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合一场所整改标准
『壹』 消防安全知识题"三合一"场所不应设置在什么建筑内
“三合一”场所是指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的建筑。
这类大多可燃物多,住宿场所和加工、生产、仓储、经营等场所没有严格的防火分隔,消防设施不健全,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人员群死群伤,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相当大的危害。
所以任何建筑内都不能设置三合一场所
『贰』 因违反消防法“三合一场所”问题被罚款5000元,这样合理吗
1、合理。“三合一”场所是指生产、储存、经营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的场所。这类场所可燃物多,没有严格的防火分隔,消防设施不健全,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人员群死群伤。许多经营者尚不知道其性质,更不了解其危害。
2、消防法第十九条规定,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 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2)三合一场所整改标准扩展阅读:
三合一场所的危害
1、“三合一”场所具有投资小、规模小、厂房小、人员密度大、火灾隐患大的特点,从消防角度看,“三合一”场所的危险性主要表现在场所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耐火等级低,布局杂乱拥挤,
2、管理混乱,从业人员自防自救技能差,无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疏散走道、安全出口往往达不到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多属劳动密集型企业,一旦发生火灾,往往因火势蔓延迅速、人员难以疏散而造成群死群伤。
『叁』 安全生产法对三合一场所是怎么规定的
房屋既是工作场所又是仓库又是住宿,称之为三合一场所。
『肆』 消防三合一的场所含义
1、消防安全“三合一”场所是指: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的建筑。该同一建筑空间可以是一独立建筑或一建筑中的一部分,且住宿与其他使用功能之间未设置有效的防火分隔。
2、【潜在危害】
(1)这类大多可燃物多,住宿场所和加工、生产、仓储、经营等场所没有严格的防火分隔,消防设施不健全,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人员群死群伤,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相当大的危害。
(2)“三合一”建筑很多设计都不是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来建造的,大多数都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合格。其建筑内部装修、生产功能分区、职工宿舍的布置都由企业经营者自行安排,随意性极大,消防安全管理十分混乱。
(3)三合一”场所管理混乱,居住人员复杂,弱势群体居多。其中主要以家庭作坊为主的家庭住宿和外来务工人员为主的员工住宿,这些场所普遍集经营、储存、食宿一体,造成人员密集、拥挤混乱、电线乱拉乱扯、大功率耗电设备超负荷使用、仓库堆放货物杂乱不堪。
(4)经营者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设施、器材缺乏。由于经营者为了经济利益不顾员工生命安全,舍不得消防设施投入。这些导致许多建筑场所没有应急照明灯、没有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没有室内消火栓和灭火器,如果发生火灾将难以扑救,易造成火烧连营群死群伤恶性事故。
『伍』 “三合一”整改怎么样
“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现状是长期积累形成的痼疾,短期内不易根治。针对“三合一”场所存在的问题,相关部门不仅要强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还要加强日常监管、
1.加强整治关闭力度
由政府牵头治理,各部门配合。各相关部门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对违反消防法规,设置在居民住宅或出租房等建筑物内,且场所耐火等级低,场所内未设置消防设施,场所周围无防火间距,未设置或堵塞、占用消防通道的“三合一”场所,一律予以取缔;对设置在符合消防法规要求的建筑物内的“三合一”场所,应责令其将生产、储存、住宿不同功能区域有效分离,逾期没有整改的,应依法予以关停;对场所室内消防安全出口数量、高度达不到规范要求,或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疏散通道采用可燃材料装修,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安全设施被损坏,或未设置建筑消防设施的,应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能整改的,应依法予以关停;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明确,消防组织不健全,制度不落实,违章用火、用电、用气或存在其他突出消防隐患的,应限期整改,无法整改或逾期不改的,应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或搬迁。在强化行政执法的同时,相关部门还要加强行政指导,在日常的消防监督工作中,对违反其他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则应运用行政执法的职能给予监督、制止;对尚无法律依据而又影响公共安全的行为,则应运用行政指导的职能给予规劝、引导。
2.加强日常监管
相关部门要全面落实“三合一”场所业主消防安全责任制,使其逐步树立起“管理自主、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意识,帮助其完善、健全消防安全保障机制,购置必要的消防设备设施。同时,要加强外来人员相关管理和服务,妥善解决外来务工人员的住宿问题,有条件的地方要引导用工单位出资或由房产公司投资建造外来务工人员宿舍楼(亦称打工楼),这样既能解决外来务工人员的住宿问题以及社会治安问题,也可给务工人员提供一个安定、整洁的生活环境。此外,相关部门还要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着力提高“三合一”场所业主和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其扑救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的能力。
『陆』 因违反消防法“三合一场所”问题被罚款5000元,请帮我分析下
合理的。
消防检查考虑的是你经营的类别、是否配备防火灾的消防器材、是否有隐患。消防检查考虑的是行业标准,你经营服装生意,与之配套的场所是否具备服装行业的消防标准,不是考虑你实际有几件衣服。
『柒』 消防检查中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指哪些
“三合一”是指仓抄库,生产车间,宿舍在同一栋建筑物上。
“多合一”是指在上述基础上又有增加如:办公室,厨房等。
『捌』 消防三合一的场所分类
用于家庭作坊和经营活动的“三合一”场所按照分类标准的不同有多种类型。
1、按照表现形式分为三类: 成线设置的门面房类“三合一”场所。是指在沿城市(城郊)街道两边连片(三户以上)建设的既用于经营、加工、仓储,又有员工集体住宿的且未采取必要防火分隔的商铺。
零星建造的经营、加工、仓储类“三合一”场所。是指沿城市(城郊)街道两边或在民用建筑、住宅小区内零星建造的既用于经营,又有员工集体住宿且未采取必要防火分隔的场所。
2、按照使用性质分为三类: 2011年12月5日晚,中央电视台一套《焦点访谈》栏目,播出了以武汉市长丰乡“三合一”区域性重大火灾隐患综合整治为重点的,反映我省“清剿火患”战役的专题片《标本兼治防火患》。
全国正在开展清剿火患行动。在行动中,“三合一”场所,是重点清剿的对象之一。所谓“三合一”场所,就是集生产、生活、仓库为一体的小工厂小作坊。湖北武汉的汉正街曾经是火灾隐患突出的地方,近几年,由于清理整顿小工厂小作坊,汉正街的安全形势好转,但是,原来的几千家小服装加工厂开始向城乡结合部转移。长丰乡因此成为了火灾隐患集中的地区。
“三合一”场所引发火灾
在武汉市硚口区长丰村,所有的房子都是长丰村的村民自己盖的。在11月17号凌晨两点五十分,其中一栋五层楼的房子的三层突然发生了火灾。这栋房子的三层是一个小服装加工作坊,当时里面有25台缝纫机,包括老板和员工在内还共有16个人在里面居住,幸好当时逃生及时才没有造成任何的人员伤亡。
火灾现场被查封,原来在楼里居住的人都已经全部搬空。借着摄像机微弱的灯光,记者顺着狭窄的楼梯,走到当时发生火灾的第三层。
据介绍,这家小作坊没有名字,专门给在武汉汉正街上经营服装批发的商户加工衣服,老板熊某来自湖北仙桃,包括他在内的16人白天在这里加工服装,晚上就在这里睡觉,同时也在这里做饭吃饭。这就是被称为“三合一”或者 “多合一”的场所。这种由普通民房改成的作坊存在着巨大的消防隐患,2011年11月17日的火灾正是因此引起的。
调查火灾原因
记者询问事故的原因时,消防人员表示,一方面可能是电机老化,另一方面则是长期的用电超负荷运转。事发后老板害怕追究责任已不知去向。按规定,“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因为服装面料极易燃烧,这种服装加工场所更要注意防火,但是我们看到这里的火灾隐患到处都是。记者在现场发现缝纫机旁边的简易的烟灰缸里面全部都是烟头,可见这里的员工一定是一边工作一边抽烟。
令记者吃惊的是,在由长丰村村民自建的这栋五层楼里,还有5家这样的服装小作坊。实际上,这种情况在长丰街一带非常普遍。这些高达5、6层的楼房都是村民在自己的宅基地上自已建起来的,绝大多数租给了“三合一”的服装小作坊,这些小作坊也无一例外都是给汉正街的商户供货的。记者又随意走访了几户,清楚地看到了这种小作坊的真实面貌。
在另外一家小作坊,看到消防人员来了,员工们干脆来了一个关灯走人。在这家小作坊采访时,记者意外得知,他们是刚从2011年11月17日失火的楼里搬到这里的,但发生在他们身边的火灾似乎并没有引起他们有更多的警觉。当记者问到,“又是在这儿生产,又是在这儿住,有没有想到过这样不安全?”对方的回答却是,“有时候会想一下,但是不会太担心。”
在这里我们了解到,小作坊为服装批发商加工一件衣服,可以得到10元左右的加工费,除去工人工资,房屋租金和水电费,每件衣服只几元钱的利润。所以作坊主就在成本上一省再省,不仅生产住宿在一起,而且里面的设施也是尽量简陋,因此造成了巨大的安全隐患,对此,他们却已经习以为常。
寻求解决火灾隐患的办法
因为家家都这样,就不以为然。这里有“三合一”的服装小作坊近万家,这些房屋建筑结构差,耐火等级低,电线乱拉乱接,人员、物资高度密集,仓储、生产、住宿混为一体。长丰街一带就接到火灾报警146起,其中成灾的46起,不到十天就有一起火灾发生。由于厂家众多,之间又互不来往,更谈不上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为了节约一点经营成本埋下了隐患,但如果发生了火灾,就极易形成“火烧连营”,从而造成成百上千的群死群伤和重大财产损失的火灾事故。可多年来形成的顽症已经很难用常规的办法去解决。
整改难度大,全面关停又容易激发矛盾,为此武汉市成立了长丰地区“三合一”综合整治办公室,由街道办事处与公安、消防、工商等部门联合,加强管理。武汉消防部门每周定期摸查这一带消防设施情况,并熟悉道路,以便在发生火灾时及时扑救。他们还根据这一带街道狭窄的特点,为社区配备了33台小型消防摩托车,很快它们将发到社区里。此外,长丰村和东风村利用村集体资金购买了3辆小型消防车,组建了60人的义务消防队,24小时在长丰街一带巡逻值勤。
但综合整治只是治标不治本的做法,为了彻底解决长丰地区的消防隐患,武汉市决定从2012年年中开始启动长丰街一带的城中村改造计划,村民自建房将全部拆除,这些服装加工小作坊也将随着房子的拆除而不复存在。对于他们的去处,武汉市也有规划。当地“三合一”综合整治办公室主任表示,汉口北大市场旁边规划了工业园式的厂房。打算把他们可以整体迁过去,然后在那里生产、加工、销售。那个专业化的市场不仅有配套的仓库、物流,还有专门为商户和员工建的住房,可买也可租。开业经营的两年来,这里没有发生一起火灾。“三合一”的现象得到了彻底消除,而且这里的租金要比武汉市区便宜很多。
汉正街已经有几千家商户搬迁到附近,随着汉正街的整体搬迁,依附着汉正街生存的长丰地区的服装小作坊也将迁移到附近,在得到整体升级改造的同时消防隐患问题也将彻底解决。
清剿火患,既要治标又要治本。对于武汉来说,汉正街整体搬迁和长丰城中村改造,就是治本之策,而在此之前的过渡期,必须加强消防安全的管理。认真排查火灾隐患,落实监管责任,才能最大限度减少生命财产损失,做到防患于未然。 “一栋面积约为1500平方米的三层小楼内,一侧是生产车间,另一侧则被分隔成10余间小屋作员工宿舍使用,可住近百人,而这个印刷厂周边20米远处就是居民楼,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27日,位于重庆渝北黄泥塝的重庆正宏设计印务有限公司因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被渝北区消防支队列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求务必在今年8月10日前将火灾隐患整改完毕。
重庆正宏设计印务有限公司离渝北区黄泥塝转盘繁华路段只有几百米的距离,该公司总建筑面积为1500平方米共三层,主要经营印刷业务。在检查过程中,消防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将各楼层中一侧隔成多个小屋子,当作工人的宿舍和厨房等,在印刷厂周边二十多米远的地方就是居民楼,而印刷厂内的纸张、油墨等都是易燃物品,一旦发生火灾,将蔓延迅速,不仅厂内住宿人员逃生困难,还有可能火借风势,引燃不远处的居民楼。
“灭火器怎么使用?发生火灾后如何逃生?……”期间,消防执法人员还仔细询问了公司相关负责人及部分员工消防安全基本常识。“我们囊个晓得,应该不会发生火灾哦。”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两名正在忙碌工作的员工一个劲摇头。
因该场所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渝北区消防支队将其列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予以重点督促整改。
“确立该公司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主要为警示火灾隐患场所重视消防安全,及时整改消防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渝北区消防支队表示,目前消防执法人员按照执法要严格、服务要热情的原则,已向该企业负责人下发了《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其抓紧整改,整改完毕后向消防部门申请复查,经复查消防安全合格后,方可重新恢复生产。
『玖』 消防检查中的“三合一”是什么“多合一”场所指哪些
“三合一”场所是指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的建筑。“多合一”是指在上述基础上又有增加如:办公室,厨房等。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个体私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市场经济的不断繁荣,在我国经济较为发达的一些地区出现了相当数量的将人员住宿场所与加工、生产、仓储、经营等场所在同一建筑内混合设置。这样的场所我们称之为“三合一”场所。
这类大多可燃物多,住宿场所和加工、生产、仓储、经营等场所没有严格的防火分隔,消防设施不健全,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人员群死群伤,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相当大的危害。
(9)三合一场所整改标准扩展阅读
场所分类
用于家庭作坊和经营活动的“三合一”场所按照分类标准的不同有多种类型。
1、按照表现形式分为三类:
成片开发
成片开发的商场(市场)类“三合一”场所。是指在成片开发的招商城、商业城中,在经营娱乐、加工场所内设有员工集体宿舍且未采取必要防火分隔的商铺、商业用房。
成线设置
成线设置的门面房类“三合一”场所。是指在沿城市(城郊)街道两边连片(三户以上)建设的既用于经营、加工、仓储,又有员工集体住宿的且未采取必要防火分隔的商铺。
零星建造的经营、加工、仓储类“三合一”场所。
是指沿城市(城郊)街道两边或在民用建筑、住宅小区内零星建造的既用于经营,又有员工集体住宿且未采取必要防火分隔的场所。
2、按照使用性质分为三类:
家庭作坊式
家庭作坊式“三合一”场所。是指将员工集体住宿场所与小型生产加工、修理或可燃物品仓库混合设置且未采取必要防火分隔的住宅建筑。
商业类
商业类“三合一”场所。是指将商业经营与员工集体住宿混用且未采取必要防火分隔的民用建筑,包含在住宅建筑内进行商业经营活动或在商业经营用房内同时容留人员住宿两种情况。
餐饮娱乐类
餐饮娱乐类“三合一”场所。是指员工集体住宿场所设置在餐饮及文化娱乐场所内,且未采取必要的防火分隔的建筑。
『拾』 “三合一”场所有哪些消防安全隐患
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三合一”场所因其占地少、投资少、见效快等特点倍受生意人追捧,“三合一”场所数量日益增多,对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那么,“三合一”场所有哪些消防安全隐患?
1、“三合一”建筑设计不规范,经营、储存与住宿场所无防火分隔,建筑及装修材料耐火等级低。
“三合一”建筑很多设计都不是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来建造的,大多数都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合格。其建筑内部装修、生产功能分区、职工宿舍的布置都由企业经营者自行安排,随意性极大,消防安全管理十分混乱。多为住宅、出租屋改变用途,有的还是违章搭建的临时建筑,其疏散逃生条件差,多数只有一部楼梯,安全出口被封闭、疏散通道被占用,窗户上还安装防盗铁窗铁栅栏。消防设施也配置缺乏,大多没有防火防烟分区、火灾自动报警和固定灭火设施,没有基本的灭火逃生工具。防火间距也不够,尤其是区域性”三合一”场所,建筑密集,间距狭小,给后期火灾扑救带来困难。
2、“三合一”场所管理混乱,居住人员复杂,弱势群体居多。
各场所、各经营者都是只顾门前雪,对其它经营者或邻近场所不闻不问,导致有火灾情况发生时也不能够及时发现。大多数商品房都是建好后再以买断房产权的形式卖给私人的,这导致经营者们有充分自由使用权,在使用性质、布局、经营产品种类、装潢装修都不具有法律的约束,这就造成物业管理混乱,当发现问题时没有有力措施制约经营者,结果生产、加工、储存、住宿等都混为一起,其中主要以家庭作坊为主的家庭住宿和外来务工人员为主的员工住宿,这些场所普遍集经营、储存、食宿一体,造成人员密集、拥挤混乱、电线乱拉乱扯、大功率耗电设备超负荷使用、仓库堆放货物杂乱不堪。
3、经营者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设施、器材缺乏。
由于经营者为了经济利益不顾员工生命安全,舍不得消防设施投入,对发生火灾存在侥幸心理,认为门面房面积小,建筑物情况都在视野范围内,一旦发生事故,有能力及时发现并控制。加之员工文化素质低,对消防安全没有任何概念,只要能挣钱就足够,对老板是否保证消防安全认为与他无关。这些导致许多建筑场所没有应急照明灯、没有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没有室内消火栓和灭火器,如果发生火灾将难以扑救,易造成火烧连营群死群伤恶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