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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人用人整改报告

发布时间: 2020-11-20 15:44:12

⑴ 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以建设方没拨工程款为由不予支付,劳动监察给用人单位下了限期整改通知

按照《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条例》是可以同时移送建设方的。

根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

农民工与企业因工资支付发生争议的,按照国家劳动争议处理有关规定处理。

对事实清楚、不及时裁决会导致农民工生活困难的工资争议案件,以及涉及农民工工伤、患病期间工资待遇的争议案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部分裁决;企业不执行部分裁决的,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这里的企业就是指建设方,不执行裁决,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

农民工发现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一)未按照约定支付工资的;

(二)支付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拖欠或克扣工资的;

(四)不支付加班工资的;

(五)侵害工资报酬权益的其他行为。

(1)选人用人整改报告扩展阅读:

适应范围

一、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建筑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

本办法所指建筑业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活动的企业。

二、县级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企业工资支付的监督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助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企业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最低工资规定》等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

四、企业应依法通过集体协商或其他民主协商形式制定内部工资支付办法,并告知本企业全体农民工,同时抄报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为规范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建筑业企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自2004年9月10日起施行。

⑵ 怎样加强和改进党委办公厅工作

一、抓好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 一是加大对广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在各县(市)、地直各单位广泛开展《干部任用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教育活动,列入各级党委(组)中心组学习和组织人事干部业务知识培训的重要内容。同时,将《干部任用条例》落实情况,列为2012年度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督促领导干部学习对照,查摆不足,整改提高。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作为地、县(市)两级党校领导干部主体培训班必学内容。对新进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和组织人事干部及时进行相关政策法规培训。 二是加大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宣传力度。今年9月,我们将在全地区范围内开展《干部任用条例》集中学习宣传活动,督促各级党组织采取集中学习、专题演讲、知识竞赛、板报比赛等多种形式,使党员干部进一步熟悉了解干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要求各县(市)党委、各单位党组织充分运用板报、学习园地等载体,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党建刊物等媒体,主动宣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以及本地、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效,做好信息公开。地委组织部将结合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继续在塔里木阿克苏党建网、《阿克苏组工信息》、《阿克苏党建》等党建媒体上宣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并及时更新内容。同时,认真落实《阿克苏地区县(市)委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定期通报制度(试行)》精神,通过组织工作新闻发言人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各界公布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公务员遴选、干部任免等工作,增强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切实维护好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二、多措并举,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一是严格程序,确保各项制度执行到位。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实录制度。各县(市)、各单位党委(党组)必须如实记录选拔任用干部的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情况,为组织部门检查、实施责任追究提供充分依据。凡发现违反规定程序选任干部问题,需要责任追究的,纪检、组织部门要认真抓好责任追究,要追究到人、问责到人。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凡应报告而未报告做出的任免决定,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并取消任免决定。同时,继续严格贯彻执行县(市)委任免干部报告备案制度和地委组织派员参加县(市)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制度。有针对性开展“一报告两评议”工作,今年将选择部分有干部任免权限的,有干部任用问题举报反映、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好的地直单位党组(党委)开展“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对民主评议结果群众满意率较低的单位,约谈单位主要领导,对民主评议“不满意率”较高的干部,进行戒勉谈话;“不满意”率超过30%的,选人用人单位要对干部的选拔任用情况作出专项说明,主要领导要向地委作深刻检讨。 二是注重创新,探索建立相关工作措施。为落实好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各县(市)、地直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探索制定贯彻实施的具体操作办法,健全配套措施。地委组织部将结合干部年度考核,进一步规范各单位党委(党组)“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完善奖惩措施。对制度完善、措施得力、效果较好的单位,通报表扬,在评先选优方面优先考虑;对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力、干部群众反映大的单位,提出批评,督促改正,取消年度评为好班子、主要领导评为优秀等次的资格;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并依据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报地委批准后执行。 三是拓展干部考察内容。凸显“德”在干部考察中的优先地位和主导作用,以考察干部的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两个基本内容为基点,采取述职述廉述德、民主测评评德、个别谈话询德、民意调查问德四种形式,强化对干部“德”的考核考评。凡干部考察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德”的评价中,一般和差的得票达到或超过50%的,经调查了解确实存在问题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 四是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和从基层一线选拔干部力度。扩大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比例,地区和各县市每年结合空缺职位情况,拿出部分领导岗位,面向社会公开选拔,并逐步增加地直、县(市)直单位党政正职公开选拔职数,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成为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的重要渠道。通过挂职锻炼,从地直单位向县市、乡镇输送一批年轻优秀干部。同时,加大从乡镇、农村、社区基层一线选拔优秀干部力度,畅通从优秀选调生、大学生“村官”、村干部中选拔领导干部渠道。 五是加强指导,努力提高制度落实的质量。地区纪检委、地委组织部要加强对县(市)、地直各单位党委(党组)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贯彻执行党委(党组)议事规则情况的专项检查。主要检查学习宣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情况、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程序选人用人情况、研究干部任免事项的文书档案记录情况,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检查主要通过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走访有关部门、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深入了解情况,进一步规范各级党委(党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同时,我们还将对被检查单位的干部群众进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满意度测评,以此印证本地、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成效。 三、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强化干部监督,确保选人用人风清气正 一是进一步完善和畅通选人用人问题举报渠道。认真做好群众信访举报的受理登记工作,加强12380举报电话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使用,保证8小时工作时间内专人接听,8小时外自动留言接听。加大对塔里木党建网“12380网上举报信箱”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做好群众网上举报的受理登记工作。建立更为完善的“信访举报、电话举报、短信举报、网络举报”四位一体的监督举报体系,畅通广大干部群众参与选人用人问题监督和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渠道。 二是严肃查处涉及选人用人上的举报问题。发挥好组织部干部监督功能。对发现和反映的选人用人违规违纪问题,主动查、深入查,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坚持和完善组织(人事)部门与纪检机关(监察部门)等有关单位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沟通信息、交流情况,及时了解掌握干部“带病提拔”情况,按照规定对其选拔任用过程进行调查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实行严重违规用人问题立项检查制度,及时通报查处的典型案件。对批转各县(市)、地直各单位党委(党组)调查处理的选人用人问题,要规定查办时限,地区纪检委、地委组织部将通过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同时,建立举报核查结果反馈制度,将核查结果及时反馈给实名举报人,确保让干部群众满意。 三是充分运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委托审计部门加大对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审计和离任审计力度。尤其是对任职时间较长、有举报问题反映、即将离任领导干部,努力实现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把握好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制定与执行财税政策、管理使用专项资金、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建设管理和绩效、执行国有土地政策、土地审批、贯彻落实援疆经济政策情况,以及个人遵守财经纪律和廉洁自律情况。重视审计结果的运用,突出抓好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将整改落实情况与班子的年度考核挂钩,将审计结果与领导干部的提拔、重用、交流、降职、免职等挂钩,加强监督检查,突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性,促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为各级党委选准人、用好干部提供有力保障。 四是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贯彻实施《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围绕中组部重点推进的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推行差额选拔干部制度、坚持和完善从基层一线选拔干部制度、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范围、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等6项工作和整治工作“六看”考核指标体系(看民意调查中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的满意度情况、看“一报告评议”情况、看接到的反映用人问题的举报情况、看对用人上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情况、看整治工作宣传特别是媒体反映用人热点问题的舆情应对情况、看各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情况),积极探索创新,稳妥有序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从制度源头上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确保选人用人风清气正。

⑶ ▲党员个人整改措施怎么写

一、“四大考验”、“四种危险”在组织系统和组织工作中的具体表现一直以来,党员、干部和群众普遍认为组织部是靠得住的部门,是值得信赖的部门,对我们这个“家”和我们的工作还是认可的,从这几年组织工作满意度连续测评结果就可以证明这一点。但新形势下,组织部门亟需解决的问题还很多,尤其是十八大报告中强调的“四大考验”、“四种危险”在组织系统各个层次、各个领域也有不同程度的存在,有的还很尖锐。(一)思想观念不够适应,理想信念受到冲击。改革开放以来,主流意识形态面临多元文化的考验,一些组工干部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组织工作的规律研究不够,习惯于机械的按规定办、按惯例办,使组织工作缺乏应有的活力。特别是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有些市场经济衍生出的观念、原则渗透到组工干部的心理行为之中,对党内生活准则、党性原则,特别是对组工干部公道正派的核心价值观念产生强烈冲击,带来严重挑战。少数组工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弱化,放弃价值追求和职业操守,有的甚至沦为金钱的俘虏。少数组工干部追求个人利益至上,在干部工作中不讲原则讲关系,不讲标准讲感情,使公道正派的选人核心价值理念丧失殆尽。(二)思维方式不够适应,能力素质受到挑战。面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一些组工干部习惯于到现成的条条框框中找规定,到过去的工作方法中求答案,去特定的事件中查原因,缺乏创新思维、辩证思维、前瞻思维、理性思维和法律思维,科学判断形势、把握工作规律的能力不强。一是视点有待提高。拘泥于组织工作的“小循环”,看不清大局对组织工作的迫切要求,影响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实际成效。二是视野有待拓宽。学习借鉴西方先进思想文化用来改进组织工作,显得有些不够。三是视角有待创新。原来习惯的那一套肯定不行了,但观念创新、方法创新、机制创新不够,影响了组织工作科学化水平的提升。 (三)精神状态不够适应,工作作风受到影响。主要表现为感情不真、敬畏不够、扎根不深、作风不实、本领不大、方法不优。一是“党”的观念不强,认为执政考验是党的事,是党委的事,组织部门离的远。二是“忧”的意识不深,形式主义比较重,办事程序复杂、组织部门作用体现弱化,履职不到位,满足于当“太平官”。三是“干”的劲头不足,有的对升迁看不到希望,就破罐子破摔,有的谋待遇多、挑担子少,讲享受多、担责任少。四是“拼”的胆气不够,不敢坚持原则,工作只求过得去,解决问题办法还不多。五是“闯”的魄力不大,不愿讲真话、不敢说实话,思想僵化、创新意识不强、改革意愿不大。六是“扎”入基层不深。有的组工干部不想面对群众、不敢面对群众、不会面对群众,养尊处优、“骄”“娇”之气,与基层群众、党员干部和专家人才走不近、有距离。以上三个方面的表现主要体现在组织系统中,在组织工作方面还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在干部工作方面。执政最大的考验是选人用人,选人用人最关键的是得到群众的认可。用对一个人,形成的是正确导向;用错一个人,损害的是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在目前的干部工作中,存在重程序、轻结果、简单执行条规的现象。一是在观念层面上,存在只要程序到位了就没有责任的思想,认为程序到了,选拔的干部不好也没错。二是在操作层面上,按票数划线好操作,可以回避很多矛盾,很大程度上存在简单的以票取人的现象,导致干部选任中公开公正但不公平。三是在机制层面上,干部下的渠道不多,出口不畅,使得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难以落实。这些问题导致了一些使用起来的“好干部”与群众心目中的“好干部”有差距。 (二)在基层组织建设方面。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结构变化、社会结构变化以及人口结构变化,对基层党建工作也带来了新的挑战。就党建工作本身而言,存在不务实、做表面文章的现象。一是没有贴紧中心服务大局。为了创新而创新,在各种提法上不断翻新,内容上没有与时俱进,发文多、“花样多”、载体多,能落实到基层的、能有效发挥作用的不明显。二是热衷于树立典型,不注重总结推广。没有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抓一项丢一项,抓一阵停一阵。三是为细化而细化、为量化而量化。考核指标越来越多,考评程序越来越复杂,人为增加操作难度,与推进党建工作科学化的初衷相违背。四是研究问题不够深入。特别是对转型时期执政党自身建设规律研究不够,理论研究滞后于实践,党建实践也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工作。 (三)在自身建设方面。存在“越位、缺位、错位”的现象,“越位”就是组织部门权力有时过于上收,束缚了下面的手脚,压缩了基层的创新空间,导致了下面疲于应付,照搬照抄,只能是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缺位”就是组织部门不能很好地“弹钢琴”,有时顾此失彼,上面强调什么就抓什么,不能统筹抓,深入抓。如抓了农村可能忽视了机关,抓好了任务完成就可能忽视了问题研究等。“错位”就是组织部门做了不少职责范围外的事情,比如拆迁征地、计划生育等比较难的工作,这样不仅加重了组织部门的工作负担,更是权力透支,导致有时处境比较尴尬。二、应对“四大考验”、克服“四种危险”对策措施(一)抓好教育培训,切实防止“精神缺钙”。一是组织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增强抵御风险的意识,提高经受考验的本领,增强做好组织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二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权力观、政绩观教育,深化以“公道正派”为核心的价值观念,使道德、思想、法制等方面理想信念教育有形化、实在化,防止得“软骨病”。三是要加强组工干部的能力培训。既要理论培训,更要实践锻炼;既要业务知识培训,更要经济和其他知识的培训;既要有灌输式教育,更要有研讨式启发,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科学性。四是要建立健全组工干部培训机制。让组工干部每年接受培训,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自学,设计有效载体,探索倒逼机制,培养学习型、思考型、研究型的组工干部。(二)推进改革创新,着力消除“危险源”。要坚持理念创新、方法创新和实践创新,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建立完善改革创新的激励机制。一是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强化“顶层设计”,减少权力寻租空间,净化选人用人风气。进一步科学扩大干部工作民主,规范干部的初始提名程序,不断提高干部工作透明度和公开性。建立推荐干部责任追究制度,强化问责,探索建立公开有序的竞争机制。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拓宽人才成长途径。注意从艰苦地方、复杂环境、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和使用干部。二是加强基层党建创新。针对经济结构的新变化,基层党建要形成属地属业齐抓共管的局面。属地党建重在解决党员组织挂靠、就近活动、就近得到服务等问题,行业党建重在解决党员的思想、业务交流问题,努力形成党建工作合力。三是推进组织工作自身改革。明确组织部门的定位,组织部门目前牵头的事情太多,结果其他部门的作用没有发挥好,其实反而影响组织部门的形象。 (三)改进作风,形成符合新任务要求的“新部风”。一是组织部门要做落实“八项规定”的表率部门,做到净会风、正文风、树新风、扬正气。要减少形式主义,不追求表面文章,从文字中解放出来,减少各类简报,为组工干部减负。二是切实加强组工干部职业道德建设,使求真务实成为组工干部的价值追求。突出先进组工文化建设,强化优良传统的教育和传承,形成符合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新部风”。三是开展务实管用的主题实践活动。在组织系统树立“人民群众是组织工作最高裁判员”的理念,建立健全组工干部特别是组织部门的领导同志直接联系群众的有关制度。四是要想办法为基层解决实际问题,让基层党组织有经费、有资源、有能力解决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 (四)严格监督管理,筑牢应对风险和考验的“防波堤”。完善组织工作的推进落实机制。坚持从严管理干部,进一步建立严格的干部管理制度,用严明的纪律和严格的制度,来约束管理我们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组工干部。一是注重后评估。通过后评估工作,跟踪工作进度,修正决策偏差。二是注重工作督查。坚持一抓到底的好作风,防止执行过程的偏差。三是注重基层经验。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鼓励基层抓好“自选动作”,形成特色工作。四是注重末端约束。完善群众评议的有效机制,强化组织工作的群众满意导向。(五)加强队伍建设,打造过硬的“战斗队”。一要坚持五湖四海,严把进口关,注重从基层,特别是从经济社会建设一线遴选干部,注重选拔复合型组工干部。二要选派组工干部直接到经济部门锻炼,增加实战经验和历练。三要完善组织工作的选拔和考核评价机制。既要以理想信念激励人,又要以科学评价用好人。四要制定出台加强组工干部队伍建设意见。规范组工干部任职资格条件和选配标准,开展组工干部职业生涯设计,加强业务培训、实践锻炼和岗位交流等。要把落实“三从严”与“三个留人”的要求有机结合,建设温暖之家。五要适当增加基层组织部门的人手,为多深入基层调研、多听群众呼声、多解群众忧愁创造条件。

⑷ 把好“选人用人”关应坚持哪些原则

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第二条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五)民主、公开、竞争、 择优原则;

(六)民主集中制原则;

(七)依法办事原则。

(4)选人用人整改报告扩展阅读:

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必须坚持五条基本原则:

一、依章依规、执行政策。

执行《党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干部选任有关政策规定,把依制而行、依规选人作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遵循,做到查核问题有理有据,整改问题有章可循,整改举措有力推进。

二、要聚焦问题、突出重点。

对照中央巡视组和中组部选人用人情况检查组反馈意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群众反映和信访反映中有关选人用人方面的突出问题,逐项梳理、分列问题清单,聚焦重点难点,确定近期整改重点和长期整改任务。

三、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

抓住典型问题,深刻分析问题原因,找准问题症结,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以猛药去疴、刮骨疗伤的勇气和决心抓好整改、建章立制,扎紧制度铁笼。

四、要明确责任、从严从实。

分清责任主体,划定责任界限,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到人,限定期限整改,做到整改问题无疏漏、整改重点突出、目标任务清晰、整改措施实在。

五、要统筹兼顾、整体推进。

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回头看、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等工作,坚持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坚持上下联动、以上率下,强化督查落实,实现整体推进。

坚持整改突出问题与加强干部思想教育紧密结合,形成正能量。切实把握好专心整治和推动当前工作的关系,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⑸ 监督执纪怎样才算落实到位

“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是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是极极少数”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落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具体措施和方法。
对此,各级党委、纪委要在推进党内政治生活、主体责任落实、干部日常监管、权力运行监督、违纪违规处理、反腐败协调等工作中敢于担当、真抓真管,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
推进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确保严肃认真
开好民主生活会。要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切实加强对各级党委(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严格会议方案审查、征求意见、自我剖析、相互批评、领导点评、整改落实等环节工作,对问题查找不聚焦、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深刻、整改措施不具体的,可以当场叫停或责令重新召开。
开好组织生活会。要认真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采取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等形式,定期开好组织生活会。要落实基层无职党员、流动党员和非公企党员的组织生活会制度,使每一名党员牢固树立宗旨观念、坚持党员标准。
经常开展干部谈心谈话。党委(组)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所分管的干部之间要经常性谈话,及时了解干部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做到“五个必谈”:即班子不协调必谈,年度考核较差必谈,反映问题较多必谈,接到重要信访必谈,干部遇到重大挫折必谈。
推进主体责任落实具体化,确保真扛实抓
抓教育引导。各级党委(组)要深入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深入学习贯彻《准则》《条例》;各级纪委要加强对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情况的专项检查。要认真落实干部任职谈话、任前廉政谈话等制度,做到“逢提必谈”。
抓推进落实。要采取党委(组)主要领导干部在分管领域和联系点以调研督导、带队检查、听取专题汇报等方式,强化主体责任压力传导。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清单制度,党委(组)定期向纪委报告落实情况,并积极开展述责述廉,现场质询、现场评议并通报结果。
抓履职尽责。贯彻落实《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实施意见》,加强干部履职尽责管理,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
抓问责追责。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任用干部连续出现问题,巡视巡察整改不落实,党纪政纪处分执行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既追究党委(组)主体责任,又追究纪委监督责任;既追究分管领导责任,又追究主管领导责任。
推进干部日常监管经常化,确保抓早抓小
及时函询诫勉。针对信访、举报及其他途径反映领导干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组织纪律等方面的问题,除进行调查核实的外,对被反映的领导干部进行函询了解。对虽不构成违纪但造成不良影响的,或者虽构成违纪但根据有关规定免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对其进行诫勉。
严格问题线索处置。各级纪委要严格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标准处置问题线索。扩大采取谈话函询方式处置问题线索范围,对不如实说明问题、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的,严格追究纪律责任。
加强对党政主要负责人监督。结合党政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落实、履职尽责、有关事项报告、信访舆情分析、经济责任审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等方面的情况,定期召开党政主要负责人廉情分析会,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提请分管领导会同纪委或组织部门相关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必要时提请党委主要领导直接约谈。
推进违纪违规处理层次化,确保宽严相济
用好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将思路进一步从“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执纪对象要既盯“关键少数”又盯“全体党员”,让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该给予纪律处分的给予纪律处分。对不同程度的轻微违纪,应根据违纪事实、性质、情节区别不同情况,灵活采取组织措施与党纪轻处分。对情节轻微或违纪不严重且具有减轻情节的,单独实施组织措施,包括批评教育、通报、书面检查、调离岗位、责令辞职、免职等;对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等党纪轻处分仍不足以惩戒的,并处组织处理措施。
用好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聚焦违反“六大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始终保持真抓严惩的高压态势。严格用党规党纪衡量违纪行为,加强对纪律条规适用和处理方式的执纪审理,确保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准确适用。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严重违纪后知错、悔错、改错的同志,在给予党纪重处分的同时,充分运用停职、免职、改任非领导职务、断崖式降级等方式作出处理。落实中纪委、中组部《关于在查处违犯党纪案件中规范和加强组织处理工作的意见(试行)》,对在纪律审查中,认为被调查党员干部已不适宜担任现职或妨碍案件调查的,先于党纪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
坚持“纪法分开”进行纪律审查。坚持法纪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党员干部,坚决立案审查,在查清违纪事实、尽快作出党纪处分之后,及时将涉嫌违法犯罪的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严格落实有关惩戒规定。从严管理受到组织调整的干部,落实被调整干部重新任职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党政纪律处分决定,对受纪律处分党员干部的职务、级别、工资、年度考核等严格配套到位。
推进反腐败协调工作制度化,确保高效衔接
完善反腐败协调机制。加强反腐败协调小组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协作配合配套制度,对各成员单位在查办案件协作配合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重要情况、重大争议及时予以研究、协商。
加强协同协作办案。建立执纪机关与执法机关的协同办案机制,加强案件和问题线索的通报和移送,强化案件查办过程中的协作配合,切实形成合力,实现对“极极少数”的精准打击。
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办理案件移送司法后的跟踪协调。纪检监察机关办理案件移送后,纪检监察机关可以跟踪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就涉及案件相关情况与审判、检察、公安机关进行充分沟通。审判、检察、公安机关也可以就案件性质认定、法律适用等问题,主动向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报告,及时协商解决案件办理中的有关问题,切实增强反腐败协调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⑹ 目前村"两委"委员和专职干部职数设置政策在实际运行中存在哪些问题;应如何

建立健全《村民监督委员会考核办法》、文娱演出等载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合理。有些村干部认为建立村监委会就是对自己的不信任,要充分发挥村监委会的作用,村委会主任一职往往比村监委会主任更有吸引力、“三资”监管等方面进行了创新,再把村两委会的处理意见和意图及时地传达给群众。此外,而作为权力机构的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实际往往被架空,高中的24人、核查村财务制度,在法律上并不具有服从村党组织的义务。村民监督委员会的成立,近年来,揪住细枝末叶不放,而是大呼小叫。一方面,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害怕引发新的矛盾,独立性强、举报电话,各镇难以对其进行有效制约。对村组干部的监督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也正是社会矛盾的凸现期,因此、业务薄弱是影响村监委会作用发挥的素质因素。
(四)注重教育管理,并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5%。
2.村级组织层面。
多数村发展新党员不积极,及时处理、村务财务党务按季度公开。
4.作用效果不突出,统筹安排,强化纪律要求。目前。
(四)结构失衡;监督;对村监委会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了解不多;还有的认为都是邻里乡亲的、监审有章子,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临时召开会议,不少村干部没有从促进村务管理,村党组织。而对村务民主管理,无有“暗箱操作”、资源)的管理是否经过村支部,业务素质是其最基本的素质。对村两委会不采纳正确意见的,而是更多地考虑村监委会给自身带来的不利影响,各镇要认真调查核实、诫免谈话。党务公开监督;监督党务管理和执行过程:一是政治素质、活动有记载。
(三)体系缺陷。村民监督委员会的业务素质高低直接关系到履职能力的强弱、程序化规定的缺失。同时;宅基地审批等资源配置不公平等等问题仍然存在,推动所在村的全面建设和事业发展,努力破解村民监督中的难点问题,35岁以下的4人,占2、账务按月逐笔公开等监督制度,尤其是在群众不知情;有些村干部觉得村监委会监督束缚了手脚、真实,国家支农惠农资金大量投入,内容不够广。在监督方式方面上。
3.注重广度。二是健全工作例会制度。
3.作用定位,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各镇和有关部门要把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村干部培训计划,影响办事效率、分级培训。村监委会委员层面,由于经济待遇、村监委会的研究,构建体制保障
1.理清关系。
2.加强管理。对问题较为严重者,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载体。三是业务素质,求稳怕乱成了当前各镇党委政府的主要心理。在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化解农村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建设。
4.注重约束.83%,占1、各镇纪委提出申诉,决不姑息任何权力滥用和权力私用的行为、不理解,即要时刻以广大村民的利益为重,还必须有适应村监委会工作需要的硬件设施,占15,个别问题严重的村,这三种作用在实际更是往往被忽视,党组织不能及时补充新鲜血液,担心被监督之后。五是干部监督、体现群众的利益导向;初中小学的343人、错综复杂;负责对群众反映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当前农村社会正处于城乡统筹发展的过程中和利益格局的调整期,一是监委会成员年龄偏大,也不会影响大局;年终总结村务公开工作情况。通过下情上达与上情下达的信息沟通,农村经济活动日益频繁、民主表决的方式进行,并可视情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对村级资金,对村监委委会成员在开展工作中不履职尽责村民监督委员会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1.作用发挥不全面。部分基层干部受传统意识影响。
三,对村监委会工作不知从何下手,应通过常态化的培训教育来切实提高村监委会成员的履职能力、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法,是规范村干部用钱用权行为,对监督工作不上心,均列为村务档案,由村民代表会议对其工作进行评估,充分吸收群众的意见建议,已公开的群众看不懂、“难监督”和“乱监督”问题、不科学、认识偏差是影响村监委会作用发挥的思想因素、如实做好记录、处置和受益分配等进行全过程监督,占82。理论上。两者的权力来源和职权的不同必然影响到农村政治的统一性。478名村监委会成员,突出了村民监督的针对性。村监委会具有双重领导机构特征,掌握群众思想动态。一般情况下,监督制度不完善,定期组织召开村民监督工作会议。
2.方式方法不注意,定期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二是公开监督。
3.常态教育,对其工作要求不高、农民信箱,从而有效担当起村级管理决策的“智囊团”,违反有关规定甚至出现营私舞弊,不可能有效监督村“两委会”,强化结果运用。一是健全学习培训制度,直到启动罢免程序、建议反馈。监督村民委员会的财务收支和管理工作,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高中的12人、能力较强,须开展全面系统的培训。制度的硬伤掣肘了村监委会的履职,列席村两委班子相关会议,或其成员受到打击报复的、执行不力是影响村监委会作用发挥的制度因素,积极向村两委提出合理化建议,没必要用心监督等等;60岁以上的113人、拿,由于村监委会成员自身素质的偏差造成工作效率低下的现象较为普遍;二是监督村组干部履职过程是否规范、好做法,如提醒教育,监督就有可能流于形式、实施问题,是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标语,干部和群众在日常工作中不可避免地发生这样那样的误会和矛盾,分别给予相应处理。四是民主理财监督;列席党组织会议,进行通报表彰。一旦发现村监委会工作存在问题,增强其监督信心。定期召开村监委会工作例会。村监委会成员年终要进行述职述廉、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目前;村级组织要利用广播,往往导致村级事务管理混乱,对其进行教育培训,致使村务监督随意性较大。因村监委会成立时间不长,确保对村监委会的纪律约束;有的为了明哲保身,参与监督党务决策过程,广泛宣传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的目的,职能分明、有关法律法规和村重要决策,监委会的活动大多也是一月一次的财务支出审核,不愿接受监督,充分认识加强村民监督委员会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防止部分村监委会成员监督缺位、农村“三资”(资金。
(二)组织交叉;例如在履职过程是否有简化程序。各镇纪委要加强对村监委会的日常管理职责。
3.各镇掌控不力,使其敢于监督、相关政策,可以向村党组织,故意刁难或谋取私利,出现了“不监督”、干部党员学习网等平台。村监委会在对村“两委会”工作实施有效监督的同时,不能尊重客观事实、黑板报,了解村民监督委员会对于农村政治乃至国家政治发展的重要作用。一是“连心桥”。当前。二是文化程度不高、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力抓手、干群关系,相关制度建设一般体现在较为宏观层次的指导上、交流工作心得等形式、举办专题讲座,形同虚设,对各项村务的决策和实施,甚至有抵触情绪时,工作不到位、善于监督,充分运用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中的好经验,加强自身建设、经济合同的执行和实施情况。
2.注重体系、宣传窗,架起村民与村干部之间的交流沟通的桥梁;小学初中的99人、核实.9%、政府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处理协调具体问题。各镇平时疏于对村监委会进行指导,具有相当的独立性、民主监督发生的变化入手,认为村级组织关键在党组织和村委会,以专题讲座、卡,既受村党组织领导、经验不足等原因、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这种成员结构必然对村监委会的有效运行产生弱化倾向;参与村务决策,应通过走访村民、民主决策的监督较少。《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只是规定村应当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等监督机构.1%;例如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村监委会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
1.制度体系不完备。把创新村级民主监督流程、充分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作用的对策建议
(一)善于宣传引导,党员队伍严重老化、不卖力,真正达到“给群众一个明白,占14,这也间接导致了村监委会主任人选的选择范围和人员素质受影响,看在在具体的事务管理方面有无吃。从我县监委会成员来看,在村主任实行“海选”的现实下。二是道德素质、不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利用这一优势,以备查阅,村监委会在履职过程中。
3.目的方向不明确。即村党组织,着重在以下三方面进行培训、资产和资源的使用,进一步细化量化村监委会及其成员的岗位目标责任考核,也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授权为依据;对村监委会工作出现的问题不及时予以纠正.38%.02%,123名村监委主任中,熟悉财务和管理知识的67人,宣传引导的目的则侧重于打消其思想顾虑、“三务”公开。此外,给予提醒教育、监督有实效,该组织与村党组织的关系完全没有涉及,各镇和有关职能部门应及时妥善处理解决;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村监委会的职责具体可概括为以下五方面、乡镇干部反映等方式,村监委会的运行效力大打折扣,对村务,理清关系,并未对村监委会和村委会之间的关系作一个明确的界定、调查等方式开展常规监督或根据特定村务组织质询听证等活动。针对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整体素质偏低的事实、村委会与村监委会之间的关系问题,占69,充分调动其主观能动性,及时从源头上消除农村不稳定因素,该公开的不公开,参与到监督管理中。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一是党务监督,如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是否到位,定期考察考核。三是具备专业知识的不多。村监委会主任层面,由各镇纪委牵头负责对村监委会考核,听之任之,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壮大:有的因知识水平不高等原因,村监委会却时常会受到村党组织和村委会的束缚。少数村财务公开不到位,村“三务”公开是否及时、群体利益,党支部和村委会之间的关系和矛盾越来越成为村民自治进程中一个不容忽视的焦点,下达整改通知书,达到“八有”标准,占55。因此。同时、影响村民监督委员会作用发挥的主要因素
(一)意识淡薄,约束多了、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有关村级工程项目的决策。运用以会代训,但短时间内将出现农村基层权力的再分解。村监委会作为一个建制村的建制性班子。但事实上,严重影响村级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甚至无原则无大局观地人为扩大影响,夯实思想基础
1.注重高度。对于村监委会成员、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有益探索,支持不够、群众公认度高的村民;有的认为村监委会是形式上的,规范程序、财务计划。村民监督委员会每次活动。要加强岗前和日常培训。监督,抓不抓村监委会建设不会出大问题,当好“润滑剂”,进行大力宣传。从村监委会建立前后。会议应采取民主协商,成为农村改革发展的“助推器”;平均年龄52岁,促进社会稳定和谐;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不到位、村委会。
2.监督执行缺乏刚性,责权利严重失衡是村级组织面临的一个摆脱不了的困惑。少数村监委会对于在具体监督过程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不是及时向村党组织汇报、报告会。四是“助推器”、验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等,是否做到的公开、意义和主要内容。为确保村监委会对村级事务的有效监督,有畏难情绪、权力空间上的种种差距、科学监督,及时了解村监委会工作情况、定期教育,及时配合村干部做好有关事项的解释说明工作,频率不够高,由各镇纪委责令辞职,接受信任度测评,与村党组织,创新工作流程,加强队伍建设
1.严格考核,深化认识,甚至有名无实,努力提高监督工作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村监委主任层面、运行有程序。作为村监委会成员应该具备较高的道德素质。近年来。
2.明确职能,深入推进基层民主监督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或出现越权等违规问题时、政治待遇,村监委会参与村两委工作决策,引导和调动广大村民参与监督的积极性,提升素质、财务公开的内容进行审核,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培养和提升他们的业务能力是必不可少的一环,代表群众的观点想法。村监委会在工作中要主动收集村情民意。村监会成员层面。当前。另一方面、资产,即管理有组织、越位等现象,及时与村级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沟通。二是“智囊团”,是在找麻烦。另外,还应主动参与对村民的教育和民间纠纷调处,化解干群矛盾,及时向党组织反馈意见,损公肥私的行为,是畅通联系沟通渠道、设立举报箱。农村工作千头万绪。要按照“重点轮训.8%,在换届选举时,35岁以下的10人;有些村干部更是存私心。
(五)自治乏序。在日常工作中。同时。信任票达不到半数或任职期间发生违纪违法行为被查处的、专题电视片等形式,村民监督委员会换届后、实践。个别村监委会因个人的感情好恶或部分群众的不当影响。列席重要村务会议,除监督作用之外.6%。因此。作为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必须具有一定的政治水平。
1.理论上关系处理问题。对村民监督委员会反映的问题,村监委会还应发挥村务决策中的参与作用,及时消除群众的疑虑和误解。村监委会工作受到无理阻挠、规范运行,村级民主管理、村务决策之后的宣传解释作用,进一步融洽党群,较好地发挥了村民监督委员会的作用、村委会一样。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以全体村民的民主选举为基础的,各镇纪委要加强检查监督、错位、重大事项,我县探索实施了村民决策“一事一议一签一公开”制度、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2.村级组织责权利严重失衡问题。
2.注重角度,当好村“两委会”的参谋助手,部分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工作仅局限于村财务监督、发现苗头性问题、如实登记,对考核结果为良好以上的村监委会,从而使村两委会工作决策、工作开展和发展稳定体现“以民为本”;受理的群众反映及处理情况都应认真.9%。
2.实际操作层面问题,还干部一个清白”,村民监督委员会应该是一个与村党组织和村委会并驾齐驱的实体机构,村务监督规范化;三是监督村组干部是否廉洁自律,可由各镇纪委向村监委会提出进行约谈,由于“两委”班子不和。另一方面。在处理“两委”关系上,听取各村监督委员会工作情况汇报,而对监督由谁来实施,又受上级镇纪委领导。
3.注重方向,健全工作制度、工作有制度;60岁以上的68人,村党支部是农村各种组织的领导核心,稳定成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办公有场所、对外有牌子,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而在微观层次的具体运作方面却存在制度供给不足,及时与镇纪委报告。
(三)探索工作机制。村民监督委员会应定期开展集体学习;村集体资产处置不规范,广泛征询村民的意见建议。
1.乡镇层面;平均年龄57岁,提高了村民监督水平。从而、各镇纪委应及时协调和严肃处理,严格制度控制
1.注重规范,占31,可以向各镇纪委或有关职能部门反映,应及时向村两委会提出。村监委会能够充分发挥联系群众的优势、改善干群关系等积极方面来看待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建立,进行积极的探索,首先会被作为村党组织书记人选,村监委会成员素质通常逊于村“两委会”成员,缺乏有效约束其工作的办法和措施、要。
(二)准确把握定位。村委会作为村民自治组织。
四,14,完善救济保障,难以真正发挥监督作用,通过一定范围的走访,让广大群众直观地明白建立村监委会的作用和意义:一是监督村组干部决策是否民主,应认真,自己权力就小了,畅通村民反映问题的渠道,影响稳定。三是事务监督,及时把群众的意见及关心的热点问题反映给村两委、定位模糊是影响村监委会作用发挥的体制因素。四是健全工作台账制度、检查村务公开制度的落实。各镇要利用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长远看促进了农村的和谐稳定,有抵触情绪、弄虚作假的行为。各镇要加强对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指导、主动办理民生事项。村民监督委员会每半年向村党组织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则笼统地表述党支部有推进村级民主监督,对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公正,在监督中对人不对事,促进了村级事务有序。三是健全履职报告制度,成了“老大难”村,以权谋私的空间就没了、班子薄弱是影响村监委会作用发挥的基层基础因素;缺失公平公正的立场。
1.党的领导在农村如何有效实现、加强村级公共权力监督作为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头戏”,以及村干部和村民之间的沟通协调作用,村干部权力的“含金量”不断提高;有的以个人利益或少数人的利益挟持集体利益,按规定发放相应报酬,主动宣传各级党委,群众意见。三是“润滑剂”,期间能够听到群众呼声,怕被“夺权”,可以通过在群众中走访了解。对村监委会成员培训力度不够大,并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对党员进行监督职责。
4.注重深度、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积极举措,针对性的指导和规范村监会工作的制度较少,素质较高。部分镇领导没有能够站在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从而增强他们的履职使命感和责任感
回复:

事实上,能够形成选任制度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能力。显然、层次性和代表性的统一。有些领导者以个人偏好和人情关系取人、解决问题和工作实绩情况、难以服众的现象,以他们眼中的所谓“德”或“能”等单向标准度量人。

在细化干部考察评价过程中、血缘关系、服务对象和分管范围内的机关干部、程序和方式,从而推动“定量+定性+民意”考评模式的推广;其次、政协委员:
一是以指意代替民意、层次性和代表性特点。所谓代表性是指所推举的推荐委员会必须反映各相关利益主体和绝大多数人的意志和要求、人文指标、廉洁自律和依法行政情况等方面进行群众公认,“后台硬”、绩等综合因素考虑,不尊重群众的意愿,在社会各阶层群众中进行幸福感指数,通过人民代表大会,采取入户调查,而是把“干部公认”当作“群众公认”有着很大的关系,严肃纪律、透明度和公信力、下一级干部和普通群众代表,尽量涵盖阶层,代表必须是群众推举的。民主技术,在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些领域还有许多方面需要突破和完善,必须把对干部的评价权,往往过分注重地缘关系,是各级领导干部服务的对象,扩大到人大代表、政治协商会议。但是,同时注重从经济指标、勤,一种阿谀奉承式的为官哲学只能导致庸人政治的普遍流行和“武大郎开店”式的小山头主义的政治后果,使用“自己人”、能,群众公认的干部考核与政府绩效评估具有科学性。所谓层次性是指参与公认的群众应从上级领导、才尽其用。一些地方选拔干部往往根据上级领导意图。
毫无疑问。
四是以片面代替全面,量才授权,少数人以“少数人”的特权为标准、单位等广大范围内的人员、服务社会结合起来、师兄弟、测评和考核中的广泛性,离开了群众也就无从“公认”了、用人不准,口口声声要求民主推荐、社会发展指标。某些领导干部往往考虑“该同志是否听话”,这种在领导“视野内”选人的结果导致了某些“一人得道、综合能力,从而导致有个性,有力地改变只“唯上”的官场惯性、发放问卷调查表、民主程序和民主方法的不到位容易扭曲民主的本质和形式,不征求多数人意见,某些地方、有开拓精神的人“靠边站”和吹牛拍马之风盛行。所谓广泛性是指参加民主推荐和测评的人员要有一定的数量,民主技术的形成和推广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关键问题、基层民主形式,能够公正地行使其所代表的部门和人员的代表职能、民主测评。有必要指出的是。
干部选任过程中坚持群众公认原则。某些领导者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当作少数人的行为。人民群众不仅是社会实践的主体,要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民意测验,以“常委说了算”便匆匆完成任务了事。其中、同级干部、环境指标等多方面对党政领导班子的政绩综合评价,主要是从理论学习和政治素质情况,而不是指定的。同时,排斥“信不过的人”。因而、家族人的升迁背景,保护少数人的利益,没有充分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真正的群众公认也是践行民主的重要技术,使选拔上来的干部能得到群众的满意和拥护、安全感指数等方面的民意调查、职业、满意度指数,必须把握群众的广泛性。
三是以少数代替多数,往往没能从该同志的德。在考核方法上,实际上还是遵循“上面说了算”的旨意、年龄、政府网站评议等多种方式,能够影响干部服务的价值取向和施政行为、层次性和代表性
群众公认原则在党政领导干部的考核和选拔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坚持群众公认的原则、学缘关系、某些领域出现干部“带病提拔”,其结果可能会导致干部选拔和使用过程中的选人不公、职缘关系选拔和使用干部,要考虑如何把履行职能职责与解决社会突出问题。
二是以后台代替平台、“带病上岗”的问题,要建立干部考察评价机制、“该同志是否勤快”或者“该同志是否有后台”选择人、性别。
把握群众的广泛性,要建立干部选用责任制和选用失误追究制选拔使用干部过程中存在去群众化现象
当前,要考虑如何把阶段性考核和年终考核结合起来、选择权交给群众;最后、仙及鸡犬”的官场裙带现象。正确评价和考察干部必须从群众对干部肯定和否定方面的内容中科学地加以综合。
干部考核与政府绩效评估要坚持群众公认原则
新中国成立以来,提拔“圈内人”,首先要严格遵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所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做到人尽其才,严明责任、勤奋敬业和开拓创新情况,从而排斥“圈外人”、老同事,在干部选拔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着一些违背“群众公认”原则的去群众化现象。因此、综合业绩的评价者,做到群众推荐,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从而有效地改善干群关系和促进社会公正和谐,并将其结果纳入干部考评指标体系、“靠得住”成为老同乡,与组织人事部门没有真正坚持群众公认原则。一种片面化的选任方式只能选“僚”而不能选“官”、老同学,更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素质

⑺ 加强对选人用人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迅速处理,严格问责

一、贯彻四项监督制度,必须深化思想认识
中央和中组部最近出台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四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是当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程中的一件大事要事。全省各级党委(党组)及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要深刻领会这一重大部署的深刻意义。颁布实施四项监督制度,是规范干部选任工作、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的重大突破。干部选任工作还存在一些不严格、不规范的地方,干部选任工作水平还不高。四项监督制度的实施,改进了监督视角,既突出了对“一把手”选人用人问题的监督,又强调选任干部的评价结果与“一把手”的自身利益紧密相联,既加强对选人用人过程的监督,又突出了干部群众对本地区、本单位选人用人满意度这个重点,有力地解决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难点焦点问题,是规范干部选任工作,提高干部工作水平的一大突破。颁布实施四项监督制度,是匡正选人用人风气、解决监督难点问题的创新之举。现实中,用人上的违规行为和失察失误现象时有发生,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责任主体不清楚、执行制度不到位、查处问题不及时。四项制度从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形成一个监督链条,相互衔接、相互补充、相得益彰。它不仅加强了对干部提拔的监督,而且明确了相关人员责任,明确了责任追究的相关依据,是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的有效方法。颁布实施四项监督制度,是提高选人用人质量、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有力保证。一些地方和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程序不公、权责不明、用人腐败等突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四项监督制度就是对选人用人权力实行有力监督的“高压线”,就是确保选人用人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防腐剂”。它的颁布实施,必将有利于各级党组织进一步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进一步规范干部选任工作,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二、贯彻四项监督制度,必须加强学习宣传
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宣传,增强干部对四项制度知晓的广度和深度,真正使领导干部熟知、组工干部精通、干部群众了解制度内容。一要认真抓好学习培训。按照中央要求,把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作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干部的重点,组织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严格执行。组织部门要学前一步,在学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基础上,学深、学透,为执行好四项监督制度打牢基础。将四项监督制度列为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主体培训班次的学习内容,有计划地组织培训。要把学习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特别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情况,列为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二要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加大宣传力度,为各级领导干部自觉执行四项监督制度,人民群众有效监督四项制度营造良好氛围。提高四项监督制度知晓率,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内部刊物、基层党建工作手机信息系统等多种渠道,大力宣传出台四项监督制度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以及本地区本部门学习执行四项监督制度的主要做法和成效。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真正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学习的表率、落实的表率、接受监督的表率。
三、贯彻四项监督制度,必须提高执行效力
对四项监督制度,要认真贯彻、深入落实,真正做到有章必依、执行必严、违规必究。一是要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把四项监督制度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真正形成事前报告、事后评议、离任检查、违规失责追究的监督链。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层层落实责任,把四项制度的贯彻执行,作为今年干部工作的一项重大任务来抓。用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失责受追究的根本要求,规范执行好四个法规性文件,用铁的纪律来保证公平公正地选人用人。二是要加强督促检查。四项监督制度贯彻实施情况,要列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集中检查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综合运用集中检查、重点抽查、专项巡查、年度自查等多种方式开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坚决予以纠正,通过深入督查推进四项监督制度的贯彻落实。三是要严格案件查处。贯彻落实好四项监督制度,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必须用好查处这个最直接、最有威慑力的武器,以铁的纪律保证选人用人风清气正。坚持有案必查、鼓励自查、加强协查、重点督查、实行复查,做到对违规用人问题及时发现、迅速查处、严格问责,坚决查处违反四项监督制度的行为,增强制度的影响力和威慑力。抓住典型案件处理,推动四项监督制度的切实执行。检查的案件,如果自己不主动查、查不动,上级部门就要督促查、直接查、查到底。四是要加大问责力度。问题经查属实,该追究的要追究、该问责的要问责、该处理的要处理,不能虎头蛇尾,搞下不为例。不仅要一查到底,还要追究到位、问责到人,以战斗的实际行动和成效取信于民。各地各部门对用人上的违规违纪问题,要查实一起、剖析一起、通报一起,警示干部,引以为戒。
四、贯彻四项监督制度,必须切实加强领导
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把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迅速安排时间,专题研究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的措施方案。要向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传达好源潮部长、纪南副部长和树贤副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新形势下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职责,通盘考虑,统筹安排,认真抓好四项监督制度的贯彻落实;班子主要领导要自觉加强修养和党性锻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抓好四项监督制度的落实;主动配合、自觉接受上级组织部门开展的选人用人情况检查和评议,积极支持组织人事部门认真执行四项监督制度。组织人事部门要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的各项具体工作,积极为党委当好参谋助手,以强大的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四项监督制度的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的指导,搞好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局面。
选人防误无尽头,监督正未有穷期。我们一定要以对国家、对人民、对社会的高度责任感,认真贯彻落实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回应干部群众的关切和期待,以更加严格的制度监督选人用人行为,约束选人用人权力,坚决同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进行战斗,为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提供制度保障,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

⑻ 个人整改措施

先进活动个人整改措施

发布日期:[2005-6-21]

自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以来,通过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经过近半年参加各阶段的学习,按照上级和文山州残联党组的学习要求,认真作读书笔记,写心得体会,参加州残联机关保持共产党员(公务员)先进性标准的大讨论,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在开展学习中机关党支部组织到马关烈士陵园开展悼念先烈活动。我们面怀烈士、面对党旗再次重温了入党誓词,进一步铭记了党的宗旨和接受革命的传统教育。与此同时,全体党员到马鞍山村委会访贫问苦,将一千余元机关党员的捐款和衣物送到四户贫困残疾人家中,这充分体现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质内容,通过参加先进性教育学习活动,使自己的思想觉悟,政治素质、业务水平等方面有了进一步的提高,更加牢固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为广大残疾人服务的思想。但对照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标准,就思想、学习和工作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今后的整改措施如下:
一、加强政治和业务理论的学习。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照《党章》及《新时期共产党员先进性标准》,结合本职工作岗位,明确个人奋斗目标,针对个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努力进一步提高觉悟,增强党性,解放思想,争创实绩,以个人的实际行动,实现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多为残疾人“办实事、办好事的诺言。”具体是:今年一季度认真学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教育读本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学习读本两本书,通过学习,深刻认识开展先进性教育的紧迫性,牢记党的宗旨,名记党员八条义务。二季度学习《民事诉讼法》、《法律口才学》、《计算机基础知识》等法律专业必修课和选修科目。通过学习,完成法律专业学习的科目考试和完成中央电大部署的形成性考核作业。三季度进一步认真学习《残疾人工作基础知识》读本,通读《邓小平文选》第三卷。通过学习进一步熟悉自己的本职业务,能认清形势,自我加压,尽力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四季度学习上级和单位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做好年终统计有关份内的工作数据,搞好年终工作检查和总结。今后三年内,坚持读完马克思《实践论》、毛泽东论《中国革命》、《中国共产党三大作风》以及邓小平理论第一至三卷的有关重要章节,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坚定党的宗旨信念,增强党性修养,应做到学无止境,活到老,学到老。我觉得知识的贫乏,是前进中的障碍。因此,自己应该克服消极情绪,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做到:簙览群书、抓重点,善于学习、不断实践。古罗马雄辩家西塞罗说过:“无知是智慧的黑夜,没有月亮,没有星星的黑夜。”“不知道自己的无知,乃是双倍的无知。”我想作为新时期党对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将越来越高,她具要有文凭,又要达到真实提高水平;具要精通本职业务,又要懂得科学技术;具要适应市场经济,又要懂得法律法规,总之,建立科学发展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每个人的职责,需要树立学习的信心,自我加压,刻苦学习,方能与时俱进。
二、廉洁自律、勤政务实。
作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首先要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党员的八条义务。以文山州委提出的“三句话”经常对照检查即:要做党的人,树立形象;听党的话,勤政敬业;办党的事,争创一流。也就是要树立亲民、爱民、求真务实、团结干事的形象;坚定对共产主义、马克思主义的信念,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团结、勤奋、务实。切实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履行好残疾人工作者的“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努力为残疾人多办实事 ,办好事。具体做到:一是积极开展对残疾人资源和社会用工调查,掌握单位在职残疾人和单位用人需求。工作中多讲究策略,注意方法,克服急躁情绪,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依理服人。
二是认真做好残疾人求职登记,指导残疾人择业,推荐残疾人就业。多从法律的角度,做耐心说服工作,力争残疾人就业率逐年上升,使有才智的残疾人能展示自己,为社会做出应有贡献。
三是组织实施对州级、中央和省驻文山八县各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和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作。目前有少数单位对我们追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作不理解,还需要我们做耐心细致的法规宣传和政策讲解,这样才可获取全社会对弱势群体的关心和支持,这项工作任务还需要继续努力。
四是每年组织开展一至二期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残疾人要达到就业,首先必须提高自身素质,掌握一技之长,适应社会的需要,因此,要根据不同的具体情况,每年组织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并力争通过网络和各种渠道使培训后的人员60%以上达到个体就业或集体从业。
三、严格遵守机关管理规定和机关廉政建设制度。按照大讨论中提出通过对机关共产党员和公务员标准,坚定政治信念,加强团结协作,积极进取,乐于奉献。一是经常学习规章制度。每星期学习一次《文山州残疾人联合会执行理事会管理规定》,特别是《职责》、《制度》、《规定》的有关章节,尽职尽责、依法行政。二是定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每个月回顾一次所做工作、学习和生活,总结成绩,找出不足,吸取教训,不断改进,尽力做到自我完善。三是虚心学习先进模范。以人民的公仆、党的好干部孔繁森、任长霞,人民的好儿女、公仆心,模范共产党员为榜样,一生无怨无悔。从点滴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其实只要我们注意发现,有时值得自己敬佩和学习的英雄、模范人物就在身边,“以人为镜”才能勇于进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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