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方案
1. 中央环保督察由查企变为什么了
从以查企业为主转变为“查督并举,以督政为主”。
中央环保督察的主要目标是推动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督察的对象主要是各省级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并下沉到部分地市级党委和政府,通过督促地方党委、政府切实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加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推动发展方式向绿色低碳转变。
中央环保督察强调督察结果的应用。督察结束后,重大问题要向中央报告;督察结果要向中央组织部移交移送,作为被督察对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任免的重要依据。这样的力度,直接促使地方领导干部提高对环保的重视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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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的成就:
1、天津市静海区水务局在接受督察组问询及调阅资料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被督察组调阅时当场发现。经查,静海区水务局相关负责人擅自指使其分管的工作人员虚构事实,将编造的文档归入迎检材料。作为行政主要负责人,静海区水务局局长被免职。
2、老干妈公司是贵阳的名片,也是当地财税部门的“心头肉”,但其油烟问题影响周边环境,百姓屡次投诉不见整改。“老厂区是我们的发家之地,下定决心搬迁真的不容易,投入也会很大。中央环保督察组一到,明确指出问题,要求立即整改。
在市委、市政府的帮助指导下,我们相信通过技术改造和厂区搬迁,企业的发展前景会更好。”老干妈公司有关负责人李贵山坦言。
3、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北方药业自建厂以来被不断投诉,异味扰民问题突出,仅中央督察期间就收到群众举报80余次。督察组专门赴现场调查,结果显示群众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在督察组督办下,企业7名相关责任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企业整改不到位坚决不允许恢复生产。
2. 公开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方案有什么意义
5月29日,吉林、浙江、山东、海南、四川、西藏、青海、新疆(含生产建设兵团)等8省份公开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方案,8省份督察整改方案均围绕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研究确定整改任务和目标,共确定530项整改任务,其中吉林省67项,浙江省46项,山东省59项,海南省56项,四川省89项,西藏自治区45项,青海省50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18项。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督察整改是环境保护督察重要环节,也是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键举措。下一步,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将对各地整改情况持续开展清单化调度并组织现场抽查,紧盯整改落实情况,加强协调督办。同时督促地方利用“一台一报一网”(即省级电视台、党报、政府网站)作为主要载体,加强督察整改工作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对督察整改不力的地方和突出环境问题,将组织机动式、点穴式督察,始终保持督察压力,确保督察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据介绍,中央环保督察组于2017年8月至9月组织对吉林等8省份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18年1月完成督察反馈。反馈后,8省份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督察整改工作,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根据《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要求,经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协调,8省份统一对外全面公开督察整改方案。
来自人民网
3. 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吉林省反馈督察情况是怎样的
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27日向吉林省进行督察反馈。督察组指出,吉林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环境保护工作与中央要求和群众期盼仍有较大差距。
二是水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不力。2014年以来,吉林省辽河流域水污染持续加重,2014年至2016年,Ⅰ-Ⅲ类断面比例由22%下降到11%,劣Ⅴ类断面比例由11%上升到56%;伊通河、饮马河流经长春市后,水质由Ⅲ类下降为劣Ⅴ类,成为目前松花江流域污染最重的支流。
三是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开发建设。全省“靠山吃山”的情况较为多见,查干湖旅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在查干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建成一条1400米长的公路和一座300米长的桥梁,将查干湖分隔为两个湖泡,对保护区自然生态系统产生较大影响。莫莫格、大布苏、向海等自然保护区内也已建成大量宾馆、观鸟园、观景台等旅游设施。
督察组强调,吉林省应根据《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和督察反馈意见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开。
4. 中央环保督察取得哪些成效
2015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中央环保督察制度源于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深思熟虑,推出伊始就以高权威、高规格为标志。相比过去各类督察,中央环保督察背后是我国环境监管模式的重大变革:从环保部门牵头到中央主导,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开展环保督察;从以查企业为主转变为“查督并举,以督政为主”。2015年12月中央环保督察在河北省启动试点,2016年7月和11月、2017年4月和8月分四批开展督察,实现对31个省(区、市)全覆盖。
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副主任刘长根介绍,类似这样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直接推动解决8万余个;同时地方借势借力推动解决一批多年来想解决而没解决的环保“老大难”问题,纳入整改方案的1532项突出环境问题,过半得到解决。
同时,第一轮督察中,督察组与768名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677名厅级领导干部开展个别谈话,对689个省级部门和单位进行走访问询。目前已经完成问责公开的16个省份共问责2266人,其中厅级及以上298人。通过督察问责,一批领导干部得到警醒,环保压力得到有效传导。来源:人民日报
5. 新一轮中央环保督察还会再出发吗
2017年12月,第四批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吉林等8省区反馈了督察情况。至此,始于2015年12月的中央环保督察已全部覆盖31个省区市。
环保部部长李干杰在党的十 九大召开期间表示,正在对首轮前四批中央环保督察进行充分总结。梳理问题、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相关机制和配套措施,为后续开展第二轮环保督查工作做好准备。“研究推进有关中央环保督察相关法规的制定工作,也就是把推动这项工作的有效机制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让它长期发展下去、坚持下去。”李干杰说。2018年,在“回头看”的同时,中央环保督察还将针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问题组织开展机动式、点穴式专项督察,环境保护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将进一步强化。
6. 新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将从何时开始
5月15日,北京、上海、湖北、广东、重庆、陕西、甘肃7省市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截至4月底,7省市督察整改方案明确的493项整改任务已完成357项,其余正在推进中。
刘长根表示,生态环境部将持续推进环保督察工作,组织开展第一轮督察“回头看”,从2019年开始第二轮督察,并将有关部门和国企纳入督察范围统筹安排;同时针对污染防治攻坚战一些关键领域,开展机动式、点穴式专项督察。在总结第一轮督察工作的基础上,推进督察法规建设,将环保督察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不断研究完善督察体制,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督察体制建设,完善中央和省级两级环境保护督察体系,在实践中逐步培养形成一支专业化的督察队伍。来源:人民日报
7. 第二批中央环保督察确定多少项整改任务
●将实行清单式调度制度,紧盯地方整改进度
●对督察整改不力的地方和突出环境问题,将组织机动式、点穴式督察
下一步,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将实行清单式调度制度,紧盯地方督察整改工作情况,按月调度,及时督办,加强通报,并对移交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调查问责结果进行审核。同时,持续督促地方利用“一台一报一网”(“一台”即省级电视台,“一报”即省级党报,“一网”即省级人民政府网站)作为载体,加强督察整改工作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对督察整改不力的地方和突出环境问题,将组织机动式、点穴式督察,始终保持督察压力,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整改效果。
支持环保督查,给大家创造好的生活环境。
8. 哪些地区环境整改力度仍需加大
2月8日,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江西、河南、广西、云南、宁夏等8省(区)公开了中央环保督察的整改落实情况。尽管督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三是一些环境问题出现反弹。个别地区在督察进驻期间对部分污染较重企业,特别是“散乱污”企业等采取简单关停措施,督察进驻结束后又恢复生产,导致人民群众反映较多。
目前8省(区)督察整改报告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审核同意,但整改工作还未结束,8省(区)将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回应社会关切,更好地做好后续各项整改工作。下一步,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将继续对各地整改情况实施清单化调度,并不定期组织开展机动式、点穴式督察,始终保持督察压力,压实整改责任,不达目的决不松手。
9. 中央环保督察组指出山西环保工作存在哪些问题
7月30日,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向山西省委、省政府反馈了环保督察情况。督察指出,近年来山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环保形势依然严峻。
督察强调,山西省应根据《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和督察反馈意见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居然还存在问题,就要及时整改,为环境保护做出贡献。
10. 海南何时公布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整改方案
2018年8月8日,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公布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开展围填海专项整治和入海河流综合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围填海等四类突出问题。
这四类突出问题是:解决围填海管理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围填海审批执法监管不规范、违规围填海活动破坏海洋生态环境、近岸海域海水水质污染问题。方案明确具体35个整改问题的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责任单位。
方案指出,对三亚市政府对红塘湾填海项目存在违法填海,尤其立案查处后仍召开市长办公会研究项目推进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如涉及违法违纪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海口市海洋部门对如意岛项目东标段(三期)非法填海查处不力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如涉及违法违纪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作需进一步加强的问题。方案指出,海南大量陆源入海排污口未纳入到摸底排查的范围,全省各类陆源入海污染源543个,只提供了环保部门实际监测的26个入海排污口。海南省大部分地区的面源污染,特别是高位养殖和海水养殖废水,以及生活污水基本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海域、河流的问题突出,大部分城镇排污管网建设滞后,难以实现雨污分离。方案明确,海南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对全省所有入海排污口进行摸排,并登记建档;2019年底前完成对非法或设置不合理入海排污口分门类开展清理整治
方案称,海南严格管控围填海,研究出台《海南省围填海管控实施办法》,实施最严格的围填海管控政策,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全面停止新增围填海审批。还将加快处理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妥善处置合法合规围填海项目,依法处置违法违规围填海项目。推动“填而未用”闲置围填海项目的依法处置工作。强化围填海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对局部生态环境造成明显影响或破坏的围填海项目,组织开展围填海环境影响后评估,根据后评估结论制定生态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
海南将严格用海审批监管,加强围填海项目的海域使用论证和海洋环境影响评价,防止围填海项目破坏海洋及海岸生态环境。加强常态化围填海现场巡查,建立海域、岸线执法巡查制度,及时对违法用海依法查处。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有关规定对填海形成土地进行监管,对擅自改变用途的行为依法处理。
方案指出,海南将严守海洋生态红线,将重点海湾、海洋保护区、重点河口区域、重要滨海湿地、重要砂质岸线、重要渔业海域等生态敏感和脆弱区域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并严格执行保护,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方案称,到2020年海南省海洋生态环境方面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海洋生态环境质量保持优良,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全省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60%,近岸海域海水水质优良(一、二类)率不低于95%,近岸海域生态红线占海南岛近岸海域面积比例不低于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