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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资源领域问题整改

发布时间: 2021-03-12 00:15:27

A. “倒查20年”释放的是什么追责信号

内蒙古这次对煤炭资源领域腐败倒查20年,释放了一个鲜明的信号,“终身负责制”不只是停留在文件上的理念,而是正在切实被执行。煤炭领域因为关涉自然生态、政治生态两个领域,自然应该成为先行先试的领域。这种追责理念,其实应该在更多地方、更多领域落地生根,成为一根很现实的“高压线”。

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纪检监察建议,内蒙古今年2月以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明确提出“要对2000年以来全区煤炭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进行全方位透视会诊”。倒查20年,内蒙古此轮煤炭领域反腐的决心可见一斑。

(1)煤炭资源领域问题整改扩展阅读:

煤炭反腐倒查20年,4个月内蒙古6煤炭局长落马!

据了解,自2020年2月,内蒙古自治区决定倒查20年涉煤腐败以来,内蒙古涉煤“大虎”纷纷落马,先后有退休7年之久内蒙古霍林河煤业集团原总法律顾问李永先,曾担任过锡林郭勒盟煤炭局局长、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政协副主席的张志军、鄂尔多斯市煤炭局原局长郭成信等多人被查。

据“能源100”粗略统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4个月里内蒙古已有14名直接与煤炭相关的“大虎”落马,担任过煤炭局局长的“老虎”有6人之多。

B. 自中纪委建议“倒查20年”,内蒙古有哪些涉煤反腐落马

据小编了解到,自中纪委建议“倒查20年”后,近3个月内蒙古已有40余煤反腐“老虎”落马。包括哪些呢?那小编带着大家一起来看一下。

近3个月内蒙古已有40余煤反腐落马

据小编了解到,在今年的2月份,内蒙古纪委发布消息称,建议全面清查近20年来煤炭资源领域腐败的问题。截至目前为止,在这4个多月里,内蒙古就已经有多名煤“老虎”纷纷落马,据统计,曾担任过煤炭局的局长的人数,就有6人之多。

据所公开简历中可以知道他的一些信息,赵洪月,出生于1962年,曾经在能源行业任职多年,从2016年5月至被查前,工作职位是神华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副总经理。

据小编了解到,中纪委网站还刊发长文回答到,关于内蒙古煤炭资源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为何要倒查20年之久的问题。据中纪委网站披露可知,长时间以来,花内蒙古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现象、问题集中,已经成为延续多年的问题了,已经是成为污染政治生态的最大“毒瘤”和根源了,所以必须要以刮骨疗毒的决心强力推进这个做法,坚决彻底割除这种贪污腐败现象。

小编,觉得真是大快人心!同时希望能够有更多的组织干部抵制贪污腐败,对于贪污腐败的问题,我们要有坚持零容忍的态度。

C. 湖滨区国土资源局

湖滨区位于河南省西部,黄河中游南岸的黄土丘陵地带,为三门峡市经济、金融、物流、技术和信息交流中心。北隔黄河与山西平陆县相望,东、西、南三面被陕县环围,西、北、南三面为黄河和青龙涧河环抱,状若半岛,故名湖滨。1986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县级行政区,为三门峡市市区所在,是豫晋陕三省通衢的枢纽之地。全区东西长22公里,南北宽15公里,总面积189平方公里。下辖3个乡、7个街道办事处,47个行政村,40个居委会,总人口33.22万人。

贺喜 党组书记、局长

余新艺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平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亚娜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张剑 党组成员、副局长

匡向阳 党组成员、副主任科员

张辉 副主任科员

贺喜简介:河南陕县人,1974年6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87年9月~1991年7月,在河南省农业学校学习;1991年7月~1993年7月,在湖滨区农牧局工作;1993年7月~2001年1月,任湖滨区教育体育委员会计财科科长兼市盲聋哑学校后勤管理工作(期间,1992年7月~1995年7月,在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函授学习);2001年1月~2004年7月,任湖滨区教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2004年7月~2006年7月,任河洛中密度板厂总经理兼三门峡市建筑装饰材料市场管理委员会任主任(2005年12月,河南教育学院自考本科毕业);2006年7月~2008年1月,任湖滨区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2008年1月至今,任湖滨区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机构设置】湖滨区国土资源局是2002年机构改革时期,在原土地管理局、地质矿产局、建设局的基础上组建的政府工作部门。按照湖滨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滨区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三湖政办〔2010〕19号)的规定,局现内设办公室、用地审批与耕地保护股、规划科技股、地籍(测绘)管理股、法规监察(信访)股、矿产开发管理股、地质环境股、矿产资源储量与地质勘查股、煤炭管理股等9个股室。下设土地整理中心、执法监察大队、国土资源信息中心、矿产能源公司4个二级机构和崖底、会兴、交口、高庙、磁钟5个国土资源所。全局现有职工91人(其中退休16人),局设党组,下属支部3个,现共有党员45名。

【土地资源】2010年年末,全区农村土地利用现状一级类8个、二级类22个。土地总面积18758.58公顷,其中,耕地4482.56公顷,占土地面积的23.9%;园地1572.79顷,占8.4%;林地2268.23公顷,占12.09%;草地3454.86公顷,占18.42%;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662.36公顷,占19.52%;交通运输用地888.78公顷,占4.74%;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8公顷,占8.81%;其他用地775.92公顷,占4.14%。

【耕地保护】“十二五”期间,全区耕地保护面积5320.85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132.06公顷。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强化责任目标考核,区政府与5个乡(街道)、47个行政村分别签订了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明确了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实行村级干部耕地保护责任追究制度,规范村组干部行为,对支持非法占地行为,引发、导致不稳定行为发生的,村支书就地免职,村委主任停职处理。全区基本农田保护地块达205块,设立保护标志30块,与村民小组签订责任书307份,与农户签订责任书7345户;健全基本农田保护区监察巡查制度。由执法监察大队及各乡(街道)国土资源所对各保护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巡查,确保及时发现和制止违反基本农田保护规定的行为。严格履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项目建设占用耕地667.7835亩,全部实行了“先补后占”,并结存指标202.2165亩;落实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加强用地引导服务,支持“空心村”改造、企业改制,推进标准化厂房建设,盘活存量土地12.3105公顷(其中王官油库0.596公顷、科利恩铝业7.6560公顷、顺天彩印2.6901公顷、三键1.3648公顷),由政府统筹安排,重新调配利用;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举办乡、村干部培训班2期,参加人员273人;利用“双节”、“4·22”地球日、“6·25”土地日等节日,组织大型宣传活动5次,宣传版面16块,大型宣传牌2个,设咨询台6个(次),宣传车12辆,接待来访38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800余份。有效地宣传了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营造了惜地护地、依法用地的良好舆论氛围。

【土地整理项目】湖滨区土地整理项目由市级投资,区级实施,投入资金1306.65万元,建设规模3487.2亩,实现新增土地2222.9亩。项目涉及5个乡(街道)13个行政村21片,分8个标段实施。完成土方369.38万立方米。修建田间、生产路9条3298米、排水渠1357米,新打机井3眼,修复机井3眼,新建蓄水池1个、水窖12个,安装变电器1台,铺设地埋管道14340.4米,架设高、低压线路1371米。项目区地理环境属丘陵地貌,开发前沟深达40多米以上,沟内荒草满地,灌木丛生,田间道路狭窄,耕地零散,种植条件极差,项目的实施,有效地提高了农民群众的耕种条件和农地产量及经济效益。

【建设用地报批与管理】完善项目建设用地保障机制。建立健全了服务保障“绿色通道”,对项目建设用地提前介入,即时受理,即时审查,即时上报和全程跟踪服务;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对接。准确掌握全区2010年项目用地数量、结构,摸清用地需求底数,做好项目用地计划,并为用地单位做好项目用地的前期引导工作;简化手续,提高用地预审效率。加快用地预审、审批工作;建立用地指标优先配置机制。以土地资源利用方式的转变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重点项目与局职责逐项对接。明确了责任部门和办理时限,全部完成了用地手续。全年上报省政府四个批次报件,征用土地1667.3345亩,涉及建设项目28个。办理三门峡市东风长途汽车站改建项目、年产1.4万吨耐磨铸件项目、年产1000套微机控制高速分选机项目、年产5万吨高品质精细再生胶项目、南环路道路工程项目等项目用地初审、预审工作;九华纺织、科利恩、三键碳材、大中海、中隆置业等项目已供地;三味奇、三郎电气、吉祥驾校、瑞通汽车城、腾飞汽贸等项目收购储备手续;义乌商贸城(湖滨区段)、金三角项目的地上附着物清点、核算工作。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2010年底,全区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的文字和图件成果,待省政府批准。到2020年,全区实现耕地保有量为5320.85公顷,其中崖底街道耕地保有量为404.47公顷,会兴街道耕地保有量为673.85公顷,交口乡耕地保有量为1236.11公顷,磁钟乡耕地保有量为755.65公顷,高庙乡耕地保有量为2250.77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132.06公顷,其中会兴街道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87.54公顷,交口乡基本农田保护面积918.56公顷,磁钟乡基本农田保护面积458.87公顷,高庙乡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367.09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突破3523.82公顷,其中崖底街道1795.41公顷,会兴街道814.89公顷,交口乡512.60公顷,磁钟乡138.26公顷,高庙乡262.66公顷;农村居民点整治规模,崖底街道277.89公顷,会兴街道152.86公顷,交口乡319.28公顷,磁钟乡168.90公顷,高庙乡240.84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及补充耕地规模,崖底街道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74公顷以内,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面积不低于76公顷;会兴街道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132公顷以内,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面积不低于135公顷;交口乡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140公顷以内,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面积不低于145公顷;磁钟乡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39公顷以内,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面积不低于44公顷;高庙乡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25公顷以内,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面积不低于31公顷。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2010年底,全区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完成了对辖区国家、集体、单位和个人用地的界址、范围、面积分布和权属等情况的外业调查、数据库建设,按照时间要求,将调查成果(农村调查)上报市二调办。查清了农村土地利用现状一级分类8个和二级分类22个的面积,形成了农村土地调查一、二级分类面积汇总表及标准时点统一更新数据库中的农村土地调查一、二级分类面积汇总表等数据成果;查清了全区各乡(街道)基本农田面积及分布情况,完成了基本农田上图工作;编制了1:10000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16幅,土地利用挂图1幅,基本农田分布图1幅,耕地坡度分级图1幅,图幅理论面积与控制面积结合图表1幅;签订了权属界线协议书,在外业调查的基础上,为全区48个行政村确定了土地权属界,共形成调查工作底图16幅、《农村土地调查记录手簿》22本、《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167份。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湖滨区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正式出台。该标准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省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地上附着物的补偿管理的通知》(豫政办〔2009〕152号)、《三门峡市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三政〔2010〕47号),结合湖滨区实际,在充分听取区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参照近三年来全区范围内实施的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的补偿标准而形成。新《标准》涉及房、窑、井、棚、墙、苗、木等共67项(级),对三门峡市制定的补偿标准中无补偿标准的地上附着物(56项—67项),根据实际情况,在深入细致地调查研究和测算,根据附着物种类变化情况,增加了分类补偿标准,完善了补偿政策。

【矿产资源】湖滨区矿产资源以铝土矿、煤、冶金辅助原料、建筑材料等化工原料矿产为主。共发现16种矿种:煤、铝土矿、硫铁矿、石膏、耐火粘土、化工灰岩、水泥灰岩、建筑石材、建筑用砂、砖瓦粘土等。已开发利用的铝土矿、石膏、石灰岩、砂石等矿种,主要分布在高庙乡和磁钟乡,呈点多、面广、规模小特点。

【矿业权管理】全区共设置采矿权17个,分别是石膏2个、铝土矿3个、石灰岩11个,页岩1个。其中省厅发证3个,市局发证6个,区局发证8个。采矿权设置面积11.3477平方公里,其中铝土矿区9.9208平方公里,石膏1.0481平方公里,石灰岩0.3788平方公里;探矿权3个,为于家岭铁矿详查、侯村铝土矿详查、角古东铝土矿详查,分别由河南省地矿局第四地质探矿队、陕县锦鸿矿业有限公司、陕县锦滨矿业有限公司实施。

【矿产资源管理】2010年,编制实施《湖滨区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依据资源分布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对铝土矿、石膏、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进行整合,采矿权由17个整合到13个,减少24%以上;全区17个采矿权全部完成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检工作,有效地促进了矿产资源的合理利用;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和法定用途管理使用,收缴采矿权使用费4500元,矿产资源补偿费11.0738万元;建立动态监管体系,开展甲类矿产资源动态监测工作,并聘请有资质的单位为辖区的17家采矿权人完成动态监测报告;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巡查、专项核查、突击检查的方式,并联合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对高庙矿区展开多次、大规模的集中整治行动。组织联合执法2次,独立执法5次,动用车辆16台(次),机械10台次,炸毁井口6座、拆除铝石炉4个,没收炸药24公斤(交公安部门),暂扣电动机、发电机、电焊机、风钻等设备15台,采矿工具26把、坑木3方、送风皮管60余米,没收矿石288吨,拆除工棚8间、120余平方米,遣散民工38人。

【地质环境管理】本年初,制定下发了《湖滨区2010年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建立了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和应急反应的各项制度,健全了区、乡(街道)、村、农户的多级群测群防网络,明确了17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对隐患点附近地区250户群众、34家单位发放了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建立汛期气象预报平台,配置了铜锣监测应急救援工具,实行汛期定期不定期巡查和24小时值班制度;申报的三门峡大坝景区周边矿山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已获省国土资源厅批准,争取资金401万元;举办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培训班,学习《突发事件应对法》,修订了地质灾害防治、地震预案,完善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及救援物品的配置,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自我保护、救护能力。扎实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创建活动,从抓宣传、抓责任、抓预防、抓避让等方面着手,不断强化地质灾害防灾机制和体制建设,坚持预防和治理相结合,大力推进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的规划化和标准经,达到了“有组织、有经费、有规划、有预案、有制度、有宣传、有预报、有监测、有手段、有警示”的目标,由于措施到位,湖滨区被国土资源部授予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荣誉称号,李巧芬获“全国优秀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员”称号。

【煤炭管理】根据《中共湖滨区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湖滨区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三湖文〔2010〕07号),湖滨区国土资源局内设科室增加煤炭管理股,职能是负责对全区煤炭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规划;对煤炭生产许可证的办理、年检、延期、注销进行审核;对各种特殊工程进行培训,办理特种工资格证;对煤炭企业负责人、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办理资格证书;征收煤炭生产企业的维简费和救护费;对煤炭经营许可证的办理、变更、终止进行审核;对办理煤炭销售经营许可证有关资料和条件进行审核;对市区的煤销企业、民用煤加工企业(蜂窝煤厂)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煤炭生产、经营中有关违法案件。2010年,对15家煤炭经营企业进行年审,涉及3家批发企业,12家零售企业,同时,对全区14家无证洗煤厂开展全面检查。

【执法监察】强化执法监察工作,完善执法监察巡查责任制,完善“区监管、乡实施、村参与”的三级巡查网络,逐级落实巡查责任,完善巡查台账,全年发现违法案件43起,立案查处38起,收缴罚款142.81万元。开展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工作。3月初,开展为期3个月的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清查摸底,逐宗登记造册,逐案立案查处。清查出违法违规用地12宗(含2009年卫片执法的全部违法用地图斑),面积166.54亩(耕地89.06亩),补办10宗用地手续,2宗强制拆除复耕,移送财政部门没收建筑物面积32628平方米,移送公安部门4起,移送法院8起,建议党政纪处分8人,全年无重大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案件的发生。

【第十次卫片执法】2010年3~5月,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对2009年度(第十次)卫片检查涉及全区9个图斑、1宗用地,监测面积273.1亩,实测面积280亩,开展外业调查和内业核查,经检查,合法用地9宗,面积273.5亩,实地伪变化1宗,面积6.5亩。为扎实做好整改工作,区政府成立了以区委副书记、区长为组长,常务副区长为副组长,各相关局(委)一把手为成员的湖滨区2009年度(第十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湖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9年度(第十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召开卫片执法检查专题会议,并多次听取国土部门的汇报,由于措施得力,违法用地(1宗,面积26.6亩)整改到位。

【信访工作】坚持领导接待日、首问负责制、领导下访制、分片包案制、中层干部下访排查制、定期召开座谈会等相关制度,借助“流动调解”、“区信访联席会研讨”创新信访机制,并以开展“社会矛盾化解百日竞赛”活动为契机,积极化解各类土地信访矛盾问题,对案件落实包案协案责任制,从接案、受理、交办、转办、督办以及答复等环节详细规范,并做好信访排查、督办、回访和信息报送工作。同时创新基层信访联络员机制,各所配备一名信访联络员,及时通报各乡(街道)涉土(矿)信访稳定情况。2010年,组织区域矛盾纠纷排查35次,排查不安定因素27起。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5起,办结22起,办理信访事项复查2件,办理政协提案3件。全年无涉及国土资源信访问题赴京到省集体上访和恶性上访事件的发生。

【警示约谈办法】2010年,湖滨区政府出台《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警示约谈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如果所辖行政区域内有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不制止以及媒体屡次曝光土地违法案件的,区将对乡(街道)主要负责人实施告诫性谈话,“警示约谈”由区政府授权区国土资源局进行,旨在进一步加强对土地管理行为的监督,防范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办法》规定,各乡政府、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出现下列六种行为之一的,将启动约谈警示机制:一个自然年度所辖区内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9%以上或虽未达到9%,但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一个自然年度所辖区内违法用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9%以上的;发生土地违法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不制止、不上报或隐瞒不报的;对上级交办、转办、媒体曝光和群众举报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较多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其他需要警示约谈的事项。《办法》要求,实施警示约谈后,区国土资源局将对被警示约谈乡(街道)的自纠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但是,警示约谈不代替依法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纪律处分和法律处罚。

【“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湖滨区国土资源局党组高度重视“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把专项行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召开了专项行动动员大会,成立了“两整治一改革”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抽调两名业务骨干充实到“两整治一改革”办公室,制定行动方案,细化分解了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工作落实到人。为保证学习效果,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学习讨论有记录,个人学习有笔记,每次学习有心得。全局干部职工记读书笔记868篇,3640余万字,撰写学习心得体会620篇,约124万字。并邀请区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部门、律师、党校教授作专题讲座3场,参观了反腐倡廉成果图片展览和廉政剪纸展览,开展了“廉政楹联”征集、并装裱上墙等廉政文化活动。重要节日,通过发送手机廉政短信、召开廉政集体谈话等形式向广大党员干部敲警钟;围绕风险点排查的工作要求,逐项排查权力事项,找出风险点,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服务单位和基层群众、下发征求意见表、进行民主评议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切实找准、找全、找实存在的廉政风险点,排查处出个人风险点173处,部门及组织71处,建立了廉政风险点信息库。

【协管员队伍管理】为规范村级国土资源协管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协管员的桥头堡垒作用,湖滨区国土资源局建立量化考核制度,进一步明确职责、程序和日常管理内容,逐人建立了管理台账,签订了责任书,每月定期考核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手机短信报告制度。周三、六以手机短信的方式向各乡所报告辖区巡查情况,及时向包片责任人汇报违法主体、违法位置等内容;实行例会制度。每月23日定期召开例会,部署下月工作重点,通报上月量化考核情况;建立学习制度。制订学习计划,提出学习内容、要求和标准,提高处置问题的能力;建立激励资金制度。依据量化考核分数发放奖金的方式,促进协管员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2010年,全区协管员共化解各类土地纠纷12起,制止违法用地10起,提供违法用地信息28条,化解可能信访2起,对违法案件查处、基层稳定都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荣誉称号】湖滨区国土资源局连续三年蝉联“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信访稳定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被三门峡市三三项工作领导小组授予“2010年度全市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贺喜先后荣获“全省国土资源信访稳定工作先进工作者”、“三门峡市新农村建设先进工作者”、“湖滨区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陈韶)

D. 内蒙古自治区煤炭资源领域专项整治个人报告表空表能打印吗

自治区煤炭资源比较丰富的可以打印。

E. “倒查20年”释放的追责信号,事件详情是怎样的

“倒查20年”这是最近内蒙古自治区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中所采取的做法,在会议上明确了多2000年以来煤炭资源的开采和利用情况进行专项整治, 对其中在的问题绝不手软。

“倒查20年”显示出了自治区政府反腐倡廉的决心,在这种形势下,煤炭资源开发行业的主管部门和企业都要高度重视对工作方式和方法的转变,借助专项活动的开展,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F. 关于对煤炭领域违规违法专项整治认识和建议

你说的这个对于煤炭领域的这个违法违规的事情的认识的话,其实我觉得最重要的还是加大惩治力度。

G. 我国矿山安全生产的形势如何存在哪些问题如何改进

我国煤矿安全生产面临着非常严峻的形势。最近在不到4个月的时间里,全国竟连续发生了三起一次死亡超过百人以上的煤矿特大事故。这也给我矿敲响了警钟,现阶段影响我矿安全生产的问题是多方面的,涉及许多深层次、基础性的问题,也是长期积累下来的。要彻底解决我矿安全生产问题,必须强化管理,采取多种措施,付出长期艰苦努力,解决煤矿安全生产问题是一项长期、艰巨和复杂的工作,但又必须从眼前抓起,甚至采取必要的强制手段推行。
一、我们应当广泛应用信息技术
煤炭是我国最为重要的能源资源,煤炭生产的安全事关重大。我国煤矿安全生产面临着非常严峻的形势,而广泛应用信息技术是加强和改进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手段,推广煤矿行业信息技术应用已刻不容缓。
我矿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在逐步提高,生产作业中已普遍应用了计算机控制的机电一体化,并基本建立了煤矿安全生产监测系统。但我矿在信息技术应用上仍然存在缺陷,反馈监测信息不及时,应用范围小,操作人员不熟练,水平较低等等。
但从整体上,我矿生产、管理的自动化与信息化水平相对较低。“信息孤岛”问题严重制约着我矿信息技术应用整体效益的实现,特别是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信息资源难于共享,监测系统和控制系统不能实现联动,这些都严重影响了系统作用的发挥。另外,目前我矿安全生产专用软硬件相对滞后,应用的专用软硬件和电子专用设备、仪器目前仍比较少,还难以满足安全生产的需求和技术升级的需要。
坚持以人为本,推动煤矿产业逐步走上一条安全状况好、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特别是控制住安全生产事故,推动我矿协调健康发展,我们应该大力推广信息技术在煤矿领域的应用,特别是急需提高信息技术在煤矿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应用水平。
二、我们应当采取有效的安全监督,加强安全生产。
1、在矿各单位设立专职安监员,由矿安监处专门管理,不受所在单位管辖,并且每半年轮换对调一次。从机制上防止安监员与生产单位形成利益联盟。
2、任何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其单位安监员不得参与事故调查,有矿安监处从外单位派安监员进行事故调查。
3、安全检查经常化。
4、实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对任何事故都进行分析,对事故责任要明确到人,明确到安监员。
5、安监员“连带责任制”。安监员出具错误报告、提供错误安全信息要受到严惩。
三、为员工提供一个良好的生产作业环境
一个良好的生产作业环境是安全生产关键,试想一下:一名工人连续工作十几个小时,得不到休息,工作场所煤尘弥漫、噪音巨大,这样能保证安全吗?能保证职业健康吗?为此我们应该彻底改善生产作业环境,为员工提供一个强有力的安全保障。首先要在人员数量上给予保证,不能出现一人多岗的现象;其次要加强人员素质,这是安全培训的目的,人员素质的提高,可以使我们避免出现一些不应有的安全隐患。
四、标准化管理势在必行
如果我们在工作中处处按照标准、规程作业,把事故降低到最低甚至实现零事故,从而得出结论:发生事故是偶然的,不发生事故是必然的,这就是“本质安全”。其基本特征:一是人的安全可靠性。不论在何种作业环境和条件下,都能按规程操作,杜绝“三违”,实现个体安全;二是物的安全可靠性。不论在动态过程中,还是静态过程中,物始终处在能够安全运行的状态;三是系统的安全可靠性。在日常安全生产中,不因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况而发生重大事故,形成“人机互补、人机制约”的安全系统;四是制度规范、管理科学。杜绝管理失误,煤矿生产中实现零缺陷、零事故,从而基本形成无灾可救、无险可抢,无事故发生的格局,在人们心中打印出煤矿企业就是安全型企业的全社会共识。 (风险管理世界网-安全员之家)
安全是煤矿永恒的主题,煤矿安全事关矿区社会稳定和广大职工的根本利益。随着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关注安全、珍惜生命、追求企业的本质安全已成为广大职工的迫切愿望。我们必须推进安全理念创新、安全技术创新、安全管理创新、安全教育培训创新四个途径,加快我矿本质安全化进程,实现我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发展,从而在全集团公司树立良好的安全形象。

H. “倒查20年”,内蒙古煤炭资源巡视人是如何发现问题的

“倒查20年”,内蒙古煤炭资源巡视人是通过账单和公司财务报表,发现财务上有问题!

I. 许昌市国土资源局

许昌市位于河南省中部,地理坐标为北纬33°16′~34°24′,东经113°03′~114°190′。东邻周口市,西交平顶山市,南界漯河市,北依省会郑州市,距离省会仅80公里。京广铁路、京珠高速公路、107国道纵贯南北,311国道、地方铁路横穿东西,新郑国际机场在北50公里。许昌市辖3县(许昌县、鄢陵县、襄城县)、2市(禹州市、长葛市)、1区(魏都区),总面积4996平方公里;总人口456.41万人,其中,许昌市区建成区面积45.8平方公里,市区人口48万人。

张明山 党委书记、局长

苏晓 党委副书记、调研员(2010年11月任)

陈念卫 党委委员、调研员(2010年11月任)

郭保中 党委委员、副局长

阮玉兴 党委委员、副局长

康永生 党委委员、副局长

赵理 党委委员、副局长(2010年11月任)

杨长捷 党委委员、副局长(2010年11月任)

马光伟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2010年11月任)

张明山简介:河南省长葛市人,1956年12月出生,男,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79年11月参加工作。1979年11月~1984年12月,任许昌地区农科所实验厂,副厂长;1985年1月~1988年4月,在长葛市委组织部工作,历任秘书、干事、知工办副主任;1988年4月~1992年10月,任长葛市董村乡党委书记;1992年10月~1997年12月,任许昌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1997年12月~2001年5月,任禹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2001年5月~2002年8月,任禹州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2002年8月~2003年2月,任禹州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市长;2003年2月~2007年4月,任禹州市委副书记、市长;2007年4月至今,任许昌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许昌市国土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

【机构设置】局机关现内设科(室)14个,即办公室、政策法规监察科、调控和监测科、规划与用地审批科、资金管理科、耕地保护科、地籍科、测绘管理科、土地利用管理科、地质勘查与资源储量科、矿产资源开发与地质环境科、人事科(党委办公室)、行政审批事项服务科、纪检监察室;隶属行政单位1个,即许昌市国土资源局魏都分局。

许昌市国土资源局所属8个事业单位分别是许昌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许昌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许昌市国有土地管理一所、二所、三所,许昌市国土资源局经济开发区分局,许昌市国土资源局东城区分局、许昌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代管许昌市国土资源局东城区分局邓庄所、许昌市国土资源局经济开发区分局长村张所2个事业单位。

【土地资源】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显示,许昌市总面积746.82万亩,其中,耕地517.35万亩,占总面积的69.3%;园地0.78万亩,占总面积的0.1%;林地27.13万亩,占总面积的3.6%;草地15.19万亩,占总面积的2.0%;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30.42万亩,占总面积的17.5%;交通运输用地22.38万亩,占总面积的3.0%;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1.65万亩,占总面积的2.9%;其他土地11.92万亩,占总面积的1.6%。

【耕地保护】2010年,许昌市耕地面积保持在34.39万公顷,基本农田面积稳定在28.98万公顷,连续12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共安排市以上土地整理资金1.58亿元,其中省国土厅、财政厅下达省新增费项目资金9407万元,共安排新增费项目6个,各项目已陆续开工建设,竣工后可新增耕地5285.4亩。市级组织验收各县(市)占补平衡项目18批,新增储备耕地7948.5亩,经许昌市土地整理项目验收小组专家认定,为高标准耕地,为许昌市建设用地顺利报批提供了大力支持,为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修】2010年,许昌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顺利通过河南省政府批准,市级新规划共核减基本农田面积6.45万亩,并增加用地指标18.3万亩。新一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现了各业各类用地的统筹安排和科学布局,实现了与城市总体规划、许昌一体化推进区规划、各类产业集聚区专项规划的科学统一,实现了许昌新区和各类重点项目进入规划大盘子,有力地保障了许昌市今后10年经济发展的用地需求。

【土地利用管理】供应保障性住房用地74.6496公顷,其中,市本级供应62.86公顷,各县(市)供应11.7896公顷;全市共建成标准厂房66.06万平方米,累计建成标准厂房291.78万平方米,入住企业422家;市本级收储土地14宗,面积511.447亩,融资2.4亿元;全市共出让218宗、1.26万亩,成交价款42.84亿元,超出起始价11.68亿元(其中,市本级共出让土地39宗2254亩,成交价款17.16亿元,超出起始价7.23亿元)。

【地籍管理】2010年,完成宗地登记发证1790本,其中单位用地162本,“三房”个人登记1628宗,办理“三房”土地分割证明书4729本,办理土地抵押他项权利登记228宗。第二次土地调查方面,经调查统计,全市调查总面积7468242.45亩,其中,耕地5173497.75亩,园地7841.7亩,林地271272.15亩,草地151881.45亩,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304224.05亩,交通运输用地223827.75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8.65亩,其他土地119158.95亩。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已经全部完成,并于2010年10月15日顺利通过河南省土地调查办的预检。

【土地市场】继续深化阳光土地市场成果,充分发挥市场配置的作用,切实做好土地供应。不断创新收储方法,在坚持过去的成功方法的基础上,采取了预定的收储方式,即只约定土地及其附属物的补偿方式和价款,待土地出让后再支付土地及其附属物补偿费,有效减轻了资金不足带来的困难,缓解了资金周转的压力。在土地收储的补偿中,坚持委托中介机构对土地和地上建筑评估,进行土地收储出让测算,经市财政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后,进入实质性收储工作阶段。认真研究制订每季度的土地出让计划,并及时在媒体上进行公示;适势调整供地速度,严格控制“毛地”出让。积极组织土地出让推介活动,将成交确认保证金由过去的起拍价的10%,提高到小地块为80%,大地块50%,提高了准入条件和成交地块的履约率;建立了参与土地竞买人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档案,邀请监察等部门全程参与公开出让活动。2010年,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分别对许昌市房地产市场情况调研,充分肯定了许昌实行阳光规范、适时投放的土地供应政策。

【保障发展用地】2010年,全市共向河南省政府上报111个批次用地报件和7个单独选址项目,共报批建设用地4.13万亩,其中农用地3.25万亩(其中,耕地3.06万亩),建设用地0.85万亩,未利用地57亩。争取河南省预留指标1.5万余亩;盘活存量用地和闲置用地1473.27亩;向省里申报重点项目,争取使用省里匹配指标,全年共纳入省重点项目60余个;通过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补办用地手续5857亩,妥善处理了一批项目用地遗留问题;许昌新区用地得到有力保障,全年新区报批用地量占全市用地的近30%。有力地保障了中原电气谷、魏武大道、河南农大许昌校区、许昌航空港、帝豪专用线等项目建设用地。

【节约集约利用】全市各产业集聚区标准厂房面积达到30万平方米以上,投资强度市区不低于180万/亩,其他县(市)不低于120万/亩。在全省省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更新数据调查中,许昌经济开发区土地利用集约度综合分值97.67分,位居省级开发区第一名。2010年,集中开展了闲置土地清理处置、批而未供土地清理处置、公开出让遗留问题处理、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处理、土地使用权属纠纷调处和登记发证5个攻坚克难专项行动,一批久拖未决的问题得以解决。全市盘活存量和低效用地221.35公顷,其中市本级盘活37宗、145.12公顷。将推进“城中村”改造作为节约集约用地的新平台,用政策推动、靠市场调节,实现城市的整体增值的同时,促进了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同时,探索出了政府统征储备、市场开发运作、社区自主改造、“村企共建”、“村园共建”、“土地整理”等多种不同类型的城中村改造模式。截至2010年底,全市共启动86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完成拆迁20133户,拆迁面积926.9万平方米,已建和在建安置房512.4万平方米,累计完成投资127.3亿元,节约用地5000余亩,省内外20余个市、县来许昌市学习考察。

【专项行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本着“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原则,对2000余个政府投资和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土地、矿业权审批和出让进行了清量,对116个项目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整改。截至2010年底,已整改纠正问题96个,整改率达到了82%。

国土资源系统“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系统参加廉政风险点排查单位230个,参加风险点排查1763人,清理规范性文件605份,排查单位风险点总数1644个,排查个人风险总数5546个。制定单位和个人廉政风险防范措施分别为1728条和7072条,清理规范性文件605份,完善各种规章制度197项,复查复审卷宗19402份,整改完善卷宗586份,对照《廉洁从政准则》自查问题52个、整改50个、正整改2个,对照部《五项禁令》自查问题数23个、整改23个。

【矿产资源概况】截至2010年底,许昌市辖区内已发现矿种32种,已探明储量的有16种,已发现各类矿产地64处。煤、铝土矿、石灰岩、砂岩主要分布在西部的禹州市、襄城县以及长葛市,中部及东部平原县市主要有砖瓦粘土和矿泉水等矿产分布,铁矿主要分布在许昌县。许昌市的优势矿产主要有煤、水泥灰岩,一般矿产有铝土矿、石英砂岩、砖瓦粘土、耐火黏土,劣势矿产为金属类矿产。

【矿产资源管理】2010年年底,全市共有持证矿山276个。其中,部省级发证96个、市本级无发证、县(市)级发证180个;煤矿90个,铁矿1个,铝土矿4个,砂岩1个,建筑石料及其他180个。除骨干企业矿山能够正常生产外,大多数小型矿山因兼并重组、技术改造等因素,生产效益普遍不高。

(1)煤:全市煤炭开采业,目前,持证矿山90个,主要分布在禹州市87个,襄城县2个,许昌县1个。2010年,共生产原煤694万吨,共消耗储量732万吨。2010年,因资源整合因素,大多数小型矿山尚未复工生产。

(2)铝土矿:目前,铝土矿其有持证矿山4个,主要分布在禹州市西部山区,年生产能力40万吨。采矿权人为中国铝业,目前,4个矿山均未能正式生产。

(3)水泥灰岩:目前,全市共有持证矿山35个,主要分布于禹州市、长葛市。襄城县过去有少量开采,现已禁采。2010年,共生产矿石162万吨,消耗储量170万吨。

(4)铁矿:由于矿体埋藏较深,以往开采的经济技术条件较差,没有开采。现在资源紧缺的条件下,铁矿石价格比以往有较大幅度上升,许昌市铁矿区解禁,已有许继集团许昌铁矿年产200万元吨矿井在建,即将投产。

【探矿权、采矿权管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明确的审批权限审批采矿权,禁止以大化小、变更矿种等变相越权审批行为。按照省、市政府的要求,推进矿产资源的开发和整合,积极支持优势企业做大做强,配合做好省骨干煤炭企业对地方煤炭企业和小煤矿的兼并重组工作,在矿业权转让、采矿权变更等方面全力配合。全市参加兼并重组小煤矿共64家,已审查兼并重组煤矿报件43件。非煤矿产资源整合方案已报省厅审批通过,全市非煤矿山企业由260家整合到190家。按照《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探矿权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探矿权的清理工作。全市应参与探矿权清理的探矿权共8个,其中2个已经探矿结束,其勘查报告已经评审,并在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将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局的责任目标考核中。各有关县(市)局落实人员和经费,配备相应的硬件和软件,应用了矿山储量数据库管理系统、储量动态检测系统、矿山储量登记统计系统;监督各自辖区内的矿山企业和检测单位开展好矿山储量动态检测工作,要求矿山企业建立资源储量“五项台账”,以全面、准确反映矿山企业资源储量情况,在动态检测工作中形成的各项原始资料、整理编制的年度报告、图纸等,妥善归档保存,一矿一档,以备检查、审查及各种利用。许昌市有部、省发证矿山96个,完成储量动态检测96个,完成率100%,完成了省厅2011年年初下达的甲类矿山动检率98%工作目标。

【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通过资源整合,2010年,矿产企业比2009年减少了74家,下降20%。许昌铁矿处于基建阶段,大多数小煤矿、建筑石料矿山因资源整合,处在停产重组状态,没有生产。2010年,共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3611万元,入库3611万元,入库率100%。

【地质勘查】许昌市境内共有6个省政府出资的地质勘查项目,包括:禹州市张得煤详查,禹州市方山—白沙深部煤详查,禹州煤田葡萄寺煤详查,禹州煤田扒村井田详查,禹州市新峰一矿深部普查,许昌市泉店—灵井铁矿普查。禹州市张得煤详查区初步查明1500米以浅煤资源储量20.58亿吨,为中型煤田、大型煤矿区。许昌市泉店—灵井铁矿普查区估算铁矿石资源储量1.34亿吨,为大型铁矿区,禹州市新峰一矿深部普查区初步查明资源储量约3.1亿吨,为中型煤矿区,禹州市方山—白沙深部煤详查区初步查明资源储量约2.5亿吨,为中型煤矿区,禹州煤田葡萄寺煤详查区初步查明资源储量约2.4亿吨,为中型煤矿区,禹州煤田扒村井田详查,估算资源储量约1.3亿吨,为小型煤矿区。

【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工作】实行党委、政府“一把手”负责制,市与县、县与乡政府负责人层层签订了三项“刚性”整改目标。市领导分别对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工作进展缓慢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了警示约谈,进一步完善了多部门联动的联合执法机制,实行了“日报告”制度,在2个月时间里完成补办手续5857亩。2010年,全市共发生土地违法案件132宗65.95公顷,立案查处各类土地违法案件112宗,涉及土地面积64.90公顷,结案109宗,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呈大幅下降趋势,卫片违法违规用地比例下降至3.69%。

【执法监察】2010年,全市共发生土地违法案件128宗,涉及土地面积86.06公顷,其中耕地面积70.14公顷,及时制止自行纠正16宗。立案查处各类土地违法案件112宗,涉及土地面积64.90公顷,其中,耕地53.48公顷,结案109宗;全市案件发现率、报告率、查处率达到100%,移交率和结案率达到95%以上;共拆除违法违规占地建筑物面积63844平方米,对涉嫌破坏耕地的17宗违法用地进行耕地破坏程度鉴定,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人员,追究刑事责任21人,向纪检监察部门提出追究党政纪责任16人,落实16人。

【信访工作】全市国土系统把国土资源信访案件解决在基层,针对征地补偿、土地出让、打击违法占地等活动比较容易造成群众信访案件,坚持依法行政、坚持信访评估。全年没有出现过重大群访案件,也没有出现缠访、闹访案件;省厅没有复查、复核过许昌国土资源信访案件。

(赵亮 姬红超)

J. “倒查20年”,除了煤炭领域还有哪些领域可以这样查

还有建筑施工领域,大型的工程很多都是有猫腻存在的,比如大桥,高速,山洞隧道等机械化大工程,被承包商卷了好几层,肯定有好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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