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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巴巴的公司治理

发布时间: 2021-03-06 16:11:42

① 美国为什么愿意接受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制度

很多人会发出“阿里巴巴为什么要选择在美国上市而不是香港甚至中国内地上市、阿里上市后创始人还具备公司掌控权吗”等等疑问,并且会孜孜不倦的追求答案,就此笔者此前做了一个视频节目,把阿里巴巴上市最受关注的13个问题罗列出来,给大家做了详细的解答,当然回答的内容仅代表我个人观点,欢迎大家提出不同的见解。
一、关于止步港交所的原因:独创的“合伙人制度”
1.阿里巴巴提出的上市公司的“合伙人制度”是什么?跟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有什么区别?
答: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很现实,看的就是你是否能创造直接的效益,能给律所带来创收的基本就可以成为合伙人。 而阿里的这个合伙人制度是马云首创的,这个合伙人需要在阿里工作够一定时间,高度认同阿里文化,并且为公司发展做出贡献的人。当然,其实说白了, 马云搞这么一个合伙人制度无非就是想找一批他可以控制的人,关键时刻在投票的时候能站在他这边。
2.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制度”不同于现有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是马云独创的,他提出这样一个崭新的制度是想达到什么目的?现有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跟阿里“合伙人制度”相比都存在哪些不同?
答: 阿里的合伙人制度目的在于取得公司的控制权。这要分开来看, 在中国的A股和H股当然是同股同权了,而美国的资本市场是允许AB股同时存在,B股拥有比A股更大的投票权。
3.马云的“合伙人制度”对于上市公司到底是好是坏?(非企业灵魂团队的大股东是否能引领公司继续创造辉煌?比如柳传志的例子,灵魂人物离开了,企业状态马上下降。)
答:合伙人制度对阿里公司的稳定来说利大于弊,但对广大投资人来说不公平,因为有股票但没有参与公司决策的权利。
至于柳传志这个案例要区别对待,柳传志第一次离开的时候公司走下坡路,但现在杨元庆具备了足够的威望和掌控力,没有柳传志联想照样快速发展。
二、香港上市和美国上市的比较
2.1、港交所现行的规则是什么,为什么不能接受阿里的“合伙人制度”。
答:香港甚至伦敦交易所的规则都是同股同权,不允许双重股权结构。如果接受了阿里的“合伙人制度”,意味着香港交易额放弃了自己原则,这样会失信于民,港交所不会这样做。
2.2、如果阿里巴巴以现有条件在香港上市,港交所需要在哪些方面妥协、经历哪些步骤?港交所有可能妥协吗?
答:如果港交所要批准阿里的上市要求,就必须修改上市规则条例,需要香港政府,香港交易所,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等机构通过,而且时间历时会比较久,往往一项法规的通过从调研到下发,需要数年甚至数十年之久。香港交易所已经明确表示,不会妥协。
2.3、美国股市AB股的制度能满足阿里巴巴的要求吗?
答:可以,美国本来就允许AB股,谷歌和脸谱等都是前车之鉴。
2.4、2011年的“支付宝风波”至今,雅虎和软银还有追诉阿里巴巴不当得利的可能性,这一隐患会成为阿里巴巴赴美上市的重要阻力吗?
答:2011年的支付宝风波各方已经达成了协议,总体来说在支付宝事件上阿里团队得到控制权,软银和雅虎得到资金。而且阿里和雅虎的协议中允许阿里去美国上市,所以这次不会有太大的阻力。
2.5、如果在美国上市,其定价机制跟香港相比有何不同?会影响阿里融资额吗?
答:不会。美国的纽交所和港交所每年的ipo都是一个体量,大概都是300亿美元左右,区别就是一个港币一个美元了,但不太会影响阿里巴巴集团的整体估值,而且这两个都是非常开放的市场,融资额也不会受到太大影响。 当然,由于美国有股民集体诉讼的机制,很多电商类的企业都有上市后股票暴跌的前科,或许会稍微影响到阿里的估值。
2.6、中国企业赴美上市的优势和劣势是什么?为什么大批优秀中国企业在美国寻求资本支持?这些赴美上市的中国公司有什么特点?
答:中国企业赴美上市以科技类企业居多,这类型企业体量不大,但拥有较大的发展潜力。而且还有一个原因是大部分互联网类的公司注册地都在开曼群岛,利用vie机制来控制内地的公司,规避了法律政策的监管。这类型公司性质算中国公司还是外资企业争议很大,很难在A股上市,只能跑国外的资本市场了。
当然,业界一直呼吁A股放开限制,允许外资登陆资本市场,这样的话以后会有大量的优秀的中国科技企业国内上市的。
三、A股还差多远
3.1、港股过不去、美股价格低,那阿里为什么不选在a股上市?难点在哪里?(ipo重启未知?制度问题?整体氛围?……)
阿里巴巴是开曼群岛注册的外资公司,也就是千万提到的VIE结构。A股不允许外资,而且A股ipo一直摇摆不定,啥时候开放还不知道,同时A股不允许双重股权,所以阿里A股上市就免了吧。
3.2、市场热议的在a股中引入普通股的方式能解决阿里巴巴的需求吗?
答:这个问题同上。
3.3、如果阿里选择在a股上市,融资量跟香港和美国比会是什么状态?投资者会欢迎阿里巴巴吗(个人投资者、各类机构投资者分别讨论)?
答:A股如果开放的话,以阿里巴巴的表现投资人会非常乐意接受,甚至阿里会拉动整个大盘的上升,这个绝非夸张。仅仅2012年阿里巴巴旗下的网站就创造了1.1万亿的交易额,这个体量已经到了关乎国计民生的地步。
2007年的时候阿里旗下的淘宝网每年只有400亿的交易额,那个时候阿里赴港上市就已经万人空巷,广泛追捧。6年过去了,淘宝网的交易额增长了几十倍,阿里巴巴此次上市可以说是万众期待,不管在哪个交易所都会受捧。
3.4、阿里巴巴上市的终极猜想:香港、美国还是a股?或者是其他市场:伦敦、法兰克福、巴黎、新加坡
答:阿里巴巴此次上市预计融资200亿美元(全球科技行业新记录),只有纽交所,伦敦交易所,香港交易所,纳斯达克等少数的几个交易所能接纳消化,大型的交易所里面只有美国允许AB股票。而我们知道阿里巴巴要坚持合伙人制度(双重股权结构),所以在香港政府不修改规定的前提下,阿里巴巴会最终在美国上市。

② 阿里巴巴的合伙人结构是个什么模式

阿里巴巴合伙人结构模式:

1、合伙人的资格要求:
(1)合伙人必须在阿里服务满5年;
(2)合伙人必须持有公司股份,且有限售要求;
(3)由在任合伙人向合伙人委员会提名推荐,并由合伙人委员会审核同意其参加选举;(4)在一人一票的基础上,超过75%的合伙人投票同意其加入,合伙人的选举和罢免无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或通过。此外,成为合伙人还要符合两个弹性标准:对公司发展有积极贡献;及,高度认同公司文化,愿意为公司使命、愿景和价值观竭尽全力。

2、合伙人的提名权和任命权:
(1)合伙人拥有提名董事的权利;
(2)合伙人提名的董事占董事会人数一半以上,因任何原因董事会成员中由合伙人提名或任命的董事不足半数时,合伙人有权任命额外的董事以确保其半数以上董事控制权;(3)如果股东不同意选举合伙人提名的董事的,合伙人可以任命新的临时董事,直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
(4)如果董事因任何原因离职,合伙人有权任命临时董事以填补空缺,直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阿里合伙人的提名权和任命权可视作阿里创始人及管理层与大股东协商的结果,通过这一机制的设定,阿里合伙人拥有了超越其他股东的董事提名权和任免权,控制了董事人选,进而决定了公司的经营运作。

3、合伙人的奖金分配权:阿里每年会向包括公司合伙人在内的公司管理层发放奖金,阿里在招股书中强调,该奖金属于税前列支事项。这意味着合伙人的奖金分配权将区别于股东分红权,股东分红是从税后利润中予以分配,而合伙人的奖金分配将作为管理费用处理。

4、合伙人委员会的构成和职权:合伙人委员会共5名委员,负责:
(1)审核新合伙人的提名并安排其选举事宜;
(2)推荐并提名董事人选;
(3)将薪酬委员会分配给合伙人的年度现金红利分配给非执行职务的合伙人。委员会委员实施差额选举,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合伙人委员会是阿里合伙人架构中最核心的部门,把握着合伙人的审核及选举事宜。

为确保阿里合伙人制度的长期性和稳定性,阿里还制定(做出)了以下规则和安排:

1、从规则上增加合伙人制度变更的难度
阿里合伙人制度变更需通过董事批注和股东表决两重批准:从董事层面看,任何对于阿里合伙协议中关于合伙人关系的宗旨及阿里合伙人董事提名权的修订必须经过多数董事的批注,且该等董事应为纽交所公司管理规则303A中规定的独立董事,对于合伙协议中有关提名董事程序的修改则须取得独立董事的一致同意;从股东层面看,根据上市后修订的公司章程,修改阿里合伙人的提名权和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必须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票数95%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2、与大股东协议巩固合伙人控制权
阿里合伙人与软银、雅虎达成了一整套表决权拘束协议以进一步巩固合伙人对公司的控制权。根据阿里的招股书,上市公司董事会共9名成员,阿里合伙人有权提名简单多数(即5人),如软银持有阿里15%及以上的股份,软银有权提名1名董事,其余的3名董事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前述提名董事将在股东大会上由简单多数选举产生。根据前述表决权拘束协议,阿里合伙人、软银和雅虎将在股东大会上以投票互相支持的方式,确保阿里合伙人不仅能够控制董事会,而且能够基本控制股东大会的投票结果。

协议约定:
(1)软银承诺在股东大会上投票支持阿里合伙人提名的董事当选,未经马云及蔡祟信同意,软银不会投票反对阿里合伙人的董事提名;
(2)软银将其持有的不低于阿里30%的普通股投票权置于投票信托管理之下,并受马云和蔡祟信支配。鉴于软银有一名董事的提名权,因此马云和蔡崇信将在股东大会上用其所拥有和支配的投票权支持软银提名的董事当选;
(3)雅虎将动用其投票权支持阿里合伙人和软银提名的董事当选。

③ 马云的阿里巴巴上市前是怎么宣传公司的怎么融资的和怎么发行的原始股权的

阿里巴巴集团经营多项业务,另外也从关联公司的业务和服务中取得经营商业生态系统上的支援。业务和关联公司的业务包括:淘宝网、天猫、聚划算、全球速卖通、阿里巴巴国际交易市场、1688、阿里妈妈、阿里云、蚂蚁金服、菜鸟网络等。

2014年9月19日,阿里巴巴集团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创造了史上最大IPO记录,股票代码“BABA”,创始人为马云。2019年11月26日,阿里巴巴港股上市,总市值超4万亿,登顶港股成为港股新股王 。

2019年9月6日,阿里巴巴集团宣布20亿美元全资收购网易考拉,领投网易云音乐7亿美元融资。 2019年9月1日,2019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榜单在济南发布,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排名第24位。

2019年10月,2019福布斯全球数字经济100强榜位列10位。2019年10月23日, 2019《财富》未来50强榜单公布,阿里巴巴集团排名第11。 [ “一带一路”中国企业100强榜单排名第5位。11月16日,胡润研究院发布《2019胡润全球独角兽活跃投资机构百强榜》,阿里巴巴排名第7位。

2019年12月,阿里巴巴集团入选2019中国品牌强国盛典榜样100品牌。 2020年1月11日,鼠年春晚首次联排当日,阿里巴巴宣布其成为独家电商合作伙伴,并提供电商补贴。

(3)阿里巴巴的公司治理扩展阅读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有关条件与具体要求如下:

1.主体资格:A股发行主体应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公开发行股票。

2.公司治理: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3.独立性:应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资产应当完整;人员、财务、机构以及业务必须独立。

4.同业竞争: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也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5.关联交易(企业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应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6.财务要求:发行前3年的累计净利润超过3000万;发行前3年累计净经营性现金流超过5000万或累计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无形资产与净资产比例不超过20%;过去3年的财务报告中无虚假记载。

7.股本及公众持股:发行前不少于3000万股;上市股份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公众持股至少为25%;

如果发行时股份总数超过4亿股,发行比例可以降低,但不得低于10%;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④ 阿里巴巴为什么不选择整体继续在港交所上市或者在a股上市

备受业界关注的阿里巴巴上市地点选择一事终于有了最终的答案,阿里巴巴集团日前宣布,已启动该公司的上市事宜。阿里巴巴集团的首次公开募股地点(IPO)地点确定为美国。
很多人会发出“阿里巴巴为什么要选择在美国上市而不是香港甚至中国内地上市、阿里上市后创始人还具备公司掌控权吗”等等疑问,并且会孜孜不倦的追求答案,就此笔者此前做了一个视频节目,把阿里巴巴上市最受关注的13个问题罗列出来,给大家做了详细的解答,当然回答的内容仅代表我个人观点,欢迎大家提出不同的见解。
一、关于止步港交所的原因:独创的“合伙人制度”
1.阿里巴巴提出的上市公司的“合伙人制度”是什么?跟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有什么区别?
答: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很现实,看的就是你是否能创造直接的效益,能给律所带来创收的基本就可以成为合伙人。 而阿里的这个合伙人制度是马云首创的,这个合伙人需要在阿里工作够一定时间,高度认同阿里文化,并且为公司发展做出贡献的人。当然,其实说白了, 马云搞这么一个合伙人制度无非就是想找一批他可以控制的人,关键时刻在投票的时候能站在他这边。
2.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制度”不同于现有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是马云独创的,他提出这样一个崭新的制度是想达到什么目的?现有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跟阿里“合伙人制度”相比都存在哪些不同?
答: 阿里的合伙人制度目的在于取得公司的控制权。这要分开来看, 在中国的A股和H股当然是同股同权了,而美国的资本市场是允许AB股同时存在,B股拥有比A股更大的投票权。
3.马云的“合伙人制度”对于上市公司到底是好是坏?(非企业灵魂团队的大股东是否能引领公司继续创造辉煌?比如柳传志的例子,灵魂人物离开了,企业状态马上下降。)
答:合伙人制度对阿里公司的稳定来说利大于弊,但对广大投资人来说不公平,因为有股票但没有参与公司决策的权利。
至于柳传志这个案例要区别对待,柳传志第一次离开的时候公司走下坡路,但现在杨元庆具备了足够的威望和掌控力,没有柳传志联想照样快速发展。
二、香港上市和美国上市的比较
2.1、港交所现行的规则是什么,为什么不能接受阿里的“合伙人制度”。
答:香港甚至伦敦交易所的规则都是同股同权,不允许双重股权结构。如果接受了阿里的“合伙人制度”,意味着香港交易额放弃了自己原则,这样会失信于民,港交所不会这样做。
2.2、如果阿里巴巴以现有条件在香港上市,港交所需要在哪些方面妥协、经历哪些步骤?港交所有可能妥协吗?
答:如果港交所要批准阿里的上市要求,就必须修改上市规则条例,需要香港政府,香港交易所,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等机构通过,而且时间历时会比较久,往往一项法规的通过从调研到下发,需要数年甚至数十年之久。香港交易所已经明确表示,不会妥协。
2.3、美国股市AB股的制度能满足阿里巴巴的要求吗?
答:可以,美国本来就允许AB股,谷歌和脸谱等都是前车之鉴。
2.4、2011年的“支付宝风波”至今,雅虎和软银还有追诉阿里巴巴不当得利的可能性,这一隐患会成为阿里巴巴赴美上市的重要阻力吗?
答:2011年的支付宝风波各方已经达成了协议,总体来说在支付宝事件上阿里团队得到控制权,软银和雅虎得到资金。而且阿里和雅虎的协议中允许阿里去美国上市,所以这次不会有太大的阻力。
2.5、如果在美国上市,其定价机制跟香港相比有何不同?会影响阿里融资额吗?
答:不会。美国的纽交所和港交所每年的IPO都是一个体量,大概都是300亿美元左右,区别就是一个港币一个美元了,但不太会影响阿里巴巴集团的整体估值,而且这两个都是非常开放的市场,融资额也不会受到太大影响。 当然,由于美国有股民集体诉讼的机制,很多电商类的企业都有上市后股票暴跌的前科,或许会稍微影响到阿里的估值。
2.6、中国企业赴美上市的优势和劣势是什么?为什么大批优秀中国企业在美国寻求资本支持?这些赴美上市的中国公司有什么特点?
答:中国企业赴美上市以科技类企业居多,这类型企业体量不大,但拥有较大的发展潜力。而且还有一个原因是大部分互联网类的公司注册地都在开曼群岛,利用vie机制来控制内地的公司,规避了法律政策的监管。这类型公司性质算中国公司还是外资企业争议很大,很难在A股上市,只能跑国外的资本市场了。
当然,业界一直呼吁A股放开限制,允许外资登陆资本市场,这样的话以后会有大量的优秀的中国科技企业国内上市的。
三、A股还差多远
3.1、港股过不去、美股价格低,那阿里为什么不选在a股上市?难点在哪里?(ipo重启未知?制度问题?整体氛围?。。。)
阿里巴巴是开曼群岛注册的外资公司,也就是千万提到的VIE结构。A股不允许外资,而且A股IPO一直摇摆不定,啥时候开放还不知道,同时A股不允许双重股权,所以阿里A股上市就免了吧。
3.2、市场热议的在a股中引入普通股的方式能解决阿里巴巴的需求吗?
答:这个问题同上。
3.3、如果阿里选择在a股上市,融资量跟香港和美国比会是什么状态?投资者会欢迎阿里巴巴吗(个人投资者、各类机构投资者分别讨论)?
答:A股如果开放的话,以阿里巴巴的表现投资人会非常乐意接受,甚至阿里会拉动整个大盘的上升,这个绝非夸张。仅仅2012年阿里巴巴旗下的网站就创造了1.1万亿的交易额,这个体量已经到了关乎国计民生的地步。
2007年的时候阿里旗下的淘宝网每年只有400亿的交易额,那个时候阿里赴港上市就已经万人空巷,广泛追捧。6年过去了,淘宝网的交易额增长了几十倍,阿里巴巴此次上市可以说是万众期待,不管在哪个交易所都会受捧。
3.4、阿里巴巴上市的终极猜想:香港、美国还是a股?或者是其他市场:伦敦、法兰克福、巴黎、新加坡
答:阿里巴巴此次上市预计融资200亿美元(全球科技行业新记录),只有纽交所,伦敦交易所,香港交易所,纳斯达克等少数的几个交易所能接纳消化,大型的交易所里面只有美国允许AB股票。而我们知道阿里巴巴要坚持合伙人制度(双重股权结构),所以在香港政府不修改规定的前提下,阿里巴巴会最终在美国上市。

⑤ 阿里巴巴的主要股东有哪几个

北京时间5月29日早间消息,《华尔街日报》援引消息人士的说法称,阿里巴巴(滚动专资讯)将对IPO(首次公属开招股)招股书进行更新,披露28名主要股东的姓名。
这28名所谓的“湖畔合伙人”于1999年共同创立了阿里巴巴。由于阿里巴巴不同寻常的公司治理结构,这些合伙人受到了质疑和猜测。根据阿里巴巴的公司章程,在IPO之后,合伙人仍将对公司拥有控制权。这些合伙人可以提名阿里巴巴董事会的大部分人选。
这样的条款引发了阿里巴巴与香港股票交易所之间的纠纷。香港股票交易所不允许上市企业给予不同股东不同权利,因此阿里巴巴最终选择了前往美国IPO。
阿里巴巴目前在中国在线商务市场的份额达到80%。业内人士预计,阿里巴巴将在今年的IPO中融资超过150亿美元,创下科技行业公司IPO的新纪录。
阿里巴巴拒绝对《华尔街日报》的这篇报道置评。
到目前为止,只有两名合伙人的持股情况被披露。其中,阿里巴巴创始人马云持股比例为8.9%,而联合创始人及执行副董事长蔡崇信持股比例为3.6%。雅虎(34.9, 0.12, 0.35%)和软银的完全摊薄后持股比例分别为22.6%和34.4%。
详见海峡企业新闻网通讯员【吴明天】原创稿件。

⑥ 如何评价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制度

阿里巴巴集团联合创始人、董事局执行副主席蔡崇信发表了一篇名为《阿里巴巴为什么推出合伙人制度》的文章,以回应昨日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的《投资者保障杂谈》,解释阿里为何坚持用合伙人制度在香港上市。文章中写道,“我们提出了一个合伙人的公司治理机制,这个机制能够使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即公司业务的核心管理者,拥有较大的战略决策权,减少资本市场短期波动影响,从而确保客户、公司,以及所有股东的长期利益”。阿里巴巴为什么推出合伙人制度此前,阿里巴巴集团多次与香港监管讥构探讨,如何把我们的管理创新和资本市场的有效治理对接。作为一家主要业务都在中国的公司,香港自然是我们上市的优先选择。我们提出了一个合伙人的公司治理机制,这个机制能够使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即公司业务的核心管理者,拥有较大的战略决策权,减少资本市场短期波动影响,从而确保客户、公司以及所有股东的长期利益。有传言说,阿里巴巴的提案威胁到了香港监管讥构所倡导的“一股一票”原则。事实并非如此。我们从未提议过采用双重股权结构(DualClass)的方案。一个典型的双重股权结构,是允许那些拥有更高投票权的人在公司任何事务的投票上享有这种权利。而我们的方案则充分保护了股东的重要权益,包括不受任何限制选举独立董事的权利、重大交易和关联方交易的投票权等。我们为何要坚持这种合伙人的治理结构?我们的首要目标是保证公司的文化传承。在过去的1年里,阿里巴巴的使命就是:“让天下没有难做的生意”,努力帮助者和小企业去成功。明确的使命、对长期目标的追求,以及对介值观的坚持,才真正定义了“阿里巴巴文化”,并使得我们取得了今天的成绩。同时我们也观察到,不少优秀的公司在创始人离开后,迅速衰落,但同样也有不少成功的创始人犯下致命的错误。我们最终设定的机制,就是用合伙人取代创始人。道理非常简单:一群志同道合的合伙人,比一两个创始人更有可能把优秀的文化持久地传承,发扬。我们相信合伙人制度可以让我们基业长青:合伙人是平等的,他们会摈弃官僚作风和等级制度,而通过合作解决问题。合伙人不仅仅是管理者,他们同时也是企业的拥有者,有着极强的责任感。合伙人制度通过每年接纳新的合伙人,注入新鲜血液,不断焕发活力。通过这个机制,我们相信,我们可以保持持续的创新、不断的提升阿里巴巴的人才力量。没有理解我们合伙制真正意图的人,很可能会批评我们的方案仅仅是一个公司的创始人想保持控制权。我们其实有着完全不同的目标。1年来,我们从没想过用股权结构的设置来控制这家公司,此时此刻,我们更不会!我们只想建立并完善一套文化保障机制,让这家公司能够持久健康的发展,我们希望公司的未来远远超越任何一位创始人的寿命,我们是在寻求一种可以保障公司持续发展10年的机制。我们坚信,在这个不断变化和颠覆的世界中,保持公司的创新能力、文化和使命,是成功的关键。合伙人制是一种创造性的方式,在保证股东核心利益的同时,也坚守着“我们是谁”——这一点我们不能,也不会改变。

⑦ 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制度是怎么回事

实际上,“合伙人制度”就是阿里为了能在香港上市而创造的一个壳,让阿里和香港证监会双方都有台阶,没想到香港证监会坚持维护“同股同权”原则,从而使阿里在香港上市落空。那么,“合伙人制度”与双重股权或者三重股权架构有什么本质区别呢?那就在于,在“合伙人制度”中,上市公司董事会的大多数董事人选由阿里巴巴内部老人组成的合伙人群体提名,而不是按股份多少分配董事席位。而双重股权架构则是 企业可发行具有不同程度表决权的两类股票,持有者同股不同权,比如企业管理层持有的股票表决权可能与普通投资者持有的表决权是10比1。两者在本质上如此相似,都是同股不同权,其作用都是可以 使管理层一直把控公司,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说,都是霸王条款。

值得质疑的是,在双重股权架构中,公司创始人或管理层只提供了小部分的资本,却享有与预期资本不成比例的、大得多控制权,而一旦他们做出了错误决定,却又只需承担很小的责任,“合伙人制度”又怎么能避免这一点呢?

所有采取双重股权结构的企业都有很好的借口,比如这次马云就说,创建合伙人制度是为了坚守和传承阿里巴巴开放、创新,承担责任和推崇长期发展的文化。企业管理层说,双重股权结构有其制度优越性,目的是为了公司的长远发展,为了更高的管理效率,更快的发展速度,为了股民的根本利益,而独裁者们何尝又不是这么说?

⑧ 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法律文本内容是什么 原文

阿里合伙人制度的主要规定如下:

1、合伙人的资格要求:()合伙人必须在阿里服务满5年;(2)合伙人必须持有公司股份,且有限售要求[2];(3)由在任合伙人向合伙人委员会提名推荐,并由合伙人委员会审核同意其参加选举;(4)在一人一票的基础上,超过75%的合伙人投票同意其加入,合伙人的选举和罢免无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或通过。此外,成为合伙人还要符合两个弹性标准:对公司发展有积极贡献;及,高度认同公司文化,愿意为公司使命、愿景和价值观竭尽全力。

2、合伙人的提名权和任命权:(1)合伙人拥有提名董事的权利;(2)合伙人提名的董事占董事会人数一半以上,因任何原因董事会成员中由合伙人提名或任命的董事不足半数时,合伙人有权任命额外的董事以确保其半数以上董事控制权;(3)如果股东不同意选举合伙人提名的董事的,合伙人可以任命新的临时董事,直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3];(4)如果董事因任何原因离职,合伙人有权任命临时董事以填补空缺,直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4]。阿里合伙人的提名权和任命权可视作阿里创始人及管理层与大股东协商的结果,通过这一机制的设定,阿里合伙人拥有了超越其他股东的董事提名权和任免权,控制了董事人选,进而决定了公司的经营运作。

3、合伙人的奖金分配权:阿里每年会向包括公司合伙人在内的公司管理层发放奖金,阿里在招股书中强调,该奖金属于税前列支事项。这意味着合伙人的奖金分配权将区别于股东分红权,股东分红是从税后利润中予以分配,而合伙人的奖金分配将作为管理费用处理。

4、合伙人委员会的构成和职权:合伙人委员会共5名委员[5],负责:(1)审核新合伙人的提名并安排其选举事宜;(2)推荐并提名董事人选;(3)将薪酬委员会分配给合伙人的年度现金红利分配给非执行职务的合伙人。委员会委员实施差额选举[6],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合伙人委员会是阿里合伙人架构中最核心的部门,把握着合伙人的审核及选举事宜。

⑨ 阿里巴巴很成功,那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制度值得其他的企业去模仿吗

有传言说,阿里巴巴的提案威胁到了香港监管讥构所倡导的“一股一票”原则。事实并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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