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尘治理工作
⑴ 如何做好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工作
对于施工现场的扬尘工作要做到以下各点:对于施工的道路,派专人进行洒水降尘。对于现场裸露的土方做好覆盖,对于搅拌站,做好防尘处理。
⑵ 工地如何治理扬尘
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
随着城市建设的高速发展,各地的建筑工地都在快速增多,由工地施工的各个环节造成的扬尘已成为导致大气污染的一个重要因素。随着蓝天保卫战的深入开展,加强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成了城市环境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针对目前监管部门在工地扬尘防治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困难,分享五个方案建议,希望能改善工地扬尘污染问题。
⑶ 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是什么
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
随着城市建设的高速发展,各地的建筑工地都在快速增多,由工地施工的各个环节造成的扬尘已成为导致大气污染的一个重要因素。随着蓝天保卫战的深入开展,加强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成了城市环境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针对目前监管部门在工地扬尘防治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困难,分享五个方案建议,希望能改善工地扬尘污染问题。
⑷ 施工防扬尘措施有哪些
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
随着城市建设的高速发展,各地的建筑工地都在快速增多,由工地施工的各个环节造成的扬尘已成为导致大气污染的一个重要因素。随着蓝天保卫战的深入开展,加强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成了城市环境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针对目前监管部门在工地扬尘防治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困难,分享五个方案建议,希望能改善工地扬尘污染问题。
⑸ 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扬尘治理有哪些法规
第一条:为了控制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扬尘,是指建设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物料的运输和堆放、道路的挖掘和保洁、养护绿化以及其他活动产生的大气颗粒物。
前款所称的物料,包括煤炭、砂石、灰土、灰浆、灰膏、水泥、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等易产生空气颗粒物的物料。
第三条:本市市区范围内扬尘污染的防治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将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科学发展综合目标考核,建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及时解决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扬尘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其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下列分工,负责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一)房屋拆除施工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城市道路建设、临时挖掘占用、养护保洁、道路积尘,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三)公路港口工程、管养道路施工和码头物料装卸堆放,由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四)运输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车辆的通行,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
扬尘排污费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征收。也可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协助或者接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扬尘排污费的征收具体征收办法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制定。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包括扬尘污染防治内容;
(二)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应当列入工程概预算;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制定并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二)开工前15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排污申报;
(三)扬尘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保持完好、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和闲置;确需拆除和闲置的,应当报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四)法律、法规、规章的其他规定。
第九工程施工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施工工地周围应当设置连续、密闭的硬质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并设置不低于0.2米的防溢座;
(二)施工工地围挡外禁止堆放施工材料、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
(三)施工工地路面应当实施硬化,出入口外侧10米范围内用混凝土、沥青等硬化,出口处硬化路面不小于出口宽度;
(四)对施工工地内裸露地面和堆放的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应当进行覆盖;
(五)施工工地出入口应当安装冲洗设施,并保持出入口通道以及道路两侧各50米范围内的清洁;
⑹ 怎样治理扬尘污染
道路扬尘是城市扬尘污染的主要污染源之一。那么,如何防治道路扬尘污染?.
一要加强施工工地监管,有效防止尘土入路。路面积尘的主要来源是道路两侧的各类施工工地。因此,要加强对道路两侧各类施工工地的监管,有效控制路面积尘。道路两侧所有工地应设置高标准围挡;工地内道路、操作场地应进行硬化处理;裸露泥土、易尘物料应采取覆盖或洒水措施;运送渣土、材料的车辆出工地时,应将车轮冲洗干净,防止车辆将泥土带入附近道路。拆迁施工和拆除违章建筑时,有条件的地方应实施洒水降尘,防止扬尘随风污染附近道路。
二要严格运输车辆管理,尽量减少物料撒漏。运输车辆撒漏是产生路面积尘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应严格运输车辆管理,尽量减少物料遗撒或泄漏。运输渣土、石料、水泥、煤炭、垃圾等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蓬盖、密闭等措施,不得超量装载和超速行驶,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物料遗撒或泄漏,从而减少因车辆碾压而产生的路面积尘。专门从事渣土、石料、煤炭、垃圾运输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依法取得准运手续,并按照公安交警、城管执法和市容环卫等部门批准的线路、时间、地点,进行运输和倾倒。
三要改进道路清扫方式,不断提升保洁水平。路面积尘因碾压、刮风和清扫所产生的二次扬尘,具有多次沉降、重复污染的特点。因此,应采取洒水控尘、减少积尘的湿式清扫方式,不断提升道路保洁水平。要制定更高的道路保洁作业标准,改进和完善垃圾收运系统,更新机械化清扫设备。要改进道路监管方式,并增加资金投入,提高机扫率。特别是对于城区高架路、主干道,应采取先进的机扫方式,夜间还可使用高压清洗车进行清洗冲刷;采用人工方式时,应符合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作业规范。
道路扬尘是城市扬尘污染的主要污染源之一。道路积尘在一定动力作用下进入空气环境,这些颗粒物反复扬起、沉降,容易造成大气重复污染,从而严重影响城市居民的健康和城市生态环境.只有我们需要真正意识到每个人都是受害者,但人人也都是排放者。在工作、生活中,我们一直在进行着各式各样的消费活动,这些消费活动每时每刻都在消耗资源并排放污染。如果只是一味抱怨雾霾天气,而不从自身做出改变,那么雾霾天气就永远不会散去。
当然,要想使民众意识到并且真正参与进来,国家不仅要从人们小时候就开始培养环保意识,节约用水、节约用电、注重垃圾分类、少开车多种树等等,还要鼓励民间环保组织监督政府和企业、教育公众。政府更要通过各种手法鼓励企业和民众选择更环保的用品和生活方式,鼓励环保需要有罚也有奖,这种奖励不仅仅是物质上的,更要是精神上的,只有在政府力量的鼓励和培育下,每个人都将治理污染看成是自己必须要做的事情,时刻都注意自己的行为,减少污染和浪费,这种积少成多的力量才能真正改变当下的环境问题。
而现在的问题是,我国政府的法规、政策对个人行为较为宽容,在一些西方国家,消费者抛弃旧家电往往需要付出一定的时间和金钱成本,像日本对垃圾分类有着严苛的要求。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约束了人们的行为,减少了环境的负担。而这种有利减排的措施与我们考虑发展、想尽办法刺激消费的现实存在矛盾。这就需要从政府到企业再到个人改变现有的理念,前进的步伐可以慢一点,一定要保留住我们干净的空气和美丽的蓝天。
⑺ 什么是扬尘治理
粉尘对环境与人的危害:
粉尘按颗粒大小可分为两类:直径大的称为降尘,份量重容易沉降,直径小的称为飘尘,它以气溶胶形式长期飘浮在空气中,人们肉眼看不到。粉尘中含有多种重金属,飘尘能够吸附各种有毒物质,其中有的是致癌物质。吸附着有毒物质的飘尘到处飘荡,严重污染我们所赖以生存的环境。
粉尘控制的化学处理及方案:
近些年来,许多国家在化学抑尘剂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如美国、俄罗斯、日本、德国等发表了大量的专题报道,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已形成良好的市场供求关系,并取得优良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淄博福世蓝公司代理的美国潘斯博公司产品,是专注于生产防止扬尘稳定土壤的土壤控制产品,使用起来比普通的土壤稳定产品要节省80%的用水。无毒无害无闪点,无致癌物质,不刺激眼睛,不对金属造成腐蚀。不向其他的产品使用炼油厂的废物做成的产品带有挥发性气体。安全方面受到多个要求苛刻的政府部门的肯定。使用前的混合时可以完全溶于水,喷涂后就稳定下来,不会被雨水冲走。不会对植物造成影响,对水生动物的毒性低,对地下水是安全的。
⑻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5个100%的内容是什么
扬尘防治工作应达5个100%,即工地沙土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化、出工地车辆100%冲洗车轮、拆除房屋的工地100%洒水压尘、暂时不开发的空地100%绿化。
在建筑工地多洒水,道路两旁多植树,都对防止扬尘危害有一定成效。
治理工地扬尘的最好方法不是硬化地面,而是将碎石铺在工地的露土地面上。碎石形成的多孔隙地面吸尘好,能透水,消噪音,易回收,而且在碎石地面上卸货时不起尘土。
(8)扬尘治理工作扩展阅读
在中国,有许多行业和类型的工作可以产生粉尘,如采矿和采石,道路建设,玻璃制造,建筑材料加工等。
建筑施工粉尘成为扬尘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作为颗粒物污染的主要来源,建筑扬尘会引起呼吸道的疾病,并通过空气传播多种流行性疾病。
颗粒物大量增加,会增加呼吸道的负荷。对于老人、小孩等呼吸功能较弱的群体来说,危害特别大。建筑施工扬尘污染还会降低路面能见度,容易产生堵车及交通事故,影响交通顺畅和安全。
根据粉尘的种类、浓度、接尘时间,国家标准《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 (GB5817-86) 规定,接触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共分为五级:0级 (符合卫生条件),I 级 ( 轻度危害 ),Ⅱ 级 ( 中度危害 ),Ⅲ级 ( 高度危害 ),Ⅳ级 ( 极度危害 )。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应将Ⅲ级、Ⅳ级粉尘危害列为粉尘治理重点,各级卫生部门应将Ⅲ级、Ⅳ级粉尘危害列为职业卫生监察工作的重点。经分级检测,粉尘危害达到Ⅳ级的企业,必须在一年内消除,否则卫生部门有权责令其停产。
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的工程项目,在试生产时,必须进行粉尘危害程度分级,凡有Ⅲ级、Ⅳ级粉尘危害的,不允许正式投产;有Ⅱ级危害的,不应升入国家二级以上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