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庭投诉
1. 投诉法院去哪里投诉
当事人可以向本院或者检察院进行举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 规定,人民回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实答行法律监督。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第二百零三条 规定,人民检察院发现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
同时,根据《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审判人员违反本规则的,可以在庭审活动结束后向人民法院提出处理建议。
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认为审判人员、书记员、司法警察违反本规则的,可以在庭审活动结束后向人民法院反映。
2. 淘宝买家投诉时怎么回事是退物品的全款吗还是上发庭的,我是新手想了解下,谢谢大家哈 ~~~
视情况而定的 不过肯定不会上法庭啦
其实 如果你是购买了商品 但商品不能令你满意的话专
可以选择“申请退款”属
退款不成 相比“投诉”我更倾向与“维权”
只要你有足够的“证据”例如:旺旺的聊天记录 商品残次的图片等
维权之后 会退给你卖家的保证金 一般情况下 会比商品本身金额还要高一点
当然啦 这些不愉快 最好还是能不要遇到就不要遇到
最后祝你购物愉快
3. 向最高人民法院投诉的方式,地址
最高人民法院
举报电话:67556131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邮编:100745
最高人民法院网上信访申诉平台:网页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网页链接
(3)发庭投诉扩展阅读
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
一、审理法律规定由它管辖的和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第一审案件;
二、审理对高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上诉、抗诉、申请再审与申诉案件;
三、审理最高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四、核准本院判决以外的死刑案件;
五、依法审理国家赔偿案件,决定国家赔偿;
六、核准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
4. 请问怎么投诉法院办案不公
此问题应有明显证据证明,如录音、录像等。如办案法官有违反“十不准”的情况,可向法院纪检部门进行举报。但一定要有证据证明,否则是不会被受理的。
5. 人民法院不作为,去那里投诉
1、可以向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举报,进行申诉。
2、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法律的实施进行监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
1、第八条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2、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3、第二百五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5)发庭投诉扩展阅读
1、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2、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3、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4、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6. 如何投诉法院执行庭
检察院啊,国家的监督机关,或则上级法院试试
7. 我想投诉法院不立案,怎么投诉
如果符合立案条件,法院不给立案受理,可以向这个法院的上一级法专院立案庭投诉,一定会属得到处理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 对立案工作中存在的不接收诉状、接收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正诉状内容,以及有案不立、拖延立案、干扰立案、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或者决定等违法违纪情形,当事人可以向受诉人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投诉。
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投诉之日起十五日内,查明事实,并将情况反馈当事人。发现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 投诉法院执行庭不作为应打哪个投诉电话
法院执行庭不复作为,当制事人可以向法院的纪检部门或者检察院投诉。
检察院投诉电话号码12309。
如果一审法院六个月还没有执行,当事人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
法律链接:《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9. 如何投诉法官
投诉法官要具体知道应该去哪个部门投诉,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可以通过以下部门进行投诉:
1、纪检监察部门,即当地人民政府的纪检监察部门,查清楚的该法官的工作信息,整理好个人所掌握的资料,然后到法官所在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相关部门会进行查实。
2、上级主管部门,即上级人民法院投诉,法官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投诉,提供相关的资料,注意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
3、向执行局长投诉,执行局长是执行案件承办人的直接领导,向其投诉最快捷、最有效。投诉时要详细说明承办法官的失职或工作不力或违法违纪的事实,切中要害,便于局长对下属进行有效管理。
4、各级纪委的网站,各级纪委都设有举报的相关的网站,可以将详实的资料以实名制的方式,发给各级纪委的投诉举报窗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的通知第十八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监察部门可以办理下一级人民法院监察部门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可以办理所辖各级人民法院监察部门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
(9)发庭投诉扩展阅读:
如果只是投诉或举报其处事不公和乱作为的,可向其属地政法委(专管政法系统)投诉或举报,也可向属地纪委投诉或举报(只是它们是平级部门、效果不好界定),必要时也向其属地人大常委投诉或举报、向各新闻媒体报料等等。
如果是判决不公的,有确凿证据证实不公的,可向其上一级法院上诉,超过上诉时限(一般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0内或是判决书出具日后15日内)的,可向其属地检察院申请抗诉(判决生效后二年内当事人都可行这项权利)。
如果要投诉法官违法违纪的行为,通常都是向上级法院或者是当地的人大代表或者纪检委来进行投诉的。大家不要再盲目的认为法官是不能投诉的。以免造成法官有违法乱纪的行为却得不到及时的制止,而导致冤假错案的发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的通知第三十三条规定,对违纪人员的纪律处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一)对本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和其他工作人员,下一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副院级领导干部、监察室主任、专职监察员,拟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的,由监察部门提出处分意见,报本院院长批准后下达纪律处分决定。
拟给予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由监察部门提出处分意见,经本院院长办公会议批准后下达纪律处分决定。纪律处分决定以人民法院名义下达,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二)给予违纪人员撤职、开除处分,需要先由本院或者下一级人民法院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罢免职务,或者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去职务或者撤销职务的,应由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委会罢免、免职或者撤销职务后,再执行处分决定。
10. 如何投诉法院立案庭
从2015年5月1日,法院改原来的“审查立案制”为“登记立案制”,也就是说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起诉,应当登记立案。
一、立案程序:
(一)实行当场登记立案。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决定是否立案。
(二)实行一次性全面告知和补正。起诉、自诉和申请材料不符合形式要件的,应当及时释明,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和期限。在指定期限内经补正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登记立案。
(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的处理。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应当依法裁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立案,并载明理由。当事人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或者申请复议。禁止不收材料、不予答复、不出具法律文书。
(四)严格执行立案标准。禁止在法律规定之外设定受理条件,全面清理和废止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土政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登记立案:
(一)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属于人民法院主管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的;
(二)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行政诉讼,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的;
(三)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以及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的案件,被害人告诉,且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的;
(四)生效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属于受申请人民法院管辖的;
(五)赔偿请求人向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作出的赔偿、复议决定或者对逾期不作为不服,提出赔偿申请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记立案:
(一)违法起诉或者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
(二)诉讼已经终结的;
(三)涉及危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的;
(四)其他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所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