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隐患整改
①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中责令整改期限有没有具体规定的时间
你好,有,一般的按隐患的大小3~15天。
请看:
第二十二条查封、扣押的期限为15天。因案情复杂等情况,需要延长查封、扣押期限的,应当报上一级质监部门批准,但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90天。
第二十三条检查时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检查人员应当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附件6),责令被检查单位立即或者限期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改正或者消除事故隐患。
(一)发现有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行为。
(二)发现有违反安全技术规范的行为。
(三)发现在用设备存在事故隐患。
第二十四条质监部门的检查人员通过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信息化系统或者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报告,发现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事故隐患的,可以不经过现场检查直接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
第二十五条被检查单位在用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者有以下严重违法行为的,经现场报告本质监部门主管局长同意或者经本质监部门案件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检查人员可以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使用单位停止使用特种设备:
(一)明知故犯或者屡次违规、违法的。
(二)妨碍监督检查的。
(三)转移、毁灭证据或者擅自破坏封存状态的。
(四)伪造有关文件、证件,或者作假证、伪证,或者威胁证人作假证、伪证的。
(五)发生一般及其以上事故(按新事故分级标准执行)的。
第二十六条被检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施检查的质监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之内报告上一级质监部门:
(一)依法应当撤销、吊销或者暂停许可证书的违法行为。
(二)拒绝接受检查的违法行为。
(三)存在区域性或者普遍性的严重事故隐患。
(四)被检查单位对严重事故隐患不予整改或者消除的。
依法应当撤销、吊销或者暂停许可证书的,应当在检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发证机关寄送处理建议书,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复印件。
第二十七条接到下级报告的上一级质监部门,应当对所报告的问题在3个工作日内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一)对依法应当撤销、吊销或者暂停许可证书的违法行为,属于本机关发证的,依法予以处理,并督促下一级质监部门依法给予其他行政处罚。
(二)对拒绝接受检查或者不予整改、消除严重事故隐患的,指导下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采取相应措施,必要时可直接对被检查单位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或者组织进行检查。
(三)对存在区域性或者普遍性严重事故隐患的,应当在指导下一级质监部门依法采取相应措施的同时,在管辖的行政区域内全面组织排查、整治,认为有必要的应当报告上一级质监部门直至国家质检总局。
第二十八条被检查单位存在本规则第二十六条第(二)、(三)、(四)项情形之一,需要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配合的,质监部门应当提出工作建议,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同级人民政府或者通知有关部门。
第二十九条检查提出整改要求的,检查人员应当在整改期限届满后3个工作日之内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② 煤矿机电设备隐患整改情况怎么写
机电隐患整改情况要根据隐患内容去写,给你一篇整改报告。
XXX煤炭工业管理局:
2010年1月6日市局领导对我矿井进行安全检查,查出主要问题7条。
对存在的问题,我矿井领导非常重视,于当天下午立即组织安全、生产技术、机电、地测等有关人员召开了专题会议,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布置落实,会议要求矿井全体管理人员要充分认识矿井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整顿思想,上下齐心协力,尽快整改矿井存在的所有问题,为今后的安全生产奠定良好的基础。
通过整顿,矿井管理人员思想认识有了进一步提高,以积极的态度投入到整改工作中,于1月9日已全部整改完毕,现把本矿井整改情况向市局领导汇报如下:
1、5022工作面超前支护段两帮危岩活石多,应及时摘除,超前支护个别柱距偏大,有安全矿长XXX负责安排人员严格按照找放活石的有关规定摘除了超前支护段两帮的危岩活石,整改了超前支护个别柱距偏大的支护,已于2010年11月9日完成。
2、5022下山北五掘进头测风牌板悬挂位置不对,有通防矿长XXX负责按照《一通三防》有关规定悬挂在正确位置,已于2010年1月7日完成。
3、5022掘进头个别风筒接头不合格,有通防矿长XXX负责安排通防人员按标准接风筒,杜绝风筒接头漏风现象,已于2010年1月7日完成。
4、7901掘进头个别棚距大于1.0米,有安全矿长XXX负责安排工作面人员严格按照规程规定支护,整改个别棚距大于1.0米的支护,已于2010年1月8日完成。
5、7901掘进头回风调节风窗口偏小,有通防矿长XXX负责重新计算并设计调节风窗,满足7901迎头风量要求。已于2010年1月8日完成。
6、液压泵站乳化液质量不符合要求,有泵站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泵站使用规定,明确配比方法及用液规定,保证乳化液质量符合规程要求。
7、井下部分巷道仍为木支护,有矿长XXX负责制定计划,利用春节放假时间整改一部分,剩余部分在技术改造期间全部更换。
以上是我矿井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特此报告。
2010年1月10日
③ 安全生产隐患治理责任制度是什么
总经理安全生产
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1、是本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者,对本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负全面责任。
2、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决定、通知精神,并结合本企业实际,组织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并督促落实
3、组织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4、主持召开本企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办公会议,研究存在的安全问题及事故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及措施,并督促有关人员限期解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办公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地召开。
5、定期地组织车间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及事故隐患,指定专人负责,进行分类处理;能立即解决的,立即处理解决;难以立即解决的,组织进行研究,限期整改,并在人、财、物方面予以保证。同时,对事故隐患整改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到位。
6、根据公司实际,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保证企业有足够的安全资金投入。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7、定期组织本企业的职工学习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有关的安全生产知识;对新工人进行入厂前安全教育和培训。组织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
8、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根据本企业实际,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认真研究本企业可能出现的事故类型,制定出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救援预案。同时,组织各职能部门和班组人员认真学习,并进行“反事故演练”。
9、组织参加事故的分析。
副总经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1、负责监督检查公司各部门对上级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规定、制度的执行情况。
2、协助总经理组织制定并督促实施符合上级要求和本公司实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特点,适时制定相应的管理文件,组织开展扎实有效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促进阶段性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3、定期组织全公司安全大检查,查处隐患和“三违”,根据问题的类别和性质,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处理。
4、定期组织检查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的落实情况,需上级有部门协助处理的问题,及时上报。
5、负责监督检查各工作现场对上级有关规定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
6、监督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落实情况。抓好职工安全培训工作。
7、组织召开安全办公例会。主持召开每月一次的安全生产会议,听取各部门安全工作汇报,分析安全生产情况,研究制定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并督促落实。
8、抓好全公司质量标准化工作,把标准化工作作为安全工作的基础来抓,实现安全生产的持续、稳定发展。
9、监督检查安全资金的落实情况,督促保证安全投入,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环境。
10、负责管好、用好安全奖励基金,严格执行奖惩制度。
11、对发生事故时,亲临现场勘察;负责全公司各类事故的追查,并做出处理决定。
12、抓好公司安全生产队伍的建设,配齐人员,提高素质,为全公司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生产部负责人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一、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工作。
二、不安全、不生产作为第一法则。
三、调查隐患事故源头,负责组织本公司所发生的事故处理,采取有效措施组织生产。
四、每月组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检查,落实整改措施。
五、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不安全问题。
六、负责职工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组织落实各工种的岗位责任制。
七、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要了如指掌,坚决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八、发生事故后,必须迅速赶到现场,能立即解决的立即解决,解决不了的报告总经理及有关部门。事后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
设备维修负责人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一、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对本单位的全部生产设施设备隐患排查治理负全面责任。
二、负责对全公司设备统一指挥调动,合理安排设备的检查、检修、小修、中修、大修计划。
三、抓好公司新人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培训工作。
四、认真监督、检查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五、对因设备长期失修,有重大隐患或因防护装置不安全造成的工伤事故负责。
六、每月组织对本公司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有记录,并及时解决,消除事故隐患。
七、各种设备在使用前必须有完备的安全保护措施。
八、对临时进行的设备检修,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实施。
技术部负责人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一、对全公司安全生产技术工作全面负责。是本部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全责。
二、定期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工作会,研究排查各专业安全隐患及存在问题,制定工作重点及整改措施。
三、组织审批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设计方案、作业规程和技术措施等。组织参加专业质量标准化的全面检查验收工作
四、组织推广安全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
五、研究制定防治各种灾害事故发生的技术措施,并检查落实。
六、组织参加事故的分析。
班组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岗位责任制
一、班组长是所属班组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是所属班组隐患排查治理第一责任人。
①领会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和需求,做到认真贯彻执行。
②认真学习作业规程措施的规定和工作程序、质量标准,做到一丝不苟,照章办事。按程序、质量标准工作。
③深入了解工作现场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正确指挥,制止违章行为的发生。
④知道本班职工的思想状况,做到有针对性地帮助教育和重点检查。
⑤经常对本班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治理。
二、搞好现场管理和设备管理
①召开班前会,安排工作,交待安全要点,检查安全防护装置和劳保用具的佩带情况,准确及时地统计班组成员完成任务等情况。
②时时处处了解职工的安全思想动态,发现职工休息不好情绪差以及酒后上岗要立即阻止。全面负责职工工作中现场安全。
③设备管理要坚持八字要求:整齐清洁,润滑安全。严格执行设备管理条例,坚持日、周、月检制,专人负责,按时参加日检、周检、月检。
④检查设备运行保养情况及记录填写情况,并在各种检修记录本上签字。
三、搞好班组技术培训工作
①按月度计划组织班成员进行学习和岗位练兵。
②进行质量意识教育,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
③开展技术革新,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新产品。
④做好新员工上岗前的培训、试岗和上岗等工作。
财务部负责人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一、对全公司资金保管出入工作全面负责。是本部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全责。
二、定期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工作会,研究排查各专业安全隐患及存在问题,制定工作重点及整改措施。
三、保证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费用的提取和使用,保证专款专用。
三、在年度财务计划安排时,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列入财务预算,予以资金保障。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单独建帐加强管理。
四、组织参加事故的分析。
综合部负责人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1、是本部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全责。具体负责公司后勤安全生产工作。
2、协助生产抓好公司全面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做好日常隐患排查工作和员工上岗前的各项培训工作。
3、组织实施上级有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规定。
4、组织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并不断修改完善,适应安全生产需要。
5协助生产并具体组织定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检查,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检查落实。
6、组织分析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
7、组织参加事故的分析。
业务部负责人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1、是本部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全责。
2、协助生产抓好公司全面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3、组织实施上级有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规定。
4、组织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并不断修改完善,适应安全生产需要。
5、组织分析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
6、组织参加事故的分析。
车间主任(工段长)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1、是所管车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第一责任人,对所在车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全责。
2、抓好所管辖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对本工段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3、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并不断修改完善,适应安全生产需要。
4、组织分析本工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本工段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
5、定期组织本工段开展安全工作会议,研究排查车间内安全隐患及存在问题,制定工作重点及整改措施。
6、对本工段发生事故时。负责全工段各类事故的追查,并做出处理决定。
7、组织参加事故的分析。
④ 施工安全员的岗位职责是什么
施工安全员主要负责负全生产的日常监督与管理工作,做好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安全员需要做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及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还有组织检查和研究解决施工中的不安全隐患,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另外施工现场的劳保用品防护设施、器具、机械设备的检验检测及验收也由安全员负责。
(4)设备隐患整改扩展阅读
建筑施工安全员负责巡视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并负责对新进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监督协助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情况。
所有在施工现场内发现的安全隐患安全员应该立即向工长、项目经理或相关领导汇报并有权停止施工作业。
安全员有权检查与安全相关的内业资料、日志、记录等文件并督促相关人员完善改进。安全员及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安全员没有对施工的直接指挥权。
安全员有义务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对施工现场及内业资料的检查。施工现场内所有人员要积极配合安全员工作。
安全员主要职责:
第一条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法规、标准、和规定,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
第二条 努力学习和掌握各种安全生产业务技术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第三条 经常深入基层,了解各单位的施工和生产情况,指导和协调基层专业人员的工作。深入现场检查、督促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
第四条 参与对项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核,并对其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服务。
第五条 参加安全检查,负责做好记录,总结和签发事故隐患通知书等工作。
第六条 认真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协助领导贯彻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七条 协助配合部门技术负责人,共同做好对新工人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第八条 当发现有违反安全施工的行为或安全隐患时候可以勒令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上级领导或部门。
⑤ 液化气站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隐患专制整治台账怎么填写
安全隐患的排查台账要填写隐患内容,整改完成落实情况,由何部门完成,由谁验证,整改时间,验证时间,整改资紶,这些内容最好都体现出来。内容包括:1.安全检查...
⑥ 如何做好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排查治理工作依据 特种设备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相关规章、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在隐患排查过程中,按照《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试行)》等文件的要求,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二、特种设备隐患定义 特种设备重大隐患是指《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试行)》第二十条规定的严重事故隐患。一般隐患是除重大隐患以外的不符合规定的设备。
三、排查治理的范围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管理及其设备安全状况。
四、排查治理的主要内容
(一)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方面
1、使用单位设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聘用专(兼)职管理人员情况; 2、使用单位安全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 3、使用单位教育培训、操作规程等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4、使用单位设备档案、作业人员档案的建立和管理情况; 5、使用单位建立事故报告、处理、责任追究制度和执行情况; 6、使用单位隐患治理、监控情况; 7、使用单位应急救援工作情况。
(二)特种设备安全状况方面 1、使用的特种设备是否经过制造监督检验和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并检验合格; 2、特种设备的使用是否按行政许可要求进行使用登记,并在检验有效期内; 3、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培训,是否按规定持有有效证件; 4、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按规定进行检验(校验),是否能有效工作; 5、特种设备的运行是否按要求有真实的运行记录,是否在规定范围内运行; 6、特种设备的维护是否经过正常的维护保养,是否有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对维护保养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得到及时、合理的处置; 7、生产使用单位是否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是否具备应急救援能力,是否按预案要求进行演练,对应急救援装备和急救物品的配备、存放、检查维护是否符合要求; 8、对雨雪冰冻、大风等自然灾害损坏的特种设备是否已进行必要的维修及检验; 9、一些使用单位是否存在下列违规行为: (1)长管拖车使用单位是否存在对拖车进行非法改造的行为。 (2)常压锅炉是否承压使用,小型汽水两用炉是否超压使用,是否存在非法改造行为。 (3)氢氧等气体充装单位是否设置防止可燃气体与助燃气体的错装和防止不相容气体错装的装置。 (4)气瓶充装单位是否存在对超期未检、报废气瓶及钢印标记不清的气瓶进行充装的情况,是否按规定对报废气瓶进行处理。 (5)电梯使用单位是否制定电梯管理办法和三角钥匙管理制度。 (6)冶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是否将整治要求落实到位。 (7)对租赁、承包经营的大型游乐设施,场地提供单位是否已进行统一管理,
是否已落实设备运营者的安全责任。
五、各阶段排查治理重点
第一时段:围绕确保“两会”和“世博会”准备工作,做好隐患排查治理。 1、组织发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方案, 建立制度,落实专项资金。 2、对2007年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隐患,在3月底前整改到位;对难以整改到位的,要明确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等,并加强监控措施。 3、对涉及“两会”和其他重大活动的设备进行重点排查,确保“两会”及重大活动的安全。 4、对“奥运核心区”(与世博会直接相关的比赛场馆、训练场馆、非竞赛场馆、运动员村、签约饭店、定点医院等地点)和“奥运外围保障区”(与“奥运核心区”相邻的周边200米范围的区域)以及影响大(上述两区域之外可能引起较大社会影响的重点设备)的特种设备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隐患必须坚决消除。 5、加强对电力企业、电站锅炉等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对因雨雪冰冻等原因停产(用)设备进行排查和检验,以保证其安全运行。 6、针对今年实行的新休假制度,做好“清明”、“五一”等节假日前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重要旅游景点的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的安全检查工作,保障春季旅游高峰期间的相关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二时段:围绕确保世博会安全保障,做好隐患排查治理。 1、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活动。加强对“奥运核心区”、“奥运外围保障区”、影响大的设备、商(市)场、旅游景点的安全检查,检查隐患治理是否到位。 2、在奥运进行期间做好安全保障工作。建立应急反应机制,组织特种设备维护队伍和应急救援队伍,确保设备正常运行;确保发生故障的设备及时进行救援处置。 3、针对“六一”儿童节以及暑期旅游高峰期,在高温多雨的气候条件下,加强对游客集中的大型游乐园、嘉年华活动的排查,防止设备不巡检运行,超负荷、超时间运行。
第三时段:针对第四季度赶任务、抢工期和冬季雨雪天气的环境,做好隐患排查治理。 1、针对“十一”黄金周,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重要旅游景点的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的监督检查。 2、针对第四季度事故高发设备的特点,重点加强对起重机械、气体充装单位以及“五小”单位使用的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 3、针对冬季滑雪和第24届世界大学生冬运会,以滑雪场客运索道为重点,开展重点地区的隐患排查,发现的问题必须在大会开幕前加以解决和整改,为“大冬会”的成功举办创造安全条件。 4、在冬季前,对供暖(汽)的锅炉、液化气体储配设备和公用管道进行检查。 5、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检查发现的隐患整改完成情况。
⑦ 露天煤矿安全隐患排查都有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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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
为消除煤炭生产过程中的各类事故隐患,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将我矿的《安全隐患排查制度》修改为本制度。
第一条 露天矿组织对本单位生产作业区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和报告,各段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各岗位专责人员的检查制,明确检查项目、时间、周期及其它相关规定。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第二条 安全隐患是指在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等方面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1、按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A、B、C三级;
A级:难度大,矿解决困难,须上报公司解决的隐患。
B级:难度较大,段解决困难,须由矿组织解决的隐患。
C级:由段及业务科室必须解决的隐患。
2、露天矿按安全隐患的种类分为:机电、运输、穿爆、火灾、边坡和其它。
3、按照隐患的严重程度由各单位填写隐患排查登记表(见附表)并按时治理隐患;对严重程度较大的隐患,按要求填写隐患排查登记表,并由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者签字后逐级上报。
第三条 露天矿矿长对煤矿生产作业区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全面负责;安全副矿长配合矿长工作,各段施工队负责人及业务科室负责人员、运行检修人员,都应根据各自的职责范围,对生产设备、设施、现场环境等方面的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和报告,并按隐患整改方案进行隐患治理。
第四条 露天矿安全科负责监督检查生产作业区内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的全面工作。
第五条 各级人员检查范围及重点:
1、运行人员接班前和交班前对管辖设备区域进行全面检查,运行班长在值班期间对主要设备全面检查一次,在交接班前后还应向各设备的专责人员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并进行重点检查。
2、设备检修人员对专责检修的设备每周至少检查两次,对重点设备和有缺陷的设备要增加检查次数。班组长每天要向设备专责检修人员了解检修范围内所有设备运行情况,并对重点设备进行检查。
3、各段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应在每日上班后进行现场巡视检查,主要了解和检查设备运行或检修情况、规程制度及安全措施贯彻情况、现场安全防火情况;下班前向横班班长交代有关注意事项及相关要求。
4、矿领导按职责分工每天要在生产调度室了解设备运行、检修及主要生产情况,并随时深入生产现场进行检查和巡视。
5、矿长每月组织一次由职能科室、安监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职工参加的安全隐患排查,对查出的一般隐患指定隐患整改责任人,责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对查出的重大隐患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整改的内容、资金、期限、整改作业范围,组织实施和自检验收,并在自检报告上签字。
6、各职能科室要坚持日常和定期检查,及时掌握生产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和生产设备运行情况,对安全隐患研究治理措施并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逐级汇报。
安全科: 负责排查全矿土方剥离、煤炭生产现场运行设备和人员的安全状况,提出隐患并督促落实整改。排查坑下煤层自然发火、片帮、滑坡、道路挡车墙、煤场防火等情况,并认真落实矿整改措施。
调度室: 重点排查坑下煤层自然发火、片帮、滑坡、道路挡车墙、煤场防火、土方现场安全监管等情况,并认真落实矿整改措施。
生产技术科: 负责排查是否存在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超层越界开采;是否存在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工艺;是否存在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是否存在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负责监督检查地下室通风、防有毒有害气体、防汛、防火、防煤尘、防滑坡等安全设施和条件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是否有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措施和完善的应急处理预案。重点排查坑下片帮、滑坡等情况,并认真落实矿整改措施。
机电科 :负责检查“三同时”情况和整改情况;监督检查防生产运输事故、防设备事故等安全设备、设施和条件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是否有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措施和完善的应急处理预案。是否存在疏干排水系统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是否存在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
各段 :重点排查管辖设备安全装置的运行、设备火灾、设备按计划检修情况,及设备作业区安全挡墙情况,并认真落实矿整改措施。重点排查设备安全装置的运行、设备火灾、设备按计划检修情况及运输道路挡墙、路面、降尘状况,并认真落实矿整改措施。
第六条 安全隐患的确认与上报。班组及段在日常的检查中,按安全隐患级别随时上报至安全科,安全科对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出的隐患和各单位上报的隐患、随时整理并按照级别落实整改安排,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每季度向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写出书面报告。
第七条 安全隐患的治理。安全隐患的治理要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矿长对隐患的整改负全面责任;分管矿长组织分管范围内的单位、班组安全隐患的整改,做到项目、资金、时间、责任四落实。
第八条 安全隐患的管理。露天矿安全科负责安全隐患的综合管理。监督检查安全隐患的整改。
第九条 露天矿坚持“不安全绝不生产”的原则,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作业场所,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无措施的将不得生产。发现重大隐患,要立即停止生产,并逐级报告,隐患消除前不得生产。
第十条 因安全隐患整改不落实,导致事故发生,在安全隐患排查责任内确认事故责任者,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⑧ 火力电厂行为隐患及整改
一、火力发电厂的安全隐患
多年来,我国对于发电企业均给予了一定的重视,尤其是火力发电厂方面,更是开展了不同程度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水平得到了显著提高。如2009年我国全面电力行业都未发生10人以上的上网事故,也无其他较大的电网事故或设备事故等,如表1(2007年-2009年电力安全事故统计表)所示。但是目前我国电力发电厂中仍存在着一些安全隐患,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自然安全隐患
在火力发电厂的发展过程中,自然安全隐患是其中的主要组成部分,自然安全隐患主要包括洪水、雷击、地震、不良地质等会对火力发电成设备以及建筑物产生破坏作用的因素,这些自然因素不仅可能对生产设备和建筑物产生破坏,还有可能会威胁到电场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除此之外,天气因素也会影响到火力发电厂的安全,例如,夏季温度过高可能会导致火力发电厂工作人员中暑,冬季气温过低就可能导致火力发电厂生产设备的管道和设备被冻坏,进而对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产生威胁或者安全事故的发生。一般情况下,影响火力发电厂的自然因素很多,且难以控制,但是在实际的使用过程中可以采取相关的措施,将由于自然因素导致的安全隐患降低至最小化。
(二)设备安全隐患
火力发电厂的热点就是运行设备多、大型设备多、压力容器多、带电设备多、高温高压管道多、带煤粉的车间多、高层建筑多,且在火力发电的过程之中必定要使用酸、碱、油等物质,这就导致火力发电厂设备在运行的过程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安全隐患,这些危险因素包括爆炸、火灾、触电、灼伤、高空坠落、机械伤害等因素,在火力发电厂的运行过程中,厂内的物体打击、建筑倒塌、机械伤害、高空坠落是发生频率最高的安全事件。
(三)人员安全隐患
在上述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是导致火力发电厂工作人员受伤的最重要因素,这些伤害发生的原因也有一部分是由于人员的问题引起,即在设备运行的过程中,工作人员由于注意力不集中以及违规操作等造成的安全事故,例如2010年某省火力发电厂工作人员在进行高空作业时,因未使用安全带而导致高空坠落事故的发生,带来了严重的不良影响,这便相当于人为因素所带来的事故;此外,有些事故则是由于火力发电厂施工过程中设计人员设计不合理和施工人员施工方式不合理引起,例如,盖板强度不够、盖板不稳定、栏杆高度不足、栏杆强度不够、特殊设备未设置防护栏等等都是属于施工和设计过程中的疏忽造成。
二、火力发电厂安全隐患解决办法
以上的安全隐患之中,自然隐患是已经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控制,在日常的工作中,需要针对人员隐患和设备隐患来进行,这可以通过几个方面来控制安全隐患的发生:
(一)人员安全隐患的控制
1.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
近些年来,我国的火力发电厂已经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但是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在电厂内部的安全管理体制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由于管理体制不足,很多工作人员对火力发电厂设备的安全运行不够重视,且内部的管理手段混乱,专业人才匮乏,在很多会火力发电厂的班组中,安全员不能行使安全监督工作,而车间与上级部门的沟通也不足,这就严重的影响着火力发电厂的安全运转,因此,在现阶段下,必须要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为此,火力发电厂管理人员一定要将制度的改革重视起来,改变传统模式下班组和车间管理的旧模式,采用安监部门直接监控的模式进行管理,让安监部门能够对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垂直管理,保证工作人员在工作的过程中能够收到全面的监督,此外,火力发电厂管理人员还要借鉴其他同类单位的管理经验,制定符合现阶段火力发电厂的管理制度,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2011年,某火力发电厂便针对企业中所存在的不足进行了一系列的管理,首先针对工作人员对于发电厂的设备运行的安全管理给予了重视,进行了系统的培训,并每年举行1至2次的安全评价讲座,对工作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管理培训工作,采取了相应的奖罚制度,起到了较好的效果;同时针对车间与上级部门中所存在的沟通问题,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利用例会、工人人员交流等方式进行沟通,加以了解,保证了火力发电厂的安全运转,完善了安全管理体系。
2.制定完善的考核机制
完善的考核机制是保证火力发电厂工作得以顺利进行的保障之一,为此,管理人员要根据火力发电厂的情况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责任的考核,从上到下制定完善的安全责任制,从厂至班组和车间都形成一种严密的安全责任网络,此外,管理人员应该根据责任单位以及责任人的工作表现,对表现优秀,为火力发电厂避免损失的工作人员给予适当的安全奖励,将个人利益与火力发电厂的集体利益进行结合,从根本上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通过这种完善的考核机制让火力发电厂的每一位管理人员和职工都能明确自己在工作中应负的责任,将电厂内的安全事故的发生控制到最小概率。 3.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
火力发电厂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是保证火电厂能够得到安全运行的重要保证,因此,火力发电厂必须制定完善的培训制度,定期对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进行培训,保证所有的一线操作人员都要参与到培训之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将安全隐患的发生扼杀在萌芽之中。
(二)设备安全隐患的控制
1.抓好设备的采购关
设备的安全隐患与设备的质量有着一定的关系,因此,为了防止设备后期发生安全隐患,一定要控制好设备的采购,为此,火力发电厂要制定严格的采购制度,采购人员的行为要受到全面的监督,防止违规采购的发生,设备采购完成之后,管理人员以及技术人员要做好设备的验收工作,看设备的参数、型号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待完全确认无误后,方可安置至火力发电厂。
2.做好设备环境的处理工作,为火力发电厂的安全运行打好坚实的基础
火力发电厂的安全运行是一个系统的工作,必须要从不同方面和渠道狠抓安全工作,严把安全关,对于火力发电厂的运行来说,设备的安全运行是火力发电厂的安全运行基础,因此,在设备的运行过程中要定期对其进行检查,制定好完善的检修模式,在设备的运行检查过程中要遵循仔细、认真的检查原则,对整个生产区域的设备以及楼梯、护栏、通道等安全防护设施都进行全面的检查,提高工艺的标准和检查的质量,延长设备运行时间,此外,还要做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以及检修过程中的质量验收工作。为此,设备检修人员必须要深入现场,全面了解现场设备运转情况,在开展检修工作时要认真对待,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规范来进行。
⑨ 钢筋加区钢筋切断机,弯箍机部分设备外壳脱落存在安全隐患怎么整改
钢筋切断机 GQ40
钢筋切断机 GQ50
钢筋切断机 GQ60
切断机刀片 GQ40
切断机刀片 GQ50
切断机刀片 GQ60
钢筋弯曲机 GW40
钢筋弯曲机 GW50
钢筋弯曲机 GW60
钢筋弯箍机 GF16
钢筋弯箍机 GF20
钢筋调直切断机 GT10B(4-10)
手动小型钢筋调直机 GT4-12
液压钢筋调直切断机 YGT4-14
机械钢筋调直切断机 GT4-14
不知道是不是你要问的,不过我在工地上见过这些型号的
⑩ 房建安全管理标准及注意的安全隐患。
四川**建设有限公司
《质量、安全控制制度文件汇编》
质量、安全管理部
目录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安全检查制度
3、安全值班制度
4、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5、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6、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7、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8、各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9、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10、文明施工不扰民措施
11、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措施
12、电气工程专项治理措施
13、公司应急救援预案
14、项目经理安全工作责任制
15、项目工长安全工作责任制
16、安全员工作责任制
17、班组长安全工作责任制
18、生产工人安全工作责任制
19、公司安全管理处罚规定
20、项目部安全资料内容
21、工人入场安全教育45条
2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及一线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各项目工程的安全措施必须齐全、到位。安全技术资料必须齐全,无安全措施不准施工,未经验收的安全设施一律不准使用。
4、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对特殊工种按规定进行体检、培训、考核,签发作业合格证;未经培训的作业人员一律不准上岗作业。
5、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新工人入场后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新进场工人、调换工种工人,未经安全教育考试,不准进场作业。
6、发生工伤事故及时上报,严肃处理未遂事故的责任者。
7、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必须有材质证明,使用半年以上的安全网、安全带必须检验后方可使用。
8、机械设备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全部安装漏电保护器。
9、施工用电符合安全操作规程。
10、任何机械设备不准带病作业。
11、对采取新工艺、特殊结构的工程,都必须先进行操作方法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操作。
12、在安全教育基础上,每半年组织全体职工安全知识考试一次。
13、坚持各级领导、生产技术负责人安全值班制度,每班必须有安全值班员。
14、认真执行检查制度、落实隐患处理结果和处罚规定。
安全检查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五十九条,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标准执行,制定本制度。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群防群治的方针,促进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过程中违法行为和消除不安全隐患,明确重点、落实整改,确保生产安全。
一、 安全检查内容
1. 查思想、查制度。首先,查项目经理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是否有正确的思想和认识,是否经常组织班组学习安全生产知识;其次,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是否落实,是否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人员,查职工工伤事故是否按规定上报和处理等。
2. 查现场、查隐患。主要深入施工现场查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用电、文明施工和消防设施等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规定,特别是重大危险点源的作业环境和安全防范措施落实状况等。
二、 安全检查要求
1. 公司质安部负责每月对各施工项目部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月检和特殊情况下检查。安全生产月检于每月下旬完成,实行评分制,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做出评价。
2. 专项安全大检查(临时用电、施工机具、防火等)由公司分管领导带队组织质安部、项目部安技人员开展每年不少三次的专项安全大检查。检查评分纳入对项目部的安全年终考核。
3. 项目部每周由项目经理带队组织工地相关人员(专职安全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工长、班组长)对施工范围内的设施、设备、消防、环境卫生等进行一次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4. 项目专职安全员执行安全生产日检,负责施工范围内自检自查,其任务主要是:①及时发现并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②及时发现安全防护设施的遗漏并整改;③监督生产现场工人遵章作业,维护公司财产利益;④督促管理临时用电设施,防止乱拉乱接;⑤对违章违纪工人进行安全教育;⑥处理生产现场安全工作事务。
三、安全检查的整改措施
1. 检查是手段,整改才是目的,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做到定人、定措施、定期限进行整改。要做到边查边改,件件有落实,整改责任到人。
2、公司、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月检、周检、日检及季节性检查都要做好书面记录,列入安全管理台帐,查出的隐患报告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较大隐患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3. 项目部对事故隐患未按规定进行整改的,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并限期改正;导致事故发生的,追究项目部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安全值班制度
1、工程项目部实行领导安全值班轮流制,保障安全生产天天有人抓,处处有人管,隐患有整改,措施能落实。
2、经批准进行夜间加班施工的工地,必须安排施工员、安技员、电工在现场值班,监护并指挥安全生产,电工必须在现场管理临时用电,做好现场照明工作,严禁非电工人员安装、拆除和搬移配用电设施。
3、节假日加班或提前上班时,项目工长、工地安技员、电工人员必须到达工作岗位并做好安全管理、安全防护、安全监督工作。
4、安全值班人员负责收集安全工作信息并认真记录、如实汇报,特殊情况及时报项目领导处理。
5、安全值班人员在交接班时要将本班所做工作、已解决的问题,下一班应当注意的问题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向下一班值班人员交待清楚,接班人员要及时处理上一班移交的、尚未解决的的问题,并将处理情况做详细记录。
6、项目经理应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安全值班人员的上岗情况,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发现安全值班人员有脱岗或不负责任的,给予严厉批评,及时撤换不称职的安全值班人员。
7、项目经理应经常深入工地,及时处理各级安全值班人员反映的问题,协调工地排除事故隐患。
安全值班人员负有以下职责:
1、安全值班人员在安全值班期间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2、督促检查各项安全制度、措施的落实。
3、解决和处理施工中出现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
4、纠正施工中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
5、及时向主管领导反映施工现场事故隐患,督促和监护对施工现场事故隐患的及时排除。
6、做好值班记录,如实记载施工现场安全情况,事故隐患整改情况、事故或未遂事故的处理情况等。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一、目的:为了保证对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及时,准确地进行报告、调查、处理和制定并采取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令第493号、建设部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制定本制度。
二、规范公司安全过程中发生事故的报告;适用于公司生产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的处理。
三、职责:
1、质安部负责一般轻微事故,提出相关处理意见上报总经理审批。
2、各项目部:对项目部发生的事故上报质安部,并给予配合处理。
四、术语:
1、工伤伤亡事故:指企业职工因进行与工作有关的活动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2、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
3、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
4、重伤事故: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力的事故。该事故一般伴有轻伤,但无人员死亡。
5、轻伤事故:指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如某些器官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受伤职工一般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的事故。
6、设备事故:因设备运输、安装、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事故。
7、交通事故:指发生在道路交通过程中的事故。
8、高坠事故:作业人员在高处操作或行走中发生坠落的事故。
9、责任事故:指由于人的过失而造成的事故。
10、非责任事故:指由于人们不能预见或不可抗拒的自然条件变化所造成的事故。
11、破坏性事故:指某些人为达到既定的目的而故意编造的事故。
五、工作流程:
1、事故报告范围(指哪些事故需要报质安部):
2、设备事故: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或者有人员伤亡的事故。
3、火灾事故:发生火警和火灾的事故。
4、交通事故:交通事故损失超过1000元或者有人员伤亡的事故。
5、高坠事故:发生高坠的事故,或者有人员伤亡的高坠事故。
6、物体打击事故:发生物体打击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
7、其他事故:与公司生产有关且事故导致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或者有社会影响的或者有人员伤亡(重伤)的事故。
8、各项目部认为需要报告的事故。
六、事故报告的时限及方式:
1、有一人重伤或经济损失超过3000元以下的事故,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电话报公司质安部。
2、重伤2人以上的事故、死亡事故、经济损失超过3000元的事故,损失仍在继续和扩大的事故,在事故发生后30分钟内电话报公司质安部。
3、通过电话报告的事故,于事故发生后3日内补交书面《事故报告》。
4、书面的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人物、起因、经过、结果、已经造成的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损失仍在继续;电话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已经发生的后果、损失仍在继续。
5、事故发生人报告事故可以向直接领导、公司领导、现场其他管理人员、安技员(组)或公司质安部报告,方式不限。
七、事故的应急响应
1、事故的应急响应按照建设部令第3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以尽快方式,将事故简要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的地、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执行。
2、事故应急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发生事故的单位应当首先及时、全力抢救伤员和可能有损害健康的其他人员。
3、事故损失仍在继续扩大的,由事故发生地在场的职务最高的管理人员和专业负责人员立即组织抢救,发生意见分歧时,以现场专业负责人员的意见为准。
4、事故持续性得到控制后,采取措施进行防范,保护现场。
5、对事故隐瞒不报的公司将对项目部以及项目负责人按公司奖惩制度处以重罚。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根据建设部令15号文件,《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制定本制度。
一、施工人员穿戴整齐,行为文明,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
二、施工现场文明卫生管理的基本做法:
1、机械设备上必须悬挂《安全操作须知》、《操作人员名单》、《警告牌》;
2、现场材料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堆放;
3、安全防护设施整齐美观,现场干净整洁;
4、办公场所要保持窗明几净,环境卫生状态良好。
5、生产工人遵章操作;
三、成品堆放:
1、施工现场的材料应按照规定的地点分类存放整齐,做到一头齐、一条线、一般高。
2、管材要分规格、型号存放整齐,工具一头见齐,不得侵占现场道路,防止堵塞交通影响施工。
3、各种气瓶属于危险品,在存放和使用时,要距离明火10M以外。
4、乙炔瓶禁止倒放,防止丙酮外溢发生危险。
四、施工车辆管理:施工车辆驶出工地前必须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清扫、水冲等方式清除轮胎、车壳上的泥土、灰尘,防止污染路面和街道。
五、施工噪音、防尘、防污染:
1、施工现场应当遵守国家环保规定,控制各种粉尘、废水、噪音、振动对周围环境的危害。
2、在市区地段施工,对生产噪音、振动的施工机械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小噪声。夜间10点后,未经政府城建管理监督部门批准并持有相关手续的工地,不得进行夜间加班工作。
3、对施工现场产生的噪音应采取相应措施,必须控制在85分贝以内。
4、施工污水、泥浆不得溢流到临街路面和施工现场外,污水、泥浆必须经沉淀后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
5、禁止在施工现场随意熔融沥青、油漆等有毒、有害物质、烟尘、和恶性气体。
6、严禁从高层、多层建筑物上由高空向下抛撒建筑垃圾。
7、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为土方回填料。
8、各工地项目经理是生产一线防尘、防污染、防噪音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项目生产活动中的环保工作。
六、生活文明:
1、宿舍必须有卫生管理制度、卫生值日表,保持窗明地净、通风良好、无异味。
2、宿舍内各种物品排放整齐,清洁美观。
3、宿舍内清扫出的垃圾必须运送到指定垃圾堆放点堆放。
4、夏季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暑降温和防蚊虫叮咬。
5、保证设置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的供水设施。
6、未经公司许可,严禁使用电炉及其他加热器具。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消防法》第十、十一条,制定本制度。
1、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的需要。
2、施工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防火工作的措施和要求,配置与施工规模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和设备。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最小安全距离不少于10米;与易燃易爆物品的最小安全距离不少于30米。
4、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
5、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必须严格执行审批手续,并安排管理人员监护,必要时还需采取隔离措施。
6、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必须严格按照“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设置,必须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7、在建工程不得兼作住宿,工地内不准安排人员居宿,严禁在工地生火煮饭、取暖。
8、施工人员、值班保卫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以及库房内、值班室内使用柴火、电炉、煤油炉等明火取暖。
9、公司及各项目部负责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宣传和防火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增强员工防火意识。
10、各项目部负责定期组织本部门防火检查,及时清除火灾隐患。
11、一旦发现火灾事故,所有员工应积极投入救灾工作,及时拔打火警电话(119)报警。
12、公司各部门违反《消防制度》的将给予严厉处罚,造成火灾事故的按情节给予严厉处分,直至送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制定本制度。
1、根据我公司实际,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电焊工、架子工、机具操作人员等。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工种安全操作的疾病和缺陷。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才能独立上岗操作。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5、公司必须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工作,项目部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管理,保障生产安全。
6、特种作业人员由项目部建立统一档案,报公司质安部备案,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安全操作复训工作。
7、特种作业人员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年以上,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原特种作业。
8、《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或转借。
9、特种作业人员违章作业的,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送交国家司法机关处理。
10、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必须接受安全技术交底。
各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八条,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标准执行,制定本制度。
交底目的: 明确各级安全技术交底职责,保障施工人员熟知本工种 安全技术操作要求,消除因违反操作规程导致的事故隐患。
适用范围:公司项目部对各施工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与管理。
一、交底职责:
质安部:为项目部提供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标准。
项目部:负责向本部门工长、管理人员、班组长及生产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操作班组:负责本班组作业前的班前安全活动、执行安全技术交底。
二、工作流程:
1、质安部收集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根据项目部的要求给予及时提供。
2、项目部向操作班组及生产工人安排工作任务时,必须进行分部(分项)安全交底;工程进入连续施工阶段,项目部每周不少于一次对操作班组和操作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根据工程施工需要不定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项目部对工长、班组长和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技术交底,以书面形式进行,填写《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书》,由受交底人员签字后,列入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台帐。
4、操作班组每日上岗前,必须组织班前安全活动,对参加上岗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记录于《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并由受交底人签字。《班组安全活动记录》交项目部列入安全生产管理台帐。
5、项目部未履行安全技术交底职责的,责令停止工作,重新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恢复生产。
6、项目部未进行专项施工作业安全技术交底,导致伤亡事故的,由项目部及事故工地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
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根据建《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教[1997]83号制定本制度。
1、班组长对本班组安全工作负责,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本班组人员的操作任务,对本班组人员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定期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劳保用品,提高本班组人员的自我保护能力。
3、落实班前安全活动,向操作人员交待清楚生产活动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检查操作人员是否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4、班前必须进行安全交底,坚持班组长不违章指挥,操作工人不冒险蛮干。
5、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发现并纠正违章违纪现象。
6、操作人员未经安全教育不得安排上岗作业。
7、班前无安全交底不得安排工人上岗作业。
8、高处作业人员无劳保用品不得进行高处操作。
9、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必须认真做好“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并将记录交工地安技负责人列入“安全管理内业资料”。
文明施工不扰民措施
根据《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制定本措施。
一、施工现场噪音必须采取相应控制措施,施工活动中产生的噪声不得超过85分贝;
二、非因特殊情况,夜间10点后一律不许加班施工;
三、允许夜间加班施工的情况:
1、远离居民居住区的偏僻地段施工;
2、工程设计要求需连续施工浇灌混凝土才能保障工程质量的工程,且经工程指挥部和政府市政监察管理单位批准的,可以进行夜间加班施工作业,《加班审批表》复印件报安保处备案。
四、全国性学生高考期间原则上不得进行一切夜间加班施工,特别特殊的情况确需加班由工程指挥部、公司质安部严格审查、再报政府市政监察部门审批,未取得政府市政监察部门书面批准之前不得进行加班作业。
五、获准进行夜间加班施工的工地,必须按照公司《防噪音、防尘、防污措施》对工地进行管理,并保证工长、施工员、安技员、电工在现场值班,确保照明和安全生产工作。
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措施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和《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的通知建质[2003]82号,制定本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及四川省建设厅“建筑施工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的通知”精神,在我公司建筑施工范围有效遏制、预防高坠事故发生,实现公司年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特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以下措施,用以指导公司建筑施工中的防高坠工作。
一、成立公司建筑施工预防高坠事故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1、组长:彭军(分管生产领导)
2、组员:杨建、徐珑耀、王兵(公司质安部门成员)以及各项目经理
二、职责分工:
1、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预防高坠事故专项整治的全面领导和监控工作,负责策划、发出指令、信息收集与处理、工作指导与协调、检查落实等工作。
2、组长:负责专项整治具体工作策划、组织,工作安排、检查、指导、协调、发布信息、组织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会议。
3、组员:在各自工作岗位及安全管理职责范围组织实施本岗位、本单位预防高坠事故专项整治工作;负责收集专项整治工作信息并向组长报告;负责执行专项整治工作措施计划;负责本单位专项整治宣传工作;积极参加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定期和不定期会议。
三、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
(一)宣传教育:
1、整治领导小组召集小组成员(必要时将扩大到工长、施工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每月召开不少于一次专项整治专题会,通报整治工作的落实情况,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2、小组成员按照各自的监管范围及施工现场责任区,每月对所有民工进行不少于一次专项整治教育。
3、利用黑板报、标语等形式扩大防高坠专项整治宣传力度。
(二)施工现场整治:
4、临边、洞口的安全防护:管道井口、各种预留洞口、各高处临边等都必须做好安全防护。
◆ 做法及要求:
1、管道井口立面做钢筋栅栏门固定封闭,高度不低于1.5m或者用层板固定封死,悬挂警示牌,电梯井内每隔10m挂一道水平安全网。
2、各楼层的预留洞口,小于1.5m的平面封闭固定,大于1.5m的除平面做封闭外,四周应加1.5m高的防护栏杆。
3、各临边作业人员、外架作业人员都必须挂好安全带操作。
5、其它防高处坠落措施:
各工种凡在2m以上登高、架设、外架作业、外墙作业的人员必须挂牢安全带,无安全带或不使用安全带的一律不准作业。
(三)检查及整改:
1、各施工项目部须每周进行一次自检,每月进行一次防高坠措施落实的专项检查。
2、对不能满足本措施要求的:一般性问题由现场防高坠小组成员口头通知工地工长,并监督整改。突出性问题或较严重问题采用“书面整改通知”发工地工长,由工地工长组织人员对照“通知”进行整改,并跟踪复查整改效果。严重问题上报到“防高坠事故整治领导小组”,由组长签发停工整改指令书,并记入该生产部门当年“安全生产业绩考核”。同时由“防高坠事故整治领导小组”负责人带队到现场督促整改。
3、在一个施工年度内,凡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导致人员伤亡的,按照事故原因划分责任,对有关项目部负责人及直接领导责任人(工长或项目经理)进行公司行政及经济责任处罚。触犯国家法律的,移交国家有关司法机关处理。
电气工程专项治理措施
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制定本措施。
一、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严格按规范拉接,所有设备必须采取保护接零或接地措施,并装设漏电保护装置。
二、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三、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下述操作顺序:送电操作顺序: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断电操作顺序: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堆放杂物,且设有防雨措施。
四、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箱内的开关电器应按其规定的位置固定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或松动,不得出现裸露线头。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均应标明其编号、名称和用途,平时关门上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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