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井举报
1. 马路上的消防地井究竟谁管
这个一般是消防队负责的,建议可以咨询当地的消防队。
希望可以帮到你,如果满意请采纳!
2. 室外有线电视、电话弱电井是否可与消防井共用有没有相关规范
消防弱电可以共用井及地下通信管道,但消防弱电必须单独穿管或占用管孔。消防水不能共用,电信电缆管道要求与其他地下管线保持一定间距。可参见SH-T3153石油化工企业电信设计规范
3. 消防井归谁管
这个需要区分具体的所在部位的,如果是市政的是属于市政部门管理的,如果是小区或者企业的,是由小区物业或者消防安全管理负责单位负责的。
4. 私自用消防栓(井)加水,违法,请问违犯法律哪一条
一般按盗窃,轻则按治安处罚法49条,重则按刑法264条。
5. 人行道的消防井属于哪个单位负责
这个是属于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的。
6. 私自用消防井放水怎么处罚
个人私用警告或者处500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7. 国家规定消防井盖上写什么标志是
国家要求的是消防井盖上面需要有明显的消防标志,一般都是直接印有”消防“字样 。
消防标志是用于表明消防设施特征的符号,它是用于说明建筑配备各种消防设备、设施,标志安装的位置,并诱导人们在事故时采取合理正确的行动。
对安全疏散起到很好的作用,可以更有效地帮助人们在浓烟弥漫的情况下,及时识别疏散位置和方向,迅速沿发光疏散指示标志顺利疏散。
(7)消防井举报扩展阅读:
消防标志管理
消防设施标识
1 配电室、发电机房、消防水箱间、水泵房、消防控制室等场所的入口处应设置与其它房间区分的识别类标识和“非工勿入”警示类标识。
2 消防设施配电柜(配电箱)应设置区别于其它设施配电柜(配电箱)的标识;备用消防电源的配电柜(配电箱)应设置区别于主消防电源配电柜(配电箱)的标识;不同消防设施的配电柜(配电箱)应有明显区分的标识。
3 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取水口或取水井、阀门、水泵接合器及室外消火栓等场所应设置永久性固定的识别类标识和“严禁埋压、圈占消防设施”警示类标识。
4 消防水池、水箱、稳压泵、增压泵、气压水罐、消防水泵、水泵接合器的管道、控制阀、控制柜应设置提示类标识和相互区分的识别类标识。
5 室内消火栓给水管道应设置与其它系统区分的识别类标识,并标明流向。
6 灭火器的设置点、手动报警按钮设置点应设置提示类标识。
7 防排烟系统的风机、风机控制柜、送风口及排烟窗应设置注明系统名称和编号的识别类标识和“消防设施严禁遮挡”的警示类标识。
8 常闭式防火门应当设置“常闭式防火门,请保持关闭”警示类标识;防火卷帘底部地面应当设置“防火卷帘下禁放物品”警示类标识。
危险场所、危险部位标识
1 危险场所、危险部位的室外、室内墙面、地面及危险设施处等适当位置应设置警示类标识,标明安全警示性和禁止性规定。
2 危险场所、危险部位的室外、室内墙面等适当位置应设置安全管理规程,标明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注意事项及危险事故应急处置程序等内容。
3 仓库应当划线标识,标明仓库墙距、垛距、主要通道、货物固定位置等。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
品的仓库应当设置标明储存物品的类别、品名、储量、注意事项和灭火方法的标识。
4 易操作失误引发火灾危险事故的关键设施部位应设置发光性提示标识,标明操作方式、注意事项、危险事故应急处置程序等内容。
安全疏散标识
1 疏散指示标识应根据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设置,并应采用符合规范要求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标志,标明疏散方向。
2 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应在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上增设能保持视觉连续性的自发光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
3 单位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疏散走道、消防车道等处应设置 “禁止锁闭”、“禁止堵塞”等警示类标识。
4 消防电梯外墙面上要设置消防电梯的用途及注意事项的识别类标识。
5 公众聚集场所、宾馆、饭店等住宿场所的房间内应当设置疏散标识图,标明楼层疏散路线、安全出口、室内消防设施位置等内容。
8. 我新买的电梯公寓的通风井,被邻居强占用混泥土堵死。我向消防支队投诉,消防队只是对物管公司做了处罚,
依据建设部110号文,室内装修管理规定:侵占公共部位的行为,物业公司有义务制止版,制止无效的权,应上报房管部门处理。
因此,你应该追究物业公司有没有上报,房管办有没有执法
如果物业无作为,可以向房管办、物业科进行投诉
同时你可以再次像消防支队投诉,申请他们对物业进行整改
9. 临居将高层消防通风井占用我去哪举报
这个找物业公司或者当地派出所以及当地消防大队举报投诉都可以的。
10. 消防法中有没有关于设置专用消防水井规定或相关条文
这个在gb50974-2014有消防水井的要求,不过是4..4.1 井水等地下水源可作为消防水源。
4.4.2 井水作为消防水源向消防给水系统直接供水时,其最不利水位应满足水泵吸水要求,其最小出流量和水泵扬程应满足消防要求,且当需要两路消防供水时,水井不应少于两眼,每眼井的深井泵的供电均应采用一级供电负荷。
4.4.3 江、河、湖、海、水库等天然水源的设计枯水流量保证率应根据城乡规模和工业项目的重要性、火灾危险性和经济合理性等综合因素确定,宜为 90%~97%。但村镇的室外消防给水水源的设计枯水流量保证率可根据当地水源情况适当降低。
4.4.4 当室外消防水源采用天然水源时,应采取防止冰凌、漂浮物、悬浮物等物质堵塞消防水泵的技术措施,并应采取确保安全取水的措施。
4.4.5 当天然水源等作为消防水源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地表水作为室外消防水源时,应采取确保消防车、固定和移动消防水泵在枯水位取水的
技术措施;当消防车取水时,最大吸水高度不应超过 6.0m;
2 当井水作为消防水源时,还应设置探测水井水位的水位测试装置。
4.4.6 天然水源消防车取水口的设置位置和设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中有关地表水取水的规定,且取水头部宜设置格栅,其栅条间距不宜小于 50mm,也可采用过滤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