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原则
『壹』 什么是社会制度,社会治理的首要和根本原则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贰』 社会组织的原则是什么
为了帮助社会组织有效参与社会治理,就得强化社会支撑体系。既然“治理”作为一种政社合作的互动行为方式,除了社会组织单方面具有强烈的“参与欲望”外,政府必须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创造机会、提供条件、搭建平台,创建良好的参与生态环境,以便引导社会组织有序、有效地参与。这要求政府做好以下四个体系建设。
法律体系。社会组织凭啥参与?参与什么?如何参与?需要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当前,正是由于我们现有的一些法律法规存在滞后甚至缺乏专门的法律规定,使得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一定程度上存在随意性、无序性、不可持续性的问题。解决办法就是加快调整现有的一些法律法规,让社会组织获得公认、合法的身份和地位。甚至可以制定诸如社会组织法、社会组织参与法、慈善法、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法等新的法律,为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制度体系。重点应该建立三大制度:一是政府购买服务的机制。推动政府购买服务的制度化、体系化、规范化,为政府转移职能和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持。二是社会捐赠制度。通过社会捐赠税收体系的建设,开辟社会资源流向社会组织的通道,实现社会资源社会化配置的新格局。三是监管制度。关键在于对不同类型、不同性质的社会组织,制定相应的监管制度,让各类社会组织规范运作,更重要的是,要及时发现一些社会组织违规操作、损害国家利益和公众利益的行为,并坚决地逐出服务领域。
激励体系。激励体系是任何一个组织持续发展、规范运作的重要条件。为了引导社会组织更高效地参与社会服务和社会治理,政府需要建立健全社会组织的评估激励体系,当下最要紧的是要从组织本身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两个方面建立相关激励措施:一方面,要制定合理的税收优惠措施以及更加灵活的财税制度、奖励制度,让社会组织方便开支基本的运作成本,积累一定的运转资本(并不一定分红),激发活力,激活其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另一方面,要尽快解决社工人员的地位问题、待遇问题、职称问题、发展问题,适当扩大社会组织领军人才在政治、经济、社会决策中的参与范围和程度,以便一些社会政策更好地反映和呼应社会组织和社会人才的发展诉求。当然,与此同时,也要建立适当的惩罚机制和退出机制,把那些不但无法参与社会治理反而对社会有害的社会组织,从当地社会组织队伍中清除出去。
『叁』 为什么公平是社会治理的最根本原则
公平正义是社会治理最重要、最基本的原则和要求
法治相较于人治最根本的差别就在于,价值的追求是不同的,正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告诉我们的,公平正义是法治的价值追求,它反映的是大多数人的意志和需求,为此,法治才应该是人们过上幸福生活,也是一个国家能够和谐安定的一个理智的选择。
宪法以及其他很多都是在公平的基础上来实施的.
法治社会的基本要就是公平。
『肆』 坚持社会治理为了人民 体现了我国宪法的什么基本原则
体现了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基本原则。
『伍』 创新社会治理的原则和措施有哪些
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主要是转变社会治理方式,要从四个方面来着手:
第一、坚持系统治理,把社会管理从政府单向管理向政府主导、社会多元主体共同治理转变。
第二、坚持依法治理,从治理方式、管控规制向法治保障转变。
第三、坚持综合治理,治理手段从行政手段为主的单一手段运用过多,向多种手段综合运用转变。
第四、坚持源头治理。
『陆』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原则是
1坚持党委领导
2全党动手
3坚持谁主管谁负面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版党的领导,全党权动手的原则;
二、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四、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
五、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
六、坚持社会主义法制的原则;
七、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原则。
『柒』 简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坚持的方针和遵循的原则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必须坚持打击和防范并举,治标和治本兼顾,重在治本的方针。
原则:
“属地管理”原则;
“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管好自己人,看好自己门,办好自己事’’原则。
『捌』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原则是什么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原则是制定、解释、执行和研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基本依据,是实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核心,是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必须遵循的准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全党全社会各个方面。三十年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践证明,做好这项工作,不仅要坚持党的领导、依靠群众、预防为主、调查研究等重要原则,而且还要坚持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具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特色的“谁主管谁负责”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有机结合的属地管理”原则。
『玖』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原则有哪些
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充分发挥政法部门特别是公安机关骨干作版用的同时,组织权和依靠各部门、各单位和人民群众的力量,
综合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通过加强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方面的工作,实现从根本上预防和治理违法犯罪,化解不安定因素,维护社会治安持续稳定的一项系统工程。
(9)社会治理原则扩展阅读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范围:
(一)打击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是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其他措施的前提条件。必须长期坚持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方针,运用打击的手段震慑犯罪分子。
(二)防范工作是减少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积极措施。各单位要在党政的统一领导下,发动群众建立起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组织,落实治安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防自卫的能力。
(三)教育,特别是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是维护社会治安的战略性措施。各部门和各单位都要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开展各种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思想教育活动,培养青少年高尚的情操,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增强自身的免疫力。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