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
① 水泥磨岗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内容
从人物环管等四方面开展隐患排查,
1、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健全,并签定责任书;
2、有作业标准,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并告知;
3、个人防护用品:防尘口罩、耳塞、工作衣、安全帽、劳保鞋等齐全有效;
4、现场安全装置设施护栏、护罩齐全有效;
5、现场安全警示标识齐全有效;
6、现场照明设施齐全有效;
7、现场应急设施齐全有效;
8、现场电气安全装置设施保护齐全有效;
9、现场作业环境地面平整,无孔洞、坑洞等;
②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车间、分厂、区队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2)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扩展阅读: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三)隐患的治理方案。
第十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
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③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五落实”的内容是什么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五落实”的内容是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强调,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发现的所有重大隐患,都要逐条做到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李毅中在安全生产视频会议上透露,截至9月底,全国重点行业领域共有236.5万个工矿商贸、交通运输和人员密集场所企业、单位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累计自查出隐患386.7万处,整改率88.8%;其中自查出重大隐患7.3万处,整改率76.9%。
李毅中要求,目前尚未整改的重大隐患,以及24个督查组下达整改指令中指出的369处隐患和问题,都要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每月报告一次整改进度,及时反馈落实情况。绝大多数隐患和问题都要在年内整改到位、及早销号。
李毅中强调,对由于种种原因未能整改到位,以及尚处在整改过程中的隐患和问题,要采取科学严密的监控防范措施,落实责任,严防隐患发展成为事故。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要果断停产停业、限期整改。个别整改无望又严重危及生产的,要坚决退出或关闭。
从安全生产视频会议上了解到,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将指导督促各类企业,建立健全岗位、车间、工厂、公司四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并建立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
(3)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扩展阅读:
全省开展大检查大整顿工作以来,大兴安岭地区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地委书记肖建春、行署专员单增庆多次对大检查大整顿工作做出批示。单增庆提出对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到位,监管检查不到位,出现问题的单位和人员要给予严肃处理。
行署安委会采取暗查暗访、突击检查的方式,对县、区(局)政府、行业管理部门、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工作进行了督查,并将督查结果以《督查通报》的形式下发至县、区(局)和抄送地委、行署主要领导,县、区(局)党政主要领导。
同时,对大检查大整顿工作不落实、不部署的行业管理部门和企业进行了约谈警示,切实解决大检查大整顿工作层级递减、上热中温下凉的工作局面,有力推动了大检查大整顿深入开展。
截止到8月末,地、县(区、局)两级共成立检查组118个,参加检查人员1368人次,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9867户,排查事故隐患3876处,完成整改3854处,未完成整改22处,查处非法违法行为4845起,临时查封62家。
责令停产停业停建69家,
取缔非法违法企业4户,拘留13人,暂扣车辆70台,处罚94.6万元。对于全区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和问题,层层建立了台账,做到了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的“五落实”。
④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六个环节是什么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十五条规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六个环节是: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治理的时限和要求、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和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十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
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4)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扩展阅读: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十八条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有关部门挂牌督办并责令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本单位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经治理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
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申请报告应当包括治理方案的内容、项目和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等。
⑤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包括哪些内容
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范围主要包括: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石油、化工、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企业;道路交通、水运、铁路、民航等交通运输企业;渔业、农机、水利等单位;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其他行业和领域近年来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单位。
隐患排查治理是指对高危行业等重点行业的排查治理。按照国务院的通知,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5)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扩展阅读
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流程可分为:
1.新隐患填报(自查、互查、安环部检查)
2.隐患整改
3.隐患复查
4.隐患签转与撤销
5.隐患统计、报表、给上级主管部门上报数据
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现在基本上已经引入信息化手段,其中北京首安等国内厂商分别都有隐患排查治理软件或者移动隐患排查治理软件。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软件提供对隐患按照上报、整改与复查的闭环管理,在流程中对“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进行严格控制管理,管理人员可以在平台中即时查询隐患的发现和治理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复查;系统可以输出符合国家安监系统要求的隐患报告单和统计报表,帮助企业实现23号文件对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要求。系统一般都符合:
1.由发现(评估)、整改、复查三个主干节点构成的隐患排查治理业务流程,重点实现隐患的闭环管理;
2.实现隐患排查信息及时上报,整改批复及时下达,加速信息周转效率
3.建立隐患排查全企业一本动态台帐
4.实时数据和历史数据的图形化的统计,为管理者提供决策依据;
5.规范的隐患通知单打印;
6.符合国家要求的隐患排查治理报表生成。
⑥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内容
事故隐患分类﹑排查、报告、整改及其结果、奖励办法。
⑦ 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内容具体包括哪些
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内容包括: (1)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2)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 (3)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4)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5)建筑之问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 (6)消火栓状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运行,灭火器材配置等情况。 (7)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运行情况。 (8)建筑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 (9)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设置位置情况。 (10)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实行防火分隔,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消火栓、自动消防设施运行,电气线路敷设及电气设备运行等情况。 (1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 (12)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的质量情况。
⑧ 企业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包括什么内容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
⑨ 隐患排查整改五落实是什么
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措施、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资金、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时限、落实隐患排查治理预案。
内容介绍:
一是抓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
要求企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和规章制度,明确了排查人、排查频率、整改人、复查人,避免了事故隐患“视而不见”、“查而不治”、“久病难医”。真正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到岗,落实到人。
二是抓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措施。
要求企业制定合理的隐患治理方案,科学、有序的安排生产和隐患治理工作,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既尽早把隐患治理措施落到实处,又把对生产秩序的影响降到最低。
三是抓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资金。
要求企业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费用列入企业安全费用计划,并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列支安全生产费用,确保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充足。
四是抓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时限。
要求企业不但要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人,更要落实治理时限,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到位。
五是落实隐患排查治理预案。
要求企业制定隐患排查治理预案,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真正在隐患排查工作中做到隐患查得出、治得了。
(9)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扩展阅读
隐患排查治理介绍:
隐患排查治理是指对高危行业等重点行业的排查治理。按照国务院的通知,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范围主要包括: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石油、化工、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企业;道路交通、水运、铁路、民航等交通运输企业;渔业、农机、水利等单位;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其他行业和领域近年来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单位。
⑩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包括哪些内容需要哪些资料
一、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
4、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5、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6、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7、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建档、申报和监督管理情况;
8、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9、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10、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1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
12、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情况;
13、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二、需要资料
1、安全隐患排查台账;
2、整改通知书;
3、处罚通知书;
4、奖励通知书;
5、整改验收报告。
(10)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扩展阅读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指导、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
第二十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应当加强对重点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下达整改指令书,并建立信息管理台账。必要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并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非法和违法行为及其责任者。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发现属于其他有关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故隐患的,应该及时将有关资料移送有管辖权的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
第二十一条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在其被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结束前,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提请原许可证颁发机关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二十二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把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纳入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中加以治理,落实相应责任。
第二十三条对挂牌督办并采取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收到生产经营单位恢复生产的申请报告后,应当在10日内进行现场审查。审查合格的,对事故隐患进行核销,同意恢复生产经营;审查不合格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下达停产整改指令。
对整改无望或者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予以关闭。
第二十四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每季将本行政区域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和统计分析表逐级报至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备案。
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每半年将本行政区域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和统计分析表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