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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不正之风

发布时间: 2021-03-01 05:30:59

① 如何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从八个方面来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一)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
督促各地严格落实中央强农惠农政策,进一步完善补贴资金发放办法,严肃查处截留、挪用、克扣强农惠农补贴资金和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违法违纪行为;切实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坚决纠正和查处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征收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加强涉农价格和收费监督检查,巩固清理整顿成果,防止出现反弹。做好“家电下乡”、“农机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督促用好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确保农民得到实惠。做好农资打假工作,严肃查处制售假劣农资行为,对区域性制假、售假及造成农民减产绝收、影响人畜安全等问题实行行政问责。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强对农民工培训经费的监管依法保障返乡农民工土地承包权益。
(二)落实监管责任,确保食品药品安全。
督促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明确分工,落实监管责任,逐步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和预警、处置体系,加强对食品药品全过程的监管;强化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完善食品药品质量管理规范,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和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召回制度,严把产品质量关,防范安全风险;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行为,严肃查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三)推行药品集中采购,进一步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继续推行以政府为主导、以省(区、市)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办法,积极推进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加强对集中采购全过程的监督。推进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实行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政府举办的基层卫生机构按购进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和城镇职工医保资金、城镇居民医保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推行辅助检查结果互认和单病种限价措施;加强医药价格监管,坚决纠正和制止各种乱加价、乱收费行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制定医疗卫生系统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各种违法违纪案件。
(四)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
督促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切实履行投入和监管责任,完善教育经费拨付、学校经费收入和使用情况的经常性审计监督制度,确保国家免费义务教育各项措施落实。积极推动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认真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公平受教育的权利。规范学校办学收费行为,严肃查处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以合作办学或改制为名乱收费高收费、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开办有偿补习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违反“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等问题。
(五)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继续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
加强社保基金监管。对基金管理、运行中的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防范,抓好重点抽查和督察,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社保基金等违法违纪行为。
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完善公积金管理机构内控机制,实现对大额资金的实时监控;加大对各类违规资金的清理回收力度,坚决纠正和查处挤占、截留、挪用住房公积金等违法违纪问题;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提高使用效率,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住房保障中的重要作用。
加强救灾、扶贫资金监管。督促各地强化对各类救灾救济、扶贫等专项资金的审计和财政监督,规范资金管理和运行,坚决纠正滞留、浪费、违规使用资金等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挤占、挪用、骗取救灾、扶贫资金等行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加快建立救灾、扶贫资金监管体系,确保资金安全、及时、公平、有效发放。
(六)落实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政策,加大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力度。
督促各地和有关部门落实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政策,清理审核涉及交通和车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面取消公路养路费等收费项目,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及时向社会公布撤销收费站点名录和时间表,严禁违反规定新设涉路、涉车收费项目;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并及时进行公示,确保通道畅通,确保车辆通行费免缴政策落实;加大对超限超载的源头治理力度,强化运输装载环节的监管;规范上路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规范道路交通标识和电子执法设备的设置、使用和管理,严肃查处各种名目的公路“三乱”问题。
(七)查处乱收费、高收费等问题,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公共服务行业的服务和收费行为。
督促各地和有关部门做好扩内需、保增长,减轻企业负担措施的落实,严肃查处违反规定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坚持行业自律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加强对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和公共服务行业的监管,规范服务和收费行为,坚决纠正指定服务、强制服务以及乱收费、高收费、价格欺诈等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严肃查处典型案件。有关部门和各省(区、市)要在调查研究、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积极开展行业协会与行政主管部门在职能、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脱钩的试点。
(八)开展基层站所民主评议,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
普遍开展对基层站所和学校、医院的民主评议活动,积极开展评议省直机关作风活动,引导各部门、各行业整改突出问题,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建立民主评议结果逐级报告和向社会公开制度,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部门绩效考核内容。深化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创新形式,提高质量,力求解决问题更加有效、人民群众更加满意。
进一步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各部门、各行业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把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作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采取多种方式强化对本系统行风建设的指导。要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增强宗旨意识和纪律观念,大力弘扬优良作风;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持把制度创新贯穿于行风建设全过程,进一步完善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继续开展创建文明行业和人民满意的政府部门活动,促进各部门、各行业切实转变作风、改进服务。
此外,继续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着力解决过多过滥问题,加快建立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长效机制。严格控制党政机关举办庆典等活动,纠正各种铺张浪费和增加基层及群众负担的违规行为。各地区、各部门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② 纠正不正之风,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自查报告

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自查报告:
按照宝委办〔2016〕28号文件精神及县纪委有关通知要求,民政局对本单位开展专项整治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和梳理,现将5月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组织领导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县各级关于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工作部署,县民政局围绕救灾救助、村务公开和村规民约三方面的工作,结合市民政局工作方案和我县实际,拟定了工作方案《关于开展救灾救助、村务公开专项整治和村规民约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宝民〔2016〕81号 ),明确了开展整治工作的内容、目标及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间。为确保活动有序推进,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政局综合室,负责专项整治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并督促各乡(镇)按时开展自查、互查工作;同时,要求各乡(镇)成立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学习培训
5月中旬,县民政局按照市民政局安排,组织民政局及部分乡(镇)人员参加了专项整治工作培训会,对开展救灾救助、村务公开专项整治和村规民约回头看工作的重要性有了进一步认识,对工作安排及目标有了深刻了解,重点要解决好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如:在救灾救助中存在的审批程序是否规范,救助工作是否公开,特殊规定是否到位,分类救助是否落实等问题;在村务公开方面存在的是否制定统一目录、公开是否及时、宣传是否到位等问题;在村规民约回头看中,群众是否广泛参与、村规民约是否具有针对性和约束性等问题。
(三)督查走访
自县民政局下发实施方案起,民政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2次组织下乡走访,对乡(镇)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查,5月份重点查看了救灾救助资金的发放情况及部分乡(镇)村务公开栏的完好情况和公开情况,发出问题清单3份,下发情况通报2份,收集整改报告2份。
二、发现问题
(一)共性问题
普遍存在部分乡(镇)对专项整治活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的问题,部分乡(镇)党政领导不够重视,未及时成立领导小组,或未及时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报县民政局;未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开展自查自纠。
(二)救灾救助
一是陇东镇精减退职职工杨克宏、张中全救济金发放存在误差的问题。
二是大溪乡村民卫光敏重复领取低保金的问题。
(三)村务公开
经过对我县部分乡(镇)个别村的村务公开栏进行检查,部分村的村务公开栏均存在不同程度损坏。
三、整改落实
(一)陇东镇精减退职职工杨克宏、张中全救济金发放存在误差的问题。目前已核实清楚需补发金额,已要求陇东镇人民政府按照相关程序补发资金,确保6月份足额将补发资金发放到位,并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
(二)大溪乡村民卫光敏重复领取低保金的问题。县民政局在雅安市低保信息系统(4月启用)核对二季度低保人员信息时,系统提示卫光敏未审核通过,我局及时向芦山县民政局核实,确存在两县同时将其纳入低保的情况,经协商由芦山县进行发放,目前已责令其将多领的1395元低保金退回大溪乡财政所。
(三)针对村务公开栏不同程度损坏的问题。县民政局及时对已损毁的村务公开栏进行维护和维修,同时要求各乡(镇),各村(社)的村务公开栏必须安排专人维护,放置在合适地点,妥善管理。
四、工作打算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乡(镇)进一步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一级督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按照方案要求,解决好群众身边的贪腐和执法不公等问题。
(二)开展学习培训。拟定于6月中旬对各乡(镇)党政领导及具体经办人员开展专项整治业务培训会,就开展具体业务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进行强调,并就民政系统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三)细化工作举措。就救灾救助中未长期公示、村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公开不规范、村规民约存在群众知晓率不高等问题,将结合学习培训政策,拟定统一的村务公开目录,规范村规民约内容,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升群众知晓率,确保活动有序推进。
(四)坚持督促检查。将督促检查作为常态工作任务来抓,以查找问题为导向,确保通过整治活动使工作更加规范,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③ 结合实,谈谈你对对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建议

事业成败,关键在人。选什么样的人,怎样选人,历来是我们党高度重视的一个重大问题。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选拔干部,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这反映了全党同志的愿望和人民群众的期待,是对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目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是干部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必须坚持预防、监督、查处并举的方针,用最有力的措施加以整治。
一、整治用人不正之风,要强化学习教育。《干部任用条例》明确规定了干部选任的基本原则、程序、方法,对干部的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作了严密的规定,对防止和纠正用人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因此各级组织部门,特别是各单位的“一把手”,不仅要深入学习和研究《干部任用条例》科学、全面、准确地理解其精神实质,还要准确全面掌握《干部任用条例》及相关实施细则中的原则性规定,打牢政策理论基础,用《干部任用条例》要求约束选人用人行为,自觉遵守干部选拔任用政策和纪律。要通过政治理论和政策法规的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用人主体的政治观念、组织观念和法纪观念,努力做到坚持原则、严谨规范、公道正派,自觉地接受组织、群众的监督,杜绝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近日,中央办公厅和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制度。“四项监督制度”的出台,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我区为了使全区各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四项监督制度”的重要意义,把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当做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确保“四项监督制度”贯彻落实。
二、整治用人不正之风,要健全工作保障机制。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是防止和克服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治本之策。当前,选人用人上存在的许多问题,都与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够完善、机制不够健全有关。近年来,党中央先后下发了《干部任用条例》、《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四项监督制度”等,为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加大调研力度,切实找准组织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通过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同时,结合我区实际,着眼于制度的针对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创造性地加以贯彻落实。
三、整治用人不正之风,要扩大选任工作中的民主。要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基础和关键环节,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凡是没有经过民主推荐或在民主推荐中多数群众不拥护的干部一律不列为考察对象、不研究、不上会,不能用民主测评和推荐后备干部等方式代替民主推荐。民主推荐要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等规定合理确定推荐对象范围和任职资格条件,坚持走群众路线,不先定调子、不先划框框,不搞变通,不走形式。制定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干部考核评价办法,完善干部考核考察评价体系,使考察工作实现常态化、动态化;要将任前集中考察与届中届末考察、平常考察、年度考核和重点工作考核等结合起来,注重考察干部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时的表现,防止考察失真失实。不断扩大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选拔干部占同期任用干部的比例,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
四、整治用人不正之风,要拓宽监督渠道。监督是防范问题、发现问题、堵塞漏洞的有效途径。目前,选人用人方面是有监督机制的,但是实际效果并不十分理想,存在“上级监督下级太远,同级监督同级太软,下级监督上级太难”的现象。应探索建立较有权威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构,并逐步落实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派人参加下级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制度,同时,定期对下一级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五、整治用人不正之风,要严格责任追究。严明的组织纪律和严厉的责任追究是确保整治用人不正之风的有力保障。出现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既有用人主体上的原因,又与个别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扭曲,受利益驱动参与跑官要官不无关系。因此,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必须做到双管齐下,一方面要加强用人主体的自身建设,增强法纪意识,提高识人用人水平;另一方面要加大惩戒力度,对引发用人不正之风行为发生的双方都要实行严厉的责任追究,保证选人用人行为始终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

④ 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形成有哪些长效机制

一、建立健全防治不正之风的责任落实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不须管行风”的工作责任,年初县政府与各乡镇、县直部门签订责任状,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分解,落实工作责职,加强进度考核,形成行之有效的责任落实机制。加强牵头部门,责任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为健全防治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提供组织保证。
二、建立健全防治不正之风的教育防范机制。一是抓好干部廉政教育。坚持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岗位的干部职工进行理想信念、党的宗旨、职业道德和勤政廉政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二是结合部门和行业实际,按照“依法、文明、便民”的原则,建立健全科学严密的从业行为规范,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服务,廉洁高效。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开制度,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四是进一步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实行24小时纠风举报制度。
三、建立健全防治不正之风的跟踪监督机制。一是加大行风监测力度,聘请一批行风监督员,定期巡视,定点监测,发现不正之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出治理不正之风的对策和建议;二是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对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重点部门明查暗访,督促相关部门和行业有针对性制定解决问题的措施;三是加大舆论监督的力度,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形成舆论监督,督促部门及时改进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四、建立健全防治不正之风的考核评议机制。将纠风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考核的范畴,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时,充分发动群众,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直接行使监督权,开展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加强评议结果的运用,对评议结果进行公示,真正形成“以评促纠,以评促健”的工作机制。
五、建立健全防治不正之风的问责惩处机制。一是建立和完善纠风工作问责办法,使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得到及时遏制,防止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反弹。二是建立和完善纠风办案的程序规范,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作出结论,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和整改措施,并及时向举报人反馈。三是建立和完善转办、督办制度,纠风办或相关部门调查处理,限期报结果,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办结或调查核实不认真,处理意见不具体的及时进行督办,对转办的问题或案件,一查到底,整改到位,做到件件有着落,件件有结果,让广大群众体验到纠风工作的效果。

⑤ 十个专项整治 纠正不正之风

十个专项整治

拖欠群众款项问题专项整治

具体问题: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监管不力,导致民工工资被拖欠。对宅基地复垦费等其他应付群众款项打白条、不兑现等突出问题。

疑难复杂信访问题专项整治

具体问题:未按“三到位一依法”要求,认真办理征地拆迁、城乡建设、涉法涉诉、劳动社保、城乡低保等方面的疑难复杂信访问题,特别是涉及退休职工养老保险和生活待遇的诉求问题,以及对群众反映事项麻木不仁、敷衍塞责、久拖不决,不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导致群众合法利益受损,长期反复上访的突出问题。

违法建设问题专项整治

具体问题:违章违规的用地建房行为,特别是党员干部在违法建设中存在的监管不力、徇私舞弊、以权谋私、非法获利等突出问题。

执法监管部门“三乱”问题专项整治

具体问题:执法不严不公,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搭车收费,指定中介机构垄断经营等突出问题。

窗口单位吃拿卡要问题专项整治

具体问题: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服务不主动、工作效率不高,推三阻四、百般拖延,不一次性告知办事要件、让群众来回折腾,不给钱不办事、给了钱乱办事等突出问题。

教育系统乱收费问题专项整治

具体问题:公办中小学校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乱订教辅资料,民办学校和培训机构违规办学、违规招生等突出问题。

医疗行业损害医患利益问题专项整治

具体问题:医务人员在医药购销中搞提成、吃回扣,在医疗服务中收红包、开大处方、搞过度检查等突出问题,同时整治破坏正常医疗秩序、伤害医务人员等“医闹”行为。

机关干部纪律涣散问题专项整治

具体问题:机关干部不遵守工作纪律,上班时间玩游戏、斗地主、逛淘宝,擅自离岗、脱岗、缺岗,以及乡镇干部走读等突出问题。

党员干部赌博敛财问题专项整治

具体问题:党员干部参与赌博活动,以赌拉关系、借赌敛财。利用婚丧嫁娶、乔迁升学、亲属生日等名义,违规大操大办、收受礼金,助长一些地方过度人情消费等突出问题。

基层干部办事不公问题专项整治

具体问题:乡镇街道干部在办理低保时,不切实际向村(社区)下指标、分名额,人为制造不公,好事办不好;村(社区)干部虚报冒领、截留侵吞支农惠农资金,在征地拆迁、救灾物资发放、扶贫慰问等方面优亲厚友,为群众办事收好处费、喝感谢酒、得包包烟等突出问题。

⑥ 如何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

不正之风盛行啊海南的海岸线是恨长的,沙滩太美了。可是都叫公司,酒店,私专人霸占了。属今天就是列子我从夜梦长廊西头往西走出来一个保安不让走了,问什么原因他说那是私人的地盘。看看吧私人都可以霸占海边沙滩。我说国家主席都没有私人沙滩这是那位。也难怪天高皇帝远啊!

⑦ 关于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措施。

这种题目,最容易落入俗套,

许多人都是要想当然,

方法提的很多,但都不现实,都是在隔靴搔痒.

⑧ 怎样深入整治拉帮结派搞小圈子等不正之风

大家快跑,这是钓鱼贴

⑨ 持续整治司法不正之风要严格落实三个坚决是什么'

持续整治司法不正之风。《决定》鲜明提出:
坚决破除各种潜规则,绝不允许法外开恩,绝不允许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坚决反对和克服特权思想、衙门作风、霸道作风;
坚决反对和惩治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行为。

⑩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是否有效整治

已经好多了:
请看:

当前,选人用人上存在的许多问题,都与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够完善有关。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增强干部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是遏制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有效措施。要按照党的十七大确定的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尤其要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扩大提名环节的民主与监督,防止实际上的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要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加快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选拔干部方式,完善差额选拔干部制度,推行地方党委任用重要干部无记名票决制,形成民主择优选拔干部的机制。要逐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不断增加干部工作透明度。要推行考察对象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探索干部选拔任用廉政申报制度,防止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拔”。要全面推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制度,探索实行市、县委书记任用干部情况离任检查制度,科学规范和有效约束“一把手”的用人行为。要认真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用制度和机制遏制“潜规则”,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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