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治理
❶ 简述目前各国通过多边协商合作治理外部效应的主要途径
各国通过多边协商合作治理外部效应的主要途径:在联合国范围内开展多边协商合作,由个别国家或国际组织发起,多国政府参加,形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多边协调合作机制。
按承受者不同,可分为生产活动的外部效应和对生产的外部效应;按发起者不同,可分为生产活动的外部效应和消费活动的外部效应;按结果不同,可分为正的外部效应和负的外部效应。
(1)合作治理扩展阅读
一、特征:
外部效应天生就具有相互的特征,所以根据外部效应的结果分类可以把它分为正的外部效应和负的外部效应。也称外部效益或外部经济,是指针对交易双方之外的第三者所带来的未在价格中得以反应的经济效益,买卖双方均未意识到其交易会给他人或企业带来益处。
二、思路:
1、一体化:
市场机制可通过扩大企业规模,以兼并或者强强联合的方式组织一个足够大的经济实体来将外部成本或收益内部化,从而纠正外部效应带来的效率损失。
2、产权与科斯定理:
所谓产权,通常指某种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以及自由转让权等。英国经济学家罗纳德·科斯提出了一个著名的论点,即只要解决财产权界定和交易费用过高的问题,就完全可以通过市场交易解决外部效应问题。
❷ 如何理解公共管理的合作治理体系
公共管理的含义反映了人们在不同时期对它的理解,这有助于我们理解公共管理的性质和范围。依时间的先后,人们对公共管理的理解主要有五种有代表性的观点。
(一)皮瑞(Perry)和克莱姆(Kraemer)的观点
公共管理是一种新的途径,它是传统公共行政的规范取向以及一般管理之工具取向的结合体。公共管理的重点是将公共行政作为一种职业,并将公共管理者视为职业的实践者,而非政客或政治家。
(二)卡尔森(Garson)和欧尔曼(Overman)的观点
他们认为,公共管理是对行政的一般方面的学科间整合的研究,它将人力、财政、物资、信息和政治资源的管理与管理学的计划、组织、控制职能相融合。
卡尔森和欧尔曼还说明了公共管理与公共行政的六点不同:
(1)它包括一般管理的计划、组织、控制职能,以替代讨论社会价值以及官僚与民主的冲突;
(2)对经济和效率标准认同的工具取向以替代公平、回应或政治特色;
(3)以对中层管理者的使用关注,以取代政治或政策精英的观点;
(4)倾向于视管理为类同管理,或者至少使公共和私营部门的管理差异极小化,而不是夸大它们的差异;
(5)像关注组织内部运作那样的理性态度,关注组织的外部环境,而不是过分关注法律、制度和政治过程;
(6)与科学管理传统的强有力的思辨联系,而不是与政治学或社会学紧密关联。
(三)奥托(Otto)、海蒂(Hyde)和沙夫里茨(Shafritz)的观点
公共管理是公共行政或公共事务的一部分,综合了公共行政的方案设计与组织重建、政策与管理规划、通过预算制度进行资源分配、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以及各种方法和艺术。公共管理将公共行政视为一门职业,将公共管理者视为职业的实践者。公共管理关注那些能够将理念、政策转化为行动规则的管理工具、技术、知识和技巧。
(四)波兹曼(Bozeman)与史陶斯曼(Straussman)的观点
公共管理就是对政治权威的管理。如果不考虑组织的性质,大部分管理工作和任务是具有共通性的。但公共管理的主要领域是在政治系统下,一旦政治权威进入管理戏局,管理的游戏规则就会改变。在他们看来,公共管理远比内部行政具有更广的含义;公共行政一词几乎与政府官僚组织相关联,而公共管理一词更具有弹性。
(五)休斯(Hughes)的观点
他认为,与管理相比,行政的范围更狭小、功能更有限,因此,从公共行政到公共管理的变化意味着理论和功能的变化;公共行政是服务公众的活动,公务员执行从其他方面产出的政策,公共行政关注程序,将政策转化为行动和机关管理;管理包括着行政,但同时意味着以最大化的效率实现组织目标以及对结果的责任;公共行政的焦点在于过程、程序以及顺序性,而公共管理包括得更多;公共管理者不仅仅遵循知识,而且关注达成结果以及为达成结果而承担的责任。
(六)公共管理的含义和性质
综合以上学者的观点,可以这样去界定公共管理:公共管理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部门整合社会的各种力量,广泛运用政治的、经济的、管理的、法律的方法,强化政府的治理能力,提升政府绩效和公共服务品质,从而实现公共的福祉与公共利益。公共管理作为公共行政和公共事务广大领域的一个组成部分,其重点在于将公共行政视为一门职业,将公共管理者视为这一职业的实践者。公共管理的性质在于:
(1)承认政府部门治理的正当性;
(2)强调政府对社会治理的主要责任;
(3)强调政府、企业、公民社会的互动以及在处理社会及经济问题中的责任共负;
(4)强调多元价值;
(5)强调政府绩效的重要性;
(6)既重视法律、制度,更关注管理战略、管理方法;
(7)以公共的福祉和公共利益为目标;
(8)将公共行政视为一种职业,而把公共管理者视为职业的实践者。
❸ 合作治理的内容简介
《合作治理:再造公共服务的逻辑》分析和总结了西方国家的相关发展及其实践与理论问题;提出公共服务民营化决策的理论框架;全面分析对服务合作提供的管理,包括合同管理、市场与社会赋权、社会平衡和合法化;进而总结合作治理的复合性特征。在此基础上,《合作治理:再造公共服务的逻辑》从实证角度对美国与中国的合作治理实践进行分析和对比,通过经验研究提出更为丰富的观察和理论。合作治理是当前公共管理理论的发展前沿。通过公私合作提供公共服务与秩序的实践,正在深刻地改变现代国家公共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关系,形成新的治理理念、过程与形态。作为国内第一本对合作治理进行系统研究的专著。
❹ 如何将合作治理模式引入互联网治理
治理的本质特征是公民社会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独立管理或与政府的合作管理,治理体现了国家与公民社会的新型关系。城市社区合作网络治理模式是指在一定地域范围内,政府组织与社区自治组织、第三部门等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采用一定的手段方式,合作管理社区公共事务、提供公共产品,实现社区公共利益的运行机制。城市社区合作网络治理的构建是一个系统工程,它涉及到我国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民主政治建设、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模式,更涉及到政府与社会二元结构的调整等。
❺ 合作治理给政府能力提出了什么新要求
目前,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地方政府参与全国性、全球性事务的机会增加,促使政府间职能的纵向配置发生多方位的变 动,一方面许多传统的地方政府职能已经名义上实现了“国家化”;另一方面,一些原本属于中央政府的职责开始从中央转移到地方管辖。并且,在一些情况下,中 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某一特定领域工作中形成了合作关系,使得政府间纵向关系模式发生质的变化。市场经济发展的推进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促使中央政府与地方 政府纵向关系从简单的上下级隶属关系向伙伴型关系演变。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合作关系构建问题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公共管理学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中央政府 与地方政府合作关系问题被认为是提高和改革政府能力建设的关键,能够促使政府治理更具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同时不断推进行政民主化。 本文针对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合作关系协调发展过程必须克服的种种问题,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合作关系的概念和构建的理论基础入手,详细分析了我国中央政府 与地方政府合作关系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依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构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合作关系的必要性,通过比较美国和英国这两个发达国家的中央政府与地 方政府合作关系的实践对我国的启示,即单一制国家也可以建立中央与地方伙伴制关系、合作关系的形式需要多样化、合作关系的运行要有健全的机制和完善的法律 保障,力图在充分比较借鉴的基础上,取长补短,吸收国外的先进理论与实践经验,着重从以下五个方面着手:促进中央与地方权力的集分平衡、强化合作关系的理 论研究和合作意识、丰富合作关系的内容与形式、健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合作关系机制和完善中央与地方合作关系的法律法规,探索出一条建设和建构中央政府与 地方政府合作关系的途径。
❻ 什么是合作治理模式
是指民间社会的力量和社会的公共权力共同参与社会治理的一种模式,
比如在汶川地震中,民间力量的捐款第一次超出政府的拨款.
比如在举办奥运会的过程中,社会参与的力量,自愿者就是一个很明显的力量.
政府的权力不可能无限度的扩张,政府的力量也是有限的.所以在现代社会一定要
动员社会的力量
❼ 各国通过多边协商合作治理外部效应的主要途径
1、在联合国抄范围内开展多边协商合作。
依照联合国的宗旨和原则来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 调查可能引起国际摩擦的任何争端或局势; 建议调解这些争端的方法或解决条件; 制定计划以处理对和平的威胁或侵略行为,并建议应采取的行动。
2、由个别国家或国际组织发起,多国政府参加,形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多边协调合作机制。
例如:气候变化、难民、网络安全、恐怖主义等都是全球共同的挑战,不可能靠一个国家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多边的组织和机构集体解决,但多边组织和机构也要适时调整来解决上述挑战。
(7)合作治理扩展阅读:
多边主义具有无差别和互利的特性
从国际关系的角度来看,单边主义一般指的是一国在处理国际事务时单独行事、不寻求他国支持和同意的理念和行为。在处理与国际组织和通行多边规则的关系时,倾向于不受约束,是否合作视本国利益需要而定。
在处理与国际组织和通行多边规则的关系时是积极参与和合作的取向。多边主义不仅意味着多个国家之间的合作,且这种合作是在制订和维护通行国际制度和规则背景下进行。
❽ 多个主体共同治理的理论有什么
政社合作有许多不同的模式,我们简要介绍四种重要模式:
一是法团主义模式(corporatism)。法团主义旨在将公民社会中的组织化利益联合到国家的决策结构中,寻求在社会团体和国家之间建立制度化的联系通道和常规性互动体系[2]。简单地说,是在国家与社会之间建立有序、稳定、制度化的合作关系,通过合作与协商代替竞争与排斥,解决社会冲突和失序。随着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的推进,统一的直接登记体制在四大类社会组织中放开,国家承认“自下而上”相对独立的社会组织的合法性,允许社会组织间通过自下而上的竞争性淘汰获得与政府合作的机会,参与合作的社会组织数量众多,社会组织间功能分化弱化,社会组织接受国家承认和管理。需要指出的是,法团主义模式下的政社合作绝不是一种行政上的等级控制关系,社会组织绝不是政府的延伸,而是相对独立和平等的合作关系。
二是合作治理模式。近20年来,一种名为“合作治理”(collaborative governance )的新治理理论得到发展。该理论旨在将包括政府在内的多个利益相关者聚集在一个公共舆论空间(common forums),公共和私人部门的界限变得模糊,通过协商达成共识(consensus-oriented)形成决策。[3]安塞尔(Ansell)、戈士(Gash)等学者认为合作治理包括六个方面的内容,即针对公共政策或公共管理问题,合作由政府等公共机构发起,治理主体包括利益相关的公共和私人部门、利益无关者(nonstate actors),这些主体直接参与决策过程而不仅仅是公共机构的顾问,协商的公共舆论空间组织化运作并要求共同参与,协商目的在于达成共识,采取共同决策。[4]
三是第三方治理模式。第三方治理(third-party governance)[5]强调公共与非营利机构在很大程度上共享责任、公共资金和公共权威,通过开放一部分公共领域让非营利组织参与进来,使公共服务提供具有一定程度的多样性和竞争性,从而有助于提高效率、减少成本。其实质是政府与非营利部门基于共同目标而联合行动,与此同时,通过协调/整合补充资源实现各自目标。值得一提的是,政府对效率、成本、责任和公平的需求,必须与非营利组织独立性相协调统一。
四是契约关系模式。契约关系(contracting relationship)模式[6]是新公共管理运动的直接产物,被认为是替代传统官僚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的最佳选择;它是指政府通过委托或购买等契约方式将公共服务外包给其他政府、私人部门或非营利组织,其目的在于减少政府成本、提高效率。根据政策环境的不同,可以采取竞争(competition)、谈判(negotiation)和合作(corporation)三种不同的契约形式[7],契约关系模式蕴含了合作参与、民主行政、公平效率等价值内涵。
❾ 东汉年间王景曾经与王吴合作治理哪条渠道
王景“广窥众书,又好天文术数之事,沈深多技艺”,他特别擅长治理水灾,曾经与王吴合作,用“土焉流法”治理浚仪渠,成效很好。
❿ 进行外部效应治理时,政府与非盈利组织的合作方式有哪些
政府纠正外部效应的措施主要有:1、重新分配产权2、对负外部性进行限制 ;3、对潜在外部性采取预防措施。外部效应又称为溢出效应、外部影响或外差效应,指一个人或一群人的行动和决策使另一个人或一群人受损或受益的情况。经济外部性是经济主体(包括厂商或个人)的经济活动对他人和社会造成的非市场化的影响。即社会成员(包括组织和个人)从事经济活动时其成本与后果不完全由该行为人承担。分为正外部性 (positive externality) 和负外部性 (negative externality)。正外部性是某个经济行为个体的活动使他人或社会受益,而受益者无须花费代价,负外部性是某个经济行为个体的活动使他人或社会受损,而造成负外部性的人却没有为此承担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