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整治工作督查组工作职责
⑴ 督察主要是干什么的
督察机构的主要任务:对本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和下级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对上一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和本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负责。
督察机构的主要权限
(1)是对本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和下级公安机关拒不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领导决定,命令的可以责令其执行,对错误的决定、命令可以撤消或变更。
(2)是杂现场督察中,发现公安民警有违法违纪的有当场予以纠正权、现场扣留权及带离现场权。
(3)是发现公安民警违法违纪的,根据需要经批准可以对其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等措施。
拓展资料
根据《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四条:督察机构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下列事项,进行现场督察:
(一)重要的警务部署、措施、活动的组织实施情况;
(二)重大社会活动的秩序维护和重点地区、场所治安管理的组织实施情况;
(三)治安突发事件处置的情况;
(四)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立案、侦查、调查、处罚和强制措施的实施情况;
(五)治安、交通、户政、出入境等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六)使用武器、警械以及警用车辆、警用标志的情况;
(七)处置公民报警、请求救助和控告申诉的情况;
(八)文明执勤、文明执法和遵守警容风纪规定的情况;
(九)组织管理和警务保障的情况;
(十)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其他情况。
⑵ 什么是"1+x"专项督查工作制度
“1+X”专项来督查,“1”指省纪自委对省直各职能部门履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职责情况的督查,“X”指省直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能作用和管理权限,在职责范围内对各级各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督查。
一是突出督查重点。以“三公”经费、会议费和政府采购情况作为检查重点,进一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二是强化督查方式。结合日常工作、其他专项检查工作开展“1+X”专项督查,避免重复检查;对检查暂未发现问题的单位,要组织“回头看”,帮助相关部门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提升管理水平。三是规范督查行为。统一制作检查通知书、检查工作底稿、财政检查征求意见函、处理意见等格式范本,适时培训检查人员,统一检查标准,提高检查质量。四是注重督查成果运用。将专项督查发现的问题,与预算绩效管理、预算管理信用记录系统和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使用相结合,促进相关部门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
⑶ 中央巡回督导组的工作职责
·传达中央有关精神和工作要求,了解中央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各专项决策部署的执行属情况,督导各地和有关单位抓好落实。
·督促省区市党委,有关中央国家机关党组(党委),有关中管金融企业、中管企业党组(党委)搞好两批教育实践活动的衔接,检查第一批活动“两方案一计划”的落实情况。
·了解掌握省区市和有关单位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发现和分析研判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对省区市党委和有关单位党组(党委)派出的督导组进行业务指导,做到各负其责、密切配合。
·审核地市委书记对照检查材料,抽查市、县两级和有关单位党委领导班子及有关领导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整改方案。
·参加省区市和有关单位教育实践活动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参加部分市、县党委班子和有关单位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
·总结推广省区市和有关单位教育实践活动典型经验,及时向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⑷ 督察是些什么工作内容
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执法执勤活动进行现场督察。
《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队工作规定》第三条:
警务督察队在本级公安机关辖区内,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执法执勤活动的下列情况进行现场督察:
(一)上级和本级公安机关各项任务部署、命令、规定执行的情况;
(二)文明执勤、文明执法和遵守警容风纪规定的情况;
(三)处置公民报警、求助和控告申诉的情况;
(四)违反规定进入宾馆、旅店、歌舞厅等公共场所的情况;
(五)使用武器、警械、警用车辆、警用标志等装备的情况;
(六)《公安机关督察条例》规定的其他职责;
(七)公安机关行政首长和上级督察机构交办的其他督察事项。
(4)专项整治工作督查组工作职责扩展阅读
《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队工作规定》:
第十二条
警务督察队在执行督察任务时,遇有公民非法携带、使用武器和警械或者非法使用警用车辆、警用标志、证件和穿着人民警察制式服装的,应当当场予以收缴,必要时移送公安机关主管部门处理。
第十三条
警务督察队在执行督察任务时,遇有公民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检举、控告的,应当予以受理;对不属于督察机构职责范围的,在受理后应当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主管部门。
第十四条
警务督察队应当支持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保护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应当支持督察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人民警察在接受督察时,应当如实回答督察人员的询问。
⑸ 督导的职责是什么
作用:
1、促进咨询师的个人成长
咨询界有个说法,你自己能走多远,你才能引领你的咨客(求助者、来访者)走多远。因此,咨询师个人的心理健康水平是很重要的。
2、在咨询师本人出现心理问题时,帮助其恢复心理健康
心理咨询、心理治疗是一种高压力职业,且长期接触不良情绪(有人开玩笑把咨询师比做垃圾桶),因此咨询师本人同样需要心理保健甚至心理治疗。
3、有效帮助咨询师的咨询技能的提高
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在本质上,是一种经验科学、是一种基于经验的艺术,很多咨询、治疗艺术和技巧,从来都不是写在书本上的,其中的奥妙,很多都是在督导的互动中体现出来。
意思:督导(supervision)是对长期从事心理咨询工作的心理咨询师和心理治疗师的职业化过程的专业指导。
(5)专项整治工作督查组工作职责扩展阅读:
督导的意义与内容:
意义
与心理治疗的过程一样,督导过程也应该有相应的设置。这种设置使督导过程具有一种恒定的行为模式或框架,从而保证督导在尽量不受督导双方态度或其它因素影响的适宜条件下进行。良好而有效的设置有利于发现与督导过程有关的潜意识动机或冲突。借此可以帮助被督导者觉察 在其心理治疗过程中的相似问题。
在设置的安排与执行方面,督导者负有更为重要的责任。督导者遵守设置的行为是对被督导者的最好示范。
内容
时间:每次的时间、间隔等等;
地点:在什么地方进行督导工作。最好选择在治疗或工作环境。具体地点应由双方协商。
费用:适当收费,具体数目可由双方协商。
方式:主要指呈现案例的方式,如录音、录象、口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