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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单位整改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2-27 12:37:10

① 山西省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

2013年的文件
山西省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全省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规范文明单位评选表彰工作,促进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文明单位是指由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同级文明委命名,授予积极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突出,在社会上发挥示范引导作用的先进单位。文明单位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含省直各工委)、县级四个级别。
第三条 文明单位创建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规范日常行为,促进单位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发展能力,更好地发挥文明单位在我省转型跨越发展中的示范带动作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第二章 标 准
第四条 省级文明单位应符合下列标准:
(一)组织领导坚强,创建工作扎实。党政领导班子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将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工作方案,目标明确,组织健全,措施得力。创建活动形式多样,坚持经常,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形成共创共建共享的和谐局面。
(二)管理科学规范,工作成效突出。单位管理制度健全,工作纪律严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文明委工作安排部署。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达到全省同行业先进水平,非生产经营单位服务质量、工作效率、业务水平在全省同行业中领先。社会广泛认可,群众满意率高。
(三)思想道德建设扎实,文体活动丰富。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办道德讲堂,能经常开展活动,积极传播文明风尚。大力推进学习型单位建设,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文化科技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单位内部形成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知耻明礼的良好风气。积极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经常性的文体活动和节日文化活动丰富多彩。
(四)民主氛围浓厚,单位内部和谐。领导干部作风民主,带头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制度落实。单位工会组织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完善,职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干部职工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人际关系融洽和谐。
(五)基础设施完善,内外环境优良。办公、生产场所规划合理,布局整齐,管护良好,工作环境舒适整洁。有相应规模的图书阅览室、文体活动场所等公共文化设施。对外服务窗口环境整洁,功能齐全,秩序井然,服务条件良好。因地制宜地搞好单位内外的绿化美化。
(六)积极支持公益事业,社会形象良好。建有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并经常开展活动。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带头参与城乡共建、帮扶共建等创建活动。
第三章 申报、评选和命名表彰
第五条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建有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和工会组织的各类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机关,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事业单位,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成效显著者,均可按党组织隶属关系向所属文明委申报。
第六条 文明单位坚持逐级创建的原则,申报省级文明单位原则上须为市级文明单位标兵,一般不得越级申报。
第七条 在届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取消参评省级文明单位的资格:
(一)领导班子成员违法乱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法律制裁的;
(二)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重大刑事案件、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群体性事件和违法经营、违规操作、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受到计生部门通报的;
(四)有干部职工参与邪教或从事非法宗教活动的;
(五)凡参加省委、省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省级机关和参加当地市、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市、县机关,经考核被评为较差等次或连续两年为一般等次的。
第八条 省级文明单位的申报评选按照申报审核、公示推荐、测评审定、命名表彰的程序进行。
(一)申报审核。具备申报资格的单位均可按党组织隶属关系向所属文明委申报。各市、省直各文明委按照省级文明单位的测评标准和申报资格对申报单位进行初审把关。
(二)公示推荐。各市、省直各工委文明委在向省文明委推荐评选名单前,要责成拟推荐单位在本单位对外显著位置张贴省文明办统一印制的申报公示卡,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公示期满后,向省文明委提交推荐报告。省直各文明委推荐的单位,在向省文明委推荐前,须征求驻地(县、市、区)文明委意见。
(三)测评审定。省文明办在对推荐单位进行测评、征求省文明委成员单位和省直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提出表彰建议名单报省文明委同意,并在省级主要新闻媒体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命名表彰的,提交省文明委审定。
(四)命名表彰。省文明委审定批准后,进行命名表彰。

第四章 奖惩
第九条 对文明单位实行“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奖励原则。省级文明单位由山西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颁发奖牌和证书。
第十条 获得“山西省文明单位标兵”、“山西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单位,可在命名后对单位职工进行一定的物质奖励。“山西省文明单位标兵”年度奖金最高不超过单位职工两个半月的平均工资总额,“山西省文明单位”年度奖金最高不超过单位职工两个月的平均工资总额。奖金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来源渠道解决。
第十一条 对已获得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凡发现有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的,予以撤销。被撤销称号的单位,不得参加下一届申报评选。
第十二条 在届期内,凡创建工作停滞不前、严重滑坡或出现重大问题的申报单位,视情况给予批评、警告、限期整改、取消参评资格等处理。

第五章 管理
第十三条 省级文明单位实行届期制,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届初申报,届末评选表彰。
第十四条 连续两届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称号的单位,可申报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国家级文明单位一般从省级文明单位标兵中推荐。
第十五条 各申报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由省文明委及其办公室委托其所在市、省直各工委文明委及其办公室进行管理,指导其.建立健全创建工作机制和工作档案,推广交流先进经验。省文明办适时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宣传先进典型。
第十六条 省级文明单位如变更单位名称、变动隶属关系,应及时向命名机关报告备案。单位如遇重组、撤销、分设、合并,其荣誉称号自行终止。
第十七条 山西省文明单位的牌匾应悬挂于单位明显位置。各单位一般只悬挂最高一级机关命名授予的奖牌。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山西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各市、省直各工委可依据本办法制定本级文明单位的管理办法及具体实施细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山西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2007年颁发的《山西省文明和谐单位创建管理规定》(晋文明委〔2007〕5号)同时废止。

② 要一篇关于争创市文明单位的文章

一、深入学习,落实方案 。
学校领导,组织师生大会、教职工大会、主题班会等形式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桂林市民文明行为规范学习资料选编》、《桂林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教育读本》《做文明市民1000题问答》、《桂林市民公约》。进一步学习《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传达秀峰区开展2001年文明市民教育系列活动实施方案,认真讨论“怎样做一个文明学生、文明教师、文明市民”。制定了桂林中学2001年文明市民教育系列活动实施方案。
二、从四个专题认真开展文明教育:
第一个专题是《社会公德教育》,认真学习了“精神文明建设资料选编》有关内容,讲清四个问题:(1)什么是社会公德;(2)社会公德的基本内容及范围;(3)遵守社会公德有什么意义;怎样遵守社会公德。第二个专题是《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讲清了4个问题:(1)“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的基本内容及规范;(2)教师个人与教育事业的关系;(3)教师作为劳动者与其劳动对象学生的关系;(4)教师的职业劳动与其自身人格塑造的关系。第三专题是在学生中深入开展中学生行为规范养成教育。讲清四个问题:(1)讲清仪表、礼貌、守纪、孝敬、公德五个方面的主要内容,使学生知道做什么、怎样做;(2)强调知、信、行统一的重要性;(3)讲清遵守“六要六不要”的必要性;(4)讲清继续深入开展“六爱五心”教育主题活动的要求(爱党、爱国、爱家乡、爱校、爱师、爱同学;把忠心献给祖国,把爱心献给社会,把关心献给他人,把孝心献给父母,把信心留给自已)。第四个专题是《家庭美德教育》,讲清了四个问题:(1)家庭美德的内函;(2)家庭美德的重要内容及规范;(3)开展家庭美德教育的重要意义;(4)怎样养成自觉遵守家庭美德的良好习惯。
三、创建文明校园,树立新形象。
在扎实开展文明市民教育活动中,坚持深入开展以一条主线(提出高思想道德素质)、两项建设(校园环境和校园文化建设)、五项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职工职业道德、学生基础文明)为基本内容的创建文明校园活动。通过不断实践和完善,逐步形成了思路明确、重点突出、机制健全、管理规范的格局,呈现出全员参与、争创文明校园的活跃局面。
1、制定了 文明校园管理规则:(1)举止文明,保护环境清洁,不准随地吐痰,不得乱丢瓜皮、果壳或包装袋等杂物;(2)爱护校园绿化,严禁攀折花木果实跨越绿篱,绿化区内不得进行体育锻炼活动;(3)非经学校同意,外来车辆不得进入校园;(4)爱扩公共财物,不得随意移动和毁坏公共设施;
2、重德育,正本清源。
(1)在教职工中有机结合“行风评议”、以“三讲”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学习活动,有声有色地开展精神文明教育活动,强化崇高思想、顽强意志、进取精神、无私奉献的意识。强化宣传,树好典型。形成讲政治、讲学习、讲正气,讲文明、讲奉献、潜心育人的良好氛围,树立争当“文明市民”的好风尚。把师德建设作为重中之重,自上而下层层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教育法律法规,明确权利义务,强化责任意识和敬业精神。制定了师德八条: 师心慈:爱护学生,诲人不倦;师仪端:仪表端正,言语文明;师风正:谦虚谨慎,团结互助;师志坚:致力教育,勇于奉献;师学勤:勤奋学习,力求上进;师业精:业务熟练,指导有方;师德高:作风正派,道德高尚。师纪严:纪律严明,遵纪守法。 开展“重师德、立师表、铸师魂、练师能、树形象”、“讲崇高师德、树敬业精神”等教育活动。举办“师德形象大家谈”、“怎样做一名合格教师”等形式的专题讨论。以及在教师中开展各种教育教学竞赛活动,评选先进、标兵。制定师德量化标准及评估办法,推行师德一票否决制,把教师的师表现与其职称评定、工资奖金持钩、对师德优异的个人破格倾斜,对玩忽职守有明显问题的高职低聘。从而树立了“为人师表,严肃认真,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循循善诱,关心学生”的良好教风。
(2)对学生进行“五爱”情感、文明行为习惯、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遵纪守法的意识、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理想信念的教育。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的形式,以行为规范养成教育为主要措施,以强化管理为主要手段的校纪校风规范管理。落实“三从四为”,引导学生从我做起、从身边事做起、从小事做起,做到“六要六不要”,“四进家,五个好”,“五要”和 “一唱三要三不要”。
坚持降低重心,讲求实效,由浅入深,由低到高的原则,训炼学生。让学生在礼貌语言、仪容仪表、勤俭仆素、举止端庄、品格修养等方面养成良好的文明学生的外表形象。制定我校文明学生标准,做到五热爱:遵纪守法;学习勤奋,目的明确,认真完成作业;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仪表整洁大方,生活俭朴;热爱集体,爱护公物,讲究卫生;积极参加公益劳动,乐做家务;尊老爱幼、团结同学,待人有礼;诚实谦虚,有错就改。按照“区分层次、循序渐进、生动具体、重在养成”的原则,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加强后进生转化,从纠正不文明言行抓起,坚决杜绝校园内说脏话、不讲礼貌、衣着不整、长发染发、乱画乱扔、打架斗殴、损坏公物、浪费粮食水电不良现象,引导学生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逐步养成良好文明习惯。做到“五有六会”。即:课堂有纪律,课间有秩序,言行有礼貌,心中有他人,差生有进步;学会做人 学会求知 学会劳动 学会生活 学会健体 学会审美;提高对学困生帮助的力度。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有意义的活动:组织学生开展学雷锋、李向群活动,参加秀锋区组织在桃花江边植树、给漓江洗脸等活动,组织学生听广西师大李汉华教授作环保报告、听秀锋区综合治理报告,参加桂林市青春艺术节活动,组织高三参加全市成人议式,向我校身患尿毒症的康枫同学捐款“献爱心”活动,参加桂林市青少年禁毒知识竞赛、桂林市及全区的卫生知识竞赛、参加全市中小学生“四不四多”系列活动,组织全体学生参加全国学生《走向新世纪》和“三个代表”读书活动,开展新生的军事训练活动和五项达标创优活动。开展创“十无”校园评比活动,(即:“墙上无鞋印;地面无垃圾;教室无脏物;公共设施无损坏;用水用电无浪费;谈吐文明无脏话;穿着大方无怪装;团结友爱无打骂;完成作业无抄袭;考风端正无作弊”。)进而认真组织开展“爱国成才”、“时代与青年”、“理想与行动”“走四个统一之路,做跨世纪‘四有’新人”等主题班会教育活动,帮助学生摆正个人的理想追求与国家民族利益的关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远大的人生理想。坚持在学生中开展创文明班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比活动、促进文明素质的提高。推动创建文明的开展。
(3)在强化校园管理,优化育人环境方面。加大力度抓落实门前“三包”,坚持值周班校园清扫制度,做好保洁工作。学生单车一律进校园,划定位置,分班摆放有序。加强门卫值责和内保防范措施,保证稳定的校园环境。营造正确舆论,树立良好榜样,弘杨学校精神面貌的主旋律,利用校内橱窗宣传文明,树立典型。在学习、办公、活动场所挂立校训、警句、文明用语、标语牌等。创设德育氛围,让学生自勉、自律、陶冶情操。建设文明校园环境,催人奋进,促进了校园文明建设。落实校园总体规划建设。遵循四个原则,即科学性原则,注意绿化美化校园;艺术性原则,符合美学要求;实用性原则,考虑到教学、活动、生活、休息的各种需要;教育性原则,使校园文化,发挥其德育、智育、美育的功能。强调人人争做诚实守纪的人,乐于助人的人,彬彬有礼的人,珍惜时间的人,自立自动的人,具有责任心的人,勇敢顽强的人,勤劳检仆的人,热爱大自然的人,奋发向上的人。
3、文化建设,文明敬业
进一步强化科研兴教,科研兴校意识,坚持不断地学习和应用现代教育理论,要求领导班子每个成员要自选科研课题一个,做到既是组织者,又是研究者,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举行年度科研论文报告会,出优秀论文集。坚持“五育”并举。做到:德育领先,全面发展;坚持“教育独立论”,做到按教育规律办学,不用政治经济规律代替;坚持“教育人本论”,要尊重学生,坚持学生主体论,发挥主体作用,培养具有主动性,创造性人才;坚持素质教育论,全面发展,面向全体,提高素质教育主渠道----课堂教学效益;建立适应素质教育评价制度和培训一支适应素质教育的教师队伍。坚持科学管理,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坚持制度管理与情感管理相结合。先后制定了有关制度,做到事事有章可循,在坚决执行制度的同时,把情感管理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二是坚持分级管理与封闭型管理结合。由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反馈机构组成封闭型管理体制;分级管理做到政教处、教务处、总务处、办公室各负其责,年级组对本年级全面负责;分级管理做到四分四合:职责上分,思想上合;工作上分,目标上合;管理上分,关系上合;小事上分,大事上合。三是坚持行政管理与行为管理相结合。培养高素质教师,坚持: 一是鼓励上进,学历上拨高,(现在已全部达标),人人做到基本技能,学科技能达标并有一门专长,树立学科带头人,对有突出成绩的可以低职高聘; 二是抓教学行政管理,每月召开一次备、教、批、辅、讲评会;鼓励教师参加教科研实验,每年在教师中开展“五个一”评优活动(一节公开课、一份优秀教案、一篇教学论文,一次专题讲座、一项专题研究)。 三是深刻认识教师自身素质和人格形象是影响教育教学全过程的关键因素,抓全面提高教师素质为治学之本,为实施素质教育的关键。以建立一支“团结向上、业务上乘、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教师队伍为目标,重视师德和教风建设,不断加强以教育教学工作为载体的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激发广大教师的内在动力;四是在动态管理中稳定和优化教师队伍:制定青年“一年入门,三年过关、五年成熟、八年骨干”的培养目标,开展“师德、师魂、师能”的教育。建设师德好、教风严、风气正、干劲足的教师队伍。强化“时代呼唤名师,名校造就名师,名师支撑名校,名校培养高徒”的素质教育意识,把不断提高办学效益和教育质量这一核心任务化着全校教职工的内在动力和共同追求,提高五率(学习成绩提高率、巩固率、中考高考上线率、三考达标率、优秀率),树立了构建“高、特、谐、美”的学校形象的意识,(高:高质量、高层次、高品位;特:校有特色、师有特点、生有特长;谐:学校稳定、师生和谐、内外协调;美:心灵美、行为美、语言美、环境美)努力实现“学校管理科学化、教师素质优良化、教学过程现代化、办学条件标准化、教育质量整体化”的高水平、高质量、高声誉的现代化学校的目标。

四、成绩显著
1、加大力度建设良好的校园环境,对学校簿弱环节的整改得到加强。加快了部分陈旧建筑的拆修和新教学大楼新建工程进程。校园花木及时移裁。大力支持解放西路改造工程,加快校园合理规划,在创设清新、宁静、空气新鲜、建筑美观,树绿花香的学习场所和育人环境建设中取得可喜的成绩。
2、队伍建设,数足质优。领导班子年龄结构合理;能力结构合理,班子中,既有长于管理的,又有长于思考的,既有实干精神,又有科学态度,80%以上干部已掌握电脑技术;组织纪律性强,办事效率高,注重联系群众。教师队伍结构合理,职称、学历层次高,达标率100%,有研究生2 人,在读研究生15人,本科96人,专科4人;高级51人,中级30人,初级31人;特级教师2人。还有国家级教学骨干培养对象4人,自治区A类人才2人,B类人才5人,均为中青年教师。业务水平高,总体实力平均,师德好,技能强,科研风气浓厚。我校现我校现已实行教职工聘任制,这项人事制度改革激发了活力,教师队伍精神面貌有了质的变化。树立起正确的教育观念:端正教育思想,转变教育观念,明确教育方向,切实加强和改进教育工作;热爱教育、热爱学生,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过重课业负担,关心每一个正在成长中的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创设民主和谐的教学环境 ,让学生主动积极地参与学习。从学生发展的规律出发,重在开发潜能,培养他们的创造精神、创造性思维能力和创造性个性品质;培养学生个性与特长,挖掘学生潜能是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树立全面的质量意识。在加强学生文化知识教育的同时,注意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认真研究新时期青少年学生思想品德状况,有针对性场地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德育在各学科教育环节的渗透。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质量观、人才观,增强教书育人、以身立教和社会使命感,加强尊重学生、爱护学生、保护学生的责任意识。努力做到思想人格健全、道德风范垂先,真正为人师表。成为正确引导的帮助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楷模,真正成为广大青少年的良师益友。为在我校教育教学实践中,争创有现代教育思想观念的教学法能手、教学新秀、师德楷模。树立新时代的教师典型形象。
3、设备建设,登高望远。由于 保证教育投入,学校办学条件越来越好,校园基本建设不断上台阶,现代化教学设施日趋完善。现代教育技术装备成绩突出:我校99年建成计算机校园网络,终端联结到每个办公室,全员初级培训已经完成,网络正常使用运行。99年我校被确定为广西首批网络实验学校,00年又建成全区标准化考场等级的视频监控系统,在高考期间投入使用,运行良好。今年,又建成电子阅览室。目前在建的还有校园视频点播系统和校园网教学系统,建成后终端联结到每个教室和每个教师家中。今后还要建成由中心控制系统,节目采制系统,传递系统,利用系统,评价系统组成完整校园网络。我校的外线直拨电话现已加装到72部,校内已无通讯盲点。我们的目标是两年内实现教学网络化和办公智能化。
4、00年6 月9日,市纪委、市总工会在桂林中学召开《桂林市事业单位内部事务管理公开现场会》,会上,我校作了实行“校务公开”的发言 ,介绍我校调动全校教职工知校情、参校事、议校政,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明白了学校工作的方方面面,并充分发挥教职工的民主监督作用,从而使他们激发出主人翁精神,换发出很高的积极性,主动为办好学校献计献策出力。促进了学校管理民主、决策科学,解决难题,办事效率提高的情况,得到大会好评,肯定了我校创建文明全面工作取得的成果。
5、教育教学特色鲜明质量高。桂林中学是国家教委授予称号的“全国德育先进学校”。我校德育方面的特色是:讲传统,严管理,抓两头,突重点,降重心,重实效。在教学方面我们的特色是:落实“两全”,落实课程计划,严格课程管理,突出科研兴教。实施现代教育思想、现代教育观念、现代教育方法和现代教育手段,培养创新能力和创新精神,注重三考质量,全面提高水平。近几年来成绩比较突出:中考,平均分、重点上线、普高上线均在桂林市前三名;高考,平均分、上线率均在广西前三名;学科竞赛方面:我校获得的自治区、全国的奖项(一等奖,二等奖,三等)桂林市第一、全区前三名。由于学校加大力度狠抓精神文明建设,依法治教,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教育平等,学术民主,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体现重点,发挥示范,追求高目标,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大面积提高质量。为各类高等院校输送了大批德才兼备的高质量学生

③ 求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活动 办公室自查整改报告一篇

关于“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的自查总结

2011年,我镇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自觉加强理论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精神,鼓励全镇干部职工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努力提高理论知识和业务工作水平。遵纪守法,努力工作,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镇开展“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继续深入学习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政绩观,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一是加强全镇职工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现代科技知识学习。通过开展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创“五好”班子活动、创市级文明单位,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采取多种形式和渠道开展了政治、业务辅导培训。
二是积极创建“学习型机关”。安排工作人员参与市委党校专项培训和市委市政府主办的业务培训,组织我镇和基层工作人员到先进地区、接待基地考察学习,鼓励职工加强学历提升学习,在机关形成了良好的学习风气。
二、巩固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成果,积极开展“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活动,进一步加强机关管理制度和纪律作风建设,积极开展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教育,改变机关作风,树立良好行政形象
我镇“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机关管理制度和纪律作风建设,积极开展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教育,提高公务员的组织纪律性,规范行政行为,树立良好行政形象。2007年,我镇根据市委要求和工作实际,对原有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通过制度建设实现了行政管理方式创新。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机关财务、车辆、礼品等相关规章制度,促进了后勤服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三、继续推进公务员队伍素质能力建设,积极开展创建“公务员示范岗”活动,加强“服务型机关”建设,做好《公务员法》知识培训,使岗位上的公务员真正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一是大力加强了干部作风整顿工作。针对党员思想观念和工作中的不足,大力加强作风建设。对队伍中存在的宗旨意识淡薄、党性观念不强,工作作风漂浮、缺乏进取精神等问题,进行了作风整顿。通过整改,队伍精神状态有了明显改观,观念有明显增强,纪律作风有明显转变,工作效率有明显提高,全面促进了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
二是大力开展“公务员示范岗”活动。提高服务水平,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培养良好的敬业精神。围绕落实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扎实推进机关党的建设,不断深化满意在基层,争做好公仆活动,努力提升文明单位建设水平,进一步强化机关的思想建设、队伍建设、廉政建设,着重在“锻炼一支好队伍,建造一种好机制,营造一个好环境”上下工夫,为保证和促进本单位各项任务的完成提供了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四、进一步认真学习贯彻《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做好调研工作,加强学习,认真完成组织人事部门组织的公务员培训,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公务员管理工作
一是认真开展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我镇开展了多形式的普法依法宣传教育活动,对《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进行了学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座谈会,写心得体会。今年我市开展“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我镇按照《XX市“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要求,向全镇干部职工宣传了有关法律知识,开展了相关法律知识宣传教育。
二是认真做好公务员登记工作。一方面,组织全镇干部职工认真开展了竞争上岗,为干部人才提供了丰富的实践和锻炼机会。另一方面,组织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做好了公务员登记工作、年度干部统计工作和年度党员统计工作。
五、继续深入推行政务和办事程序公开,实行领导接待日、首问责任、办事实现承诺等制度,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
今年我镇继续深入推行政务和办事程序公开、领导接待日、首问责任、办事时限承诺等制度,积极开展了“廉洁高效、亲民惠民、公正透明、行为规范”的机关建设活动,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实现文明办公,高效服务的情况;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了切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走过场,积极为群众办实事,我镇进一步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明确专职人员负责具体抓政务公开工作,使公开工作得到顺利开展。
切实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并纳入目标考核重要内容来抓。为了使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长期化管理,我镇根据本镇工作性质,健全了政务公开工作评议制度,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抓出成效。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中,广泛征求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召开职工会议对政务公开工作及有关公开内容进行定期和不定期通报。对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及时反馈。在政务公开工作中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法规,按办事程序进行,在确保公开的基础上本着讲求实效,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对本镇各职能办公室的职责、办事程序、工作制度进行公开,公开栏简明、整洁、严谨,按照长期性和临时性设立,政务公开的开展既方便群众,又提高办事效率。
六、按照中纪委和省、市纪委的要求,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坚持行风评议制度,以贯彻落实中纪委《关于严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为契机,进一步推进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现勤政、务实、高效、廉洁的行政目标
一是切实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加强作风建设,打造务实型机关。明确责任主体,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进行细化,责任到人。通过建立行之有效的相关制度,规范全镇党员干部的行为。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党委成员分别深入到各党支部,指导检查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二是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在领导班子建设上,深入落实人才工作责任制,责任明确化、清晰化,围绕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的目标和创“五好”的内容,狠抓班子建设,重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严格执行《领导班子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和《市委工作报告制度》;在干部队伍建设方面,按照市委市政府文件要求,制定了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按照报告制度管理党员干部;认真建设保险教育长效机制;切实落实了人才工作责任制,给年轻干部压担子,提供丰富的锻炼实践机会,培养务实型人才。
在开展“做人民满意公务员”的活动中,我们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这些成绩是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相关部门、各乡镇大力支持协助的结果,是全镇干部职工积极进取、团结奉献的结果。这些成绩必将激励我们在新的一年里再接再厉,不懈努力,进一步推动工作发展。但是,工作中也还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外出学习先进经验不够;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力度有待加大等。我们将进一步总结取得的经验,积累好的做法,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发展、深化和提高。2008年我镇将继续贯彻十七大精神,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牢牢把握“创新、开放、和谐”的主题,着力创新服务方式,着力扩大对外交流,着力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构建科学的运行机制,为推动我市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④ 文明单位的材料

2005年,科研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加强职工道德建设与抗击“非典”斗争紧密结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广泛发动群众为开创文明城区建设新局面而团结奋斗,取得了积极效果。 今年以来,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为主线,以纪念学雷锋活动40周年为契机,大力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蓬勃开展;以抗击“非典”斗争为重点,大力加强群众宣传动员,凝聚人心,团结力量,革除陋习,倡导文明,为夺取抗击“非典”斗争的胜利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为提高文明单位建设水平奠定坚实基础。 一、举办“十六大精神知识擂台赛” 为进一步推动十六大精神知识的学习,我们预备筹办“学习十六大精神,建设文明西城――十六大精神知识擂台赛”。组建了办公室、财务室、生产科、业务科、保卫科、科研室、经营科7支代表队,公布了210道竞赛题,涉及党的十六大、市第九次党代会、迎奥运行动计划、公民道德建设等九个方面的问题。召开了领队预备会,完成了各项预决赛的准备工作,原定于4月中旬举行比赛,但由于“非典”疫情的严重影响,经单位领导研究决定竞赛推迟举行。 二、健全规章制度,理顺工作方法。在提高文明职工、文明科室的组织管理工作中,我们始终把健全制度、理顺方法、提高质量作为工作重点,自下而上地对各项规章制度及管理服务方法进行了修订、对创新工作方法进行征集及整理。 三、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掀起文明单位建设新热潮。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效、丰富内涵、创新形式、完善机制”的原则,深入开展文明科室、文明职工创建活动,努力建设高水平全国文明城区。 四、积极推动文明创建工作。年初,我们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按照计划,认真组织落实。 根据计划安排,我们修订了文明职工和文明科室 的评选标准,并完善了一系列奖惩措施、监督机制。指定相关人员专门负责次项工作,单位领导也给予了大力支持。一年来,有6名同志被评为文明职工,2个科室被评为文明科室,并受到表彰。 为了使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促进单位的精神文明整体水平,我单位决定从明年3月起起开展“文明职工标兵”活动,并纳入单位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之中。 五、围绕抗击“非典”斗争这一主线,为夺取抗击“非典”斗争的胜利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为提高文明单位建设水平奠定坚实基础。 今年3月以来,我省邻近爆发了“非典”疫情。面对“非典”,在上级的的领导下,我们面临困难而不畏惧,沉着应对而不慌乱,敢担责任而不退缩,反应迅速而不迟钝、乘势而上而不等靠,积极行动、做了一定工作。 “非典”突袭而来,单位成立了防控“非典”领导小组,对非典防治工作进行了周密安排。同时,积极参与社会宣传工作。在抗击“非典”期间,我们在单位掀起了以“清洁环境、防控非典、爱我家园、保障健康”为主题的“环境卫生整治周”活动高潮, 号召职工从个人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自觉保持个人卫生、家庭卫生和公共卫生。单位发放、张贴宣传单、宣传画1000多份,在单位悬挂横幅、在市区设置咨询台、号召单位职工和居民从不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从楼上向下抛撒垃圾和废弃物,按指定时间投放垃圾袋,支持楼房垃圾道封闭,劝阻家人和邻居共同维护环境卫生,积极参与环境治理等五个方面做起,共同创造美好环境,保障居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在活动中,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把活动当作单位的大事来抓,周密组织,积极协调,取得了良好效果。并按照要求做到每日一报,对非典情况及时报告,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6月11日,单位举行“人人创文明、告别陋习树新风”主题活动。单位部署了“人人创文明、告别陋习树新风”主题活动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爱卫会开展“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和“改陋习、树新风”活动的精神,推动单位文明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单位决定从5月起至2004年5月,在单位开展“人人创文明、告别陋习树新风”活动,以巩固非典成果、提高文明单位建设水平为目标,引导单位职工自觉告别各种危害健康、污染环境的不文明行为和不良陋习,养成文明、卫生、科学的良好行为和习惯。 今年以来,科研所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自身的能动性,以我们的实际行动和积极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工作中,我们深深体会到:在困难时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者特别要坚定信心,稳住阵脚,要紧密地团结在党和政府的周围,牢牢把握正确的方向;要从上级的要求出发,从“斗争”的需要出发,从大局的利益出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善于寻找战机,发现切入点,依托载体,因时因地制宜,宣传动员群众按照党所指引的方向前进;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未雨绸缪,规划未来;要善于发挥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协调作用,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性,为夺取“斗争”的胜利做贡献。 同时,我们也深深感到,精神文明建设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我们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大好时机。在抗击“非典”的斗争中,广大职工对生命健康的意义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对文明的生活方式有了更加迫切的追求,对不良行为习惯的危害性有了进一步的认识,革除陋习、健康生活,正在成为广大职工的共识。我们应当把握住时机,乘势而上,积极开展工作,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一要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凝聚人心;二要宣传教育职工形成克服陋习的共识,;三要不断开展群众爱卫活动,促进环境质量的提高,提高文明创建活动水平。

⑤ 公安机关履职尽责问题整改方案

****公安分局
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整改工作方案

根据《****纠风办关于2015年度政府部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方案》和****市公安局《全市公安机关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方案》的部署和要求,为进一步促进公安机关全面履职尽责,推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结合分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公安机关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改进作风、提高效能、服务改革发展为主题,紧密结合“守讲树”主题教育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通过对公安机关依法行政、转变作风、服务民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等方面的检查,着力解决公安机关履职不力、作风不正、行为不廉等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努力营造依法履职、优质高效、廉洁从政的发展环境,着力提高公安机关履职尽责水平,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和公信力,为加快推进****“一中心三区”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好全市公安机关履职尽责工作,分局成立由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姜军同志任组长,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杨剑同志任副组长,分局其他党委成员、分局各科所队室一把手为成员的加强公安机关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分局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由指挥中心、政工监督室、法制等部门派员参加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分局政工监督室,分局党委委员、政工监督室主任吴柏青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局接受督促检查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确定一名联络员,在分局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不折不扣地贯彻市、区纠风办部署和要求,扎扎实实抓好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
三、接受督促检查范围
接受督促检查范围为****公安分局全体科、所、队、室履职尽责情况。
四、接受督促检查内容
(一)严格依法行政方面。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重大决策部署;是否按照法定职责和简政放权要求,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是否存在法外设权,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与民争利,侵害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利益等问题;是否存在失职渎职、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等行为;是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纠正、查处执法不公不严等问题。
(二)服务改善民生方面。是否坚持创新社会管理,优化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效能;是否严格按照省市和公安厅要求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是否严格执行《湖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条例》,认真落实《湖北省公安机关便民利民十九条》、《湖北省政法机关执法问责六条规定》等各项铁规禁令;严格落实执法问责六条、服务企业六项措施;是否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管理、户籍管理、消防监督、窗口服务等方面存在利用审批权和公安行业优势地位违规收费、侵害市场主体利益、谋取部门利益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是否存在变相指定消防工程施工单位、消防产品和收取企事业单位“慰问费”、“赞助费”等违规问题;是否建立健全户证定期清查和责任倒查机制,落实终身责任,解决“错、重、假”等问题。
(三)转变工作作风方面。是否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十个严禁、十个一律”和公安部党委十项规定,加强本单位作风建设;是否扎实开展“守讲树”、“双严”、“三严三实”、“五访”活动;是否采取得力措施,纠正和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问题;是否认真纠正敷衍应付、执行不力、不敢担当等问题;是否解决户政、治安、禁毒、网安、消防等窗口服务单位存在的“冷硬横推”等问题;是否严肃查纠民警警容不整、公车私用、违反禁酒令和公安部“三项纪律”等问题。
(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各支部是否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干部是否履行“一岗双责”,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发挥表率作用;是否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规定,是否存在选人用人不正之风;是否严肃查处民警腐败问题;是否围绕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服务对象关注的热点问题和容易滋生腐败的领域和环节,落实警务公开制度,完善腐败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健全具有公安特色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是否建立健全具有警种特色的履职尽责考核体系并有效实施。
(五)收集和解决问题方面。是否带头开展“五访”工作;是否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对群众投诉和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和反馈;是否及时解答和认真解决群众咨询和举报投诉;是否兑现公开承诺;是否认真解决《省公安厅关于2014年度全省公安机关政风行风民主评议结果的通报》(鄂公通〔2015〕17号)中通报的问题;是否解决本单位、本警种存在的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问题整改效果是否让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满意;是否健全完善履职尽责的长效机制。
五、方法步骤
市、区纠风办对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的方式是:明察暗访,聘请政风督查员开展明察暗访,对发现的履职尽责方面存在的问题督办问责;第三方监督,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电视问政、政风行风热线等活动,11月底前,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被督促检查部门的服务对象进行电话抽访调查;点题监督,对重点问题、焦点问题、难点问题,发放督办函,督促开展专项整治;集中评议,组织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被督促检查部门的服务对象进行集中民主评议;倒查追责,对在督促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情节恶劣、影响较大、范围较广的,除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还将倒查追责,追究相关职能部门疏于管理的监管责任,通报曝光调查处理结果。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心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在认真抓好本单位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措施落实的同时,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全体民警履好职、尽好责。
(一)动员部署阶段(5-6月)
一是制定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召开动员会安排部署。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氛围。大力宣传公安机关加强履职尽责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的做法和成绩,引导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正确评判公安履职尽责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以赢得群众对公安机关和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策应和推动公安机关履职尽责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
(二)查摆问题阶段。(6-7月)
1、广泛征求意见。分局机关、窗口服务单位、单独办公场所的执法单位要通过设立意见征集箱、公布热线电话、网络邮箱、发函、发送手机短信、发放调查问卷和召开座谈会、实地上门走访等形式,广泛征求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私营业主、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服务对象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各单位要对征求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分类汇总,于6月30日前报分局督促检查办公室。
2、认真自查自纠。各单位要结合列举5个方面的工作重点,通过问题导查、单位自查、警种互查、机关基层上下评查等方式,切实找准本单位履职尽责和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单位自查报告于6月25日前报分局督促检查办公室。
3、密切联系群众。分局全体民警要紧密结合全体民警包企业、全体民警包社区、分局“双任一村一警”制度,各派出所要紧紧依靠社区警务的优势,建立内容包括国有企业、党政机关、民营企业、私营业主、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和服务对象的人员数据库,并以入库对象为重点,认真落实密切联系群众各项制度,积极开展“五访”工作,认真收集意见和建议,及时化解矛盾、“活血化瘀”,切实为人民群众和企业单位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以实实在在的群众工作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各单位人员数据库和收集的意见和建议于6月20日前报市局督促检查办公室。
4、积极公开承诺。一方面各单位要对自查自纠和广泛征求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列出重点问题和整改时间、期限、方式,作出整改承诺并予以公开;另一方面,要在单位办公场所显著位置全面公开公安机关办事制度、程序、流程,要为服务对象提供办事指南,最大限度的服务和方便办事群众。各单位整改方案、措施和整改时间进度表于6月30日前报市局督促检查办公室。
(三)问题整改阶段。(7-9月)
1、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要结合“守讲树”主题教育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狠抓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一是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六点要求和公安部党委十项规定,进一步加强民警队伍的纪律作风教育;二是要制定相关措施,着力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三是要坚决纠正损害市场主体及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四是要认真纠正不作为、慢作为和利用职权吃拿卡要、行政审批效率低下等影响机关效能和执行力的问题;五是要严肃查处民警违法违纪案件。
2、开展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根据市局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执法三整治三规范”专项整改活动和刑事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分局“两所两队”要围绕群众报警处置、职权使用、立案公开制度落实、法定侦查职责履行、立案监督等重点环节深入开展自查梳理,严格整改问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问题找得准、原因剖析深、整改措施实;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执法检查工作,坚决整治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常见病”,坚决遏制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提高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和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3、全力服务经济发展。一是要按照市委市政府、新区管委会的要求,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二是要按照服务发展、依法行政的要求,履行好审批、许可、执法等职责;三是要对存在利用审批权和行业优势地位违规收费、侵害市场主体利益、谋取部门利益等问题坚决进行清理整治;四是要结合当前反恐维稳和工作任务,严厉查处各类违法犯罪,形成高压态势,从而进一步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五是要建立经济犯罪预防机制,加大对民生及经济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
4、认真督促整改落实。分局将对各单位开展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和督导检查,重点督察各单位承诺事项兑现情况,自查和收集问题整改情况,通过上门走访、现场测评,重点了解服务企业、单位和群众对投诉问题解决的满意度。同时分局将加大对各单位落实整改工作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对督察期间发现的整改落实不力的单位将一律通报。
(四)督促检查阶段(10-11月)
1、问题整改。分局各单位要针对问题清单,认真落实整改方案,实行“销号管理”,强力推进整改。要精心组织、充分准备,积极参加政风行风热线、电视问政等第三方监督活动,认真调查处理人民群众投诉举报及各级纠风部门、省厅、市局特邀监督员交办的个案问题,并及时反馈调查处理和整改结果。
2、明察暗访。省厅、市局将从6月份开始,每月组织开展一次督导检查,邀请“两代表一委员”、政风督查员、特邀监督员等参与暗访检查,拍摄暗访短片,并每季度召开一次全省视频会议,重点对暗访检查发现及其他各渠道反馈的问题,进行点名通报,督促整改落实。分局也要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形式,加强对分局各单位履职尽责、整改落实等情况的常态化监督检查。同时要认真做好本单位问题自查和整改工作,力争在接受督促检查中不出现问题。
3、组织服务对象测评。根据省厅、市局安排,7月,省厅将组织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服务对象,重点对110接出警中心、治安、刑侦、经侦、禁毒、消防等警种履职尽责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向全警通报测评结果,并将测评中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建议向有关单位和警种书面反馈,指导整改。各单位要加强与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沟通,及时化解矛盾,解决相关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评估准备工作。
4、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分局纪检监察部门和各单位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民警违纪违规问题,特别是对明察暗访中发现、电视问政和政风行风热线曝光、群众举报投诉的个案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对于情节恶劣、影响较大、范围较广的,除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外,还要启动倒查追责手段,不仅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职能部门疏于管理的监督责任,调查处理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5、建章立制。各单位、各警种都要针对突出问题暴露出的在履职尽责、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建章立制工作,堵塞漏洞,建立健全长效监督、长效管理、长效预防的监督制约机制。
(五)总结评比阶段(11-12月)
1、报送总结。各单位于11月20日前上报本地接受督促检查工作总结。
2、结果运用。督促检查工作结束后,分局也要组织专班对各单位开展检查,对被评为不合格单位及专项整治效果群众不满意的,下发整改通知书,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接受督促检查结果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文明单位评选直接挂钩,并作为其主要领导干部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履职尽责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性和长期性,把加强作风建设摆在各项公安工作的首要位置,作为一项常态任务,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要健全支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工作。
(二)注重统筹兼顾。要把加强履职尽责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与公安业务工作相结合,以实际工作成效推动政风行风好转,赢得市场主体、人民群众的肯定和赞扬,以政风行风建设推动业务工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实现双促进、双丰收。
(三)广泛宣传沟通。分局各单位要把宣传工作贯穿接受督促检查工作始终,一方面要通过各种媒介,向社会全面宣传、展示全省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服务民生、保障发展、改进作风的工作措施和成果,大力宣扬公安系统涌现出来的英雄模范,特别是要大力宣传那些扎根基层、勤政为民、不事张扬的普通民警的典型事迹,扩大“正影响”;另一方面,要妥善应对处置群众、网络、媒体关注的热点问题和涉警事件,严防“大炒作”,打好“主动仗”,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汇报工作,邀请上级领导检查指导,主动向“两代表一委员”、政风督查员介绍公安机关履职尽责情况,让社会各界全面了解公安工作,争取理解、关心和支持。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单位要按照时间节点及时上报各项工作情况,要及时上报本单位在加强履职尽责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中好的作法和典型;分局履职尽责办公室将把各单位上报信息情况作为该项工作的重要考核依据,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之中。
(五)加大追责力度。各单位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工作中发现的典型案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实行“一案双查”,不仅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上级督促检查部门发现的问题要正确对待,实事求是,不包庇不掩饰,坚决予以纠正和查处。

⑥ 文明城市是不是每年都要复检

是的。全国文明城市每三年评一届,评上之后也要接受国家测评组的复查测评。

依据关于印发《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四条:

对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荣誉称号,在届期内实行动态管理,各省(区、市)和中央、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文明委每年要对获得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单位进行一次复查,并向中央文明委办公室提出复查报告。

对于工作停滞不前、出现突出问题的,应给予必要的批评警告,限期整改;对于工作严重滑坡、出现重大问题的,要查明情况,提出撤销荣誉称号的建议,报中央文明委办公室。直辖市的复查由中央文明委办公室负责。

(6)文明单位整改报告扩展阅读

全国文明城市评选意义:

(1)创建文明城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是和谐社会的本质特征;

(2)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把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部署,从原来的经济、政治、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物质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四位一体”。

不但反映了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也为我国城市精神文明建设提出了更明确的目标,和谐社会建设将成为文明城市创建的一个重要主题;

(3)文明城市已成为引导我国城市化、现代化建设的理想范式;建设和谐社会要从建设文明和谐社区做起,文明城市是和谐社会的现实根基,城市越“文明”,社会和谐的根基越牢靠。

参考资料来源:佛山市政协办公室 -我市将迎全国文明城市复检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全国文明城市

⑦ 文明单位管理原则有那些

(一)组织领导有力,创建工作扎实。单位党组织能够认真学习、贯彻、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创建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规划周全、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落实。领导班子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开拓创新,勤政廉政,以身作则,在创建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单位内部层层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制,全体员工普遍参与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军民共建、拥军优属活动,热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努力为当地文明创建工作作出贡献。

(二)思想教育深入,道德风尚良好。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积极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二十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人人皆知,人人皆行。突出抓好诚信建设,坚决防止不守信用行为。高度重视对青年职工、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建立了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

(三)学习风气浓厚,文体卫生先进。坚持对干部职工进行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形成全员学习、终身学习、自觉学习的良好风尚。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落实卫生防疫制度。深入扎实地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生育率100%。坚持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文化设施基本健全,职工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健康向上,文明氛围浓厚。

(四)加强民主管理,严格遵纪守法。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落实厂务公开、政务公开等公开办事制度,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治安防范网络健全,民主法制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单位内部治安状况良好,工作纪律严明,安全生产落实。领导干部无违纪违法案件,全体员工无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及刑事案件,单位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无“黄赌毒”等丑恶现象,无邪教活动。

(五)内外环境优美,环保工作良好。内务管理规范有序,内外环境清洁整齐,无脏、乱、差现象,搞好绿化、美化,为职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环保制度健全、措施落实。工业企业建立了切实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好,环境污染控制指标达到国家环保标准。

(六)业务水平领先,工作实绩显著。生产经营单位积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改革进取,诚信经营,科学管理,质量第一,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稳步提高,主要经济指标居于地区和行业前列。党政机关和执法部门廉洁高效、办事公道、依法行政、执政为民,重大决策民主公开,群众满意率高。服务性单位工作规范,周到细致,优质高效,业务工作处于地区和行业领先水平。

⑧ 谁有重庆市级文明单位的管理办法

创建文明单位,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有机结合落实到基层的有效形式也是创建文明城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根据党的十六大精神,为了进一步推动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在全社会广泛深入开展,加强对全市文明单位的管理,充分发挥文明单位的示范带动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文明单位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都取得显著成效,由党委、政府或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的综合性集体荣誉称号。

第二条 文明单位分为国家级,市级、市级标兵,区县(市)级和委(局)级,分别由同级党委、政府或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批准命名。全国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由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批准命名。

第三条 全市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行业、街道、社区(小区)和农村的村、镇,均属创建范围,都应通过自建或各类共建活动,争创文明单位。

第四条 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围绕经济中心,服务工作大局,以培育“四有”公民为核心,坚持“重在建设、贵在坚持、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开展创建活动,提高干部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弘扬民族精神,倡导社会新风,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第五条 各级党委、政府应把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作为本地区、本单位建设和发展的基本任务,加强领导,广泛发动和组织群众参与,并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有效措施,保证创建活动落到实处。

第六条 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级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做好工作。新闻单位要加强宣传报道。

第二章 文明单位、文明村镇评选条件

第七条 文明单位条件

(一)组织领导有力,创建工作扎实。单位党组织能够认真学习、贯彻、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创建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规划周全、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落实。领导班子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开拓创新,勤政廉政,以身作则,在创建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单位内部层层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制,全体员工普遍参与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军民共建、拥军优属活动,热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努力为当地文明创建工作作出贡献。

(二)思想教育深入,道德风尚良好。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积极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二十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人人皆知,人人皆行。突出抓好诚信建设,坚决防止不守信用行为。高度重视对青年职工、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建立了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

(三)学习风气浓厚,文体卫生先进。坚持对干部职工进行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形成全员学习、终身学习、自觉学习的良好风尚。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落实卫生防疫制度。深入扎实地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生育率100%。坚持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文化设施基本健全,职工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健康向上,文明氛围浓厚。

(四)加强民主管理,严格遵纪守法。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落实厂务公开、政务公开等公开办事制度,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治安防范网络健全,民主法制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单位内部治安状况良好,工作纪律严明,安全生产落实。领导干部无违纪违法案件,全体员工无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及刑事案件,单位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无“黄赌毒”等丑恶现象,无邪教活动。

(五)内外环境优美,环保工作良好。内务管理规范有序,内外环境清洁整齐,无脏、乱、差现象,搞好绿化、美化,为职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环保制度健全、措施落实。工业企业建立了切实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好,环境污染控制指标达到国家环保标准。

(六)业务水平领先,工作实绩显著。生产经营单位积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改革进取,诚信经营,科学管理,质量第一,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稳步提高,主要经济指标居于地区和行业前列。党政机关和执法部门廉洁高效、办事公道、依法行政、执政为民,重大决策民主公开,群众满意率高。服务性单位工作规范,周到细致,优质高效,业务工作处于地区和行业领先水平。

第八条 文明村镇条件

(一)抓发展致富,经济效益好。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坚持以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认真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大力发展集体经济,广开致富门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总的经济发展水平居本地同类村镇先进行列。

(二)抓组织领导,思想建设好。村镇组织健全,党政班子团结协作,坚强有力,党风正,工作实,廉洁奉公,群众信任。重视创建文明村镇活动,有目标,有规划,有措施,各项工作落实。坚持思想道德教育,广泛开展争做“四有”公民、党员“三带”、评选“三户”、“十星级户”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破除封建迷信,消除陈规陋习,倡导科学健康文明向上的新风尚,干部群众的思想觉悟显著提高。

(三)抓科普教育,文化建设好。广泛开展科教、法律、卫生等知识的普及教育,认真推行九年制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成效显著。因地制宜兴建各种群众性文化活动设施,积极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讲精神文明、比科技致富、建文明村镇”等活动效果明显。环境保护、计划生育等达到国家要求。

(四)抓综合治理,治安秩序好。建立健全了群众性自防自治的治安保卫组织和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宣传法律法规、《市民公约》和乡规民约,干部群众遵纪守法,无虐待妇女、儿童、老人等现象,无拐卖妇女儿童、封建迷信、乱砍滥伐等不法行为,无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无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和人为重大灾害事故,生活稳定,秩序良好。

(五)抓职业道德,诚信服务好。村镇领导干部和办事人员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诚实守信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乡镇企业制定并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服务工作规范,不生产、经销假冒伪劣产品,认真纠正和抵制行业不正之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并取得显著成效。

(六)抓环境卫生,村容镇貌好。村镇环境建设有规划,改善村镇面貌和村民居住条件成效明显。街道、院落、住户环境清洁卫生并经常保持,道路平整,饮食卫生,因地制宜进行“两管”(管水、管粪)、“五改”(井、灶、厕所、畜圈、环境卫生)成绩突出,防病治病措施落实,村民健康水平明显提高。重视乡镇企业环境保护工作,“三废”治理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第三章 评选命名与表彰奖励

第九条 文明单位通过申报、推荐、考核、批准、命名等程序产生。凡按照创建条件制定创建规划、落实创建措施,持续开展创建活动两年以上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单位,可按党的组织关系向上级申报参加评选文明单位。

第十条 评选文明单位要严格标准,推行竞争机制,坚持自愿申报与上级推荐相结合,主管部门与群众评议、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年终检查相结合,以及条块相结合的原则。评选市属以上单位要征求所在区县(市)文明委、文明办的意见,评选区县(市)属单位要征求市级业务主管部门(或主管企业)的意见。

第十一条 市级文明单位的评选由各地文明委和市级各大口在已命名一年以上的区县(市)级和委(局)级文明单位中择优向市文明办推荐。市文明办按照当年全市的规划控制数统一平衡后确定考核验收对象并组织实施考核验收,再报经命名机关批准命名。市级文明单位由市文明委命名,市级文明单位标兵由市委、市政府命名。全国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由市文明委按照《中央文明委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暂行办法》的规定,在已命名的市级文明单位标兵中择优推荐。

第十二条 已命名三年以上的市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常抓不懈,在全市同类型单位中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成效居领先地位、社会表率作用好的,可申报评选市级文明单位标兵。

第十三条 各类共建文明单位中,除军民共建外,其他形式的共建单位双方都符合文明单位条件的可同时申报评选。军民共建对子中的军队一方必须是连以上的建制单位,并且原则上只对地方单位进行评选命名。申报评选程序与其他文明单位相同。

第十四条 对验收合格的文明单位,由命名机关授予文明单位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军民共建文明单位奖牌只授地方,证书授予军地双方单位。

第十五条 对获得文明单位称号的,在进行精神鼓励的同时,当年可根据下列标准发给职工奖金:市级文明单位按人均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发给奖金;区县(市)级和委(局)级文明单位按人均月工资三分之二的标准发给奖金;市级文明单位标兵按人均一个半月工资的标准发给奖金;全国文明单位按人均两个月的标准发给奖金。企业所发奖金进入生产成本,行政、事业单位的奖金在包干经费中列支。获得文明单位称号的当年,还应给在创建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给予适当的精神和物质奖励,所需奖金来源同上。

第十六条 文明单位在巩固成果,提高创建水平方面成绩突出的,复查合格的当年也可比照第十五条规定的奖励标准,一次性发给职工奖金。

第四章 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各级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是文明单位创建和管理的主管部门。重庆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对全市各级文明单位有直接进行调查指导、检查督促、表扬批评、建议命名机关给予奖励或处分的责任。对文明单位的日常管理以原呈报机关为主。

第十八条 文明单位必须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主要通过建立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抓好基层细胞建设、基础档案建设、基本制度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基础工作,搞好经常性的创建活动和自查自评工作,不断修订和完善创建规划,巩固和提高创建水平。

第十九条 各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主管部门和有隶属关系的领导部门,都应加强对所属文明单位的工作指导。主要是通过建立和完善各种考核制度,搞好经常性的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和宣传典型等,推动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深入发展。

第二十条 对文明单位实行定期复查制度。凡已命名的各级文明单位和文明单位标兵,从命名的第二年起,都要结合年度工作总结,对照文明单位条件进行自查自评,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呈送自查报告。在各级文明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由同级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复查并发文通报复查结果。市级文明单位、文明单位标兵的复查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

文明单位复查后,按优胜劣汰的原则,区分不同情况作下列处理:

(一)符合原命名级别文明单位和文明单位标兵条件的,继续保持文明单位称号。继续保持时间为三年,超过三年的应重新申报评选。

(二)对放松创建工作,质量水平下降或出现问题的,应视其情况分别给予通报批评或限期整改。限期整改时间一般分为半年或一年。整改期间不悬挂文明单位的奖牌。限期整改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恢复文明单位称号,整改无效的应撤销文明单位称号。

(三)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撤销文明单位称号,收回奖牌:

1、领导班子不团结,对生产、工作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或主要领导成员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处理的;

2、经营管理不善,经济亏损或服务质量明显下降,短期无法改变的;

3、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严重人身伤亡或严重社会影响的;

4、治安状况混乱,违法犯罪率超标或发生重大刑事案件,使党、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5、环境污染严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

6、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不力,出现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申报时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的;

8、发生其他重大问题,造成严重损失和恶劣影响的。

凡发生上述问题的文明单位,应及时写出书面报告呈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和上级主管部门,不得隐情不报。

(四)因故撤销、分解的文明单位,其文明单位称号自然消失,应收回奖牌;合并、重组的文明单位,如其主体原有名称、体制不变,经考核合格可继续保持其文明单位荣誉。军民共建文明单位因军队一方建制改变、驻地变动,原共建关系不存在时,地方一方仍然符合文明单位条件的,可改为自建文明单位;达不到文明单位条件的,则作自然消失处理。其他共建也可按这一原则处理。

第二十一条 对文明单位作撤销、限期整改和自然消失等处理,由呈报机关负责对所发生的问题查明情况,并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按原申报程序,报审批机关研究决定。凡被撤销文明单位称号的,经过一年以上的创建并达到文明单位条件的,可以重新申报评选文明单位。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各地区和各行业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的精神,制定符合本地区、本行业部门实际的文明单位建设与管理的具体办法,并报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⑨ 总结经验 查找不足 确保年度国土资源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2006年7月10日)

一、2006年上半年主要工作进展

(一)加强规划修编,国土资源规划体系进一步完善

组织完成了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中的“四查清、四对照”和规划实施评价,与规划修编相配套的10个专题研究成果已通过验收。进一步修改完善了自治区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基础测绘等各项专项规划;《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已报国土资源部审查。

(二)认真组织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土地开发整理工作进展顺利

编制完成了《伊犁河谷地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已报国土资源部审查。伊犁河谷地南岸干渠灌区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项目示范区先行启动9个项目的可研报告,国土资源部已备案,项目初步设计和预算书已上报审查;《天山山麓南部绿洲区1000万亩盐碱化耕地整理实施方案》和《准噶尔盆地北部绿洲区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实施方案》正在编制。2006年年初,国土资源部和自治区对28个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下达了计划,其中22个为新建项目,建设规模9042.40公顷,可新增耕地1946.04公顷,下达预算总额1.26亿元;续建项目8个,下达资金5616万元。2006年有41个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入国家库,其中24个项目国土资源部已备案;27个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入自治区库,项目初步设计、预算书已编制完成。

(三)大力推行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积极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是制定了《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措施》。按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积极安排对田、渠、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二是严格控制农村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充分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等存量建设用地和“四荒地”进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国土资源部初步确定我区阜康市、阿勒泰市、叶城县为全国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县(市),目前,3个县(市)的《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已编制完成并报国土资源部审查。开展了补充耕地数量质量实行按等级折算工作,研究成果已经国土资源部审查通过。三是组织开展了全区86个县(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测算和乌鲁木齐、伊宁、昌吉、库尔勒4个城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工作。目前,86个县(市)和乌鲁木齐市、伊宁市均已完成测算工作四是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今年春汛前,专门组织工作组赴伊犁、昌吉、阿克苏、克孜勒苏州4地(州)的12个县(市),对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巡查检查,共发现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87处,保护了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编制完成了《自治区200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自治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分别于4月28日、5月11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上半年,共向社会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52次,进一步提高了全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能力。我厅与教育厅联合开展了全区中小学校校区(舍)受地质灾害威胁情况的摸底调查,目前,对受威胁最严重的6所中小学校已开展地质灾害专项勘查。加强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开展了新源县、巩留县1∶5万地质灾害详查与预警示范项目,2006年自治区出资安排的12个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项目已开展野外工作,计划投资240万元;国家、自治区出资安排的8个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招标工作已结束,计划投资2150万元。

(四)积极参与宏观调控,为自治区新型工业化建设提供服务保障

一是做好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服务。上半年,先后为乌鲁木齐西至精河铁路复线等6个国家、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提供了用地服务。为了加快铁路征地拆迁工作,5月13日,我们在奎屯市专门召开了乌鲁木齐西至精河铁路复线征地拆迁工作会议,对征地拆迁工作作了进一步安排部署。目前,上述项目的征地调查工作已经完成,建设用地报批正在进行。为保证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顺利进行,还建立了用地报批“绿色通道”。二是严格建设用地审批管理。上半年,全区通过建设用地预审27宗,预审总面积1.02万公顷;审批建设用地68件,批准面积5765.06公顷;收缴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1.16亿元。三是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开展了自治区2005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检查。根据国土资源部下达的2006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编制了自治区土地利用分解方案。四是加强国有土地出让管理。上半年,共出让国有土地1584宗,面积607.59公顷,出让合同价款5.14亿元。

(五)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努力实现地质找矿新突破

拟订了《自治区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的意见》,现正在广泛深入调研。积极实施“引进来,走出去”战略,2006年安排200万元资金,继续支持自治区地勘单位到周边国家开展地质找矿工作。我厅现正在研究制定《自治区地质勘查项目贴息办法》,吸引内地省区的地勘队伍和国内外大企业集团在我区进行矿产勘查开发。组织开展了自治区全国危机矿山接替资源调查报告和2006年度找矿项目监审计划的编写工作,调查报告已上报国土资源部。

(六)加强矿产资源管理,矿业秩序进一步规范

一是下大力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3月13日至4月2日,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胡吉汉·哈克莫夫副主任和自治区努尔兰·阿不都满金副主席带领专项督查组,对全区14个地(州、市)、48个县(市)、51个矿山及准东煤田7家单位12个煤矿勘查区整顿和规范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在第一阶段工作中,各地共摸底排查矿山3052个,查处无证采矿9起、侵权越界开采矿山19个、吊销采矿许可证15个,取缔非法采矿点30个,注销采矿许可证61个,追征矿产资源补偿费779.38万元,罚没款29.56万元,没收矿石6万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100个矿山已责令停产整顿,全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二是认真开展矿山年检和煤炭资源回采率专项检查。上半年,我厅与自治区发改委联合下发了《关于抓紧完成煤炭资源回采率不合格矿山企业整改工作的通知》,对采用落后采煤方式、回采率低的矿山及时提出了整改措施。三是切实加强探矿权采矿权管理。上半年,共审批探矿权602个,批准勘查面积1.45万平方千米,预计投入资金1.2亿元;审批采矿权282个;审查通过采矿权评估报告65份,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38份,合同价款1.27亿元。为科学合理设置矿业权,根据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目前我厅正在研究起草全区矿业权设置方案。

(七)全面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

一是认真落实自治区纪委八次全会、自治区人民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我厅于4月21日召开了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2006年的工作进行了部署,在会议上,厅党组书记田建荣同志与厅机关各处室、部门、直属单位及各地州市国土资源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了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明确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印发了《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把任务分解到每个厅领导和机关各职能处室,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二是扎实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及时成立了领导机构,制定下发了工作方案,并按职责进行了任务分解。为提高矿业权审批透明度,防止商业贿赂的发生,自2005年以来,我厅已组织6次以“摇珠”方式确定采矿权委托评估单位活动,共委托评估项目345个。同时,连续两年在《中国国土资源报》、《新疆日报》等媒体发布公告,对16个矿产资源补偿费地质勘查项目面向全国公开招标,项目资金约2504 万元。三是加强警示教育和财务审计监督,组织厅机关及直属单位200余名干部旁听了我厅原地质勘查处处长李春明经济腐败案件的公开审理。为强化对厅直属各单位会计人员的管理,制定了会计人员统一管理办法,对直属单位的会计人员实行统一委派和轮岗交流制度。同时,开展了内部审计工作,对6个直属事业单位原任领导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四是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党章》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强化党员干部党章意识,增强组织纪律观念,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和荣辱观,坚定理想信念,加强道德修养。

(八)扎实推进“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是加强国土资源法制建设。制定下发了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规范化管理标准编制方案、2006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起草完成了自治区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划、自治区国土资源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在自治区“法制新疆”网站“百姓与法”栏目公告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信息200余条。积极参加新疆广播电台“行风热线”节目,现场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制定了《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06年干部培训计划》,编制完成了《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十一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2006~2010年选派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干部到内地经济相对发达地区国土资源部门挂职锻炼的工作规划》。对12个地(州、市)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厅机关和直属单位部分领导干部进行了调整,优化了领导班子结构。2006年3月1日,自治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正式揭牌成立,各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组建工作全面完成。积极推进全区乡(镇)国土资源所执法能力建设,根据乡(镇)国土资源所执法能力建设规划,我厅已选择3个县(市)进行了试点,争取“十一五”期间全部完成。三是积极维护被征地农牧民的合法权益。认真落实听证和公告制度,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均实行了听证;对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或调整补划基本农田的,均进行了公告。上半年共受理群众来信145件、来访435人次,处理各类土地草场纠纷7件,对重大、突出信访问题,加大督查督办力度,使大部分信访案件得到妥善解决。

(九)基础业务建设不断强化,国土资源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是地籍管理工作取得进展。完成了自治区新一轮土地调查各县市基础图件的调查、30条公路重点工程项目土地权属审查以及16个开发区四至范围的确定和勘界工作。二是做好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工作。上半年,共评审备案储量报告163份,评审批复压覆储量评估报告13份,完成储量检测核查报告209份、储量登记190件。三是测绘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图管理办法》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施行,哈萨克文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图集》已出版发行。完成了自治区第二期11个地(州、市)测量标志普查验收工作,参与了国家西部1∶5万地形图空白区测图工程有关工作,已在和田、喀什等9个地(州、市)安排实施了1∶1万基础测绘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重审批、轻管理,重微观、轻宏观,工作监督和落实不到位、推诿扯皮、办事拖拉、被动应付、效率低,文电质量不高、处室领导把关不严的问题仍然存在。

二是重事务性工作、轻业务学习的现象普遍存在,尤其对国土资源政策法规的学习不够深入,依法行政的观念不强。

三是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思考和研究,解决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办法不多。

四是个别单位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重视不够,对建立依法行政、廉洁高效机关的认识还不到位。

三、2006年下半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召开4个现场会

即:园区用地管理工作现场会、土地收购储备工作现场会、乡镇国土资源所建设工作现场会、全区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现场会。

(二)做好国土资源规划工作

完成自治区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地质勘查、矿产勘查开发、科技发展、信息化建设、测绘、依法行政、普法教育、干部教育培训等国土资源各项专项规划的审批和发布实施工作。年底前完成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各地(州、市)、县(市)级规划修编“四查清”、“四对照”、规划实施评价以及土地利用重大问题研究等前期工作。

(三)推进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实施

组织对国家、自治区投资的2005年底前竣工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进行验收。编制完成《新疆天山山麓南部绿洲区1000万亩盐碱化耕地整理实施方案》和《准噶尔盆地北部绿洲区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实施方案》,争取年底前通过专家评审。制定自治区耕地开垦费收取使用管理办法、区内易地补充耕地办法和重点工程占用集体土地补偿办法。做好2007年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申报等工作。积极争取已报国土资源部备案的伊犁河谷地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示范区9个项目通过审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四)加大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支持力度

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办法》(国土资源部第33号令),研究制定《自治区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办法》。对2005年国家、自治区批准的新增建设用地利用状况、征地补偿安置和耕地占补平衡的落实情况进行批后核查。进一步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研究建立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机制。加大对小城镇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所需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供应的倾斜,做好新农村建设用地服务保障。

(五)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按照国土资源部《2006年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方案》要求,加快推进小矿整合工作。9月至10月,再次组织联合检查工作组,对整顿和规范第二阶段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加强采矿权出让管理,制定出台《矿业权有形市场交易管理办法》、《采矿权出让价款收缴管理办法》、《矿产资源补偿费分级分类征收办法》和《委托招标拍卖挂牌出让采矿权工作制度》等制度。

(六)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

组织开展贯彻《决定》的调研工作,修改完善自治区贯彻落实《决定》的实施意见,争取10月底前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完成《中亚五国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指南》编制前期准备工作,争取2007年立项。加强地质勘查动态管理,组织开展探矿权年度检查工作。

(七)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做好新源县、巩留县1∶5万地质灾害详查与预警示范项目的实施工作,以此为基础,进一步推进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试点建设和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做好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项目的检查、验收和评审。加强对中国—荷兰合作的“乌鲁木齐地下水信息中心能力建设”等重点项目的实施和质量管理。

(八)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

推行阳光行政,建立厅机关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体系。按照国土资源部要求,研究制定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制度。

(九)加强财务监督管理

按照自治区审计厅今年对我厅进行财务收支、专项资金、经济责任审计后作出的审计决定和提出的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认真督促整改。制定和完善厅本级及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进一步加强财务监管。

(十)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政务建设

完成与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文无纸化传输应用及自治区国土资源公众信息网改版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的统一部署,编制完成《自治区“金土工程”第一期建设总体方案》。

(十一)进一步加强执政能力建设

狠抓《党章》的学习和贯彻,积极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和机关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争创“自治区文明单位”称号。完善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及纪检监察工作体制和机制,重点抓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和党风廉政责任制等各项制度的落实。

(十二)继续深入开展“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

认真做好“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开展情况的检查、验收、总结、上报工作。制定并实施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赴内地挂职工作具体方案。年底前组织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文艺调演,制作印发自治区国土资源宣传品。

四、几点要求

(一)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2006年的时间已经过半,虽然上半年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目前,绝大多数工作正在进行之中,所以下半年的工作任务依然十分艰巨。除了年初确定的重点工作外,还有许多突发性的工作需要我们去做,不能有丝毫的懈怠。要有超前意识,各项工作都要主动往前赶。会后,各单位要把这次会议精神传达到全体干部职工,同时要认真总结上半年的工作,查找存在的问题,对下半年的工作要逐项进行梳理,明确重点,并制定出切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的具体措施,很抓落实,确保2006年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努力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好服务。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一把手”的责任,要亲自抓、负总责,对重点、难点问题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促检查,不能只停留在文件和口头上,要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真实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要落实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措施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要注意督促检查、跟踪问效,对布置的工作,要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要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建立完善的内部工作制度和协调机制,相互支持、积极配合,努力做好工作。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急事先办的原则,合理安排好工作进度,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要把工作任务落实和完成情况作为考核一个单位工作成绩和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要奖优罚劣、奖勤罚懒。

(三)转变作风,依法行政

作风建设是我们国土资源系统必须抓紧抓好的一项重要工作。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国土资源管理各项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我们必须更加深入、持续、扎实地推进作风建设。国土资源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在转变作风上下真功夫,多学习少应酬,多实干少空谈。要学会立足大局看问题,站在高处看问题,深入实际看问题,不断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科学性。要结合正在开展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和第八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坚持施教于先,加大预防腐败的力度,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国土资源领域治理商业贿赂的重点,就是土地出让、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土地和矿业权评估、项目发包4个方面,这也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要抓好的一项重要任务。要大力推行“阳光行政”,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规范行政行为,不断消除可能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

(四)努力学习,勤于思考

广大干部职工要养成终身学习的习惯,结合正在开展的“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认真学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政策和业务知识,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人人争做国土资源工作的行家里手,积极适应新形势下国土资源工作的需要。要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观察和解决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要把学到的知识很好地运用到工作上,切实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做精、做出成效。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积极思考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深层次问题,紧紧抓住国土资源重大工程实施、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耕地占补平衡、整顿和规范开发秩序、地质找矿突破、征地补偿安置等关键点,加强调查研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形成高水平、高质量的成果,及时转化应用,指导推进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

(五)加强团结,重视安全

团结出战斗力、团结有凝聚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团结,是完成各项工作的基础。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班子团结、队伍团结的重要性,在工作中,同事之间要互相关心,互相支持,积极营造相互信任、轻松和谐的工作氛围,团结协作、齐心协力做好工作。要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目前,厅各项工作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直属单位的项目施工和野外作业也已全面展开,不安全因素增多;旅游旺季即将到来,接待任务也在不断增加,各单位一定要坚决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健全安全责任体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年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同时要注意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加强安全巡查检查,及时将事故苗头和安全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

(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06年第二次厅务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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