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居环境整治方案
Ⅰ 为什么农村的人居环境建设很重要
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强调,各地要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切实加强领导,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笔者对此进行了思考,认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以人为本原则。人居环境科学是一门以人类聚居为研究对象,着重探讨人与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的科学。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也是建设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原则。人居环境建设的根本目的在于满足人的需要,既要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要满足后人生存发展的需要。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过程中,要以人为主体,充分发挥农村自然生态系统优势,构建良好的生态循环体系,重现村庄的田园风光和山水美景,进而实现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
二是因地制宜原则。我国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差异明显,农村条件千差万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要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模式,不能搞一刀切。各地应因地制宜,分步指导,逐步实施。要从不同村庄的区位特点、经济状况和群众需求出发,花小钱、办大事、办实事,力求特色。
三是城乡统筹原则。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过程中,要跳出就农村论农村的误区,把农村人居环境建设与推进城市化有机结合起来。要统筹城乡规划和建设,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完善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建设机制。建立统筹城乡发展社会经济的制度环境和法制环境,实施财政反哺的经济政策,科学制定统筹城乡发展的规划,合理布局、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实现城乡协调发展。
四是政府引导、农民自愿原则。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靠一家一户解决不了,靠一村一乡的力量也不够,必须由各级地方政府牵头,各部门广泛参与,统筹规划,整体行动。各级地方政府作为农村环境建设的领导者,既要切实承担起规划制定、政策扶持、宣传发动和思想引导的职责,又要防止大包大揽、强制推行。在农村人居环境建设中,要充分突出农民主体地位。无论是村庄规划编制还是建设方案的选择,都要充分听取农民意见,尊重农民意愿,强化农民参与,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五是系统性原则。农村人居环境是自然环境、自然资源、区位空间等要素的综合体现,是一个复杂的多层次、多要素的复合系统。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要兼顾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自然资源等多方面,不仅要考虑短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而且要顾全大局,充分考虑长远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尽可能覆盖人居环境建设的每个方面,争取实现自然、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促进农村社会不断进步与发展。
六是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原则。人居环境强调把人类聚居作为一个整体,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全面、系统、综合地加以研究,从而更好地建设符合人类理想的聚居环境。发展农村文化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内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应突出乡村文化特色和民族特色。既要与周围的自然山水环境有机融合,保护好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村落和古民宅,又要注重延续地域原有的建筑文化特色及乡村故有的空间格局、特有的民俗文化活动。
Ⅱ 我国到何时基本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
国家发改委网站3月16日发布《关于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各地要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部署,进一步明确整治实施步骤,确保整治工作科学有序推进。抓紧编制或修订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到2020年基本完成整治任务。
《方案》要求,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各地要围绕《方案》明确的方向,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科学确定本地区整治重点及建设优先序,严禁脱离农村实际建大公园、大广场、大牌坊以及无实际内容的村史馆等形象工程。
Ⅲ 农村收卫生费合法吗
农村收卫生费是合法的。
根据《农村人居住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规定:
第二条第六小条规定: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明确地方党委和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运行管理单位责任,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
鼓励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城乡垃圾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推行环境治理依效付费制度,健全服务绩效评价考核机制。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等承接村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
组织开展专业化培训,把当地村民培养成为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重要力量。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降低建设成本,确保工程质量。
(3)人居环境整治方案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
第三十七条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开展工作应当提供必要的条件;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需要经费的,由委托部门承担。
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公益事业所需的经费,由村民会议通过筹资筹劳解决;经费确有困难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给予适当支持。
中央人民政府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组织法
Ⅳ 农业农村部要求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吗
2018年7月9日,农业农村部发出《关于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经验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好浙江经验的学习推广工作,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打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第一仗。
Ⅳ 十部委:促进汽车消费 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划重点
1多措并举促进汽车消费,将更多补贴用于支持综合性能先进的新能源汽车销售,促进农村汽车更新换代。
2进一步满足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住房消费需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发挥国有租赁企业对市场的引领、规范、激活和调控作用。
3有条件的地方可对消费者交售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产品给予适当补贴,推动高质量新产品销售。
4扩大升级信息消费。加快推出 5G 商用牌照。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信息消费体验中心。
5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质量认证保障安全底线,对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环保的产品实行强制性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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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民政厅(局)、财政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规划国土委、规划局、规划国土局)、交通运输厅(局、委)、农业农村(农牧、农业)厅(局、委)、商务主管部门、卫生健康委(卫生计生委)、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顺应居民消费升级大趋势,进一步优化供给,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进一步优化供给推动消费平稳增长 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方案(2019年)》。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政部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 通 运 输 部
农 业 农 村 部
商务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市场监管总局
2019年1月28日
附件:进一步优化供给推动消费平稳增长 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方案(2019年)
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快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2 号)和《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8-2020 年)》(国办发〔2018〕93 号),着力引导企业顺应居民消费升级大趋势,加快转型升级提升供给质量和水平,以高质量的供给催生创造新的市场需求,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推动消费平稳增长,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多措并举促进汽车消费,更好满足居民出行需要
(一)有序推进老旧汽车报废更新。按规定放开报废汽车“五大总成”再制造再利用。有条件的地方可依托市场交易平台,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同时购买新车的车主,给予适当补助。对淘汰更新老旧柴油货车、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等大气污染治理措施成效显着的地方,中央财政在安排相关资金时予以适当倾斜支持。
(二)持续优化新能源汽车补贴结构。坚持扶优扶强的导向,将更多补贴用于支持综合性能先进的新能源汽车销售,鼓励发展高技术水平新能源汽车。落实新能源货车差别化通行管理政策,提供通行便利,扩大通行范围。
(三)促进农村汽车更新换代。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农村居民报废三轮汽车,购买 3.5 吨及以下货车或者 1.6 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给予适当补贴,带动农村汽车消费。
(四)稳步推进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范围。在评估河北、辽宁、河南、云南、湖北、新疆 6 省区放开皮卡车进城限制试点政策效果基础上,稳妥有序扩大皮卡车进城限制范围。
(五)加快繁荣二手车市场。进一步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严防限迁政策出现回潮。对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二手车,落实适用销售旧货的增值税政策,依照 3%征收率减按 2%征收增值税。
(六)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府机动车管理措施。已实施汽车限购政策的地方,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优化机动车限购管理措施,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度盘活历年废弃的购车指标,更好满足居民汽车消费需求。
二、补足城镇消费供给短板,更好满足城镇化和老龄化需求
(七)加快推进老旧小区和老年家庭适老化改造。有条件的地方可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无障碍通道、适老化家居环境、适老辅具等方面进行补贴,调动市场积极性。
(八)进一步满足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住房消费需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发挥国有租赁企业对市场的引领、规范、激活和调控作用,支持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住房保障范围。支持部分人口净流入、房价高、租赁需求缺口大的大中城市多渠道筹集公租房和市场租赁住房房源,将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作为重点支持内容。
(九)完善托幼等配套政策鼓励居民按政策生育。鼓励地方政府通过采取提供场地、减免租金等政策措施,加大对社会力量开展3 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的支持力度。持续促进家政服务提质扩容。
(十)加强城市养老设施建设提升养老服务供给水平。加大城市养老服务用地供给,加强城市闲置资源转化利用,规划建设一批、改建扩建一批养老服务机构。升级改造大城市郊区、周边地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一批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增加社区护理床位供给。
三、促进农村消费提质升级,拉动城乡消费联动发展
(十一)着力挖掘农村网购和旅游消费潜力。充分发挥邮政系统、供销社系统和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现有农村网点布局优势,引导电商企业在乡镇和农村建设服务网点,开展品牌消费、品质消费系列活动。建立健全住宿餐饮等乡村旅游和服务标准,开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发布推介活动。
(十二)持续畅通城乡双向联动销售渠道。鼓励地方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和“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政府,与电商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挖掘优质特色农产品,加强品牌培育,集中展示销售。有条件的地方可针对本地优质特色农产品网络销售进行补贴。大力发展连锁化、品牌化便利店。确定一批重点城市开展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
(十三)优化农村消费市场环境。加大农村流通产品监督抽查覆盖面,强化消费领域大数据在打击假冒伪劣方面的应用,扩大农村对合格产品的消费使用。积极开展有机产品认证,提升食品农产品供给质量。
四、加强引导支持,带动新品消费
(十四)支持绿色、智能家电销售。有条件的地方可对产业链条长、带动系数大、节能减排协同效应明显的新型绿色、智能化家电产品销售,给予消费者适当补贴。
(十五)促进家电产品更新换代。有条件的地方可对消费者交售旧家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视机、抽油烟机、热水器、灶具、计算机)并购买新家电产品给予适当补贴,推动高质量新产品销售。
(十六)积极开展消费扶贫带动贫困地区产品销售。各级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大专院校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地区产品,推动帮扶省市与贫困地区建立长期稳定的供销关系,鼓励民营企业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采购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
五、扩大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更好满足高品质消费需求
(十七)打造中高端消费载体。改造提升重点城市步行街,加快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认定公布一批中华老字号品牌。抓紧出台商品交易市场发展平台经济的指导意见,促进商产融合。
(十八)扩大升级信息消费。加快推出 5G 商用牌照。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信息消费体验中心。推动开展信息消费体验周、城市行、技能培训等各类活动,推广典型案例经验,培养信息消费习惯。
(十九)加快推进超高清视频产品消费。加大对中央和地方电视台 4K 超高清电视频道开播支持力度,丰富超高清视频内容供给。支持广电网络和电信网络升级改造,提升超高清视频传输保障能力。有条件的地方可对超高清电视、机顶盒、虚拟现实/增强现实设备等产品推广应用予以补贴,扩大超高清视频终端消费。
(二十)促进离境退税商品销售。优化离境退税服务网点布局,鼓励增设退税商店,研究完善退税代理机构条件,提高离境退税服务便利化水平。
六、完善政策体系,进一步优化消费市场环境
(二十一)持续完善消费基础设施。推进实施中小城市、农村以及边远地区、林牧区、海岛等区域基础网络完善工程,进一步为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提供支撑。加快补齐道路、停车场、能源、电信、物流、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等方面建设短板,推进厕所革命、垃圾和污水治理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二十二)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质量认证保障安全底线,对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环保的产品实行强制性认证,将防爆电器、家用燃气具、500 升以上大冰箱等 3 类产品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范围,推进落实强制性产品认证改革方案,促进认证制度简捷便利。鼓励企业开展自愿认证,健全认证采信机制。
(二十三)持续深化收入分配改革。全面实施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落实好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进一步提高相对低收入群体的待遇。
(二十四)进一步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推动大型零售企业进行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制度试点。运用多种方式和载体,全面启动消费投诉公示工作,督促经营者诚信经营。联合开展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和预付卡治理专项行动,净化消费环境。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优化供给、推动消费平稳增长对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具有重要意义,切实强化组织领导,突出保障协调,推动政策切实落地生效。
Ⅵ 谁有《南京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具体文件,类似这样的政策文件在哪能找到
看是否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如果属于公开范围,可以向市政府申请查阅
Ⅶ 广东省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方案吗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农村居住环境、发展环境,建设美丽乡村为目标,以治理脏、乱、差为重点内容,结合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排水体系工程建设,统筹规划,综合治理,标本兼治,注重长效,突出重点,瞄准弱点,破解难点,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着力改善农村面貌、提升农民生活质量,努力打造生产转型、天蓝水净、绿荫环绕的生态环境,加快建设“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生活便利,安居乐业、文明和谐”的美丽乡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分级负责、部门联动原则。各乡镇为本辖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第一责任主体,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村(社区)具体负责推进落实。各有关部门负责督导协调和技术指导。
(二)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原则。集中开展整治行动,迅速解决重点区域的环境问题,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培育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三)坚持健全机制、长效管理原则。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治标与治本同步推进,完善保障措施,健全管理体系,促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持久、深入开展。
三、目标任务
(一)近期目标。全面开展农村“四清四化”和“五改”(“四清”:清垃圾、清杂物、清残垣断壁和危房、清庭院。“四化”:绿化、美化、亮化、净化。“五改”:改路、改水、改厕、改圈、改生活垃圾处理方式)。突出抓好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特色民居改造提升村及环县城、乡镇所在地、环景点周边、国省州县主干道、沿高速路两侧等重点区域村庄的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机制,继续推行“户清、村集、乡镇运、县处理”的垃圾分级处理模式,扩大农村污水处理试点范围,不断提升农村居住和生态环境质量。
(二)长期目标。在巩固近期目标的基础上,健全完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长抓不懈。通过整治,达到村容村貌整洁、环境舒适优美、乡村特色鲜明、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到2017年底,建成“美丽乡村计划”省级示范点11个,到2020年底,建成“美丽乡村计划”省级示范点20个,力争全面实现农村垃圾规范化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处理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