扰民整改
A. 限期整改期间如果继续扰民怎么办
根据您的描述以及法律的规定,如果在限期整改期间还是继续扰民,则可以督促相关部门尽快及时的采取的措施进行制止,另外也可以进行报警处理,如果造成损失可以起诉法院要求对方进行赔偿。
B. 居民投诉噪音扰民 环保局要求整改 不整改怎么办
不整改,环保局是有权利有依据来罚款的。环保局是环境执法和管理的部门,所以环保局这个权利是有的。
C. 噪声扰民,应该采取哪些措施
噪音扰民标准如下:
只要产生了与环境不相适应的噪声排放,而且也产生内了居民被干扰的后果,即容可认定为“噪声扰民”。
国家《城市区域噪声标准》中,明确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
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昼间50dB(分贝)、夜间(指22时至次日6时,下同)40dB;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昼间55dB、夜间45dB;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昼间60dB、夜间50dB;工业区,昼间65dB、夜间55dB;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内河航道、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昼间70dB、夜间55dB。
D. 邻居经常扰民,还不讲道理怎么办
先协商、叫物业、报警
同在一个小区,大家最害怕的就是遇到一个不讲道理的邻居,而回且还是经常扰民答的那种,要是再加上小区本来的建材就是那种不是很隔音的,就是更加难受了。
物业还不管用,这个时候可以选择报警了,告诉警察叔叔,你的邻居扰民了,并且录下证据,提交给警察这样的话,证据确凿,让你的邻居无处可逃,可以让你彻底的安静下来,毕竟在我们国家,警察叔叔上门讲话调解的话,还是非常管用的。
最后还是要说,在选择小区和房子的时候,最好还是选择隔音效果好的,不然遇到这样的邻居也是非常的难受的。
E. 噪音污染,环保局让他边生产边整改。合理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建设项目在投入生产或使用之前,其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保主管部门验收;达不到国家规定要求的,不得投入生产或使用。
应该是要停产整顿的。借壳,用的老机器老厂房老手续,难道原来办手续的时候他的噪声已经达标了么?还有一个工作时间,老手续里面有允许他24小时运行么?
要不就委托有资质的噪声监测单位出具监测报告(包括昼、夜间的数据),凭数据上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