁等4名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60万元并终身市场禁入,停止光大证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暂停审批新业务,并没收光大证券非法所得8721万元,并处以5倍罚款,共计5.23亿。
Ⅳ 怎么判断现货白银投资骗局
1、考察下是否是国企控股。原因再简单不过,国企控股的盘面会受到当地政府的大力 支持,而其在运营、风险控制、稳定性、公信力等方面,也具有很大优势。相对民营交易所 来说,国企控股的交易所,资金更为安全。
2、考察是否与第三方支付平台合作。第三方支付平台安全性远不如银行第三方存管。
3、考察交易所的投资品种。现货交易最本质的意义,就是促进现货贸易,可以说,大 宗商品中远期现货贸易是以商品现货仓单为交易标的,是目前现货贸易的高端表现形式。
4、考察该交易所的成交量与波幅。成交量可以从某个程度上显示出该交易所整体投资 者的数量,盘面的活跃程度。
5、考察盘面行情的稳定性。鉴于国内大部分现货盘面还是中远期合约,中远期合约就 必然有最后交收期,那么这就注定了每个合约都会有一定的活跃期(其中有部分盘面是连续 合约,没有交割期)。
6、考察盘面行情的趋势性。不管是股票、期货还是现货,对于绝大部分交易者来说, 趋势是最好的朋友。
Ⅳ 2016年有哪些会计师事务所违规被惩罚
注册会计师违规操作致三家事务所被罚
会计师事务所被惩戒,可能是因为其本身存在违规行为,但更有可能是因注册会计师的不当行为而遭到“波及”。2016年1月26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通告了2015年证券期货业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检查和处理情况。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及专家论证结果,中注协惩戒委员会分别对瑞华会计师事务所2名注册会计师、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和信所”)2名注册会计师给予惩戒。并将向受到惩戒的注册会计师所在的2家事务所发出整改通知书,责成限期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同时向其他6家事务所发出改进建议书。
据悉,瑞华注册会计师张大志、李雪英在执行某上市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对超出被审计单位正常经营活动的重大交易、营业外收入、固定资产减值、存货减值测试等重要领域实施的审计程序不到位,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中注协惩戒委员会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给予张大志、李雪英通报批评的处罚。
和信所注册会计师刘守堂、张中峰在执行某上市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实施的存货监盘、关联方交易公允性、其他应付款等审计程序不到位,同时,未对影响被审计单位销售收入确认的重要事项予以关注并实施相应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中注协惩戒委员会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给予刘守堂、张中峰通报批评的处罚。
2016年5月26日,甘肃财政厅和甘肃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对陇南经纬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陇南经纬”)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根据上述监管机构对陇南经纬的调查,该事务所出具的陇经会审字[2014]第31号和第33号年度审计报告,在被审计单位未提供审计年度有关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等审计资料,应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情况下,出具了无异议的审计报告,发表的审计意见类型不恰当。陇南经纬出具的陇经会审字[2014]第12号、第53号和第64号年度审计报告,仅获取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在对报表项目未执行实质性审计程序和未获取审计证据的情况下,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事实上,陇南经纬被惩戒和该所注册会计师张福德有莫大关系。被甘肃财政厅和甘肃省注协调查的几份审计报告就是由张福德负责并签字的。据此,甘肃省注协表示,陇南经纬及其注会张福德的行为违反了《注册会计师法》第二十一条“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必须按照执业准则、规则确定的工作程序出具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第五十六条“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必须按照执业准则、规则的要求,在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后,以经过核实的审计证据为依据,形成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不得在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情况下出具审计报告”。因此,甘肃省财政厅认为陇南经纬及其签字注会张福德负有审计责任,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十家事务所未勤勉尽责被处罚
梳理以往会计师事务所被惩戒的案例不难发现,事务所本身在审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是被惩戒的最大原因,今年也依然如此。2016年2月26日,证监会通报了1宗中介机构违法违规案。根据证监会的调查,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利安达”)在对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迪传媒”)201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时未勤勉尽责。利安达主要存在如下问题:在知悉赛迪传媒高铁列车杂志摆放权由免费上车方式变更为全国统一招标方式,且赛迪传媒于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决定退出参与摆放权招标后,利安达未考虑上述事项对2012年末股东权益的影响,未对商誉计提减值准备并调整2012年报;在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咨询报告不足以实现审计目的的情况下,未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能恰当利用专家工作。
2013年10月,赛迪传媒因上述事项追溯调减2012年末资产1.52亿元,致使净利润由盈利调减为亏损1.51亿元。根据《证券法》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没收利安达业务收入35万元,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的罚款;对签字的注册会计师汪应华、雷波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2016年3月17日,四川省财政厅对四川公明会计师事务所、四川博奥会计师事务所、四川建业会计师事务所、北京红日会计师事务所荥经分所、四川华蓥山会计师事务所、四川中一会计师事务所这6家会计师事务所做出处罚。四川省财政厅对上述六家会计师事务所的调查结果显示,这六家会计师事务所被处罚的原因有三:其一,四川公明会计师事务所因在未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的情况下出具审计报告被处罚;其二,四川博奥会计师事务所因仅收集被审计单位基础资料,未实施实质性测试程序被处罚;其三,其余四家会计师事务所因在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情况下出具了审计报告而被处罚。
2016年6月21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自律处分会议(以下简称“自律处分会议”)经复审决定,给予瑞华公开谴责处分,责令其及时改正,并暂停其相关业务一年。
瑞华此次被处罚的原因是,交易商协会在针对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地集团”)及上海云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峰集团”)涉嫌信息披露违规等事项开展自律调查过程中,要求瑞华提供其在针对绿地集团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中关于云峰集团的相关工作底稿,但瑞华未能按照协会相关要求及时提供调查工作所需材料,未履行会员应尽义务。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认定,瑞华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中介服务规则》、《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现场调查工作规程》等相关自律规定,因此对其做出处罚。
进入7月,会计师事务所被惩戒的风波似乎愈演愈烈。短短一个月中,又有多家会计师事务所均因未勤勉尽责被罚。
2016年7月22日,证监会通报了2宗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案。其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立信”)在为大智慧开展2013年年报审计业务中未勤勉尽责,未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由于立信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证监会决定责令立信改正违法行为,没收其业务收入70万元,并处以210万元罚款。
2016年7月29日,证监会对欣泰电气案涉及的审计机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兴华”)做出行政处罚。证监会表示,兴华作为审计机构,在对欣泰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期间财务报表及欣泰电气2013年、2014年两年财务报表审计时,未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要求,对欣泰电气财务报表中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付账款等科目明细账存在的大量大额异常红字冲销情况未予以关注,未对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科目中部分客户未回函的询证函实施替代程序,未对银行账户的异常情况予以关注,未能发现欣泰电气2011年至2014年期间通过外部借款、使用自有资金或伪造银行单据的方式虚构应收款项的收回从而调整相应科目余额的财务造假行为。兴华作为欣泰电气上述会计期间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未勤勉尽责,出具的相关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兴华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因此,证监会决定对兴华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322.44万元,并处以967.32万元罚款。
两家事务所违规操作被处罚
会计师事务所被处罚往往还有另一个原因,即违规操作,冒名顶替注册会计师。2016年1月19日,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上海注协”)分别对上海荣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北京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以下简称“中瑞诚上海分所”)做出行业惩戒。
据悉,上海荣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了帮助本所未完成2014年度培训课时但无法前来补培训的注册会计师完成培训并通过年检,在2015年3月,委托印刷企业对注册会计师苏某等3人的学员卡进行变造(将此三人学员卡上的照片变造为替学的助理审计人员照片),并安排事务所助理审计人员顶替参加培训。上述行为注册会计师本人并不知情。
上海注协调阅了中瑞诚上海分所提交材料《2015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基本情况表》(以下简称“《附表3》”)、《2015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基本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附表4》”)所填列全部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文号内容,对该所存档相应文号审计报告及工作底稿进行核实,发现《附表3》、《附表4》所填写的李某等3名注册会计师签章审计报告文号记录与档案不符,该批审计报告签章人均为事务所其他注册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