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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宣传品

发布时间: 2020-12-03 15:47:18

1. 那些是业务宣传品,有详单物品名称的最好、

法律不可能涵盖或者规定任何概念法律上也有学理解释和文义解释,文义解释就是通常说的语文中的名词解释报纸:是以刊载新闻和时事评论为主的定期向公众发行的印刷出版物。是大众传播的重要载体,具有反映和引导社会舆论的功能。刊物:定期或不定期的出版物,一般名称固定,按顺序编号,装订成册宣传品:为了进行宣传而印刷的物品 新闻出版署的报纸管理暂行规定 (1990年12月25日新闻出版署发布)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报纸的审批 第三章 报纸的登记 第四章 报纸的出版 第五章 报纸的变更 第六章 报纸的经营 第七章 处 罚 第八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我国报纸事业的繁荣与健康发展,加强报纸的行政管理,使报纸更好地为社会主义服务,为人民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报纸,是指有固定名称、刊期、开版,以新闻报道为主要内容,每周至少出版一期的散页连续出版物。 对现有以非新闻性内容为主或出版周期超过一周的、以报纸形式出版的散页连续出版物的管理,也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凡经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履行登记注册手续,领取“报刊登记证”(由新闻出版署统一印制),编入“国内统一刊号”(CN××一××××)的报纸、即为“正式报纸” 。正式报纸的发行分为“公开”和“内部”两种。公开发行的,可以在全国或以某个地域为主的范围内公开征订、陈列、销售;经新闻出版署批准后可向国外征订、陈列、销售。内部发行的,只能在国内指定范围内征订、陈列、销售,不得在社会上公开发行。 第四条 正式报纸的合订本(含缩印本)、应视为报纸本身的自然延伸。 第五条 出版正式报纸的报社,可在法律和有关规定的范围内开展新闻业务及其他有益于社会和人民的活动。 第六条 凡经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履行登记注册手续,领取“内部报刊准印证”(由省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用于本系统本单位内指导工作、交流经验的报纸(不含文件性材料和简报),称为“非正式报纸”。“非正式报纸”属非卖品,不编入“国内统一刊号”,不得公开征订、发行、陈列或销售,不得刊登广告和刊出定价,出版非正式报纸的报社不得进行任何经营活动。 第七条 我国的报纸事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新闻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持为社会主义服务、为人民服务的基本方针,坚持以社会效益为最高准则,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宣传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方针和政策;传播信息和科学技术、文化知识,为人民群众提供健康的娱乐;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 第八条 任何报纸不得刊载下列内容: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和破坏社会主义制度、分裂国家或煽动叛乱、暴乱的; (三)煽动反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 (四)泄露国家机密,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的; (五)煽动民族、种族歧视或仇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六)破坏社会安定和煽动动乱的; (七)宣扬凶杀、淫秽、色情、封建迷信或伪科学,教唆犯罪和有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 (八)诽谤或侮辱他人的; (九)法律禁止刊登的其他内容。 第九条 报社因新闻业务需要,接有关规定,经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设置一定数量的记者站。记者站是报社根据新闻采访需要常驻编辑部以外地区的派出机构,不是独立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得从事经营活动。记者站不得再设立分支机构。 记者站应接受当地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 报社不得设立社外编辑部或类似机构。 出版非正式报纸的报社,不得设立记者站或其他类似机构。 返 回 第二章 报纸的审批 第十条 创办正式报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宪法规定的、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服务的宗旨; (二)有确定的并与主办单位、主管部门的工作业务一致的专业分工范围和编辑方针; (三)有确定的、能切实担负领导责任的主办单位和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在中央应为部级以上(含副部级)单位;在省为厅(局)级以上(含副厅级)单位;在地(市)、县(市)为县级以上(含县级)单位; (四)有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符合专业要求、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专职总编辑和一定数量的专职编辑、记者组成的编辑部; (五)有与所办报纸规模相适应的创办资金、办公场所、出版与印刷条件和维持正常出版所需的正当可靠的资金来源。 第十一条 中央单位(即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各民主党派和全国性群众团体及其直属单位)创办正式报纸,由报纸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新闻出版署审批。解放军系统创办报纸,由解放军总政治部审核同意后,报新闻出版署审批。 地方单位创办正式报纸,由报纸主管部门向所在地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暂未建立的,可直接向省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准并报省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新闻出版署审批。 第十二条 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合办报纸,须确定一个主要主办单位和一个主管部门并由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第十三条 创办正式报纸,须符合本规定第十条的要求,并由报纸主管部门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书,中请书须写明下列内容: (一)创办报纸的理由、报纸的宗旨和专业范围; (二)报纸的主办单位和主管部门; (三)报纸的名称、刊期、开张、版数、发行范围及方式; (四)报社主要负责人的姓名、简历、行政职务和专业技术职务;报社组织机构简况; (五)报社办公场所和印刷场所的地址(办公场所应与主管部门、主办单位同在一地); (六)资金来源。 申请书上述六款内容不周全或申报不实的,审批机关不予审批。 第十四条 同一名称的正式报纸的不同版别、文种,一般按不同报纸对待,须分别申请“国内统一刊号”。 第十五条 创办非正式报纸,由报纸主管部门向所在地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暂未建立的,可直接向省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准后,报省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审批。 第十六条 非正式报纸或由非正式期刊改为正式报纸的、由正式期刊改为正式报纸的,均按创办正式报纸程序履行申报审批手续。 返 回 第三章 报纸的登记 第十七条 经批准登记注册的正式报纸,由其主办单位凭新闻出版署批准文件到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其程序为: (—)报纸主办单位填写“报纸申请登记表”(由新闻出版署统一印制),并由报纸主管部门审核签章; (二)登记机关对“报纸申请登记表”审核无误后,发给“报刊登记证”,并编入“国内统一刊号”当地序列; (三)“报纸申请登记表”一式四份。除留存报社、所在地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机关各一份外,另一份应由登记机关于报纸登记后十五天内报送新闻出版署备案。所在地暂未建立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的,登记机关留存二份。 第十八条 报纸登记注册后,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办理报纸名称的商标注册。 第十九条 经批准登记注册的非正式报纸,由其主办单位凭省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到所在地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暂未建立的,可直接到省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领取“内部报刊准印证”。 第二十条 “报刊登记证”的有效期和换发时间,由新闻出版署规定;“内部报刊准印证”的有效期和换发时间,由省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第二十一条 报纸自批准之日起,办报单位在六十天内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的,其批准文件自行失效,登记机关不再予以登记注册。如要继续办理登记注册手续,须重新申请和审批。 报纸经登记注册后半年不出版的, 由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如要继续出版,须重新申请和审批。 第二十二条 报纸停办,应由其主办单位提前三十天向登记机关提交书面报告及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办理停办手续。 报纸出版过程中,若报纸的主管部门没有承担或通过正式文件表示不再承担相应责任,则该报即自行失去继续出版的合法权利,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应及时注销该报登记。报纸注销登记,应由其主办单位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报纸因违反本规定或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而被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撤销登记的,应由其主办单位到登记机关办理撤销手续。 报纸办理停办、注销登记或撤销登记手续后,由登记机关报新闻出版署备案。 报纸停办、注销登记或撤销登记的善后事宜、由报纸主管部门和主办单位共同负责妥善处理。 报纸停办、注销登记或撤销登记以后,报社不得再以报纸名义继续进行新闻业务活动和其他任何活动。 返 回 第四章 报纸的出版 第二十三条 报纸的主管部门和主办单位应当认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对所办的报纸进行管理、在报纸的政治方向上要加强领导和监督,在报纸的资金、人员编制等方面要给予必要的保证,并承担相应的政治、法律、行政和经济等方面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 报纸必须按规定经有关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登记注册后方可出版,否则属非法出版。 报纸经批准登记注册后,严禁转让其刊号和出版权,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出资代办或其他方式控制或接管报纸。 第二十五条 报纸经批准出版之后,不得擅自改变其办报宗旨、编辑方针和专业分工范围。 第二十六条 经批准出版的报纸,必须与“报刊登记证”或“内部报刊准印证”的登记项目相符。不得利用“报刊登记证”或“内部报刊准印证”出版登记项目以外的其他出版物。 第二十七条 公开发行的报纸、不得直接转载内部发行报纸、期刊、图书或其他内部出版物的内容;转载或摘编国外和港、澳、台报纸、期刊、图书内容时,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 正式报纸出版时须在每期固定位置标出: (一)“国内统一刊号”; (二)出版日期; (三)期号; (四)发行方式(邮发的应标明邮发代号); (五)报社地址、电话、电报挂号和邮政编码; (六)定价; (七)印刷厂名称; (八)“广告经营许可证”编号。 第二十九条 非正式报纸应在每期固定位置标明“内部报刊准印证”全称及编号。需收取工本费的,应标明工本费数额。 第三十条 报纸经批准出版之后,应向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及时缴送样报、合订本,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北京图书馆、中国版本图书馆缴送样报、合订本。 第三十一条 已批准出版的报纸,自批准之日起半年内可出版试刊。 第三十二条 正在申报而未获批准创办的报纸,其筹备组织和人员,不得以该报社名义对外进行公开活动。 第三十三条 各地报纸(含非正式报纸)每年的有关情况统计,由省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汇总,于第二年一月三十一日前,统一报新闻出版署。 返 回 第五章 报纸的变更 第三十四条 报纸的变更是指:变更主管部门、主办单位、名称、文种、刊期、开版、定价、发行范围、临时增版、临时增期和中断出版等。 第三十五条 正式报纸的主管部门和主办单位不得随意变更,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的,变更主办单位应由其主管部门向原审核批准机关申报;变更主管部门应由其主管部门与拟接管报纸的主管部门分别向原审核批准机关申报,经批准后,方可变更。 第三十六条 正式报纸需变更名称、文种的,应由其主管部门向原审核批准机关申报,经批准后,方可变更。 第三十七条 正式报纸需变更刊期、开版和发行范围的,由其主管部门向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中央单位的报纸,由新闻出版署审批,地方单位的报纸, 由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变更,并报新闻出版署备案。 第三十八条 正式报纸需变更定价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九条 正式报纸需临时增版、增期的,报社应持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在三十天前向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因特殊情况,未能在三十天前申请的,须经特别批准)。 中央单位的报纸, 由新闻出版署审批;地方单位的报纸, 由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出版。 正式报纸临时增版、增期应按批准文件规定的日期、文种、开版等进行出版,其内容应与报纸的宗旨、编辑方针—致;临时增版、增期的报纸印数应与主报的印数—致(因特殊情况,临时增期印数需少于主报印数的,须经特别批准),并随主报发行。不得单独发售或借此提高报纸定价。 非正式报纸不得临时增版、增期。 报纸不得随意减版、减期(因不可抗力的情况引起的除外)。 第四十条 正式报纸出版“号外”,须事先向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出版。中央单位的报纸,向新闻出版署报告;地方单位的报纸, 向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第四十一条 正式报纸如连续三个月不出版的,便自行失去出版资格,由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如需继续出版,须重新申请和审批。 第四十二条 两家或两家以上正式报纸需合并为一家报纸的,由各有关报社的主管部门共同向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合并。中央单位的报纸,由新闻出版署审批;地方单位的报纸,由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审批。 第四十三条 非正式报纸的变更,由其主管部门向所在地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暂未建立的,可直接向省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准后,报省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审批。 返 回 第六章 报纸的经营 第四十四条 凡出版正式报纸的报社,可在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结合自身业务,开展有偿服务和多种经营活动。 第四十五条 凡出版正式报纸,且具有法人资格的报社开展有偿服务和多种经营活动,应持报纸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向有关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获准并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开展有偿服务和多种经营活动(经营项目凡涉及国家有特殊规定的,应事先获得有关部门批准)。 报社开展有偿服务和多种经营活动必须由报社的经营部门进行,其他部门和人员一律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第四十六条 凡出版正式报纸的报社经营广告业务,须持“报刊登记证”向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广告经营许可证”,获准后方可开展广告业务。 报社开展广告业务,应由报社的广告部门及专职广告人员进行,其他部门和人员一律不得经营广告业务。 第四十七条 正式报纸为报纸、期刊刊登广告,须验明其“报刊登记证”;为图书、音像出版物刊登广告,须验明其出版单位。 公开发行的报纸不得为内部发行的报纸、期刊和图书刊登广告。 第四十八条 报社经营广告业务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报纸刊登任何形式的广告,均应在报纸明显位置注明“广告”字样,严禁以新闻形式刊登广告,收取费用。 返 回 第七章 处 罚 第四十九条 报社违反本规定的,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除建议其主管部门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外,还可视其情节轻重,直接给予报社下列行政处罚: (一)警告; (二)罚款; (三)停止出售、没收或销毁报纸; (四)没收非法所得; (五)停止出版一至五期; (六)停业整顿一至三个月; (七)撤销登记。 以上处罚,可以并处。 报社因受到处罚或报纸停刊而对读者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报社负责赔偿。 各地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本条第(三)、(四)、(五)款规定的处罚,须报省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给予本条第(六)、(七)款规定的处罚,须报新闻出版署核准。 第五十条 报纸的内容违反本规定第八条规定,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 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一条 凡假冒、伪造、变造“报刊登记证”、“内部报刊准印证”、报纸刊号和非法出版报纸的,由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在本部门权限内,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返 回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二条 本规定生效后,以前涉及报纸行业管理的其他规定,凡与本规定有抵触的,均以本规定为准。 第五十三条 本规定由新闻出版署解释。 第五十四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2. 5至10元内便宜但又实用的广告宣传礼品有哪些低档新奇广告宣传礼品哪有批发

5至10元内便宜的广告宣传礼品的话火狼电子礼品小编不得不说有很多了,像如果是实用型的话版,像火狼手权机支架指环扣,火狼移动电源,火狼发光手机壳,火狼USB随身书灯等这些都是实用性非常强且又有良好的广告宣传效果;其次,创意新奇型的,像火狼USB闪字风扇,火狼闪字笔,火狼水晶发光钥匙扣,火狼LED卡片灯,火狼发光胸章,火狼发光项链,火狼发光手环,火狼荧光棒,火狼七彩小夜灯,火狼发光玩具等这些都是创意新奇的广告宣传小礼品,最主要的还是要看你自己是偏向哪方面了。

3. 为农民准备什么样的宣传品比较实用

多去田里逛逛和他们交谈
然后给他们实惠
因为他们是纯朴的

4. 做企业宣传最常用的广告礼品是

我前段时间刚为我们医院采购的拇指广告扇,因为扇子订购多话会很划算,而且两面都可内以印宣传用容的广告,分发的人们手中的时候不易被丢失,这样就对我们医院的宣传起到了很大的效果,不像是在纸上宣传,很快就会被丢掉,但是扇子具有一定的实用性,市面上的价格是1元,但是我采购的很多才给到我0.5元,我还是觉得很贵,后来经朋友介绍,说青岛市北区太清路45号有一家仕豪礼品公司,我就做公交车去找,我下车之后找了好长时间才找到,然后进去看了一下,发现他们店真的很大,而且店里的人员态度和服务都很好,因为我要订购2万把扇子,经过我们双方的商量最终价格订为0.39元,但是不包含设计费用,听到这个价格我很满意,然后很快我就下了单,我们合作很愉快!!

5. 企业常用宣传词

不断超越,追求完美

诚信为本,创新为魂

居安思危,自强不息

带出一流的队伍,创出一流的业绩,展现一流的风貌!

人人爱岗敬业,公司兴旺发达

诚实做人,精心做事

产品是企业的形象,质量是企业的信誉

效率成就品牌,诚信铸就未来

6. 宣传产品的方式都有哪些广告、报刊 还有什么

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短信、传单、海报栏、黑板报、讲座、大会、口口相传

企业宣传的全新方式-电子杂志
企业为了树立企业形象,宣传企业产品,增加销售机会,往往会选择印刷商品目录、制作广告彩页、电视广告等传统的宣传方式,
从中您会发现这些传统的宣传方式存在着一定的烦恼:

一. 广告营销成本高,特别是电视广告、彩页广告;
二. 广告区域狭窄,只能在交易会上或附近区域派送或邮寄;
三. 邮寄费用高,且不能保证一定送到或准时送到;
四. 制作出来的广告及商品目录的时效性短,收藏价值不高;
五. 为了更新广告内容及商品目录,需要花很多印刷费及人力;
而以上的这些烦恼,电子杂志都可以帮您轻松解决,电子杂志是网络时代的一种重要工具,用于各种群体之间的信息交流和信息发布,
就像是电脑上的一本杂志,可用于企业宣传、产品展示、说明书、形象推广、动态视频展示、出版、网站合作或产品等等。它具有以
下优点:
一. 具有文字、图片、色彩、电影、三度空间、虚拟现实等所有广告媒体的功能,通过它,可以让客户非常方便地看到公司的介绍、
产品说明、服务方式、联系地址,而且可以加入声音、图片、动画和影像信息,达到真正的声情并茂,从而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二. 客户市场遍及全世界每个角落,不管您是否需要,您都会发现网上的客户可能来自世界各地。
三. 提供即时的商业信息、商品目录、广告营销等内容。资料一旦放在电子杂志上,即可立即开始发挥效用,更可随时更新、更正、
省时省力,节省了大笔的人力及印刷费用。
四. 广告营销成本低,比起印刷商品目录和电视广告,其费用显微不足道,且上网之广告区域能延伸之全世界每一个角落。
五. 降低公司客户服务成本,传统的客户服务是职员接电话方式,可能造成人为错误,延误商机。而在电子杂志上,可提供经过精心
设计的“常遇问题解答”、“商品注意事项”及“使用指南”;等资料,让客户能在自己的电脑上储存或打印,既快速又方便。
六. 能把广告营销与订购连成一体,促成购买意愿。在电子杂志上,可设计订购单,让客户选择印出订购单,填妥寄回或直接在线上
送回,为客户提供更快速、更直接的购买渠道。
七. 不与现有其它传统商业媒体冲突或重复,减少浪费。网络上的商业还可以满足那些重视隐私权,不愿亲自登门购买、年长或残疾
而行动不便的客户的特殊需要,从而增加更多的商机。
八. 可下载,即使网络不能上网也可以离线浏览。
九. 最后,如果您还选择传统的广告彩页的宣传方式,那么电子杂志可以为您提供一个真实的样板,让您不至于为了一次交易会的到
来而仓促排版印刷,让您为每次的成功交易有备而战。
由于电子杂志的众多优点,使之得以在各大行业得到高速的应用,也为企业和各种行业的推广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因此,您有什么
理由不选择制作电子杂志来树立企业的形象、宣传企业的产品呢?

联搜电子杂志团队是一个具有专业水平和非凡创意的组合,融汇了策划、创意、设计、文案、互联媒体开发,推广的顶尖人才。至力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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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行销的利器。

另外,应该了解您宣传的是怎样的东西,来具体的采取某项措施。

7. 经济学中的宣传品是什么意思:设有某种新产品要推向市场, 由于产品性能良好, 每个产品都是一个宣传品

看怎么抄理解。如果说商品本身只有一个型号,并且宣传的方法是以演示使用为手段,那么商品等同于宣传品。

大多数情况下,商家不会对所有产品进行宣传。那么宣传的那部分,自然会对其他没有宣传的同品牌商品同样起到宣传作用。那么演示的就是宣传品。演示和其他没演示的就是商品。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宣传品完全不是商品,而是如户外广告,赠品等其他形式宣传的产品。这些产品在原产品的宣传中就是宣传品。而产品本身是商品

8. 宣传礼品那种比较好

1.可以考虑企业形象宣传册,比较有纪念意义。
2,宣传册本来就是用来宣传企专业的,可以适当的去属吹一下贵公司当然不能过火。可以把贵公司要执行,或焉在研究发行的产品先简单介绍一下。当然更重要的是要休现贵公司是多么有实力有前景的。
3,内页并不要太多,要有客户想看到的内容。和公司要客户看到内容。
4,如果贵公司有在一些网站或什么大点的媒体做宣传的话那么要把贵公司在哪些大网站媒做了网传写上去,这样如果有人感兴趣也可以直接去网站或看到电视媒体的时候会对贵公司记忆深刻一点。这就达到了宣传的目的。
5,尽量语言简单明了,不要像个大文学家,毕竟看贵公司宣传册的人文化程次是不一样的。
6,最好是彩印,不要做黑白的,这也是档次的一个体现。

9. 健康教育宣传品都有什么

主要指一些国家相关部门和相关企业用于健康知识、健康健康、营养知识、科普宣传时使用的各种宣传用品,包括海报、折页、手册等等。

10. 哇哈哈品牌常用的宣传媒体是什么

年轻人能接触到的就是新媒体宣传稿和明星代言广告了,纸媒的话他那边肯定也是投入了的,只不过现在年轻人不看报纸,因为像个级别的企业肯定是全方位铺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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