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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保整改

发布时间: 2021-03-07 14:34:41

A. 环境污染的原因有哪些,有哪些改进的措施或建议

分析如下:

1、按环境要素分: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

2、按人类活动分:工业环境污染、城市环境污染、农业环境污染。

3、按造成环境污染的性质、来源分:化学污染、生物污染、物理污染(噪声污染、放射性、电磁波)固体废物污染、能源污染。

改进措施及建议:

1、提倡清洁生产,资源循环利用,污染零排放等。

2、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等。

3、边控制污染边治理:控制污染就是设排放标准,同时对排放物进行收集处理,包括污水处理,尾气治理,固废垃圾处置等。

拓展资料:

由于人们对工业高度发达的负面影响预料不够,预防不利,导致了全球性的三大危机:资源短缺、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环境污染指自然的或人为的破坏,向环境中添加某种物质而超过环境的自净能力而产生危害的行为。(或由于人为的因素,环境受到有害物质的污染,使生物的生长繁殖和人类的正常生活受到有害影响。)由于人为因素使环境的构成或状态发生变化,环境素质下降,从而扰乱和破坏了生态系统和人类的正常生产和生活条件的现象。

针对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办理中的取证难、鉴定难、认定难等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司法解释《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有关环境污染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作出了新的规定,以从严惩治和防范环境污染。根据《解释》,致使一人以上重伤或者三人以上轻伤即构成“严重污染环境”,将被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刑事责任。

(资料来源:网络:环境污染)

B. 湖南省生态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治措施

11.3.1 生态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

湖南省各地、市、县社会经济发展参差不齐,可划分为四个层次:特别发达地区,发达地区,发展中地区,欠发达地区或贫困地区。

(1)特别发达地区:长沙、株洲、湘潭、岳阳四市,人均GDP值超过10000元(其中长沙市区已超过了20000元),农民年均纯收入超过3000元。

(2)发达地区:发达地区共计41个县市,它们主要分布于京广线两侧,呈南北向的带状展布。湘西、湘北也有一些发达县市。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农民年均收入大于6000元,其中农民年均纯收入绝大部分高于2000元。

(3)发展中地区:发展中地区共计24个县市,它们主要分布在于湘中丘陵区与周边山区的过渡地带,以及洞庭湖平原与两侧山区过渡地带的县市。发展中地区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农民年均收入在4850~6000元。

(4)贫困地区:包括国开发(1994)5号通知,我省列入扶贫的10个县(永顺、保靖、平江、桑植、新化、沅陵、花垣、安化、隆回、新田)和湖南省湘政发(1994)29号文件中增加省定扶贫的21个县区(城步、桂东、汝城、古丈、泸溪、凤凰、通道、江华、龙山、麻阳、慈利、宜章、新晃、炎陵、茶陵、吉首、石门、芷江、张家界市的永定区和武陵源区、浏阳市)。

(二)人口稠密

近几十年来,湖南人口急剧增加,从1953年(一次普查)到1998年的45年间,全省人口净增3152.30万,平均每年净增70余万人,使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承受着越来越大的压力,人口增长与环境及资源的关系日趋紧张。就土地资源来说,1949年全省人均土地面积达10.64亩,人均耕地面积达1.76亩,而至1998年人均土地面积和人均耕地面积分别下降到4.89亩和0.74亩,分别相当于1949年的46%和42%,是全国人均耕地面积最小的省区之一,并且耕地后备资源不足,可开垦为耕地的后备资源面积仅相当于现有耕地面积的5.8%。显然,人多地少是湖南省经济发展和国土开发利用过程中所面临的最突出的矛盾之一。除此之外,人口增长带来的生态环境问题还有森林覆盖率下降、生物资源衰退、水土流失加剧、地质灾害频繁,环境污染严重。

(三)土地退化

(1)土壤侵蚀加剧:花岗岩、紫色砂页岩和砂岩所生成的土壤结持力小,并且多为坡地,在春夏之间的雨季会发生水土流失。特别是由于不合理的人类活动,导致植被覆盖率低,以及不合理的垦复和耕作,均加剧了土壤侵蚀。水土流失给土壤资源和农业生产带来了一系列破坏,使地力衰退。据统计,每年全省流失的土壤约1.7亿吨,相当于80万亩耕地的土壤流失,并伴随有大约248万吨有机肥流失。

(2)土壤潜育化过程增强:由于长期对水利建设投入不足,发生水库、水渠渗漏,排水设施不完善,特别是重灌轻排的耕作技术以及长期的双季稻连作制度,土壤长期淹水,曝晒机会少,同时水耕水整的耕作方法使犁底层日趋粘重紧实,透气性差,土体的部分或全部层段还原性增强,普遍发生次生潜育化过程。全省潜育化稻田有50万余公顷,次生潜育化稻田27万余公顷。

(3)土地贫瘠化普遍:土地贫瘠化是因土地用养失衡所致。近几十年来,集约型农业日益发展,土地养分消耗量急增,而土地投入相对不足,重用轻养甚至只用不养的现象普遍存在,土壤养分损失严重。全省122.99 万公顷的旱地中绝大部分有机质含量不到1%,水田中亦有相当部分的有机质含量低于2%。土地贫瘠化现象在农业生产相对发达、农业生产水平较高的区域表现更加明显,如常德、岳阳、长沙等农业生产水平较高的地区,低产耕地占其耕地总面积的70%以上。

(4)土地损毁严重:由于工农业生产不断扩大、城镇化建设日新月异、交通建设的迅速发展,普遍发生了因挖损、塌陷、压占等使土地遭受破坏。据不完全统计(1995年),历年来全省仅国有大中型工矿企业挖损或压占的土地总面积1.13万公顷,安化县境内湘黔铁路复线工程全长仅38 km,施工过程中废土废渣堆占土地及河道、水面的面积高达7.44万平方米。

(四)江湖塘库功能衰退

(1)含沙量和输沙量增加:省内各流域中上游地区在春夏雨季,特别是大雨和暴雨季节,发生水土流失严重,大量泥沙由地表水径流携带向下游运移,此时大小河流的含沙量和输沙量普遍增加。湘、资、沅、澧四水干流多年平均含沙量分别为0.179 kg/m3、0.127 kg/m3、0.229 kg/m3、0.416 kg/m3,从60年代末期至80年代,仅湘江干流每年就向洞庭湖输入1235万吨泥沙。

(2)水利效益降低:主要表现在江湖塘库蓄洪、防洪、抗旱能力降低和发电效益降低,如洞庭湖在1949年天然湖泊面积为4350 km2,到1983年缩减为2691 km2,较1949年减少了38%,湖容量也缩减了40%。随之而来,每到雨季,洞庭湖平原就发生洪涝灾害,特别是近几年来历年都发生特大洪涝灾害,严重影响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日常生活。

(3)河运能力降低:由于长期的水土流失,造成江河淤积,河床抬高,航运能力和航运价值大大降低。湖南省流域面积大于100 km2的河流共594条,总长约3.3 万公里,1965年通航里程达1.6万公里,后因泥沙淤积,河床变浅,通航里程逐年下降,目前全省河流通航里程仅1万公里左右,客、货运量大幅下降。

(五)地质灾害频繁

(1)滑坡与崩塌:省域内滑坡和崩塌较为发育,每年均有数千至万余起发生,其中约有1%可形成灾害。据统计,全省业已发生较大规模以上的滑坡764起,崩塌110起,它们集中分布在山地丘陵区,而且以海拔150~800 m之间为甚。湘西北石门—沅陵—凤凰一线北西山区、安化—通道的湘西南山区和茶陵—临武—江华的湘南山地区是3个滑坡与崩塌大量发育的地带,分别占全省滑坡与崩塌总量的35.2%、20.8%、25.2%,而且是大型滑坡与崩塌主要发育地带;湘、资、沅、澧四水干流及其一级支流两岸谷坡地带亦是滑坡与崩塌经常发育的地带。

(2)泥石流:省内泥石流往往与滑坡、崩塌相伴发生,但发生数量相对较少。根据地矿部门资料,固体物质一次输移量>1.0万立方米的泥石流有74起,其中大型—巨型的泥石流有22起。

(3)水土流失:由于本省大部地区属山地、丘陵区,地势高、且相对高程差大,同时雨水多、强度大,特别是在分布广泛的红层和岩浆岩岩类以及志留系页岩、泥岩分布区,基岩对土壤结持力小,抗蚀、抗冲及抗风化能力弱,植被一经破坏,极易发生水土流失,因此,水土流失一直是长期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1985年湖南省农业区划研究成果表明,湖南省水土流失分布面广,达4.4万km2,占全省总面积的20.8%。按侵蚀类型分:面蚀41958.6 km2,沟蚀1673.7 km2,崩塌368.3 km2;按发生的地类分:农业用地6954.3 km2,林地27312.5 km2,草荒地9733.8 km2;按流失程度分:轻度20830.8 km2,中度14240.7 km2,强度7942.8 km2,剧烈986.6 km2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由于封山育林和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森林植被和草地得到了较好的护养,植被覆盖率逐年提高,1996年植被覆盖率达到52%,不但有效地抑制了水土流失的进一步扩大,并对已发生水土流失的地区降低了水土流失程度,缩小了水土流失范围。但是,目前省内水土流失仍分布很广,除洞庭湖平原区的安乡、南县、沅江、华容和津市五县少有水土流失以外,其他地区均有不同程度的发生。全省水土流失面积达39430 km2,占全省总面积的18.62%。水土流失灾情较为严重的地区是衡阳、邵阳、自治州及娄底市,水土流失面积分别占其总面积的25.7%、24.1%、25.0%、23.4%,在衡阳又以衡南县水土流失最为严重,水土流失面积占全县总面积的43.2%,形成了大面积的红壤劣地。

湖南省水土流失以面蚀为主,占总流失面积的95.36%,流失地类有农地、林地及草荒地,其中农地流失占15.8%,林地占62.1%,草荒地22.1%。

(六)地表水体污染

湘江水系:1998年度湘江水系主干流参与评价断面20个,支流参与评价断面12个。全流域水体符合Ⅰ、Ⅱ类水质标准的断面各为3个,各占9%;符合Ⅲ类水质标准的断面占5个,为15%;属于Ⅳ类水质标准的断面为17个,占53%;属于Ⅴ类水质标准的断面为4个,占12%。湘江干流中上游江段水体污染较轻,从源头永州大江口至株洲上游渌水口长约400 km的江段上,共布设监测断面11个(9个城市江段断面),仅1个断面水体符合Ⅲ类水质标准,其余断面水体均属于Ⅳ类或Ⅳ类以上水质标准。

湘江支流中,郴江、蒸水、浏阳河、涟水污染严重,潇水、舂陵水水质保持良好。湘江水域主要污染为总氮、石油类、总大肠菌群、氨氮、总磷、非离子氨、汞、砷以及其它重金属。

资江水系:资江是湖南省干流和支流污染均严重的水系。1998年参与评价断面15个(城市江段断面13个),干流上布设监测断面11个,支流布设监测断面4个,所有断面中,符合Ⅰ类水质标准的断面为2个,属于Ⅳ类水质标准的断面为11个,属于Ⅴ类水质标准的断面为2个。干流上仅中游柘溪水库、桃谷山2个断面水体良好,符合Ⅰ类水质标准。中上游以及下游共9个水体监测断面均属于Ⅳ类水质标准。支流邵水、夫夷水污染严重。邵水参与监测评价的2个断面水体均属于Ⅴ类水质标准,夫夷水参与监测评价的2个断面水体均属于Ⅳ类水质标准。干流上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类、挥发酚、总大肠菌群以及总磷。支流邵水马家坝、东风桥等生化需氧量、总大肠菌群、总磷、挥发酚的年均值均超标。

沅江水系:沅江水系共布设监测断面16个,干流上设11个,支流上设置5个。所有参与监测评价断面中,符合Ⅰ类水质标准的断面为5个,符合Ⅱ类水质标准的断面为2个,符合Ⅲ类水质标准的断面1个,属于Ⅳ类水质标准的断面为5个,属于Ⅴ类水质标准的断面为3个。沅江干流水质尚好,全长约500公里的干流上所设置的11个断面中,仅中游1个断面和下游2个断面水体属于Ⅳ类水质标准,其余监测断面水体均符合Ⅰ、Ⅱ或Ⅲ类水质标准。沅江支流巫水、峒河以及万溶江污染严重,主要污染物为总大肠菌群、总磷、挥发酚、氨氮以及悬浮物。支流万溶江、上州、七一化工厂断面的监测项目总大肠菌群、总磷、氨氮年均分别超标,干流下游新兴嘴断面、坡头断面总大肠菌群分别超标。

澧水水系:澧水水系参与监测断面6个,干流上布设5个,支流上布设1个。干流上仅石门三江口断面水体符合Ⅱ类水质标准,其余4个断面均属于Ⅳ类水体。支流上断面水体基本符合Ⅲ类水质标准。澧水水域的主要污染物为氨氮、悬浮物、大肠菌群。

洞庭湖区:洞庭湖区参与评价断面8个,属于Ⅳ类水质标准的断面为6个,符合Ⅲ类水质标准的断面为2个,总磷、总氮污染较广,呈富营养化现象。主要污染物为总磷、总氮、悬浮物、色度、总大肠菌群。湖区所有监测断面中,南嘴和茅草街断面污染较重。

长江水系:长江水系湖南江段参与评价断面3个,即岳阳市荆江口、陆城和城陵矶,断面监测结果均属于Ⅳ类水质标准。主要污染物为总磷、总氮、总大肠菌群、悬浮物和氨氮。

湖南省水库除湘江支流潇水的双牌水库挥发酚年均值超标外,其它各大水库监测结果表明水质良好。

(七)大气污染

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局统计资料,我省重点源工业废气等标污染负荷为3819432.40,其中燃烧废气占68.98%,工艺废气占31.08%。说明重点源工业废气有三分之二以上来自燃烧废气。

工业废气等标污染负荷较大的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分别为1879829.73、963959.00和680971.878,这三项污染物累计负荷比达95.37%。

重点源工业废气等标污染负荷排在湖南省首位的是岳阳市,标污染负荷为729126.90,占 19.09%,以下依次是娄底地区负荷比为16.54%、株洲市负荷比为14.51%、衡阳市负荷比为12.00%和湘潭市负荷比为9.21%,这五个地市累计负荷比为71.34%,为我省重点源工业废气的主要污染区域。

11.3.2 生态环境的整治措施

(一)优先发展社会经济发达地区与加强区际合作、缩小地区发展差异并重

区域经济发展应走不平衡增长的道路。只有这样,才能集中有限的资金和人力物力在优势发展地域予以重点突破,并再实施滚动发展。

全省由于社会历史、自然条件、资源状况、投资规模等诸因素的不同,从而形成了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上的明显差异。从总体上看,湘江中下游的湘中丘陵区和洞庭湖平原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明显高于湘西北地区、湘西雪峰山区和湘南山区。在今后一段时期内,要将有限的资金和人力物力优先保证社会经济发达地区的超前发展。京广铁路和京珠高速公路沿线地区,尤其是以长株潭为中心的地区生产率高,南靠广东、港澳,北通长江黄金水道,工、农、商业发达,城镇规模大、数量多,交通便利,科教卫事业和邮电通讯业发达,水资源充裕,具有投入少、经济效益高、快速发展的条件,应作为全省优先发展的区域带,使之增强聚集效应,增大辐射功能,率先缩小与沿海地区的差距,并推动全省其它地区的发展。

在优先发展社会经济发达地区的同时要加强区际合作。实现各地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建设的奋斗目标,同时省内社会经济落后的山区,国土资源丰富,社会经济的严重滞后会对社会经济发达地区的可持续发展产生制约作用。对湘西自治州以及其它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要根据其国土资源状况,按照因地制宜、优势互补、合理分工、突出重点、各展所长、协调发展的原则,实行对口扶贫工作,以加快全省300万人口的脱贫,缩小与社会经济发达地区的贫富差距,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二)加强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

控制人口增长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之一,是关系湖南社会经济全局和子孙后代的大事。人多地少是湖南省经济发展和国土开发利用过程中所面临的最突出的矛盾之一。目前,人口年龄结构类型正处于从年轻型向成年型转变阶段,但少年、成年人口基数仍然很大,总负担系数也高出全国平均水平的1.23%(1995年)。若放松计划生育,让少年人口迅速扩大,则建设成果将部分或大部分被人口增长所抵消,资源和环境也会承受更大的压力。因此,要继续切实加强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完善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健全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严格执行计划生育的法规和政策,把推行计划生育与发展经济结合起来。

(三)造林育草、整治江湖塘库,扼制地质灾害

造林育草扼制水土流失:森林覆盖率低、草地退化是湖南省地质灾害加剧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继续造林育草、发展植被是整治生态环境、改善经济条件最重要的基础措施之一。湖南省森林覆盖率达52%,远高于全国水平,但是由于大部地区地势起伏大,雨量多,尤其是暴雨和大雨,地质灾害仍然频繁发生。同时,原始林业已开发殆尽,现有林木绝大部分为次生林,主要为马尾松林、杉树林和经济林,它们对水土流失的扼制作用明显减弱。因此,必须强化“森林法”的实施,以法治林,封山育林,同时要调整林种结构,扩大防护林的种植面积,以保证森林不但在数量上而且在质量上真正得到改善,提高涵养水土的能力,改善生态环境。湖南省草地退化明显。由于人类对草地不合理的开发利用,大面积草坡被垦、公滩滥牧,加上不顾客观条件的毁草造林,结果使草地垦植失败,有种无收,公滩荒芜、造林不成,反而引起草地退化。因此,必须从措施上采取围栏封育,退耕、退林还草,使草类具有充分的休养萌生时间;实施防护林与草地同步发展、交互分布的综合防护措施,以逐渐使草地恢复发展,改善生态条件。

整治江湖塘库,扼制洪涝灾害:每当春夏季节,雨水集中,水量充沛,且四水洪水与长江分流入湖洪水遭遇时,在洞庭湖平原及四水下游地势低缓平坦地区酿成洪涝灾害。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原因有三点:一是洞庭湖围湖造田造成洞庭湖蓄水防洪能力大幅度降低;二是由于长期水土流失,造成四水及洞庭湖含沙量和输沙量增加,江河淤积,湖河床抬高,泄洪防洪能力明显降低;三是四水中上游水库蓄水调节能力低。因此,必须整治江湖塘库。

首先,在湘、资、沅、澧四水及其重要支流中上游,特别是在暴雨中心地段或降水高值区新建一批大中型水库,以及加强对已建水库的维护管理,提高四水中上游蓄水能力,做到防洪、抗旱调节自如,减少洞庭湖及四水尾闾的防洪压力。

在湘、资、沅、澧四水中下游河段,存在江河淤积、河床抬高的地段,应进行河道清障和疏挖,达到畅通水流,降低水位。同时要加固沿江大堤,使之达到防洪能力20年一遇甚至更高的标准。特别是社会经济发达的重点城市,如长沙、株洲、湘潭、衡阳等城市,沿江大堤的加固要达到防洪能力50~100年一遇的标准。此外,要确保重点铁路、重要公路不受淹没,常年畅通。

洞庭湖围湖造田和泥沙淤积湖床抬高,造成洞庭湖蓄水防洪能力大幅度降低,是洞庭湖平原及四水尾闾洪涝灾害的症结。因此,要切实退田还湖、清理四水尾闾洪道。此外,要加强堤坝建设和增强堤垸排涝能力。

(四)综合治理水污染

(1)加强宏观管理,健全监督机制,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排污动态申报和排污许可证制度。

(2)调整产业结构,扶持环保产业,对排污严重的企业应采取关、停、并、转的方针,对于化工、冶金、造纸等污染较严重的产业应实行区域性集中生产、慎重发展的方针。

(3)实行谁污染谁治理,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的监督管理,对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没有正常运转的,限期整改,对处理效果差的设施进行技改,尽快达到排放要求。

(4)加强水资源管理,大力推行节约用水,提高水的循环利用率,降低万元产值与单位产品的耗水量和排放量。

(5)加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的资金投入,兴建和扩建生活污水处理厂,严格控制生活污水的排放量。

(五)综合治理大气污染

(1)以控制煤烟型污染为重点,综合治理大气污染,凡不符合国家烟尘排放标准的企业、民用锅炉和土灶要限期治理。推广节能高效、污染小的炉窑。

(2)逐步改变燃料结构,积极发展气体燃料,提高城市用气率。有条件的,要积极推广利用太阳能、沼气等非污染能源。

(3)加强对汽车尾气的控制和管理,对尾气排放不符合要求的汽车不准上路,减少汽车尾气污染。

(4)对工矿企业排放的各种废气,要结合技术改造进行治理或回收利用,污染严重的应限期治理,达标排放。

C. 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措施及其作用

主要措施及作用:
2013年,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环保工作,有关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积极配合,在创造亮点、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应对热点上狠下功夫,较好地完成了年初政府工作报告的对生态环保工作的部署。
第一,制定和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年6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9月国务院正式下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大气十条”)。之后,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有关部门制定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与31个省(区、市)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完善监测预警应急体系,组织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二阶段监测实施方案》,推进环保重点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PM2.5监测点建设。加强大气环境执法监管,仅去年11月份全国就出动执法人员7.14万人次,检查企业2.9万余家、施工场地近9200个;发现涉及环境违法的企业9377家、环保不达标施工场地719个,取缔关闭小作坊890家。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6省(区、市)的19个市开展两次督查行动,检查企业403家,对199家现场提出整改要求。环保主管部门牵头组建全国大气污染防治部际协调小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已经成立。为了保障“大气十条”的落实,中央财政新增设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首批安排50亿元支持北京、天津、河北等五省(区、市)大气污染治理。继续安排6.4亿元支持12个重点城市燃煤锅炉烟尘治理。启动实施“清洁空气研究计划”。全国各省(区、市)十分重视,迅速行动。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为例,北京市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动员大会,出台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天津市印发清新空气行动方案,与各区县和有关单位签订美丽天津一号工程目标责任书;河北省委省政府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大会,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及任务分工;山西、内蒙、山东也都采取了有力举措。
第二,扎实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为了落实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十二五”总量减排考核办法。有关部门积极落实,严格问责。对未通过减排年度考核或目标责任书重点项目未落实的3省(区)、3个企业集团和6个城市实行环评限批,对43家企业挂牌督办、责令限期整改。强力推进工程减排,全年新增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超过1400万吨;1.9亿千瓦燃煤机组建成脱硝设施,脱硝机组比例超过50%;500万千瓦燃煤机组脱硫设施实施增容改造,燃煤电厂脱硫机组比例超过90%;1.5亿千瓦现役机组拆除烟气旁路,取消烟气旁路火电机组比例达37%;新型干法水泥脱硝比例达60%。2013年年度减排任务可以全面完成,尤其是氮氧化物下降3.5%以上,排放量首次降至2010年减排基数以下。
第三,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部门完成西部大开发战略环评,启动中部地区发展战略环评。一年中环保主管部门共批复项目环评文件241件,涉及总投资1.9万亿元。对不符合要求的32个项目退回报告书、不予审批或暂缓审批,涉及总投资1184亿元。推进环评审批改革,对基础设施类和环境影响较小的25项建设项目,下放环评文件审批权限。强化全过程监管,深化事业单位环评机构改革,103家改革试点单位中47家完成改制,16家退出环评市场。完善环境标准体系,发布国家环保标准135项,现行有效国家环保标准达1499项。对重点控制区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六大行业以及燃煤锅炉项目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第四,突出源头预防和生态保护。(1)积极推进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在内蒙古、江西、广西和湖北4省区开展生态红线划定技术试点。启动第二批10个省(区)环境功能区划编制试点。江苏印发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在全国率先将全省国土面积的22.2%划定为生态红线区域。(2)加强水质良好湖泊保护。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中央投入资金16亿元,新增试点湖泊27个。不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3)落实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国务院印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1处。印发《关于加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保护和管理的意见》,开展生态保护全过程管理试点。(4)推动建立生态补偿机制。2013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达423亿元,范围扩大到492个县。对其中452个县域的监测评价显示,2010—2012年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改善的31个,占6.9%;保持基本稳定的412个,占91.1%。继续推进新安江流域跨界水环境补偿试点,三年累计安排资金9亿元。
第五,强化执法监管。继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全国共出动执法人员183万余人(次),检查企业71万余家(次),查处环境违法问题6499件,挂牌督办1523件。开展华北地区地下水污染专项检查,检查涉水排污企业2.59万家,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558件。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组织评估地级及以上328个城市844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2012年度环境状况。经国务院同意印发了《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推进重金属、固体废物和化学品污染防治。中央安排重金属专项治理资金34亿元。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在第一批74城市496个监测点位实时发布PM2.5等六项污染物监测数据,完成第二批116个城市开展PM2.5等污染物监测点位的建设任务。

D. 生态环境保护整改方案有哪些内容

国家统筹好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始终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定力和韧劲,始终保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始终保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力度和势头,攻坚克难、真抓实干,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长江大保护“双十工程”为抓手,着力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奋力当好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生力军。具体目标为:到2020年,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生态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生态服务功能显著提升,环境治理体系基本完善,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蒸汽锅炉清洗用什么?国家考核地表水断面水质Ⅰ~Ⅲ类比例达到88.6%以上,基本消除劣Ⅴ类国控断面,市(州)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E.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太长了。
你在网络文库里搜一下。

F. 环境整治有哪些项目,环境整治有哪些项目知识

1、整治违法用地

2、整治违法建筑

3、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4、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

5、大气污染防治

6、土壤环境综合治理

7、林区生态修复和湿地保护

8、荒漠化的防治

9、水土流失防治

10、资源跨区调配:南水北调、西气东输、西电东送

11、西部大开发

搞好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已成为西部开发的根本任务。要采取“退耕还林、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的综合性措施。

各省区市在大气、水、土壤三大领域纷纷出台了重磅措施,打响了环境污染防治的攻坚战,未来“美丽中国”的实现应该不会太远。

(6)生态环保整改扩展阅读

由于大气污染物流动性强、成因复杂,因此大气污染防治需要健全联防联控长效机制,深化部门联合和区域联动。

北京、河北、陕西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分别以“完善”、“深化”和“健全”等字眼提出要进行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上海也提出要深化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治理大气污染需要各级地方政府、企业和广大民众的共同参与,让现有法规、技术和措施得到真正落实,监督问责制度得到严格执行才是关键之举。

我国水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水污染物的排放总量仍然巨大。据统计,我国每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在2400万吨左右,氨氮排放量在245万吨左右,远远超过了目前的环境容量。

有专家测算,这些总量必须要削减30%~50%,我国的水环境才会有根本性的改变。

各省区市将水污染治理作为2015年的工作重点之一,显然水污染防治将在未来成为“新常态”。再加上即将颁布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水十条”),未来江河、湖泊、地下水污染等有望得到较大改善。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一般以重金属污染防治为重点。

福建省指出,启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程试点,集中整治重污染工矿企业和重点污染区域,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

陕西省也提出实施土壤治理修复示范工程,积极防治重金属、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污染。

荒漠化产生的原因:

1、自然因素。

西北地区的地表除山地丘陵外,平地覆盖着深厚的疏松沙质沉积物,加上大风日数多而且集中,这为风沙活动提供了条件;我国西北地区常年降水量较少,干旱持续时间较长,促进了沙漠化的发展。

2、人为因素。长期以西北某些地区片面强调“以粮为纲”,土地资源利用不合理;过度樵采、过度放牧,资源遭到严重破坏;用水不当;不合理耕作和粗放管理,以及其他人类活动。

荒漠化防治及其主要措施:

1、确立整治目标,贯彻国家环境和资源法现,求得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协调。

2、针对不同的自然条件和各种外力作用的性则采取因地制宜的措施。

3、建立健全、完善的治理实施系统。

G. 环境整治方案

你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借鉴其他地方的成功经验,这样来得最快最有效,省时省力

提供范文一篇:
为加快推进生态县建设步伐,切实改善生态环境,根据省、市环境污染整治行动统一部署,特制定新昌环境污染整治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县城环境污染、工业污染及农业农村污染专项整治,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增强环境监测和执法能力。到2007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趋势基本得到控制,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建成城市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成环境质量和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网络,环境污染防治能力明显增强,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二、整治重点

1、新昌江城关段水环境;

2、医药化工企业的阵发性臭气。

三、整治时间

2005年至2007年。

四、整治内容

(一)县城环境污染整治

1、加快嵊新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确保2006年10月建成运行。加快城市截污主管道、污水收集系统建设,在已建成11公里截污主管道的基础上,2005年底前建设城西湖电站至黄泥桥段5.3公里的截污主管道,尽早动工建设城东新区至新和成老厂区4.1公里截污主管道,争取县城截污收集能力达到70%以上。

2、加快实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按照垃圾处理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的要求,积极推进垃圾分类收集,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快绿夏生态公司二期建设,扩大垃圾处理能力。

3、强化县城大气污染防治,发展管道煤气(天然气),完善热管网络,巩固“烟尘控制区”创建成果。

4、科学测定新昌江环境容量。根据新昌江枯水期、丰水期等不同时期,科学测定纳污总量,控制排污量。合理调节长诏水库的水流,增加径流量,改善新昌江的环境容量,确保新昌江水质达到规定要求。

5、加快建立符合新昌实际的生态补偿机制,实现经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H. 针对生态环境保护有哪些保障措施

针对生来态环境保护有如下保障源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和充实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二是强化跟踪问效。对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实行重点盯办,一抓到底,确保按期交账。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实行清单管理,挂图作战,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信访投诉件的办理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三是严肃责任追究。对督察组移交的5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深入调查核实整改责任落实不力和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等突出问题,厘清责任,严肃处理,对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彻底、搞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发现一起,追责问责一起,决不手软。
四是加强信息公开。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以及新媒体,及时宣传报道和公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整改进展情况,设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进行时专栏,努力营造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良好舆论氛围。

I. 生态环境部“八个强化、一个优化”的整改措施具体是什么

“八个强化、一个优化”整改措施是 :强化思想引领、强化基层党建、强化民主决策、强化监督制约、强化执纪问责、强化工作协同、强化以上率下,强化狠抓落实,优化选人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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