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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治理的价值目标

发布时间: 2021-03-16 09:18:21

① 如何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

强调“国家治理”而非“国家统治”,强调“社会治理”而非“社会管理”,不是简单的词语变化,而是思想观念的变化.“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种全新的政治理念,表明我们党对社会政治发展规律有了新的认识,是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重要创新,也是中国共产党从革命党转向执政党的重要理论标志.从实践上说,治理改革是政治改革的重要内容,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也是政治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势必要求对国家的行政制度、决策制度、司法制度、预算制度、监督制度等进行突破性的改革.
从理论上说,治理的概念不同于统治的概念,从统治走向治理,是人类政治发展的普遍趋势.“多一些治理,少一些统治”是21世纪世界主要国家政治变革的重要特征.从政治学理论看,统治与治理主要有五个方面的区别.其一,权力主体不同,统治的主体是单一的,就是政府或其他国家公共权力;治理的主体则是多元的,除了政府外,还包括企业组织、社会组织和居民自治组织等.其二,权力的性质不同,统治是强制性的;治理可以是强制的,但更多是协商的.其三,权力的来源不同,统治的来源就是强制性的国家法律;治理的来源除了法律外,还包括各种非国家强制的契约.其四,权力运行的向度不同,统治的权力运行是自上而下的,治理的权力运行可以是自上而下的,但更多是平行的.其五,两者作用所及的范围不同,统治所及的范围以政府权力所及领域为边界,而治理所及的范围则以公共领域为边界,后者比前者要宽广得多.
在社会政治生活中,治理是一种偏重于工具性的政治行为.无论在哪一种社会政治体制下,无论哪个阶级行使统治,谁上台执政,都希望有更高的行政效率,更低的行政成本,更好的公共服务,更多的公民支持.换言之,都希望自己执政的国家有良好的治理.治理改革是政治改革的重要内容,治理体制也是政治体制的重要内容.但是,归根到底,治理是实现一定社会政治目标的手段,相对于国家的统治体制而言,治理体制更多体现工具理性.
国家治理体系就是规范社会权力运行和维护公共秩序的一系列制度和程序.它包括规范行政行为、市场行为和社会行为的一系列制度和程序,政府治理、市场治理和社会治理是现代国家治理体系中三个最重要的次级体系.更进一步说,国家治理体系是一个制度体系,分别包括国家的行政体制、经济体制和社会体制.有效的国家治理涉及三个基本问题:谁治理、如何治理、治理得怎样.这三个问题实际上也就是国家治理体系的三大要素,即治理主体、治理机制和治理效果.现代国家治理体系是一个有机、协调、动态和整体的制度运行系统.
国家治理的理想状态,就是善治.善治不同于传统的政治理想“善政”或“仁政”,善政是对政府治理的要求,即要求一个好的政府.善治则是对整个社会的要求,不仅要有好的政府治理,还要有好的社会治理.简单地说,善治就是公共利益最大化的治理过程,其本质特征就是国家与社会处于最佳状态,是政府与公民对社会政治事务的协同治理.作为政府与公民对社会公共事务的合作管理,善治需要政府与公民的共同努力,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政治的进步,公民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将变得日益重要.然而,在所有权力主体中,任何其他权力主体均不足以与政府相提并论.政府对人类实现善治仍然有着决定性的作用.善政是通向善治的关键;欲达到善治,首先必须实现善政.
要实现善治的理想目标,就必须建立与社会经济发展、政治发展和文化发展要求相适应的现代治理体制,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是社会政治经济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它本身也是政治现代化的重要表征.衡量一个国家的治理体系是否现代化,至少有以下五个标准.首先是公共权力运行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它要求政府治理、企业治理和社会治理有完善的制度安排和规范的公共秩序;其二是民主化,即公共治理和制度安排都必须保障主权在民或人民当家作主,所有公共政策要从根本上体现人民的意志和人民的主体地位;其三是法治,即宪法和法律成为公共治理的最高权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有超越法律的权力;其四是效率,即国家治理体系应当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和经济效益;其五是协调,现代国家治理体系是一个有机的制度系统,从中央到地方各个层级,从政府治理到社会治理,各种制度安排作为一个统一的整体相互协调,密不可分.其中,民主是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本质特征,是区别于传统国家治理体系的根本所在.所以,政治学家通常也将现代国家治理称为民主治理.
十八届三中全会所说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其实指的是一个国家的制度体系和制度执行能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有机整体,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与增强国家的治理能力,是同一政治过程中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有了良好的国家治理体系,才能提高国家的治理能力;反之,只有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才能充分发挥国家治理体系的效能.不过,影响国家治理能力除了制度因素外,还有一个极其重要的因素,即治理主体的素质,既包括官员的素质,也包括普通公民的素质.仅以官员的素质来看,纵使有最完备的国家治理体系,如果官员素质低劣,国家的治理能力必定不强,社会也不可能有理想的善治.提高官员的素质,要对官员进行教育和培训,但更重要的是要有一套民主的选拔机制,将优秀的公民遴选出来,授予他们权力,并且以制度对官员的权力进行制约.
必然要求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政治发展的必然要求.一方面,它是对改革开放35年来我国现代化建设成功经验的理论总结,另一方面也是对我国在新的发展阶段所面临的各种严峻挑战的主动回应.
改革开放35年来,我国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迁,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创造了世界经济发展史的奇迹.之所以能够取得如此的成就,一个基本的原因就是,我们不仅对经济体制改革进行了深刻变革,也对政治体制进行了重大变革.我国的改革开放过程,是一个包括经济生活、政治生活和文化生活在内的整体性社会变迁过程.但是,中国的政治改革不是许多西方学者理解的那种政治体制改革,这种改革不涉及基本政治框架的变动.如果按照多党竞争、全民普选、三权分立的标准来看,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政治确实没有什么变化.然而,如果从国家治理的角度看,那么就会发现中国的政治生活在过去35年中也发生了重大的变革.例如,在依法治国、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社会治理、公共服务、政府问责、政治透明、行政效率、政府审批、地方分权和社会组织发展等方面,我们都可以看到巨大的变化.中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的成功,或者说,中国能够在社会基本稳定的前提下保持经济的长期发展,首先得益于中国治理改革的成功.
经过35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进入到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社会中不同的利益群体已经形成,各种利益冲突日益明显.这就意味着我们在国家治理体制和能力方面,正面临诸多新的严峻挑战.仅以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为例,我们就可以发现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包括选举、协商、决策、监督等基本民主治理制度还不健全,公共权力还没有得到有效的制约,公民参与的渠道还不畅通,公共利益部门化现象相当严重,官员的腐败和特权屡见不鲜,政府的公共服务还相当不足,动态稳定的机制尚未完全确立,政治透明程度相对较低,行政成本高而效率低下,社会组织发育不健全,社会自治的程度相当低,主要公共权力机关之间的关系还不够协调,等等.
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说明我们现存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还相对落后,跟不上社会现代化的步伐,不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需求.如果不采取突破性的改革举措解决国家治理中存在的紧迫问题,那么我们目前的局部性治理危机有可能转变为全面的统治危机和执政危机.化解治理危机的根本途径,就是以巨大的政治勇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必要举措
如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中全会《决定》就是总的指导思想、全面改革的路线图和重大的战略部署.我在这里特别想强调以下六点必要举措.
第一,进一步解放思想,努力冲破不合时宜的旧观念的束缚.解放思想,是一个民族保持其理论思维的先进性和激发其精神活力的生生不息的源泉,只有解放思想,才可能冲破传统和教条的束缚,提出新的观点和见解.治理体制的改革属于政治改革的范畴,比起其他改革更具有政治敏感性,更容易使人们畏首畏尾,解放思想尤其重要.“实践发展永无止境,解放思想永无止境,改革开放永无止境”. 三中全会《决定》所说的“永无止境”不仅指时间的维度,也包括空间的维度.从时间上说,解放思想和改革开放是一个无限的过程;从空间上说,解放思想和改革开放涉及各个领域,包括政治领域,特别是治理领域.判断一种新的思想、观念、制度和政策,首先应当看它是否有利于国家的富强民主、人民的自由幸福、社会的公平正义,看它是否有利于建设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强国.只要有利于“促进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新观念和新实践,都值得重视和探索.反之,凡是束缚社会政治进步的体制机制都应当破除.
第二,加强顶层设计,从战略上谋划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正如《决定》指出的,我们既要摸着石头过河,在实践中探索;又要加强顶层设计,加强宏观指导.国家的治理体系是一个制度系统,包括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各个领域,必须从总体上考虑和规划各个领域的改革方案,从中央宏观层面加强对治理体制改革的领导和指导.碎片化、短期行为、政出多门以及部门主义和地方主义,是我国现行治理体制和公共政策的致命弱点,它们严重削弱了国家的治理能力.鉴于这样一种现实情况,顶层的制度设计和宏观指导,对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尤其重要.应当加强对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战略研究,按照《决定》的总体目标,分阶段制定国家治理体制改革的路线图和任务表.一方面,要站在国家和民族根本利益的高度,超越部门和地区利益,进行全局性的统筹规划,挣脱既得利益的束缚.另一方面,既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也不能草率从事,应当广泛讨论,从长计议,避免短期行为.
第三,总结地方治理改革创新经验,及时将优秀的地方治理创新做法上升为国家制度.改革开放35年来,我们在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方面做了大量可贵的探索,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然而,许多好的治理改革因为没有上升为国家制度而被中止,或者仅在小范围内实施.应当系统地总结各级政府的治理改革经验,及时将成熟的改革创新政策上升为法规制度,从制度上解决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改革创新的动力问题.从根本上说,国家治理体制改革创新的动力源自经济发展、政治进步、人民需要和全球化冲击,但其直接动力则是压力、激励和制度,其中制度是长久性的动力所在.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的改革创新,无论其效果多好,多么受到群众的拥护,如果最终不用制度的形式得以固定和推广,那么,这种创新最后都难以为继,难免“人走政息”,成为短期行为.
第四,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学习借鉴国外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的好经验.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的改革创新,是一种世界性的趋势,各国在这方面既有许多成功的经验,也有不少深刻的教训,我们应当借鉴、汲取.我们从来主张要学习人类文明的一切优秀成果,当然包括政治文明的优秀成果.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在建立现代国家治理体系方面的许多进步和成就,其实也得益于向外国的先进经验学习.例如,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听证制度”、公共服务中的“一站式服务”、责任政府建设的“政府问责”制度、司法实践中的“律师制度”、政务公开中的“新闻发言人”制度、社会治理中的“参与式治理”等,都是直接或间接地从西方发达国家引入的.我们应当具有当年邓小平同志引入市场经济那样的胸怀和胆识,站在国家富强、人民幸福和民族复兴的高度,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发展社会活力为目标,认清世界发展潮流,立足中国国情,大胆借用人类政治文明的一切优秀成果.
第五,坚决破除阻碍社会进步的体制机制,建立和完善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现代国家治理体制.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最重要的还是体制机制的现代化和人的现代化.影响国家的治理水平和效益有两个基本因素,即治理者的素质和治理的制度,这两者都不可或缺.但比较而言,制度更具有根本性,因为制度可以改造人的素质,可以制约治理者的滥权和失职.因此,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关键在于制度的改革和创新,即制度的破与立.一方面,要像三中全会《决定》所说的那样,“以促进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破除各方面体制机制弊端”.现存的不少治理体制机制不尽合理,有些违背了政治学的公理,有些则严重损害了国家和公民的利益.例如,至今仍有一些机构只有权力而几乎不承担责任,政出多门、职责不清、职能错位等现象大量存在.另一方面,要根据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新要求,健全和完善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制度.例如,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根本的和基本的政治制度.然而,这两者都远远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主要原因在于许多重要的制度机制或者仍然缺失,或者极不完善.宪法规定的许多公民权益,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重要的原因也在于相关执行制度的缺失.
第六,破除官本位观念,消除官本主义流毒.就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而言,官本位观念和官本位现象是影响治理者素质的重要因素.官本主义是长期支配我国传统社会的政治文化和政治体制,其实质是官员的权力本位,它与建立在公民权利本位之上的现代政治文明和现代国家治理是格格不入的,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背道而驰的.改革开放35年后,我国的民主法治取得了重大进步,民主、自由、平等、公正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日益深入人心.但不可否认,“有权就有一切”的官本主义流毒在现实中还大量存在,在一些领域和地方,官本位现象甚至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正式把“破除官本位观念”列为改革的重要任务,可谓切中要害.一方面,我们要对广大公民特别是各级党政官员进行民主、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和谐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破除权力崇拜,牢固树立公民权利至上的观念;另一方面,要依靠制度来遏制官本位现象,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在将官员的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同时,用制度来构筑保障公民权利的长城.
《决定》指出,“到二〇二〇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换言之,要在二〇二〇年初步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在七年内要完成这一任务,其艰巨性可想而知.实现这项艰巨的战略任务,不仅需要坚定的决心、坚强的领导和果断的措施,同样也需要宽广的胸怀、高度的智慧和正确的道路.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必须超越任何组织和群体的局部利益,而以中华民族和全体人民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为着眼点;不仅要集中全党的智慧,而且要集中全国人民的智慧;不仅要有政治精英的参与,也要有普通民众的参与;不仅要依靠党组织强大的政治动员能力,更要严格遵循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和科学执政的基本方略.
总而言之,只有沿着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道路,才能真正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反过来,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进程,不仅在很大程度上反映着社会现代化的进程,也在很大程度上反映着中国民主法治的进程.

② 治理体系,治理能力不管分成多少个层面,它的基本价值取向,那就是权力属于

24字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高度契合,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重要部分)。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们党为了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不断进行制度创新、体制机制创新,坚持在发展中不断完善,逐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但我们也要看到,随着社会结构不断分化、利益主体日益多元,传统的国家治理模式面临着巨大挑战。现代国家治理是在基本权力安排既定的前提下,解决好怎样使权力运行更加合法、顺畅、高效并得到社会认同的问题,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理应成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24字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高度契合,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定向导航作用。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是国家治理的本质要求;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是社会治理的基本理念与根本途径;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的价值准则,是公民行为的基本规范。2、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灵魂的文化建设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无论是思想道德教育,还是文化事业产业发展,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都要贯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取向,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素内涵。再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不竭动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离不开有效整合社会意识,形成价值共识,凝聚社会发展的正向合力;离不开具有共同价值取向与奋斗目标的公民主体。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国家治理理念、价值目标、体制机制、方式方法的创新,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才能真正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③ 国家治理体系的几大支柱包括哪些

国家治理体系的支柱包括:国家运行权利制约和监督体系、国家党政关系问题、司法体系、反腐败机制、政府处理和社会处理以及其他重大领域的治理机制。

治理制度体系:法制、激励、协作三大基本制度。治理制度体系解决的是“如何保障治理结构有效运转”的问题。建构好治理主体、明确了治理功能后,重点要有一套完备的法律和制度体系,保障治理体系的有效运转。

(3)国家治理的价值目标扩展阅读:

对中国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传统与来源进行深入剖析,是实现现代化转型发展的起点。中国在传统社会基础上形成了“郡县国家”为核心特征的国家治理体系。

以针对中原社会的“郡县制度”为主导,以针对边疆社会的“盟旗制度”为补充,并以中央集权、文官制度、乡土自治、行政区划作为四大支柱。

过分形式化的研究方法和意识形态化的研究立场对实质性地思考中国“政道”、“治道”问题弊多利少,必须对历史传统、客观条件、时代问题等诸多背景的具体讨论,才能将问题意识拉回到中国的时代真问题上来,是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所处的问题。

④ 为什么要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一、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味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将更好转化为管理国家的效能。
中国独特的文化传统、独特的历史命运、独特的基本国情,注定了我们必然要走适合自己特点的发展道路,建设具有自己特色的国家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植根于中华文化沃土,反映中国人民意愿,适应中国和时代发展进步要求,有着深厚历史渊源和广泛现实基础,有着自己的鲜明特点和显著优势。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之所以能创造经济高速成长、社会充满活力、政治安定团结的“中国奇迹”,之所以能战胜一个又一个突如其来的重特大自然灾害和传染病疫情,从容应对一系列关系我国主权和安全的重大突发事件,经受住一次又一次国际政治、经济风浪的重大考验,就是因为我们有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有党和国家实行的民主集中制,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举国体制,有党和政府强有力的社会动员组织能力,有全国一盘棋的互助协作机制等,这些都是我们的制度优势。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核心。邓小平同志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中指出:“改革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涣散党的纪律,而正是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纪律。在中国这样的大国,要把几亿人口的思想和力量统一起来建设社会主义,没有一个由具有高度觉悟性、纪律性和自我牺牲精神的党员组成的能够真正代表和团结人民群众的党,没有这样一个党的统一领导,是不可能设想的,那就只会四分五裂,一事无成。
这是全国各族人民在长期的奋斗实践中深刻认识到的真理。我们人民的团结,社会的安定,民主的发展,国家的统一,都要靠党的领导。”这就告诉我们,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决不能否定和丢弃我们制度的优势,恰恰相反,是要更好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把各方面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管理国家的效能。
二、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味着我国将进一步摆脱传统人治社会的影响,大踏步走向现代法治社会。
旧中国留给我们的,人治的传统比较多,法治的传统比较少,而法治是现代国家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大力推进国家法制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有效实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但是传统人治社会的影响依然广泛而深刻地存在。与那些率先实现现代化的发达国家相比,我们差就差在法治,差就差在国家治理的法制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到过西方发达国家的人们会有一个印象:我们许多领域的“硬件”现代化水平已经赶上甚至超过了它们,差距主要在“软件”。西方社会经过了几百年的现代化进程,各方面制度已相对成熟定型,人们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有法条“管”着,违法必究的铁律深入人心,完备的法律体系能够覆盖各种社会关系、规范各种社会行为。
西方社会的文明,很大程度上是法治“管”出来的。应该承认,西方发达国家在现代国家治理方面,确实积累了大量有益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借鉴,这种学习借鉴带给我们的只会是进步。当然,学习借鉴不是照抄照搬。我国的基本国情、社会制度、发展阶段、法治理念等,都与西方国家不同,对国外的东西必须经过科学的扬弃后使之为我所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成功实现了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到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封闭半封闭到全方位开放的伟大历史转折。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将使我国真正实现从传统人治社会向现代法治社会转变,这将是意义更为深远的历史性转变。
三、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味着我们将构建起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人类社会制度文明作出更大贡献。
世界上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国家制度,也没有一成不变、可以终结历史的制度模式。任何制度都需要改革创新,僵化和停滞只会窒息制度的生机。现代西方国家的制度体系是经过几百年发展才达到今天这样的水平,但已经是弊端丛生,这些弊端近些年正集中地暴露出来,使之面临严峻的变革压力。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始终把改革创新精神贯彻在治国理政各个环节,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而是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与时俱进的制度创新,既是我国发展进步的一个根本原因,也是一个根本成就。伴随着中国的成功,中国发展模式的影响也日益扩大,西方一些人虽然不得不承认中国的经济成就,却不愿意认可中国的制度,他们把中国制度的影响力视为最大威胁。
制度文明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一样,是人类文明的基本形态之一。我们党领导人民不懈奋斗,根本目的之一就是要创造和建设更先进、更优越的社会制度,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
我们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要适应时代发展变化,既改革不适应实践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又不断构建新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既积极借鉴人类制度文明有益成果,又决不照搬别国制度模式,努力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学、更加完善、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历史和现实都证明,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有着伟大的创造力,我们一定能够探索建立起适合自己国情和发展要求的制度体系,同时为人类制度文明作出自己的贡献。我们就是要有这样的自信!
总起来说,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为了国家长治久安。中国历史是一部治乱交替的历史,几千年来乱世多、治世少,太平盛世更是罕见。长期动荡、战乱频仍,使人民深受其害。能否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成为人民衡量制度好坏、政权优劣的最重要标准。说到底,实现国家长治久安还是要靠制度,靠制度执行力,靠国家治理现代化。
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需要付出长期艰苦的努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进步将伴随实现“两个100年”目标的全过程。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的改革任务,将大大推进这一进程。我们坚信,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时,我国将成为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水平显著提升、社会更加充满活力而又安定团结的国家;到本世纪中叶基本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之时,我们迎来的将是一个长治久安的新中国!

⑤ 国家治理的目标不包括哪些

1、公平正义。
2、国防强硬。
3、社会活力。
4、人民民主。
党的十八大指出,坚持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

⑥ 什么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证(重要保障)。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虽然没有正面阐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法治化”之间的相互关系,但是,《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却从体系化、系统化的视角来认识法治中国的意义。中央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围绕着“维护社会稳定”这一时代主题提出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相结合的多渠道治理方式。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更是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视为一项系统工程。

《决定》明确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需要付出长期艰苦努力。与此同时,《决定》还根据系统工程的思想提出了“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的理念。由此可见,要实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通过的两项《决定》所要求的作为一项治国理政的现代化工程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仅仅从“法治化”的角度来考虑还是不够的。应当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大国家系统管理工程。

作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大国家系统管理工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首先强调的是“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两个方面的“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包含了治理主体、治理对象、治理方式、治理依据、治理组织体制、治理程序、治理制度的体系化、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律化。其中,依照法律法规建立规范国家管理活动的国家管理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国家权力体系、公民权利体系、公民义务体系和国家责任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最重要的制度特征和要求。“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首要价值是党领导人民进行国家治理的“体系化”,没有“体系化”,国家治理也不可能实现现代化;没有基于法治原则建立国家治理体系,国家治理体系也无法实现现代化的要求。

“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既要求管理者具备依法解决国家日常管理事务的能力,做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也需要管理者具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国家管理事务中重大复杂的问题,特别是处理各种突发性事件和公共危机的能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还要求在执政党的领导方式与国家管理之间建立起协调一致的合作和互动机制,将党的建设能力与“五个文明”一起抓的综合协调能力有机统一起来,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和水平。

“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制度依托,国家治理的“体系化”必然会极大地增强国家治理能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也会极大地推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与此同时,“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助于推进国家治理的“体系化”、“法治化”和“现代化”。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有助于国家管理者进一步掌控国家管理的宏观走势和发展大局,有利于调动一切旨在维护国家主权和重大安全利益、保证公共权力依法办事、保障公民合法权利以及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的积极因素投身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事业上来,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此外,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还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项基本原则。所以,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法治化”,不能“为了法治化而法治化”,要紧紧围绕“现代化”这个主题,采取各种切实有效的措施来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法治化和现代化的目标。

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一项前无古人的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实践,它依赖于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一项重大而复杂的社会发展工程和国家管理工程,它的价值内涵是全方位、多层次的,它的主要价值目标是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其中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重要的制度特征。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必须同步推进、共同建设。

人民网:http://cpc.people.com.cn/n/2014/1212/c187710-26197594.html

⑦ 如何理解国家治理体系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治理”思想首次进入国家高层文件,成为引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实现中国梦的总方针和行动纲领,意义十分重大。需要指出的是,这一总目标是由“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两部分构成,明确和理顺两者的内在逻辑关系,是推进深化改革的逻辑起点。“治理体系”是“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前提和基础,“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治理体系”的目的和结果,要想实现真正的治理能力现代化,首要任务是建立健全一套完整、合法、有效的“国家治理体系”。
一般认为,国家治理体系由经济治理、政治治理、文化治理、社会治理、生态治理五大体系构成,但这种纵向治理体系的观点,实际上是一种各自为政、部门化的思路,无法从根本上建构起系统、整体、协同的治理格局。根据全球“治理”思想精髓、世界发达国家治理实践和中国国情相结合的视角来看,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治理体系”,应该包括五大基本内容。
治理结构体系:“党、政、企、社、民、媒”六位一体。治理结构解决的是“治理主体是谁”“治理主体之间是什么关系”两大问题。首先,要有多元化、负责任的治理主体。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治理结构应该包括中国共产党(民主党派)、国务院及各级地方政府、混合型市场企业(国有、私有;内资企业、外资企业;跨国企业、本土企业等)、各类社会组织(科技型、公益型、服务型等;全球型、本土型等)、广大人民群众、各类媒体(传统媒体和新型媒体)六大主体,缺一不可。其次,要有边界清晰、分工合作、平衡互动的多主体和谐关系。其中,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是多元化治理主体之间的两大核心关系,关键在于厘清各自的权限边界,把本应该属于市场、社会的职能,完全交给市场和社会处理,政府重点履行好宏观调控、公共服务、维护社会规则等职能。
治理功能体系:动员、组织、监管、服务、配置五大功能。功能体系解决的是“治理体系主要发挥什么作用”的问题。这一体系主要发挥五大方面的作用:第一,社会动员功能。良好完备的治理体系,能够有效发挥社会动员功能,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党建等各个领域的深化改革中,取得最大的社会共识,凝聚社会合力。第二,社会组织功能。即良好的国家治理体系,可以把个体化、原子化的社会主体(企业、个人等),融入特定类型、特定目的的各类组织体系之中(如党组织、单位组织、社会组织、民众自治组织等),提高国家与社会的组织化程度,谋求个人利益、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的统一。第三,监管功能。即国家治理体系在帮助实现市场和社会不断走向自由、民主、发展的同时,需要一套完备的监督手段,对各类经济主体、政治主体和社会主体实施宏观监控,保持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的总体和谐稳定。第四,服务功能。即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和要求,最大程度地提供规模化、优质化、多样化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满足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多元化物质文化与精神需求,是国家治理体系保持长久运转的基础保障。第五,配置功能。即良好的国家治理体系,应该实现经济资源的市场化配置(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社会服务资源的社会化配置,通过建设科学化的资源配置机制,全面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充分挖掘国家发展的活力。
治理制度体系:法制、激励、协作三大基本制度。治理制度体系解决的是“如何保障治理结构有效运转”的问题。建构好治理主体、明确了治理功能后,重点要有一套完备的法律和制度体系,保障治理体系的有效运转。制度作为软实力,在某种程度上,直接决定着国家治理体系的成败。笔者以为,需要确立三大根本性制度体系:首先,法制体系。即在政党建设、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生态建设等领域,适时更新和建立成套的法律体系,把所有的政治活动、经济活动、社会活动、文化活动、生态活动,全纳入法律框架体系之下,严格执法,严厉杜绝非法犯罪活动的产生和蔓延。其次,激励制度体系。通过制定科学、有效的激励体系,最大程度地调动所有领域的多元化主体,在合法前提下,激发和释放内在潜能和活力,促进国家各领域主体“从一般走向优秀、从优秀走向卓越”的纵向流动,协同推动个人和国家不断走向进步。再次,协作制度体系。在强调各领域、各条线依法高效运转的同时,强调纵横交叉协作,是国家治理体系的根本要义。为此,大到全球治理、次区域治理,小到主体功能区治理、地方治理、城市治理、特定问题治理等,需要一套完备的国际间、政府间、部门间、公私间的跨界协作制度体系,化解冲突和矛盾,在互动合作中寻求整体利益最大化。
治理方法体系:法律、行政、经济、道德、教育、协商六大方法。治理方法体系解决的是“具体靠什么手段进行治理”的问题。国家治理是一个综合系统,需要多元方法和手段的协同使用。主要包括六大治理手段:第一,法律手段。这是首先需要采用的方法,对违反法律的一切行动,都要依法严厉打击和制止,创建法治型国家。第二,行政手段。作为一个拥有庞大行政体系的大国,在经济、社会等多个领域,适时采取高效的行政命令、指示、规定等措施,依然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第三,经济手段。特别是在全面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更多的要采取财政、税收、货币、价格等符合价值规律的经济手段,引导宏观经济的协调高效发展。第四,道德手段。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并重,是中华五千年总结的有益经验,我们要传承和发扬中国传统文化的德治精髓,加强社会公德建设,引导个体加强自我约束,实现社会和谐。第五,教育手段。除了正规的学历和职业教育,更要强调各行各业开展继续教育和民众社会教育,让每个个体与时俱进,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发挥潜能,激发活力。第六,协商手段。按照民主协商的总要求,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领域,建立健全多主体协商机制,疏通利益表达渠道,扩大民主参与,促进社会公平发展。
治理运行体系:自上而下、自下而上、横向互动三大运行方式。治理运行体系解决的是“治理体系采取何种方式、何种路径运转”的问题。需要三大运作方式:首先,自上而下方式。即通常所说的顶层设计,这是大国治理必须依靠的治理方式,关键在于处理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上级政府与下级政府之间的权责关系,坚决贯彻落实有益政策,根除“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对抗性做法,实现政策不走样、不变味。其次,自下而上方式。即通常所说的“摸着石头过河”,诸多领域的改革创新,可依靠地方层面的先行先试,等掌握了规律、积累了经验以后,再向全国推行和推广,降低改革风险与成本。最后,横向互动方式。即通常所说的“学习借鉴”,在不同领域、不同主体之间通过互动、走访、学习等过程,可以实现协同效应、整合效应、创新效应。

⑧ 国家管理向国家治理提法的转变有何意义

“治理”和“国家治理”的提出,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到全面实现小康社会、中国共产党提升执政能力、回应广大人民群众更高期待的必然要求,也是对我国改革开放35年来的经验总结、对各领域改革目标的科学提炼,是中国应对日益激烈的全球竞争、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迫切需要。一般说来,作为一个执政党和人民的政府,实现对国家事务的管理,一般要经历三个阶段,即从“管理”到“治理”再到“服务”。
这个治理是什么意思呢?它强调多主体,大家都是主体,国家管理者,这是主体。现在我们的人民也是社会的主体,还有各组织、各单位,都是参加管理的一个方面的角色,都是主体之一,所以这是从过去的一个主体变为多主体。“管理”常常是单向度的,突出政府的行政权威;而“治理”则是系统的、体系化的,包含着群众的自治、社会的自治和具有反馈回路的,主张更多发挥NGO组织的调节作用。第四,结果上的差异,“管理”必致官本位,“治理”要求民本位。因此,所谓“治理”,是指多元的、扁平化的、系统的机制,是传统“管理”机制的一种提升。
意义:从“统治”到“治理”,这种理念的变迁强调了对人权的重视和对公权力的约束。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治理方式的法治化,即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法治中国包括了三个维度: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这三个维度都以尊重和保障人权为基本标志。
思路:(一)精良的制度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制度是用以减少人们行为不确定性的规范和安排。在一个环境异常复杂的国家执政,中国共产党必须充分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要看到制度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价值:制度是国家治理行为能否有效开展、治理绩效能否顺利实现的基础,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国家治理的发展方向、进程和质态。科学、合理和健全的制度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源泉和动力,制度化水平越高,越有助于国家治理能力的提高。因此,构建符合中国国情、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契合社会发展需求、与国际先进治理经验相融合的现代治理制度,是提升中国国家治理能力的基础。
(二)合理的结构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支柱。一个组织能否发挥出应有的功能,同其结构是否合理密切相关。实践表明,治理能力的充分发挥是建立在合理的治理结构的基础之上。期待不合理的结构能释放出较高的效能,几乎是妄谈。当前我们的治理能力之所以难以满足社会发展的客观需求,同治理结构不够科学合理直接相关。

⑨ 什么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部分

24字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高度契合,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重要部分)。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们党为了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不断进行制度创新、体制机制创新,坚持在发展中不断完善,逐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但我们也要看到,随着社会结构不断分化、利益主体日益多元,传统的国家治理模式面临着巨大挑战。现代国家治理是在基本权力安排既定的前提下,解决好怎样使权力运行更加合法、顺畅、高效并得到社会认同的问题,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理应成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24字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高度契合,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定向导航作用。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是国家治理的本质要求;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是社会治理的基本理念与根本途径;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的价值准则,是公民行为的基本规范。

2、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灵魂的文化建设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

无论是思想道德教育,还是文化事业产业发展,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都要贯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取向,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素内涵。再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不竭动力。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离不开有效整合社会意识,形成价值共识,凝聚社会发展的正向合力;离不开具有共同价值取向与奋斗目标的公民主体。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国家治理理念、价值目标、体制机制、方式方法的创新,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才能真正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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