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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发布时间: 2021-02-14 16:02:41

A. 如何实现边疆民族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实现边疆民族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的方法或措施:
一、在法治轨道上促进边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1、着力建设符合云南实际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构建比较完备的法规和政府规章体系、高效的地方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地方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地方法治保障体系和完善的地方党内法规体系,共同构成建设法治边疆的制度支撑,为促进边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基本遵循。
2、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建设法治边疆。坚决维护宪法权威,做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依法治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边疆、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3、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推动基层治理法治化,发挥社会规范、关键人物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提高依法管理民族和宗教事务的能力,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4、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边疆治理能力。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作决策,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从严管党治党。
5、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抓好领导干部和执法司法人员带头依法办事,抓实普法教育这项基础性工作,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二、治理的核心是确立民族间平等合作的关系,发挥传统部落组织和传统习俗及其社会治理作用,发挥宗教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三、真正实现边疆民族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1、现代观念的植根与深入。现代理念是引导民族地区变革以往管理方式的观念支撑。从政府层面说,变革是长期以来形成的全能主义观念和偏离地方文化特色的行政化、政治化的思维倾向;就个人与社会层面而言,治理能力现代化急需的是现代公民文化的植根与深入,这是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现代化所遇到的文化与观念瓶颈。
2、治理主体的多元与互动。民族地区按照现代治理理论要求,地方政府在把由它原先独立承担的责任分化转移给各种组织,包括私人部门和传统社会组织或宗教组织、公民自愿团体,形成边疆民族地区新的社会治理体系和区域性社会政治生态。
3、法制体系的创新与完善。首先,基于治理理论对地方主体性的强调所导致的地方与中央在权力与权限划分上的需要,将制定中央与地方关系法纳入国家立法进程,对边疆民族地区地方权力进行授权与分权相结合的理论探讨。其次,在各个民族自治地方的法规建设中,制定和出台《社会组织法》,以法律的形式充分保障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再次,充实与细化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对各级行政权力的管辖范围与职能作出明确规定。最后,修订既有的《国家安全法》与《反分裂国家法》,在其内容中增加对边疆民族地方各级政府的反分裂职能的相关规定,以法律建构强化民族自治地方维护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的能力。
4、治理机制的改革与转型。在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之下,民族地区政府的民族问题治理机制发生了一元单向的“行政—管理”模式向多元互动的“指导—服务”模式的转型。

B. 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实际中,谈谈你对我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认识

在中国这样一个大国,任何具有广泛影响的公共危机事件的爆发,都需要积极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和地区“守土有责因地制宜”的双向制度优势。

在疫情防控的关键环节,中央加强了对疫情防控的顶层部署,通过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协调调度,及时解决了防控工作中遇到的一系列紧迫问题,尤其是多个省份一对一支援湖北各地的重大举措,体现了中国危机管理的历史传统和巨大制度优势。

在一些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发挥集中统筹的制度优势在任何危机管理中都是必要的,一个有效的“中央大脑”是形成危机应对的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的前提,是克服各方面信息不对称、调动全国四面八方、各系统各部门高效协同形成“全国一盘棋”的关键。

但是从此次疫情的处置全过程尤其是病毒爆发初期的情况来看,在疫情防控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现有国家治理体系中强化集中统一领导同疫情防控中必要的分布式管理和临机决策的需求之间,仍然暴露出一定的冲突和矛盾,面对危机,权责配置失衡的问题一度凸显。

(2)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扩展阅读

新型冠状病毒在人与人之间传播,通常是在人接触到感染者的分泌物的时候。不管是哪种类型的口罩,防护效果都是有限的,需定期更换。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及时更换口罩:呼吸阻抗明显增加时;口罩有破损时;

口罩与面部无法密合时;口罩受污染(如染有血渍或飞沫等异物);曾使用与隔离病房或与病患接触(该口罩已被污染)。

目前,国外包括世界卫生组织对 N95 口罩的最佳佩戴时间没有明确结论,我国也尚未对口罩的使用时间做出相关规定。对N95口罩防护效率及佩戴时间的研究结果显示,N95 口罩佩戴 2天,过滤效率仍保持在95%以上,呼吸阻抗变化不大;佩戴 3 天过滤效率降低至94.7%。

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建议:在 N95 口罩供应不充足的情况下,只要没有被明显弄脏或损坏(如折痕或撕裂),可以考虑重新使用。

C. 如何实现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全力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十三五”交通运输发展的基本思路之一。交通运输行业既要努力提高制度建设水平,还要增强治理能力,从而使治理适应“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今年的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提出,到全面小康社会建成时,我国将基本形成交通运输领域基础性制度体系,基本建成法治政府部门。

本期选择部分省份,分别从完善综合交通运输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继续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形成完备的法治制度体系和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等三方面,梳理今年及今后五年的改革重点,以供借鉴。

完善大交通管理体制机制 激发发展内生动力

没有好的体制机制,行业难以实现善治。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将完善综合交通运输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促进综合交通运输融合发展与协同发展,作为改革主攻方向,不断激发交通运输发展内生动力。

“十二五”期,重庆市委、市政府对市交通委员会在铁路、民航等方面的职能职责作出明确界定,并增设铁路处和民航处,交通部门全面实现了对铁公水空的统一管理,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奠定了坚实的体制基础。“十三五”期,重庆将扎实开展综合交通运输改革试点,完善交通“大部门”运行机制。

浙江、广东、湖北等省份,也将开展试点。浙江今年将充分发挥省交通综合改革与发展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重点推进杭州、宁波、温州、义乌等地在构建“大交通”管理体制上取得突破,实现由一个部门统筹负责综合交通管理职能。

广东“十三五”期将以深圳“大交通”管理体制为示范,开展“大交通”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待取得成功经验后将经验复制推广至全省,逐步构建省、市、县三级“大交通”管理体制。今年将重点优化完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能,在河源、潮州市开展“大交通”管理体制改革试点。

湖北今年将积极争取获批全国综合交通运输改革试验区,积极构建省级综合交通运输协调共建机制,稳步推进综合交通运输试点示范工作,鼓励各地推进“一城一交”试点改革。

辽宁、安徽、山西、甘肃等省份着力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推动多种运输方式加速融合,加快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

辽宁“十三五”期将建立交通运输和国土资源、住房与城乡建设等部门多规衔接的规划编制机制,加快建设“一省一交”、“一城一交”的交通运输“大部门”管理体制,健全综合交通运输应急联动机制,优化完善综合交通运输规划与发展机制,加快形成区域综合交通体系。

安徽今年将努力完善综合交通运输协调机制,提请省政府建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协调、研究解决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各种运输方式加速融合。

山西“十三五”期将抓住太焦、大张等高速铁路建设机遇,推动建设公铁综合运输枢纽,并加强公路、城市公交等与铁路、民航、道路客运站场的有效衔接,促进各种运输方式深度融合,发挥综合交通运输的组合效率。今年将围绕建立综合运输服务体系,加强与铁路、民航、邮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完善运输组织协调机制、运输服务应急保障机制、管理信息共享机制。

甘肃今年将以“6873”交通突破行动为抓手,逐步探索“大交通”管理模式,逐步实现区域内公路、铁路、民航、水路、城市公交和邮政等各种运输方式有效衔接和融合。

深化投融资改革 防范债务风险

深化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有利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将跟上国家财税体制改革步伐,全面推进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探索应用专项债券等融资模式,加快设立交通运输发展基金,防范和化解交通运输债务风险。

社会资本在交通运输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十三五”期,山东、湖北、贵州、江西等省份探索更多样的投融资模式,吸引社会资本进入交通运输各领域。

不少省份的交通运输工作会均提出设立相应的交通运输发展基金。如甘肃将加快甘肃交通投资基金、甘肃丝绸之路交通发展基金和甘肃公路建设基金落地,宁夏将发起成立交通建设投资发展基金,湖南将推动设立高速公路发展基金,内蒙古将加快建立交通基础设施产业基金。

同时,各地还探讨通过其他渠道,吸引社会资本进入交通运输领域。例如,山东将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市场化,完善交通基础设施特许经营制度,加紧推广PPP模式,探索捆绑招商、土地入股、资本金补贴等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更多地参与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湖北将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用于交通建设发展,并鼓励社会资金通过PPP、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贵州将深化高速公路建设模式改革创新,积极推进“PPP+EPC+运营期补贴”等模式。江西将探索运用“省市共建”模式、PPP等投融资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投资高速公路建设。

一些省份还采取鼓励地方政府自筹、加快交通建设与其他资源的捆绑开发等措施,拓宽融资渠道。

湖南今年将突出抓好高速公路融资,推动设立高速公路发展基金,盘活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广告位、管线等优质资源;推动由高速公路总公司归集控制政府投资高速公路出入口优质土地资源,通过一级市场开发筹集资本金;支持市县交通投融资平台做实做强,争取财税、用地方面的政策支持,缓解交通筹资压力;支持省水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航电枢纽、水运物流和港口开发为依托加快发展;推动建立省管干线航道船闸“统一资金管理、统一建设、统一调度”的运作模式;坚持“航电结合,以电促航,滚动开发”,争取建立水电发电收益反馈水运发展新机制。

贵州将鼓励地方政府自筹资金建设高速公路,对建设需求迫切、资金等条件相对成熟的地方高速公路项目给予立项支持,加强银、政、企合作,鼓励交通企业探索交通建设与土地、旅游、矿产等资源捆绑开发模式。

云南将充分调动地方和企业“两个积极性”,进一步强化“省州市联动、以州市为主、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高速公路建设模式,鼓励和支持投资主体与沿线各级政府合作,加快沿线土地资源的综合开发,进一步推动省公路投资公司、港航投资公司转型发展,加快组建新的投融资平台,完善银政、银企合作机制,扩大金融机构合作范围,拓宽融资渠道。

江西将支持省高速集团设立财务公司,大力推动各设区市建立普通公路建设养护投融资平台,充分利用和开发公路沿线资源,筹集资金发展普通公路事业,并探索“以电养航”等投融资模式。

全面推进法治建设 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法治是行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将加快形成完备的综合交通运输法治制度体系、高效的交通运输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交通运输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交通运输法治保障体系,力争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

行政执法是法律法规得到全面正确实施的关键环节。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将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创新行政执法方式,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河南今年将巩固交通运输执法体制改革成果,开展对编制、经费、人员、制度落实情况大检查,执法队伍培训考核,执法队伍大练兵、大比武活动等;建立公安、交通运输执法、运管等部门协作机制,形成高效联动的执法体制。

重庆“十三五”将巩固高速公路“一家管”的体制成果,完善区域化、扁平化的执法监管模式,规范自由裁量权,优化快速出警处置勤务模式,今年将加快70余套高速公路固定测速系统、主城重点区域视频监控系统等项目建设,加强与刑事司法机关、地方政府和相邻省市的执法协作,依法打击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并创新优化失物招领等服务举措,提高执法公信力和社会认可度。

河北今年将建立与京津两市的沟通机制,修订违法超限案件移送办法,统一超限车辆认定标准和处罚裁量标准,实现京津冀道路运输和港航审批统一。

此外,广东“十三五”将建立完善执法大数据平台,加快推进非现场执法模式应用;四川今年将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平台建设,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实现网上办案;江西“十三五”将探索开展执法业务网上培训和考试,推进基层执法单位“三基三化”建设;甘肃今年将加快县级交通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探索建立权责一致、高效有序的交通行政执法体制。

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各地结合实际出“妙招”。广东“十三五”将加快建立以工程建设、运输服务、安全生产等领域信用体系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探索“互联网+监管”模式,实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联动机制,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重庆“十三五”将开展信用信息共享与互认,全面实施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制度,今年将实现信用信息在执法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间的共享与互认。

甘肃今年将对交通建设、道路运输等领域建立信用考核指标体系,制定落实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各项措施,强化诚信评价结果运用。

云南今年将健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健全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结果通报制度,健全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

部分省份2016年其他改革亮点

广东

将在佛山、惠州、东莞等地分别开展公路养护、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城市公共交通专项改革试点;在新建高速公路项目开展监理改革试点,探索交通建设管理市场新机制。

山西

深入推进交通企业与高速公路资产债务重组改革。积极推进太原至佳县西段、忻州至阜平、忻州环城3条省政府已批准的高速公路经营权转让履约工作,力争早日履约到位。

贵州

采取“建养一体化”服务采购模式,引入央企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以市(州)为单位“打捆”农村公路项目,通过公开招标选择央企进入,由央企承担项目的实施(含资金筹集、总承包施工)及交工验收后5年的养护服务工作,政府依据项目建设及养护的绩效评估情况,支付“改造+养护”费用,改造完成的公路交还地方政府。

河南

加快普通干线公路建养管一体化改革,全面铺开第一批4个试点县(市)的改革,加强对改革的主动跟进和政策服务,及时总结试点改革经验;年内再确定一批县(市)作为第二批试点,持续推进改革。

陕西

深化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改进传统模式在宝鸡至坪坎、山阳至柞水项目,自管模式在吴起至定边、宝鸡过境凉泉至苟家岭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在旬邑至陕甘界项目上的试点工作,并选择几个干线公路项目进行试点。

河北

加快港口管理体制改革,协调推进港口公共调度中心建设,把唐山港作为深化港口管理体制改革试点。

浙江

深入推进杭州、宁波、义乌出租汽车市场化改革,继续推进“先培后付、计时收费”驾培改革。

D. 如何推进中国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更新国家治理的基本理念
管理与治理虽非截然对立,但至少有如下显著区别:一是主体不同。管理的主体只是政府,而治理的主体还包括社会组织乃至个人。十八大以来,中央多次强调要“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实际上已经体现了多元共治的理念。这一变化意味着,政府不再只是治理的主体,而且也是被治理的对象;社会不再只是被治理的对象,也是治理的主体。二是权源不同。政府的管理权来自于权力机关的授权。尽管权力机关授权从根本上说是人民授权,但人民授权毕竟是间接的。而治理权当中的相当一部分由人民直接行使,这便是所谓的自治、共治。三是运作不同。管理的运作模式是单向的、强制的、刚性的,因而管理行为的合法性常受质疑,其有效性常难保证。治理的运作模式是复合的、合作的、包容的,治理行为的合理性受到更多重视,其有效性大大增加。
从一元单向治理向多元交互共治的结构性变化,意味着我们不仅于思想观念上不再走人治的老路,而且于政治生态上铲除了人治隐形存在的可能,最终使那种仅停留在口头上的法治无所依凭。国家治理、政府治理、社会治理的基本方式必然是法治,国家治理、政府治理、社会治理的现代化有赖于各个领域的法治化。要以法治的可预期性、可操作性、可救济性等优势来凝聚转型时期的社会共识,使不同利益主体求同存异,依法追求和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要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要广泛开展依法治理活动,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要建立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廉洁政治,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要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

2、丰富国家治理的价值目标
秩序稳定作为治理的价值目标,是毋庸置疑的,但它只是初级价值,更非唯一价值。第一,治理应有利于激发社会活力。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马克思主义追求的根本价值目标。在当前利益多元化、文化多样化的条件下,国家治理既要确保公共利益和主流道德价值不受侵害,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尊重差异、包容多样、考虑个别,特别是要保障宪法确认的个人自由,承认合法合理的个性化追求,让公民和社会组织充满生机活力,使社会保持动态平衡稳定状态。第二,治理应有助于扩大人民民主。全会突出强调了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国家治理要以保证人民当家做主为根本,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更加注重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要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发展基层民主。要广泛发动各类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政府的治理工作或者进行自治。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学联、青联、科协、文联、记协、残联、贸促会等人民团体应在引导相应群体的行为、维护其权益、化解矛盾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居委会、村委会应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承担更多责任;应培育壮大社会中介机构,强化其在维护社会信用体系、降低交易成本中的地位和作用。第三,治理应有助于实现社会正义。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国家治理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促进形成正义的社会制度。

3、把握国家治理的战略要点
我国转型时期国家治理的主要内容,一是维护社会和市场秩序;二是防范、处理天灾人祸等社会风险;三是调和、处置社会纠纷和冲突;四是服务和管理流动务工人员、农村留守老妇幼等特殊人群;五是引导和监管基于互联网的“虚拟社区”以及类似场域。这些工作纷繁复杂、千头万绪,如果就事论事、头痛医头,只会是事倍功半,所以必须分析实现有效治理的战略路径,找到国家治理的制高点、切入点、突破点、着力点。第一,治理的制高点是伦理塑造。治理工作直接作用于人的行为,但行为是思想影响的,所以,引导思想观念、构建先进文化、塑造社会伦理,是更为根本的治理战略。从这个意义上讲,大力倡导以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仅是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更是治理的制高点。要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生产经营机制,建立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第二,治理的切入点是源头治理。当前因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历史遗留等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多样多发,除各方面客观原因外,一个重要原因是一些干部在处理政府与群众利益关系上,没有树立把改革成果更多惠及百姓的理念。实践证明,只有让广大群众从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中获得实惠,才能从源头上减少社会矛盾。全会提出,实现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必须加快社会事业改革,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更好满足人民需求。现阶段不可能消灭贫富差距,但必须下大力气解决因违法违规而产生的贫富差距,这就要求反对特权,推动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实现。而对于因身体缺陷、智识水平等合理差别因素造成的低收入困难群体,则应切实解决好其社会保障问题。第三,治理的突破点是群防群治。国家治理,重点在基层,关键靠群众。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善于依靠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提高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和水平。要通过群众自治,让群众自己组织起来解决自己的问题。要健全以城乡社区党组织为核心、以群众自治组织为主体、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新型城乡社区管理服务体系,努力把城乡社区建成政府社会管理的平台、居民日常生活的依托、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要以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加强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为重点,努力让群众更好地行使民主权利,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水平。要充分发挥人民团体、群众组织、社会组织的优势,吸引、凝聚各方力量,促进矛盾纠纷化解。第四,治理的着力点是法治方式。法治是治理的基本方式。把社会矛盾预防化解纳入法治轨道,是实现社会安定有序、和谐活力的长效机制。各级领导和公职人员须牢固确立宪法至上、法律权威的意识,不断提高依法找法、用法靠法的能力,切实把发展这个第一要务、稳定这个第一责任和依法办事这个第一要求有机统一起来,绝不能因“维稳”而突破法律的底线,绝不能因害怕上访而迁就个人的非法要求,绝不能因个别正义而牺牲规则之治的普遍正义。

4、解决国家治理的协调匹配
目前对于治理主体的多元性已经有了共识,但还存在以下三个重要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第一,国家权力在治理主体体系中处于何种地位。有人认为政府应该是在社会组织和个人治理不能或无效时才跟进,即政府治理应居于补缺地位;也有人认为政府治理应居于主导地位。笔者认为,不宜简单地讲补缺地位或主导地位。全会指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意味着在经济建设领域,政府必须让路。但社会治理与经济建设有区别,不宜像定位政府调节经济那样,把政府治理社会定位于补缺。在维护秩序、化解风险、处理危机等方面,政府必须努力掌握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主动权,而不是等社会力量和个人无法处理时才出面。检验治理水平的高低,不仅要看紧急情况下应急处置能力,更要看常态下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效果。实践证明,要有效避免小事演化成大事,关键在于完善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化解、处置机制。要把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有机结合起来。与此同时,也要注意发挥基层干部和群防群治力量的优势。十八大以来,中央在阐述社会管理体制时,提的不是“政府主导”而是“政府负责”,这一表述启发我们,不必纠缠“主导”的问题,而应研究功能和责任问题。第二,多元主体共治如何实现匹配、廉价合作。全会强调,必须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合作治理并不是新东西,我国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就开始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所谓综合治理,实质就是合作治理。如今,综合治理已从“社会治安”扩展到“社会管理”。但在实践中,合作治理还存在着协调性、匹配性以及运作成本等问题。因为不同的合作治理事项,会有不同的主体牵头。如果是政府牵头,可能比较容易协调,但某些社会组织的匹配性可能存在问题;如果是社会组织牵头,政府如何配合、在多大程度上配合,是需要深入探讨的。同时,合作治理也要考虑成本,既要动员多方力量,又要尽可能做到廉价,合理的成本分摊机制和财务监督机制都需进一步健全。第三,社会组织如何提高治理能力。治理能力指向的是治理有没有效果,会不会“失灵”。失灵的问题,政府存在,社会组织必然也存在。因此,要高度重视社会组织的治理能力建设。首先,社会组织自身要提高水平、严格自律;其次,政府要支持、帮助社会组织提高治理能力;再次,政府和个人还要监督社会组织的治理行为。

5、创新国家治理的方式方法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键在于创新。可以积极尝试的治理新方法有:第一,非对抗性和“软法”。具体要求是:变整治为疏导,变刚性为柔性。以治理城市占道经营为例,目前已有一些地方采用规范设立“便民经营服务点”的方法,兼顾了市民生活便利、经营者正当权益与市容整洁,达到了多赢的效果。在软法方面,应更加注重发挥激励性法律规范和乡规民约等社会自治规则的作用。第二,契约化和合作规制。具体要求是:变命令为协商,变指挥为指导。例如山东省各级公安机关在平安山东建设中,探索出政法部门与保险公司共同建立社区治安防范与人身、财产损害补偿相结合的“契约式治安保险联防”治理新机制,取得了良好成效。第三,提供服务或社会福利。具体要求是:变监管为服务,变强制为利导。例如流动人口不愿意办理登记怎么办?江苏省采取的办法是“登记积分制”,经过一定年限,达到规定积分后,流动人员就可以享受保障住房、子女上学等待遇,最后还能成为当地市民。第四,市场化和竞争机制。具体要求是:变官办为民营,变垄断为竞争。以污染治理为例,环境污染行政处罚固然不能丢,但“排污权交易”的治理方法把政府与企业间的行政关系变成市场的经济交易,使得企业自觉提高治污积极性,从而控制一定区域内的排污总量。第五,程序化和科技手段。具体要求是:变实体为程序,变“人控”为“机控”。注重采取程序化的技巧来处理实体上公正难辨的问题。应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来拓宽治理边界、提高治理效率、增强治理精度,排除权力、人情、金钱等因素导致的“搞例外”“走后门”现象。

E.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应该从哪些层面入手

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树立国家治理的基本理念。

思想是行动的灵魂,当前不论是权力机关干部还是广大群众对国家治理的认识还不够到位,甚至存在很多过时的、不与时俱进的观念和思想。例如,官本位思想十分盛行,掌握行政权力的人往往把自己看成是社会的主人,将行政权力看作是为个人或者小集团谋取利益的私人物品,将权力的运用看作是自上而下的控制、命令和管理,习惯以管理者身份干预社会管理的各个层面,缺乏服务意识,缺乏法律与规则意识,习惯以自由裁量权对权力的运用进行界定,习惯于“家长式”管理模式,认为政府或公权部门是唯一的管理者,将公民、市场及社会组织看作被管理者。同时,从公民角度而言,官本位思想同样存在,遇事找政府成为既定的思维模式,缺乏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意识和能力;缺乏参与政治生活、争取自身利益的内生动力和能力,公民社会的发育仍处在萌芽状态。

因此,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刻不容缓。就政府而言,必须树立公共权力观,充分认识到权力的委托属性,人民群众是权力的委托者、监督者、制约者,运用好人民赋予的权力,执行人民的意志、维护人民的利益;必须树立法治权力观,用法律规范、治理和控制国家的权力,做到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治国;必须树立牢固的服务意识,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做到执政为民、勤政为民。从人民群众角度而言,必须树立主体意识观,认识到自己是权力的委托者,积极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

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要进一步理顺各治理主体的协调匹配,正确处理好政府、市场、社会关系。

一个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政府,必然是一个内部权限分工合理、职责范围有限、高效运转、与市场社会良性互动的政府体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职能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与深化进行了适应性的调整与转变,从全能型政府到经济建设型政府再到服务型政府,我国政府体制改革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市场经济的活力不断得到释放。然而,传统的政府主导型的发展模式未得到根本性改变,依然采取稳定压倒一切、发展压倒一切的管理导向。随着经济社会问题的不断复杂化,国家决策范围不断扩大,政府已经无力包揽一切社会事务,政府失灵现象在众多领域开始显现。

因此,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有效的政府必然是职责有限的政府。将市场与社会纳入国家治理的主体范畴,建构政府、市场、社会各归其位,既相互制约又相互支撑的分工体系。尊重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促进社会主体组织化发展,分散国家治理资源,在多元、集体、互动的治理模式中,解决庞杂、专业的社会问题。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为创新公共服务管理模式提供坚实基础。

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要进一步创新国家治理的方式方法。

碎片化、短期行为、政出多门,以及部门主义和地方主义,是我国现行治理体制和公共政策的致命弱点,它们严重削弱了国家的治理能力。应加强顶层设计,从战略上谋划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站在全局的高度科学谋划各个治理领域的改革方案和具体举措,加强统筹协调,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总结地方治理改革创新经验,及时将优秀的地方治理创新做法上升为国家制度。

在具体治理方式的创新上,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思路:

1、契约化与合作方式,转命令为协商,转独占为合作,为权力寻求新的合法性途径。

2、市场化与竞争方式,转官办为民营,转垄断为竞争,充分尊重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

3、法治化与服务方式,转人治为法治,转管理为服务,让权力在法律与制度的框架下运行,汲取现代治理的思想精髓。

4、注重信息与科技手段的运用,善于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的成果武装国家治理,提高治理效率、减少治理成本。

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必须把握好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从各个领域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放权于社会、让权于市场,既是政府转型的现实任务,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一个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国家,必将是一个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富足的国家,是一个经济健康运行、社会充满活力、人民的创造力得到充分释放的国家。

人民网http://theory.people.com.cn/n/2013/1220/c40531-23902227.html

F. 如何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要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根据教育发展的自身规律和教育现代化的基本要求,以构建政府、学校、社会新型关系为核心,以推进管办评分离为基本要求,以转变政府职能为突破口,建立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形成政府宏观管理、学校自主办学、社会广泛参与的格局,更好地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更好地激发每个学校的活力,更好地发挥全社会的作用。

政府宏观管理,就是要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创新方式,把该放的放掉,把该管的管好,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学校自主办学,就是要落实学校办学主体地位,明确权利责任,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社会广泛参与,就是教育质量要接受社会评价、教育成果要接受社会检验、教育决策要接受社会监督,最大限度吸引社会资源进入教育领域。政府、学校、社会,管、办、评三者之间,权责边界既应当是清晰的,又一定是相对的,既相互制约又相互支持,由此形成现代教育治理体系,不断提升现代教育治理能力。

一、把方向,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把握办学方向,是政府的首要职责。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做好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工作,始终是教育第一位的要求。当前的关键,是要把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细化、实化、具体化,转化为学生的核心素养和学业质量,体现到课程标准、教材编写以及考试评价之中。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近,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要抓好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三爱”教育,创造有效形式、形成长效机制。在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开展节粮、节水、节电“三节”活动。特别是节约粮食工作,要从餐桌抓起,从食堂抓起,从各级各类学校抓起,营造劳动光荣、节约光荣的浓厚校园文化氛围。要突出诚信教育重点。

在教育系统大力开展诚信教育,将学生诚信表现记实性写进成长记录,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有效机制,广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价值观念和制度保障。要用铁的手腕治理考试招生违规违纪问题,用铁的纪律维护考试招生公平公正,坚决守住教育考试招生这块净土。要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出台《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创新教学方法,分学段有序推进,打牢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思想文化根基。要坚持知行统一原则。完善“青少年志愿服务制度”,明确学生在学期间参加志愿服务的要求,以记实方式纳入学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

加强和改进体育美育工作。要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通过多种形式,保障学生体育活动时间,教会学生掌握一两项终身受益的运动技能,养成锻炼身体的良好习惯。推进体质健康测试,学生测试结果通知家长,学校测试结果向社会公开。要改进美育教学,充分发掘传统艺术资源,因地因校制宜,教会学生使用一两种乐器、培养一两项艺术爱好,提高学生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

部署和推进各类课程改革。出台实施《全面深化课程改革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研究制定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和学业质量标准,对各学段育人目标和各学科内容设计提出具体要求。修订课程标准,启动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修订工作,修订中等职业学校课程教学大纲,研究提出大学相关教材修订和使用意见。做好教材编写工作,全面修订义务教育各年级各学科教材,完成义务教育德育、语文、历史三科起始年级统编教材审定;组织修订中等职业教育教材;修订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高质量编写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确保其政治性和学术性的高度统一。

二、促公平,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本质要求,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要在教育公平上多想办法、多做实事,用教育公平重新审视体制机制,重新评估政策措施,通过规则调整和制度创新,不断提高教育公平水平。

兜底线,保障每一个孩子都有学上。要抓好贫困地区教育。治贫先治愚,扶贫先扶智,紧紧扭住教育这个脱贫致富的根本之策,保证贫困家庭孩子平等接受教育。研究实施“国家贫困地区儿童发展规划”,编织贫困地区儿童成长安全网,增强脱贫致富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要重视农民工子女教育。把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流入地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努力保证他们能在当地就读,完全由公办学校接收暂时有困难的,可以采取向民办学校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

努力做好随迁子女在当地升学考试工作,扩大进一步接受更高一级教育的机会。要支持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启动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提高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覆盖率。要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抓紧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密切会同相关部门,紧紧围绕留守儿童安全、学习、情感等提供有效服务。要高度重视残疾人教育,全面部署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

保基本,使每一所学校都达到基本办学条件。要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加快发展农村教育,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增加对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资金投入,提高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落实《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意见》,使贫困地区学校教学设施、生活设施符合安全、学习和生活的基本需要。对确有需要的村小和教学点,不仅要坚持办,而且要办好。教育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将各地办学条件达标情况列入督导,全面普查,纳入学校管理信息系统,并向社会公开。要多策并举,切实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

上水平,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要优化学校布局。学校布局规划要纳入新型城镇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从严控制农村学校撤并行为,调整须经省级政府批准。创新学校管理模式,鼓励强校带弱校,组建教育联盟,推行学区一体化管理,探索学校托管,实行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大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力度,不设重点学校重点班,破解择校难题。

要进一步提高农村学生进入重点大学的比例。继续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扩大“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规模,调整完善招生规则,让更多部属及省属优质高等教育资源惠及农村学生,促进社会纵向流动,形成巨大的人才红利。各地各高校都要建立健全逐步提高招收农村学生比例的长效机制,并将每年招收农村学生比例向社会公布。要提升中西部地区教育水平。

教育资源要继续向中西部倾斜,加强东中西部教育协作,鼓励优秀教师以多种形式到中西部服务,强化国家重点高校服务国家战略的意识,为中西部经济社会发展多做贡献。要充分利用教育信息化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为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作出贡献。今年,全国80%以上中小学校要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奠定教育信息化基础。推进“优质资源班班通”,使优质数字教育资源通达具备条件的每一个班级,促进信息技术与教学活动深度融合。

三、调结构,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不断调整优化教育结构,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要求,也是政府教育宏观调控的重要内容。当前应着力在发展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上多下功夫。

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要从完善基本制度入手,加快形成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校企紧密合作、产教深度融合、中高职衔接、职普沟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今年将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推动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要紧密结合市场需求,加强农村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

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要全面清理各类歧视性政策,创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出台关于进一步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若干意见,进一步解决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法人属性、产权归属、教师保障、财政扶持等问题。要根据三中全会要求,积极探索运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推动民间资本进入教育领域。

四、抓改革,积极稳妥破解考试招生制度难题。

推进改革是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教育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当前,教育改革任务艰巨繁重,三中全会作了全面部署,我们要一项一项地抓好落实。今年的重中之重是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出台实施方案。教育部将出台“总体方案”和关于高考、外语一年多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考试招生违规处理等配套“实施意见”。各省要根据教育部总体方案和实施意见,结合本地实际,出台改革“实施方案”。

开展改革试点。在有意愿、有条件的若干省份和高校开展改革试点。改革试点包括综合改革和专项改革试点。改革试点省份和高校要出台试点“实施办法”。

改进考试内容。抓紧研究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等课程考试内容改革,完善国家考试题库。高等职业教育推广“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方式。

确保公平公正。这是社会各界最为关心的问题。确保公平公正,最重要的是理清责任、落实责任。要抓紧完善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办法,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有错必纠,有责必问。调整高校招生委员会人员构成,增加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建立校长作为法人代表签发(或授权签发)录取通知书制度,公布各校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名单。对学生作弊、作假,经查实除按规定处罚外,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提供就学、就职单位了解。进一步清理规范和逐步减少各类加分政策。

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强改革举措的可行性论证,加强改革的风险评估。充分考虑教育的周期性,按照“三年早知道”原则,提前公布高考改革实施办法。要加强对改革办法和政策的宣传解读,确保改革平稳有序推进。

五、转职能,改进教育管理方式。

政府是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在“管办评分离”中,政府管理的改革是前提、基础。推进政府管理改革,核心要义是加快转变职能,进一步简政放权,同时督促基层和学校把权接住、管好,确保放而不乱。

积极简政放权。“善政必简”。只有该简的简,该放的放,才能激发学校和社会活力、需求潜力和发展动力,才能从名目繁多、繁琐细碎的评估、评审、评比中解脱出来,有足够的时间精力抓大事、议长远、谋全局,做好该做的事、能做的事。要加大行政审批改革力度。按国务院统一部署,继续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对已经明令取消的,要不折不扣地放给学校、放给社会,不能变相保留。对保留的项目,要抓紧清理审批流程,公开审批的标准、程序和结果。要统筹整合专项资金。

根据财税体制改革要求,整合农村义务教育改善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统筹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资金,扩大基层和学校资金统筹使用权,提高资金使用的整体效益。要减少各种检查活动。建立检查工作归口管理,整合各种常规性和临时性检查,给学校创造一个安心静心办学的环境。简政放权,当前重点是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和学校办学自主权。

加强标准建设。标准具有普遍的约束力。要依据标准进行规范化管理,用标准加大投入、加强监督、加强约束,从根本上减少管理中的随意性。这些年,相继出台实施了一系列教育标准,但目前一些领域仍然空白,有的已经不合时宜,有的甚至相互矛盾。去年教育部制定了《标准与指南》制定和发布规程,强化对国家教育标准体系的顶层设计。

要加快对一些标准的废止、修改,制定学校建设、经费投入、教师编制、教育质量、仪器设施、专业教学、语言文字等标准,加快形成富有中国特色的教育标准体系。特别是要推动健全各级教育生均拨款制度,提高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完善职业教育、普通高中生均拨款制度,研究学前教育、高等教育成本分担与运行保障机制,健全教育财政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要优化教育投入结构,坚持向农村、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倾斜,向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和学前教育倾斜,向教师队伍建设倾斜。要加强教育经费监管,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严防违规违纪行为和铺张浪费现象。

推进法治建设。“政贵有恒”。法治是现代教育治理的基本特征,对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具有稳定持久的保障作用。要推动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等4部法律一揽子修订工作,抓紧职业教育法和残疾人教育条例修订工作,不断健全教育法律制度体系。要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强化教育督导。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既要简政放权,也要加强监督监管。教育督导是政府加强宏观管理的基本手段,也是决策、执行、监督三者相互协调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要进一步完善督学、督政、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推进国家、省、市、县四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和队伍建设。印发深化教育督导改革 转变教育管理方式的意见,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建设,充实教育督导队伍力量。

研究制定督学管理办法,提高督导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做好督导重点工作。督政方面,继续开展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省级督查、国家认定工作,探索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和复查制度,印发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办法、省级政府发展义务教育督导考核办法,加强对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监督检查。督学方面,完善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实现全国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推进学校规范办学行为。

制定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办法,推动学校办出特色,扎实实施素质教育。质量监测方面,制定发布全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方案,开展全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科学评价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质量,为改进教学和科学决策提供支撑。制定教育督导报告发布办法,完善教育督导报告发布和限期整改制度,加大复查和问责力度。

六、发挥学校主体作用,加快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教育有没有活力,关键要看学校有没有活力。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把学校作为基本立足点,建立以学校持续健康发展为导向的工作机制,最大程度地激发学校作为教育“细胞”的活力。

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形成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的内部管理体制和监督制约机制。这也是政府放权的制度前提。对公办普通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根本制度,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事范围和规则。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参与机制、理事会(董事会)的社会联系和合作机制。加强高校学术委员会建设,出台高校学术委员会规程,规范学术委员会的组成、权责和运行规则。

章程是明确学校内外部权利义务关系、促进高校完善内部治理结构的重要载体。要按照统一部署,加快推进高校章程制定和核准工作。对民办高校,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学校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完善理事会(董事会)结构,规范决策程序。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制度,保障校长、教职工特别是学生等相关主体的权利。对中小学,主要是加强党组织建设,实行好校长负责制,加快推进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家长委员会建设。

推进依法办学。教育部根据《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正在研究制定依法治校指标体系,形成依法办学的考核标准、考核办法,为政府、社会、家长监督评价学校办学行为和管理活动提供依据。要把依法治校的能力和成效作为评价学校领导管理水平、治校水平的重要内容,切实推动学校管理观念的转变。教育部门要把更多精力放在对学校办学活动合法性的监管上,提高学校管理的法制化水平,坚决杜绝任何学校出现有悖于法治原则的管理手段和规定。要建立和完善教师申诉、学生申诉制度,让每一个受教育者和教育工作者在学校管理中都能直接感受到法治的力量。要建立教育领域公益性法律服务机制、学校安全事故依法调解制度,完善保障学校依法办学的制度环境。

坚持面向社会。学校只有主动面向社会、服务社会,不断提高服务意识、服务能力、服务水平,才能实现持续健康发展。教育部将出台关于引导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引导一批本科高校在办学思路、模式、方法上向应用技术大学转变。

七、发挥社会评价作用,动员社会参与支持监督教育

在“管办评分离”中,评价是反馈环节,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客观、科学、公开、公正的评价,是增强教育工作针对性、有效性的前提,可以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为学校改进工作提供依据。治理模式下的“社会评教育”,实质是要把评价权和监督权更多交给社会、回归社会,在“管”与“办”的互动中,保持相对独立性,成为教育治理体系的一个重要方面。

发挥行业企业作用。在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的体制下,教育所提供的课程专业、所培养的人才、所创造的科研成果,最终都要接受市场和社会的检验。这不仅要求我们的办学理念、办学方式和培养模式做出调整,也要求我们的评价主体、评价方式相应变革。行业企业是教育的主要服务对象,是毕业生最终的去向。无论是职业院校,还是普通院校,都要加快建立行业企业评价机制,吸收行业企业参加教育质量评估,把行业企业的评价作为衡量办学质量的一项重要指标。

重视行业企业评价,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是毕业生就业状况。就业是个试金石,高校办得好不好,归根到底要看学生就业能力强不强、创业水平高不高。今年高校毕业生727万,这都是国家宝贵人才。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学校责无旁贷,教育部门义不容辞。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在开发就业岗位、政府购买服务、鼓励基层就业、激励自主创业等方面,出台更多具体政策,解决毕业生就业创业中的具体困难。要加大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力度,深化人才培养机制改革,把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毕业生就业创业状况作为高校评估重要内容。实行高校学生学籍信息和就业信息贯通,及时、准确、客观地反映和把握各校各专业毕业生就业状况,并向社会公布。

强化专业组织评价功能。教育评价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正确发挥评价的监测、诊断、指导功能,专业机构不可替代。要支持现有专业机构建设,发挥专业学会、行业协会、基金会等各类社会组织在教育公共治理中的作用。要加快培育独立于教育部门的专业教育服务机构,不断提高其评估监测水平。要引入竞争机制,推广政府购买服务,通过合同、委托等多种方式向专业组织购买高质量的服务。

将加快整合国家教育监测评估机构和资源,为开展专业化监测评价提供支撑。加大力度推进一些机关职能向直属单位和社会组织转移,原则上各司局不再直接组织评估评价评审等具体事项。委托第三方全面启动“教育现代化进程监测评价”和“教育满意度测评”两项监测评估工作。通过测评,及时发现问题,准确找出差距,切实提高各级政府和各级各类学校做好工作的自觉性、针对性,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和教育满意度。

重视社会公众监督。社会监督是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要推行教育部门、高校权力清单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社会各界在公开中监督。要通过信息公开,确保社会公众及时、便捷、有效地获取各类教育信息,这是社会监督不可或缺的环节和基础。强化社会评价,

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主动加强信息公开,主动让社会了解,提高政务和校务公开的水平,提高政府和学校的公信力。对各级教育部门,要按照中央关于推进政务公开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把各项政策和重要事项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加强职能公开、依据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公开。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在决策前都要公开征求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采纳情况。

要加大行政审批公开力度,及时公布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办理程序和审批结果。大力推进工作过程公开,及时发布重大教育项目和工程实施情况。大力推进工作结果公开,推动教育质量标准、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和教育督导报告向社会公开。要公开违法违规事件查处结果。对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办学条件能力、质量水平等信息向社会公开,让社会了解。今年要进一步推动本科院校向社会发布教学质量年度报告。积极公开群众关注的信息,对学校重大决策、政策及时宣传,赢得社会理解;对突发事件要及时回应,掌握舆论主动权,树立和维护学校的良好形象和声誉。

当前,特别要加大高校招生和财务信息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扩大公开范围,切实加强师生和社会对招生、财务工作的监督。信息公开,核心是“公开”,关键在“真实”,根本在“监督”。没有“监督”的公开,就可能是不公开、半公开,甚至是假公开。要改革信息公开监督检查机制,引进第三方参与教育信息公开监督。

G. 谈谈该怎样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本题字数要求在300字以上)

1、毫不动摇坚持和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一个严密完内整的科容学制度体系,起四梁八柱作用的是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其中具有统领地位的是党的领导制度。

2、与时俱进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

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是一个动态过程,治理能力现代化也是一个动态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必须突出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

(7)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扩展阅读:

意义: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的重大问题。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既是一项长期战略任务,又是一个重大现实课题。

我们要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坚定信心,保持定力,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完成好这次全会确定的各项任务,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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