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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整治规划

发布时间: 2020-11-21 12:44:37

① 如何改善村庄人居环境

面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是近年来江苏省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头戏."十一五"期间,江苏省约1万个规划保留村庄人居环境得到初步整治,占规划保留村庄总数的25%,整治工作进展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为了使村庄人居环境得到改善,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江苏省各级环保部门正不断创新工作体制和机制. 江苏的主要经验和做法是什么? 江苏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主要经验和做法有: 统筹推进城乡环保规划编制,力争环保规划不留缝隙.以重点流域治理规划为带动,对太湖流域,淮河流域等重点控制单元内的城镇,乡村污染治理进行统筹规划,加强对点源,面源的综合整治.编制全省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划分12类,472块,约占全省国土面积22%的具有重要生态功能价值的保护地进行重点保护,并与主体功能区划工作进行衔接,大区域,大尺度地维护城乡生态安全. 统筹推进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力争环保建设布局不留空白.2005年7月,江苏省启动了以"六清六建"(即清理垃圾,建立垃圾管理制度,清理粪便,建立人畜粪便管理制度,清理秸秆,建立秸秆综合利用制度,清理河道,建立水面管护制度,清理工业污染源,建立稳定达标排放制度,清理乱搭乱建,建立村容村貌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统筹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经过近几年的努力,全省6000多个行政村不同程度地开展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太湖流域实现城乡供水安全保障系统,苏南地区所有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垃圾收运体系实现全覆盖.县乡河道清淤,卫生户厕改造,"一池三改",规模化畜禽粪便处置,农村造林绿化等工作都取得了明显成效. 统筹推进城乡生态示范创建,力争环保基本公共服务不留缺失."十一五"期间,江苏省加快生态市,县建设步伐,在县域,市域范围内开展城乡生态环保一体化建设.目前,全省已形成"苏南全面开花,苏中重点突破,苏北大力推进"的创建格局.此外,根据国家生态示范建设的总体要求,大力探索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推动已创建成为国家生态县(市,区)的地区不断深化创建工作,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将生态环保作为加快经济发展转型的切入点,持续带动新农村建设,充分扩大环保公共服务的惠及面. 统筹推进城乡环保政策对接,力争环境管理不留空档.一是加强地方立法工作.研究推进农业生态保护,土壤污染防治,畜禽污染防治,秸秆综合利用等法规规章制定.二是加强镇村环保机构队伍建设.落实乡镇环保职责,推广乡镇环保分局,监察所和村环保监督员的设立.三是加强财政支持引导."十一五"期间,仅省级财政环保投入各类资金达到60亿元,其中太湖治理专项资金每年达到20亿元,太湖流域地区市县财政新增财力10%~20%都要用于水污染治理.同时,各地加大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以奖代补"力度,给予行政事业费减半,税费优惠等政策支持.四是加强资源整合.针对农村环保涉及面广,资源分散的状况,从2006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建设,带动其他涉农资金有效投入,至今共建成800多个省级示范村. 农村环保工作有哪些薄弱环节? 虽然近年来江苏全省上下围绕农村环境保护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认识的,历史的,经济的及社会的原因,江苏的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仍然是薄弱环节.目前,全省的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主要存在以下七大问题: 一是对农村环境保护重视不够.相对于城市污染的治理和环境保护,各级政府多年来对农村环境污染的危害及治理的紧迫性认识不足,对农村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研究不多,农村环境保护地位低,基础差,难推进,少数地区基本处于空白状态.二是农村环境保护监管机制不适应.当前的环境管理体系是建立在城市和工业污染防治基础上的,不能适应农村环境保护的现实需求.三是农村环境法律法规和制度不健全.农村环保工作起步晚,基础弱,针对农村环境问题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面源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等方面的立法尚处于空白,现行法律中的一些相关规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四是农村环境监管力量薄弱.县以上环保部门的工作重点更多地放在工业和城市污染防治上,许多县环保局没有单独设立负责农村环保的职能科室,多数没有专门人员负责.五是农村环保投入严重不足.各级政府在城市环保和工业污染防治方面投入较大,但在农村环保方面投入十分有限.六是农村环境基础设施严重缺乏.七是农村环保科技支撑薄弱.农村环境保.....

② 人居环境治理是什么

(一)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统筹考虑生活垃圾和农业生产废弃物利用、处理,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有条件的地区要推行适合农村特点的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方式。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工业污染“上山下乡”。
(二)开展厕所粪污治理。合理选择改厕模式,推进厕所革命。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以及其他环境容量较小地区村庄,加快推进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其他地区要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普及不同水平的卫生厕所。引导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人口规模较大村庄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将厕所粪污、畜禽养殖废弃物一并处理并资源化利用。
(三)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根据农村不同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规模,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鼓励采用生态处理工艺。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
(四)提升村容村貌。加快推进通村组道路、入户道路建设,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因地制宜选择路面材料。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消除私搭乱建、乱堆乱放。大力提升农村建筑风貌,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民族特点。加大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力度,弘扬传统农耕文化,提升田园风光品质。推进村庄绿化,充分利用闲置土地组织开展植树造林、湿地恢复等活动,建设绿色生态村庄。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推进卫生县城、卫生乡镇等卫生创建工作。
(五)加强村庄规划管理。全面完成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或修编,与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农村社区建设规划等充分衔接,鼓励推行多规合一。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做到农房建设有规划管理、行政村有村庄整治安排、生产生活空间合理分离,优化村庄功能布局,实现村庄规划管理基本覆盖。推行政府组织领导、村委会发挥主体作用、技术单位指导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村庄规划的主要内容应纳入村规民约。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建立健全违法用地和建设查处机制。
(六)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明确地方党委和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运行管理单位责任,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鼓励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城乡垃圾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推行环境治理依效付费制度,健全服务绩效评价考核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等承接村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组织开展专业化培训,把当地村民培养成为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重要力量。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降低建设成本,确保工程质量。

③ 传统计划经济时期乡村社区治理的基本策略有哪些

让我来告诉你:
中国城市社区治理模式:比较与分析

作者:何海兵 来源:《珠海潮》2005年第1期

治理是研究社会关系的新理念,强调通过合作、协商的方式实施对公共事务的管理,弥补国家和市场在社会资源配置过程中的不足或失效之处。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之后,“单位人”逐渐转变为“社会人”,社会中出现了自由流动的资源和自由活动的空间,一批社会中介组织、民间团体应运而生,导致原有的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单位体制和街居体制相继失效或失灵。将治理理论应用于我国城市基层社会的重构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探讨了社区治理的概念、内涵和特征,介绍了我国社区建设中出现的三种典型的治理模式,分析了它们的共同特征、各自特色、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提出了我国社区治理的最终方向和阶段性过程目标。
“治理”一词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全世界政治、经济及社会领域得到了广泛的运用,主要目的是为了弥补国家和市场在社会资源配置过程中的不足或失效之处。在最具权威的全球治理委员会的研究报告中,指出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或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这既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制度和规则,也包括各种人们同意或以为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它有四个特征:治理不是一整套规则,也不是一种活动,而是一个过程;治理过程的基础不是控制,而是协调;治理既涉及公共部门,也包括私人部门;治理不是一种正式的制度,而是持续的互动[1]。与此巧合的是,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启动了社区建设的步伐,主要的背景是在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不能再象计划经济体制下完全靠行政权力垄断所有的资源,社会上已经出现了大量的自由流动资源和自由活动空间[2],个人从单位体制中解放了出来,而原有的主要管理“社会闲散人员”的街道和居委会体制在新形势、新问题面前出现了很多不适应症状,与此同时,社区中也逐渐产生了一些社会中介组织、民间团体等,居民也越来越重视自己所居住的社区,开始参与一些社区公共事务。将“治理”概念应用于社区建设的过程中,对我国社区的长远发展来说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社区治理的基本理念
社区是指一定数量居民组成的地域性的生活共同体。社区治理就是指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内由与社区自治组织、非营利非组织、辖区单位以及社区居民共同管理社区公共事务、推进社区持续发展的活动。与我国过去的基层社会管理相比,社区治理的特征在于:
1、就主体而言,由单一化转变为多元化。我国过去在对基层社会的管理中,管理主体单一化,只能是。而在社区治理中,主体的多元化是必然要求,除了国家()主体之外,还有居民、社区自治组织、非营利非组织、辖区单位等。因此,社区的公共事务需要多元主体的参与和决策,与社区之间要形成积极而有成效的合作信任关系,以善治(即良好的治理,就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3]为目标,达至社区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2、就过程而言,从强调行政控制到强调居民参与。我国过去的基层社会管理,不论是单位体制,还是街居体制,行政功能都非常突出,命令式的上下级科层色彩浓厚。与单位之间、单位与职工之间都是服从与被服从的行政命令关系。市区、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之间的互动关系也都按照行政命令模式运行。而社区治理则强调居民参与,要求社区发展的各项规划、社区建设的实施以及社区事务的处理等都必须体现社区居民的广泛参与,与居民的要求相适应。居民不再依附于单位或街居组织,更不受它们的庇护,而是彼此形成平等互惠的关系。
3、就结构而言,由垂直科层结构转变为横向网络互动结构。我国过去的街居体制结构是从上级到街道办事处到居委会再到居民,单位体制结构是从上级单位到下级单位再到居民,只有垂直的关系,没有横向的联系。而在社区治理结构中,社区主体多元化,街道与居委会之间、居民与之间的关系由单向运行转变为双向互动;大量社区中介组织的培育和发展,在居民和之间又是一道沟通和联系的桥梁,从而将社区中行政力量、自治力量和社会力量构筑成横向的网状结构 [4]。
二、社区治理的实践模式
自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我国大中城市掀起了社区建设的热潮,民政部首先选择在北京、上海、天津、沈阳、武汉、青岛等城市设立了26个“全国社区建设实验区”。通过几年的实践总结和经验概括,形成了几种代表性的城市社区治理模式,本文重点介绍上海模式、沈阳模式和江汉模式的主要特征。
1、上海模式。上海在实行“两级、三级管理”改革的过程中,将社区定位于街道范围,构筑了领导系统、执行系统和支持系统相结合的街道社区管理体制。具体而言:
(1)社区管理领导系统:由街道办事处和城区管理委员会构成。在“两级

④ 一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宣传材料

|广济村委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宣传材料
[ 录入者:jcdj | 时间:2008-04-21 17:02:45 | 作者: | 来源: | 浏览:293次 ]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深刻分析当前国内形势,全面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的基础上,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确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
我们党历来重视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采取了一系列更直接、更有力、更有效的政策措施,粮食生产出现重要转机,农业结构调整向纵深推进,农民收入较快增长,农村税费改革取得重大成果,社会事业进一步发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得到加强,农村呈现良好的发展局面。我国开始进入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新的历史阶段。
一、扎实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推进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而繁重的历史任务,必须坚持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粮食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必须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不断创新农村体制机制;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农民生产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切实让农民得到实惠;必须坚持科学规划,实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逐步推进;必须坚持发挥各方面积极性,依靠农民辛勤劳动、国家扶持和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使新农村建设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行动。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中,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要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要民主商议,不强迫命令;要突出特色,不强求一律;要引导扶持,不包办代替。
二、新农村建设的全新表述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在于“五句话、二十个字”即“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
生产发展:就是要打牢物质基础,既要有较快的增长速度,更要注重增长的质量和效益。
大力推进现代化农业建设,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加强农业设施建设,调整农业生产结构,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深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优化农业生产布局,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加快农业标准化,健全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动植物病虫害防控体系;合理利用资源,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农田水利建设。
生活宽裕:就是要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是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的着力点。
坚持以人为本,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采取综合措施,加大扶持力度,广泛开辟增收渠道。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扩大养殖、园艺等劳动密集型产品和绿色食品的生产。积极开拓农民外部增收潜力,大力发展县域经济,积极发展乡镇企业、农村个体私营等非公经济,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切实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继续完善现有农业补贴政策。通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使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增长率持续达到5%以上。
乡风文明:就是要在农村形成文明健康的精神风貌,培养较高素质的新型农民。
加快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加大农民培训力度,大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发展农村文化事业,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断建立健全农村养老、医疗、低保等社会保障体系;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乡规民约,破除陈规陋习,依法管理宗教活动。
村容整洁:就是要改善农村人民环境,使农村的发展得到合理规划。
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加大各级政府对农业和农村增加投入的力度,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强化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农村道路、安全饮水、农村能源、改厨改厕等设施的投入,完善电力、广播、通讯、电讯、电力等配套设施建设。使农村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供水系统快捷卫生,电力设施安全齐备;加强农村环境建设,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沟渠水塘、院落畜圈的整治,加强危旧房屋更新改造,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优美的生活环境;搞好乡村建设规划,因地制宜地建设具有民族特色和地域风情的民居民宅,美观实用,节约土地。
管理民主:就是要加强和完善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创造和谐的发展环境。
发展和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坚持群众路线,学会与群众商量办事,不断增强做好新时期农村工作的本领;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制度,搞好村务公开、政务公开和财务公开,逐步建立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机制,教育引导农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不断增强集体经济服务功能,积极发展“民管、民办、民受益”的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加强农村法制建设,加大法制宣传和教育力度,依法办事和依法行政的理念深入人心,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新农村建设的“四位一体”
新农村建设的“新”在于“四位一体”全面推进的全新思路。新农村建设不是简单的修路、建房,而是按照统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这一主线,加快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位一体”的发展,努力建设繁荣、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新农村。在具体思路上,不仅注重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改善村容村貌,更注重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不仅重视在经济上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更重视在政治上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不仅强调立足于促进农业和农村自身的改革与发展,更重视工业支持农业、城市带动农村;不仅立足于解决当前的突出问题,更注重谋划长远,提出了保障新农村建设持续进行的政策框架。
四、我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围绕“繁荣农村、富裕农民、提高农村综合文明程度”这个目标,以发展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把工业与农业、城镇与农村、城镇居民与农民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谋划。结合现代新昆明南城、西城建设,突出统筹城镇和乡村规划建设、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和社会事业发展等重点,推进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重点,着力推进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
五、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基本原则
以发展为中心的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调整农村生产关系,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收,不断增强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尊重农民意愿的原则。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切实让农民得到实惠。
统筹协调的原则。以科学发展观统筹区域经济、社会环境及城镇和乡村发展整体性,妥善处理好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和环境的关系,坚持生产与生活条件同步改善,建设与管理同步推进。
科学规划的原则。要尊重农村建设的规律,统筹兼顾合理布局,扬长避短、突出特色,搞好总体规划和具体布置,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
从实际出发的原则。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要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要民主协商,不强迫命令;要突出特色,不强求一律;要引导扶持,不包办代替。
分类指导原则。要根据乡(镇)、村的资源、区位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采取多种方式,探索实践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多种建设方式。
发展各方面积极性的原则。党委和政府要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和扶持力度,切实加强农村公共事务管理和服务,要把广大农民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依靠农民辛勤劳动、上级扶持和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使新农村建设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行动。
六、我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目标
经过十年的努力,2015年,基本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农村经济稳步健康发展,基础设施完善,生态环境优良,农村社会事业和社会保障全面发展,村容村貌整洁,农民素质及农村综合文明程度显著提高,城镇化、工业化、农业现代化水平迈上一个新台阶,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05年翻一翻,达到6456元,与现代新昆明建设同步,使广大农民实实在在享受到新农村建设带来的实惠,广大农村初步呈现环境优美、和谐安康的社会主义新农村面貌。
七、我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要任务
坚持以产业化发展为支撑,以农民增收为核心,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目的,以深化农村配套改革、完善政策体系为保障,以农民为主体,以调动农民积极性为根本,以建立市场化配置资源的机制为动力,努力形成资源共享、利益共得的城乡发展格局。针对我县各乡(镇)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实际,以昆阳、晋城、新街、二街、上蒜、宝峰等中心镇为重点,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扎实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思路,着力推进“三个集中”,即:工业向园区集中,耕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农民向集镇集中,努力提高农业产业化、工业化、城镇化水平。以建设小康、文明、生态、和谐村为载体,着力培育产业、发展经济,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态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努力使产业发展形成新格局、农民生活有新提高、公共服务形成新体系、乡村面貌呈现新变化、乡风民俗形成新风尚、民主管理形成新机制。
“十一五”期间,在做好规划,统筹开展城乡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劳动力就业和社会保障、社会事业等关乎农村发展的基础性建设的同时,确定35个村重点推进。2010年,按照城镇发展规划,使昆阳、晋城周边农村融入城镇,成为城镇社区;25%的村发展成为符合现代新农村的要求的小康示范村;大多数村有实质性进展,取得明显成效,农民纯收入显著提高。2006年,按照典型示范、逐步推开、每年集中扶持一批的工作思路和“有特色,有普遍性意义,农民有要求,有增长”的试点要求,按区域(城镇、坝区、山区、半山区),分层次(条件好、条件一般、条件较差),积极与市级对接,重点选择10个村,围绕提高农民收入、村庄规划、环境整洁、人蓄饮水、“一池三改”、乡风文明等农民要求最迫切,受益最直接的问题,开展新农村建设综合试点工作,取得经验后在全县推开。
八、生态环境建设的“一池三改”
加大扶持力度,以建设生态村模式为重点,以户为基础,村为载体,着力实施生态家园富民工程,扎实推进“一池三改”(沼气池、改灶、改圈、改厕),积极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清洁能源,加快推进农村沼气、省柴节能灶、秸杆汽化等农村能源建设,推动家居生活清洁化,庭院经济高效化,农业生产无害化。自2007年起,与新农村规划建设相衔接,在上级补助的同时,县财政对“一池三改”的农户每户再补助500元。
九、村庄整治的“四清四化”
加快村容整治步伐,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现象。从今年起,按照整洁、卫生、文明的要求,广泛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四清四化”活动。(“四清”即:清理土堆、石堆、柴草堆,做到堆放有序;清理杂草、粪便、垃圾,做到定点存放、定期处理;清理乱挖乱围,平整地面、拓宽公共空间;清理人畜居舍混建,实行有效分离。“四化”即:修整村街巷道,清除乱搭乱建,做到村庄整洁,道路硬化;改水、改厕、整治臭水沟、死水塘,做到环境净化;在村庄四旁、主要街道两侧和空地栽树种花,进行绿化;鼓励有条件的村庄安装路灯,实现村庄亮化)。力争到2010年,全县大多数村庄较好地改变“脏、乱、差”现象。
十、广济村建设重点及建设项目
(一)主要内容:
1、在增加农民收入,培育产业方面:
①引进2--3个蔬菜新品种,进行推广种植,增收效益明显;
②建一个5亩蔬菜育苗基地,并实施规范化管理示范;
③成立广济村蔬菜种植协会;
④协助当地5个冷库进行技改和达标,巩固和发展蔬菜基地建设;
⑤进行广济村产业结构规划。
2、在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①拆除小厕所485个,修无公害公厕10个;
②修建新村至老村长220米,宽8米主的干道一条;
③支砌通过村中富有塘主要排洪沟道,长600米,宽2米,并且沟两边布置绿化带;
④支砌村边公路(昆洛路)旁沟,长150米宽1米1条;
3、加快公其事业方面:
①建村文化娱乐场所一个,700 m²;
②全面排查一次五保户,特困户,确保救济。
4、在村庄改造和环境整治方面:
①广泛开展“四清四化”村庄环境整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②协调县规划局对村庄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完善32亩新村建设土地手续;
③粉刷村庄外墙,共计 间。
5、在农民基本素质方面:
①组建优良蔬菜科技示范60户,辐射带动农户600户;
②示范户先进实用技术入户率和到位率达100%,建立入户栏案和入户挂牌数到位率达100%;
③举办各类适用技术培训20期,培训1000人次;
④进行建设1700平方米科普活动中心,扩建科普活动室60平方米,新建科普宣传栏120平方米。
6、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方面:
①加强村民自治组织建设,建立健全:“两公开、四民主”机制;
②继续创建“五个好”村党支部,深入实施“云岭先峰”工程。

对不起,改造前的没有,多了发不出去!

⑤ 新时期党中央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指示

一、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加速推进现代化,必须妥善处理工农城乡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农村人口众多是我国的国情,只有发展好农村经济,建设好农民的家园,让农民过上宽裕的生活,才能保障全体人民共享经济社会 发展成果,才能不断扩大内需和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当前,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初步具备了加大力度扶持“三农”的能力和条 件。“十一五”时期,必须抓住机遇,加快改变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局面,扎实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好农业和农村工作。“十一五”时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 建设打下坚实基础的关键时期,是推进现代农业建设迈出重大步伐的关键时期,是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取得突破进展的关键时期,也是农村全面建设小康加速推进的关键时期。“十一五”时期要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当前,要完善强化支农政策,建设现代农业,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积极调整农业结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良好开局。
(3)扎实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而繁重的历史任 务,必须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粮食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必须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不断创新农村体制机制;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切实让农民得到实惠;必须坚持科学规划,实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有计划 有步骤有重点地逐步推进;必须坚持发挥各方面积极性,依靠农民辛勤劳动、国家扶持和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使新农村建设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行动。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中,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要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要民主商议,不强迫命令;要突出特色,不强求一律;要引导扶持,不包办代替。
(4)加快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顺应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变化和建设社 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重点在“多予”上下功夫。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国家财政支出、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和信贷投放,要按照 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不断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2006年,国家财政 支农资金增量要高于上年,国债和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要高于上年,其中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要高于上年,并逐步形成新农村建设稳定的资金来源。要把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重点转向农村。提高耕地占用税税率,新增税收应主要用于“三农”。抓紧制定将土地出让金一部分收入用于农业土地 开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依法严格收缴土地出让金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部分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都要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建设标准农田。进一步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金融机构要不断改善服务,加强对“三农” 的支持。要加快建立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实行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多种形式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推进征地、户籍等制度改革,逐步形成城乡统一的要素市场,增强农村经济发展活力。

农业建设编辑
二、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强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产业支撑
(5)大力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能力。深化农业科研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基地和区域性农业科研中心,在机构设置、人员聘任和投资建设等方面实行新的运行机制。鼓励企业建立农业科技研发中心,国家在财税、金融和技术改造等方面给予扶持。改善农业技术创新的投资环境,发展农业科技创新风险投资。加强农业高技术研究,继续实施现代农业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尽快取得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 重大农业科技成果。针对农业生产的迫切需要,加快农作物和畜禽良种繁育、动植物疫病防控、节约资源和防治污染技术的研发、推广。把农业科研投入放在公共财政支持的优先位置,提高农业科技在国家科技投入中的比重。继续安排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和国外先进农业技术引进资金。加强种质资源和知识产权保护。要加快 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积极探索对公益性职能与经营性服务实行分类管理的办法,完善农技推广的社会化服务机制。深入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扩大重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专项补贴规模。鼓励各类农科教机构和社会力量参与多元化的农技推广服务。加强气象为农业服务,保障农业生产和农民生命财产安全。大力推进 农业机械化,提高重要农时、重点作物、关键生产环节和粮食主产区的机械化作业水平。
(6)加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促进入市农产品质量等级化、包装规格化。鼓励商贸企业、邮政系统和其他各类投资主体通过新建、兼并、联合、加盟等方式,在农村发展现代流通业。积极发展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消费品连锁经营,建立以集中采购、统一配 送为核心的新型营销体系,改善农村市场环境。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连锁化“农家店”。培育和发展农村经纪人队伍。加快农业标准化工作,健全 检验检测体系,强化农业生产资料和饲料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供销合作社要创新服务方式,广泛开展联合、合作经营,加快现代经营网络建设,为农产品流通和农民生产生活资料供应提供服务。2006年要完善全国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网络,实现省际互通。
(7)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是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社会稳定的 重要基础。必须坚持立足国内实现粮食基本自给的方针,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持续增加种粮收益,不断提高生产能力,适度利用国际市场,积极保持供求平衡。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保护基本农田,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继续实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和粮食丰产科技工程,加快建设大型商品粮生产基地和粮 食产业带,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不断提高粮食单产、品质和生产效益。坚持和完善重点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政策,保持合理的粮价水平,加强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调控,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继续执行对粮食主产县的奖励政策,增加中央财政对粮食主产县的奖励资金。
(8)积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调整优化农 业结构。加快建设优势农产品产业带,积极发展特色农业、绿色食品和生态农业,保护农产品知名品牌,培育壮大主导产业。继续实施种子工程。大力发展畜牧业,扩大畜禽良种补贴规模,推广健康养殖方式,安排专项投入支持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建设试点。要加强动物疫病特别是禽流感等重大疫病防控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 突发疫情应急机制,加快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稳定基层兽医队伍。积极发展水产业,扩大优质水产品养殖,发展远洋渔业,保护渔业资源,继续做好渔民转产转业工作。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扩大园艺、畜牧、水产等优势农产品出口,加强农产品对外贸易磋商,提高我国农业应对国际贸易争端的能力。
(9)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要着力培育一批竞争力、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和企业集群示 范基地,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组织与农户有机结合的组织形式,让农民从产业化经营中得到更多的实惠。各级财政要增加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并可通过龙头企业资助农户参加农业保险。发展大宗农产品期货市场和“订单农业”。通过创新信贷担保手段和担保办法,切实解决龙头企业收购农产品资金不足的问题。开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增值税改革试点。积极引导和支持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加快立法进程,加大扶持力度,建立有利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 展的信贷、财税和登记等制度。
(10)加快发展循环农业。要大力开发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农业技术,重点推广废弃 物综合利用技术、相关产业链接技术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制定相应的财税鼓励政策,组织实施生物质工程,推广秸秆气化、固化成型、发电、养畜等技术,开发生物质能源和生物基材料,培育生物质产业。积极发展节地、节水、节肥、节药、节种的节约型农业,鼓励生产和使用节电、节油农业机械和农产品加工设备, 努力提高农业投入品的利用效率。加大力度防治农业面源污染。

促进增收编辑
三、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夯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经济基础
(l1)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要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按照国内外市场需求,积极 发展品质优良、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优势农产品,推进“一村一品”,实现增值增效。要加快转移农村劳动力,不断增加农民的务工收入。鼓励和支持符合产业政策的乡镇企业发展,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和服务业。着力发展县城和在建制的重点镇,从财政、金融、税收和公共品投入等方面为小城镇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外来 人口较多的城镇要从实际出发,完善社会管理职能。要着眼兴县富民,着力培育产业支撑,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引导企业和要素集聚,改善金融服务,增强县级管理能力,发展壮大县域经济。
(12)保障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清理和取消各种针对务工农民流动和进城就业 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建立健全城乡就业公共服务网络,为外出务工农民免费提供法律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建立工资保障金等制度,切实解决务工农民工资偏低和拖欠问题。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务工农民的职业安全卫生保护。逐步建立务工农民社会保障制度,依法将 务工农民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范围,探索适合务工农民特点的大病医疗保障和养老保险办法。认真解决务工农民的子女上学问题。
(13)稳定、完善、强化对农业和农民的直接补贴政策。要加强国家对农业和农民的支 持保护体系。对农民实行的“三减免、三补贴”和退耕还林补贴等政策,深受欢迎,效果明显,要继续稳定、完善和强化。2006年,粮食主产区要将种粮直接补 贴的资金规模提高到粮食风险基金的50%以上,其他地区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大对种粮农民的补贴力度。增加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适应农业生产和市场变化的需要,建立和完善对种粮农民的支持保护制度。
(14)加强扶贫开发工作。要因地制宜地实行整村推进的扶贫开发方式,加大力度改善 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抓好贫困地区劳动力的转移培训,扶持龙头企业带动贫困地区调整结构,拓宽贫困农户增收渠道。对缺乏生存条件地区的贫困人口实行易地扶贫。继续增加扶贫投入,完善管理机制,提高使用效益。继续动员中央和国家机关、沿海发达地区和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事业。切实做好贫困缺粮地区的粮食 供应工作。

农村建设编辑
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物质条件
(15)大力加强农田水利、耕地质量和生态建设。在搞好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同时,不断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加快发展节水灌溉,继续把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作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的重点。加大大型排涝泵站技术改造力度,配套建设田间工程。大力推广节水技术。实行中央和地方共同负责,逐步扩大中央和省级小型农田水利补助专项资金规模。切实抓好以小型灌区节水改造、雨水集蓄利用为重点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继续搞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强中小河流治理。要大力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实施新一轮沃土工程,科学施用化肥,引 导增施有机肥,全面提升地力。增加测土配方施肥补贴,继续实施保护性耕作示范工程和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试点。农业综合开发要重点支持粮食主产区改造中低产田和中型灌区节水改造。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继续推进生态建设,切实搞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等重点生态工程,稳定完善政策,培育后续产业,巩 固生态建设成果。继续推进退牧还草、山区综合开发。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做好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加强荒漠化治理,积极实施石漠化地区和东北黑土区等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程。建立和完善水电、采矿等企业的环境恢复治理责任机制,从水电、矿产等资源的开发收益中,安排 一定的资金用于企业所在地环境的恢复治理,防止水土流失。
(16)加快乡村基础设施建设。要着力加强农民最急需的生活基础设施建设。在巩固人 畜饮水解困成果基础上,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优先解决高氟、高砷、苦咸、污染水及血吸虫病区的饮水安全问题。有条件的地方,可发展集中式供水,提倡饮用水和其他生活用水分质供水。要加快农村能源建设步伐,在适宜地区积极推广沼气、秸秆气化、小水电、太阳能、风力发电等清洁能源技术。从2006年起, 大幅度增加农村沼气建设投资规模,有条件的地方,要加快普及户用沼气,支持养殖场建设大中型沼气。以沼气池建设带动农村改圈、改厕、改厨。尽快完成农村电网改造的续建配套工程。加强小水电开发规划和管理,扩大小水电代燃料试点规模。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到“十一五”期末基本实现全国所有乡镇通油(水 泥)路,东、中部地区所有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油(水泥)路,西部地区基本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公路。要积极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和整合涉农信息资源,强化面向农村的广播电视电信等信息服务,重点抓好“金农”工程和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工程。引导农民自愿出资出劳,开展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以奖代补、项目补助等办法给予支持。按照建管并重的原则,逐步把农村公路等公益性基础设施的管护纳入国家支持范围。
(17)加强村庄规划和人居环境治理。随着生活水平提高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推进, 农民迫切要求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和村容村貌。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村庄规划工作,安排资金支持编制村庄规划和开展村庄治理试点;可从各地实际出发制定村庄建设和人居环境治理的指导性目录,重点解决农民在饮水、行路、用电和燃料等方面的困难,凡符合目录的项目,可给予资金、实物等方面的引导和扶持。加强宅基地规 划和管理,大力节约村庄建设用地,向农民免费提供经济安全适用、节地节能节材的住宅设计图样。引导和帮助农民切实解决住宅与畜禽圈舍混杂问题,搞好农村污水、垃圾治理,改善农村环境卫生。注重村庄安全建设,防止山洪、泥石流等灾害对村庄的危害,加强农村消防工作。村庄治理要突出乡村特色、地方特色和民族特 色,保护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村落和古民宅。要本着节约原则,充分立足现有基础进行房屋和设施改造,防止大拆大建,防止加重农民负担,扎实稳步地推进村庄治理。

社会事业编辑
五、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培养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型农民
(18)加快发展农村义务教育。着力普及和巩固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2006年对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对其中的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2007年在全国农村普遍实行这一政策。继续实施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工程和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改善农村办学条件,逐步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的保障水平。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加大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的力度,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大力度监管和规范农村学校收费,进一步减轻农民的教育负担。
(19)大规模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 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迫切需要。继续支持新型农民科技培训,提高农民务农技能,促进科学种田。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规模,提高补助标准,增强农民转产转岗就业的能力。加快建立政府扶助、面向市场、多元办学的培训机制。各级财政要将农村劳动力培训经费纳入预算,不断增 加投入。整合农村各种教育资源,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
(20)积极发展农村卫生事业。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从2006 年起,中央和地方财政较大幅度提高补助标准,到2008年在全国农村基本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各级政府要不断增加投入,加强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的农 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和医疗救助体系。有条件的地方,可对乡村医生实行补助制度。建立与农民收入水平相适应的农村药品供应和监管体系,规范农村医疗服务。加大农村地方病、传染病和人畜共患疾病的防治力度。增加农村卫生人才培养的经费预算,组织城镇医疗机构和人员对口支持农村,鼓励 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发展农村卫生事业。加强农村计划生育服务设施建设,继续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
(21)繁荣农村文化事业。各级财政要增加对农村文化发展的投入,加强县文化馆、图 书馆和乡镇文化站、村文化室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和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发展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村基层服务点,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保护和发展有地方和民族特色的优秀传统文化,创新农村文化生活的载体和手段,引导文化工作者深入乡村,满足农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扶持农村业余文化队伍,鼓励农民兴办文化产业。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管理,抵制腐朽落后文化。
(22)逐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逐步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投入。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户”供养、特困户生活救助、灾民补助等社会救助体系。探索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落实军烈属优抚政策。积极扩大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和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扶贫工程实施范围。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23)倡导健康文明新风尚。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 心的时代精神,激发农民群众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传统美德,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农村形势和政策教育,认真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积极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和谐家庭、和谐村组、和谐村镇创建活动。引导农民崇尚科学,抵制迷信,移风 易俗,破除陋习,树立先进的思想观念和良好的道德风尚,提倡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在农村形成文明向上的社会风貌。

农村改革编辑
六、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健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体制保障
(24)进一步深化以农村税费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2006年,在全国范围取消农业税。通过试点、总结经验,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切实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创新乡镇事业站所运行机制,精简机构和人员,5年内乡镇机构编制 只减不增。妥善安置分流人员,确保社会稳定。要按照强化公共服务、严格依法办事和提高行政效率的要求,认真解决机构和人员臃肿的问题,切实加强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加快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各级政府责任明确、财政分级投入、经费稳定增长、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中央和 省级政府要更多地承担发展农村义务教育的责任,深化农村学校人事和财务等制度改革。有条件的地方可加快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和“乡财县管乡用”财 政管理方式的改革。各地要对乡村债务进行清理核实,2006年选择部分县(市)开展化解乡村债务试点工作,妥善处理历年农业税尾欠,完善涉农税收优惠方式,确保农民直接受益。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将农业职工土地承包费中类似农村“乡镇五项统筹”的费用全部减除,农场由此减少的收入由中央和省级财政给予 适当补助。国有农场要逐步剥离办社会的职能,转变经营机制,在现代农业建设中发挥示范作用。
(25)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巩固和发展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成果,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县域内各金融机构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一定比例的新增存款投放当地,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管理办法。扩大邮政储蓄资金的自主运用范围,引导邮政储蓄资金返还农村。调整农业发展银行职能定位,拓宽业务范围和资金来源。国家开发银行要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资源开 发。继续发挥农业银行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在保证资本金充足、严格金融监管和建立合理有效的退出机制的前提下,鼓励在县域内设立多种所有制的社区金融机构,允许私有资本、外资等参股。大力培育由自然人、企业法人或社团法人发起的小额贷款组织,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管理办法。引导农户发展资金互助组 织。规范民间借贷。稳步推进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加快发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农业保险。各地可通过建立担保基金或担保机构等办法,解决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贷款抵押担保难问题,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可给予适当扶持。
(26)统筹推进农村其他改革。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 营体制,健全在依法、自愿、有偿基础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加快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促进林业健康发展。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建立产销区稳定的购销关系,加强国家对粮食市场的宏观调控。加快征地制度改革步伐,按照缩小征地范围、完善补偿 办法、拓展安置途径、规范征地程序的要求,进一步探索改革经验。完善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培训,拓宽就业安置渠道,健全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推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

政治建设编辑
七、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完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乡村治理机制
(27)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 的领导核心作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要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题,在全国农村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农村党员学习贯彻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宗旨。要结合农村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正面教育,解决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影响改革发 展稳定的主要问题,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重点问题,务求取得实效。加强农村基层组织的阵地建设,继续搞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加大政策理论、法律法规和实用技术培训力度,引导农村基层干部发扬求真务实、踏实苦干的工作作风,广泛联系群众,增强带领群众增收致富的能力。关心和爱护农村基层干部,继续开展农 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充分发挥农村共青团和妇联组织的作用。
(28)切实维护农民的民主权利。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进一 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让农民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完善村民“一事一议”制度,健全农民自主筹资筹劳的机制和办法,引导 农民自主开展农村公益性设施建设。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活动,推动农村基层志愿服务活动。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提高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妥善处理农村各种社会矛盾,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打击“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建设平安乡村,创造 农民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
(29)培育农村新型社会化服务组织。在继续增强农村集体组织经济实力和服务功能、 发挥国家基层经济技术服务部门作用的同时,要鼓励、引导和支持农村发展各种新型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动农产品行业协会发展,引导农业生产者和农产品加工、出口企业加强行业自律,搞好信息服务,维护成员权益。鼓励发展农村法律、财务等中介组织,为农民发展生产经营和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有效服务。

⑥ 如何加快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的美丽乡村建设,提高生态建设水平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和社会持续发展的基础。党的十八大首次提出要“建设美丽中国”的概念,其意义非同寻常、极为深远。美丽乡村是美丽中国的基本单元,要建设美丽中国,首要任务是全面提升农村生态环境,努力把农村打造成环境优美、生态宜居、底蕴深厚、各具特色的美丽乡村,并积极推动社会物质财富与生态财富共同增长、社会环境质量与农民生活质量同步提高。
一、统筹城乡发展规划,优化农村空间布局
规划是龙头、是发展的大纲。要高起点编制镇村布局、生产力布局、水资源、土地利用、农民集中居住区等规划,科学确定城镇规划区、工业生产区、农业发展区、农民居住区和生态保护区,统筹安排城乡建设、基本农田、产业集聚、生活居住、生态保护等空间布局。
一是推进农村工业向园区集中,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要坚持与工业产业规划、本地资源利用和产业优势相结合的原则,高起点、高标准抓好园区规划,加快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完善交通、供水、供电、通讯等配套设施,积极鼓励村集体在工业园区内建造标准厂房,吸引农村工业企业向园区集中。以工业园区集聚建设为抓手,加快发展产业集群,带动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提高土地利用集约化水平。
二是推动农业向规模经营集中,促进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步伐,推动农地连片集中,根据农业产业布局规划,整合项目资金,结合土地复垦整理、农田水利建设、农业资源开发,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形成“田成方、林成网、渠相通、路相连”的田园化格局。
三是引导农民向社区集中,促进生活空间宜居适度。加强农民集中居住区的基础设施和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吸引农民向设施配套、环境优美、功能齐全的新型社区集中,促进人口集聚、要素集约,让农民享受到一体化的基础设施和均等化的公共服务,不断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幸福指数。
二、防控农业面源污染,提升农业生态环境
要把农业产业生态化、发展清洁化作为建设美丽乡村的根本举措,积极发展生态农业,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严格防控农业面源污染,改善和提升农业生态环境。
一是控“源”。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大力扩种绿肥与推广应用商品有机肥,实施农药化肥减量工程,着力提高化肥农药利用率。推进农村面源氮磷生态拦截系统工程建设。加快建立农药集中配送体系,实行农药统一配送、统一标识、统一价格及统一差率,杜绝高毒高残留和假冒伪劣农药流入市场,从源头上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二是治“污”。按照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要求,以农业废弃物资源循环利用为切入点,推广种养相结合、循环利用的生态健康种养生产方式。科学合理地制定养殖业发展规划,推进规模化养殖场建设,推广发酵床生态养殖,建立持续、高效、生态平衡的规模化畜禽养殖生产体系。采取粉碎还田、沤肥还田、过腹还田等省工、省时、实用的秸秆还田技术和方法,大力推广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增加土壤肥力,积极开展秸秆饲料、秸秆发电、秸秆造纸、秸秆沼气、秸秆食用菌等多渠道综合利用秸秆试点示范与推广,提高秸秆资源综合利用率。加快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在规划布点村庄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
三是活“水”。水是生态之基,贯彻落实“人水和谐”理念,建立农村河道定期轮浚机制,实施拆坝建桥,打通断头河浜,改造束水河段和束水建筑物,畅通水系,加快河道轮浚和水系调整步伐,提高河道自然功能。理顺和完善管理体制,加强河道长效管理,提升长效管理水平,实现“清水畅流”。
四是植“绿”。大力推广应用乡土树种、珍贵树种造林,因地制宜把村旁、宅旁、路旁、水旁作为绿化重点,做到见缝插绿、应栽尽栽,加快构建“绿色通道、绿色水廊、绿色基地、绿色村庄”,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村庄绿化格局,构筑绿色生态屏障。
三、创新农庄建设举措,塑造中国美丽乡村
环境就是资源,生态就是资本。要坚持把建设美丽乡村与发展农村旅游业有机结合,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带动地区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增加。在塑造美丽乡村的过程中,要注重把保护乡村乡野农耕文明和自然原始纯朴之美作为第一追求,创新思路和举措,充分挖掘自身特色和优势,力求特色发展、错位发展,塑造出各具特色的美丽乡村。重点要做好以下五篇文章:
一是做好“山”的文章。充分利用山区生态资源优势,靠山生财、靠山致富,发展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开发山区休闲旅游农业,建成一批以山村体验、民俗风情、自然景观为特色的山村休闲旅游群落,推出一批精品山村旅游点。
二是做好“水”的文章。将渔业生产与绿色生态、休闲观光、娱乐餐饮、度假购物结合起来,发展赛龙舟民俗水上运动、休闲垂钓中心、水上餐船等休闲乡村旅游项目。注重开发湿地资源,走湿地生态旅游发展之路,打造高质量湿地旅游产品,让游客在观赏到“孤鹜与落霞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的原生态美景的同时,了解自然生物知识,增加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使生态旅游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得以充分发挥。
三是做好“民居”文章。要注重传承和提升传统民居建筑特色,打造各地建筑风格各异、造型绚丽多姿的特色民居,充分体现浓郁的地域特征和民族文化。要加大古建筑保护修缮力度,让古建筑融入“美丽乡村”,并挖掘其背后的商业价值,整合历史文化资源,开发旅游特色线路,结合农村生态环境及生活文化,发展如介绍民风民俗、品尝农家菜、体验农家生活等具乡土味的观光特色旅游。
四是做好“花果”文章。充分利用大自然赋予的丰富的花卉、林果资源,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在已有的基础上,引入创意农业,对花卉、林果进行资源整合、规模培植、巧妙布置,打造“月月有花、季季有果”的四季花园,形成姹紫嫣红、硕果累累的独特乡村美景。通过发展花卉和蔬果采摘体验项目,让游人漫步其中观花品果,享受从中的美感和乐趣。
五是做好“农耕”文章。依托丰富的农耕文化资源,着力挖掘至今稀存于世的农耕器具、戏曲、民歌(山歌)、耕作传统、民俗风情及各类祭祀活动等资源,发展农耕文化旅游产业,让游客亲身体验扶犁耕作、推磨碾米、踩水车灌农田、制作农家酒、腌制农家菜、住农家屋、吃农家菜、干农家活等返璞归真、回归自然的乡村生活。
四、准确把握推进要素,加快美丽乡村建设
建设美丽乡村、把农村打造成为“宜居宜业宜游”的美好家园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城乡经济社会实现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是让全体农民过上幸福美好生活的必由之路。笔者认为:
科学合理的规划是建设美丽乡村的前提。建设美丽乡村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要高度重视规划的引领作用,加强统筹推进。结合地理地貌、自然资源、文化积淀、民俗习惯、产业结构、自身特色等,因村制宜开展研究策划,做好美丽乡村建设规划,既要注重与周边环境的协调配套,又要塑造村庄自身的特点、特色,还要传承历史民俗文化,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充分彰显农耕文化、秀美特色,让“农村更像农村”,避免“千村一面”。
优化提升农村生态环境是建设美丽乡村的重点。农村生态环境好与否直接关系到美丽乡村的建设程度,因此要把优化提升农村生态环境作为建设美丽乡村的重点,抓紧抓实抓好。首先,要以推进“三个集中”为抓手,不断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其次,要组织实施村庄环境整治工程,加大对自然村庄的改造和提升力度;再次,要积极发展规模农业、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和有机农业,不断提高农业生产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生态环境问题,保证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和农村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
创新举措是建设美丽乡村的关键。只有坚持创新举措,建立健全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体制机制,增强内生动力,才能确保美丽乡村建设顺利有序推进。一是创新组织管理体系。美丽乡村建设面广量大、内涵丰富,涉及到各级各部门,必须要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分工合作机制,加强部门沟通、上下沟通,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创新建设投入机制。美丽乡村建设资金投入量大,必须要建立健全以政府为主导、农民为主体、社会广泛参与的美丽乡村建设投入机制。三是创新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积极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创新土地流转机制,加快土地规范有序流转的步伐,实现土地连片集中。四是创新经营体制机制。通过大力发展社区股份合作、土地股份合作、劳务合作、农业专业经济合作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特别是要创新发展合作农场,鼓励其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建立健全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让更多的农民分享建设成果,充分调动各类主体的积极性,合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⑦ 土地综合整治怎么和农村社区建设联系起来

你好!可以参考下这篇小论文。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新型城镇化的重要载体,也是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重头戏。各地党委政府对此非常重视,正在积极稳妥推进,成绩可圈可点。此项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应该与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同步开展。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要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充分衔接。笔者经常看到,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农民对居住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盖新房的愿望越来越强烈,加之我国建设新农村的需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应运而生,是符合我国广大农民愿望的。但是好事如何落到实处,这就需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相衔接。新型社区建设以后,老的存盘如何处理?新型社区要占地,用地手续如何报批?新型社区不能再摊大饼式的发展了,而是应该集约节约用地,同时要考虑学校、文化广场、医疗室等各项公用事业的集中合理摆放,因而新型社区建设时一项与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相辅相成的大工程,需要集中全社会的力量统筹各方面的关系全力办好。避免新型农村社区违规违章强占耕地、乱建房屋,避免重复建房,减少将来拆迁阻力。

科学规划,看得见山水。新型社区建设不能盲目上马,更不能搞行政命令,更不要不顾农村实际一刀切。一定要先编制总体设计,编制出具体的实施方案。制定新型社区规划应该尊重农村实际,做到科学规范、布局合理。尽量留住原有的池塘、树木,不要盲目地推平或砍伐。不要盲目追求高大上的模式,而是要因地制宜地发展,社区要适合农村,适合农民居住特点,保留村庄特色和原生态的地貌特点。要完善公厕及垃圾收集、处理等基础设施,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农村清洁队伍,负责社区的日常清扫和垃圾的定时清运,并加强对废品收购站的管理,使农村生态环境得以彻底改善,打造环境整洁、配套设施齐全、风景优美、舒适宜居的新型社区。

因地制宜,留得住乡愁。新型社区规划分区,应尽可能安排同宗同族邻居,同一村的村民也要尽可能集中在一起。因为长期在一起生活,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和友谊。他们住在一起,相互知根知底,便于协调各种事务。这种割不断、舍不掉的亲情乡愁,更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只有留住乡亲乡愁,新型社区才能建成牢固的精神家园,不仅新在村容村貌上,而且也有和谐的基础在社区住户之间,更利于以后社区的管理和发展。

⑧ 什么是农村六大员

农村“六大员”是指:村级农民技术员(包含种植业技术员、林业技术员、水利技术员、渔业技术员、动物防疫员、农机技术员);村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管员;村级计划生育管理员;村级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协管员;乡村医生;村级文化协管员等。

(8)乡村整治规划扩展阅读:

一、村级农民技术员的主要职责

1、积极宣传党和政府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传播农业科技知识,围绕发展主导产业和特色农产品,带领村民学科技、讲科技、用科技,为调整农业结构、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做贡献。

2、积极协助区、乡(镇)农业科技推广部门做好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工作。

3、积极参与区、乡(镇)种养加各行业专业合作组织的活动,引导本村种养殖能手或种养专业大户组建村级专业技术协会,在农业科技成果试验、示范和推广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4、负责做好本村农业、林业、渔业、水利等方面常规技术的指导工作,协助搞好村级水利设施管护、生态防护林建设、浅海滩涂养殖生产等管理工作,协助做好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等各项服务工作。

5、负责指导本村的动物疫情防控和农业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本村农情、病虫害动态和动物疫情以及农产品生产信息等有关农情信息的采集和上报。

6、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其他农情信息的调查和统计工作。

二、村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管员主要职责

1、协助村“两委”抓好本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稳定和平安创建工作。

2、负责排查调处本村群众矛盾纠纷并受理投诉工作。

3、负责排查、报告全村的治安稳定信息和群众的意见、建议。

4、组织村民进行治安巡逻,开展群防群治工作。

5、配合乡(镇)、村组织开展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和交通、消防以及安全生产知识宣传。

6、协助做好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社会闲散青少年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7、完成上级综治委(办)交办的任务。

三、村级计划生育管理员主要职责

1、在村“两委”的领导下,负责本村计划生育日常工作。当好村“两委”计划生育工作的参谋,协助村“两委”主干开好每月的计生工作例会,及时向村主要负责人汇报计划生育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填好每月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报告单。

3、接受上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指导和业务工作培训,掌握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基础知识,努力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宣传、咨询和交流能力。

4、按照乡级计生办的要求,积极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知识、生殖保健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定期张贴计划生育墙报,出计划生育宣传栏、黑板报,发放计划生育宣传品等。

5、管理好村计划生育服务室,做好避孕药具领取、保管、发放、登记和随访等工作,协助乡服务所做好术后随访,协助村委会做好公共卫生工作。

6、经常与中心户长(协会小组长)联系、沟通、交流,了解本村计划生育宣传、信息、服务和奖惩等情况,做好计划生育重点户的宣传访视工作。

7、做好本村人口和计划生育文书、信息统计等资料的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四、村级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环保协管员主要职责

1、宣传土地、矿产、地质灾害防治、村庄规划建设、风景名胜区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基本知识;

2、协助做好对基本农田、耕地的管理,积极劝阻并及时向国土资源所和村镇建设站报告违法占用耕地或其它土地、违法建设、非法采矿、破坏风景名胜资源等行为。

3、协助做好所辖村日常用地和建设的检查、监督、调处等工作。

4、协助做好个人建房、用地、规划、农村土地登记发证、征地拆迁等与国土资源管理及村镇建设相关的工作。

5、及时报告地质灾害险情,并协助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报和组织避让等工作。

6、及时报告村镇建设工程安全隐患。

7、及时反映所辖村内群众、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国土资源管理、村镇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五、村级公共卫生员主要职责

1、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服务规范,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和乡(镇)卫生院的指导。

2、宣传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协助村委会制定和实施初级卫生保健计划;协助村委会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小康村”、“文明村”、“卫生村”的建设。

3、开展健康教育,宣传计生卫生防病知识,促进农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群众自我保健的意识和能力。

4、实施或协助乡(镇)卫生院开展预防接种工作。执行传染病报告和防控,参与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处置;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劳动卫生和学校卫生等工作。

5、承担妇幼保健工作,及早发现孕妇,动员孕妇或追踪高危孕产妇到乡(镇)以上医疗保健机构产前检查与住院分娩;做好产后访视和母乳喂养随访,指导产褥期保健、新生儿保健;协助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6、进行一般常见病初级诊治与转诊工作,积极提供上门巡诊服务;指导残疾人康复;鼓励应用中医药诊疗技术为农村居民服务。

7、协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开展。

8、负责有关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等相关数据的收集、统计、填报。

9、做好区卫生行政部门和乡(镇)卫生院下达的各项工作。

六、村级林业技术员的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林业法律法规和林业方针、政策;传播林业科技知识,围绕发展主导产业和特色林产品,带领村民学科技、讲科技、用科技,调整林业产业结构,提高经营效益,为增加村民林业收入做贡献。

2、积极协助区林业局、乡镇林业科技推广部门做好林业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

3、积极参与区林业局、乡镇林业行业技术合作组织的活动,引导本村林业生产经营大户组建专业技术协会,在林业科技试验、示范和推广中发挥带动作用。

4、负责做好本村林业生产经营常规性技术的指导工作,协助村委会搞好村级林业“三防”体系建设,配合林业主管部门开展森林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伐区规划设计,参与伐区作业质量监督和伐区验收工作。

5、负责指导本村的森林资源培育、森林防火管理、森林病虫害防治等工作,并做好信息的收集及时上报林业站。

6、完成林业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7、在乡(镇)林业站、村委会的指导、监督与管理下开展工作。

七、村级动物防疫员主要职责

1.认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福建省动物防疫和动物产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动物防疫法律法规。推广养殖新技术,宣传科学的防疫知识。

2.负责本行政村的动物防疫工作,春秋两季按规定对畜禽开展集中免疫,平时做好新进栏畜禽的补免工作,畜禽免疫后加挂畜禽标识,并做好免疫档案,报乡镇畜牧兽医部门备案。

3.负责做好动物疫情报告工作。发现不明原因畜禽死亡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当地乡镇畜牧兽医站,并采取临时措施进行控制。在发生动物疫情时应积极主动配合动物防疫部门对疫情的控制和扑灭工作。

4.负责本村的畜禽生产统计工作,掌握辖区内畜禽存栏的动态,并及时上报有关统计报表。

5.负责指导农户做好日常消毒工作。

6.完成区、乡镇畜牧兽医部门布置的其他工作。

八、村级文化协管员主要职责:

1、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提出村级文化建设规划及意见,并组织实施。

2、主动运用本村的文化设施及文艺手段,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递经济科技信息,为群众致富、促进当地经济建设服务。

3、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体育、节庆民俗及电影、录像放映等活动。

4、管好图书阅览室,开展群众读书活动,协调选送文艺爱好者参加各类文化艺术讲习班(讲座),辅导和培训群众文艺骨干。

5、注意发现当地的文化遗产资源,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积极做好文化遗产的宣传和保护工作。

6、配合当地政府和文化主管部门,做好当地的文化市场管理。

7、在村“两委”的支持下,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和利用自身的优势,大力发展文化产业,促进农村文化经济的发展。

九、村级农民水利技术员主要职责

1、大力宣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在农村的各项水利方针和政策,努力发动群众管好用好水利工程。

2、按照水利工程管理规范要求,负责做好本村水利方面常规技术的指导工作,制定日常的管理规则和操作规程。

3、搞好村级水利设施(重点为水库拦河坝、渠道、饮水工程)维护管理工作,保持工程设备完好,做好工程检查、观测和资料的整理编写工作,掌握工程动态,定期申请对工程进行安全鉴定。

4掌握气象预报和水文预报,并根据雨情、水情、工程安全状态及上游有关情况,及时做好报汛、调度运用和防汛抗旱工作。

5、实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根据水源、输水能力、灌溉面积等情况和用水户的申请,编制灌区年度供配水计划,提交区代表大会、灌区管理委员会或者村用水协会审查同意后,按计划供水。按规定计收并管好用好水费。

6、搞好工程绿化和水土保持工作;积极开展综合经营,提高工程经济效益。

7、开展科学实验和技术革新,充分发挥工程设备潜力,逐步实现工程管理现代化。



⑨ 针对当前农村环境的现状,你有什么好的治理办法

针对当前农村环境的现状,好的治理办法主要有:
(一)加快结构调整发展农业生产
是农业大市,农业结构调整是一个长期的任务,我们要继续推进“农村五大产业体系”建设,加快结构调整步伐,大力发展高产、优质和生态农业,建设一批特色突出的优质农产品专业区、产业带和生产基地,培育开发、引进一批优质粮棉油和名特优瓜菜新品种,搞好示范推广,增强品牌意识,加快品牌认证工作,注重品牌效益,重点发展大蒜、圆葱、食用菌、中药材等特色基地;发展比较优势突出的鲁西黄牛饲养、微山湖渔湖产品等特色产业,培育兖州绿源公司,梁山科隆公司、山东臻嘉食品公司等市场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把特色产品调强,把产品质量调高,把优势产业做大,把销售市场拓宽,全面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使林牧渔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加快15个农业科技示范园建设,推进农业科技进步与创新。搞好骨干河道治理、病险水库加固、节水示范项目、河道拦蓄工程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不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农业生产大发展。
(二)加大农民收入提高生活水平
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既要大力挖掘农业和农村内部的增收潜力,又要在农业和农村外部寻求增收途径。落实好中央粮食、良种、农机“三补贴”政策,2005年财政用于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的资金达到2.4亿元,比上年增长45%。尤其是要管好用好每年4000万元的农业产业化项目贷款贴息资金,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进行扶持,大力兴办农副产品精深加工项目,使60%的农户和农产品基地纳入产业化经营体系,建立比较稳定的产销关系。加快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和民营经济,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转移就业,拓宽农民增收致富的渠道和空间。加强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组织引导,实施“农村劳动力培训工程”,力争每年培训农民80万人次,逐步提高农村劳动力工作技能,大幅度增加劳务费收入,保证农民收入有较快增长,生活更加宽裕。
(三)抓好精神文明构建和谐乡村
积极开展文明乡村创建活动,健全完善村规民约,营造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和谐相处的社会环境,加强“八荣八耻”教育,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引导和教育农民遵纪守法、提高修养、崇尚科学、移风易俗,大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积极开展“文明一条街”、“文明小康村”、“文明生态村”创建活动,到2010年全市80%的村庄基本达到文明村庄标准。
(四)发展公共事业促进村容整洁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搞好总体规划和具体部署,坚持规划先行,抓好试点示范,有步骤、有计划、有重点地逐步推进。城乡一体化并非是城乡一样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也不仅仅是建设新村庄。要按照城镇建设理念,对照小康村标准,编制新农村建设规划,根据城郊型、富裕型、路带型、工矿型等不同类型,加强分类指导,推进合村并点,结合压煤村庄搬迁,建设多层住宅,完善基础设施,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全面实施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一池三改”,搞好水电路医学等设施建设,改善农村整体面貌和生产生活条件。
(五)深化农村改革实现管理民主
加强村级班子建设,规范村民自治和村务公开制度。着重解决好违背农民意愿擅自调整土地、违规乱圈滥占耕地、低价反租农民承包地高价转包等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研究探索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长效机制;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推进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探索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长效机制。全面取消农业税,继续实施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建立完善农村养老和社会救济制度,使广大农民安居乐业,共享发展成果。

⑩ 我是农村的 现在在整治违章搭建 唯独的就是搭建在自家旁副舍用房 我怎么样申请保留这间副舍房

长期以来,农村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的法律是缺位的,没有统一的拆迁补偿标准,由各地各自制定拆迁安置补偿政策。各地的补偿流程、标准不尽相同,但有一个基本的原则却是相通的,也就是“违章建筑不予补偿的原则”。但对于什么是违章建筑,各地拆迁文件一般都没有规定,在拆迁实践中,国土部门或者拆迁部门掌握了违章建筑的解释的话语权,由于法律的缺位以及工程紧迫等因素,违章建筑不可避免出现任意解释的现象,一些本是合法的建筑由于种种原因无审批手续而被认定为是违章建筑,同时还存在扩大解释的现象,如临时建筑被认定为违章建筑。认定标准的不明确以及认定主体的混乱是导致拆迁纠纷引起的社会矛盾居高不下的一个主要原因。 一、 认定的标准。 “违章建筑”一词是个经常被提起的词语,但何为违章建筑,却很难说清,没有规 范的法律文件进行阐述和定义。 “违章建筑”一词最早出现是在1980年4月的国务院《批准中央气象局关于保护气象台站观测环境的通知》中明确:“凡事先未征得气象部门同意,在气象台站附近进行建设而造成观测环境破坏的,应按违章建筑处理,情节严重者应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1981年8月国务院在《批转水利部、国家城市建设总局关于城市防洪问题的报告的通知》:“必须严格禁止填堵行洪河道,强占江河滩地进行违章建筑。”但这两个文件都只是一个通知的方式,没有对“违章建筑”的概念进行阐述。“违章建筑”出现在行政法规是1984年,国务院于1984年1月颁布并施行的《城市规划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违反本条例的组织和个人,可以分别给予以下行政处罚:(一)对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占土地的,应当责令其退出违章占用的土地,或者吊销其用地许可证,并可给予警告或者罚款。(二)对违反本条例规定进行建设的,责令停止违章建设行为,吊销其建设许可证,或者责令其拆除违章的建筑物、构筑物,并可给予警告或者罚款。”第五十一条又规定:“当事人对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给予的责令退出违章占地、拆除违章建筑物、吊销许可证和罚款的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此处的违章建筑的概念仅限于违反该规划法律的行为,而非对违章建筑的概念进行定义,当然这个规划指的是城市规划,而不是城乡规划,长期以来,我国实行城乡二元结构,农村的规划、治理缺位,没有乡村规划法律法规。1982年2月13日国务院颁布了《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但这个条例是个粗放式条例,只有25条,尽管其中涉及到建房审批,但其出发点是从土地,而非房屋,在条例的第二十条,也涉及到未经审批建房的处罚情形,但其中仅规定要将土地归还,但没有涉及到地上的房屋如何处分。当然最重要的问题,尽管有这样的条例,实际并没有真正建立起农村建房审批制度, 当时的农村建房都是在解决自住,根本就没有审批,条例从颁布到废止的时间,很短,只有四年的时间,基本上没有实施。198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废止了《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在该法的第四十五条规定“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显而易见,这条适用的非法占用土地建设住宅这种情形,而并非涉及建房的审批,对建房如何审批,仍然没有规定。笔者在办理宁波地区的拆迁案件中发现,上世纪八十年代的农村建房根本不存在审批,真正的建房审批,城市规划区范围的农村是在九十年代初、中期,而在城市规划范围外的农村则更晚一些,而在我国的中西部地区,农村建房审批则更晚,甚至有很多农村,直至今天,建房仍无需审批,除非该区域即将列入征收。既然不存在审批,没有公权利的介入,就不应该存在所谓的“违章”,在2008年1月1日之前,我国的规划法律主要还是围绕城市规划进行的,直至200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正式颁布实施,在这部法律中有专门的条款涉及对未经审批的建筑进行处罚的规定,但这里的未经审批的建筑是违法建筑的概念,违反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而不再是所谓的“违章建筑”。 从以上法律法规的演变可以看出,就农村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而言,违章建筑不是一个完整的概念,在法律上并无明确的概念,同时也可以反映出我国农村房屋建设审批、土地规划的缺位,既然如此,不能仅仅以未经审批为理由而认定为 “违章建筑“。 在目前的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文件,对于违章建筑的认定,一般沿用的时间节点是1982年2月13日国务院颁布的《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即1982年2月13日之前建造的房屋,无需审批手续,而1982年2月13日之后的房屋,如果没有审批手续,则认定为违章建筑。很明显,这样严苛的规定,与《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这个粗放式的法规的内容不相符,而且也没有考虑到《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基本没有实施的法律应用实际,与实践脱钩,对于被拆迁人是欠公平的。还有些地方,沿用的是1986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也就是1986年之前无需审批手续均为合法建筑,1986年之后,无审批手续,则认定为违章建筑。这个规定也与1986版《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相去甚远,该法仅仅规定了建房中的土地审批,而没有涉及房屋的建造审批,很显然,如果是原有宅基地上兴建房屋,则不适用该法律,这种将1986年作为一个统一的时间节点,有扩大化解释之嫌疑。这两个时间节点的规定,很显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相违背,《物权法》第三十条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这个法条明确规定发生效力的时间应该自事实行为成就时,而不是审批时,更不是某部法律或者行政法规颁布时,只要在房屋建造这个事实行为发生时,建造行为本身是合法的,那么无论当时是否审批,都应该认定为是合法建筑。 由此可见,违章建筑的认定标准存在比较大的问题,标准比较混乱,有扩大化解释之嫌疑,同时违章建筑是一个不严肃、不明确的概念,应该以更加准确的违法建筑的概念取代。国家应该统一制定违法建筑认定标准,应该从两个层面进行考量,一、是否依法申办了用地和建房审批手续,二、建筑物是否违反城乡整体规划,而且最终的考量标准应是是否违反城乡整体规划,对于没有申办用地和建房审批手续,但不违反城乡整体规划,应该允许补办相应的审批手续,而对于违反城乡整体规划但是可以通过修正的方式适应整体规划,应该建立修正制度,允许修正后补办手续,经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可认定为合法建筑,当然这个修正并不是无限期的,可以设定一定的修正期,在修正期内,可以进行确权为合法建筑,修正期之外,则不予确认,这样既维护了整体规划,又尽可能减小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 二、 认定的主体。 认定的主体,解决的是由哪个政府部门进行认定,正是由于法律法规的缺位,导致在 实践中,不同地区认定的主体五花八门,有国土、建设、城管、公安、乡镇政府,甚至笔者还见过某地财政局对当地的一处房屋认定为违章建筑进行处罚,在同一地区,有时也出现多头认定的问题。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的过程中,在被拆迁人无法提供建房审批手续且无法达成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时,经常会出现由国土或拆迁部门直接认定为违章建筑,不经拆迁补偿程序,也不经司法强拆,而直接由拆迁部门以违章建筑不予补偿的原则而直接拆除,这样的情况很容易导致矛盾和纠纷的扩大化。而无论国土还是拆迁部门的认定,均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法律依据不足,国土部门是土地管理部门,其无权审查规划,如果仅仅依据土地管理法进行强拆显然依据不足,而拆迁部门是政府经办拆迁事务的事业单位,很显然其无权对房屋性质进行认定。二、身份冲突,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中,国土、拆迁部门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比如,拆迁补偿方案由国土部门审核,拆迁听证、拆迁评估机构的选定、拆迁公告的发布都是由国土部门作出,而拆迁部门是拆迁补偿方案的拟定人,是拆迁人、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当事人。国土、拆迁部门是拆迁活动的“运动员”,如果由这两个部门来认定,有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之嫌疑,出现身份冲突,其认定结果很难让人信服。 笔者认为:合法的并且适当的认定主体应该是规划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明确规定,违法建筑的认定部门是规划部门,而且违法建筑审查的两个两个考量标准:是否依法申办了申办建筑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许可手续以及否违反城乡整体规划,均是规划部门的职权,也是规划部门的专业,而且规划部门在拆迁安置补偿中身份超然,只有这样才能做出合法的、专业的、具备可信度的认定。 违法建筑的认定是个系统复杂的工程,不仅要考虑以上所提及的认定的标准和认定的主体,还要规定认定程序、权力的救济,还要辅之完善农村房屋建房审批程序以及房屋权证的监管,首先加强立法,填补法律上缺位,其次要强化执法的专业和素养,还要强化私有物权保护意识,唯有这样才能解决目前违章建筑认定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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