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乱污整治实施
❶ 联合联控指哪些部门
看下下面的文章。
一是互查互比推进“散乱污”整治
在市政府分管领导带领下,市委、市政府两办督查室组织市工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有关负责人先后3次对全市“散乱污”企业整治情况进行了督查,7月上旬召开了全市“散乱污”企业整治互查互比现场推进会,随机抽查24家整治企业整治效果,通过观摩、交流和正反对比,学习先进经验做法,同时也揭短亮丑,通过互查互比互看,进一步提振“散乱污”企业整治决心和信心。目前,已整治完成173家“散乱污”企业,完成年度整治任务的63.4%,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是加强扬尘防治多部门联合检查
4、5月多风时期,生态环境部门联合交通、公安、住建、水务、自然资源等部门对全市建筑工地、道路扬尘、裸露土地扬尘污染防控情况进行督查、检查,下发通报2份,督办单3份,发现问题26个,督促2个扬尘污染问题整改落实。交通联合运管、公安部门设3个检查点开展货车物料抛洒专项检查。
三是联合住建推进商混搅拌站污染治理
生态环境部门联合住建部门对全市正常生产经营的16家商混搅拌站逐一督查检查,针对阶段治理中存在的问题下发通报,并督促企业7月底前完成全面完成治理任务,逾期未完成治理的实施停产治理。
四是部门联合开展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专项执法检查
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商务部门开展全市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专项执法检查。共抽查、检查加油站113家,油库1家,针对23家加油站存在问题下达了《环境监察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后期将紧盯对发现的问题整改。
五是部门联合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治理
联合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及三县(区)分局等部门,对各街道餐饮、烧烤店、夜市进行排查,要求未安装油烟高排净化设施的餐饮服务场所,必须安装检测合格的油烟净化设施,营业期间必须保证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对使用原(散)煤、煤矸石、粉煤、型煤、煤泥、燃料油等高污染燃料的餐饮企业,要求尽快改用天然气、煤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为燃料。
六是进一步强化监管执法力度
联合公安部门查处4起违法生产企业,对12人实施了行政拘留。
就拿上面这篇文章为例,就涉及了多个部门了。
❷ 环保部为强化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做了些什么事
1、企业不能来有阻挠环境监察
2、企自业环保问题投诉
3、排污检查
4、废气污染检查
5、污水污染治理督察
6、固体废物污染源现场检査
7、噪声污染源现场检査
8、地下水污染现场检査
9、地下水污染现场检査
10、对生态环境现场检査
❸ “散乱污”企业整治效果如何
环保部宣教司巡视员刘友宾介绍,10月1日至27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6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6%,区域空气质量稳步改善。
天津市全市共排查出“散乱污”企业18954家。天津市环保局局长温武瑞说,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无望的9081家,已全部实施“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原料、清产品、清设备)措施;对原地改造的6967家和搬入园区的2906家,已全部“先停后治”,确保年内完成原地改造任务,2018年全面完成搬迁任务。
整治“散乱污”企业对经济影响如何?温武瑞表示,从短期对企业来看,确实有一定影响;但从长远来看,这是腾笼换鸟,是提升经济实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他说,这些“散乱污”企业很多工艺设备非常落后,物耗、能耗高,企业管理水平差,有些已难以为继。他举例说,天津市北辰区是“散乱污”企业关停取缔最集中的地方,总共关停1600多家,这些企业占用的每亩地平均贡献税收不足2万元。关停取缔后,当地既解决了一些安全隐患,也为下一步发展腾出土地、资源、环境空间。
❹ 什么企业算“散乱污”
“小散乱污”企业有以下三个特点:
1、规模小,工艺差。多数是家庭作坊式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包括有色熔炼加工、橡胶生产、制革、化工、陶瓷烧制、铸造、丝网加工、轧钢、耐火材料、碳素生产、石灰窑、砖瓦窑、废塑料、石材加工,以及涉及涂料、油墨、胶粘剂、有机溶剂等使用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
2、分布散乱。多分布于农村与城乡结合部,位置较为隐蔽。该类企业在分布上不符合我市的产业布局规划、不在工业聚集区内,且多为无证无照、证照不全、违法建设、违规经营企业。
3、污染环境。可分为涉气超标排“污”企业与涉水超标排“污”企业。这类企业无任何的污染处理设备,产生的污染物直接排放到大气或者河流中,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4)散乱污整治实施扩展阅读:
企业战略管理和口碑有助于企业走向成功之路。但是不正确的战略管理有时会适得其反。口碑也很重要,一个企业有了好口碑,对未来的发展打下了基础。因此,战略管理要遵循科学的原则。
(一)适应环境原则
来自环境的影响力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企业的经营目标和发展方向。战略的制定一定要注重企业与其所处的外部环境的互动性。
(二)全程管理原则
战略是一个过程,包括战略的制定、实施、控制与评价。在这个过程中,各个阶段互为支持、互为补充的,忽略其中任何一个阶段,企业战略管理都不可能成功。
(三)整体最优原则
战略管理要将企业视为一个整体来处理,要强调整体最优,而不是局部最优。战略管理不强调企业某一个局部或部门的重要性,而是通过制定企业的宗旨、目标来协调各单位、各部门的活动,使他们形成合力。
❺ 散乱污企业治理将向全国推广吗
据报道,日前环保部负责人表示,当前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总体向好,重点区域明显好转,大气污染防治取得了阶段性明显进展,散乱污企业治理将向全国推广.
希望各地的环境能够持续得到改善!
❻ 今年的环保严不严
2018年已过半,近期全国各地频传去产能和环保整治的“捷报”,在国家环保政策的推动下,污染治理愈来愈严,大批实体企业走向了关停取缔的命运,关停潮正在席卷着每个城市...
1.广东省
东莞市严抓“散乱污”企业淘汰整治工作 近日,东莞市印发实施《东莞市“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形成整治攻势,力争年内淘汰整治7000家,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淘汰整治“散乱污”企业4824家,其中关停取缔4019家,整治改造805家。
2.山东省
山东已关停整顿化企2667家,不达标企业1年内全部关停 自去年下半年以来,山东依法关闭转产化工企业558家、停产整顿2109家,合计占全省化工生产企业的35.1%。今年上半年,临沂共累计排查“散乱污”企业8460家,完成整改5545家,关停取缔“散乱污”2915家。
3.江苏省
苏州半年关停整治“散乱污”企业(作坊)1.3万余家 仅今年1-5月,江苏全省关停低端落后小化工企业379家,完成今年年度目标50.5%;截止今年6月底,苏州市共关停化工企业94家(化工园区内关停9家)。自去年苏州市开展“散乱污”企业(作坊)专项整治以来,全市共依法关停、整治提升企业(作坊)25165家。其中,今年上半年完成关停、整治13753家,占年度计划的67.64%。其中,依法关停9240家,整治提升4513家。
苏州市相城区在2017年完成1863家整治的基础上,2018年全区计划再整治“散乱污”企业(作坊)5639家。截至目前,已完成4395家(其中依法关停3559家、整治提升836家),完成率达77.9%,到年底有望整治“散乱污”企业(作坊)近9000家。常州市已关停40%的化工企业 截至今年上半年常州市已关停化工生产企业355家,占全市化工生产企业总数40%。
4.京津冀
北京三年再退出1000家制造企业 北京市近日出台《京津冀协同发展2018-2020年行动计划》,到2020年,再退出1000家左右一般制造业企业,实现“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截至上半年,北京全市不予办理工商登记业务累计达到1.95万件,累计疏解退出一般性制造企业2200多家。从上半年来看,北京不予办理新设立或变更登记业务903件,关停退出一般制造业企业473家。
雄安去年关停9000多家散乱污企业 上半年石家庄市关停取缔散乱污企业495家,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发现散乱污企业1449家,其中,要求关停取缔类857家,提升改造类591家,整合搬迁类1家。目前,已完成整治633家,完成率43.69%,其中,关停取缔类已完成495家,提升改造类完成138家。9月底前,将全部完成提升改造;10月底前,全部完成整合搬迁工作;对逾期未完成的,一律关停取缔,实现“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的目标。
5.安徽省
安徽黄山关停污染企业170多家 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以来,黄山市累计关停淘汰污染企业170多家,整体搬迁工业企业90多家。安庆排查整治“小散乱污”企业753家。
6.浙江省
杭州市:2018年底前关停144家重污染企业 杭州市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行动;到2020年,完成500家涉气“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任务。到2020年,每年力争淘汰整治“低小散”“脏乱差”企业(作坊)1000家以上。
7.陕西省
陕西省限期整改2931家,停产治理191家,关停取缔644家 陕西省按要求限期整改2931家,立案处罚792家,停产治理191家,查封扣押149家,关停取缔644家,市级挂牌督办7家,移送公安机关适用行政拘留17家,问责行业监管部门责任76起。此次整改中,西安市被限期整改980家,立案处罚293家,停产治理82家,查封扣押149家,关停取缔148家,移送公安机关适用行政拘留7家,问责行业监管部门责任44起。
8.山西省
截止7月15日,山西省累计查处重点排污企业2124家,已完成整改1107家,整改完成率52%。 因国家环保整治力度的持续加大,入园门槛的提高,加之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导致众多中小企业运营成本不断增加,利润被逐步压缩。目前企业生存存在着多重考验,不仅面临着成本压力的增加,还面临融资成本的上升,国际形势全球贸易摩擦等因素的夹击,欠薪事件频发,企业经营举步维艰,倒闭潮离我们已越来越近。
❼ 环保部将强化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做了什么事
1、企业不能有阻挠环境监察
2、企业环保问题投诉
3、排污检查
4、废气污染检查
5、污水污染治理督察
6、固体废物污染源现场检査
7、噪声污染源现场检査
8、地下水污染现场检査
9、地下水污染现场检査
10、对生态环境现场检査
❽ 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了那工厂怎么办
想想刮骨疗毒,虽然痛,但是保住了!
财富和生命那个重要自己掂量掂量
你若不舍现在的利益,后果是你绝对不想要的
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住!
❾ 请问吴少博律师:全国都在整治“小散乱污”企业,如何才能获得合理补偿
一、一般规模小、分布散乱。
这类企业多数是分布在乡村或者城郊。相关部门进行整治的时候,这些企业由于势单力薄,很容易就被压制,权益被侵害并且得不到救济。比如有一些养殖场,往往是在乡村,规模有局限性;还有一些村镇的砖瓦厂、造纸厂等,这些企业的市场就只辐射周围村镇,规模就比较小,而且由于村镇消费力有限,也不会有很多相关企业聚集,这就会令这些企业在规模上呈现出“小”和“散”的特点。企业规模小、分布散,就会给企业造成一定的影响,如果企业规模比较大,当地相关部门可能会考虑到直接关停企业会给当地经济造成一定影响,如果企业规模不大,但是分布比较集中,那么若干企业就可以进行联合,齐心合力共同维权,当地相关部门可能也会三思而后行。规模小、分布散的企业正是维权的难点之一。
二、“小散乱污”落脚的重点还是在“污”上。
环境保护正是打击“小散乱污”企业的最直接原因,这些“小散乱污”企业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有的甚至可能没有土地、环保、工商、质监等手续。但是手续证件不齐全并不是被划进“小散乱污”范围内的标准,评价“小散乱污”的最主要标准还是在于环境不达标。相关部门对“小散乱污”的整治主要集中在畜牧养殖场、钢铁厂、化工厂、砖瓦厂、塑胶厂等企业上面,这些企业很容易造成水污染、大气污染等,是被整治的主要范围。很多时候,为了早日完成指定的关停搬迁数量目标,相关部门只根据一些形式标准就一刀切地进行行政强制行为,这给这些中小企业造成了很大的权利侵害。
我们并不是反对对“小散乱污”企业的整治,但是做任何事情都要有条有理,依法执行。有关部门在进行对“小散乱污”企业整治的时候是不是实地考察过?有没有对这些企业存在的历史渊源进行分析?有没有可以进行治理后重新经营的机会?在实施关停搬迁的过程中是不是采取了断水断电等不合理的手段?有没有对所谓的“小散乱污”企业进行合适的评估?对这些企业没有后续的安置措施?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认为,对“小散乱污”企业的治理是大势所趋,环境保护迫在眉睫,但是在政策推进的时候一定要保护好当事企业的合法权益,不能只为了追求所谓的速度而忽略甚至牺牲一些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