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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僧假道整治

发布时间: 2021-02-14 17:37:16

⑴ 宗教搭台,经济唱戏”的主要表现有哪些

"宗教搭台,经济唱戏"主要表现为:一些地方、企业和个人以弘扬传统文化、促进地回方经济发展为借答口,投资新建或承包寺观,借教敛财;有的非宗教活动场所雇用假僧假道,非法从事宗教活动,违规设置功德箱,收取宗教性捐献,甚至威逼利诱信众和游客,骗取钱财,以教牟利;一些经依法登记的寺观尤其是处在风景名胜区的寺观,或被投资经营,或被作为企业资产上市,或存在强拉或诱导游客和信教群众花高价烧高香、从事抽签卜卦等现象。

⑵ 肖包寺院当年的古佛失窃案,究竟是谁在幕后指使。

编者按:佛寺被承包、信仰被绑架,如今已成了公开的秘密。曾几何时,青灯古佛已成过往云烟。如今的佛寺,高香熊熊、铜臭熏天。然而,这一本万利的受益者却不是佛教。从法门寺景区强制信众刷卡捐功德,到昆明岩泉寺假和尚威胁游客不烧高香、性命难保,操纵佛教景区的幕后黑手逐渐浮出水面。在这条产供销一条龙的黑色链条上,景区收钱、佛教被冤、信众被骗。令人不解的是,在一片人人喊打的叫停声中,操控佛教景区的利益集团竟然稳如泰山,玷污佛门、践踏信仰、坑蒙拐骗等行为未见收敛,反而更加肆无忌惮。还佛寺之修行清净,还信众之信仰权利,还游客之消费安全,真的就那么难吗?以下观点文章摘自云南省宗教事务局马开能撰写的《寺院承包现象背后的几个深层次问题》: 插图 图片来源:凤凰网华人佛教摄影:印媛 目前,寺院承包问题引起热议。联系国内一些地方宗教活动场所,特别是处于风景名胜、旅游景区内的寺院、宫观,分析其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有诸多共性问题值得思考。 历史遗留问题及延续:管理使用者的错位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宗教工作领域拨乱反正,绝大多数宗教政策逐步得到落实。但一些景区的寺观所属部分土地、房产、山林仍为旅游、文物、园林等原占用单位管理使用。再者,近20年来,一些景区在建设发展中,将部分寺观纳入其中,或恢复、重建寺观,因投资等因素,仍由旅游、文物、园林等部门为主导加以管理或使用。管理使用者的错位,导致关系不顺、责权不明,并产生了多头监管的盲区,出现问题很难划定行政执法主体并及时处置,也使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宗教团体和寺观民主管理组织处于尴尬境地。 市场经济大潮下的利益驱动:相互依存的皮毛关系 在一些景区,权力之争、利益矛盾是寺观与旅游、文物、园林等部门间长期未解的突出问题,其中事权划分、门票收益分配问题尤为突出。传统上不收门票的寺观因困于景区围墙,讲经说法、信众供奉、香火收入及寺观自养受到制约,也多有要求避开门禁另辟通道。而景区离了寺观又影响门票的收入,形成了客观上的相互依存的皮毛关系。近几年来,一些地方因多方协调,包括调整门票收益分配,让宗教界参与一定的景区和寺观管理等,矛盾冲突得到一定缓解,但宗教界主人翁的地位没有得到应有尊重,景区建设和管理中的事权矛盾并未根本解决。 多头监管下的盲区:屡禁不止的假僧假道乱象 假僧假道者,均系未按佛、道教传统通过功修获得传承并取得僧(道)籍和名号,或是与原常住寺观脱离关系,并未经宗教团体认定备案的假冒人员。此类人员一类流窜于社会,一类多由旅游等管理部门(公司)或私人承包者雇用于景区寺观或未经政府宗教工作部门登记的景区寺观。此乱象是多头监管下的盲区之一,但景区寺观管理使用者的错位,以及各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管和惩处不力应是其存在的主要原因。 出自上世纪80年代对于各宗教活动场所的土地、房屋等宗教财产权的政策界定,由于历史局限,其在法理和政策上的不统一、不协调和不明晰的问题目前已凸显出来。宗教活动场所的土地为国家所有;宗教房产等宗教财产,伊斯兰教清真寺为当地穆斯林群众集体所有,天主教、基督教教堂为教会所有,佛教、道教的寺观为社会所有;宗教活动场所的土地、财产的管理、使用权归属当地相应的宗教团体或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组织。其中,既有集体所有的,又有宗教组织所有的,也有社会所有的。特别值得探讨的是,社会所有是指国家所有(终极所有),还是社会每个组织或个体成员所有?既然土地国有、寺观财产社会所有,那么政府旅游、文物、园林等部门或其公司,对景区寺观使用、管理、收益权的占有等就似乎顺理成章了。这种种困惑,也是宗教界难以维权的关键因素之一。 加强和创新景区寺观管理,促进景区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和谐发展是共同的主题和目标。构建和谐的宗教关系,积极动员广大各民族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服务,是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的共同任务。在现实条件下,就现存问题而言,景区及景区寺观都应找准定位,正确认识和处理宗教事业与旅游、文物、园林等产业(事业)的关系问题,正确认识和处理景区建设与管理同景区寺观建设与管理的关系问题,进而积极探索管理新模式,达到相互合作、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同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以人为本,合和共生,守正出新。《宗教事务条例》规定:应当协调、处理宗教活动场所与园林、文物、旅游等方面的利益关系,维护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在现实条件下,利益格局调整应当在照顾历史、正视现实的基础上,本着以人为本、合和共生、守正出新的基本原则来考虑。 权责明晰是创新管理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条件。国家应当及早立法,对宗教财产权进行明晰的法律界定,并将宗教团体、宗教组织对宗教财产及其收益、处置、分配等权利的保护纳入法律框架。

⑶ "宗教搭台,经济唱戏"的主要表现有哪些

"宗教搭台,经济唱戏"主要表现为:一些地方、企业和个人以弘扬传统文化、内促进地方经济发容展为借口,投资新建或承包寺观,借教敛财;有的非宗教活动场所雇用假僧假道,非法从事宗教活动,违规设置功德箱,收取宗教性捐献,甚至威逼利诱信众和游客,骗取钱财,以教牟利;一些经依法登记的寺观尤其是处在风景名胜区的寺观,或被投资经营,或被作为企业资产上市,或存在强拉或诱导游客和信教群众花高价烧高香、从事抽签卜卦等现象。

⑷ 承包寺庙需要什么手续

寺庙来禁止承包。

承包寺庙,国自务院宗教事务局在1994年10月19日发布了《关于制止乱建佛道教寺观的通知》,有明确规定:僧道人员不得为乱建的寺观工程进行募捐、化缘活动;不得为其开光、剪彩;不得以任何方式搞“股份制”、“中外合资”以及“租赁承包”寺观等。

(4)假僧假道整治扩展阅读:

关于“寺庙被承包”、“寺庙捆绑上市”的问题,国家宗教事务局研究中心主任张训谋说,这类寺庙分两种,一类是依法登记开放、由宗教界自主管理并接受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行政管理的法律意义上的宗教活动场所;另一类是历史遗迹或近年非法兴建具有佛道教文化要素,但未依法登记为宗教活动场所的建筑或设施。

后者是媒体报道的较多的出售高价香烛、设置功德箱、假僧假道欺诈游客等现象的地方。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学诚法师认为这些“借佛敛财”现象主要是由于经济利益的驱使,同时相关部门监管不力造成的,违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违反《宗教事务条例》规定,侵害佛道教权益,伤害信教群众宗教感情。

⑸ 中国人为什么爱造大佛

国家宗教事务局研究中心主任张训谋在《挖掘宗教文化和谐资源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一文中点评:灵山本身并无深厚佛教文化资源,但通过现代手段对传统佛教文化再阐释、再塑造,灵山成就了一处现代化的佛教圣地。无锡把并非灵山所有的佛教文化统统收纳进来,从最具代表的高88米的灵山大佛和气势恢宏、精美绝伦的梵宫,到菩提大道、转经廊、九龙灌浴、阿育王柱、佛脚印、百子戏弥勒、天下第一掌、登云道等20多个景点始终围绕佛教文化展开。可以说是“创造了新的文化遗“大部分是因为旅游经济。”糜朝华说,“你要让人进景点,景点要有一个标志物,而大佛是最好的标志物。”
从江苏南京、陕西扶风、山东汶上到福建泉州,各大城市都在争抢“佛都”之名,早在2001年,四川遂宁便宣称将投资230亿元,计划用5年时间打造中国西部最大的佛都。
中国人贪大求高的攀比心理在造大佛这件事情上概莫能外,大佛的海拔与体量的纪录不断被刷新。
而造佛的材质也从以前的泥土、木头、石头、砖头、石膏、陶瓷扩展到使用铸铁、不锈钢、青铜、汉白玉、和田玉、岫玉、黄金、白银、紫檀、南非钻石、红蓝宝石、祖母绿、翡翠、松石、珍珠等,用料愈加奢华。
晨光高层去日本、新加坡、泰国、印尼、不丹等国督导造佛,他们发现当地造佛的资金主要是由信众发愿捐赠,一心只为信仰,不求回报,不贪大不好高,这一点与中国形成鲜明对比。
早在1990年,中国各地竞建大佛便呈蔓延态势,“中国造大佛热始于2006年,当时国家提出要复苏经济,倡导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产业”,晨光高层说,现代冶炼技术的提升和全国交通系统升级也为造大佛提供了便利。晨光的年营收也一下从几千万元增加到3亿元,2013年,他们就有10个项目在香港、珠海、鹤庆、洛阳、苏州、乌海、柳州、济宁、长春等地同时开工,到处一片热火朝天。李帮成说:“现在的情形是南方不热北方热,从数量上看,南方佛密,但规模不大,北方不密,但规模大。”
在中国找故事造大佛的发起人主要是旅游开发公司、地方政府旅游规划部门,除了拉动当地旅游的考量,还有开发商借佛之名廉价圈地搞房地产,还有地方官员借大佛镇风水、保太平、步青云。
在造大佛这件事情上,2005年3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早有规定,单体造像高度(含基座)或长度超过10米、群体造像数量超过10尊的大型露天宗教造像,要报国务院宗教事务部门审批同意方可开建,宗教团体、寺观教堂以外的组织以及个人不得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违反规定的,要停止施工,限期拆除,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近年,国家宗教事务局等部门也多次联合发文,强调各地党政领导不得以任何理由支持、参与乱建庙宇和露天佛像的活动,制止和纠正佛教寺庙、道教宫观“被承包”、“被上市”等各种“宗教搭台、经济唱戏”的行为,并严厉打击假僧假道敛钱骗财。
许多人认为盛世造大佛,而中国佛教协会寺庙工作办公室副主任王孺童则在《中国民族报》撰文分析:汉传佛教开始在山崖巨石之上雕造露天大佛,尤以隋唐时期最为集中。把佛像刻在石头上反映的是当时佛教徒信仰上的危机感和对社会的不安全感,是“末法”信仰危机的体现。现代人一味仿效乱建,以为是对当前社会繁荣发达的赞美,其实是无知盲目、南辕北辙、适得其反。产”。

⑹ 中国佛教协会发工作证吗

  1. 佛教协会的工作证一般只是在大型活动上用的临时工作证

  2. 任何佛教版协会或者佛教团体包括寺权院不会给某人颁发特殊工作证,例如化缘工作证

  3. 凡是在大街上沿街兜售佛像、化缘、治病、算命、看相等以任何借口打着佛教旗号化缘的僧侣都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他们都是假僧假道。

  4. 建议遇到上述违法份子请直接报警

  5. 任何团体或者寺院都不会委派某某人去沿街化缘的,请一定记住哦,谨防上当哈。


望采纳

⑺ 淘宝店主卖符咒合法吗

“转运符”、“辟邪符”、“招桃花符”等道教“符咒”,甚至“开坛作法”,成为淘宝等电商平台一些网店的商品,而这些网店的店主均自称“道长”,还有人贴出“道长证”证明自己的身份。

近日,记者调查多名开网店“道长”的身份,发现这些自称来自浙江、广东、河南等地“道长”,均非真正的道教教职人员:有的没有登记备案,有的所称道观根本不存在。

“假僧假道骗钱的情况屡有发生,要选择正规的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宗教活动”,中国道教协会的工作人员表示,道士有严格的认证流程,假冒宗教教职人员进行宗教活动的,由宗教事务部门责令停止活动;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张道长”还表示自己是在宗教委员会备案过的正规道长,所有灵符都是自己亲自撰写。记者提出查看道士身份证明后,“张玄极道长”便不再回复。

记者致电中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该局负责宗教教职人员备案的宗教一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中山没有一个本名为“张子仙”的道长,更没有三清观,“中山的道观只有一所,就是天后宫,登记在册的只有8名道长。”该工作人员建议如果受骗可报警求助。

调查

网店挂“道士证” 称炒股购符股价大涨

淘宝显示地址为浙江丽水的“王道长”没有简介,而是直接在店铺中挂出了自己的“道士证”,并用大红色字体表示自己是“认证”过的道长。照片显示,他所持有的道士证为中国道教协会印制,浙江省道教协会颁发,并带有统一编号。

这家名为“三清天师府”的淘宝店铺,除了“平安符”外还有“招财手串”“开光吊坠”等产品。每道灵符价格从39元到76元不等,吊坠价格稍高,188元一个。同时郑重承诺:若是无效,返还法金。

该店铺详情页面中还放有一张照片,“王道长”一袭道袍站在香烟袅袅的道观里。页面下方附有几则“真实案例”:一位货车司机因买了“王道长”的灵符而侥幸躲过突如其来的山体滑坡,一位女士收到灵符后如愿和男朋友顺利成婚,一个炒股亏了十几万的股民请了灵符后,不仅股价大涨,之前欠债人也主动偿还了债务。

在几经询问之后,“王道长”告诉记者自己本名“王建卿”,任职于丽水三清观。记者表示为何在浙江省民族宗教委员会网站上查不到。“网上没有查这一类的,缘主若是怀着迟疑态度,大可不必在本观请符”。

另一位同样标注为“浙江丽水”的“潘天宁道长”则表示“山中小观,查不到也正常”。“潘道长”自称修炼于丽水洞背观,店铺名称为“至上天尊符咒馆”,卖的最好的一款平安符售价49元,月销量106笔。

记者致电浙江省民族宗教委员会,一位负责教职备案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真是持有“道长证”的道长,在其官网上教职人员信息中一般都能查到,“全省登记在册的道士有2500多个,都没有你说的这两个道长,而且这两个道观也查不到”。

调查

“道长”起坛作法 “缘主”支付“法金”

开口即称“贫道”,结尾必言“福生无量天尊”,中间夹杂着买家“效果很好”、“很灵”的回应……自称来自河南南阳的“张道长”经常会把这样的微信聊天发在朋友圈里,以资证自己的“符咒”灵验。

“张道长”的淘宝店铺显示为“三清道教协会认证”,在他的微信朋友圈里,可以看到很多“缘主”感谢他的聊天记录。

自称入道16年、精通道教“灵符”的“张道长”,其淘宝店铺所售包括“转运符”、“辟邪符”、“招桃花符”等十余种,价格均为68元。店铺评价里有不少效果很好,感谢道长相助的评论。

此外,“张道长”还表示自己可以为记者起坛行法,法事后会给记者发送现场视频,“灵符的效力是一年,法事效力一生”。至于价格,“张道长”称,法金680元到2680元不等,“缘主随心意添置法金”。

“张道长”自称本名张玄吟,任职于南阳二龙山道观。南阳市道教协会孙秘书长告诉新京报记者,本地没有叫这个名字的道长。

中国道教协会:

道士认证有严格流程 需仔细甄别

中国道教协会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成为道士有严格的认证流程。根据《中国道教教职人员认定办法》,只有经过了传度的正一派道士或冠巾的全真派道士,才有资格取得道士证(教职人员证)。在此基础上还需要有一定文化程度,皈依出家或入道两年以上。

中国道教协会教务管理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宗教事务条例》规定,假冒宗教教职人员进行宗教活动的,由宗教事务部门责令停止活动;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上述负责人称,假僧假道骗取群众财物的情况屡有发生,建议大家仔细甄别,选择正规的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宗教活动。

⑻ 宗教领域违法犯罪,《刑法》里有哪条款

首先,宗教领域大不过国家,宗教人士首先是个公民,只要是身一个专国家的公民必须遵守法属律。《宗教事务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非宗教团体、非宗教活动场所不得组织、举行宗教活动,不得接受宗教性的捐献。”在现实生活中,存在未经宗教事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未作为宗教活动场所开放的场所设置功德箱等设施,接受信教公民捐献,甚至雇用假僧假道从事不正规的宗教活动,这是不允许的。对于这些违法行为,由宗教事务部门责令其停止活动,这些场所的主管部门也必须执行《宗教事务条例》的有关规定,责成这些场所停止宗教活动。鉴于这些违法行为很多情况是以谋取经济利益为目的,对这些行为,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情节严重的,还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3倍的罚款。
触犯《刑法》的按刑法相关条例处罚。

⑼ 重庆罗汉寺做法事靠谱吗

相对来说还是非常靠谱的不过这种方面的事情都是有些封建迷信

⑽ 淘宝卖符咒店主真是道长吗

近日,淘宝一名卖“符咒”的“道长”在自己的网店上贴出“道士证”。

经证实无登记备案版。

经调查多名开网店“道长”的身份,发现这些自称来自浙江、广东、河南等地“道长”,均非真正的道教教职人员:有的没有登记备案,有的所称道观根本不存在。

“假僧假道骗钱的情况屡有发生,要选择正规的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宗教活动”,中国道教协会的工作人员表示,道士有严格的认证流程,假冒宗教教职人员进行宗教活动的,由宗教事务部门责令停止活动;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淘宝搜索“平安符”“护身符”等关键词,上百个店铺充溢屏幕。这些店铺多以“缘主所请”、“有求必应”招揽顾客,称所有灵符均为本店“道长”亲笔撰写,并配有一份灵符撰写的小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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