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治理
公司治理问题在我国是一个热门话题,公司治理结构的好坏对公司的绩专效有很大的影响属。公司治理要
解决的问题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委托代理问题,另一个是对小股东的保护问题。公司治理包括内部控制机
制和外部控制机制。而媒体的监督是一种重要的外部治理机制。
一、外部监督的内涵
(一)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的区别。二者的区别可以阐述如下:
公司的内部监督是指公司股东、监事会、职工在法律和公司章程赋权的基础上对公司内部管理的监督
制约,他是公司内部权力制衡的体现,也是公司内部治理的重要内容。
公司的外部监督,则是公司外部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主要通过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社会力量、
伦理道德等手段,从外部对公司进行规制,促使公司的运作遵循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外部监督是间接的公司治理
公司外部监督是一种间接的公司治理,它不直接介入公司内部治理的权力体系,也不干预公司的微观
运作,而只是把公司作为一种市场主体纳入到整个市场经济的宏观运行中,加以综合的把握、监督和制约,
使各公司在达到内部治理制度化、效率化的同时,自觉维护国家、社会、其他市场主体、公民的利益,有
效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法制化,推动社会经济总量的增长。
『贰』 如何运用新媒体加强社会治理思考
随着社会上新媒体的快速发展,不断改变着社会舆论的生成、存在与传播方式,对既有的社会管理模式不断提出新的挑战。新媒体从业人员对于沟通网络虚拟空间与社会现实世界,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表达公众的政治意见与利益诉求,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监督执政行为,抑制网络不良信息,化解社会矛盾,表达人文关怀等方面都起着重要作用。
统一战线工作应当从创新社会管理的高度来认识新媒体从业人员这一新社会阶层群体,深度挖掘和充分发挥他们在参与社会管理、构建和谐社会的功能和作用。做好新媒体从业人员的统战工作,团结和引导他们积极履行社会职责,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独特的贡献,这是现代社会建设赋予统一战线的新的历史任务。
『叁』 没有政府的治理的媒体推荐
书评
本书是一部集十位学者之力、历经数年研究讨论而最后汇集而成的论文集。虽然该书主题较为生疏、充满争议,并缺乏统一的陈述和一致的定义,但各章的内容仍然有着十分紧密的内在联系。考虑到十位作者之间的不同语言风格,在组织翻译的过程中,我们也做了细致的分工。第一至第十章的翻译任务分别由张志新、东海、姚志刚、张胜军、主父笑飞、李宇晴、李莉萍、陈红、袁雪珍和刘小林等同志担任。刘小林同志于百忙之中还担任了第二、三、七、八章的校对工作,最后由张胜军对全书文字做了统一。
由于译者水平所限,书中难免出现误译或欠妥之处,恳请读者批评指正。
『肆』 传媒治理
传媒治理就是传媒治理结构
传媒治理结构,是指党和政府、股东、社会、利益相关者等对传媒的宣传、经营、管理、绩效进行监督和控制的一整套制度安排,其本质是关于传媒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分配的一整套法律体系、文化和制度规范的安排,这些安排决定了传媒的宣传和经营目标,谁在什么状态下控制传媒,如何控制,风险和收益如何在国家、传媒、利益相关者之间分配等一系列问题。
传媒治理的核心是传媒控制权的配置,无论是党和政府、股东、传媒经营管理者、利益相关者都要以其法律赋予的权力承担相应的责任,通过建立既分权又相互制衡的制度来降低代理成本和代理风险,实现党和政府对传媒的依法管控,并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确保传媒最有效的运行,确保传媒各方面参与人的利益得到维护和满足。
传媒治理分为内部治理和外部治理,内部治理是传媒治理的核心,也就是通常讲的法人治理结构,即传媒的内部组织结构设计,包括党委会、董事会、编委会、经委会、监事会、采编层、经营层的制度安排以及它们的功能、义务和权利。外部治理是一个包含了政府——市场——社会的三维利益制衡机制的过程,其目的在于监督、校正传媒功能的发挥,消除传媒运作中的负外部性,促成传媒正向功能的最大化。在中国,外部治理包括党政治理、市场治理和社会治理。在外部治理上,除了实现舆论导向的控制外,还要实现产业进入管制、反垄断、价格政策、消费者保护等产业控制。
现有大型媒体集团要通过资本市场进行收购扩张或重新组合,加快集团化、规模化步伐,不仅实现了文化产业子产业内的媒体汇流,而且实现了文化产业与其他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在此,提出中国传媒集团公司政府治理、外部治理、内部治理“三级治理”的概念模型。在中国,政府对传媒集团的产业政策实施严格管制,特别是产业进入管制、产权管制、许可权限管制、数量管制等。建立完善的中国传媒集团治理结构,首先要确立适应市场机制的政府治理结构。政府治理机制的构建应该从以下方面着手:政府应逐步放松对传媒业的产业组织政策管制,允许探索传媒集团公有制的新形式,在条件允许的时候,对传媒集团进行股份制改造,吸收其他国有资本参加到传媒行业;对传媒业的产业进入实施分类管理和分步推进改革的方式:即先放松对服务类内容和专业类内容的市场准入限制,再逐步放松对综合类传媒的市场准入限制,形成整个传媒业的开放式竞争市场。也可以考虑对传媒经营的不同环节分步放松进入限制;消除行政性垄断现象和行政性的不公平竞争行为。外部治理机制有效地发挥作用,首先要存在一个有效率的具有评定公司价值、转移公司控制权功能的资本市场。近年来,由于不同新闻媒体的主体纷纷展开不同形式的资本运营,业外资本、民营资本事实上已经在不同程度上融入媒体行业中,政府可通过对投资行为进行专门的立法和其他一些制度安排,比如竞争性的传媒职业经理人市场、劳动力市场等,以促进我国媒体通过有效的资本运营促进媒体产品经营的稳步成长与扩张。就内部治理机制的构建而言,结合我国传媒的实际情况,传媒集团应该设置以社委会、监事会、编委会、经理会为基本框架的组织结构,实行决策层、管理层(包括采编和经营)、监督层相互制约的领导体制。
『伍』 什么是传媒治理结构
文化体制改革后,产权被重新界定,公司制将逐步成为传媒产业的组织形式,现代企业制度赋予传媒公司法人财产权,出资人不得对传媒的经营权进行干涉,形成了传媒采编权、所有权、经营权的分离。这种情形下,传统的党管媒体的方法已经不适用,传媒实行的公司制改革会不会导致传媒失控?会不会影响党和政府对传媒的控制?
传媒治理结构也就是传媒治理,是指党和政府、股东、社会、利益相关者等对传媒的宣传、经营、管理、绩效进行监督和控制的一整套制度安排,其本质是关于传媒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分配的一整套法律体系、文化和制度规范的安排,这些安排决定了传媒的宣传和经营目标,谁在什么状态下控制传媒,如何控制,风险和收益如何在国家、传媒、利益相关者之间分配等一系列问题。
传媒治理就是提出通过传媒内部结构治理和外部功能治理,对传媒体制进行改革,让党和政府依法通过资本控制实现对传媒的管控,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制衡机制、激励机制,使传媒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
传媒治理的核心是传媒控制权的配置,无论是党和政府、股东、传媒经营管理者、利益相关者都要以其法律赋予的权力承担相应的责任,通过建立既分权又相互制衡的制度来降低代理成本和代理风险,实现党和政府对传媒的依法管控,并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确保传媒最有效的运行,确保传媒各方面参与人的利益得到维护和满足。
传媒治理分为内部治理和外部治理,内部治理是传媒治理的核心,也就是通常讲的法人治理结构,即传媒的内部组织结构设计,包括党委会、董事会、编委会、经委会、监事会、采编层、经营层的制度安排以及它们的功能、义务和权利。外部治理是一个包含了政府——市场——社会的三维利益制衡机制的过程,其目的在于监督、校正传媒功能的发挥,消除传媒运作中的负外部性,促成传媒正向功能的最大化。在中国,外部治理包括党政治理、市场治理和社会治理。在外部治理上,除了实现舆论导向的控制外,还要实现产业进入管制、反垄断、价格政策、消费者保护等产业控制。
『陆』 正确的公司治理的媒体推荐
欧洲管理学科领域中领先的分析师和专家。作为一位咨询顾问,他对这个领域的成形和发展方向有着强大的影响力。无论在理论领域还是在管理实践领域,他都是权威性的大师。
——彼得·德鲁克((PeterF.Drucker)
欧洲最有影响的商业思想家之一,他的课程吸引了德语国家最高层的CEO。
——《商业周刊》
如果把企业比作一棵大树,公司治理就是它的根基部。如果大树的根基不牢,即使是大树能够“开花”、“结果”,“花”和“果”也会随之飘落。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对于当今众多所谓的“主流”管理概念、体系、态度和行为,马利克教授提出了现实的和建设性的批评意见,这使得他成为一名独特的学者。
——李维安南开大学商学院院长
从来就没有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公司治理模式,作者以自己的实践和理论,从另一个视角揭示、验证了一个真理:在建立公司治理结构中,只有从所处实际出发。削足适履则遗患无穷。无论对于出资人、企业领导者还是行政管理者来讲,这都是一本非常值得一读,非常有借鉴价值,非常有开拓思路和启迪创新灵感的好书。
——周孟芹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马利克的书是写给那些愿意实实在在地做企业管理的人看的,是写给那些想成为脚踏实地的未来管理者看的。读者怀有这种心态或是从这个视野去读他的书,去细细体味他书中的思想,一定会觉得受益匪浅。
——姜跃滨天健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裁
『柒』 怎样对自媒体加强治理
近年来,随着微信、微博等自媒体平台融入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各种自媒体乱象也大有愈演愈烈之势。加强自媒体乱象治理打击,营造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成为了当前政府部门必须正视的问题。
一、自媒体领域乱象的表现
(一)“刷”字当头,流量造假吹起繁荣泡沫。随着自媒体的兴起,自媒体的营销价值逐渐得到重视,为了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越来越多的广告主将重金砸向微信、微博和新兴的直播平台。点击率、阅读量、粉丝数是考量新媒体平台传播力的重要依据,因而靠机器刷阅读量、花钱买微博“僵尸粉”等自媒体乱象开始层出不穷。
(二)谣言滋生,危害社会健康稳定发展。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的新闻信息需要遵循客观真实的原则,有其严格规范的生产流程。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受多种因素的影响,自媒体逐渐成为谣言滋生的平台,有的公众号恶意对事件进行抹黑,有些网站则用“标题党”推波助澜,各种失实报道比比皆是,扰乱了社会秩序,影响了社会稳定。
(三)格调低下,为博眼球低俗猎奇。一些网络直播平台为了吸引网友眼球进行“奇葩”的网络直播或涉黄“网红”直播,这给直播平台带来了短暂的用户流量高峰,但直播平台在由此获得暂时经济利益的同时,也走入了内容低俗与高度同质化的死胡同。
二、相关建议
一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网络营销行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目前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网络营销的造假问题、侵权问题、安全问题大量涌现,影响了企业和顾客之间的营销活动的正常运行。建议进一步完善《广告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配套规章,出台专门的网络营销管理办法,针对网络营销主体登记、网络消费欺诈、网络不当广告行为、网络格式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问题作出明确的解释,用法律的手段保障网络营销活动正常,以利于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稳定运行。
二是提高技术监测水平。建立自媒体大数据库,加强自媒体帐号监测和自媒体平台运营数据分析,实时演算个人动态数据,借助大数据技术,助推互联网流量造假问题的解决,帮助企业进一步优化广告投放效益。
三是加大监管打击力度。进一步明确工商、文化、经信、公安等监管部门职责,形成协同监管合力,坚决打击扰乱互联网经营秩序和信息传播秩序的现象。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目标,加强网络交易监管,加大对售假、虚假广告等不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营造安全公平的网络交易环境;以维护公共利益为目标,加强网络信息监管,各地公安机关设立并普及网警派出所,履行网络舆情维稳等工作职责。引导市民通过电话、QQ实现网络空间报警,从而对网络信息进行直接的干预或控制活动,提高打击的主动性和时效性。对利用互联网造谣、诽谤或者发表、传播其他有害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
四是明确发布平台义务。自媒体运营平台要严格遵守国家网信办发布的《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审核账号的身份和资质,做好分类备案,为不同类型的账号贴上不同标识,采取不同的管理办法。对违规发布和直播等行为,视情节严重采取警示、限制发布、暂停更新、关闭账号、永久封禁等措施,让低俗化的内容和主播失去生存空间,并保存有关记录,履行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义务。
五是建立行业诚信机制。鼓励倡导原创性新闻发布,培养具有影响力的品牌性自媒体,开展国内或地方性的年度品牌性自媒体评选活动并给予适当奖励。制定自媒体平台行业自律公约,加强自媒体人的自律,塑造行业自律形象。将违反自律公约的自媒体人和主播名单列入黑名单,行业主管部门将其违法违规行为记入相关信用档案,造成“一处失信、处处被动”的惩戒效果。
六是加大网民监督力度。充分发挥广大网民的监督和参与作用,在大中专院校建立网络卫士志愿者队伍,对涉嫌造假售假、不当广告宣传、诱导分享欺诈、发布不实小道消息、涉黄直播等不法行为及时举报投诉,大力净化自媒体生态环境。
『捌』 根据2 019年香港问题,中国媒体如何治理和引导舆论
媒体怎么可能治理舆论?现在是自媒体时代,传统媒体和体制内媒体对此毫无优势,更不要说治理了。他们应该顺应时代要求,说真话,才能生存下来。
『玖』 媒体在危机治理中的功效
媒体与政府的关系、社会功能以及在危机管理中的作用
传播学的四大先驱之一的哈罗德·拉斯维尔分析研究并提出媒体传播过程的五大要素,即著名的5W公式:谁(Who)、说什么(Say What)、通过什么渠道(In What Channel)、对谁说(To Whom)、带来什么效果(With What Effect)。在此基础上,拉斯维尔概括出大众传播的三项社会功能:环境监视、协调社会各部分的关联以适应环境的变化、社会文化世代相传。作为一种独特的公共资源和社会力量,大众媒体在人类社会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传播学创始人韦尔伯·施拉姆指出:“媒介一经出现,就参与了一切意义重大的社会变革。” 在经济全球化和社会信息化的今天,大众媒体发挥着更加突出的作用,它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对人类的社会环境、生活方式、思维模式、价值观念、文化结构、教育发展、精神世界等方面产生着重要影响。” 传播学理论把大众媒体的社会功能总结为四个方面:一是看守功能:媒体广泛报道生存条件和质量,成为公众对现实作出反应和抉择的主要依据;二是决策功能:媒体形成议程设置,影响公共决策;三是教育功能:媒体广泛传播知识性信息;四是娱乐功能:媒体向民众提供各类消遣娱乐节目。作为信息的过滤器,媒体会按照媒体机构的舆论倾向和报道方针,通过信息的选择和处理机制,最终提炼和公开报道某些社会事件。
就政府和媒体之间的关系而言,世界上各个国家大众传播媒介通常情况下都是作为公共部门存在,信息传播权利也是公共权利的一部分。媒体所具有的强烈的社会公共色彩,使得它承担着舆论导向和稳定社会的责任,成为社会心理状态的指示器。作为政策主体的一个组成部分和政府与社会之间的中介,媒体在可能成为政府、政党和其他利益群体的宣传工具,但由于对于社会事件报道的主动权,报道的内容、方式及效果都被媒体掌握和控制,如何协调与媒体之间的协同运作,增强政府利用媒体进行社会整合的能力,便成为需要关注的命题。特别是在社会突发性危机事件的处理和应对中,由于报道内容的特殊性和信息传播带来的巨大社会扩散效果,更需要危机管理者与媒体作深入的沟通、协调和合作,构建两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因此,危机潜在的社会传染效应,要求危机管理主体必须采取相应的社会沟通、社会动员的措施,唤起社会对危机管理主体应对危机所作努力的认可和支持。社会传染论很好地解释对危机事件报道的潜在社会扩散效应。危机问题、目标与行为越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时,人群越容易受到感染、而参与运动的可能性则越大。在人群越聚集的地方和组织内,人们相互影响和传染的几率越大,危机参与者可能越多。在危机管理的三个阶段,即危机潜伏期的事前管理阶段、危机爆发期的危机过程管理阶段、危机恢复重建期的事后管理阶段,危机管理主体都应当完善良性的危机沟通系统,主动寻求与媒体的合作,建立与媒体之间畅通的交流通道。
从媒体在社会中发挥作用的效果来看,表现为正、负两个方面。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作为公共资源的媒体具有很强的外部性,当媒体的正面作用发挥时就具有正外部性,当媒体的负面作用发挥时就具有负外部性。媒体的外部性在危机时期表现得很突出,在危机管理中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发现危机征兆。在危机的潜伏期,媒体利用发达的信息网络,及时发现危机征兆,及时向政府传递信息,从而引起有关部门重视,及时采取行动。在危机爆发前一时期,危机具有某些外部的表征,危机管理体系应根据媒体的反映多方面、多角度地采取初步的措施。同时通过媒体在从众生活中对危机意识的宣传,形成一致的社会危机共识。通过强化全社会的危机意识,预防和检测危机的出现和发生,进而统一社会价值观念,整合社会秩序。第二,满足信息需求。在危机时期,公众对信息的需求更加迫切,媒体进行及时、准确、全面的信息披露和解读,使公众信息的需求得到满足。为控制危机事态,稳定社会秩序、避免社会恐慌,危机管理主体首先必须快速应急,对危机事件有目的选择信息源和信息传播渠道,有效地控制传播的导向性,防止媒体为抢独家头条新闻或提高刊物的知名度,发表刺激危机局势的新闻消息,激化危机事态。同时,还要防止媒体传导不正确、不全面的消息,误导社会民众,使其错误地理解危机管理者的行为意图,或加强公众的社会恐惧心理,为危机的顺利解决设置障碍。第三,引导公众情绪。危机因具有高度的破坏性而成为公众情绪的兴奋点,公众的兴奋情绪受媒体的影响很大。媒体的正确引导,可以稳定公众情绪,凝聚社会力量,共同战胜危机。对危机事件的不恰当的负面报道,往往带来强烈的社会负面影响。因此,要有针对地通过和媒体的对话、宣传、诱导,大力发动社会新闻媒体的传播、聚合功能,迅速通过多渠道获得信息并对其加以分析综合,向社会公众阐明政府危机管理行为的意义、指导思想和现实条件所采取的各种措施的必要性,阐述政府的有关政策,采取有效方式说服社会大众对危机管理主体所作努力的支持。在疏通主渠道的同时,还要特别注意防止各类谣言和小道信息的蔓延,控制其传播的范围和渠道,消除其破坏性作用。第四,影响政府决策。媒体一方面把危机状况及民众心态及时反馈给政府,帮助政府进行科学决策;另一方面把政府的应对措施、相关政策等及时向公众发布,实现政府与社会的良性互动。与此同时危机管理者必须掌握指导性原则,发挥媒体的信息传输和舆论导向功能,稳定民众心理,引导公众选择正确的行为,正确对待各种突发性危机事件。第五,塑造政府形象。媒体及时报道政府处理危机的各项措施及其效果,这些报道对塑造政府形象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危机事件解决后,危机管理主体在尽快恢复社会结构和功能,重建社会秩序同时,要有效地利用媒体发动全社会对危机事件进行冷静的理性思考,作多侧面多层次的分析,挖掘危机事件的原因,寻求今后避免此类危机事件和改进社会政策的办法。
可参考资料:
1 危机管理——转型期中国面临的挑战》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3年5月
2《国际危机管理概论》时事出版社 2003年3月
『拾』 如何实现对新媒体时代的合理治理
目前企业数字营销,都很看中新媒体这快,一方面本身成本低,也比较好传播。回所以,导致了新媒体这块呈现答不断发展和壮大的趋势。有一个智能广告投放的平台,采媒在线,整合了大量的新媒体资源,做广告交易,对企业来说,也省去了很多寻找媒体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