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整改
⑴ 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怎么写
安全生产检查整改督查情况通报关于对全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第一阶段综合督查情况的通报各镇(街道)人民政府(事处),开发区、高铁新城、度假区管委会,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根据区委、区政府领导的统一部署,为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按照《关于开展全区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综合督查的通知》(**〔2014〕24号)要求,区安委会于7月7日起对各板块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综合督查,现将第一阶段督查情况通报如下:一、督查总体情况根据区政府领导要求,区安委会组成7个督查组,分别由区安监、公安交巡警、发改、交通运输、住建、消防等部门分管领导带队,分别对11个板块及所属的27个村(社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了综合督查,漕湖街道、北和泾街道由于刚刚成立,机构尚不完善,未进行此轮督查。督查的主要内容体现在九个方面:一是各地、各领域是否按照“全覆盖”要求,进行动员部署;二是相关部门是否以“四不两直”方式检查重点企业;三是政府和部门领导落实“一岗双责”带队检查情况;四是各地和相关行业部门是否对重大隐患落实跟踪监管措施;五是企业单位是否列出排查隐患问题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和时限;六是危化品企业是否做到自查自纠、专家检查和重点单位暗查暗访的“全覆盖”;七是“九小场所”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保障措施;八是“三合一”场所是否得到有效整治;九是政府、部门和企业是否建立和落实重要时期领导带班、专人值守制度。(一)板块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情况。全区各板块、各部门都能贯彻落实相政发〔2014〕43号文件精神,按照《通知》要求,研究制定行动方案,动员部署本地、本行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改行动工作。结合各地企业结构特点,都制定了本地的专项行动方案,并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二)行业监管部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情况。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区、镇两级监管部门共出动127人次进行督查,督查企业单位863家次,发现各类安全隐患2849项。期间,督查组通过专家检查和暗查暗访,抽查的3家危化品企业均开展了自查自纠。(三)政府挂牌督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进度情况。今年,全区三级政府共挂牌督重大事故隐患52项。督查中,抽查了其中的20项。其中,对7项市级挂牌整改隐患做到了督查“全覆盖”。目前,市级挂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已完成整改2项;20项区级挂牌督重大事故隐患已完成整改13项;25项镇级挂牌已完成整改22项。(四)企业单位场所隐患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情况。此次督查,抽查检查了危险化学品、职业病危害企业和建筑施工工地以及“九小场所”等企业单位场所,各企业单位和场所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的程度各不相同,但总体情况并不令人满意,自查自纠率不足80%,且这些企业都不同程度存在安全隐患。二、第一阶段专项行动存在的主要问题从督查情况看,我区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企业自查自纠远远未达到全覆盖,“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等火灾隐患大量存在,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等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安全生产压力较大,有些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不主动、不到位,能推则推,在思想认识、工作力度、基础工作等方面还存在较大偏差。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个别行业主管部门专项行动落实不力。7月30日前,区安监、消防、交巡警牵头的四个督查组分别开展了督查行动,8月8日前,区发改、住建牵头的督查组完成第一轮专项行动督查,8月11日,交运部门牵头的督查组完成督查工作。督查发现,各行业领域都在不同程度上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整改工作,但是部分领域仍然存在领导重视不够、进度缓慢、力度不大、措施不力的情况。督查完成后,个别督查组未按要求上报督查汇报材料。(二)部分重大隐患整改整体推进力度不够。截至目前,全区三级政府挂牌督整改的52项重大隐患,完成整改37项,结案8项,录入“智慧安监”平台52项;有的板块上半年已经全部完成,有的板块完成整改了,但是还没有组织验收,整改进度还不平衡,少数部门对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不够重视,协调力度不够、督促指导不够认真、效果不够明显。部分整改难度大的项目进展缓慢,如度假区阳澄湖水域水上交通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元和街道天纶宾馆集宿楼整改工作进展比较缓慢,需各有关负责部门加大工作力度进行推动。(三)企业自查自纠全覆盖远远未达到100%。督查情况表明,除危化品等高危企业自查自纠情况相对较好外,其他相当一部分企业和场所对自查自纠要么不知晓,要么知晓了也没动作。望亭益文油品有限公司、阳澄湖海普威精锻有限公司、黄埭镇建通光电端子有限公司等位28家生产型企业未能有效地开展自查自纠,“五小企业”、“九小场所”的自查自纠情况更加令人担忧。(四)企业主体责任没有得到有效落实。督查中发现,大部分企业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存在较大差距,安全管理水平较低,尤其是一些小企业、小作坊、小门店、小场所,漠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时有发现;一些企业隐患自查自纠与员工安全教育离“全覆盖”还有很大差距,生产现场管理无序和消防设施缺失、通道堵塞,以及职工违规违章作业等现象大量存在,极易引发事故;相关监管部门督促指导和依法监管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五)事故隐患没有得到有效治理。督查中发现,如北桥泗塘小家具厂连片厂房、太平家具企业、各板块的“三合一”、“九小场所”以及企业内非法建筑堵塞消防通道等火灾隐患依然大量存在,督促整改的力度仍有待加强。诸如此类问题,亟需消防部门会同各板块研究整改方案,全力消除此类安全隐患,防范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六)企业主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淡薄。检查中发现部分单位还没有真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企业发展和投入等方面,安全生产工作排不上队、站不到位。有些企业法人对待安全生产凭侥幸、靠运气,看见其他地方发生事故,唏嘘不已,面对自己的企业,却不重视安全管理队伍建设,规章制度形同虚设,隐患治理舍不得投入、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严重缺失,重经济效益、轻安全生产的现象普遍存在。(七)部分企业隐患整改有“回潮”现象。督查发现,在位于渭塘镇的区级挂牌隐患**区裕达玻璃有限公司厂区内,苏州梦吉海绵有限公司(异地生产经营),经过区、镇两级职能部门都检查督促,已按要求整改完毕,但是又在厂区另外一处发现违规使用液氧装置,紧邻生产车间,防火间距严重不足;太平街道中贸铝业天然气储存仓库隐患,已邀请设计院完成设计,正在进行施工,希望加快整改速度。各地各部门务必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本着生命至上的理念,切实树立“红线意识”,坚守“底线思维”,克服厌战情绪,扎实推进安全生产的大检查工作。第一阶段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仅仅是一部分,也是实际存在隐患的“冰山一角”,第二轮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将于8月中旬,请各板块、各有关部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切实排查整改各类隐患问题,确保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室2014年8月13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室2014年8月13日印发
⑵ 国务院督查组发现了哪些需要整改的问题
严肃整改 狠抓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对全国第二次大督查发现问题限期进行整改
新华网北京7月28日电 5月下旬到6月中旬,国务院部署开展了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第二次大督查。同时,审计署也进行了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从督查和审计情况看,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总体情况是好的,但个别地区和部门还存在工作不协调、落实不到位、工作进度慢等问题。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出《关于对全国第二次大督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要求有关地区和部门认真纠正,严肃整改,限期处理解决好存在的问题。
整改通知剑指五类问题
根据记者前期跟随督查组调研了解到的情况,总体看,各地区、各部门对贯彻落实重大政策措施的态度坚决、思路清晰、积极作为。但督查同时也发现,影响政策落地生根的“中梗阻”现象仍比较突出:一些部门对中央部署缺乏深入细致的研究,不能制定接地气的实施细则,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传达文件的现象;一些部门缺乏深入一线的调研,对重大政策措施“最后一公里”的实际效果心中没数;一些部门和地方在落实重大政策部署时,囿于局部利益,相互推诿扯皮。
整改通知在充分肯定各地区、各部门取得工作成效的同时,明确指出了贯彻落实不力的五类问题。从督查和审计情况看,各地区、各部门胸怀全局、主动作为、改革创新、不畏困难、讲求实效,推动重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总体情况是好的。但个别地区和部门在贯彻落实重大政策措施中还存在工作不协调、落实不到位、工作进度慢等问题,也存在欺上瞒下、弄虚作假和工作不作为等极个别现象。
整改通知强调,这些问题和现象的存在,影响了财政预算的执行、项目投资的落地和年度各项工作任务的如期完成,更有个别问题和现象扰乱了正常工作秩序,违反了财经纪律,积聚了经济风险,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对此,必须认真纠正,严肃整改。
整改事项涉及28个地方和部门
整改通知要求整改的事项共有26项,其中21项涉及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19个省(区、市),5项涉及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计署、质检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商务部、海关总署、食品药品监管总局9个部门,包括土地闲置、财政资金沉淀、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网络提速降费、药品审评审批等多个方面。
在用地方面,督查发现,多个地方存在建设用地大量闲置的问题。有的地方2009年-2013年已供应的建设用地中,闲置土地总量占当期年平均供应量的28.6%,有的地方达30.5%。
在财政资金使用方面,督查发现,有的地方财政预算资金支出缓慢,今年前4个月综合支出进度仅为23.3%;有的地方财政沉淀资金数额较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多,安排分散;有的地方还存在2014年及以前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存量资金。
在棚户区改造方面,督查发现,有的省份今年上半年棚户区改造开工率不足30%,与全国平均工作进度相比偏低。
在一些具体项目方面,督查发现,有的项目从2012年批准立项并进行初步设计,直到2014年才批准施工图设计,截至督查时资金还没有完全到位,尚未开工;有的项目2010年12月就下达项目资金,截至2015年5月份项目尚未建成,且存在大量闲置资金。
尤为严重的是,督查发现一些弄虚作假的现象。有的地方,以虚假文件取得中央关闭小企业补助资金;有的地方虚报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开工任务、违规分配保障性住房。
把整改落实进行到底
整改通知明确要求,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和路径,挽回问题造成的损失和影响,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并逐一制定整改方案。
据了解,各有关地区和部门整改方案要在2015年8月15日前报国务院,并按照明确的目标和时限,将整改任务完成情况于2015年12月31日前报国务院。
整改通知强调,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提高对整改工作的认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布置,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涉及多部门的问题,由牵头部门负责协调,其他部门积极主动配合。对存在的问题要引以为戒,既要抓紧整改又要举一反三。要以整改为契机,处理解决好存在的问题,同时建立健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长效机制,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据了解,在整改过程中,国务院办公厅将有选择地进行跟踪督查,督促各有关地区和部门加快整改进度、落实整改措施。对整改不力、未能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所在地区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
⑶ 如何做好督查工作
我结合开展督查工作的实际,谈谈对做好督查工作的几点看法。
一、抓督查,干部素质是前提
督查干部的素质决定督查工作质量的好坏。督查干部在外代表县委执行督办检查工作,通俗点说,督查干部的形象代表着县委的形象,所以督查干部一定要提升能力素质,加强道德修养。
一是理论水平要高。抓督查就是要紧跟县委决策部署抓落实,围绕县委领导工作意图抓督办,如果督查干部理论水平不高,思维跟不上领导节奏,不能准确把握领导意图,督办工作就会跑偏主题,达不到工作目的,甚至曲解领导意图,造成工作失误。抓督查是为了促进工作,没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就发现不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更谈不上给出正确的指导意见,提出可行的整改措施。同时,起草督查方案、督查通知、督查专报、督办通报、结果汇报,如果没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必然漏洞百出,失误大事。
二是政治素质要强。督查干部抓督查,一定要紧紧围绕大局和中心,吃透上级文件精神,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念,准确理解县委政府领导决策意图。现阶段,就是要紧紧围绕绿色发展这个主题,积极推进“绿色产业引领区、生态城镇示范区、省际物流聚散地”建设。在实际工作中,督查干部还需要丰富的工作经验,要做到遇事能处理,工作有办法。对具体工作既要主动介入,深入实际,又要把握分寸,实事求是,使督查工作既达到效果,又能被人接受。
三是品德修养要好。督查干部一定要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处事公道正派,要通过抓督查营造风清气正的行政环境,督察干部主要是落实县委决策部署,能一身正气、不偏不倚抓督查,县委的权威就会自然而然的提升,部门的执行力就会不断加强。如果督察干部自身不正,搞歪风邪气,走歪门邪道,借领导名义、借工作名义谋私利,搞小动作,不但会损害县委的形象,败坏党风政风,还会使县委政府的决策流于形式,政绩毁于一旦。
二、抓督查,工作态度是关键
做好督查工作,一定要有“快、严、准、硬”的工作态度。
一是督查速度要快。工作要雷厉风行,说干就干,本着“快办快查快结”的原则,做到件件着落快,事事回音快。为领导提供准确及时的工作情况、决策信息。近年来,凡是重要会议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和县委领导关注的重点工作,我们都迅速分解落实工作任务,紧跟领导决策部署抓督查,不让工作在执行中延误,促进了各项工作快速推进。
二是督查处理要严。就是要严肃认真,在督查过程中要行为端正,决不可胡督乱查,对于发现的问题,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做到查必清、办必果。近几年,信访问题十分突出,也十分棘手,我们对信访案件,特别是县委主要领导批办件严格按要求登记,按时限督办,按规矩回复,对敷衍了事的坚决要求重办快办,对办理不尽责造成工作失误的实行追责。
三是督查反馈要准。督查工作是一种服务领导行为,开展督查也是领导行为的延伸,属于遵令而行,奉命行事。领导有“令”要坚决去办,无“令”则不能擅自去办。要察实情,说实话,办实事,有喜报喜,有忧报忧,准确反馈督查结果,不向领导打“埋伏”。
四是督查整改要硬。要敢督敢查敢碰硬,敢于一针见血地指出问题,提出限期整改的意见和要求,敢于对矛盾较多的地方进行督查、督办,挖掘深层次问题,敢于不为人情左右,不计个人得失,一督到底,务求落实。对屡督不改的,要通报处理,通过督查,形成“落实不好不行、不落实更不行”的氛围,以浩然的正气查实情,树立督查的权威。
三、抓督查,注重方法是保障
科学的工作方法是抓好督查工作的保障,抓督查要注重做到“三个结合”。
一是要把目标管理与督促检查相结合。为了确保每年主要工作目标的实现,充分体现督促检查的实效性,要坚持分解具体工作任务,实行立项督查,把目标管理同督促检查紧密结合起来,使督查工作跟着目标走,目标定到哪里,任务就分解到哪里,督查工作就深入到那里。比如:我们每年对《县委会议纪要》和《常委会议纪要》议定的重点工作进行分解立项,严格按照既定的工作目标,逐项按月进行督办,并采取立项、消号等有效督查方式,完成每一项工作的督办工作任务,确保了全县各项工作有序高效。
二是要把综合协调与督查调研相结合。综合协调和督查调研是督促检查工作中一项重要的基本功,在督查工作中,往往一件事涉及到多个部门。因此,为较好地完成督查工作任务,就必须注重抓好协调并依靠各部门人员加强整体配合,同时,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找准解决问题的好办法,好措施,以督查促工作,解难题,与督查对象共同抓好落实。
三是要把奉命行事与主动督查相结合。抓督促检查的过程中,要时刻注意处理好“主动与被动”的关系,抓督查原则上是在领导决策安排部署之后开展工作,属被动督查。但在开展督查工作的过程中,要在坚持原则和充分领会领导意图、贯彻领导指示的前提下,积极发挥主动服务的自觉性,采取灵活的方式方法,开展好主动督查,有效促进督查工作的开展。
⑷ 贵州省督查整改方面的不足体现在哪些方面
贵州省如果是他是检查这个整体各方面的改革,它是体现的有很多方面是对这个是摁摁他的。
⑸ 督察和督查的区别
1、意思不同:
(1)督查:监督,检查。不及物动词,更强调这一行为。
(2)督察:监督警察的职业。名词。作动词用时,包涵更严密的调查过程,较为权威、官方。
2、权利不同:相较而言,督察组权力更大。
3、侧重点不同:
(1)督查组是例行检查,上级查看下级工作有何问题,政策落实情况如何,帮助解决。
(2)督察组更倾向于地方有违法乱纪行为时进行的检察。
(5)督查整改扩展阅读:
根据督查运用的不同领域,督查的名称也有所不同。在党委机关,称之为“党委督查”;在政府机关,称之为“行政督查”;在企事业,可以称之为“工作督查”;在其他社会组织,可以因事而异,并无固定称谓。
督察缩写IP,主要是指香港警察职级,该职级位于高级督察(SIP)之下,见习督察(PI)之上。属于督察级。督察人员执行督察任务,应当佩带督察标志或者出示督察证件。督察标志和督察证件的式样由公安部制定。
⑹ 如何开展三项整改回头看督查工作
一、抓督查,干部素质是前提
督查干部的素质决定督查工作质量的好坏。督查干部在外代表县委执行督办检查工作,通俗点说,督查干部的形象代表着县委的形象,所以督查干部一定要提升能力素质,加强道德修养。
一是理论水平要高。抓督查就是要紧跟县委决策部署抓落实,围绕县委领导工作意图抓督办,如果督查干部理论水平不高,思维跟不上领导节奏,不能准确把握领导意图,督办工作就会跑偏主题,达不到工作目的,甚至曲解领导意图,造成工作失误。抓督查是为了促进工作,没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就发现不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更谈不上给出正确的指导意见,提出可行的整改措施。同时,起草督查方案、督查通知、督查专报、督办通报、结果汇报,如果没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必然漏洞百出,失误大事。
二是政治素质要强。督查干部抓督查,一定要紧紧围绕大局和中心,吃透上级文件精神,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念,准确理解县委政府领导决策意图。现阶段,就是要紧紧围绕绿色发展这个主题,积极推进“绿色产业引领区、生态城镇示范区、省际物流聚散地”建设。在实际工作中,督查干部还需要丰富的工作经验,要做到遇事能处理,工作有办法。对具体工作既要主动介入,深入实际,又要把握分寸,实事求是,使督查工作既达到效果,又能被人接受。
三是品德修养要好。督查干部一定要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处事公道正派,要通过抓督查营造风清气正的行政环境,督察干部主要是落实县委决策部署,能一身正气、不偏不倚抓督查,县委的权威就会自然而然的提升,部门的执行力就会不断加强。如果督察干部自身不正,搞歪风邪气,走歪门邪道,借领导名义、借工作名义谋私利,搞小动作,不但会损害县委的形象,败坏党风政风,还会使县委政府的决策流于形式,政绩毁于一旦。
二、抓督查,工作态度是关键
做好督查工作,一定要有“快、严、准、硬”的工作态度。
一是督查速度要快。工作要雷厉风行,说干就干,本着“快办快查快结”的原则,做到件件着落快,事事回音快。为领导提供准确及时的工作情况、决策信息。近年来,凡是重要会议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和县委领导关注的重点工作,我们都迅速分解落实工作任务,紧跟领导决策部署抓督查,不让工作在执行中延误,促进了各项工作快速推进。
二是督查处理要严。就是要严肃认真,在督查过程中要行为端正,决不可胡督乱查,对于发现的问题,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做到查必清、办必果。近几年,信访问题十分突出,也十分棘手,我们对信访案件,特别是县委主要领导批办件严格按要求登记,按时限督办,按规矩回复,对敷衍了事的坚决要求重办快办,对办理不尽责造成工作失误的实行追责。
三是督查反馈要准。督查工作是一种服务领导行为,开展督查也是领导行为的延伸,属于遵令而行,奉命行事。领导有“令”要坚决去办,无“令”则不能擅自去办。要察实情,说实话,办实事,有喜报喜,有忧报忧,准确反馈督查结果,不向领导打“埋伏”。
四是督查整改要硬。要敢督敢查敢碰硬,敢于一针见血地指出问题,提出限期整改的意见和要求,敢于对矛盾较多的地方进行督查、督办,挖掘深层次问题,敢于不为人情左右,不计个人得失,一督到底,务求落实。对屡督不改的,要通报处理,通过督查,形成“落实不好不行、不落实更不行”的氛围,以浩然的正气查实情,树立督查的权威。
三、抓督查,注重方法是保障
科学的工作方法是抓好督查工作的保障,抓督查要注重做到“三个结合”。
一是要把目标管理与督促检查相结合。为了确保每年主要工作目标的实现,充分体现督促检查的实效性,要坚持分解具体工作任务,实行立项督查,把目标管理同督促检查紧密结合起来,使督查工作跟着目标走,目标定到哪里,任务就分解到哪里,督查工作就深入到那里。比如:我们每年对《县委会议纪要》和《常委会议纪要》议定的重点工作进行分解立项,严格按照既定的工作目标,逐项按月进行督办,并采取立项、消号等有效督查方式,完成每一项工作的督办工作任务,确保了全县各项工作有序高效。
二是要把综合协调与督查调研相结合。综合协调和督查调研是督促检查工作中一项重要的基本功,在督查工作中,往往一件事涉及到多个部门。因此,为较好地完成督查工作任务,就必须注重抓好协调并依靠各部门人员加强整体配合,同时,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找准解决问题的好办法,好措施,以督查促工作,解难题,与督查对象共同抓好落实。
三是要把奉命行事与主动督查相结合。抓督促检查的过程中,要时刻注意处理好“主动与被动”的关系,抓督查原则上是在领导决策安排部署之后开展工作,属被动督查。但在开展督查工作的过程中,要在坚持原则和充分领会领导意图、贯彻领导指示的前提下,积极发挥主动服务的自觉性,采取灵活的方式方法,开展好主动督查,有效促进督查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