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心村整治实施方案
❶ 新野县国土资源局
新野县位于河南省西南部,与湖北省襄阳市接壤,历史悠久,文化灿烂,是三国历史文化名城。总面积1062平方公里,辖9镇、5乡,98万亩耕地,人口82万人。其中,县城建成区面积22平方公里,城区人口20万人。新野县是全国对外开放县、优质棉生产基地县、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示范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县、河南省对外开放重点县、城镇化建设重点县和绿色畜产品生产基地示范县,正由平原农业县崛起为充满活力的新兴工业城市。
黄平亚 局长
陈合永 副局长
肜克明 副局长
任新襄 纪检组长
王义生 党组成员
王新华 党组成员
黄平亚简介:新野县歪子镇人,1963年2月出生,汉族,大专学历,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8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1985年8月,在桐柏县农业高中工作,任教导主任;1985年8月~1990年6月,任新野县委办工作干事;1990年6月~1994年8月,任新野县委办秘书;1994年8月~1997年11月,任新野县农牧局副局长;1997年11月~1999年8月,任新野县农业局副局长;1999年8月~2005年7月,任新野县纪委常委、办公室主任(正科);2005年7月~2006年5月,在新野县纪委监察局工作,任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2006年5月~2009年7月,在新野县纪委工作,任副书记;2009年7月至今,任新野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机构设置】局机关现有干部职工203人,内设办公室、财务股、人事股、监察室、地籍股、用地股、规划股、信访股、法制股、耕保股、测绘股、服务大厅12个股(室);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地产交易中心、土地储备中心、土地整理中心、地价评估事务所等6个二级单位;汉华、汉城、城郊、新甸铺、五星、王庄、前高庙、溧河铺、施庵、沙堰、樊集、上庄、歪子、王集、上港15个国土资源所。除13人(含局班子)为行政编制以外,全部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
【土地资源】全县土地总面积为1062平方公里,由于地处南阳盆地南部,既是平原,又是岗地、洼地,还有河湖坑塘。截至2010年底,耕地97.6万亩,占总面积61.3%;城镇村庄道路用地47.2万亩,占24%;林业用地3.2万亩,占2%,河沟渠道9.8万亩,占6.2%。
【耕地保护】一是坚守耕地“红线”。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行为;强化乡镇政府耕地保护责任;逐级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选聘村级协管员,构建县、乡、村、组四级保护网络;完善基本农田档案资料,更新保护标志,做到表册面积、空间布局、实际地块“三对照”,以及保护指标、保护地块、保护标志、保护档案、保护措施、保护责任“六落实”等措施,确保全县耕地保有量持续稳定在67860.98公顷,基本农田面积保持在61120公顷。二是加大补充耕地力度。实施新甸铺镇等土地开发项目补充耕地41.15公顷;实施以“三项整治”为重点的土地开发复垦项目补充耕地438公顷,连续12年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有余。
【基本农田保护】2010年,成功实施了两个国家级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土地整理项目(樊集等两乡镇土地整理项目和沙堰等两乡镇土地整理项目),净增加耕地154.96公顷。
【基本农田划定】2010年,新野县被设立为全省基本农田划定试点县,已完成沙堰、樊集2个乡(镇)的基本农田划定工作。
【土地市场】坚持“促进房地产市场供需基本平衡”、“优化城市土地出让利用结构”、“保障经济建设发展和重点工程建设土地供给”的原则,严格执行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拍挂”公开出让制度,出让土地约35公顷(525亩),实现出让收益3.17亿元,比2009年增加近1亿元,既增加了土地供应量,维护了土地市场稳定,又增加了土地收益。
【土地储备】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乡村配合”的土地储备模式,在2009年收储土地71.28公顷(1069.2亩)的基础上,2010年收储土地64.51公顷(967.65亩)。
【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继2007年被确立为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合作研究项目“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与农民权益保护”示范区项目后,2010年,新野县又被确立为河南省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和集体建设用地价格评估体系建设试点县。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在原来已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完善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管理办法,规范集体建设用地交易行为。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2008年,新野县被确立为全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县。利用增减挂钩政策,将“三项整治”整理复垦的453.33公顷(6800亩)耕地置换为建设用地指标,这意味着能实现增加财政收入2个亿,并且利用这些指标,上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4006亩,极大地解决了县域经济发展用地指标紧缺的难题。
【土地综合整治】利用新野县作为全省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县政策,坚持“条件成熟一个,整治一个”原则,对筛选上报的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村(新甸铺宋庄村、五星镇郭胡村、歪子镇棉花庄村),实行“全域规划、全域设计、全域整治、整村推进”,进行田、水、路、林、村、房综合整治。目前,这项工作正在推进中。
【三项整治】抓住有利时机,认真执行《全县空心村、砖瓦窑场、工矿废弃地“三项整治”实施意见》,全面推进以“空心村”整治为重点的“三项整治”工作,整理复垦耕地453.33公顷(6800亩)。
【土地整理】2010年,完成了2007~2008年争取的两个省级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土地整理项目(樊集等两乡镇土地整理项目和沙堰等两乡镇土地整理项目)各项工程任务,通过了省、市验收;争取项目3个,总投资4600万元,分别是溧河铺镇、王庄镇的移民新村土地整理项目(投资额790万元),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村项目(投资额250万元),上庄乡土地整理项目(投资额3560万元)。
【地籍管理】2010年,完成了全县第二次土地调查农村调查任务,通过了省、市级验收;扎实组织了城区32平方公里城镇地籍调查,查清了城区各类土地利用现状,通过了省级预检;完成4个乡(镇)政府驻地的地籍调查,取得了准确、详细的第一手资料,为国土资源局管理工作打下坚实的技术基础。同时,全面开展土地登记工作,提高登记发证覆盖面,精益求精,严格程序,依法行政,坚持原则,2010年度共发放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449本,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326本,违规清理证书1126本。进一步规范地籍档案管理,清理分类地籍档案15000余份,装订成册4000余份。完成7个批次、380宗地的现场踏勘、地类认定、报告审核工作。在土地权属信访调处工作中,全年接待群众查询190多起,调处土地权属纠纷12起。
【建设用地报批】坚持“有限指标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潜”,把省、市定用地指标调控分配权交由县政府掌握,指标随项目走,“好钢用在刀刃上”。上报市政府待批东北新区征收土地约320亩;上报市政府待批县新一中南征收土地约300亩;利用“三项整治”指标上报待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用地4006亩,有力地保障了全县重点项目、重要民生工程和产业集群区建设用地需求。
【矿产资源】已查明的矿产资源有以下几种:(1)河砂。新野县位于南阳盆地底部,汉水支流的河、唐河及湍河汇入新野,三大河流河砂资源丰富。(2)石油。主要位于西北部的施庵、沙堰两镇的区域内。(3)地热。属于地质构造中地热较富集区,主要是中、低热,一般位于地下1200米左右。其他如邻唐河县的王庄镇、前高庙乡等地有铜臬埋藏,但尚未查明。
【矿产资源管理】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县矿产资源日常监督管理。石油的探、采由河南油田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管理。鉴于河砂分布于河流的特殊性,2010年,新野县政府实施统一招标开采(三大河流分13个标段分别招标),由水利局、国土局依法监管。地热开采处于启动阶段,正在积极探索有效监管办法。
【执法监察】根据2010年度地籍变更调查卫星遥感图显示,新野县共涉及215个图斑,总面积125.12公顷,其中,合法用地101宗、44.34公顷(耕地100宗、44.12公顷),违法用地8宗、26.68公顷(耕地6宗、26.60公顷,主要是国家重点项目南水北调移民工程用地共占用耕地26.37公顷),实地伪变化106宗、54.1公顷(农业结构调整用地39宗、20.54公顷,实地未变化67宗、33.56公顷)。目前,对能够补办用地手续的全部补办了用地手续,共上报村镇3个批次用地、12.6425公顷,上报待批城市两个批次、18个项目用地、11.8132公顷,上报待批移民新村建设项目用地24.4478公顷;对不能补办用地手续的要求必须拆除复垦到位,拆除任务已交办各乡(镇)、街道,近日,新野县政府办、新野县纪委监察局、新野县国土资源局将成立督查组,逐宗进行督查。
【信访工作】2010年,共受理信访案件54起,其中,京访7起、省访6起、南阳市国土资源局交办10起、县本级31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8%,现已全部办结,结案率100%,群众满意达88%以上。
(聂晓宇)
❷ 邓州市腰店乡黄营村空心村治理有没有赔赏
有,赔的还不少,乡里收走一部分,剩下的支书装腰包一部分,赔到村民手里少之又少,可以忽略不计。
❸ 土地整治的内容之一: 农村居民点整治
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农村集体土地产权主体不明晰,村镇建设缺乏科学规划或规划没有得到有效实施,以及对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不够严格等原因,农村居民点土地利用在总体上比较粗放,呈现出农村居民点用地总量偏大,村庄用地规模偏小,村庄用地布局分散、集约化程度低,建新不拆旧、一户多居的特征。村庄建设用地盲目发展和无序建设占用大量农地,成为农用地面积减少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对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合并空心村,建设中心村,加大农村宅基地建设密度,提高建筑容积率,复垦非农建设用地,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是保护农地资源的一个重要途径。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潜力即是土地整治对农地保护贡献的表征,整治潜力越大说明对农地保护的力度越大。
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是土地整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主要是指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总体规划和新的用地标准的要求,对中心村、空心村、自然村的居民宅基地进行重新规划、整理合并和建设。通过迁村并点、农户搬迁和社区建设减少农村建设用地规模,增加农用地规模,以提高农村土地的集约利用程度,实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目标,同时,改善农村社区生活设施和生态环境,统筹城乡发展。
在我国现阶段的社会经济发展背景下,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的根本目的是将粗放利用的建设用地(如空心村)复垦为农用地,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占补平衡的战略目标,保护农地资源。
(一)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的模式
我国地域类型复杂,社会经济条件差别很大,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应根据不同的区域特点采用不同的运作模式,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
1.农村城镇化型用地整治模式
在经济水平较高的城郊结合部和集镇,有较强的农村城镇化趋势。应将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规划纳入城镇规划体系,积极提倡建公寓式楼房,集约化生产设施,规模化经营农业,一般要求统建联建,由此可以降低人均用地标准,提高土地利用率,节约农用地建设占用面积。例如浙江省海宁市马桥镇建中村按这一模式使人均农居点用地从125m2降到97m2。
2.自然村缩并型用地整治模式
自然村大多为历史上农民为方便生产而散居后逐步形成的,一般规模较小,极不利于行政管理和农民生活质量的改善。对于那些规模过小的自然村,应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向中心村缩并,同时对小村旧址进行复垦还耕。例如安徽六安地区霍邱县洪集镇的尚善村,土地整治前,全村2000人分散居住在128个自然村,老宅基地占地80多公顷。经过土地整理,全部居民点规划到9个居民区,宅基地由过去的80多公顷减到5.33hm2,同时将老宅基地还耕,新增耕地74.67hm2。
3.中心村内调型用地整治模式
中心村的规模一般为几十户到数百户,其用地范围较大,既不适宜合并,也不适合搬迁,必须按照合理布局、节约用地的原则,对老宅基地进行统一调整,优化布局,充分利用闲置地和废弃地,不断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化水平。例如湖北襄阳县黄渠河镇按照这一模式改造老村庄10个,连同部分移村腾地,共净增耕地66.8hm2。
4.异地迁移型用地整治模式
分布于偏远山区的一些村落,因交通不便,自然条件差,就地改造难度大,应异地迁移到区位条件较好的中心村,并对旧宅基地进行复垦还耕。例如浙江省泰顺县,原属国家级贫困县,对于分布在偏远山区的一些贫困村,逐步采取异地迁移扶贫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的农地保护潜力测算
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的农地保护潜力主要是指通过对现有农村居民点改造、迁村并点等,可增加有效农用地面积的潜力。目前来说,我国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主要是为了增加耕地,因此,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的农地保护潜力实则为耕地保护潜力。
根据不同的方法,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测算出我国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的农地保护潜力,也即土地整治可以保护的农用地面积。一般来说,主要有以下测算方法(吴小红,2006)。
1.以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标准测算农地保护潜力
根据现状居民点用地与国家规定的人均建设用地标准所形成的理论用地面积的差值来计算农地保护潜力。按潜力的表现形式,可分为现状潜力和规划潜力。现状潜力是指按现状人口、现状用地标准计算的潜力,反映的是现状人口条件下居民点整理的农地保护潜力空间;规划潜力指按规划人口、规划用地标准计算的潜力,反映的是规划人口条件下居民点整理的农地保护的潜力空间。即一是以人均用地标准和该地区现状农村人口数来计算,二是考虑规划期内用地标准和农村人口变动这两个因素对整理潜力的影响,以规划目标年人均用地标准和农村人口数来算。
计算公式为:
农地保护层次论
式中:S———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的农地保护潜力;
Sxz———现状居民点用地面积;
B0———整理后人均用地标准;
Q0———现有农村人口数;
Bt———规划目标年人均用地标准;
Qt———规划目标年人口数。
根据式(10-1),如果按照国家规定的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最高限指标150m2计,则全国可整理出农居点用地377万hm2,即可增加农用地377万hm2(现状居民点用地按照1996年1756万hm2,农村人口按照92559万计算,下同)。若能将其中的1/3复垦作耕地,则可增加耕地面积约126万hm2(折合1890万亩)。
若农民能进一步提高珍惜土地的自觉性,充分利用宅前屋后的每寸土地,据调查人均100m2用地已完全能满足农民生产和生活用地的需求,由此全国可整理出农居点用地约839万hm2,即可增加农用地839万hm2,以1/3复垦为耕地计,可新增耕地280万hm2(折合4200万亩)。
2.以户均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标准测算农地保护潜力
根据现状居民点户均用地与国家规定的户均建设用地标准所形成的理论用地面积的差值来计算农地保护潜力,亦可采取上述两种思路:用户均用地标准、该地区现状农户数以及规划目标年户均用地标准、规划农户数来计算。
计算公式为:
农地保护层次论
式中:S———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的农地保护潜力;
Sxz———现状居民点用地面积;
B0———整理后户均用地标准;
Q0———现有农户总数;
Bt———规划目标年户均用地标准;
Qt———规划目标年农户总数。
3.闲置宅基地抽样调查法
选取能代表评价区域内农村居民点闲置情况的典型乡镇作为样点,调查农村居民点内部闲置土地面积,算出土地闲置率,以此测算农村居民点整理的农地保护潜力。
计算公式为:
农地保护层次论
式中:S———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的农地保护潜力;
Sxz———现状居民点用地面积;
a———土地闲置率。
4.以城市用地标准测算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的农地保护潜力
针对城市近郊区的农村居民点统建联建,提倡公寓式楼房建设的整理潜力计算,不能再按照农村宅基地标准测算人均用地,因其用地布局和结构已经趋于城市用地标准,应根据城市人均建设用地标准进行计算。同时,这些村落的人口不能只计算行政村人口,要充分考虑其对城市住宅的分流功能,充分考虑外来常住人口的用地需求。
计算公式为:
农地保护层次论
式中:S———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的农地保护潜力;
Sxz———现状居民点用地面积;
B———城市人均用地标准;
Q———村内常住人口数。
公寓式楼房按每套162m2,底层架空作农具设施存放,占地3.6(开间)×6(间数)×50(进深15m+日照间距)m2,可建七层12套至少供36人居住,则人均居住用地45m2,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用地按每人5m2计,公寓式楼房可按每人50m2进行潜力分析。
农村统建联建最能被农户接受的是三层砖混,占地144m2,按每户3人计,则人均居住用地48m2,公共设施、公益事业按每人5m2计,统建联建可按每人53m2计算潜力。
❹ 建设用地与核心控制区的规范,整治土地流转工作建议
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0〕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各地开展农村土地整治,有效促进了耕地保护;同时,一些地方在农村土地整治过程中,进行了将通过整治节约的少部分农村建设用地以指标调剂的方式按规划调整到城镇使用的政策探索,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以下简称增减挂钩试点),对统筹城乡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出现了少数地方片面追求增加城镇建设用地指标、擅自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和扩大试点范围、突破周转指标、违背农民意愿强拆强建等一些亟需规范的问题,侵害了农民权益,影响了土地管理秩序,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坚决予以纠正。为严格规范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以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城乡统筹发展为导向。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和农业现代化,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发展;要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集约化水平;要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二)以增加高产稳产基本农田和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为目标。要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改善环境的原则,以农田整治为重点,立足提高高产稳产基本农田比重,加快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有条件的地区,通过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与散乱、废弃、闲置、低效利用的农村建设用地整治相结合,实施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充分发挥其经济、社会、生态综合效益。
(三)以切实维护农民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始终把维护农民权益放在首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持群众自愿、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依法推动。要依法维护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主体地位,依法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受益权。整治腾出的农村建设用地,首先要复垦为耕地,在优先满足农村各种发展建设用地后,经批准将节约的指标少量调剂给城镇使用的,其土地增值收益必须及时全部返还农村,切实做到农民自愿、农民参与、农民满意。
二、严格规范增减挂钩试点
(四)坚决扭转片面追求增加城镇建设用地指标的倾向。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农民新居、城镇发展等土地整治活动,合理设置建新、拆旧项目区,确保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有减少、布局更合理,耕地面积有增加、质量有提高,实现以城带乡、以工补农,城乡统筹发展的目标。要坚决扭转在增减挂钩试点中重建新、轻拆旧、重城镇、轻农村单一解决城镇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的倾向,坚决纠正少数地方突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控制、片面追求增加城镇建设用地指标等偏差,坚决制止实施过程中脱离发展实际、侵害群众利益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五)坚决制止以各种名义擅自开展土地置换等行为。在推进农村新居建设和危房改造及小康示范村建设等工作中,凡涉及城乡建设用地调整使用的,必须纳入增减挂钩试点。必须坚持局部试点、封闭运行、规范管理、结果可控,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展试点或扩大试点范围。严禁在试点之外,以各种名义开展城乡建设用地调整使用。严禁擅自开展建设用地置换、复垦土地周转等“搭车”行为,防止违规扩大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六)严禁突破挂钩周转指标。各地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农业生产、城乡建设、农田水利建设、林业保护利用和生态建设等有关要求,科学编制农村土地整治规划,合理安排增减挂钩试点的规模、布局和时序。试点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所在省(区、市)要严格按照国家下达的挂钩周转指标,组织审批和实施试点项目,严禁突破挂钩周转指标设立挂钩项目区,严禁项目区跨县级行政区域设置,严禁循环使用周转指标。各试点地区要对挂钩周转指标的下达、使用和归还实行全程监管,严格考核,确保增减挂钩试点严格控制在周转指标内。
(七)严禁盲目大拆大建和强迫农民住高楼。要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农业产业发展相适应,与城镇化进程和农村人口转移相协调,遵循城镇发展规律,区分城镇规划区内、城乡结合部、空心村和闲置宅基地等不同情况,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循序渐进。涉及农村拆迁安置的新居建设,要为农民提供多种建房选择,保持农村特色和风貌,保护具有历史文化和景观价值的传统建筑。要尊重农民意愿并考虑农民实际承受能力,防止不顾条件盲目推进、大拆大建。严禁在农村地区盲目建高楼、强迫农民住高楼。
(八)严禁侵害农民权益。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必须举行听证、论证,充分听取当地农村基层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涉及土地调整互换使用的,未征得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同意,不得强行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必须按照明晰产权、维护权益的原则,合理分配土地调整使用中的增值收益。要明确受益主体,规范收益用途,确保所获土地增值收益及时全部返还农村,用于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和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防止农村和农民利益受到侵害。
三、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
(九)大力推进以高产稳产基本农田建设为重点的农田整治。要按照因地制宜、改善条件、提高质量的要求,以提高高产稳产基本农田比重为目标,大力开展土地平整、田间道路建设、农田防护建设和农田水利建设。要依照耕地分等定级技术规范和标准,严格土地整治新增耕地质量评定和验收,有针对性地采取培肥地力等措施,稳步提升新增耕地产能,经整治的耕地要划定为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要切实防止投入散、项目小、新增耕地质量偏低,以及重建设轻管护等问题。
(十)规范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要按照统筹规划、整合资源、整体推进的原则,以耕地面积增加、建设用地总量减少、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为目标,规范推进以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为内容的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未批准开展增减挂钩试点的地区,不得将农村土地整治节约的建设用地指标调剂给城镇使用。整治腾出的农村建设用地,首先要复垦为耕地,规划继续作为建设用地的可作为农民旧房改造、新居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以及农村非农产业发展用地。严禁以整治为名,擅自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扩大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严禁在农村土地整治中,违法调整、收回和强迫流转农民承包地。
(十一)积极组织实施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要按照科学论证、集中投入、分步实施的要求,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目标,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积极组织实施《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确定的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促进国家粮食核心产区和战略后备产区建设,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提供基础性保障。要切实加强配套工程建设,落实配套资金,强化工程监管,防止和纠正配套工程不到位、配套资金不落实等问题。
四、保障措施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以统筹城乡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地方政府主导、国土资源部门搭建平台、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国土资源部要会同相关部门根据职能分工,落实责任,通力合作,准确把握工作要求,加强全程指导和有效监管,严格规范增减挂钩试点并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
(十三)强化资金整合和使用管理。各地要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耕地开垦费和土地复垦费等资金为主体,引导和聚合相关涉农资金,保持渠道和用途不变,实行专账管理,统筹集中使用,切实提高各项资金综合使用效益。严格执行土地出让收益要优先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定,严格执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主要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耕地开发和土地整理的规定,中央分成部分要重点支持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示范工程建设。要引导和规范民间资本参与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行为。
(十四)做好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管理。各地区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要按照确权在先的要求,对土地利用现状和权属状况进行调查、核实,做到地类和面积准确,界址和权属清楚。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涉及的土地,原则上应维持原有土地权属不变;对土地互换的,要引导相关权利人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有争议的要依法做好调处工作。对权属有争议又调处不成的,不得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实施后,要依法及时办理土地确权、变更登记手续,发放土地权利证书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
(十五)严格监督管理。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结合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加强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管理信息化建设,实行全程监管;要完善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在线备案制度,对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实行网络直报备案,及时向社会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要做好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和立项工作,加强对项目实施的检查指导、评估考核以及项目实施后的验收等工作;要充分发挥国家土地督察和土地执法监察的作用,完善问题发现和查处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
(十六)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近期要对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清理。国土资源部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面检查,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一律叫停,进行整顿、规范和限期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查处。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展增减挂钩试点、超出试点范围开展增减挂钩和建设用地置换或擅自扩大挂钩周转指标规模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并相应扣减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立足于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认真总结经验,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工作规范、健康、有序开展。
国务院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❺ 要开展一次空心村整治活动,你会如何去做
一、整治时间
整治活动从2009年12月18日开始,到2010年1月31日结束。
二、整治内容和要求
(一)无证无照小餐饮专项整治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整治要求:整治和规范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小餐饮经营行为,做到持证照营业、文明经营。
(二)货运三轮车专项整治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整治要求:严格控制货运三轮车运营时间,确保在7:00—20:00,市区范围内无货运三轮车通行。严禁货车在市区范围内运送花圈。
(三)机动车辆维修业专项整治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整治要求:严禁在市区范围内占道维修汽车、摩托车等各类机动车辆。
(四)门窗铆焊加工经营业专项整治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整治要求:严禁在城区范围内进行门窗铆焊加工。
(五)小区物业环境专项整治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整治要求:加大对物业公司的监管力度,加强小区物业管理。严禁占用、毁损公共绿地,占用共用部位进行违章搭建,饲养家禽、乱涂写、乱披挂等制脏制乱行为。
(六)殡葬车辆和搭建灵棚专项整治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整治要求:倡导文明祭祀,严禁在市区范围内搭建灵棚,严禁车辆运送花圈。
(七)书报亭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
责任单位:市邮政局
整治要求:规范书报亭经营行为,加大书报亭周边环境整治力度,禁止乱搭乱建、乱摆乱放、乱披乱挂、乱贴乱画等行为。
❻ 张家口尚义县空心村治理今年有红土良吗
张家口尚义县空心村治理今年是有红土狼的
❼ 宁陵县: 加大“空心村”整治力度推进新农村建设步伐
日前,河南省宁陵县下发文件,制订方案,层层召开动员会,在全县范围内掀起一个声势浩大的“空心村”治理热潮。
宁陵县是位于豫东平原的一个人多地少的内陆县,辖14个乡镇,366个行政村,1052个自然村,68万人,80万亩耕地,人均1.2亩,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在党的十七大精神鼓舞下,他们确立了以科学发展观为总览,以“空心村”治理为抓手,以化解农村宅基地纠纷为着眼点,以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为主线,以新农村建设为目标的发展思路,加大资金投入,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工作强度,形成一个群众性的创建活动。
该县整治“空心村”的原则是坚持一户一宅,占用面积不得超过国家规定标准。重点整治村内空闲地、废弃坑塘、闲置多余的宅基地以及各种违法占地。通过整治,使村内空闲地得到充分有效利用,村容村貌明显改观,坚决遏制村庄外延和侵占可耕地现象,并健全宅基地管理档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他们根据农村实际情况,不搞“一刀切”,采取前走后跟、分阶段进行方式,每乡镇都搞试点,第一批先进行30个行政村。对领导班子强、经济条件好的村委,按照“四通”、“三高”、“两统一”的要求实施,即统一拆旧、统一建新,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达到通路、通水、通电、通有线电视。经济基础较差和情况复杂的,可分阶段实施,但一定要打通道路,收回多占的宅基地,完善公共设施,落实村庄规划。根据过去已进行试点的四个“空心村”的实际推算,每个自然村平均腾出耕地百余亩,全县可净增耕地10万多亩。
为了把这个功在当今、利在千秋的事情做好,他们采取了三项得力措施:一是电视台、广播电台开辟专题栏目,并通过大喇叭、板报、标语和各种会议的召开,形成全覆盖、大力度的宣传网络。二是建立领导组和工作队伍。县里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其他副职和有关局委负责人为领导组成员,各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职具体抓。三是强化督导,严格检查验收,实行重奖重罚。验收合格后,按实际新增有效耕地面积,每亩奖励现金500元,对整治不达标的,除重新整治外,按奖补同等额度给予扣减财政补助资金。
(原载2007年8月10日《商丘日报》)
❽ 国家政策农村治理规划,空心村拆迁,有户口,没房没地的人怎样安置
申请宅基地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第一、无住房家庭。
第二、多子女家庭,有子女已达婚龄,确需分居立户(分户后父母身边须有一子女)。
第三、因国家建设原宅基地被征收的。
第四、因自然灾害或实施村镇规划、土地整理须要搬迁的。
第五、原房屋破旧、宅基地面积偏小,需要新(扩)建的。
第六、迁入农业人员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经集体经济组织分配承包田,同时承担村民义务,且原籍没有宅基地。
第七、因外出打工、上学、被劳动教养、服刑等特殊原因将农业户口迁出,现户口迁回后继续从事农业生产劳动,承担村民义务,且无住房的。
第八、原本村现役军人配偶,且配偶及子女已落实本村组无住房的。
❾ 如何治理塌陷区
随着塌陷地治理经验的积累,针对传统治理模式的不足,迎合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以发挥塌陷区最大效益为根本目的,目前,淮北市开拓性探索出新型治理模式——预治理。 根据采煤塌陷和治理工程安排的时间与空间顺序,可分为前置式治理、同步治理和后置式治理三种模式。传统治理模式一般是后置式,而预治理包括前置式或同步治理模式,即将土地与矿产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重视采前的统一规划,使得采煤与土地治理一体化,在地下煤层尚未开采或其他煤层二次开采之前就对土地进行治理。其实质是变塌陷后治理为塌陷前的“预治理”或“同步治理”(边采矿边治理),变被动治理为主动治理。预治理模式与塌陷后治理模式相比,打了一个时间差,减去了稳沉期,因此,它能最大限度地获取利用土地资源效益,实现了矿区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预治理优越性表现在一是可以大规模地机械化作业,施工效率高;二是耕作层可以有效保护;三是土地治理后可以及时有效利用,有效保护了耕地,且耕种期长;四是治理的成本较传统模式低。 预治理模式的主要思路 利用与保护相结合。经科学勘测论证,确定塌陷面积,在进行地下煤矿开采的同时,对即将塌陷区和稳沉区实施无缝对接,对地面即将塌陷的土壤资源进行抢救式开挖利用,实施土地再造工程,做到在利用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实现土地利用价值最大化。 坚持集中高效统一管理。首先对即将塌陷土地资源和已稳沉塌陷区所需土地资源进行科学测算;其次是按照塌陷区治理规划要求,对即将塌陷区域位置进行对接测算;三是要成立一个专门工作班子,制定计划,严格管理,科学实施。 坚持以点带面逐步展开。据不完全统计,淮北市目前已塌陷面积为24万亩,其中已稳沉待治理面积约16万亩,每年新增塌陷面积约0.8万亩。若采取果断措施对即将塌陷的土地资源进行抢救利用,无论是新增耕地保证占补平衡,或新增建设用地保值增值,都会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市政府从今年开始将对南湖及周边水面进行综合整治,如果把抢救利用土地资源和综合整治城市塌陷湖面结合起来,将使淮北市的城市面貌在短期发生质的变化。经过试点和全面实施,也将逐步实现淮北市耕地数量和建设用地数量基本平衡,真正实现土地管理“一要吃饭、二要建设”和“保障发展、保护资源”的最高境界,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对城市规划区内和规划区外采用不同的治理目标。 ——城市规划区内。深水区提前治理,增加水面深度,可建设矿山公园与湿地保护区,提高城市蓄水能力。已稳沉的浅水区治理后可作为城市建设用地,由政府收储整理,择机出让,经营城市,提高了土地利用价值,实现土地收益最大化。 ——城市规划区外。紧密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拉坡地以复垦造地、补充耕地为主,实施占补平衡,促进农民增收,维护社会稳定;已征转用的稳沉塌陷区域,可根据村镇建设规划整理后新增建设用地,用于压煤村庄搬迁等村镇建设;空心村与废弃窑场等建设用地,可由政府投入或企业交纳土地复垦费进行治理,治理后的土地通过建设用地置换盘活存量土地。 预治理模式的基本技术要求 确定两个标高,确保塌陷后治理目的实现。一是回填标高,回填标高等于塌陷深度加回填土松散系数。二是水域底板标高,水域底板标高等于设计标高减塌陷深度减开挖深度。 采用熟土剥离技术,加强耕作层保护,保障耕地质量。淮北市首次采用熟土剥离技术治理杜集区朔里镇朔南村土地整理复垦项目2009年已通过验收。方法有三:一是异地复垦,将熟土运送到已稳沉后的塌陷区(复垦区),摊铺在地表,即可交付当地群众耕种,不需要地力恢复期,其农作物当季收益就能达到同等区域水平;二是原地复垦,先将熟土取走堆放,然后挖深填浅,将塌陷较深的地块规划成坑塘,深挖塘内的生土填到塌陷较浅的地块内,再将熟土覆盖上面进行深犁翻晒。也可深挖塘内生土用来烧砖瓦。 根据平原地区地下煤层的赋存厚度,科学预测出某一地块各个部位的塌陷深度,然后在地下煤层尚未开采或其他煤层二次开采之前,就根据预塌陷深度垫高治理区域,塌陷标高多少就垫高多少。 实施预治理的建议 超前规划,有机统一。树立大规划的理念,使治理区的水域与周边水系有效沟通;紧密结合衔接城市规划、城镇规划、新农村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确保土地用途、水面用途得到实现。 地矿统筹,共谋发展。预治理需要地方利益和矿山企业利益相互兼顾,地方和矿山企业步伐才能协调一致。地方要做好规划和土地使用者的协调工作,矿山企业要明确开采计划和塌陷时序。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在积极探索塌陷地治理模式,加快治理现已形成的塌陷区的同时,还要积极寻求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超前治理模式,地面刚开始塌陷时,就要着手进行取土等前期治理工作,如等塌陷形成水面后,再想治理则成本昂贵,困难重重。 在具体的项目实施过程中,针对土地塌陷的不同情况,神火集团积极探索出了一整套适合平原地区采矿塌陷地治理的新技术。 ——原地复垦法。原地复垦法就是对塌陷区进行整体规划,在适当位置挖沟排水,建造涵洞,保证讯期无积水;保持整个塌陷区海拔标高基本一致,对因塌陷造成的高低不平地面进行挖补平整;对塌陷区内不规则地形以及小坑塘、小壕沟进行统一规整,重新规划改造。为保证复垦后尽早恢复地力,便于农民耕种,复垦前先将地表30厘米厚的熟土取走堆放,然后挖取坑塘内的生土覆盖在上面,再回填熟土。这样复垦后的土壤在得到彻底的混和翻晒后,土质松软,有的地块恢复耕种当年就达到甚至超过了塌陷前的产量。此外,迁入新居的村民利用复垦形成的鱼塘进行养殖,年获利可达五六万元。 ——固体废物充填法。固体废物充填法是将塌陷地内1米厚的表土层取走存放,再用煤矸石或灰渣等废弃物充填到一定高度,再把取走的地表土覆盖在上面,平整深犁后,还田于民。神火集团的几座矸石发电厂产生的大量、灰渣,为复垦提供了充足的充填原料,既降低了复垦成本,又减少了废渣堆放,保护了生态环境。 ——超前复垦和二次复垦法。超前复垦是指对一定范围内有一层或两层煤尚未开采,或采动影响区尚未稳定的土地进行复垦;二次复垦,就是对同一地块在不同时间受两次采动影响后,先后进行两次复垦。其好处是超前复垦与二次复垦之间农民可以耕种,减轻了企业补偿负担,同时可以提前对土地进行整体规划,及早产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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❿ 村庄整治的内容和要求
村庄整治工作要因地制宜,可采取新社区建设,空心村整理,城中村改造,历史文化名村保护性整治等有效形式;以村容村貌整治,废旧坑(水)塘和露天粪坑整理,村内闲置宅基地和私搭乱建清理,打通乡村连通道路和硬化村内主要道路,配套建设供水设施、排水沟渠及垃圾集中堆放点、集中场院、农村基层组织与村民活动场所、公共消防通道及设施等为主要内容进行整村整治;使整治后的村庄村容村貌整洁优美,硬化路面符合规划、饮用水质达到标准,厕所卫生符合要求,排水沟渠和新旧水塘明暗有序,垃圾收集和转运场所无害化处理,农村住宅安全经济美观、富有地方特色,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医疗文化教育等基本得到保障,农民素质得到明显提高,农村风尚得到有效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