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乱搭乱建
㈠ 住宅区私自乱搭乱建违犯什么法律法规
1、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第51、52条之规定
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
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第五十一条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http://ke..com/view/10425.htm
2、以上国家规定的条例,应该是个指导性和规范性的文件,具体的情况要参考楼主所居地城市的物业管理条例,比如说沈阳市,会制定沈阳市物业管理条例,内容上大同小异,条款上更加具体。
㈡ 哪些行为属于私搭乱建,法律如何规定
私搭乱建是一个约抄定俗成的说法,严格来说,它不是一个明确的法律、法规用语。我国法律规定中并没有住宅私搭乱建一词。住宅私搭乱建主要指的是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两种情况,是《土地法》和《城乡规划法》的调整范围,主要有土地部门和规划部门对住宅私搭乱建的行为进行管理和相应的执法工作。
若住宅私搭乱建行为给其他业主的相邻权益造成了侵害,相关业主除了进行举报或投诉之外,也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我国《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㈢ 违建与乱搭乱建的区别在于哪里
区别在于违建是违规法律建立的建筑物,是不被允许建立的。
而乱搭乱建:就是搭木头几根木头,乱拉几根电线,简单方便为乱搭。乱建是一长时间占有,盖房子建长久物体等,但是是法律允许的,但主人自己不好好建。
希望可以帮到你
㈣ 小区内乱搭乱建,如何解决
现实问题
刘某是某小区一楼的居民,该小区一楼的居民均拥有一座10平米的天井。刘某为了扩大自己的居住面积,将该天井的围墙敲掉,往外挪了5平米,并将该天井封闭住,改造为另一间房间。业主委员会多次找到刘某要求其拆除该违章搭建,但均遭到了刘某的拒绝,双方因此发生争执。那么,法律对此究竟是如何规定的呢?
律师解答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上述业主委员会在刘某始终拒绝拆除违章搭建的情况下,完全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刘某拆除该违章建筑。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八十三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 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违反法律、法规、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管理规约,或者违反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作出的决定,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认定为物权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所称的其他“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1)损害房屋承重结构,损害或者违章使用电力、燃气、消防设施,在建筑物内放置危险、放射性物品等危及建筑物安全或者妨碍建筑物正常使用;
(2)违反规定破坏、改变建筑物外墙面的形状、颜色等损害建筑物外观;
(3)违反规定进行房屋装饰装修;
(4)违章加建、改建,侵占、挖掘公共通道、道路、场地或者其他共有部分。
㈤ 对违章建筑和私搭乱建有什么好的建议和措施
对当地人均站房做个规定,政府增收时没有超出的部分假如980员每平方,超过的部分180员每平方,外地户口卖地修的,直接就一个价180员,这样保证了当地人的合理住房,打压大规模搭建危房的人群
㈥ 乱搭乱建没人管怎么办
农村乱搭乱建问题主要由乡镇政府负责整治。
㈦ 违规违章乱搭乱建清理整治法律法规有哪些
对于乱搭乱建违法行为的界定和具体处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两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各省市相应出台的实施办法均作了规定。
㈧ 关于社区内 禁止乱搭乱建的 横幅标语!急!!
1.打击违法建设行为,全面提升城市品味。
2.建立防违控违体系,确保各项建设有序进行。
3.全民动员全民参与,打好整治违法违章建设攻坚战。
4.依法拆除违法建筑,坚决遏制乱搭乱建。
5.全民参与控违防违,及时发现及时举报及时处理。
6.科学制定城乡规划,合理进行城乡建设。
7.整治违法违章建设人人有责。
8.拆除违法建筑,优化市容环境,促进经济发展。
9.拆除违法建筑,保护公众利益。
10.精心编制城乡规划,严格实施规划管理。
11.坚决拆除违法违章建设,坚决打击乱搭乱建行为。
12.严肃法纪,坚决查处党员干部参与违法违章建设行为。
13.坚决贯彻《城乡规划法》,严格实施城乡规划管理。
14.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必须遵守《城乡规划法》。
15.拆除违法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加快巴州发展。
16.党员干部带头,积极参与整治违法违章建设行动。
17.拆一处违法建筑,保一方群众利益。
18.乱搭乱建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19.坚决依法彻底整治违法建筑,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20.整治违法建筑,是群众的要求,是发展的需要。
㈨ 私自在小区乱搭乱建违反了什么法律
违反《城乡规划法》
这种属于违法搭建建筑,你可以去当地的规划部门举报,或者向城管举报也可以。
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9)整治乱搭乱建扩展阅读:
违法搭建处罚如下: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第六十六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