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是12331。
12331是全国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当消费者在遇到有关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有关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或涉嫌违法行为时,即可拨打该电话进行举报投诉。对查证属实的举报,将按照《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12331是全国开通统一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除电话外,单位、个人可通过信件、互联网、传真、走访、手机短信等方式,向监管部门反映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在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以及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扩展阅读: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主要职责:
1、负责起草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拟订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章,推动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2、负责制定食品行政许可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国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3、负责组织制定、公布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制定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注册并监督检查。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拟订并完善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指导监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参与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制定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3、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
5、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6、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7、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国际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8、指导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9、承担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省级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10、承办国务院以及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2. 食品安全在哪里投诉举报
食品品安全方面的投诉可通过电话、网络、信件、走访等方式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反映。其中12331投诉举报电话是全国性的,全国均可拨打,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所反映的投诉会转到所属区域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处理。同样网络、信件、及走访等反映方式所需的信息可在所在地的县区级、市级、或是省级监管部门的网址进行获取,通过这些方式提交的投诉也会转到具体负责的监管部门进行处理。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遇到食品安全问题,消费者往往处于弱势的一方。作为消费者,可以采取以下的投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商家投诉: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可以找门店值班经理/店长进行投诉并要求补偿。如果门店的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可以拨打该门店所属公司的投诉电话,或者官网,官微等渠道进行投诉,当然了,这种方式有的公司可能会比较重视,有的也只能呵呵了哟。
2、工商、消协:拨打12315,或者当地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只能再投诉中起到协调作用无权对商家进行检查和处罚。
3、食药监部门:拨打12331或者当地食药监部门接到投诉后一般会对门店进行相应的检查和处罚,但不参与消费者与商家之间的民事赔偿调解。食药监部门可以对食品出具质量检验报告,此报告只能作为消费者与商家进行协商处理的依据,消费者对协商结果不满的,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3.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设置3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处
负责党务、纪检监察、人事、财务、外事、后勤、工会等工作,协调中心日常行政事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的起草、政务公开、应急管理、资产管理、印章管理、保密、外事、安全保卫、外部联络等工作;负责信件登记和分送工作;承担投诉举报信息的汇总、上报、通报以及重大投诉举报案件办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处理结果的反馈、回访工作;承担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受理处
统一受理来信、走访等渠道涉及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等有关方面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承担投诉举报信息的初审、扫描和录入,提出分级分类处理的拟办意见;负责转办、交办、转送投诉举报案件,并跟踪了解、组织协调、督促审查案件办理情况;承担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信息处
统一受理互联网、电话等渠道涉及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等有关方面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对互联网及电话渠道接收的投诉举报信息进行初审、登记并提出拟办意见;负责投诉举报信息的统计、分析及案件办理结果反馈;拟订全国投诉举报信息系统建设规划,组织实施规划并承担系统运行管理工作;承担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4.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的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七层,邮编:100036
5. 举报食品安全问题打什么电话
1、食品生产领域质量安全问题投诉电话:12365。
"12365"是集举报投诉处理、咨询服务、信息传递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是质检系统行政执法工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药品、餐饮、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问题、食品流通领域质量安全问题投诉电话:12315。
"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和全国互联网平台。
3、药品、餐饮、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问题投诉、餐饮消费环节质量安全问题投诉电话:12331。
12331是国家食药监局在2011年12月印发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各地开通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
4、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价格投诉电话:12358。
12358 物价局举报电话。
(5)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扩展阅读
2331是全国开通统一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除电话外,单位、个人可通过信件、互联网、传真、走访、手机短信等方式,向监管部门反映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在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以及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建立专门机构,负责受理举报。接到投诉举报后,该机构要统一编码管理,专人负责,并于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对投诉举报对象及违法行为明确,并属于本行政区管辖的,应予受理。全部办结的期限一般为60个工作日,情况复杂的,延长期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6. 食品安全举报电话是多少
全国统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版畅通“12331”电权话、网络、信件、走访等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健全一体化投诉举报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全国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信息互联互通。
投诉举报人应当提供客观真实的投诉举报材料及证据,说明事情的基本经过,提供被投诉举报对象的名称、地址、涉嫌违法的具体行为等详细信息。
提倡实名投诉举报。投诉举报人不愿提供自己的姓名、身份、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或者不愿公开投诉举报行为的,应当予以尊重。
拓展资料: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第二条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反映生产者、经营者等主体在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环节中有关食品安全方面,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中有关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涉嫌违法行为。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对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投诉举报,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或者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7. 食品安全的投诉电话是多少
全国统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畅通“12331”电话、网络、信件、走访等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健全一体化投诉举报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全国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信息互联互通。
投诉举报人应当提供客观真实的投诉举报材料及证据,说明事情的基本经过,提供被投诉举报对象的名称、地址、涉嫌违法的具体行为等详细信息。
提倡实名投诉举报。投诉举报人不愿提供自己的姓名、身份、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或者不愿公开投诉举报行为的,应当予以尊重。
拓展资料: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第二条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反映生产者、经营者等主体在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环节中有关食品安全方面,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中有关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涉嫌违法行为。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对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投诉举报,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或者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8.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的主要职责
(一)统一受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在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二)负责受理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方面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三)负责上报、转办、交办和转送投诉举报案件。
(四)负责跟踪、督促、审查重大投诉举报案件办理情况。
(五)负责重大投诉举报案件办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结果反馈。
(六)开展投诉举报信息的汇总、处理、分析、通报和回访。
(七)参与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与制修订工作。
(八)指导协调地方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工作。
(九)开展与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工作有关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承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9.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是多少
12331是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
投诉内容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
举报奖励部门应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告知符合本办法奖励条件的举报人申请举报奖励。举报人应在接到举报奖励告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出奖励申请。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提出奖励申请的,视为放弃奖励权利。举报奖励部门在收到奖励申请后,应在3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奖励条件的,作出奖励决定并书面通知举报人。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举报奖励决定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实名举报人应在接到奖励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凭奖励通知及有效身份证明领取奖金。无正当理由逾期未领取奖金的,视为举报人放弃奖励。
投诉内容为食品安全的:
(一)举报案件承办部门在立案调查属实,且完成行政处罚并结案后的7个工作日内,填写《食品安全举报奖励结案审批表》,报同级食安办;食安办收到举报案件承办部门的申报后,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填写确认意见并反馈案件承办部门(奖励金额在5000元及以上的重大举报案件奖励应报同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审定),同时抄送同级财政局备案;食安办将奖励资金拨付到举报案件承办部门;举报案件承办部门依据食安办审核批准的奖励金额,及时通知举报人申领奖金。
(二)举报人自接到领奖通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凭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举报承办部门申领奖金;委托他人代领的,应提供委托证明、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逾期不申领的,视为自动放弃,奖金退回同级食安办。举报人办理领取手续时,案件承办部门负责查验核实,同时做好登记备案工作并严格保密,严禁将举报人信息及举报情况公开或泄漏。
(三)对匿名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线索,查证属实的,能够确定举报人真实身份的,也应当给予奖励。
10. 食品安全到什么部门投诉
向当地食品卫生监督局举报或工商局举报投诉。投诉渠道:“12331”电话、网络、信件、走访等。全国统一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已于2015年12月2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第十一条:
投诉举报人应当提供客观真实的投诉举报材料及证据,说明事情的基本经过,提供被投诉举报对象的名称、地址、涉嫌违法的具体行为等详细信息。
提倡实名投诉举报。投诉举报人不愿提供自己的姓名、身份、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或者不愿公开投诉举报行为的,应当予以尊重。
第十三条:
投诉举报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进行投诉举报。属于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职责的,投诉举报人应当向涉嫌违法主体所在地或者涉嫌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进行投诉举报。
对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实行统一受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诉举报人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提出投诉举报。两个以上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或者管理部门均有管辖权的,由最先收到投诉举报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或者管理部门管辖。
同时《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还做了以下规定:
第八条: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畅通“12331”电话、网络、信件、走访等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健全一体化投诉举报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全国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信息互联互通。
第九条: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受理的投诉举报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投诉举报人,及时解决和回应公众诉求。
(10)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扩展阅读:
举报电话“12331”
12331是国家食药监局在2011年12月印发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各地开通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
办法规定,12331是全国开通统一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除电话外,单位、个人可通过信件、互联网、传真、走访、手机短信等方式,向监管部门反映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在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以及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建立专门机构,负责受理举报。接到投诉举报后,该机构要统一编码管理,专人负责,并于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投诉举报对象及违法行为明确,并属于本行政区管辖的,应予受理。全部办结的期限一般为60个工作日,情况复杂的,延长期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