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㈠ 无3C认证产品需要如何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四十九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
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一条
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的,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第五十二条
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的,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三条
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第五十四条
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责令改正;有包装的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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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十七条
依照本法规定进行监督抽查的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由实施监督抽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生产者、销售者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公告;公告后经复查仍不合格的,责令停业,限期整顿。
整顿期满后经复查产品质量仍不合格的,吊销营业执照。 监督抽查的产品有严重质量问题的,依照本法第五章的有关规定处罚。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当事人涉嫌从事违反本法的生产、销售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二)向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调查、了解与涉嫌从事违反本法的生产、销售活动有关的情况;
(三)查阅、复制当事人有关的合同、发票、帐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四)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有其他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以及直接用于生产、销售该项产品的原辅材料、包装物、生产工具,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第十九条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承担产品质量检验工作。法律、行政法规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从事产品质量检验、认证的社会中介机构必须依法设立,不得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第二十一条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必须依法按照有关标准,客观、公正地出具检验结果或者认证证明。 产品质量认证机构应当依照国家规定对准许使用认证标志的产品进行认证后的跟踪检查;对不符合认证标准而使用认证标志的,要求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使用认证标志的资格。
第二十二条
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查询;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申诉,接受申诉的部门应当负责处理。
㈡ 工商部门对无3C认证怎么处理
涉及3C认证问题,工商部门在流通领域可以从几个方面查:
1、是未取得3C认证标志而冒用的,按《质量法》冒用认证标志处罚;
2、应当取得3C认证标志而未取得的,可以抽样鉴定,不合格的,按《质量法》处罚,合格的移送质监部门处罚。
3、擅自印刷3C标志的。
4、未取得3C认证而在广告中宣传取得了3C认证的虚假广告;
5、《反法》当中第五条第四款当中,写到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属于虚假表示。工商部门是负有查处虚假表示的职能,所以是可以查处伪造或冒用3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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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提高认证有效性,维护国家、社会和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以下简称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为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体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国家规定的相关产品必须经过认证(以下简称强制性产品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负责全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综合协调。
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地方质检两局)按照各自职责,依法负责所辖区域内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和执法查处工作。
第四条国家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统一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统一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统一认证标志,统一收费标准。
㈢ 有没有举报电器没有3c认证的渠道
12315
这个专门管这方面的
㈣ 怎么举报电器无3c认证的厂家
工商局,3C认证由工商局监督管理
㈤ 投诉到我们公司当地的工商局说我没3C 我该怎么处理
先确认产品在不在CCC目录范围内,如果不在就没有关系。
如果在CCC范围内,肯定就必须要有整改措施。准备开始申请CCC。
㈥ 无3c认证投诉到哪里
当地质监部门
㈦ 产品被投诉没有3c认证怎么办
如果产品在国家CCC强制目录范围内,就必须要主动申请CCC认证,产品才能在市场上销售。
一般像进天猫,JD,和入驻商场的。也都会要求厂家。
㈧ 无3C认证产品会如何处罚
无3C认证产品处罚办法:
第一,工商部门针对的是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可以依法查处流通领域的商品质量违法行为;
第二,如果你销售的商品,是冒用或伪造3C认证的行为,则应按照《产品质量法》予以处罚。
第三,《产品质量法》是处于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第四,《认证认可条例》处罚很重,一般不会用的。
列入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五,工商局处罚你是正当的执法行为。因为,依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销售者有进货查验的义务,你没有向厂家索要《3C认证证书》是你的过失,处罚你是应该的。如果你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即便是假货,也可根据危害情节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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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提高认证有效性,维护国家、社会和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以下简称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为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体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国家规定的相关产品必须经过认证(以下简称强制性产品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负责全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综合协调。
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地方质检两局)按照各自职责,依法负责所辖区域内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和执法查处工作。
㈨ 没有3c的产品被投诉工商局,工商局一定要立案是否合理
1.一般原则是按照你的业务收入来计算,卖出去多少无3c标志的产品就按照一定的标准计算罚多少钱,你可以把开的发票拿出来给工商局看,说你销售量只有这么点,可否按照实际销售的情况来处罚,你说你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地步,你是无辜的,且抽检结果显示此产品也均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2.厂家有责任。如果你被工商局罚了,你可以向厂家追偿此笔金额。消费者保护法有类似规定,你们俩承担的是连带责任。
3.工商局这样狮子大开口要吊销营业执照,很有可能坐等你上前送-礼-求-情,如果真有这个情况,你一定要据理力争,按法律规定办事的同时,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