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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境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简报

发布时间: 2021-03-07 16:27:33

Ⅰ 关于路政方面的简报

所谓简报就是简明扼要的工作报告或情况报告。它是机关内部向上反应情况,向下内级或平级机容关沟通性息时使用的一种简短的、带有一定的新闻性质的文字材料。如:
早行动 早准备 确保山区公路安全畅通

麻阳苗族自治县是我市山区公路最为集中的县乡公路之一,加之今年雨雪冰冻恶劣天气,为保证春运期间县乡公路畅通,确保行车安全,麻阳公路管理组织路政、工务在春运前早行动、早准备,对管理范围内的各条县公路及通客班车乡道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公路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公路安全隐患3处,处理危险路段2处,清扫路障12处,在公路易滑路段准备了防滑砂126处1830立方米,完善安全防护墩51个,修复防撞墙121米,这一行动受到了过往司乘人员的一致好评,为春运安全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麻阳苗族自治县公路管理站

Ⅱ 驻马店市国土资源局

驻马店市位于河南省中南部、淮河以北的洪汝河流域。地理坐标为东经113°10′~115°12′,北纬32°18′~33°35′。东西长191.5公里,南北宽137.5公里,总面积15083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8.9%。东与安徽省阜阳市接壤,西与南阳市相连,北与周口、平顶山和漯河市为界,南与信阳市毗邻。京广铁路、京深公路、京珠高速公路纵贯南北,洪河、汝河、泌阳河流经其间。全市辖驿城区和遂平、西平、上蔡、汝南、平舆、新蔡、正阳、确山、泌阳9个县,总人口853.03万人。主要旅游景点有嵖岈山、薄山湖、杨靖宇将军旧居、竹沟革命烈士陵园、南海禅寺、铜山风景区、宿鸭湖、天中山、棠溪源国家森林公园等。

梁再培 党组副书记、局长

刘勇智 党组书记

王永宇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新国 党组成员、副局长

邢建洲 党组成员、副局长

崔春常 党组成员、副局长(2010年5月任)

马心愿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2010年5月任)

闫建新 副局长(2010年5月任)

刘彦军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2010年5月任)

薛良伟 党组成员、副调研员(2010年5月任)

梁再培简介:河南省兰考县人,1962年10月生,汉族,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78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在兰考县三义寨公社河渠初中任教和兰考县、杞县行政机关、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工作。历任兰考县组织部副部长、人事局长,杞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河南省国土资源厅人事教育处副处长、地质环境处副处长。2009年9月,任驻马店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机构设置】局机关设办公室、调控监测科、人事教育科、财务科、土地利用管理科、规划科技科、地籍与耕地保护科、用地审批科、法规监察科、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科、地质勘察环境科、纪检监察室、机关党委、测绘管理科、行政审核审批科15个科(室),下设土地储备开发中心、城区分局、开发区分局、征地事务所、地产评估所、国土资源监察支队、土地整理中心、职工培训中心、土地市场服务中心、地质环境监测站、工业集聚区办公室、平川造地公司12个直属单位。

【土地资源】2010年,全市土地总面积1508627.79公顷。其中,耕地955078.4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3.3%;园地2703.5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林地162258.9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8%;草地29995.6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81084.3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交通运输用地49819.7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09259.6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2%;其他土地18427.5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

【耕地保护】2010年,持续加大了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的工作力度,明确各级政府一把手为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层层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全市共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127.1854万份。其中,市、县政府签订10份,县、乡政府签订185份,市、县国土部门签订10份,乡村签订2572份,村组签订3.1181万份,组户签订123.7896万份;聘请基本农田保护监管员2800多人,开展了基本农田保护清查,修订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设立的基本农田保护地块全部上图、上表,完成了省、市、县三级耕地保护档案的备案。第二次土地调查农村土地调查数据汇总结果显示,2010年全市耕地面积约为95.1028万公顷,高于省定88.63万公顷的耕地保有量指标6个百分点,基本农田面积稳定在75.72万公顷以上,做到了面积有增加、用途不改变、质量不降低。坚持把土地整理作为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的主要途径,不断提高补充耕地的数量和质量。2010年经局级验收并实行网上备案的项目143个,新增耕地面积3601.1453公顷,已用于占补平衡3250.9336公顷,用于本市1584.8217公顷,用于外市易地占补平衡1666.1209公顷。2010年全市上报的建设用地项目占用耕地的共计83个批次,占用耕地面积为1600.22公顷,补充耕地为1600.2254公顷,从数量、质量上落实了耕地的占补平衡制度,连续12年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

【国土资源规划管理】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于2005年启动,2009年6月形成规划成果。2009年,省政府批复《驻马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和9县1区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0年5月,驻马店市政府对全市乡级规划进行了批复。省政府本轮规划下达驻马店市新增城镇工矿用地规模150平方公里,年均1.5万亩。其中,重点保障中心城区用地,市中心城区现状面积58.67平方公里,增加建设用地34.33平方公里,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为93平方公里,占全市总指标的22.89%;“三区两县一体化”(驿城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集聚区和遂平县、确山县)区域共分配新增城镇工矿规模指标81.45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量的54.3%;全市12个产业集聚区规划面积为150.73平方公里;“三区两县”之外的7县中心城区共安排建设用地指标63.38平方公里。7县中心城区控制规模156平方公里,扩展区规模19.6平方公里,合计175.6平方公里;安排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用地、旅游用地等共8027公顷;全市65个建制镇,安排建设用地9.2平方公里,挂钩区19.4平方公里,扩展区19.4平方公里。

规划期间,安排一般乡镇、中心村建设用地814.32公顷,保障了部分用地需求,缺口部分靠村庄整治内部挖潜解决。本轮规划根据用地需求,对各项用地进行了科学合理的规划和保障。

【土地利用管理】2010年,继续盘活存量土地。开展了存量土地专项摸底调查处置工作,对全市闲置、低效用地,根据不同性质分别加以处置;对供而未用的土地,分别进行督查会办,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难以到位的,重新组织招商,鼓励和引导企业通过“腾笼换鸟”的项目置换方式,将存量变增量,全程服务办理依法转让;对关停并转的工矿企业用地,市政府进行收购储备,根据用地计划、产业发展方向和招商重点,制定盘活方案,重新确定土地用途,以“招拍挂”出让方式适时推出。2010年全市共盘活挖潜存量土地350公顷。持续加强土地市场调控。严格控制土地一级市场,将土地供应纳入市场运作轨道,不断扩大城镇建设用地有偿出让和使用的范围。

2010年,全市供应土地827.4897公顷,收取土地价款27.5亿元。其中,供应工矿仓储用地面积302.59公顷,土地价款3.4亿元;供应商服用地面积133.93公顷,土地价款6.6亿元;供应住宅用地346.56公顷,土地价款17.44亿元;供应其他用地面积44.41公顷。加快工业集聚区建设用地报批。按照统一规划、分期实施、稳步发展的原则,积极为全市12个工业集聚区报批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50.58平方公里,至2010年底,已建成44.36平方公里。

加大标准厂房特别是多层标准厂房建设力度。对适合使用标准厂房的项目,一律不再单独供地,对现有企业利用老厂区进行技术改造和厂房加层增加建筑面积的实行政策优惠。至2010年12月,全市累计供应标准厂房用地400.89公顷,共完工标准厂房建筑面积305.15万平方米,其中,单层标准厂房建筑面积225.75万平方米,多层标准厂房建筑面积79.4万平方米,已入驻企业597个。

【地籍管理】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是国务院部署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加强土地管理和调控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自2007年7月1日全面部署启动以来,全市国土资源系统采取内外业相结合的方式,利用基本农田划定资料、土地利用现状、遥感影像等相关资料和图件进行空间叠加与分析,顺利完成了阶段性工作。至2010年底,全市9县1区第二次土地调查农村部分土地调查全部结束,数据库成果已全部上报国家,并通过国家的审核。数据库管理系统也安装到位,并与思科千兆交换机进行了连接。城镇地籍更新调查外业工作全部结束,10个县区和市本级已全部通过省级预检。提请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了农村集体土地登记试点工作,全市累计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15417份,占应登记发证数的99.81%;累计办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8230份,占应登记发证数的85.2%。

【建设用地管理】2010年,坚持把服务和支持扩内需、保增长作为国土资源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市委、市政府出台扩内需政策后,全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及时跟进,进一步完善了重点项目用地保障机制,拓宽了重点项目用地“绿色通道”,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对重点项目实行专人跟踪办理,及时审查,快速转报,部分环节由串联改为并联办理,用地审批周期大大缩短,项目用地在驻马店市范围内15个工作日审结上报。2010年,全市共受理上报建设用地报件86个,征收土地总面积2283.13公顷,是近年来用地最多的年份,有效保障了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民生工程、招商引资等项目的用地需求。2010年,全市经省政府批准的建设用地量位居全省第五,用地建设审批量位居黄淮四市第一,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解决用地指标位居全省第一。

【矿产资源】截至2010年底,全市已发现各类矿产资源50多种,主要以非金属矿产为主,占矿产总数的80%,此外还有部分金、铁、铜、铝、锌等矿种。驻马店市现已探明储量的矿产有20多种,其中有经济发展价值的矿种包括:新蔡铁矿,3个矿区储量约17894.16万吨,矿区面积达27.49平方公里;石油,探明储量达2146万吨,居全省第三位;化工灰岩,储量1.75亿吨,占全省储量的79%;溶剂灰岩,储量1.85亿吨,占全省储量的36%;水泥灰岩,储量1.2亿吨,含钾岩石,储量1819万吨,远景储备量16.87亿吨;煤炭,储量10.5亿吨,其中1000米以浅的有吴桂桥煤矿1.1亿吨,王楼煤矿2.8亿吨,王岗煤矿6086万吨,安里煤矿1252万吨,共计4.6亿吨;金红石矿,普查探明氧化钛资源量333+3341级73.82万吨,矿带远景3341级401.04万吨,为大型金红石矿床;白云岩矿,地质资源量2亿吨,还有部分玄武岩、小型铁矿等,潜在经济价值约在2000亿元以上。现已开发利用的矿产有30余种,矿业开发已经成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的一个新的增长点。

【矿产资源管理】2010年,全市继续深化矿产资源整合工作,压缩矿山数量,优化矿业布局,调整矿业结构,注销125个采矿权到期后没有申请延续的采矿权,完成矿区整合20个,占全部整合任务的92%,解决了历史上形成的矿山数量过多、矿山企业规模小、开发布局不够合理、大矿小开、回采率低等问题。进一步加强矿业权管理。2010年,全市共办理新立采矿许可证8个,全部实行了挂牌出让,收取采矿权价款30.06万元。加大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力度。建立健全了科学征收管理机制,把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工作纳入了矿产资源管理的范畴,严格按照企业年度开发利用方案,强化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测,科学核定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数额,全年共收取矿产资源补偿费660万元。全面开展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和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实地核查矿业权421个,其中,探矿权46个,采矿权375个,全部验收合格,矿业权持证率100%。强化对矿山安全的检查。对邻近自然保护区、风景区、地质公园保护区、交通主干道的采矿权进行了清理,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或不予延期。彻底取缔无证采矿,2010年共关闭矿山企业108个。

【地质环境保护】2010年,全市有矿山的县区均建立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全市已评审通过90份矿山环境治理恢复方案,收缴保证金390万元。积极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创建活动。建立健全组织,编制规划、制定预案,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的有关制度,深入开展对各县区基层国土资源所和村级群测群防员、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的“五到位”培训,强力推进汛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紧急行动,对地质灾害多发、高发、易发地区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扎实推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特别是泌阳县于2010年9月份已通过了省国土资源厅“十有县”验收,确山县和遂平县已申请省厅验收。积极有效防治地质灾害。制订了地质环境保护措施和“汛期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完善和认真落实汛期值班、层层负责、险情巡查和灾情速报四项制度,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网络,深入到重点地质灾害防治地区开展地质灾害排查工作,共排查出地质灾害隐患点56处,发放防灾明白卡2000余份,切实把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治责任和任务落到实处,年内未发生地质灾害伤亡事故。

执法监察】2010年,全市国土资源系统不断强化土地执法手段,组织修订完善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度》,建立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动态巡查每日“零报告”制度》,执法动态巡查工作得到加强;与市监察、公安、检察院、法院建立联合执法机制,部门联动执法得到强化;开通市、县两级“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监督关口进一步前移,发现渠道进一步畅通。全年发现各类土地违法案件121起,及时制止21起,立案114起,查结案件110起。

核查2009年度卫片图斑336个,涉及宗地250宗9521.42亩,通过自查整改,全市违法用地占用耕地的比例为6.2%,通过了省厅验收,实现了“零约谈、零问责”的双零目标。

积极开展土地执法秋季集中行动,由市政府牵头,专门成立了执法秋季集中行动领导小组,制订了工作方案,重点对2009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发现但尚未处理到位的违法用地、2010年以来新发生的各类违法用地进行全面彻底清理。通过集中整治,全市7131宗违法用地中立案查处1615宗,立案率为93%;收缴罚没款295.33万元;拆除违法建筑3.45万平方米;复耕土地面积524.95亩;提出党政纪处分建议15人,已落实9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9人。这一举措,得到了督察济南局的充分肯定,并以简报形式在全国推广经验,为全省争得了荣誉。

【信访工作】高度重视信访维稳工作,与其他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列入年度工作责任目标,积极组织开展信访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和领导干部开门接访、带案下访活动,全市共接待涉土群众来访657起800人次,其中集体上访28起188人次,同比下降28%;进京上访32批,同比下降18%;到省上访9批,同比下降77%。办理上级交办件9件,结案9件,结案率100%,群众满意率达95%。

【“双整”活动】2010年,市委、市政府根据驻马店的实际,决定从5月13日至8月15日,集中3个月时间,在全市开展干部纪律作风整顿、社会治安综合整治集中活动(简称“双整”集中活动),旨在通过开展“双整”集中活动,着力解决全市广大干部综合整治意识不牢、履职不尽责、工作不落实、行为不规范、防范不严的问题。全市国土资源系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积极制定方案,成立组织领导机构,通过学习宣传、征求意见、集中整改、总结提高四个阶段工作,先后下发文件6个,编印简报17期,全局集中学习培训达800余人次,中心组学习6次,主要领导做专题报告1次,专家辅导2次,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2次,撰写调研报告10余篇,向市直机关、各县区局、服务对象、基层群众发放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函483份,共征集到反馈意见和建议65条。每位党员干部结合自身实际,深刻进行对照检查,分析原因,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等突出问题集中进行整改。通过集中活动,全系统干部职工宗旨意识进一步增强,自觉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的服务意识显著提高,干部作风和部门行风明显转变,损害群众利益、影响国土资源系统形象的问题从源头上得到遏制,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改善,达到了预期目的。

【“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两整治一改革”(整纪纠风专项整治、土地和矿权交易市场专项整治,深入推进国土资源管理制度改革)专项行动是国土资源部为贯彻中央领导批示精神和四部委会议精神,针对当前国土资源系统工作实际和队伍现状,分析面临的压力和内外部工作环境,旨在进一步促进国土资源事业科学发展、加强队伍建设、重塑形象而作出的重大决策。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的统一部署,从2010年8月开始,市国土资源局在全系统开展了“两整治一改革”专项活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厅关于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的相关文件和精神,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分析研究廉政风险点,注重廉政风险点排查,共组织全市系统277个单位和部门、2173人开展排查,先后开展排查两次,排查廉政风险点2016个,制定防控措施1800余项,清理规范性文件939个,清理工作程序197个,清理案件卷宗数8542个,发现卷宗中存在问题420个,局机关和局属单位修订完善各类规章制度48项,“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李文友)

Ⅲ 如何做好边境管理

完善群防群治体系,确保基层工作保障。
随着时代的发展与社会的变化,农村社会综合治理组织体系、特别是群防群治体系和工作机制受到一些影响,很多同志在开展工作的时候也非常茫然。推动街道办事处构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充分发挥居委会、司法所、派出所、办事处的职能优势,把大量矛盾化解在了基层和萌芽状态。健全和完善农村综合治理基层组织体系、农村社会治安群防群治体系、还有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和这些方面的工作机制。关键就是经费的问题,经费保障是一切新体制和新机制的生命保障,也是检验领导是否重视平安工作的关键条款。公安机关应在正在开展的“平安创建全覆盖”工作中,尽力推动政府把农村社会治安管理专项经费纳入预算,争取专款专用。目的就是要保证起码的两条:保证基层有人管平安,保证基层有钱创平安。这也是确保农村社会平安稳定的两条底线。
加大流动人口的管理力度。
加强和规范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是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全面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对流动人口权益保护,提高流动人口在居住地的待遇和认同感。在全县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并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加大与相关部门联系配合,拓展延伸《居住证》功能,争取使持有《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在子女入托、入学、劳动就业、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及办理机动车落户等方面逐步享受德宏户籍人口待遇 ,最大限度地将外来务工人员融入到德宏经济建设中,提高外来务工人员的办证积极性。

Ⅳ 如何加强和改进陆地边境管理工作

1 边境管理学,作为国家管理工作重要组成之一,即是根据国家边境管理的法律、法规,研究如何维护边界、边境秩序和安全的一门管理学科。从学科特点和性质来看,边境管理学属社会学范畴,是公安学的分支学科之一,同时它又是构成国家公共安全学科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边境管理的性质①是维护国家权力的行政管理行为②是履行人民民主专政职能③是带有武装性质 ④是一种涉外行政管理行为 边境管理的特点①地域性是指边境管理工作受边海防特殊地理区域特征的限制②执法性是指边境管理在性质上属于公安边防部门代表国家进行行政管理和执法活动③武装性是指边境管立功作带有明显的武装性即军事性特征④ 涉外性是指公安边防部门代表国家处理各类边境涉外问题 边境管理的范围,是指公安边防部门在法律授权的权限内,完成各项管理工作的特定区域。目前,我国的边境管理工作区域分为两种类型①边境管理区是指根据国家安全和便利群众生产、生活的需要,在我国与毗邻国家陆地(含江、河、湖)接壤地区,沿国界线内侧划定的实施特殊管理的区域,也叫边防工作区②海防工作区是指在沿海地区依照陆地边境管理区的办法所划定的沿海地区,并由公安边防部门从事边境管理工作的区域范围。它一般按沿海地区的乡、镇、村或领海以内的水域、岛屿划定。 边防政策特点①具有规范性②具有针对性③具有一定的弹性 我国的大陆海岸线北起辽宁省的鸭绿江口,南至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北仑河口 中印边界问题 中印边界问题是当年英国殖民主义在中国西藏地区遗留下来而长期未能解决的问题. 中印边界全线在历史上都未经划定,只存在传统习惯边界线. 西段争议的焦点是阿克赛钦地区3 万多平方公里的领土问题,而这一地区自古就是我国连接新疆和西藏阿里地区的交通命脉,历来是中国的领土,现仍在我控制之中。东段边界的问题最为突出。印方以非法的“麦克马洪线” 即中印边界东段以喜马拉雅山的山背(而非南麓)为界为由,企图占据我方门隅、珞瑜和下察隅三地约9 万多平方公里的领土。历届中国政府从未承认过“麦克马洪线”。至1953 年,印方非法占据着传统习惯线与“麦克马洪线”之间 9 万多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中段又非法侵占了我 2000 多平方公里的土地。印方曾于 1858 年、1961 年先后挑起边界争端,于1962 年9 月至 1962 年 10 月发动了边界战争,我边防部队奉命被迫发起自卫反击作战。自 1981 年以来,中印双方为解决边界问题进行了多次谈判,但至今尚没有建设性的结果。 国外边防主要是指国外有关维护领土安全、警卫与管理边界(边境)、海岸安全及出入境检查等行政管理活动的总称,将担负上述任务的机构称作国外边防机构,并由国家授予其重要的地位、职权及使命。 国外边境管理体制(论述) (一)全国统一的边境管理体制是指一国的边防工作,无论是“陆地” 边防,还是“海上”边防,在全国统设一个机构、一套编制,由国家一个部门统一进行管理,它一般多采用自上而下的垂直领导管理体系 (二)陆海分管的边境管理体制特指就沿海国(既有陆地边界又有海上边界)而言,其“陆防”和“海防”分别隶属于国家授权的不同职能部门,分别实施管理 国外边境管理的特点及发展趋势 ①垂直领导,统一管理②部门齐全,分工协作③注重立法,依法行政④装备齐全,设施先进⑤提高素质,增强战斗力 界务即为国界事务,界务管理即是指在基于国界形成(划定)的基础上,对陆地边境国界县及其标志的管理和维护等。 界务管理是边境管理学研究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在维护国家领土主权、领土完整与安全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维护界标,确保领土安全②保持国界走向清晰,避免领土纠纷③防止越界行为,减少涉外事件 界务管理的原则①严格遵守边界条约和协议②严守国界、不退不进③国界划定的权力在中央④依法实施界务管理 任务 和方法①武装警卫②划定禁入区 ③设障监控④边界联检⑤边防教育 界标是国(边)界标志的简称,是指根据毗邻国签订的边界条约和 议定书的规定,确定或设立的用以标明国(边)界走向和方位的自然或人工的标志物。 界标通常由主界标、附标、界标方位物和其他标志构成,从而形成反映边界标志的界标体系 界标维护的原则①分段负责即是双方根据边界的实际情况,按分工所辖区段具体负责管理边界标志。②按号负责即是按界标的单双号分工负责③按位负责。即是双方各自负责位于本国境内的界标和方位物④“树方”负责。即是双方对由本方树立的界标进行负责和管理⑤双方共管。对于一些重要的界河可经双方协商共同负责和管理。 边境生产作业,又称临界生产作业,是指陆地边境地区靠近国(边)界区域的各种生产作业活动。意义①有利于保持国界线的清晰②周边环境的安宁与和 平③发展边疆经济④维护边境生态平衡和保护自然环境⑤维护国家主权和 领土完整 原则①坚持从严管理②坚持边界条约与协议的有关规定③坚持 “谁主管、谁负责”④坚持管理就是服务 类型①放牧作业,是指在边界线我侧放牧牲畜的作业活动②采集作业,是指在边界附近采集山野产品的季节性生产活动③狩猎作业,是指在边境前沿从事各种捕获野生动物的作业活动 ④防灭火作业,是指为防止森林、草原火灾越界,依据边界双方协议规定,在边界线附近开辟防火线并在发生灾情时及时组织力量扑打的作业活动⑤爆破作业。也叫威胁性或危险性生产作业,是指因生产或界务管理需要在边界线我侧1 公里范围内(临界)进行的各种爆破作业活动。 边境生产管理的具体内容和方法是:⒈ 作业人员审查:一般来说,有下列行为的人应禁止其参加边境生产作业:①有违反边防政策行为而又屡教不改的人 ②有违法犯罪嫌疑并有外逃迹象的人 ③对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不满的人④公安机关的在控对象⑤其他不适合靠近边界的人。⒉签发作业证件⒊划定作业范围⒋做好宣传教育⒌强化治安管理 ⒍依法查处有关问题 边民过境管理即是指相邻国际依据本国法律、政策、规定以及双方签订的边境制度条约、协议和历史惯例,对陆地边境居民的过境活动进行管理。其主要内容包括对边民过境口岸、通道、活动范围的确定,边民过境证件的签发,边民过境检查等。 类型1、探亲访友2、互市贸易3、过境放牧4、进香朝拜 边 2 民过境管理的意义①有利于巩固和发展睦邻友好关系②维护边境正常的治安秩序③促进边疆经济的发展 口岸,是指供人员、货物和交通工具出入国(边)境的特定道路,如港口、机场、车站、通道等。 边境通道是指出入国(边)境的陆地道路,又称孔道。在边境管理工作中,通常指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允许边民出入境而设专门检查机构的边境小道。 边民过境实施边防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①证件检查②行李物品检查③对过境交通工具实施检查监护④对口岸限定区域及国境通道实施警戒管理⑤边民过境违规处罚:/警告/吊销或没收过境证件/限期出境、驱逐出境、遣送出境/罚款/扣留、没收交通运输工具及违禁物品/行政拘留/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边境管理区,是指根据国家安全的需要 和便利群众生产及生活的原则,在紧靠陆地边界我侧划出的实行特殊管理制度的一定区域。边境管理区通行制度意义①有利于维护和稳定边境秩序②维护和保证国家的安全③边疆建设与经济发展 边境管理区通行检查①通行证件检查 ②行李物品及交通工具检查③重点人员查控:定点检查/流动巡逻/两翼设伏 /跟车检查 沿海港口和船舶管理的基本要求①服务开放,方便群众②依法管理,保障安全。 沿海港口管理机构与分工①港监站②船舶检查站③地方船舶管理站④治安领导小组 船舶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是做好 “三管”,即管准、管活和管好。 港澳流动渔船是指具有广东省和 香港、澳门“双重户籍”的流动渔船,或称粤港澳流动渔船。这些船上的渔民称作流动渔民。 流动渔船(民)管理的措施①流动渔船必须在指定海区生产,在指定港口停泊②流动渔民的户口登记在指定的公安边防派出所办理③流动渔民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④流动渔船雇佣内地渔工必须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颁布的《粤港澳流动渔民雇佣渔工管理办法,办理有关手续 台湾船舶,是指直接来大陆港停靠的在台湾本岛注册的具有台湾本岛港籍和船籍的船舶,其中包括在澎湖、金门、马祖注册直接来大陆港停靠的船舶。 台湾船舶管理的意义①有利于促进两岸交流,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②保护台胞的合法权益,维护海防安全与稳定 海警是公安机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和海上治安管理秩序的执法力量,是公安边防部队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海上治安管理。 职权① 案件查处权②行政强制权③紧追登临权④武器使用权⑤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权。 海警勤务是公安边防陆上勤务原则在海上的具体运用,是指海警为完成执勤任务而组织的军事的、业务的和行政的等一切保障措施。它主要包括日常勤务和执勤勤务两个方面。 海上执勤的基本方法与措施①巡逻②待机与堵截③堵截④接控⑤ 驱逐⑥护送⑦侦查 海上治安管理的内容与范围①海上刑事案件的管辖和查处②海上治安案件的管辖和查处③对在管辖水域内违反国际法和我国有关法律、规章的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民用船舶和人员,按照国际海洋法及国内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实施管理。 海上案件查处的基本程序和方法 ①海上反偷渡工作②打击海上抢劫犯罪③海上缉毒与缉枪④海上缉私专项斗争 海上治安报警指挥系统的构成① 接警②出警③处警 工作程序由接警、出警、处警三个环节组成,其中,“处警”是中心环节,其主要内容有①控制②盘问检查③押解④讯问查证⑤立案 偷越国(边)境活动,即俗称的偷渡,是指违反国家出入境活动管理的法律、法规,逃避或欺骗出入境边防检查,从不准通过的地点秘密出入国(边)境或通过持用伪假证件及使用其他欺诈手段从开放口岸出入国(边)境活动的行为。该行为在国际上习惯被称为非法移民。 偷渡危害①严重损害我国在国际社会的形象和声誉②给我国社会治安带来不稳定因素③干扰了我国出入境管理秩序,危害了我国公民的正常出入境活动④使偷渡者本人的人身安全和生存权利受到侵害或潜在威胁⑤加剧腐败现象,诱发职务犯罪和单位犯罪 偷渡的种类①非法入境②非法出境③组织他人偷渡④运送他人偷渡 偷渡的原因①经济发展的差异导致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人员向发达国家流动②巨额利润诱使不法分子铤而走险,帮助他人偷渡③法制观念淡薄,思想认识存在偏差是产生偷渡的内心起因④腐败行为给非法获取出入境证件、运送他人偷渡的活动提供了适宜的滋生土壤⑤法律软化、执法偏差、打击不力⑥社会上出现的新情况和边防工作中存在的漏洞,使得偷渡易于得逞 特点①活动的神秘性与智能性②成员的复杂性③区域的集中性④组织的国际性 偷渡的方式与手段①空港偷渡是指采用伪假护照、证件或者伪造验讫章等手段,从空港口岸搭乘飞机出入国(边)境的行为/快捷因素/ 安全因素/身份因素②陆港偷渡是指采取用伪假出入境证件或伪造验讫章等手段,逃避边防检查机关的检查或企图蒙混过关,从陆路岸口出入国(边)境的行为③海港偷渡是指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或未持有有效证件入境,逃避边防检查机关的检查或者企图蒙混过关,从我国沿海港口或码头偷渡的行为④无证偷渡是指偷渡分子未持任何出国证件,或虽有证件,但自知其手续不符而逃避边防检查。严格意义上的无证偷渡包括沿边沿海偷渡⑤有证偷渡是指偷渡分子持出国证件,或虽有护照等证件,但出于非法目的而采用其他非法手段逃避边防机关检查或蒙混过关,居留他国的行为。有证偷渡常见的方式和手段:旅游偷渡/转道偷渡/调包偷渡⑥持用伪假证件偷渡 偷渡的防范与控制①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认识水平②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抑制偷渡的动机③提高侦审水平,加大打击力度④加强、完善防范、控制机制⒈广泛开展调查工作⒉搞好辖区内流动人员管理⒊严格船舶租赁、买卖管理⒋严密重点部位的控制⑤搞好相关地区、部门的协同 ⑥密切国际合作⑦依法惩治偷渡的组织及个人 走私是指故意违反海关法规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送、携带、邮寄国家禁止入境或者出境的物品、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物品出入境,或者偷逃应缴关税、破坏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制度和海关正常监管活动的行为。 危害主要体现①日益猖獗的走私 3 直接威胁着我国经济增长目标的实现②猖獗的走私加剧了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困难③加剧腐败,损害党和政府形象 毒品走私、贩运活动的特点①内外勾结,组织严密,呈国际化趋势② 走私贩毒职业化、武装化、宗族化 ③犯罪预备过程长,准备周密④手段狡猾多样,隐蔽性强 禁毒工作方针:“三禁并举、堵源截流、严格执法、标本兼治”,并进而提出了“有毒必肃、贩毒必惩、种毒必究、吸毒必戒”的目标和要求。 边境缉毒对策①充实“堵源截流” 的内涵,完善“三道防线”建设② 疏压结合,区别对待③严密控制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和流通④加强 情报调研和专案侦查⑤加强地区间、国家间缉毒合作 危害国家安全活动是指一切违反国家安全管理法规,破坏国家安全管理秩序的行为。该活动以境内外敌对势力、组织、分子为主体,以国家安全秩序为侵害客体,目的在于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与安全、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就其行为性质和结果来看,是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的最严重的犯罪行为。 斗争特点①政治性②全局性③时效性 方针①依靠群众②公秘结合③利用优势④ 积极开展 原则①坚持加强领导与遵守法纪相结合②坚持积极防范和有力打击相结合③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工作相结合④坚持立足长远和着眼现实相结合 出入境边防检查也称“口岸管制”、 “口岸边防检查”,是指国家通过设在对外开放口岸的边防检查机关依法对出入境人员、交通运输工具及其携带、载运的行李物品、货物等实施检查、监督的一种行政管理活动。 口岸是指一个国家允许人员(本国公民和外国公民)、交通工具、货物和邮件出入的港口、机场、国境车站和陆地孔道。 对出入境的人员一般依照下列两大程序进行①查验是公安边防部门对出入境人员实施边防检查的一种最基本和最重要的检查方式,其重点应放在对出入境人员证件的查验上②核查也是出入境证件检查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⒈核对口岸上使用的出入境登记卡内容⒉核对不准出入境人员名单 对出入境行李物品货物的检查是指边防检查站对出入境人员携带的行李物品和交通运输工具载运的货物进行检查,目的是为了发现 和获取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物品,控制和制止危害国家安全 和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以维护国家安全和稳定社会秩序。 行李物品货物检查程序①行李、物品检查程序②货物检查的方式 枪支、弹药出入境检查与管理①对出入境旅客或专业人员携带枪支弹药出入境的检查、管理②对出入境交通运输工具及其员工配属枪支、弹药的检查与管理③对进出口岸枪支弹药的检查与管理 边防检查处臵是指依据出入境管理检查制度的法律体系规定,公安机关在出入境检查中如发现有违法行为,可对此违法行为进行处理。主要内容①阻止出入境:阻止人员出入境/阻止交通工具出入境 ②留臵审查主要包括限制活动范围、进行调查或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③行政处罚 出入境边防检查控制是边防检查机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国家对外开放口岸,通过公开检查的形式,查缉、控制敌对分子、刑事犯罪分子以及各种危害国家安全 和利益人员的重要手段。 控制对象主要有以下几种人员①通缉在案并持有出入境证件可能出境入境的刑事犯罪嫌疑人②企图潜入我国进行恐怖等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③冒名顶替或伪造证件企图混出混入的④进行偷渡的人员和 走私、贩毒等不法人员⑤其他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确有必要进行控制的人员。 控制程序①凡需要由边防检查站查控的对象均应由有关部门提出控制申请,经审批后实施控制。交控单位应查清并核实交控对象的有关情况,填写交控通知书或证明函件②边防检查站对交控对象在交控的时间内实行控制。逾期仍需控制的,交控单位应重新办理控制手续。在交控期限内无须再控制的,交控单位应及时办理撤控手续。边防检查站一旦发现交控对象,要按照具体情况和交控单位的要求采取拒绝入境、阻止出境、拘留、扣留等措施,或者移交交控单位处理。 边境涉外事务管理的原则①维护国家主权②坚持睦邻友好③依法处理④坚持区别对待⑤坚持请示报告 边境调查①基本情况调查 ②敌情调查③社情调查④我情调查 程序①迅速前往事发现场② 调查有关人员③迅速上报④对外交涉⑤总结 方法①就地处理② 电话、书信处理④边防代表制度,是边境制度的重要内容,其主要内容是边境双方代表间定期举行会议,称为边境例会,也称作代表会议⑤边境会晤、会谈,是处理边境涉外事务的主要方式⑥外交途径,重大情况,重要事宜,或边防部门无法解决的涉外问题,可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⒈边境挑衅对方人员在其境内向我方射击或进行其他挑衅活动时,我方不要开枪还击或越境抓捕,应隐蔽监视,并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向对方 提出交涉。 ⒉界标损毁我方如发现国界标志被移动或损坏,应立即保护现场,拍照取证,查明情况并向上级汇报,同时尽快通知对方,建议由双方派员到现场会勘,共同作出记录。对破坏边界标志的行为应立即制止,依法处理。如发现对方破坏、移动边界标志,应及时按双方有关规定向对方提出交涉,要求其立即停止,恢复原状。 ⒊非法越境是指未经允许越入、越出国(边)界,情节不严重的行为。如情节严重即构成偷越国(边)境罪。因不可抗力原因而误越国(边)境,不视为非法越境。 ⒋牲畜越境及遗失物品处理,对方牲畜、家禽越入我境,应就地赶回。对已进入我纵深地区的,要求隔离饲养,并按双方协议规定的程序、方式移交对方,并向对方索要收据。严禁役使、屠宰、藏匿和变卖。如已屠宰,应向对方解释并给予赔偿。如协议规定需索要饲养费的,按协议规定办理。我方牲畜、家禽越入对方境内时,不得私自越界追赶或索要,应及时向边防部门报告。边防部门及时将情况通报对方,要求寻找或返还。对对方向我移交的牲畜、家禽,应问明情况,予以接受,并向对方开具收据。对拾到的对方物品及漂流到我境内的船只、木材等,应及时交还对方。 ⒌边境尸体处理,边境尸体,是指在边界附近发现的国籍不明或对方人员的尸体。如一方发现边境尸体不能确定其国籍,应尽快按照双方边境协议规定通知另一方,共同勘验,确定其归属。双方勘验后无法确定尸体国籍,可就地掩埋。如 4 系对方人员尸体应按协议运回。 ⒍边境救援活动是指边境一方遇重大灾害或人员遇险时,另一方根据协议、惯例进行的救援活动。对方发生水、火等自然灾害,要求我方援助时,我方应组织力量积极协助,并将情况上报。我方境内发生水、火等自然灾害或在边境地区发生重大疫情,有可能危及对方时,上报批准后,再根据惯例通知对方,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如对方人员过境救援,应热情欢迎,表示感谢并将情况立即上报。 ⒎协商边境生产、作业活动,在边界附近从事的生产作业,有可能给对方构成威胁的,或按照边境制度条约、协议中规定须协商的边境作业,按协议规定或惯例与对方进行协商,取得对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如在边界地区进行爆破作业,在边界一定区域内从事地质勘探和采矿,在界水修建引水工程等。 ⒏外籍船舶避风、遇险,外籍非军用船舶在我领海航行、作业期间,为避风或其他不可抗力进入我地方口岸,我方边境管理部门应对其进行了解、询问,查清进港或在我水域停泊的原因,并做好必要的监护。非经批准,停泊期间船上人员不得上岸,不得装卸货物。违反我边境管理规定的,我边境管理部门有权进行处罚。驶入原因解除后,应令其立即离港。外国籍军用船舶未经我国政府同意,非法进入我领海的,按照我国领海制度,视为对我国领海主权的侵犯,边境管理部门有权令其立即离开我国领海。如其不听劝阻,故意挑衅,应立即通报主管海军,并协助海军处理。外籍船舶在海上遇险,我方发现或在接到呼救信号后,应立即出动救援。 ⒐境外扣留我渔船,我渔船进入其他国家海域或在争议地区从事捕捞活动被对方扣留、处罚,通常由外事部门通过外交途径向对方交涉,返回后公安边防部门应详细了解原因及经过。 ⒑边境涉外案件是指在我陆地边境地区和领海以内水域发生的涉及外国、外国人的刑事、治安案件及死亡案件。陆地边境的涉外案件可根据双方签订的边境制度条约、协议的有关规定处理。如外国边民在我边境地区死亡或者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扣留审查、拘留、逮捕的,按双边条约规定办理。无双边条约的,也可通过边防会晤的方式通知有关国家。海上发生的涉外案件,如外籍船舶在我内水、领海进行走私、贩毒、运载偷渡人员及其他违法或违反国际公约的行为,被公安边防部门扣留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违法案件,应将案情连同处理情况及对外表态口径于受理案件或采取措施后的 48 小时内上报上一级主管机关,并逐级上报公安部,同时,通报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⒒、涉外友好活动是指边境双方边防部门之间进行的节庆祝贺、互访联欢等活动。无论是应邀还是邀请他方,事先须拟订活动方案,报上级批准后进行。 “战时”是指边境战争的特定时期,边境战争是因边界冲突或毗邻国双方关系恶化而发生在边界两侧局部地区战争,而非指战争法中所指的国家之间的战争,也不是一国内部的战争。 战时边境管理的特点 1.管理范围的区域性 2.管理目标的单一性 3.管理内容的侧重性4.政策法规的特殊性 海上执勤注意事项及有关问题的处理 (了解) 要根据公安部边防管理局的规定海上执勤,公安边防海警海上执勤勤务是一项政策性、执法性、涉外性很强的工作,要特别注意以下执勤事项,并做好对有关问题的处理。 1.海上执勤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在指定辖区海域,按规定着装,携带执勤证件;实施检查时应出示证件,表明身份,说明检查理由,依法文明执勤。 2.在对违法犯罪嫌疑船舶行使 “紧追权”时,不准进入外国领海;北部湾海域不准超越我内部控制线;粤港海域不准进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管理线。 3.船艇通过台湾海峡和金门以东海域,不准超过台湾海峡中间线进入该线以东海域;不准进入台湾军队控制岛屿6 海里以内的海域;通过台湾海峡由福建省边防局联系,服从其指挥,共同制定严密的航行计划,并由福建省边防局上报福建省军区和海军福建基地;通过上述海域的船艇,均进入二级战斗准备部署,能适时有效的防范意外情况;对航行时间、地点、航线严格保密。 4.跨区执勤时,船艇行动应及时向当地海警或其他边防领导机关请示报告,主动接受领导。 5.在执勤中要严格执行使用武器、警戒的规定,尽量避免使用杀伤性武器;对于拒捕或以暴力抗拒检查,对我船艇、人员安全构成威胁的,可依法使用武器和警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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