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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治理和谐共

发布时间: 2021-02-19 16:06:19

1. 社区治理的几个名词解释,,急!!!

1、社区抄:是指固定的地理区域范围内的社会成员以居住环境为主体,行使社会功能、创造社会规范物,与行政村同一等级的行政区域。
2、社区问题:社会问题在社区层面的表现。包括:A、群体偏差和越轨类问题。B、社会排斥和孤立问题。C、社会结构分化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的缺乏问题。D、社区环境问题。E、社会基本道德规范的丢失问题。F、社会解组问题。
3、社区治理:是指政府、社区组织、居民及辖区单位、赢利组织、非赢利组织等基于市场原则、公共利益和社区认同,协调合作,有效供给社区公共物品,满足社区需求,优化社区秩序的过程与机制。
4、社区工作:是指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依靠社区力量,利用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功能,解决社区问题,促进社区政治、经济、文化、环境协调和健康发展,不断提高社区成员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过程,也是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社区的过程。

2. 推进社区治理方面还存在哪些问题

加强社区社会管理是全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社区从开始就被定义为“小社会”,社会的一切活动都是在一个个实体的社区里进行,一个社区所面临的许多问题,既是某一社区中单独的存在,也是更大社会范围内的问题的具体表现。因此,探索社区存在的一些问题,为解决整个社会普遍存在的一些现象有所帮助。
一、“社区”来源
1887年滕尼斯用“社区”与“社会”两个综合性分析概念,来说明人类演进过程中农业社会和工业社会的两极特征。他认为“社区是一种持久的真正的共同生活,是一种原始的或者天然状态的人的意志的完善的统一体。”社会则是一种有目的的联合体。在社会里人们“虽然也像在共同体里一样,以和平的方式相互共处地生活和居住在一起,但是基本不结合在一起,而是基本上分离的。”由此,滕尼斯认为社区是由一定地域范围内的同质人口组成的、价值观念一致、关系密切、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抚的富有人情味的社会共同体,并强调人与人之间所形成的亲密关系和共同的精神意识以及对社区的归属感、认同感。随后20世纪20-30年代,研究都市社区的芝加哥学派代表人物R.E.帕克强调了社区的本质特征是“地域性”的观点。1955年,美国社会学家G.A.Hillery则认为,大多数社会学家认同的社区概念应包括社会互动、地理区域和共同关系三个特征。
目前我国对社区的研究较有影响力的范式是“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此类研究将社区视为社会的代表或者国家与社会的中介,通过社区去验证关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某些重要论点。另外一个研究方向是研究社区治理的具体范畴,他们认为社区是中国公民社会崛起、推动社区自治和城市共同治理的重要方式,政府向社区让权、还权、授权,成为社区自治的推动力,而草根社区通过公民行动和政治参与,并对管理体制形成强大的冲击力。
目前,按经济结构、人口密度、人口聚集规模标准分类,主要有农村社区、城市社区和集镇社区(或城镇社区)三种,本文探讨的是城市社区治理中存在的不足。
二、我国城市社区治理存在的问题
随着经济发展,我国的国家和社会关系经历了巨大的转变,国家对社会的控制正逐步走向服务,各类非政府社会组织取得了一定能动性,社会管理的创新活动正如火如荼。尽管公民社会形成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结构已逐步改善,但因为公民意识尚不普遍、法制体系尚不健全、民间组织的自主性不强等原因,虽出现了不少社区自治的示范社区案例,但大多数采取的仍然是政府为主导的社区治理模式,政府外的社会力量如社区法定组织与民间组织等都还很弱小,存在以下不足:
1.治理主体定位不清
我国社区自治程度普遍较低,政府往往通过行政命令和强制手段直接控制社区的治理工作。在城市社区治理中,社区的独立性与法律赋予的自治性都受到了限制,社区成为基础政府组织及其派出机构的“附属物”。市、区各管理部门存在工作职能相互混淆的情况,结果往往各自为政,工作布置繁杂和重复交叉,使社区居委会这一群众性自治组织承担了大量原本属于政府部门的工作任务,成为政府部门的承受层、操作层和落实层,加之工作中权、责、利的不明晰和当前考评机制的综合因素,社区工作开展起来力不从心,疲于应付。这种社区行政化实际上形成了领导与指导兼有的双重关系,而其原本的自治管理功能却日益萎缩,不利于提升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也不利于提高社区居委会的威信,同时还严重影响了社区的承载能力。
在治理角色错位的的同时,政府过多地干预了非政府社会组织的自主权利,使得一些地方的居委会承担了一些应由非政府社会组织承担的事务性职能,如社区文化活动、公益慈善活动、志愿者活动等。由于政府角色上的缺位和越位,出现了“该管的未管,不该管的强管,管了的又管不好”的现象,影响了社区建设的健康发展。
2.社区管理资源匮乏
我国城市社区普遍面临资源匮乏、配套支持难以满足社区治理需要的困境。一方面是人力资源匮乏。由于编制等历史原因,当前从事社区治理与服务工作的多是下岗职工、家庭妇女、离退休职工等,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比例偏低,大多数从业者没有经过社会工作的专业培训,缺乏社会管理知识,面对社区各项功能社会化服务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另外社区工作人员工作强度很大,但工资薪酬却普遍偏低,吸引不了高素质人才,社区工作者队伍青黄不接。另一方面是政策资源缺乏。社区治理缺乏相应的政策支持,很多条例过于笼统,执行起来难度较大,而政策间也缺乏有效衔接,这为注重细节管理的社区治理带来了很多困难。具体表现在:一是街道办事处指导下的社区居委会,对自身行政服务和管理的范围没有制定明确的制度规范,容易造成管理缺位或越位的现象;二是社区内的市、区属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分别按各自指令行事,与社区之间的关系缺乏有效的政策和法律依据,往往造成社区事务相互推诿扯皮;三是社区管理运行尚未形成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难以制约一些权力集中部门的工作。
3.社区参与性不强
社区治理的目标就是通过多元的社区组织实现对社区治理的参与,治理的主体既包括党团组织和政府组织,也有非营利组织和市场组织,还有居民个人。现阶段社区内居民参与和社会组织参与积极性都不高,社区活动的行政化痕迹明显。虽然很多社区管理机构对居民的意愿和要求给予了一定的重视,居民的合理化建议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采纳,但靠行政推动力来整合社会力量的方式很难吸引居民自觉参与。而在政府的强势领导下,社区社会组织活动的开展很多时候处于被动地位,因为这些组织无法像政府那样采取合法的强力手段实现公共管理和保护公民的公共安全与人权,而政府与营利组织又不能像非营利组织那样对社区弱势群体提供免费而又受到受助者欢迎的服务。此外,社区中存在各种各样的社会主体,这些主体在社区活动中构成错综复杂的关系,但目前各组织尚未明确各自所应该承担的职责和义务,比如社区非正式组织与政府机构之间、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共建与共享尚未成形。 三、城市社区治理的对策分析
1.创新政府管理方式
虽然我国的社区治理模式大多数还是政府主导,但是参照武汉、上海等社区管理的创新经验,我们发现城市社区管理体制由单一行政管理模式转变为政府与社区互动的治理模式道路可行,这是构筑政府依法行政与社区依法自治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模式,也是架构“小政府、大社会”的创新社会管理途径。一要明确居委会与各职能部门所担负的职责。各职能部门必须独立承担的行政管理责任,对于自己职能内的事务不推给社区,如果需要社区协助应该提供工作人员和相关经费,其他如社区保障、群众文化等社会性服务工作应从行政职能中分离出来,按“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移交社区,并界定社区自治管理的职责,包括社区社会机构的管理、邻里关照等社区公益事业建设等。二要创新社区评议的考核监督机制。对社区的考核由上级部门的单向考核,转变为上级部门、驻区单位、社区居民共同参与的多向考核;政府职能部门在社区建立公示制、承诺制,接受社区成员的监督和评议;考核管理社区、服务居民的内容应当以社区居民的满意度为主,并取消考核与社区职能无关的内容,切实为社区工作减负。
2.加大人才队伍建设
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规划》指出,要积极推进社区服务人才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落实“一社区一名大学生”政策,实施50万大学生服务社区计划。对各种不同类型的人才,要采取公开推荐、民主推荐、群众推荐、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引入竞争机制,推行竞争上岗,创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针对社区管理特点,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建立培训登记管理制度,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各种职业资格考试和学历教育,对社区服务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切实提高社区干部的计算机操作、口头表达、文字组织、矛盾协调等技能。另外,要认真落实政务公开、财务管理、民主评议干部等规章制度,保障社区人才队伍的稳定,从而使社区管理服务水平向规范化、专业化、制度化发展迈进。
3.提升社区居民参与
社区居民参与度的高低,决定着社区建设与城市基层民主化实现程度的高低,是创建和谐社区的基础,也是实现社区建设自治发展的关键。首先,要引导居民群众在社区民主管理中发挥作用。通过建立社区网站、张贴宣传通知等各种方式实行居委会工作公开;开展试行社区事务听证制度,增加社区管理的透明度,提高居民责任感,对影响居民生活的大小事情通过召开听证会、楼道会等形式解决。其次,开展各类丰富多彩的社会活动和互助活动,融洽邻里关系,消除矛盾纠纷,满足社区居民多方面的精神需求,并通过树立社区活动积极典型,引导居民自觉参与社区的管理,形成和谐邻里、平等互助的良好社区风气。
4.培育各类社区组织
社区服务组织是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的重要力量,对该类组织的设立和发展要给予必要支持,特别是对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等应简化登记手续,降低准入门槛,减免税收费用,对办公场所方面也应积极配合。此外,对一些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可以借鉴香港地区的做法,试水市场化的购买制度,引导符合条件的组织或个人创办公益性组织,扩大试点服务范围和内容,实现社区居民综合性服务的提供。
当前中国社会结构正处在公民社会逐步形成发展阶段中,处于这个阶段的公民社会虽已形成,但还不够成熟。作为典型的政府主导型的公民社会,中国处在市场、社区与民间组织还不成熟的转型时期,只有采取多种管理方式,积极加强人才培养,促进社会组织发展,培育社区公民意识,不断提高社区自治能力和自主意识,才能引导社区治理逐步走向成熟。

3. 关于社区治理工作的经验分析

一、 当前社区治安存在的主要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七大以来,我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从宏观上看,当前我县的社会治安状况总体来说情况良好。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社会治安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从微观上看,我镇的社区治安还存在着一些严峻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社会治安工作上,全镇刑事发案居高不下,以盗窃为主的各类刑事案件频发,治安形势喜忧参半。据统计,到9月底,全镇共发各类刑事案件20起,比去年同期发案35起下降了15起,下降幅度为42%;破获刑事案件18起,比去年同期破案上升幅度为33%;盗窃案件15起,比去年同期发案25起下降了40%,但盗窃案件占今年刑事案件总发案的75%。

2、在基层基础工作上,社区基层治保、调解工作管理不规范,十户联防工作没有正常开展,治调、十户联防等基层群防组织发挥作用不充分。专群结合、群防群治机制不够健全,经费保障不力,作用发挥不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在个别社区和单位没有得到很好坚持。

3、在安全生产工作上,基础设施比较薄弱,部分火灾隐患、安全生产隐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还没有得到彻底整治。尤其是对出租房屋、流动人口的管理,对网吧、舞厅、棋牌室等娱乐场所的管理需要进一步严格。对非公有制企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还没有形成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措施。

4、在平安创建工作上,乡镇之间、单位之间、社区之间、企业之间严重的不平衡,主要是对平安创建工作思想认识不足,组织领导不力,结合实际不紧,安排部署不实,措施落实不到位。

5、居民上访现象仍然比较突出。因评定低保、社会救助、医疗救助、民事调解不利、房屋拆迁、征地补偿、企事业改制遗留问题等引发的人民内部矛盾及信访问题仍较突出,居民上访事件时有发生,信访突出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很好解决,个体上访、越级上访、缠访闹访还比较多。需要十分重视的是个别社区、单位领导,对信访稳控工作缺乏足够认识,存在畏难情绪,导致居民越级上访,不仅造成恶劣影响,而且不稳定因素客观上增多。

二、原因分析

1、思想认识问题。无论社区、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还是群众,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存在片面认识。认为,本地不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就行了,大有安于现状,没有居安思危的意识。许多同志在思维上、观念上和工作方法上限于过去经验,思想认识不清,观念转化不快,方法策略不灵,工作准备不足,应对措施不到位。个别社区和单位的主要领导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思想认识出现滑坡;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存在畏难情绪;还有的单位部门业绩、经济效益至上,忽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从而领导、人员、财力、物质投入不足,物防、技防和值班等内部防范措施不落实,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不严格,综治办规范化建设不到位,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不健全,档案资料不规范。

2、责任主体问题。全镇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的根本原因就是个别单位和部门没有明确责任、没有履行责任、没有尽到责任。一部分人从目标责任制和领导责任制的角度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简单地误解成是政府、社区综治委或综治办的工作,更有甚者对社区安排的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以抵制,突出其业务工作,特别是垂管单位,更是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支持、不配合。有些单位在年底考评、文明单位创建等方面不注重征求和采纳社区意见,忽视社区的作用。

3、经费保障机制建设滞后。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各级党委、政府都不同程度地在经费上加大投入力度。群防群治经费在依规自筹的同时,由政府给予适当补贴却自筹无门、补贴无望。但就我所在的县,由于受自然条件和资源条件的限制,经济发展缓慢,虽然每年都拿出一定的资金投入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但依然解决不了工作的需求,从某种方面上影响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

4、机制缺陷问题。我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从机制上看有四大缺陷。一是责任追究制不完善,违责追究叫在口上,写在纸上,流于形式。二是虽然建立起以签订责任状、检查考评、兑现奖惩三个环节连续配套的责任制考评措施,但在实际工作中没有真正执行。有考虑和照顾的情绪。三是齐抓共管机制基本没有形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员单位囊括不全,现有的成员单位尽力不够。四是考评体系存在缺陷,表现年度考评的严格,平时考评的宽松;对乡镇考评的严格,而对县直单位和部门的考评责由社区考核,使社区在考核中有畏难情绪。对企业和非公经济组织还没有建立和形成有效的考核和评价机制。

5、基层基础问题。以平安乡镇创建为主体,推进平安乡镇、平安社区、平安单位(校园)、平安家庭等基层创建活动不扎实、不经常;作为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的基层社区治保、民调、治安联防、帮教、法律援助、社区安保等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缺位,发挥作用不强,工作机制不规范;以创建为载体的集中整治、治安防范、纠纷排查、信访稳控、安全生产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日常工作在基层落实不到位;以公安机关为主导、以乡镇为主体、以社区治保组织为骨干、以院落“十户联防”为基础、以治安巡逻和单位内保为补充的城乡四级治安防控网络,在我县基层基础工作中亟需大力推广、提高和巩固;还有警务制度的改革,中心户长责任和待遇,重点地段、重要时段、重点社会面的治安防控工作都迫切要求我们认真解决好这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中的有人管事、有钱办事和办的好事等具体问题

三、加强社区治安综合治理的对策

1、树立维护社会稳定的强烈责任意识。没有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无从谈起。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站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固树立维护社会稳定的强烈的责任意识。因此,各级党委和政府都应该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调动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和扎扎实实的工作,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断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要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的作用。强化和落实包括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单位和法人责任制及一票否决权制等内容在内的多重责任制。落实责任制,必须严格兑现奖惩,该表彰奖励的表彰奖励,该追究责任的严格追究责任。要进一步完善签订责任状、检查考评、兑现奖惩三个环节相配套的责任制考评措施,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大力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要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防范机制,努力探索治安防范工作市场化、社会化、群众化的新途径。我们所要建立的治安防控体系应该是:党委、政府领导,综治机构组织协调,以公安为骨干,以群防群治力量为依托,以社会面治安防范为重点,以科技手段为支撑,多警种联动,专群结合,点线面结合,人防物防技防配套。通过建立这样的治安防控体系,提高社会治安整体防范水平。
3、构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台。坚持以争创“平安社区”活动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平台,深入发动群众、科学、合理整合群防群治队伍,不断提升创安质量,维护治安安定。坚持从完善制度入手,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研究制定 “一项计划、一支队伍、一个喇叭、一面旗子、一种检查”的五个一制度。即:一项计划,就是各社区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争创“无刑事案件社区”、“平安社区”的工作计划;一支队伍,各社区都加强以治安志愿者、离退休党员为主的巡逻力量;一个喇叭,各社区在巡逻中坚持用小喇叭喊话,提醒居民加强防范意识,这就是说我们热河南路街道在治安巡逻中的一个特色;一面旗子,就是镇综治办每季度在各社区开展流动红旗评比,“无刑事案件社区”作为评比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形成竞赛氛围;一种检查,即综治办同志每周都下到各社区检查,督促各社区的巡逻防范工作,以保证各项措施及人员的落实,发现情况及时向社区进行通报。

4、着力抓好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要抓好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必须着力抓好基层基础工作,重在防患于未然,夯实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基础。一是要积极开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应该根据不同情况,调整充实中小学法制副校长,进一步规范法制副校长职责。坚持定期由法制副校长上法制公开课的办法,对在校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二是要加强流动人口管理。要采取“以房管人”、“联合管理”的方式,加强对暂住人口经常性的登记,积极协助公安部门办证验证,坚持做到治安联防、四防检查、调解纠纷、收集信息四位一体,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系,一旦发现违法犯罪,能够做到在第一时间向公安部门通报,强化警民联防的机制和功能,增强社区治安的自防能力,尽量减少案件事故的发生。三是要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和帮教工作。做到安置、帮教、普法同步进行,使大多数刑释解教人员的生活得到妥善安置,思想得到改造。
5、严格执行领导责任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检查考核奖惩制度,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制度。各社区、单位、部门、企业主要领导要定期听取汇报,定期研究工作,解决突出问题,做到舍得花精力谋平安,舍得用时间抓平安,舍得组织人力保平安,舍得安排财力买平安。在实际工作中,既要遵循照属地管理原则,更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目标责任制的内容层层建立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单位责任制,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任务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单位、每个责任人。党委、政府要加强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要着重发挥综治委职能作用,加大对发生重大治安问题的部门和企业进行督查和领导责任查究的力度。对尽职不够、尽责不力、目标责任没有达到的各种违责的人和事一定要一追到底。

6、坚决长期的“集中整治”制度。要健全和完善“集中整治”斗争长效机制,每月定期分析研判治安形势,提高“严打”斗争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依法重点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经济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始终保持对各类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牢牢把握社会治安主动权。坚持组织开展“集中整治”专项斗争,重拳打击区域性、季节性、时段性的多发犯罪,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各执法部门要善于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7、加大经费保障机制。由政府承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费要足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要按照有关要求,划拨或筹集相应的经费。要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群防群治经费保障机制,通过充足的经费保障,支持诸如档案建设、宣传标语、物防手段的建设,以应对变化中的形势,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水平。

8、搞好社区建设,优质高效服务居民群众。应本着“服务居民、凝聚人心、强基固本、加快发展”的宗旨,按照“休闲有去处、活动有场所、愁事能解、难事能帮”的原则,以便民、为民、富民、安民为目标,大胆改革城镇治理体制,配齐配强居民委员会,并广辟筹资渠道,建立健全功能齐全的标准化社区活动中心。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自治组织和群众组织的作用,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难,使社区成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的新型社区。在政府职能向社区延伸上,本着“小社区,大服务”的思路,组织民政、劳动、公安、计生等职能部门进驻社区,开展扶贫济困、就业安置、民事调解、医疗保健、政策咨询等便民利民活动,使部门工作重心下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作风转变。党组织覆盖社区,政府职能延伸社区,群众自我治理、自我服务体系配套社区,使党和政府与群众的距离拉近,群众的一些困难和问题解决的速度快,从而解决党群干群关系,形成“不进大院进小院,不找政府找社区”的良好工作局面。二是逐步使社区成为教育群众的前沿阵地。一方面,依托中小学校的场地和人员优势,采取寓教于乐的方式教育居民、服务居民,提高居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另一方面,发挥社区文化阵地作用,组建晨练队、秧歌队、合唱队、舞蹈协会等文体团体,这样既丰富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又促进社区精神文明建设。三是成立扶危济困的基础平台。在完善社区文教、便民、治安、救助、就业、卫生、环境、法律八大服务体系基础上,广辟门路开展以党员干部就业指导“一助一”、在职党员扶贫解困“一帮一”、先进分子志愿助残“一联一”、居民百姓善待老人“一赠一”、单位便民利民“一对一”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活动,使群众在生活中感受党的暖和和关怀。

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需要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人民群众希望我们的社会更加稳定更加和谐。实践证明,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综合治理工作方针,加强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是解决我国社会治安问题、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效途径,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4. 论述我国城市社区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加强社区社会管理是全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社区从开始就被定义为“小社会”,社会的一切活动都是在一个个实体的社区里进行,一个社区所面临的许多问题,既是某一社区中单独的存在,也是更大社会范围内的问题的具体表现。因此,探索社区存在的一些问题,为解决整个社会普遍存在的一些现象有所帮助。
一、“社区”来源
1887年滕尼斯用“社区”与“社会”两个综合性分析概念,来说明人类演进过程中农业社会和工业社会的两极特征。他认为“社区是一种持久的真正的共同生活,是一种原始的或者天然状态的人的意志的完善的统一体。”社会则是一种有目的的联合体。在社会里人们“虽然也像在共同体里一样,以和平的方式相互共处地生活和居住在一起,但是基本不结合在一起,而是基本上分离的。”由此,滕尼斯认为社区是由一定地域范围内的同质人口组成的、价值观念一致、关系密切、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抚的富有人情味的社会共同体,并强调人与人之间所形成的亲密关系和共同的精神意识以及对社区的归属感、认同感。随后20世纪20-30年代,研究都市社区的芝加哥学派代表人物R.E.帕克强调了社区的本质特征是“地域性”的观点。1955年,美国社会学家G.A.Hillery则认为,大多数社会学家认同的社区概念应包括社会互动、地理区域和共同关系三个特征。
目前我国对社区的研究较有影响力的范式是“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此类研究将社区视为社会的代表或者国家与社会的中介,通过社区去验证关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某些重要论点。另外一个研究方向是研究社区治理的具体范畴,他们认为社区是中国公民社会崛起、推动社区自治和城市共同治理的重要方式,政府向社区让权、还权、授权,成为社区自治的推动力,而草根社区通过公民行动和政治参与,并对管理体制形成强大的冲击力。
目前,按经济结构、人口密度、人口聚集规模标准分类,主要有农村社区、城市社区和集镇社区(或城镇社区)三种,本文探讨的是城市社区治理中存在的不足。
二、我国城市社区治理存在的问题
随着经济发展,我国的国家和社会关系经历了巨大的转变,国家对社会的控制正逐步走向服务,各类非政府社会组织取得了一定能动性,社会管理的创新活动正如火如荼。尽管公民社会形成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结构已逐步改善,但因为公民意识尚不普遍、法制体系尚不健全、民间组织的自主性不强等原因,虽出现了不少社区自治的示范社区案例,但大多数采取的仍然是政府为主导的社区治理模式,政府外的社会力量如社区法定组织与民间组织等都还很弱小,存在以下不足:
1.治理主体定位不清
我国社区自治程度普遍较低,政府往往通过行政命令和强制手段直接控制社区的治理工作。在城市社区治理中,社区的独立性与法律赋予的自治性都受到了限制,社区成为基础政府组织及其派出机构的“附属物”。市、区各管理部门存在工作职能相互混淆的情况,结果往往各自为政,工作布置繁杂和重复交叉,使社区居委会这一群众性自治组织承担了大量原本属于政府部门的工作任务,成为政府部门的承受层、操作层和落实层,加之工作中权、责、利的不明晰和当前考评机制的综合因素,社区工作开展起来力不从心,疲于应付。这种社区行政化实际上形成了领导与指导兼有的双重关系,而其原本的自治管理功能却日益萎缩,不利于提升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也不利于提高社区居委会的威信,同时还严重影响了社区的承载能力。
在治理角色错位的的同时,政府过多地干预了非政府社会组织的自主权利,使得一些地方的居委会承担了一些应由非政府社会组织承担的事务性职能,如社区文化活动、公益慈善活动、志愿者活动等。由于政府角色上的缺位和越位,出现了“该管的未管,不该管的强管,管了的又管不好”的现象,影响了社区建设的健康发展。
2.社区管理资源匮乏
我国城市社区普遍面临资源匮乏、配套支持难以满足社区治理需要的困境。一方面是人力资源匮乏。由于编制等历史原因,当前从事社区治理与服务工作的多是下岗职工、家庭妇女、离退休职工等,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比例偏低,大多数从业者没有经过社会工作的专业培训,缺乏社会管理知识,面对社区各项功能社会化服务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另外社区工作人员工作强度很大,但工资薪酬却普遍偏低,吸引不了高素质人才,社区工作者队伍青黄不接。另一方面是政策资源缺乏。社区治理缺乏相应的政策支持,很多条例过于笼统,执行起来难度较大,而政策间也缺乏有效衔接,这为注重细节管理的社区治理带来了很多困难。具体表现在:一是街道办事处指导下的社区居委会,对自身行政服务和管理的范围没有制定明确的制度规范,容易造成管理缺位或越位的现象;二是社区内的市、区属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分别按各自指令行事,与社区之间的关系缺乏有效的政策和法律依据,往往造成社区事务相互推诿扯皮;三是社区管理运行尚未形成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难以制约一些权力集中部门的工作。
3.社区参与性不强
社区治理的目标就是通过多元的社区组织实现对社区治理的参与,治理的主体既包括党团组织和政府组织,也有非营利组织和市场组织,还有居民个人。现阶段社区内居民参与和社会组织参与积极性都不高,社区活动的行政化痕迹明显。虽然很多社区管理机构对居民的意愿和要求给予了一定的重视,居民的合理化建议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采纳,但靠行政推动力来整合社会力量的方式很难吸引居民自觉参与。而在政府的强势领导下,社区社会组织活动的开展很多时候处于被动地位,因为这些组织无法像政府那样采取合法的强力手段实现公共管理和保护公民的公共安全与人权,而政府与营利组织又不能像非营利组织那样对社区弱势群体提供免费而又受到受助者欢迎的服务。此外,社区中存在各种各样的社会主体,这些主体在社区活动中构成错综复杂的关系,但目前各组织尚未明确各自所应该承担的职责和义务,比如社区非正式组织与政府机构之间、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共建与共享尚未成形。 三、城市社区治理的对策分析
1.创新政府管理方式
虽然我国的社区治理模式大多数还是政府主导,但是参照武汉、上海等社区管理的创新经验,我们发现城市社区管理体制由单一行政管理模式转变为政府与社区互动的治理模式道路可行,这是构筑政府依法行政与社区依法自治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模式,也是架构“小政府、大社会”的创新社会管理途径。一要明确居委会与各职能部门所担负的职责。各职能部门必须独立承担的行政管理责任,对于自己职能内的事务不推给社区,如果需要社区协助应该提供工作人员和相关经费,其他如社区保障、群众文化等社会性服务工作应从行政职能中分离出来,按“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移交社区,并界定社区自治管理的职责,包括社区社会机构的管理、邻里关照等社区公益事业建设等。二要创新社区评议的考核监督机制。对社区的考核由上级部门的单向考核,转变为上级部门、驻区单位、社区居民共同参与的多向考核;政府职能部门在社区建立公示制、承诺制,接受社区成员的监督和评议;考核管理社区、服务居民的内容应当以社区居民的满意度为主,并取消考核与社区职能无关的内容,切实为社区工作减负。
2.加大人才队伍建设
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规划》指出,要积极推进社区服务人才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落实“一社区一名大学生”政策,实施50万大学生服务社区计划。对各种不同类型的人才,要采取公开推荐、民主推荐、群众推荐、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引入竞争机制,推行竞争上岗,创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针对社区管理特点,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建立培训登记管理制度,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各种职业资格考试和学历教育,对社区服务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切实提高社区干部的计算机操作、口头表达、文字组织、矛盾协调等技能。另外,要认真落实政务公开、财务管理、民主评议干部等规章制度,保障社区人才队伍的稳定,从而使社区管理服务水平向规范化、专业化、制度化发展迈进。
3.提升社区居民参与
社区居民参与度的高低,决定着社区建设与城市基层民主化实现程度的高低,是创建和谐社区的基础,也是实现社区建设自治发展的关键。首先,要引导居民群众在社区民主管理中发挥作用。通过建立社区网站、张贴宣传通知等各种方式实行居委会工作公开;开展试行社区事务听证制度,增加社区管理的透明度,提高居民责任感,对影响居民生活的大小事情通过召开听证会、楼道会等形式解决。其次,开展各类丰富多彩的社会活动和互助活动,融洽邻里关系,消除矛盾纠纷,满足社区居民多方面的精神需求,并通过树立社区活动积极典型,引导居民自觉参与社区的管理,形成和谐邻里、平等互助的良好社区风气。
4.培育各类社区组织
社区服务组织是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的重要力量,对该类组织的设立和发展要给予必要支持,特别是对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等应简化登记手续,降低准入门槛,减免税收费用,对办公场所方面也应积极配合。此外,对一些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可以借鉴香港地区的做法,试水市场化的购买制度,引导符合条件的组织或个人创办公益性组织,扩大试点服务范围和内容,实现社区居民综合性服务的提供。
当前中国社会结构正处在公民社会逐步形成发展阶段中,处于这个阶段的公民社会虽已形成,但还不够成熟。作为典型的政府主导型的公民社会,中国处在市场、社区与民间组织还不成熟的转型时期,只有采取多种管理方式,积极加强人才培养,促进社会组织发展,培育社区公民意识,不断提高社区自治能力和自主意识,才能引导社区治理逐步走向成熟。

5. 如何搞好社区治理

社区治理的内容,基本都是围绕着社区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开展的治理活动,我觉得最主回要的有这么几项答:一是社区服务,包括党务服务、政务服务、社会服务三块,其中囊括了公共服务、志愿者服务等服务内容;二是环境问题,社区的环境卫生整治等;三是治安问题,维护社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最主要的职责是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协助政府机关开展工作;依法依规开展有关监督活动。

6. 社区建设对和谐社会的作用和意义

社区是国家与社会的接口。社区居民委员会,是我国城市基层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它不是政府,也不是政府的派出机关,但它与政府的关系是血肉相连、鱼水不可分的。从1954年12月26日在毛泽东主席主持下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组织条例》起,政府就是通过居民委员会这个管道把国家的公权力传达给居民群众的,政府支持和指导居民委员会工作,保障居民委员会依法实行自治,而居民委员会则协助政府把国家的政策法规落实到群众中,双方的利益是完全一致的,没有根本的利害冲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尽管我们的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国家还是把居民委员会作为基层社会管理的主渠道,作为国家政权的基石,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一直坚持把居民委员会放在第三章《国家机构》中“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的第五节。现在,基层的各种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越来越多,这是社会有活力的表现。但是,居民委员会的地位和作用是任何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都取代不了的,国家离不开居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离不开国家。

社区已形成城市基层的社会共同体。在计划体制下的居民委员会,没有什么活力和凝聚力。工作对象除了居住在社区的老年人外,就是没有单位的居民,功能非常单薄。而经济转轨、社会转型后的现代社区则不同了,除了原有的工作对象外,单位人逐渐演变成了社会人、社区人,流动人口已开始进入社区,总量大大增加。结构也越来越复杂。再加上大量的社会管理、社会服务、社会保障的功能从政府和单位中不断剥离出来,让社区来承接,这就有力地提升了社区的功能,丰富了它的内容,拓宽了它的工作面,使它从微观的层面担当起了造就大社会的重任,成了能协调和凝聚方方面面的中心,成了功能比较齐全的“小社会”。

社区是各种社会矛盾的交汇点。我国现在既是经济的黄金发展期,又是各类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的凸显期。社会转型必然要造成利益格局的变化和社会阶层的变化。地位的下降会引起人们心理的不平衡,收入的悬殊会使人们暴露出不满的情绪,工作的紧张会增加人们精神的压力,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的变化会给人们带来许多的不适应,人口流动频率的加快会使城市管理的难度越来越大,社会上消极的东西会给人造成负面的影响,再加上突发的天灾人祸,这些影响社会稳定的所有因素虽然都反映在社会,但却都发生在社区,所以社区处在所有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的风口浪尖,社区只有防范好了,提前做好工作,才能最大限度地把各种问题消化在基层,才能够防患于未然。

社区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演兵场。居民自治,是在基层实行直接民主的一种最好形式。社区居民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参与对社区事务的直接管理,这是国家法律赋予居民的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这也是社区事业兴旺发达的表现。参与是社区建设的第一原则,也是它的生命线。参与标志着居民对社区的认同和关爱,参与标志着居民既可以对社区内的利益分享,又能对社区内的责任承担。一个有活力、有创造力、有效率的社区,都是居民参与率相对比较高的社区。当然,我们这里指的参与是居民主动参与而不是被动参与。居民能够主动参与社区的事务,说明他把自己的利益和社区的命运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了,把社区当成了自己的家,这是社区建设的活力,社区建设的基础,社区建设的源泉。这些年,通过社区建设工作的推进,社区也成为基层民主自治的一个坚实的平台,社区也成为居民从参与管理社区事务走向参与管理社会事务和国家事务的起点。

总之,中央领导同志指出: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在社区,既是对社区工作这些年在城市基层所发挥作用的充分肯定,又是对今后如何进一步推进社区建设的重大举措。社区工作的前景是无限的,社区工作是可以大有作为的。作为所有关心、支持和从事社区工作的人们来说,应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来认识和把握社区工作的机遇,自觉地担当起构建和谐社区这项重要的历史任务。

从社区建设开展十多年的情况可以看出,在基层建立和谐社区的条件也是完全具备的。首先,社区地位提升了,社区工作成为全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其次,社区的对象增多了,功能扩展了,组织加强了,发展的空间越来越大了,在基层发挥出了重要的作用;第三,单位和居民对社区事务越来越关心了,在群众中有了认同感和凝聚力;第四,社区内外关系在不断理顺,社区的制度建设在不断健全,社区工作出现了良性运行的好势头;第五,社区工作人员的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结构有了很大改善,而且还在不断向规范化、专业化、制度化方面发展;第六,社区的硬件设施不断达标,软件也在不断提升,能力有了明显的增强,能为老百姓做的事也越来越多;第七,加强了党对社区工作的核心领导,巩固了党在城市的这个执政基础;第八,特别是党和国家对社区工作的关心和重视,为社区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为社区事业插上了腾飞的双翅。这些都是我们落实中央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有力条件。

什么是和谐社区?对这个问题表述有多种版本,经过比较,我认为较好的是三种:一是福州的“在坚持以人为本的基础,发展社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促进各构成要素自身的发展及相互之间关系的和谐,达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以及人与人、人的自我身心内外统一的社区”;二是青岛的“以人为本,注重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使全体社区成员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社区各要素健康发展、充满活力而又稳定有序的社区”;三是无锡的“组织和谐、文化和谐、利益和谐、人际和谐、环境和谐的新型社区”。三种表述,各有千秋,基本都把握住了和谐社区的内涵,有各自的地方特色。

但我们认为,作为一种定义,除了把握住总的精神外,还要表现出鲜明的个性特色。把宏观的变成微观的,把理论的变成具体的、可操作性的。根据这样一个思路,我们对和谐社区的定义是,“一个健康的、成熟的和谐社区,应该是社区与政府、社区与企业、社区与社会、社区与生态、社区与群众处于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的社区”。这当然是我们的一家之言,但我们认为对和谐社区这样解读是可以的:一、突出了“社区”这个主体;二、以社区为圆点理好方方面面的关系,社区是以政府、企业、社会、生态、群众存在为前提的,没有这互为依存的前提,也就没有了社区,所以社区与它们的关系至关重要;三、这既涉及到社会结构的三大板块——政府、社会与企业,又涉及到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生态等诸多方面。所以,到目前为止,这个界定还是基本可行的。

和谐社区建设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精神为依据,认真按照“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要求,努力把社区建设成为居民自治程度较高、社会秩序稳定、社会保障充分、生活环境舒适、公共服务完善、各种社会群体和谐相处的现代城市社会生活共同体 ,为建成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和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和谐社区建设的工作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条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明确地包含了“社会更加和谐”的要求。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更高、时间更长、任务更重。我们在完成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之后,还要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继续长期奋斗。因此,我们的和谐社区建设也不是三年两载的事,更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而是和构建和谐社会一样,是我们党长期坚持的目标,从这个意义上讲,提“和谐社区建设是今后社区建设的中心和主题”是非常恰当的。我们在制定目标时,既要立足目前,又要着眼长远。近期可从社区环境入手,从老百姓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从困难群体需要提供帮助的问题入手,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实现长效管理,消化社会矛盾,创建一个环境优美、设施完备,生活便利的生活环境,促进人居环境和谐,让有困难的人得到帮助,让老百姓得到实惠,增强了居民对社区的满意度和认同感,这需要三五年的时间;第二阶段的目标。通过和谐社区建设,进一步完善社区党组织的统筹协调机制和社区民主自治机制,提高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使大部分社区建成服务完善、文化繁荣、公平有序、安全稳定、和谐融洽的现代新型的和谐社区,这也需要有三五年的时间;第三阶段的目标。以居民需求为导向,以社区公共利益为纽带,以各种社会组织为载体,以资源整合为保障,构建起政府组织与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体通体合作的社区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以促进政府、社区、居民、社会、企业、生态各方面关系的和谐,从而营造良好的社区自治环境,提升社区民主自治能力,激发基层社会活力,进而提高构建整体和谐社会的能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从时间跨度讲,这个目标将贯彻在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全过程。

和谐社区建设的基本原则。一、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原则。社区的所有工作都要以社区居民的需求为导向,以社区居民的参与为动力,为社区居民的满意程度为准则,为社区居民在社区发展中得到实惠,在参与和谐社区的建设中实现自身的发展;二、围绕大局,着眼发展的原则。和谐社区建设要有利于经济、社会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社区管理和城市治理模式的创新,有利于激发基层社会的创造活力,为我国的改革发展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三、有序改革,逐步推进的原则。和谐社区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目标坚实,又不可能一蹴而就,要从实际出发,合理规划,分类指导,一步一个脚印,打牢基础,巩固成果,然后再扎扎实实地向前推进;四、整合资源,共建共享的原则。充分调动社区内机关、学校、部队、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参与和谐社区建设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实现社区资源的共有和共享,努力营造出共驻社区、共建社区的良好氛围;五、注重公平,相互兼顾的原则。只有公平,社会才能和谐,这说明差距、特别是收入分配差距不能拉得过大,超过了警戒线就可能使社会走向失衡。但是绝对的公平是没有的,适当有些差距,这是社会有活力、有创造力、有效率的表现。所以要引导人们正确对待差距,正确看待公平,学会互助互爱,学会同舟共济;六、发扬民主,健全法制的原则。民主的第一个目标是要获得权力,第二个目标是能够防止权力的滥用,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但中国的民主不同于西方式的民主,要在党的领导下和法制的范围逐步向前推进,任何把民主同政府、同法治、同党的领导对立起来的做法都是错误的,我们的民主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

和谐社区建设的主要内容。对于和谐社区建设的内容,从全国层面看,也有几种模式:一是大连市西岗区模式,他们今年1月就把和谐社区建设提上议事日程,就以曾庆红同志在视察江苏和天津社区工作时的讲话为依据,把“坚持以社区党建为核心,以服务群众为重点,以居民自治为方向,以文化活动为载体,以维护稳定为基础”作为建设和谐社区的主要内容。这以后,北京市的宣武区、石景山区、朝阳区和河南省安阳市的殷都区也大体都是按这个思路推行的。但也不尽相同,不少地方都根据自己的特色,提出了既符合中央精神,又符合本地实际的和谐社区建设内容。有代表性的,一是青岛市文明办,他们把社区建设的六个方面,作为和谐社区建设的具体内容,这就是社区环境、社区安全、社区服务、社区文化、社区风尚、社区管理,而且还拟定了量化了的、具有操作性的“和谐社区示范点标准”;西安市碑林区把“基础设备完备,居住环境优美,民主法制健全,治安状况良好,社区服务一流,社区管理规范,文体生活丰富,居民行为文明,人际关系融洽,广大群众满意”10个方面作为和谐社区建设内容;成都市成华区和谐社区建设的内容是:“建设自治型社区、促进自我管理的和谐,建设服务型社区、促进居民各类需求的和谐,建设学习型社区、促进创新发展的和谐,建设生态型社区、促进人与环境的和谐,建设平安型社区、促进社会秩序的和谐,建设充分就业型社区、促进就业结构的和谐,建设共同富裕型的社区、促进社会群体关系的和谐,建设文明型社区、促进居民素质与时代要求的和谐,建设诚信型社区、促进人际关系的和谐,建设先锋型社区、促进党群关系的和谐”,要求非常详尽,措施也很严密;中共沈阳市委张行湘书记提出的和谐社区建设标准是:“安宁稳定、环境优美、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管理有序”;特别要指出的是,南京市玄武区的城区和街道,为了构建和谐社区,还和南京市技术质量监督局的同志们一起,用行业的专门术语和专门标准,编写了专供和谐社区建设使用的《质量手册》。在这个手册里,他们把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和谐社区特征的表述,作为了和谐社区建设的内容,为了便于操作,还详细进行了分解,字数有好几万,相当于写了一本书,这完全算得上是和谐社区建设模式的一种创新。

上述这些模式各有各的特色,在构建初期,大家快速响应,百花齐放,这是值得赞扬的;而且直到现在因全国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各地从自己的实际出发,提出和谐社区的思路有何不可;更何况这些模式特色鲜明,符合大方向,因而总的看都应该说是不错的,这种开拓创新精神是值得大力提倡的。

但现在的问题是,如果要在全国面上推开和谐社区建设这项伟大工程,就必须设定一个统一的标准,作为大家共同的依据,有了统一标准,各地再根据实际情况发挥是可以的,但主要的是内容不能变,主要的标准不能变。否则就难于进行操作和测评。全国性标准应一要有共性;二要有权威性;三要便于操作;四要能够测评。根据这样一个精神,我们认为大连市西岗区,北京市宣武区、石景山区、朝阳区,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确定的建设和谐社区的内容是比较准确的,但大连市西岗区的内容过于简单,而北京市宣武区的内容又过于繁细,现在我们取众家之所长综合了一个全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区的标准,这就是:

一、社区服务。街道有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有社区服务设施,能基本满足社区居民需要,便民服务热线实现了街道、居委会联网,失业人员再就业率达70%以上,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做到了应保尽保,残疾人保障覆盖率大于90%,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率达80%以上,制定有地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预案,无违法生育现象,无违法建设和私搭乱建,社区有清扫保洁队伍,门前“三包”签约率达90%以上,垃圾分类收集达到50%,小区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0%,95%以上的居民对社区提供的服务感到满意。

二、社区文化。有社区图书室,藏书量达到1000册以上,有固定的青少年活动站和社区体育活动场所,社区参加全民健身运动的人口达到50%以上,参加市民文明学校、各类教育培训活动的人数达到本居住区居民的10%以上,“文明楼院”、“文明家庭”、“卫生之家”分别占辖区总户数的40%、50%和60%。

三、社区稳定。社区有警务室,治保组织健全,社区内无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有社区矫正人员档案,对刑释和解教人员的帮教率达90%,社区内无“黄、赌、毒”现象,无邪教组织,建立健全了公共安全应急预案,无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事件,有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机制,社区无重、特大火灾,无重大交通安全责任事故,家庭和睦,没有虐待和不赡养老人的行为,无家庭暴力。

四、居民自治。居民委员会组织健全,能主动接受社区党委领导,及时受理居民的意见和要求,有《居民公约》和《社区自治章程》,居民对居委会组织的活动参与率在60%以上,社区有志愿者组织、居民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参与率在8%以上。建立了社区事务听证会制度和社区事务通报制度,坚持居务公开并有公开栏,与辖区80%以上单位签有共建协议、并建立了共建机制,社区内单位公益性设备、场地向社区开放率达50%以上,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不得少于60平方米,并配备了电脑、打印机、电话等办公设施,居民委员会办公经费有保障。

五、党的领导。社区党的领导班子健全,有楼栋党组织并能认真开展活动,建立健全了党对社区工作的协调委员会,社区内离退休党员组织关系转入社区党组织达到70%以上,有社区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好,能在和谐社区的建设中为居民群众作表率。

建设和谐社区的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和谐社区建设是城市基层一项关系到全局性的重要工作任务,要按照中央关于“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群众参与”的要求,认认真真抓好落实。各级党委要把和谐社区建设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发挥领导核心和龙头带动作用。民政部门是各级政府具体负责这项工作的职能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具体规划、部署和落实好这项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把自己的工作纳入建设和谐社会和和谐社区这个大局,立足自己实际,找准进入这项工作的切入点。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基层的各种社会组织,要同社区广大群众一起,当好和谐社区建设的组织者与执行者,当好和谐社区建设的排头兵,站在和谐社区建设的前列,为和谐社区建设乃至和谐社会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二、要抓好规划。制定好和谐社区建设的发展规划,是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对此应当予以高度重视。要服从全党的大局,按照国家“十?五”计划纲要和在明年通过的“十一?五”计划纲要的要求,结合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认真制定好本地区和谐社区建设的五年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只有这样,和谐社区建设才能找准自己的位置,与当地的经济与社会同步发展。三、要抓好分类指导。对不同情况的社区,要提出不同的要求,使每个社区都有一个具体的、明确而且经过努力能够达到的工作目标,扎实有序地推动工作。在工作方法上要经常抓典型,通过典型以点带面。要根据各自的条件,发挥现有优势,努力在和谐社区建设某些方面、某些领域取得突破,创造和总结具有方向性、指导性的经验。西部地区的社区,要量力而行,循序渐进,扎扎实实从基础工作做起,从群众急需要办的事情做起,一件一件地把和谐社区建设的工作落到实处,一步一步地实现和谐社区建设的目标;东部地区的社区,开展和谐社区建设起点一定要高,要解放思想,勇于创新,要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为全国的和谐社区建设当典型、作示范。

7. 如何构建和谐社区

一、 以社区党建为核心,实施“网络工程”,建设向心型社区。

二、以社区教育为渠道,实施“素质工程”,建设人文型社区。

三、 以文化活动为载体,实施“聚心工程”,建设温馨型社区。

四、以维护稳定为基础,实施“平安工程”,建设安全型社区。

五、以服务居民为宗旨,实施“便民工程”,建设服务型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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