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治理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社会稳定的不利影响,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要求,全面深化平安建设,着力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着力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着力改进社会管理,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着力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❷ 社会治安管理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什么区别
社会治安管理:来
是治安行政源管理的简称,是指公安机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依靠群众,运用行政手段,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社会生活正常进行的行政管理活动。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是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充分发挥政法部门特别是公安机关骨干作用的同时,组织和依靠各部门、各单位和人民群众的力量,综合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通过加强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方面的工作,实现从根本上预防和治理违法犯罪,化解不安定因素,维护社会治安持续稳定的一项系统工程。
区别:
1、概念不同,这是两个不同的管理方式。
2、范围不同,否则包括前者以及其他的管理治理方式。
3、职责行使的机关不同,前者是由公安机关进行;否则由党委和政府统一进行。
4、时效不同,前者是常规的正常的管理措施,后者是针对全社会各种情况的一种综合的工程。
❸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含义什么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就是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运用政治的、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对社会治安进行综合治理,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稳定的社会系统工程。
❹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特征目的是为了什么
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也是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重要前提。第一,实践证明,没有打击就没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也就没有社会的全面安定。
。“严打”斗争的成果充分证明,对严重刑事犯罪进行严厉打击,是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保障社会治安持续稳定的重要有效的手段。第二,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不实行严厉打击,便不能有效地遏制犯罪,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就无法维持,国家建设和人民财产的安全就没有保障,社会局面就得不到有效控制,社会风气就无法好转。从这个意义上说,没有打击这一手段,就不能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第三,只有严厉打击犯罪活动,才能保障防范、教育、建设、管理、改造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其他各项措施得以奏效,才能震慑、分化、瓦解犯罪分子,对社会上存在的不稳定分子,才能直到警戒作用,使其不敢“赵雷池一步”。第四,严厉打击犯罪,对广大人民群众来说,也是一个生动、深刻的法律教育。当然,我们也应该看到,治安问题是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多领域消极因素的综合反映,单靠打击这一种手段,单靠政法部门的执法工作,是难以从根本上杜绝的,必须依靠全社会、各领域、各部门的参与,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
❺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六大任务是什么
(一)打击
打击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要环节,是落实综合治理其他措施的前提条件。通过打击,可以发挥震慑的威力,狠煞严重犯罪分子的气焰,有力地遏制严重刑事犯罪。为此,必须长期坚持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采取依法从重从快惩处的政策,必要时在全国范围或较大区域内开展对严重刑事犯罪活动集中统一的打击行动。这一行动,多数情况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从当地社会治安情况出发,主动地和有节奏、有准备、有重点地开展集中打击或专项斗争。
(二)防范
积极的预防工作,是减少各种治安危害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基本措施。应对广大社会成员进行治安形势和违法犯罪发展趋势的教育,提高其治安防范意识。要在社会各个方面健全治安防范制度,加强预防设施的建设,检查、堵塞各种治安漏洞。要建立预警制度,通过治安信息的收集与分析,不断提高对治安危害的预见性,加强超前控制。
(三)教育
围绕治安问题开展的社会教育,是维护社会治安的战略性措施。防止治安危害的社会教育是多层次的。一是全社会普遍进行的正面教育,如政治思想教育、法制教育、道德纪律教育等。二是为防范治安危害进行的有针对性的教育,对可能酿成违法犯罪、治安事件、治安事故的因素有重点地开展教育工作。三是对造成治安危害的有关人,在执法过程中进行的教育工作。四是制裁后的教育管理工作,如对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或少年教养及执行治安处罚以后的人员的帮教工作,使他们记取教训,不再重犯。防治治安危害的社会教育,是有广泛群众性的思想工作,要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发动各个部门,特别是宣传、教育、新闻、出版等部门以健康的、进步的思想占领思想阵地,并且加强宣传教育的组织工作,把思想工作做深做细,促进消极的、破坏的因素转化为积极的、健康的因素。
(四)管理
加强行政管理是减少治安危害,建立良好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是直接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基础工作。通过管理堵塞漏洞,发现违法犯罪,提高公民的治安意识,建立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治安行政管理既有行政强制性,又有行政说服性。必须坚持依法管理、严格管理、科学管理、文明管理,同时努力发展群众的自治管理。除了治安行政管理工作之外,抓好其他方面的行政管理,如市场、工商、财贸、税务、卫生、海关、教育等方面的行政管理,也可以大量地减少治安问题的发生。
(五)建设
加强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规范建设,是落实综合治理的关键。所谓“治理”,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是“建设”,这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程的一项积极措施。因此,应是边治边建,治中有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思想建设,就是要使全社会,特别是有关的各级领导,用科学的综合治理的理论与知识武装起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组织建设,就是抓紧整顿建设好办事机构和城乡基层组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规范建设,是要建立健全有关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体系。这三方面的建设要同步进行,以取得治理工程的整体效能。综合治理社会工程的建设是长期任务,必须有长期规划,坚持不懈地进行。
(六)改造
对违法犯罪分子的改造工作,是教育人、挽救人和防止重新犯罪的特殊预防工作。监狱和劳动教养管理机关要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不断地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实行改造工作的“向前、向外延伸”,动员全社会参与和支持改造工作。
❻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要是指什么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简称综合治理,是党中央和国务院整顿社会治安秩序,预防版和减少犯罪权的方针政策,就是在党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我们特有的政治优势,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各部门齐抓共管,各条战线通力合作,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运用政治的、经济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整治社会治安。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保障社会稳定。这是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搞好社会治安的新路子,也是社会主义优越性在治安工作中的体现。
❼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何区别
一、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涉及面比较广,属于宏观方面的;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仅限于治安方面的综合治理,相对社会管理而言属于一个方面或点,范围比较窄。
❽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怎么创新
首先必须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学习,改进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
❾ 什么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主要目标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主要目标是:社会稳定,重大恶性案件和多发性案件得到控制并逐步有所下降,社会丑恶现象大大减少,治安混乱的地区和单位的面貌彻底改观,治安秩序良好,群众有安全感。
❿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包括哪些内容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范围,主要包括“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六个方面。
(一)打击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是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其他措施的前提条件。必须长期坚持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方针,运用打击的手段震慑犯罪分子。
(二)防范工作是减少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积极措施。各单位要在党政的统一领导下,发动群众建立起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组织,落实治安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防自卫的能力。
(三)教育,特别是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是维护社会治安的战略性措施。各部门和各单位都要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开展各种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思想教育活动,培养青少年高尚的情操,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增强自身的免疫力。
(10)社会治安治理扩展阅读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是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方针。要坚持打击与防范并举,治标和治本兼顾,重在防范,重在治本。
《意见》指出,打击犯罪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必须毫不动摇地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整治治安混乱的地区,解决突出的治安问题。各级政法部门要把“严打’’落实到各个执法环节,把集中打击、专项整治和经常性打击紧密结合起来。
要重点打击有组织犯罪和带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流氓恶势力犯罪,爆炸、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打击盗窃、抢夺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金融犯罪、走私犯罪等严重经济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