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源头治理
① 党的哪一次会议的《决定》提出要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
在中央政治局5月29日下午就健全公共安全体系进行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上提出。
② 怎么加强基础建设,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墙高基下,虽得必失。”“十三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也是实现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的攻坚期。我们一方面要以百倍精神、十足干劲,迎接全面小康的到来;另一方面,还需要凝神聚力、研精覃思,仔细查找那些曾被遗漏的地方,好好补补课,回头看看那些基础薄弱的领域,再来加把劲。
1.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的痛点,点明了基础建设的短板、安全管理的弱项。这其中,一些领域的风险刚刚显露,尚存在底数不清的问题,需要我们静下心来,仔细梳理,严格筛查,防止因失察漏管造成“想不到”的问题出现。一些方面的问题由来已久,需要我们拿出破釜沉舟的勇气,挖出症结所在,从源头上斩断祸首。一些地方的情况千变万化,因时间节点、社会活动活跃度、人流密度不同,时而相对安全,时而危险积聚,需要我们把握规律,提前研判。只有找到病根,才能对症施策。
2.加强基础建设,加大投入是关键。中央财政已经设立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专项资金,各地也应紧随其后,设立配套资金,不吝投入,上下同步,联合发力,对城市风险进行普查,开展重点场所、重大风险治理,引导企业实施标准化创建。只有祛除病痛,才能一身轻松。
3.加强基础建设,准入退出是手段。当前,转方式、调结构仍是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应顺势而为,严把安全准入关,加强源头治理,坚决淘汰落后,推动高风险企业搬离人口密集区,建立不达标企业退出机制。只有身强体健,才能阔步前行。
4.加强基础建设,强化执法是保障。监管任务繁重,执法力量却捉襟见肘,两者间的矛盾已经显现且日益突出。这一矛盾解决不好,将直接影响安全生产基础的牢固与稳定。因此,我们须着力并提速解决执法能力建设问题,优化执法资源配备,调整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等功能区监管执法体制,充实基层监管执法力量,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只有激活末梢神经,才能精力充沛。
③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关键在什么,核心是什么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关键在体制创新,核心是人。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2014年3月5日下午在参加他所在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审议时强调,百舸争流,奋楫者先。
在谈到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时,习近平强调,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关键在体制创新,核心是人,只有人与人和谐相处,社会才会安定有序。
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到城乡社区,社区服务和管理能力强了,社会治理的基础就实了。要深入调研治理体制问题,深化拓展网格化管理,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基层,使基层有职有权有物,更好为群众提供精准有效的服务和管理。
(3)强化源头治理扩展阅读:
要加强人口服务管理,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促进人口有序流动,控制人口总量,优化人口结构。
治理和管理一字之差,体现的是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施策。社会治理是一门科学,要着力提高干部素质,把培养一批专家型的城市管理干部作为重要任务,用科学态度、先进理念、专业知识去建设和管理城市。
④ 解决网络骗术问题需要执法部门加强打击力度加强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吗
如果真正要打击,这些网络骗术的话,肯定要。执法部门造成这方面的力度。对他们隐藏在看不到的地方就需要这些部门与不择手段去把它们蒸炒出来,你解决这些骗术危害人类。
⑤ 如何将作风挺在纪律前面切实加强作风建设
作风建设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是败坏作风的顽疾,必须坚决查处。一定要加大执纪力度和强度,特别是对于那些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人和事,做到露头就打、敲山震虎,违纪就查、从重从快,时刻震慑、警醒广大党员干部不该踩的红线坚决不踩,不该闯的雷区坚决不闯。同时要加强教育引导,强化思想上不敢,举止上不为,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主动把他人违纪受处的后果转化为内心的敬畏,丢掉侥幸,自觉管住小节,守住大节,保住气节。
我们党一贯坚持求真务实抓作风建设,大力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大快人心。这也注定是一场艰巨而复杂的攻坚战和持久战。我们既不能任由不良作风反弹,更要加强源头治理,治标又治本。所以,全社会务必加强监督,全党务必保持高度警觉,严明纪律、严格执纪,时刻保持常抓的韧劲和长抓的耐心,作风建设才能真正抓出习惯、抓出长效。
⑥ 1、简述构建中国特色社会管理体系的内涵。 2、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当前要重点抓好哪几项工作
1.科学认识社会管理的内涵和边界。长期以来,人们对社会的内涵有不同的理解,对管理的内涵有不同的看法。因此,对社会管理的内涵就形成了不同的认识和界定。有人认为,社会与自然界相对,社会管理是对整个人类社会的管理,包括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广泛的领域和范围。有人认为,社会是与政治、经济、文化相对应的,社会管理是对人类活动的社会领域的管理。有人认为,社会是指与政府、企业相对应的非政府组织、民间组织等社会性组织,社会管理是指社会组织所进行的社会协调与管理。这些看法都有一定道理,但似乎都不尽然。我认为,在我国社会、政治体制下,社会管理是指党委和政府以及其他社会主体运用法律、法规、政策、道德、价值等社会规范体系,直接或间接地对社会领域各方面、各环节进行服务、协调、组织、监控的过程和活动。社会管理的根本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其基本任务包括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创造既有活力又有秩序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正确把握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原则是根本性的问题。不同的原则会产生不同的观察问题、处理问题的视野和方法。中国特色社会管理所遵循的原则,一方面应当遵循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放在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深刻认识和总结世界不同国家和地区社会管理的经验和教训,找到一些共性的原则和有益做法,为我所用。更重要的是,必须遵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特殊规律,从中国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深刻变革的大背景出发,根据我国历史传统和现实基本国情,找到中国特色社会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深入探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理念、思路、任务和举措。 全面总结我国在改革开放实践中积累的新鲜经验。近些年来,不少地方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和实践。例如,把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延伸到流动人口身上,使他们也进入城镇社会管理工作范围;对特殊人群特殊关爱,使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实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构建大协调工作体系,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强化基层社区建设,建立发挥社会组织作用的“枢纽型组织”,增强企事业单位社会管理责任;提高公民社会管理参与度、在社会管理中引进专业社会工作,等等。我们要善于总结升华这些鲜活的经验,从中找到可以推广的思路和做法,为社会管理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服务。 2.创新社会管理,首先要创新管理理念。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服务优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实行依法管理、科学管理、柔性管理、人性化管理,推动社会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服务更到位、管理更有序、社会更和谐。要按照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进一步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从各个领域、各个层次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依法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其次,要创新管理主体。要从单纯重视政府作用向社会共同治理转变,既要发挥党委、政府的领导和主导作用,又要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管理,发挥多元主体的作用,从传统的社会管理向现代社会治理转变。第三,要创新管理方式。要从偏重管制控制向更加重视服务、重视协商协调转变,坚持更多地运用群众路线的方式、民主的方式、服务的方式,教育、协商、疏导的方式,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问题。第四,要创新管理环节。要从偏重事后处置向更加重视源头治理转变,把工作重心从治标转向治本、从事后救急转向源头治理,使社会管理关口前移。第五,要创新管理手段。要从偏重行政手段向多种手段综合运用转变,在运用行政手段进行社会管理的同时,更多地运用法制规范、经济调节、道德约束、心理疏导、舆论引导等手段,并加强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第六,要创新管理制度。要坚持加强源头治理体系建设、强化动态协调机制建设、推进应急管理制度建设,构建相互联系、相互支持的规范、机制和制度体系。
⑦ 【多选题】 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必须
选择ABCD。
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必须做到以下四点:
1,坚持综合治理,强化道德约束,规范社会行为,调节利益关系,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问题;
2,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
3,坚持系统治理,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4,加强源头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以网络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及时反映和协调人民群众各方面各层次利益诉求
(7)强化源头治理扩展阅读:
从运行意义上,“社会治理”实际是指“治理社会”。或者换言之,所谓“社会治理”,就是特定的治理主体对于社会实施的管理。由“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不仅仅是概念上的变化,而且蕴含着理念、方法、手段和制度等多个层面的深刻变革。
社会治理是一种导致公共理想的社会和经济效果的治理模式。社会治理理论是西方治理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治理是一系列的价值、政策和制度,通过这些,一个社会可以来管理它的经济、政治和社会进程。
社会治理是一个国家开发经济和社会资源过程中实施管理的方式,它同时也是制定和实施决策的过程。社会治理还被界定为限制和激励个人和组织的规则、制度和实践的框架。所以,治理不仅仅局限于政府,也包括多元角色的互动。
由于西方国家治理理论奉行社会中心主义和公民个人本位,因此,理性经济人的社会自我治理,在理论逻辑上构成了西方国家治理理论的核心内容。
⑧ 浅谈如何加强反腐败源头治理
如今的官场腐败根源之一:“官”的政治地位过高。
普通百姓和官应具有同一的政治地位,那么百姓对官就有了足够的节制能力和监督权。当然再配合相关的体制办法,就好了。
周围无数双眼睛盯着,贪太难。
⑨ 如何从源头治理欠薪
如何从源头治理欠薪
国务院近日发布《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健全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意见》首次提出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模式,落实责任主体。就改革的意义和亮点,记者21日采访了权威专家。
总承包负责 规范组织和管理模式
据人社部劳动工资研究所研究员刘军胜介绍,此次《意见》最大的亮点是强化了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改进建设领域用工方式等源头治理措施,体现了坚持源头治理与全过程治理相结合的理念。
“当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源头是工资支付不规范。更进一步来说,是组织和管理模式出了问题。”刘军胜解释,当前我国大量建设项目采取的是建立在承发包基础上的分块管理模式,整个建设项目是一个个独立的、以包工头为中心的承包单位的无序组合,这样的组织和管理模式导致承包单位各自为政、监管失控。
为此,《意见》站在规范建设项目组织和管理模式的高度提出有关治理措施,明确了工资支付主体责任——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分包企业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工资负直接支付责任。
“其目的就是要使建设项目转变为由施工总承包企业行使类似总部职能的协调有序的‘总厂’。”刘军胜指出。今后,施工总承包企业不能搞层层发包、分包、转包,也不能以包代管,要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要配备劳资专管员,加强对分包企业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的监督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由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施工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划拨工程款,致使分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企业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
实名制管理 保障农民工劳动权益
全民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是此次新政策又一亮点。
在建筑领域,劳动合同的签订率低,农民工不清楚其所服务的企业的基本情况,施工企业也不掌握农民工的身份信息,一旦发生劳动纠纷,农民工的劳动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确有必要。”刘军胜认为。按照《意见》,今后农民工的真实身份信息要在入场施工前告知施工企业,施工企业要以农民工的真实身份建立劳动计酬手册,记录施工现场作业的农民工身份信息、劳动考勤和工资结算等信息并实行电子化管理,将农民工的实名制身份信息及经农民工实名签字的工资支付书面记录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新政策还提出,要重点完善工资保证金和应急周转金制度,探索建立欠薪保障金制度。工资保证金由企业缴存于某一专门账户,不发生所有权转移,仅起担保作用;应急周转金由政府用财政资金建立;欠薪保障基金由企业缴纳,发生所有权转移,具有互济性。
目前我国31个省份已建立工资保证金,浙江及部分地级市已建立应急周转金,上海和深圳已建立欠薪保障基金,“三金”在我国不同地区的工资支付保障实践中都发挥了不同程度的作用。
“建立欠薪保障基金制度,以应对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生产经营的不确定性给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带来的威胁,应是一种趋势性选择。”刘军胜指出。
“黑名单”制度 加大拖欠工资违法成本
针对企业拖欠工资违法成本低的问题,人社部副部长邱小平强调,要进一步加大力度严厉查处拖欠工资行为,对恶意欠薪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意见》还首次从国家层面将工资支付情况纳入企业诚信评价的重要范畴。建立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使失信企业在全国范围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在我国之所以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就是社会诚信体系的缺失。”刘军胜认为,《意见》提出推进企业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对于推动我国诚信体系建设、健全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意见》还提出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法律制度,在总结相关行业有效做法和各地经验的基础上,加快工资支付保障相关立法,为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提供法制保障。“这既是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现实要求,也是我国工资支付保障立法实践自身发展的迫切需要,我们在实践中要切实落实,这也是最终有效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根本保证。”刘军胜对此表示。
⑩ 如何推进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速求答案
累计报告病例逾80万、导致经济损失达数千亿元……职业病防治面临严峻形势。保障职业健康,强协调、明责任、增投入、促实效势在必行。同时,要进一步健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尽快厘清内部职责、明确分工、建立健全内部沟通机制,强化防治机构主体责任意识,并完善经费保障机制;推进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建立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 (本文来源: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