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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当作为方面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发布时间: 2020-11-22 04:51:01

Ⅰ 公务员在发挥作用方面有什么不足及整改措施

在各级政府单位机关中,公务员发挥者很重要的作用,他们是维护国家法律规定贯彻执行的公职人员。如果在工作中作用发挥不明显,应及时做好整改。

Ⅱ 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实,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意识不强的整改措施

一、市直部门党委(组)落实主体责任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够重视

一是传统顽疾仍在。一些市直部门的观念尚未适时转变,仍然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是纪委的事,抓发展才是党委(党组)的事,在履行这项重要职能和任务上当起了甩手掌柜;或者没有把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放在应有的地位上,把党风廉政建设和部门业务发展割裂开来,存在“两张皮”现象。

二是工作开展不平衡。有的部门单位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仅限于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既不主动,也不被动,始终保持不痛不痒的中庸态度;还有少数部门单位工作完全处于被动应付、敷衍塞责的疲软状态,工作始终推不上去。

三是实用主义较盛行。有的单位党组织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惩处,轻预防;重形式,轻内容;重监督,轻引导,没有想方设法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转变机关作风、修正干部思想、规范行业行为、打造部门文化的重要抓手。

(二)考核机制不够完善

一是现有的考核体系本身存在不完备性。现有的考核指标大而统之,缺乏具体的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定性多、定量少,软性条款多、硬性条款少,共性指标多、个性指标少,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亟需调整和完善。

二是参与考核的主体较为单一。社会公众、新闻媒体、非政府组织等体制外实体参与考核的途径不多,社会评价机制不够健全,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的途径有待进一步拓展。

三是考核结果运用不够。考核结果出来后,就被束之高阁,没有把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部门单位业务好坏及领导干部实绩高低的重要参考因素,考核结果运用范围不广、运用程度不高。

(三)责任追究难度较大

一是配套追责条款尚未出台。现有的责任追究条款散见于众多单一性或专门性的制度规定中,需要追责时到处找依据或无处找依据。

一方面,是否需要追责缺乏实体性的规定;另一方面由谁追、由谁查处、追究哪个层级领导的责任等,缺乏程序性的规定。现有的追责制度,一定程度上尚缺乏可操作性、实用性和指导性。

二是责任追究方式较为单一、力度不够。在追究主体责任时,因考虑到追责过重影响部门单位的整体工作,因此追责大多局限于函询、约谈等,在使用较重的处分档次时,顾虑较多。

三是推动责任追究的社会氛围尚未形成。一些市直部门单位存在一定的地方保护主义,以及社会上对党风廉政建设中责任落实不力的宽容度较高,致使纪检组织开展责任追究面临的压力和阻力较大,存在“不敢追究”、“不愿追究”的现象。

二、市直部门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的对策建议

(一)强化担当意识,筑牢思想防腐防线

强化政治意识,树牢责任观念。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不称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严重失职”的责任意识。强化务实意识,推进责任落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六点要求”,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全市党风政风明显好转。强化示范意识,当好责任表率。在制度落实方面,切实做到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的表率作用。

(二)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考核

1、考核内容要科学有效

各地区各部门应再结合实际工作特点,确定考核的重点领域和重要方面。如那些掌握各种权力和资源的人或部门,更要作为考核的重点。

2、要扩大考核参与面。在考核过程中,则应既全面审视,又突出重点指标,定期考核与临时抽查相结合,自查自纠与群众评议相结合,不断完善考核方法。当然,还可利用个别访谈、工作调研、实地考察等机会,做到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工作的日常督导。除了上级考核外,还要加大群众评议的力度,加大群众满意度测评、网络调查、第三方评价结果在考核中的权重,增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评价的广泛性。

3、考核形式要多措并举

党风廉政建设千头万绪,错综复杂,因而考核方式要灵活多样,方法要宽严适度。检查和考核可采取组织检查、专项检查、突击抽查等多种形式,也可以结合群众举报、新闻媒体的监督等方式进行。

(三)严格责任追究

责任追究是贯彻落实“两个责任”的最后防线,守不住这个防线,“两个责任”的落实就会流于形式、陷入空谈。

1、建立“一案双查”的责任追究制度,有案必追。

一是要在反对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上,发挥“一案双查”的惩戒威力,净化官场政治生态。二是要在查处“窝案”“串案”上,发挥“一案双查”的惩戒威力。深挖一些腐败官员的“后台”和“靠山”,坚决打掉其“保护伞”,让腐败分子无立足之地。三是要在整治“四风”等不正之风上,发挥“一案双查”的惩戒威力。要坚决铲除不正之风的生存土壤,使领导干部对发生在身边的腐败不敢再默认和放纵,使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不敢再有恃无恐地发生。

2、合理运用追责结果,严格奖惩。

充分合理地运用追责结果,对于维护责任追究的严肃性和威慑力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必须建立严厉的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奖惩制度,把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考核结果作为对党委(党组)班子总体评价和对班子成员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3、责任追究要坚持原则敢于处理,执纪必严。

严格依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政策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党纪政纪处分。在违纪违法事件发生后,除了严格依照党纪政纪规定处分当事人外,还要结合违纪违法案件情节的严重程度,追究相关领导疏于管理、失察失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落实的责任,严肃处理,决不姑息,以儆效尤。纪检监察部门要将发生的情况在全单位通报,各部门安排学习,举一反三,吸取教训,确保真正把“一岗双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确保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双促进、双丰收。

Ⅲ 党员干部政治意识表现不强有哪些表现

1、政治坚定性不够强。缺乏对党的高度忠诚,信念不坚定、旗帜不鲜明,对于挑衅中国共产党领导、质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言论,态度含混、立场模糊,随声附和、人云亦云;政治态度暖昧、政治立场动摇,在民族宗教等敏感问题面前摇摆不定、畏葸不前。

2、政治敏锐性不够强。有时间对反暴力、讲法制、讲秩序的必要性、紧迫性认识不深,产生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不能从政治上观察思考问题、不能透过现象看本质。

3、政治鉴别力不够强。主要表现对马克思主义 、 “五观”“四个认同”“三个离不开” 、 的学习教育,不能入脑入心、自觉遵循。对家人、亲友和身边工作人员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的模糊观念、错误言行不教育、不说服、不纠正。

4、政治执行力不够强。对卫生系统重大决策部署,把握不全面、理解。

(3)担当作为方面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扩展阅读:

增强党员干部意识的办法:

1、坚守党的政治属性,始终不能忘记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

2、坚定党的政治立场,始终不能忘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3、坚定党的理想信念,始终不能忘记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坚持党的政治地位,始终确保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强领导核心;

4、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把党章作为全党必须共同遵循的根本大法和总规矩,把党的各种规章制度作为自己的行为规范和规则。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是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增强党的团结统一、形成全党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大举措,具有丰富的思想内涵。

增强政治意识,就是要求全体党员一定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与党中央保持政治上的高度一致,这是对党员干部第一位的要求。

Ⅳ 公安机关履职尽责问题整改方案

****公安分局
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整改工作方案

根据《****纠风办关于2015年度政府部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方案》和****市公安局《全市公安机关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方案》的部署和要求,为进一步促进公安机关全面履职尽责,推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结合分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公安机关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改进作风、提高效能、服务改革发展为主题,紧密结合“守讲树”主题教育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通过对公安机关依法行政、转变作风、服务民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等方面的检查,着力解决公安机关履职不力、作风不正、行为不廉等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努力营造依法履职、优质高效、廉洁从政的发展环境,着力提高公安机关履职尽责水平,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和公信力,为加快推进****“一中心三区”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好全市公安机关履职尽责工作,分局成立由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姜军同志任组长,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杨剑同志任副组长,分局其他党委成员、分局各科所队室一把手为成员的加强公安机关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分局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由指挥中心、政工监督室、法制等部门派员参加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分局政工监督室,分局党委委员、政工监督室主任吴柏青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局接受督促检查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确定一名联络员,在分局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不折不扣地贯彻市、区纠风办部署和要求,扎扎实实抓好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
三、接受督促检查范围
接受督促检查范围为****公安分局全体科、所、队、室履职尽责情况。
四、接受督促检查内容
(一)严格依法行政方面。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重大决策部署;是否按照法定职责和简政放权要求,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是否存在法外设权,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与民争利,侵害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利益等问题;是否存在失职渎职、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等行为;是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纠正、查处执法不公不严等问题。
(二)服务改善民生方面。是否坚持创新社会管理,优化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效能;是否严格按照省市和公安厅要求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是否严格执行《湖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条例》,认真落实《湖北省公安机关便民利民十九条》、《湖北省政法机关执法问责六条规定》等各项铁规禁令;严格落实执法问责六条、服务企业六项措施;是否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管理、户籍管理、消防监督、窗口服务等方面存在利用审批权和公安行业优势地位违规收费、侵害市场主体利益、谋取部门利益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是否存在变相指定消防工程施工单位、消防产品和收取企事业单位“慰问费”、“赞助费”等违规问题;是否建立健全户证定期清查和责任倒查机制,落实终身责任,解决“错、重、假”等问题。
(三)转变工作作风方面。是否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十个严禁、十个一律”和公安部党委十项规定,加强本单位作风建设;是否扎实开展“守讲树”、“双严”、“三严三实”、“五访”活动;是否采取得力措施,纠正和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问题;是否认真纠正敷衍应付、执行不力、不敢担当等问题;是否解决户政、治安、禁毒、网安、消防等窗口服务单位存在的“冷硬横推”等问题;是否严肃查纠民警警容不整、公车私用、违反禁酒令和公安部“三项纪律”等问题。
(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各支部是否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干部是否履行“一岗双责”,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发挥表率作用;是否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规定,是否存在选人用人不正之风;是否严肃查处民警腐败问题;是否围绕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服务对象关注的热点问题和容易滋生腐败的领域和环节,落实警务公开制度,完善腐败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健全具有公安特色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是否建立健全具有警种特色的履职尽责考核体系并有效实施。
(五)收集和解决问题方面。是否带头开展“五访”工作;是否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对群众投诉和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和反馈;是否及时解答和认真解决群众咨询和举报投诉;是否兑现公开承诺;是否认真解决《省公安厅关于2014年度全省公安机关政风行风民主评议结果的通报》(鄂公通〔2015〕17号)中通报的问题;是否解决本单位、本警种存在的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问题整改效果是否让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满意;是否健全完善履职尽责的长效机制。
五、方法步骤
市、区纠风办对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的方式是:明察暗访,聘请政风督查员开展明察暗访,对发现的履职尽责方面存在的问题督办问责;第三方监督,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电视问政、政风行风热线等活动,11月底前,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被督促检查部门的服务对象进行电话抽访调查;点题监督,对重点问题、焦点问题、难点问题,发放督办函,督促开展专项整治;集中评议,组织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被督促检查部门的服务对象进行集中民主评议;倒查追责,对在督促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情节恶劣、影响较大、范围较广的,除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还将倒查追责,追究相关职能部门疏于管理的监管责任,通报曝光调查处理结果。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心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在认真抓好本单位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措施落实的同时,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全体民警履好职、尽好责。
(一)动员部署阶段(5-6月)
一是制定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召开动员会安排部署。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氛围。大力宣传公安机关加强履职尽责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的做法和成绩,引导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正确评判公安履职尽责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以赢得群众对公安机关和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策应和推动公安机关履职尽责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
(二)查摆问题阶段。(6-7月)
1、广泛征求意见。分局机关、窗口服务单位、单独办公场所的执法单位要通过设立意见征集箱、公布热线电话、网络邮箱、发函、发送手机短信、发放调查问卷和召开座谈会、实地上门走访等形式,广泛征求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私营业主、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服务对象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各单位要对征求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分类汇总,于6月30日前报分局督促检查办公室。
2、认真自查自纠。各单位要结合列举5个方面的工作重点,通过问题导查、单位自查、警种互查、机关基层上下评查等方式,切实找准本单位履职尽责和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单位自查报告于6月25日前报分局督促检查办公室。
3、密切联系群众。分局全体民警要紧密结合全体民警包企业、全体民警包社区、分局“双任一村一警”制度,各派出所要紧紧依靠社区警务的优势,建立内容包括国有企业、党政机关、民营企业、私营业主、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和服务对象的人员数据库,并以入库对象为重点,认真落实密切联系群众各项制度,积极开展“五访”工作,认真收集意见和建议,及时化解矛盾、“活血化瘀”,切实为人民群众和企业单位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以实实在在的群众工作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各单位人员数据库和收集的意见和建议于6月20日前报市局督促检查办公室。
4、积极公开承诺。一方面各单位要对自查自纠和广泛征求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列出重点问题和整改时间、期限、方式,作出整改承诺并予以公开;另一方面,要在单位办公场所显著位置全面公开公安机关办事制度、程序、流程,要为服务对象提供办事指南,最大限度的服务和方便办事群众。各单位整改方案、措施和整改时间进度表于6月30日前报市局督促检查办公室。
(三)问题整改阶段。(7-9月)
1、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要结合“守讲树”主题教育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狠抓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一是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六点要求和公安部党委十项规定,进一步加强民警队伍的纪律作风教育;二是要制定相关措施,着力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三是要坚决纠正损害市场主体及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四是要认真纠正不作为、慢作为和利用职权吃拿卡要、行政审批效率低下等影响机关效能和执行力的问题;五是要严肃查处民警违法违纪案件。
2、开展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根据市局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执法三整治三规范”专项整改活动和刑事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分局“两所两队”要围绕群众报警处置、职权使用、立案公开制度落实、法定侦查职责履行、立案监督等重点环节深入开展自查梳理,严格整改问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问题找得准、原因剖析深、整改措施实;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执法检查工作,坚决整治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常见病”,坚决遏制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提高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和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3、全力服务经济发展。一是要按照市委市政府、新区管委会的要求,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二是要按照服务发展、依法行政的要求,履行好审批、许可、执法等职责;三是要对存在利用审批权和行业优势地位违规收费、侵害市场主体利益、谋取部门利益等问题坚决进行清理整治;四是要结合当前反恐维稳和工作任务,严厉查处各类违法犯罪,形成高压态势,从而进一步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五是要建立经济犯罪预防机制,加大对民生及经济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
4、认真督促整改落实。分局将对各单位开展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和督导检查,重点督察各单位承诺事项兑现情况,自查和收集问题整改情况,通过上门走访、现场测评,重点了解服务企业、单位和群众对投诉问题解决的满意度。同时分局将加大对各单位落实整改工作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对督察期间发现的整改落实不力的单位将一律通报。
(四)督促检查阶段(10-11月)
1、问题整改。分局各单位要针对问题清单,认真落实整改方案,实行“销号管理”,强力推进整改。要精心组织、充分准备,积极参加政风行风热线、电视问政等第三方监督活动,认真调查处理人民群众投诉举报及各级纠风部门、省厅、市局特邀监督员交办的个案问题,并及时反馈调查处理和整改结果。
2、明察暗访。省厅、市局将从6月份开始,每月组织开展一次督导检查,邀请“两代表一委员”、政风督查员、特邀监督员等参与暗访检查,拍摄暗访短片,并每季度召开一次全省视频会议,重点对暗访检查发现及其他各渠道反馈的问题,进行点名通报,督促整改落实。分局也要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形式,加强对分局各单位履职尽责、整改落实等情况的常态化监督检查。同时要认真做好本单位问题自查和整改工作,力争在接受督促检查中不出现问题。
3、组织服务对象测评。根据省厅、市局安排,7月,省厅将组织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服务对象,重点对110接出警中心、治安、刑侦、经侦、禁毒、消防等警种履职尽责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向全警通报测评结果,并将测评中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建议向有关单位和警种书面反馈,指导整改。各单位要加强与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沟通,及时化解矛盾,解决相关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评估准备工作。
4、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分局纪检监察部门和各单位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民警违纪违规问题,特别是对明察暗访中发现、电视问政和政风行风热线曝光、群众举报投诉的个案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对于情节恶劣、影响较大、范围较广的,除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外,还要启动倒查追责手段,不仅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职能部门疏于管理的监督责任,调查处理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5、建章立制。各单位、各警种都要针对突出问题暴露出的在履职尽责、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建章立制工作,堵塞漏洞,建立健全长效监督、长效管理、长效预防的监督制约机制。
(五)总结评比阶段(11-12月)
1、报送总结。各单位于11月20日前上报本地接受督促检查工作总结。
2、结果运用。督促检查工作结束后,分局也要组织专班对各单位开展检查,对被评为不合格单位及专项整治效果群众不满意的,下发整改通知书,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接受督促检查结果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文明单位评选直接挂钩,并作为其主要领导干部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履职尽责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性和长期性,把加强作风建设摆在各项公安工作的首要位置,作为一项常态任务,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要健全支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工作。
(二)注重统筹兼顾。要把加强履职尽责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与公安业务工作相结合,以实际工作成效推动政风行风好转,赢得市场主体、人民群众的肯定和赞扬,以政风行风建设推动业务工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实现双促进、双丰收。
(三)广泛宣传沟通。分局各单位要把宣传工作贯穿接受督促检查工作始终,一方面要通过各种媒介,向社会全面宣传、展示全省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服务民生、保障发展、改进作风的工作措施和成果,大力宣扬公安系统涌现出来的英雄模范,特别是要大力宣传那些扎根基层、勤政为民、不事张扬的普通民警的典型事迹,扩大“正影响”;另一方面,要妥善应对处置群众、网络、媒体关注的热点问题和涉警事件,严防“大炒作”,打好“主动仗”,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汇报工作,邀请上级领导检查指导,主动向“两代表一委员”、政风督查员介绍公安机关履职尽责情况,让社会各界全面了解公安工作,争取理解、关心和支持。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单位要按照时间节点及时上报各项工作情况,要及时上报本单位在加强履职尽责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中好的作法和典型;分局履职尽责办公室将把各单位上报信息情况作为该项工作的重要考核依据,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之中。
(五)加大追责力度。各单位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工作中发现的典型案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实行“一案双查”,不仅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上级督促检查部门发现的问题要正确对待,实事求是,不包庇不掩饰,坚决予以纠正和查处。

Ⅳ 公务员在发挥作用方面有什么不足及整改措施

一、精神懈怠、不思进取,不想担当作为
1、有等靠思想。对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缺乏深入研究思考,思想懒惰,态度消极,行动迟缓;贯彻上级部署要求照搬照抄,不结合实际,不深入了解情况,不研究具体落实措施,上下一般粗,大而化之、没有实效;对上级安排的任务敷衍了事、得过且过;对承担的工作能拖则拖,不推不动、拨一拨转一转。有的对一些已经明确要求推进的重点工作,等文件、会议纪要;有了文件、会议纪要,还要等上级调度,等兄弟市县单位先行、出经验。
2、有守摊思想。工作标准不高,满足于一般化,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工作平推平拥。有的小富即安、小成即满,取得一点成绩就津津乐道,看不到与先进地区、先进单位的差距,看不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自我感觉良好,裹足不前。有的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在岗位上无所作为,混天数熬日头,面对先进无动于衷,任凭外边发展突飞猛进也能保持“淡定”,工作多年面貌依旧。
3、有享受思想。有的心思不在工作上,想的是如何享受生活、吃好玩好,饱食终日、无所用心,出工不出力,人在心已散。特别是一些接近退休年龄的干部,自我感觉付出了这么多年的心血汗水,该“喘口气、歇歇脚”了,追求安逸舒适,做事打不起精气神,进取精神消退。有的工作拈轻怕重,不愿吃苦受累,有的不愿分管安全生产、计划生育、信访稳定等方面的工作;有的对长期积累和历史遗留的问题,不愿“理旧账”,靠时间消化矛盾;还有的部门“一把手”,主动请调到二线岗位,不想冲在一线,只求清闲一点。
4、有旁观思想。有的习惯当“二传手”、“甩手掌柜”,不愿亲力亲为,层层批办转办,谁也没有靠上抓落实,最后工作落了空。有的喜欢指手画脚、评头论足,只当评论员,不当战斗员,自己啥事也不干。基层反映,有的干部“只在岸上空喊号子,不到水中用力划船”。
5、有功利思想。没有利益好处的事,不愿干、往外推。特别是面对严格的纪律约束,一些潜规则被打破,一些利益链条被斩断,有些部门和干部觉得无利可图,办事慢腾腾,消极怠工。有的对上级部署要求,根据部门和个人利益进行“取舍裁剪”,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推托或变通。有的成天自我设计、斤斤计较,过于看重个人待遇,觉得现在晋升空间小了、福利少了,就感到没干头、没盼头,工作热情减退甚至撂挑子。
6、有本位思想。有的推进改革不积极,不愿下放权力。对简政放权,明放暗不放,形放实不放,依然用行政的“手”干预市场的“手”,面对权力清单、负面清单、责任清单,如同套上了紧箍咒,浑身不自在。有的部门表面上审批“瘦身”,实际上中介“增肥”,把下放权力搞成“移花接木”。有的对需多个单位协作完成的工作,不愿主动参与、不愿牵头。有的大局观念、合作意识不强,对职责边界上的事推诿扯皮、互踢皮球,对全局性、整体性任务不愿出面、不愿多做,能推则推,能躲就躲。
二、心存顾虑,畏首畏尾,不敢担当作为
1、怕决策失误,不敢大胆拍板。有的该决策的不决策,该拍板的不拍板,过度谨慎,工作节奏慢了下来。有的对一些过去正常办理的事项,怕出问题、不敢办,凡事层层请示汇报,让领导签字,一直要到主要负责同志那里才能定。一些领导干部对本来自己能够单独拍板的事,非要召开会议研究研究,看似作风民主、决策民主,实际目的是有责任大家共同承担。
2、怕有风险,不敢创新突破。有的面对改革发展任务,不敢啃“硬骨头”,缺乏攻坚克难的志气、敢闯敢试的锐气、大胆负责的勇气,没有先例的事不敢干,不敢越“雷池”半步,缺少大刀阔斧、奋力开拓的精神头。有的面对困难和矛盾,瞻前顾后,患得患失,凡事先想退路,只求自身安全,不想事业推进。
3、怕干得多出错多,不敢主动干事。有的害怕“挑水多、罐子摔得多”,奉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为了不出事、宁可不干事”。有的面对现实问题,存在担心干多了出现新矛盾的心理,故意视而不见,听之任之。有的对项目建设中涉及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问题,担心出乱子,不敢下决心推,导致一些已经具备条件的项目迟迟没有进展或进展缓慢。
4、怕惹麻烦,不敢直面群众。有的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或信访,心存顾忌,担心一旦接手脱不了身,不表明态度、不正面回应、不积极解决。一些同志谈到,有些信访问题本来并不复杂,就是由于回避矛盾、躲避群众,错失了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
5、怕得罪人,不敢坚持原则。有的奉行“干不成事不要紧、至少别得罪人”的思想,爱惜羽毛,明哲保身。有的担心如果凡事真抓真管,动了别人的“奶酪”,损害个别人的利益,将来会丢选票,选择了“低调行事”。有的明知干部有问题也不敢开展批评,想的是如何捂着盖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6、怕炒作曝光,不敢“出头露面”。有的干部被媒体不断爆料的现象吓怕了,不习惯在媒体关注和公众监督下开展工作,不善于应对媒体、处置焦点问题。一些干部担心被媒体炒作成热点,担心被人盯上、被翻旧账,引出其他问题。还有的干部与企业老板打交道时心存顾虑,怕被说成傍大款,招来闲话说不清,对个人影响不好,不再去主动服务了。
7、怕担责任,工作推诿扯皮。有些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的干部,以没有明文规定为借口,该办的事不办或慢办,该落实的打折扣。有的部门在办理项目审批时,害怕承担第一个盖章的责任,几个部门的审批事项互为前置,凡事都要领导出面协调。
三、能力不足,办法不多,不会担当作为
1、对中央精神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学习不主动、不深入,看不到新常态带来的新机遇新挑战,不能正确判断分析经济发展中出现的阶段性现象,对深化改革、转方式调结构等方面的新政策新要求,特别是对当前应对经济下行的政策研究不够、理解不深,导致工作深不下去、打不开局面。有的认为不唯GDP就是不要GDP,强调发展质量就不能要求发展速度,产生了“应当慢慢来、不用着急”的片面认识。
2、思想观念转变不及时,存在惯性思维和路径依赖。习惯于凭经验、凭老办法看问题、办事情,面对新常态、新要求,感觉这也不舒服、那也不得劲,面对困难束手无策。有的同志谈到,以往各地为了加快发展,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中,实行税收、非税收入和财政收入支出优惠及考核中进行物质奖励等政策,增强吸引力、调动积极性,现在都不允许了,许多干部就茫然不知所措了,不知道怎么干了。
3、对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知识储备不足。有的简单把工作推进慢、任务不落实,归咎于政策调整、体制机制等外部因素,不能从自身找原因;有的学习凭个人兴趣,对工作相关的新知识、新业务学习上没有积极性。比如,有的对新产业新业态不熟悉、不了解,跟进学习不及时,有的对金融、信息产业、现代物流等方面知识不足,有的对培植创新创业、互联网经济、智能制造等思路视野不宽,指导工作时出现了“本领恐慌”、“能力危机”。
4、对新常态下如何更好地开展工作,主动研究不够,措施办法不多,凡事等着上级出政策、领导出主意。比如,在项目审批上,过去为了加快速度,经常“先上车后买票”,现在这些办法不能用了,但对如何合理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既严格程序,又保证进度,用心思考和探索不够。有的对如何激发调动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缺乏方向感、理不清头绪,更不明白如何担当、如何推动、如何发力。
5、唱功好,做功差,谈战略头头是道,做起来束手无策。有些干部把纸上谈兵当作能力,搞“假大空”、坐而论道,推进工作只打雷不下雨,光说不练,不见实招,画饼充饥,表面上雷厉风行、大张旗鼓,内心却不关心工作的实效,不关心是否对群众有益。
深入开展“不作为慢作为怕担当”等问题专项整治
今年以来,民勤县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以多种措施推进“不作为、慢作为、怕担当”等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促进干部职工积极主动作为、勇于担当,该县机关单位及干部职工工作作风持续好转、工作效能大幅提升、担当意识进一步增强,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深化学习教育。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不作为、慢作为、怕担当”等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始终,着力推动形成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
强化自查自纠。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领导干部带头自我查摆、干部职工采取自查和互查相结合的方式查摆问题,要求干部职工将开展“不作为、慢作为、怕担当”等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即知即改。
加强舆论监督。建立投诉举报处理制度机制,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坚持“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以此确保广大群众反映的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目前,该县“12345”便民服务中心和县效能办共受理投诉举报14件,全部办结并给予回复。
狠抓问题整改。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立投诉举报箱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服务对象等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针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及目标要求,明确责任人,限定整改时限;建立专项整治台账,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实行台账管理,对完成整改的问题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对未按时完成整改的实行挂牌督办,约谈责任领导和相关人员,以此确保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严格制度落实。坚持认真落实干部考勤、请销假和值班等制度,严格实施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效能考评制、AB岗制、离岗告示制、责任追究制等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全面推行重点工作重大项目责任制、公示制、零差错制、工作流程签字制、工作失误倒查责任制等制度,进一步健全效能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台账、跟踪督办、挂牌销号等制度,定期不定期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严肃督查问责。利用电子监察视频监控系统,每天对19个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大厅和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到岗上班情况进行实时监督;运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信息系统,对全县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情况进行电子监察和考评,对存在问题的乡镇和部门单位及时进行督查督办,共下发督查建议书30份。同时,组成督查组深入各乡镇、部门和单位,开展集中督查4次,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严肃问责,共查处不作为慢作为突出问题1条,对1个单位和2名干部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诫勉谈话2人。
嘉峪关市国税局五项措施提升绩效管理
嘉峪关市国税局坚持问题导向,总结以往经验,狠抓贯彻落实,注重考核实效,坚定绩效思维,舞好绩效“指挥棒”,用好工作“推进器”,矢志不渝,锲而不舍,为全年绩效取得好成绩拼尽全力。
一是互联网+,做好温馨提示。一方面,通过绩效微信群对绩效需求进行深入细致的了解,不断探索和整合绩效资源。另一方面,运用微信群对绩效运转的情况实时跟踪监控,随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突破了空间和时间的限制。
二是及时调整,优化管理运行。结合省局绩效指标调整变化及绩效管理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召开绩效考评委员会,对绩效指标和加减分项目进行审定,让制度更优,同时加强培训学习,让制度调整及时传导。
三是认真分析,做好风险防控。对存在扣分或者减分风险的指标提前组织分析,提出如何规避或者降低风险的建设性意见 ,做好绩效风险防控,争取不减分、少扣分。
四是狠抓亮点,注重指标节点。按照“过程管理、节点控制”的思路,将涉及的指标按节点顺序梳理时间表,做到各项工作往前赶、往前推。对分档考评指标、加减分项目实行日常监控、密切跟踪工作进度、措施、成效,牢牢抓住考核分值比重大的指标,集中力量推动年度重点工作涉及的重点指标有效落实。
五是补好短板,激发干部热情。强化干部日常工作痕迹管理、过程管理,解决个人绩效“考核难,难考核”的突出问题,结合FTP、《工作日志》,记录和跟踪干部日常工作的工作量和工作进度,并以此作为个人考评的重要依据,促进各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下去,形成“人人比绩效”争先创优的工作局面。

Ⅵ 主动担当意识不强整改措施

强化服务意识,就要树立“多设路标、不设路障,不是主角、胜似主角”的工作理念,要在这种理念推动下,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和服务方式,取消一切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前置审批手续;扶持高科技、新产业进入市场,提高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以现代产权制度为基础,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合作经济;发挥个私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完善项目对接服务,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快速发展。在营造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上,要深入开展重点商品质量监管工作,加强对农资、家电、汽车、建材等商品市场的监管,切实保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国家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加快打击传销网络平台建设,加强日常监管,严查大案要案,

形成了预防、发现、查处有机结合的打击传销工作体系和群防群控的工作局面。要加大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保护力度,严查工程建设、产权交易等领域商业贿赂案件,重点查处医疗行业商业贿赂案件,利用12315平台的统一指挥、综合协调功能,提高快速处置突发事件、举报投诉案件的能力。在营造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上,要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实现一村(社区)一个食品安全示范店,大力推进12315进商场、进市场、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活动,形成一个内部协作、横向联动、社会监督的消费维权联动机制。在优化服务经济发展环境上,要在增强干部服务意识上下功夫,提出“爱护工商形象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保护工商形象像保护自己的生命一样”的口号,要求日常工作做到“五明”,即领导要开明、工作要文明、办事要透明、管理要精明、执法要严明,逐步形成一系列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制度,如政务公开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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