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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投诉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 2021-02-16 22:36:09

① 护理管理制度是什么

第一章 护理管理制度

一、护理部会议制度

(一)全院护士大会:由护理部组织,每年1次,总结年度护理工作完成情况,布置下一步工作计划。

(二)护士长会议:由护理部组织,每月一次,分析总结护理质量达标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布置下月工作重点。

(三)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会议:由护理部组织,每月一次,分析护理质量存在问题,持续质量改进。

(四)护理部工作会议:每周一次,小结本周工作,制定下周工作重点。

二、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在主管院长和护理部主任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

(二)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或通知。

(三)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分析护理质量现状,提出改进措施,确保护理质量持续改进。总结一个月的工作,并对下月工作进行安排。

(四)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以定期、不定期的方式对各科室护理质量进行督查。

(五)每月在护士长会议上,通报质控结果,部署下月质控工作重点。

三、护理查房、会诊、病例讨论制度

(一)护理查房制度

1.护理部查房:由护理部组织,每月1次,检查各病区护理工作完成情况及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实际解决病区护理管理问题。

2.科室查房:科护士长每月组织一次护理业务查房,实行各科依次组织;科室每月组织二次护理业务查房。专人负责,积极准备资料,有记录。

3.教学查房:每月1次,针对典型病例的护理问题进行讨论分析,并记录。4.一般情况下除值班人员外,护理人员均参加。

(二)会诊制度

1.科内会诊,凡遇复杂护理问题,由负责护士或护士长提出,科内组织护理会诊,有记录。

2.科间会诊,遇疑难重危病症,立即申请相应科室会诊,由护士长或主管护士及以上职称者写会诊申请单。被请科室,必须随叫随到。派有经验的主管护师及以上职称者会诊,填写会诊记录。

3.院内会诊,由科护士长或护士长提出并主持,邀请有关人员会诊时,护理部有人参加。

4.会诊要充分讨论,发生异议时,主持人决定会诊意见和护理方案。最后主持人进行总结。

(三)病例讨论制度

1.凡遇疑难重危病例、新开展项目、新技术时,要进行病例讨论。

2.专人负责,资料齐全,详细记录讨论结果。

3.主持人要进行最后总结。

4.护士长要参加医疗病例讨论。

四、护士长行政夜查房制度

(一)由科、病区护士长组成夜查人员,值班时间由护理部统一安排。在夜查房期间,行使护理部的职权,协助处理护理工作中重大、突发事件,及时向相关科室和护理部请示、报告,保证全院各项护理工作的正常运作。

(二)按护理部的要求巡视病区,对规定检查的病区进行护理质量评价。

(三)做好夜间护理质量控制工作,如有大型抢救,要亲临现场协助院领导组织、指挥,并参加抢救。

(四)值班护士长于当日下午五时前到护理部取查房相关资料,次日上班时向护理部提交值班记录,并做口头汇报。

(五)将护士长夜间行政查房结果作为年终考核、评优参考。

五、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格遵守医院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二)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各项护理工作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及无菌技术操作原则,进行各项护理工作应有科学,严谨的态度,做到精力集中,一丝不苟,不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三)认真执行值班、交接班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脱岗,不空岗,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分级护理标准,及时巡视病房,严密观察病人病情变化。交接班做到口头、书面、病人床旁三交接,做到交得清,接得明,对工作未完成或工作质量未达标准者做到六不交接。

(四)认真做好查对制度的执行和落实,进行各项护理操作必须严格遵守三查八对原则,如输液、输血、注射、服药。医嘱每班查对,每周一次大查对,每次查对后均要及时记录。

(五)严格执行医嘱制度,除抢救病人不执行口头医嘱。抢救病人及术中医生下达的口头医嘱,护士必须复诵,并经医师查对药物后方可执行,并保留安瓿,督促医师及时补开医嘱。

(六)进行药物过敏试验前,要交待注意事项,病人或家属签字后再执行,如遇有家族过敏史或呈假阳性者应用该药需由医生签字后方可执行,用药后要注意严密观察。

(七)使用氧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做好用氧四防,氧气桶空、满分别放置,中心吸氧管道及吸氧装置要注意有无漏气,发现异常及时汇报处理。

(八)认真执行药品管理制度,抢救药品每班交接,帐、物、卡相符,使用后及时补充,专管人员及护士长每周必须检查一次,保证种类齐全,不过期,不变质,毒麻精神药品必须加强保管,每班交接专人管理,治疗室内药物分类放置,严禁混放、乱放。

(九)抢救仪器物品应专人管理,做到定位放置,定人管理,定期检查及时维护,定期消毒,保持常备状态,不得任意挪用或外借。

(十)手术病人做到术前到病房接病人并认真查对,进手术室再次查对,并注明病人已查对无误。术前及手术结束前均必须认真清点查对手术所用物品,并双签名,术后护送回病房,认真交待病情及治疗和注意事项。

(十一)供应室按医院感染管理及消毒技术规范,严格科室管理,应常规进行各种监测,不得将不符合无菌要求的物品及过期包、物品不齐全的包发放到临床,对一次性医疗用品必须规范化管理,严格把关、抽样监测,合格后方可发放临床使用。

(十二)凡住院病人必须向其讲明住院须知内容并请病人在住院须知上签名。

六、重点科室护理监管制度

(一)重点科室包括:ICU、急诊科、手术室、供应室。

(二)根据国家医院管理的有关要求,分别制定各重点科室的护理质量管理标准。

(三)科室护士长严格按照质量标准的各项要求管理、监督护理工作。

(四)护理质控组对上述科室的护理工作进行重点检查,每月一次,并将结果上报护理部。

(五)护理部加强对上述科室的重点监控,每月不定期检查一次,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六)科室根据质控组及护理部的检查结果,制定改进措施,并组织实施落实。

七、重点环节护理管理制度

(一)重点环节包括以下内容:

1.重点环节:病人交接、病人信息的正确标识、药品管理、围手术期、病人管道管理、压疮预防、有创护理操作、医护衔接。

2.重点时段:午间、夜班、连班、节假日、工作繁忙时。

3.重点病人:疑难危重病人、新入院病人、手术病人、老年病人、接受特殊检查和治疗的病人、有自杀倾向的病人。

4.重点员工:护理骨干、实习护士、新护士、进修护士、近期遭遇生活事件的护士。

(二)严格执行医院各项医疗核心制度、护理操作规程及岗位职责。

(三)病房针对重点环节,结合本病房的工作特点,提出并落实具体、有效的护理管理措施,以保证病人的护理安全。

(四)护士长应组织有关人员加强重点时段的交接班管理和人员管理,根据病房的具体情况,科学合理安排人力,对重点时段的工作、人员、工作衔接有明确具体的要求,并在排班中体现。

(五)根据护士的能力和经验,有针对性地安排重点病人的护理工作,及时检查和评价护理效果,加强对重点病人的交接、查对和病情观察,并体现在护理记录中。

八、护理质量缺陷管理制度

护理质量缺陷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一切不符合护理质量标准的现象和结果。

(一)各病房建立护理质量缺陷登记本,及时对护理质量缺陷进行分析并记录。

(二)发生护理质量缺陷后,要本着患者安全第一的原则,迅速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对患者本身健康的损害或将损害降到最低的程度。

(三)当事人要立即向护士长汇报,护士长要逐级上报护理质量缺陷的经过、原因、后果,并填写护理质量缺陷分析记录,24~48小时内上报护理部,护理部根据缺陷的情节及对患者的影响,提出处理意见。

(四)发生缺陷的各种有关记录、检验报告及造成事故的药品、器械等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以备鉴定。

(五)缺陷发生后,病房要组织护理人员进行讨论,分析原因,提高认识、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六)发生护理质量缺陷的病房或个人,有意隐瞒不报,事后经领导或他人发现,按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七)护理部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各种护理质量缺陷分析,不断提高护理质量。

九、护理投诉管理制度

(一)凡是医疗护理工作中,因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或技术原因,以及患者自身原因,引起对护理工作的不满,并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反映到护理部或有关部门转回护理部的意见,均为护理投诉。

(二)护理部设专人接待护理投诉,认真倾听投诉者意见,耐心安抚,做好投诉记录。

(三)接待人员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避免引发新的冲突。

(四)护理部设有护理投诉专项登记本,记录投诉事件的发生原因、分析和处理经过及整改措施。

(五)护理部接到护理投诉后,及时反馈,并调查核实,告知相关部门的护士长。科内应认真分析事发原因,总结经验,接受教训,提出科室处理意见及整改措施。

(六)投诉核实后,护理部与相关部门根据事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当事人相应的处理。

十、护理异常信息的报告及处理制度

(一)护理异常信息包括:

1.患者/家属异常信息:患者住院期间出现的输液反应、输血反应、空气栓塞、化疗药外渗、执行医嘱错误、导管脱落、跌倒、坠床、烫伤、误吸、难免性压疮、院内压疮、自杀倾向、猝死、外出不归、精神症状、重患无陪护、患者家属院内意外伤害、各种原因导致的护理纠纷等。

2.病房管理异常信息:重大抢救活动及特殊病例的抢救治疗、严重影响患者身心健康的环境、人员及工作问题、突然停水、泛水、停电、失窃、遭遇暴徒、火灾、地震、病房化学药剂/有毒气体泄漏、其他突发事件等。

(二)发现患者/家属出现上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出现的问题给予积极有效的处理,同时报告主管领导,填写护理异常信息报告单,上报护理部。

(三)护理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讨论,根据异常信息的性质及对患者的影响程度,综合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并指导、督促、评价科室的落实情况,达到护理质量的持续改进。

(五)发现病房管理异常信息时,将问题的发生及解决情况及时向院内有关部门提交书面报告。

十一、护理人员排班制度

(一)排班要体现公平、效率、结构合理、满足需求的原则。

(二) 排班要遵循一定的规律,根据护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实行弹性排班方式,以满足患者需求,保证护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各病房实行二班制,有条件的病房应实行 “三八”班轮流制。

(四)明确各班次工作职责,保证各项工作有序交接,无纰漏。

(五)排班应均衡各班工作量,适当搭配不同层次护理人员,最大限度发挥不同年资、不同职称护理人员的作用。

(六)遇有紧急情况,护士长可根据需要进行调配。

十二、护理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一)培训对象为全体护理人员。护理部、科、病区共同组织,以自学为主,集体授课为辅。科室制定学习计划,根据护理人员特点进行分层培训。

(二)护理部每2个月对全院护理人员进行新知识、新业务及新方法的培训。

(三)病房护理人员的培训由护士长根据不同职称的护理人员结合三基三严的有关内容进行培训。

(四)要求培训的护理人员按时参加并做好记录。

(五)定期组织护理人员进行三基三严考核,成绩登记入档,原始资料保存、备查。

1.护理部每年组织护理基础理论考核,参加考核人员占全院护理人员的50-100%,;每月考核护理技能一项,参加考核人员占全院护理人员的25-50%。

2.科护士长每半年组织基础理论考核一次,成绩上报护理部。

3.科室护士长每个月组织考核护理基础理论或基本技能一次。

(六)护理部有目的地选派护士外出进修、学习及参加培训,并向全院护士汇报或讲座。

十三、护理新进人员管理制度

(一)护理新进人员范围:

1.新护士(工作一年以内);

2.护理专业实习生(中专、大专、本科、研究生);

3.进修护士。

(二)工作要求:

1.对于护理新进人员的管理,病房必须由专门人员负责,并指定专人带教。

2.带教人员应加强对新进人员专科业务的指导和培训,带领她们完成各项护理工作。

3.护理新进人员不得独立从事临床护理工作,不得执行医嘱、签字及独立值班。

4.新进人员应严格遵守医院及科室的各项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尊重和服从带教老师及护士长。

5.因新进人员擅自进行护理操作,或违反各项工作制度及操作规程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主要责任。

十四、新护士培训制度

(一)护理部对新毕业的护理人员进行基本课程的岗前培训,时间为一周。内容包括:护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护理人员的素质要求、护理安全、医院感染控制、护理文件书写规范、护理法律法规等。

(二)岗前培训后写出个人心得体会。

(三)新护士见习期间(时间为一年),护理部及病房护士长对新生给予延续性培训。内容包括:基础护理及专科护理技术操作、护理程序的应用、专科护理常规及病情观察、标本送检方法、药物的保管及应用、病房各项工作程序及要求、核对医嘱的方法、急救流程的示范、急救仪器的使用等。

(四)见习期满,护理部组织理论考试,科护士长及病房护士长对新护士进行综合评估,合格并获取执业证书后方能转为执业护士。

(五)对培训后仍不能承担临床护理工作的新毕业护士,按院内有关规定执行。

② 护工管理制度有哪些

转载以下资料供参考

护工管理制度
1.本办法所称护士系指按本办法规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经过注册本院的护理专业技术人员。
2.凡在我院工作的护理人员,必须通过卫生部统一执业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未经护士执业注册者不得从事护士工作。
3.护理专业在校生或毕业生进行专业实习,必须按照《护理专业带教老师准入制度》、护士进修、实习生带教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
4.护理员只能在护士的指导下从事临床生活护理工作。
5.护士在执业中应当正确执行医嘱,观察病人的身心状态,对病人进行科学的护理。遇紧急情况应及时通知医生并配合抢救,医生不在场时,护士应当采取力所能及的急救措施。
6.护士有承担预防保健工作、宣传防病治病知识、进行康复指导、开展健康教育、提供卫生咨询的义务。
7.护士执业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医疗护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及技术规范。
8.护士在执业中得悉就医者的隐私,不得泄露,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9.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群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护士必须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参加医疗救护和预防保健工作。
10.护士依法履行职责的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11.非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的护理人员,由医院予以缴销。
12.护士执业违反医疗护理规章制度及技术规范的,由医院护理部门视情节予以警告、责令改正、中止在本院执业,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中止其注册直至取消其注册。

③ 护理核心制度

护理核心制度:

①医嘱查对制度:

医嘱应做到班班查对、每日总对,包括医嘱单、执行卡、各种标识(饮食、护理级别、过敏、隔离等),设总查对登记本。单线班处理的医嘱,由下一班负责查对。各项医嘱处理后,应核对并签名。临时执行的医嘱,需经第二人查对无误后方可执行,记录执行时间,执行者签名。

抢救患者时医师下达的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大声复述一遍,经医师核实无误后方可执行;抢救完毕,医师补开医嘱并签名;安瓿留于抢救后再次核对。对有疑问的医嘱须经核实后,方可执行

②发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发药、注射、输液等必须严格执行“三查八对一注意”。备药时要检查药品是否在有效期内、标签是否清晰;水剂、片剂有无变质;安瓿、注射液瓶有无裂痕;密封铝盖有无松动;输液瓶(袋)有无漏水;药液有无浑浊和絮状物等。任意一项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备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方可执行。

麻醉药使用后须保留空安瓿备查,同时在毒、麻药品管理记录本上登记并签名。使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有无配伍禁忌。发药、注射、输液时,患者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核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输液瓶加药后要在标签上注明床号、姓名、主要药名、剂量,并留下空安瓿,经另一人核对后方可使用。

③输血查对制度:

抽交叉配血查对制度。取血查对制度取血时,认真核对血袋上的姓名、性别、编号、输血数量、血型等是否与交叉配血报告单相符,确保准确无误。检查血液有效期及外观,符合规范要求。输血过程查对制度。

④无菌物品查对制度:

使用灭菌物品和一次性无菌物品前,应检查包装和容器是否严密、干燥、清洁,检查灭菌日期、有效期、灭菌效果指示标识是否符合要求。若发现物品过期、包装破损、不洁、潮湿、未达灭菌效果等,一律禁止使用。使用已启用的灭菌物品,应核查开启时间、物品质量、包装是否严密、有无污染

消毒供应室发放一次性无菌物品的记录应具有可追溯性。记录内容包括物品出库日期、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厂家、生产批号、灭菌日期、失效日期等。科室指定专人负责无菌物品的领取、保管。定期清点,分类保管,及时检查。确保产品外包装严密、清洁,无菌物品无潮湿、霉变、过期。

⑤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患者接入手术室前手术室接患者人员与病区当班护士核查患者科室、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与手术部位、配血报告、术前用药、药物过敏试验结果、影像学资料等,手术患者均应佩戴身份识别标识,不能将贵重物品、假牙等带人手术室。

患者进入手术室后必须由具有执业资质的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三方(以下简称三方),分别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共同对患者身份和手术部位等内容进行核查并签名。

术中用药的核查由手术医师或麻醉医师根据情况需要下达医嘱并做好相应记录,由手术室护士负责核查。凡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手术前、关闭体腔前后查对纱垫、纱布、缝针、器械等数目是否与术前相符。手术取下的标本,由洗手护士与手术医师核对后,由手术医师填写病理检验单送检,并进行登记与交接。

参考资料网络--护理技术

④ 护理工作核心制度有哪些

护理核心制度包括护理质量管理制度、病房管理制度、抢救工作制度、分级护理制度、护理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给药制度、护理查房制度、患者健康教育制度、护理会诊制度、病房一般消毒隔离管理制度、护理安全管理制度、护理差错、事故报告制度、术前患者访视制度。

1980年美国护理学会将护理定义为:“护理是诊断和处理人类对现存的或潜在的健康问题的反应。”从这一定义引申出:现代护理学是研究如何诊断和处理人类对存在的或潜在的健康问题反应的一门科学。

强调“人的行为反应”,表现在人们对一件事从生理、心理、社会、文化和精神诸方面的行为反应。如心肌梗塞病人的行为反应可以表现为:生理的——疼痛、胸闷、气急;心理的——害怕、恐惧;社会的——亲属单位的关心;文化的——对疾病知识的认识和理解;精神的——是否被护士和医生重视与尊重。

(4)护理投诉管理制度扩展阅读:

护理人员的职责:

护理部工作人员对病人进行住院指导和健康知识教育,做好基础护理和生活护理,合理控制陪护,积极创造条件,搞好病房设置规范化。定期对各科(病房)常备药品、器械物品的领取、保管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了解或参加各科开展的新业务、新技术及危重病人的抢救。

经常深入科室了解实际情况,督促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杜绝护理事故,减少护理差错的发生,分析护理工作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作好记录。定期向院长汇报工作,提出改进工作措施。

⑤ 临床护理工作规章制度

临床护理的相关工作规章制度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规范护理行为,促进护理事业发展,保障医疗安全和人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护士,是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照本条例规定从事护理活动,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职责的卫生技术人员。

第三条:护士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护士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全社会应当尊重护士。

第四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改善护士的工作条件,保障护士待遇,加强护士队伍建设,促进护理事业健康发展。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护士到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

第五条: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护士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护士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在护理工作中做出杰出贡献的护士,应当授予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或者颁发白求恩奖章,受到表彰、奖励的护士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待遇;对长期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应当颁发荣誉证书。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做出突出贡献的护士,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执业注册

第七条:护士执业,应当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三)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四)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应当具备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四)项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在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由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部门制定。

第八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注册,并发给护士执业证书;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

第九条: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报告。收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

护士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地点的,收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还应当向其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通报。

第十条: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延续注册。

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延续,延续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延续,并书面说明理由。

护士有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应当予以注销执业注册情形的,原注册部门应当依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注销其执业注册。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的护士执业良好记录和不良记录,并将该记录记入护士执业信息系统。

护士执业良好记录包括护士受到的表彰、奖励以及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的情况等内容。护士执业不良记录包括护士因违反本条例以及其他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受到行政处罚、处分的情况等内容。

第三章: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护士执业,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取工资报酬、享受福利待遇、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克扣护士工资,降低或者取消护士福利等待遇。

第十三条:护士执业,有获得与其所从事的护理工作相适应的卫生防护、医疗保健服务的权利。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接受职业健康监护的权利;患职业病的,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得赔偿的权利。

第十四条:护士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与本人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权利;有参加专业培训、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参加行业协会和专业学术团体的权利。

第十五条:护士有获得疾病诊疗、护理相关信息的权利和其他与履行护理职责相关的权利,可以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六条:护士执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

第十七条:护士在执业活动中,发现患者病情危急,应当立即通知医师;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应当先行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

护士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应当及时向开具医嘱的医师提出;必要时,应当向该医师所在科室的负责人或者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医疗服务管理的人员报告。

第十八条:护士应当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第十九条:护士有义务参与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严重威胁公众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护士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医疗卫生机构的安排,参加医疗救护。

第四章: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

第二十条:医疗卫生机构配备护士的数量不得低于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护士配备标准。

第二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允许下列人员在本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一)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

(二)未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的护士;

(三)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执业注册的护士。在教学、综合医院进行护理临床实习的人员应当在护士指导下开展有关工作。

第二十二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为护士提供卫生防护用品,并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

第二十三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执行国家有关工资、福利待遇等规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在本机构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保障护士的合法权益。

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或者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所在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津贴。

第二十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制定、实施本机构护士在职培训计划,并保证护士接受培训。

护士培训应当注重新知识、新技术的应用;根据临床专科护理发展和专科护理岗位的需要,开展对护士的专科护理培训。

第二十五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专门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护理管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护士岗位责任制并进行监督检查。

护士因不履行职责或者违反职业道德受到投诉的,其所在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进行调查。经查证属实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护士做出处理,并将调查处理情况告知投诉人。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在护士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医疗卫生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根据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护士配备标准和在医疗卫生机构合法执业的护士数量核减其诊疗科目。

或者暂停其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国家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还应当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违反本条例规定,护士的配备数量低于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护士配备标准的;

(二)允许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或者允许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延续执业注册有效期的护士在本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的。

第二十九条:医疗卫生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国家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还应当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执行国家有关工资、福利待遇等规定的;

(二)对在本机构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

(三)未为护士提供卫生防护用品,或者未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医疗保健措施的;

(四)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或者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津贴的。

第三十条:医疗卫生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一)未制定、实施本机构护士在职培训计划或者未保证护士接受培训的;

(二)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护士管理职责的。

第三十一条:护士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暂停其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护士执业证书:

(一)发现患者病情危急未立即通知医师的;

(二)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未依照本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出或者报告的;

(三)泄露患者隐私的;

(四)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严重威胁公众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不服从安排参加医疗救护的。

护士在执业活动中造成医疗事故的,依照医疗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护士被吊销执业证书的,自执业证书被吊销之日起2年内不得申请执业注册。

第三十三条:扰乱医疗秩序,阻碍护士依法开展执业活动,侮辱、威胁、殴打护士,或者有其他侵犯。护士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条例施行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经取得护士执业证书或者护理专业技术职称、从事护理活动的人员,经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审核合格,换领护士执业证书。

本条例施行前,尚未达到护士配备标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实施步骤,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3年内达到护士配备标准。

(5)护理投诉管理制度扩展阅读:

一、对临床护理的专业要求:

1、掌握相关的人文社会科学、基础医学、预防保健的基本理论知识,掌握护理学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基本知识,掌握护理急、慢性和重症病人的护理原则、技术操作、专科护理和监护技能,并能够应用护理程序对服务对象实施整体护理。

2、具有社区健康服务、护理管理和护理教育的基本能力。

3、熟悉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护理学的学科发展方向与动态。

4、掌握医学文献检索、资料调查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二、临床护理专业的就业前景:

护理专业被教育部、卫生部等六部委列入国家紧缺人才专业,予以重点扶持。世界卫生组织对各成员国卫生人才资源统计结果显示,许多国家护理人才紧缺。在我国,护士的数量远远不够,医护比例严重失调。

随着国际医疗市场对护理人员的需求激增,“护士荒”现象已日益突出地摆在各国医学界面前。未来10年,美国、英国、加拿大、新西兰、新加坡、日本及全球其他国家将急需200万护理人才,国际人力资源公司已经把目光瞄准中国。

世界性的护理人才资源的短缺,给我国护理人员创造了更多迈出国门、迈向国际市场就业的机会。业内专家介绍说,护理职业一直是国际上地位较高、薪水丰厚的职业之一。如护士在美国平均年薪达5万美元,而美国缺护士30万人。

在澳大利亚,护士最容易找工作或获得升迁,同时,只要拥有了澳大利亚注册护士的资格,等于拿到了通向英联邦国家工作的“绿卡”。英、法、德等西方发达国家对护士均有许多优惠的政策。因此,有深厚的专业知识、较高的综合素质和流畅的国际交流语言的护士在国际上就业、发展前景十分广阔。

⑥ 护士核心制度

(一)查对制度

1、医嘱查对制度

1)、医嘱经双人查对无误方可执行,每日必须总查对医嘱一次。

2)、转抄医嘱必须写明日期、时间及签名,并由另外一人核对。转抄医嘱者与查对者均须签名。

3)、临时执行的医嘱,需经第二人查对无误,方可执行,并记录执行时间,执行者签名。

4)、抢救病人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大声复述一遍,然后执行,抢救完毕,医生要补开医嘱并签名。安瓿留于抢救后再次核对。

5)、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和转抄。

2、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输液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三查: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注射、处置后查。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水剂、片剂注意有无变质,安瓿、注射液瓶有无裂痕;密封铝盖有无松动;输液袋有无漏水;药液有无浑浊和絮状物。过期药品、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方可执行。

4)、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精神药物时,严格执行《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卫医药 [2005]438号文件)。护士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安瓿及时交回药房;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有无配伍禁忌。同时,护理部要根据药物说明书,规范及健全皮试药物操作指引及药物配伍禁忌表。

5)、发药、注射时,病人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检查,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6)、输液瓶加药后要在标签上注明药名、剂量、并留下安瓿,经另一人核对后方可使用。

7)、严格执行床边双人核对制度。

3、手术病人查对制度

1)、手术室接病人时,应查对科别、住院号、床号、姓名、手腕带、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左右)及其标志,术前用药、输血前八项结果、药物过敏试验结果与手术通知单是否相符,手术医嘱所带的药品、物品(如cT、x线片)。评估病人的整体状况及皮肤情况,询问过敏史。

2)、手术护士检查准备手术器械是否齐全,各种用品类别、规格、质量是否合乎要求。病人体位摆放是否正确,尽可能暴露术野和防止发生坠床和压疮。

3)、手术人员手术前再次核对科别、住院号、床号、姓名、手腕带、性别、年龄、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用药、配血报告等。洗手护士打开无菌包时,查包内化学指标卡是否达标,凡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手术前和术毕缝合前洗手护士和巡回护士都必须严格核对,共同唱对手术包内器械、大纱垫、纱布、缝针等数目,并由巡回护士即时在手术护理记录单记录并签名。术前后包内器械及物品数目相符,核对无误后,方可通知手术医师关闭手术切口,严防将异物留于体腔内。

4)、手术切除的活检标本,应由洗手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建立标本登记制度,专人负责病理标本的送检。

4、输血查对制度依据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制订抽血交叉配备查对制度、取血查对制度、输血查对制度。

1)、抽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

①、认真核对交叉配血单,病人血型验单,病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病区号、住院号。

②、抽血时要有2名护士(一名护士值班时,应由值班医师协助),一人抽血,一人核对,核对无误后执行。

③、抽血(交叉)后须在试管上贴条形码,并写上病区(号)、床号、病人的姓名,字迹必须清晰无误,便于进行核对工作。

④、血液标本按要求抽足_血量,不能从正在补液肢体的静脉中抽取。

⑤、抽血时对验单与病人身份有疑问时,应与主管医生、当值高级责任护士重新核对,不能在错误验单和错误标签上直接修改,应重新填写正确化验单及标签。

2)、取血查对制度到血库取血时,应认真核对血袋上的姓名、性别、床号、血袋号、血型、输血数量、血液有效期,以及保存血的外观,必须准确无误;血袋须放入铺上无菌巾的治疗盘或清洁容器内取回。

3)、输血查对制度①、输血前病人查对:须由2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上病人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血量,核对供血者的姓名、编号、血型与病人的交叉相容试验结果。核对血袋上标签的姓名、编号、血型与配血报告单上是否相符,相符的进行下一步检查。

②、输血前用物查对:检查袋血的采血日期,血袋有无外渗,血液外观质量,确认无溶血、凝血块,无变质后方可使用。检查所用的输血器及针头是否在有效期内。血液自血库取出后勿振荡,勿加温,勿放人冰箱速冻,在室温放置时间不宜过长。

③、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携带病历及交叉配血单)共同到病人床旁核对床号,询问病人姓名,查看床头卡,询问血型,以确认受血者。

④、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继续输注另外血袋。输血期间,密切巡视病人有无输血反应。

⑤、完成输血操作后,再次进行核对医嘱,病人床号、姓名、血型、配血单、血袋标签的血型、血编号、献血者姓名、采血日期,确认无误后签名。将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血库)至少保存一天。

5、饮食查对制度

1)、每日查对医嘱后,以饮食单为依据,核对病人床前饮食标志,查对床号名、饮食种类,并向病人宣传治疗膳食的临床意义。

2)、发放饮食前,查对饮食单与饮食种类是否相符。

3)、开餐前在病人床头再查对一次。

4)、对禁食病人,应在饮食和床尾设有醒目标志,并告诉病人或家属禁食的原时限。

5)、因病情限制食物的病人,其家属送来的食物,需经医护人员检查后方可食

(二)交接班制度

1、值班人员应严格遵照护理管理制度,服从护士长安排,坚守工作岗位,履行职责,保证各项治疗护理工作准确及时地进行。

2、交班前,主班护士应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和危重病人护理记录,重点巡视危人和新人病人,在交班时安排好护理工作。

3、每班必须按时交接班,接班者提前1 5 min到科室,阅读护理记录,交接物做到七不接(病人数不准、病情不清、床铺不洁、病人皮肤不洁、管道不通、各项治疗未完成以及物品数量不符不交接)。

4、值班者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的各项记录及本班的各项工作,处理好用物品,为接班者做好用物准备,如消毒敷料、试管、标本瓶、注射器、常备器械、被服等,以便于接班者工作。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做详细交代,与接班者共同做好工作方可离去。

5、早交班时,由夜班护士报告病情,全体人员应严肃认真地听取夜班交班扣之后由护士长带领日夜班护士共同巡视病房,床边交接病情及病房管理情况。

6、交班内容包括:

①病人总数,出人院、转科、转院、分娩、手术、死亡人数,以及新人院、病人、抢救病人、大手术前后或有特殊检查处理、有行为异常、自杀倾向的病/人情变化及心理状态。

②医嘱执行情况,重症护理记录,各种检查标本采集及各种处置完成情况,未完成的工作,应向接班者交代清楚。

③查看昏迷、瘫痪等危重病人有无压疮,以及基础护理完成情况,各种导管和通畅情况。

④贵重、毒、麻、精神药品及抢救药品、器械、仪器的数量、技术状态等,全名。

7、 交接班者共同巡视检查病房是否达到清洁、整齐、安静的要求及各项工作实情况。

8、其余班次除详细交接班外,均应共同巡视病房,进行床边交接班。

9、交班中如发现病情、治疗、器械、物品交代不清,应立即查问。接班时如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如因交班不清,发生差错事故或物品遗失,应由接班者负责。

10、交班报告(护理记录)应书写要求字迹整齐、清晰,重点突出。护理记录内容客观、真实、及时、准确、全面、简明扼要、有连贯性,运用医学术语。进修护士或实习护士书写护理记录时,由带教护士负责修改并签名。

(三)分级护理制度医生根据病人病情开具护理等级医嘱。级别分为特别护理及一、二、三级护理,并做出标记(一级护理为红色、二级护理为蓝色、三级护理可不设标记)。

1、特级护理

1)、适用对象:病情危重,需随时观察的病人;需绝对卧床休息的病人。

2)、护理内容:

①安排专人护理,严密观察疴睛及生命体征变化。

②制定护理计划,严格执行各项诊疗及护理措施,及时准确逐项填写危重患者护理记录。

③备好急救所需药品和用物。

④做好基础护理,严防并发症,确保病人安全。

2、一级护理

1)、适用对象:病情重或危重,需严格卧床休息,生活不能自理者。

2)、护理内容:

①严密观察病情变化。一般每1 5~30 min巡视病人一次,根据病情需要定时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等;观察用药后的反应及效果。

②严格执行各项诊疗及护理措施,及时准确填写护理记录。

③加强基础护理,严防并发症,满足病人身心需要。

3、二级护理

1)适用对象:病人疴隋较重,部分生活不能自理。

2)护理内容:

①1—2 h巡视病人一次,观察病情。

②按相应护理常规护理。

③给予必要的生活照顾和心理支持,满足病人身心需要。

4、三级护理

1)适用对象:病人病情较轻,生活能基本自理。

2)护理内容:

①每班巡视病人,观察病情。

②按相应护理常规护理。

③给予卫生保健指导,督促病人遵守院规,满足病人身心需要。

(四)护理缺陷、纠纷登记报告制度

1、在护理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遵守护理服务职业道德。

2、各护理单元有防范处理护理缺陷、纠纷的预案,预防缺陷、事故的发生。

3、各护理单元应建立护理缺陷登记本,及时据实登记病区的护理缺陷。

4、发生护理缺陷、事故后,要及时上报,积极采取挽救或抢救措施,尽量减少或消除由于缺陷、事故造成的不良后果。

5、发生缺陷、事故后,有关的记录、标本、化验结果及造成缺陷、事故的药品、器械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

6、发生护理缺陷后的报告时间:凡发生缺陷,当事人应立即报告值班医师、科护士长、区护士长和科领导,由病区护士长当日报科护士长,科护士长报护理部,并提交书面报表。

7、各科室应认真填写护理缺陷报告表,由本人登记发生缺陷的经过、原因、后果,及本人对缺陷的认识。护士长应对缺陷及时调查研究,组织科内讨论,护土长将讨论结果呈交科护士长,科护士长要将处理意见1周内连报表报送护理部。

8、对发生的护理缺陷,组织护理缺陷鉴定委员会对事件进行讨论,提交处理意见;缺陷造成不良影响时,应做好有关善后工作。

9、发生缺陷后,护士长对缺陷发生的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环节应作认真的分析,及时制订改进措施,并且跟踪改进措施落实情况,定期对病区的护理安全情况分析研讨,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订相关的防范措施。

10、发生护理缺陷、事故的科室或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经领导或他人发现,须按情节严重给予处理。

11、护理事故的管理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参照执行。

(五)护理查房制度

1、护理行政查房

1)、由护理部主任主持,科护士长、护理部干事参加,每月一次以上,有专题内容,重点检查有关护理管理工作质量,岗位责任制、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服务态度及护理工作计划贯彻执行及护理教学情况。

2)、护理部主任定期到病区或门、急诊检查科护士长、区护士长岗位职责落实情况。

3)、护理查房:由科护士长主持,各病区护士长参加,每月一次,有重点的交叉检查本科各病区护理管理工作质量,服务态度及护理工作计划贯彻执行及护理教学情况。

2、护理业务查房参照医师三级查房制度,上级护士对下级护士护理病人的情况进行的护理查房1)、护理查房主要对象:新收危重病人,住院期间发生病情变化或口头/书面通知病重/病危。压疮评分超过标准的病人,院外带入Ⅱ期以上压疮、院内发生压疮、诊断未明确护理效果不佳的病人,潜在安全意外事件(如跌倒、坠床、走失、自杀等)高危病人。

2)、具体方法:

①科(区)护士长、护理组长或专科护士每天早上组织对新人、重病人或大手术前后的病人进行查房。

②初级责任护士对分管病人的情况、护理措施及实施效果向护士长或上级护士汇报。

③上级护士根据病人的情况和护理问题提出护理措施,由下级护士将其中的客观情况记录在护理记录中,并注明“护士长查房”、“高级责任护士X X X 查房”等。

④查房过程中,根据病情需要下级护士可以向上级护士提出护理会诊的要求。

⑤护理部主任应定期参加护理查房,并对科室的护理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3、护理教学查房1)、护理技能查房:观摩有经验的护士技术操作示范、规范基础或专科的护理操作规程、临床应用操作技能的技巧等,通过演示、录象、现场操作等形式,不同层次的护士均可成为教师角色,参加的人员为护士和护生。优质护理病例展示和健康教育的实施方法等,达到教学示范和传、帮、带的作用。

2)、临床案例教学:由病区的高级责任护士以上人员或带教老师组织的护理教学活动。选择典型病例,提出查房的目的和达到的教学目标。运用护理程序的方法,通过收集资料、确定护理问题、制订护理计划、实施护理措施、反馈护理效果等过程的学习与讨论,帮助护士掌握运用护理程序的思维方法,进一步了解新的专业知识的理论,能发现临床护理工作中值得注意的问题和方法,在教与学的过程中规范护理流程,了解新理论,掌握新进展的目的。

3)、临床带教查房:由带教老师负责组织,护士与实习护士参加。重点是护理的基础知识和理论,根据实习护士的需要确定查房的内容和形式。围绕实习护生在临床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按照《护理教学查房规范》,每月进行1~2次的临床带教查房,如操作演示、案例点评、案例讨论等。

(六)护理会诊制度

1、专科护理会诊

1)、高级责任护士以上人员具备会诊资质。

2)、遇有本专科不能解决的护理问题时,应由病区或科部组织跨病区、多专科的护理会诊。必要时护理部负责协调。

3)、护理会诊由专科护士或护士长主持,相关专业护士及病区相关护理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或进行调查研究。

4) 进行会诊必须事先做好准备,负责的科室应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尽可能做出书面摘要,并事先发给参加会诊的人员,预作发言准备。

5) 讨论时由高级责任护士负责介绍及解答有关病情、诊断、治疗护理等方面的问题,参加人员对护理问题进行充分的讨论,并提出会诊意见和建议。

6)、会诊结束时由专科护士或病区护士长总结,对会诊过程、结果进行记录并组织临床实施,观察护理效果。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可以立项专门研究。

2、疑难病例护理会诊

1)、病区收治疑难病例时,应及时提出申请,由科护士长组织护理会诊。内容主要是正确评估病人,发现正确的护理问题和对病情转归的判断,提出有效的护理措施及注意的问题,根据临床需要随时进行护理会诊,并在护理会诊单中按要求记录。

2)对特殊病例或典型病例,可由护理部负责组织全院性的护理会诊。会诊前应做好充分的准备,会诊结束时应提供书面的会诊意见。

(七)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1、要求:保持严肃、认真、积极而有序的工作态度,分秒必争,抢救病人。做到思想、组织、药品、器械、技术五落实。

2、病情危重须抢救者,方可进入监护室或抢救室。

3、一切抢救物品、器材及药品必须完备,定人保管,定位放置,定量储存,所有抢救设施处于应急状态,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动或外借。护士须每日核对一次物品,班班交接,做到账物相符。

4、工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器械、仪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和各种抢救操作技术,严密观察病情,准确及时记录用药剂量、方法及病人状况。

5、当病人出现生命危险时,医生未到前,护士应根据病情给予力所能及的抢救措施,如及时给氧、吸痰、测量血压、建立静脉通道、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按压。

6、参加抢救人员必须分工明确,紧密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种疾病的抢救规程。

7、抢救过程中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对危重的病人应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方可搬动。

8、及时、正确执行医嘱。医生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抢救结束后,所用药品的安瓿必须暂时保留,经两人核对记录后方弃去,并提醒医生立即据实补记医嘱。

9、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各种用药等,应详细、及时、正确记录,因抢救病人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 h内补记,并加以注明。

10、及时与病人家属或单位联系。

11、抢救结束后,做好抢救记录小结和药品、器械清理消毒工作,及时补充抢救车药品、物品,并使抢救仪器处于备用状态。

二、输血、输液反应的处理报告制度

(一)输液反应的处理报告制度当输液病人可疑或发生输液反应时,及时报告当值医师,积极配合对症治疗,如寒战者给予保暖,高热者给予冰敷,必要时吸氧,并按医嘱予药物处理,同时做好下列检查工作:

1、立即停止输液,启用新的输液器,改用静脉滴注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并通知值班医生。

2、配合值班医师,对症治疗、抢救。

3、留取标本及抽血培养。

4、检查液体质量,输液瓶是否有裂缝,瓶盖是否有松脱;记下药液、输液器及使用的注射器的名称、剂量、厂家、批号,用消毒巾、胶袋把输液瓶 (袋)连输液器包好放冰箱保存,与药剂科检验科联系,填写药物不良反应报告单。药品由药剂科转交相关部门抽样检查,输液器等用具应由检验科细菌室做相关的细菌学检验。

5、上述各项均应填写输液反应报告表,24 h内上报护理部,并做好护理记录及交班工作。

6、 准确记录病情变化及处理措施。

(二) 输血反应的报告处理制度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1、减慢或停止输血,用新的输液管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道。

2 、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和输血科值班人员,报告医务处、护理部,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

3 、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启用新的滴管滴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在积极治疗抢救的同时,做以下核对检查:① 核对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试验记录。

② 尽早检测血常规、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如怀疑细菌污染,除上述处理外,应做血液细菌培养。

③ 将血袋连输血管包好送血库做细菌学检验。

④ 准确做好护理记录。

三。护理投诉处理制度

1、凡是医疗护理工作中,因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及自身原因或技术而发生的护理工作缺陷,引起的病人或家属不满,并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反映到护理部或有关部门转回护理部的意见,均为护理投诉。

2、护理部设专人接待护理投诉,认真倾听投诉者意见,使病人有机会陈诉自己的观点,耐心安抚投诉者,并做好投诉记录。

3、接待投诉人员要做到耐心细致,认真做好解释说明工作,避免引发新的冲突。

4、护理部设有护理投诉专项记录本,记录投诉事件的发生原因、分析和处理经过及整改措施。

5、护理部接到护理投诉后,及时反馈,并调查核实,告之有关部门的护士长。科内应认真分析事发原因,总结经验,接受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6、投诉经核实后,护理部可根据事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当事人相应的处理。

7、护理部每月在全院护士长会上总结、分析,并制订相应措施。

四。纠纷、事故处理程序

严格执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国务院第351号)规定。

1、当发生纠纷或事故后,护理人员应(在)积极参与抢救与护理。同时,及时向科主任、护士长汇报,争取在科内协调解决,无效情况下应向医务处、护理部汇报。

2、医疗纠纷或事故处理途径:① 院内调解。

②无效时,医患双方均有权申请上级机构进行医疗鉴定。

③ 司法诉讼。

3、紧急封存病历程序:①病人家属提出申请后,护理人员应及时向科主任、护士长汇报,同时向医务处、院级相关部门汇报。若发生在节假日或夜间,直接通知医院医疗、护理值班。

②在各种证件齐全的情况下,由医院专职管理人员(病案室人员)、医疗值班员、病人家属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病历(可封存复印件)。

③特殊情况时需要由医务人员将原始病历送至病案室,护理人员不可直接将病历交与病人或家属。

4、封存病历前护士应完善的工作:①完善护理记录,要求护理记录要完整、准确、及时;护理记录内容全面,与医疗记录一致,如病人死亡时间、病情变化时间、疾病诊断,以及病人治疗护理中的一切原始资料。

②检查体温单、医嘱单记录是否完整,包括医生的口头医嘱是否及时记录。

③病历封存后,由医务处指定专职人员保管。

5、可复印病历资料: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五。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制度

1、临床科室医务人员要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及有关配套文件的规定执行医疗废物管理。

2、护士长负责本科室医务人员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知识的培训、指导、监督和管理。

3、护士长要加强对本科室医疗废物的管理,防止发生医疗废物泄漏、丢失、买卖事件。

4、在进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中,医务人员要加强自我防护,防止职业暴露。

5、临床科室要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的人员提供必要的职业防护措施。

6、医疗废物包装袋(箱)颜色为黄色,生活垃圾包装袋为黑色。

7、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袋(箱)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少量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8、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袋(箱)外表面有警示标识。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由临床科卫生员采用有效的封口方式进行封口,确保封口的紧实、严密,然后在每个包装袋(箱)上粘贴有警示标识、不同类别医疗废物的中文标签,填写中文标签的内容:科室、交接班日期、医疗废物类别、经手人签名。

9、包装袋(箱)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袋。

10、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11、科室的医疗废物暂时存放点有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

12、每天医疗废物交接完毕后,科室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暂存地进行清洁和消毒。

13、科室工作人员按照规定时间与卫生班接收人员履行医疗废物交接、称重手续,并登记、签名。

⑦ 护理管理制度与各级岗位职责的目录

前言 第一节护理部行政管理制度
一、护理行政管理组织体系
二、护理业务管理组织体系
三、护理部工作制度
四、护理部会议制度
五、护理人员行为规范
六、护理人员服务规范
七、护理人员准入制度
八、护理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九、护理人员考核制度
十、护理人员三基培训考核制度
十一、“临床护理专家”管理制度
十二、护理人力资源调配制度
十三、助理护士管理制度
十四、护理部奖惩制度
十五、护理部值班制度
第二节护理部质量管理制度
一、护理质量监控制度
二、护理质量监控网络
三、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运行规则
四、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五、抢救工作管理制度
六、护理文件书写制度
七、护理病历讨论、会诊制度
八、护理部查房制度
九、药品、物品、器械管理制度
十、消毒隔离制度
十一、护理缺陷管理制度
十二、护理投诉管理制度
十三、一次性医用品管理制度
十四、传染病消毒隔离管理制度
第三节护理教学、科研管理制度
一、护理职后教育管理制度
二、护理职后教育评估制度
三、临床教学管理制度
四、临床教学评估制度
五、进修护士管理制度
六、实习护生管理制度
七、护理科研管理制度
八、护理论文管理制度
九、新技术、新业务管理制度
十、护理科研基金管理制度
十一、护理人员外出学习管理制度
十二、学习班管理制度 第一节病区护理管理制度
一、病区护理工作管理制度
二、病区安全管理制度
三、患者入院管理制度
四、患者住院管理制度
五、患者出院管理制度
六、分级护理管理制度
七、患者饮食管理制度
八、患者告知制度
九、探视陪护管理制度
十、工休座谈会制度
十一、健康教育制度
十二、护理质量自控制度
十三、护理工作查对制度
十四、医疗文件管理制度
十五、输血管理制度
十六、青霉素注射管理制度
十七、化疗药物注射管理制度
十八、危重患者管理制度
十九、危重患者转交接制度
二十、交接班制度
二十一、护理缺陷登记报告制度
二十二、压疮预报管理制度
二十三、导管护理管理制度
二十四、防跌倒管理制度
二十五、业务学习管理制度
第二节SICU护理管理制度
一、SICU工作管理制度
二、SICU转入、转出制度
三、SICU探视管理制度
四、SICU安全管理制度
五、SICU消毒隔离制度
六、SICU物品管理制度
七、SICU抢救会诊制度
第三节产房护理管理制度
一、产房工作管理制度
二、产房参观、进出管理制度
三、产房消毒隔离制度
四、胎盘、疫苗、证件、药品管理制度
五、产房安全管理制度
第四节血液透析室护理管理制度
一、血透室消毒隔离制度
二、血透室工作人员自身防护制度
三、血透室安全管理制度
四、患者健康教育制度
五、透析用具复用制度
第五节门诊护理管理制度
一、门诊护理工作管理制度
二、服务台工作管理制度
三、门诊消毒隔离制度
四、发热门诊工作管理制度
五、中心治疗室管理制度
六、门诊换药室工作管理制度
七、各诊室工作管理制度
第六节急诊室护理管理制度
一、急诊预检分诊管理制度
二、急诊护理工作管理制度
三、抢救工作制度
四、多发伤的抢救制度
五、急诊留观室管理制度
六、清创室管理制度
七、特殊患者处理制度
八、补液室管理制度
第七节手术室护理管理制度
一、手术室工作管理制度
二、手术室参观制度
三、手术室进出管理制度
四、手术室消毒隔离制度
五、接送患者制度
六、差错事故防范制度
七、标本管理制度
八、查对制度
九、药品管理制度
十、危重患者抢救工作制度
十一、围手术期访视制度
十二、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第八节中心供应室管理制度
一、供应室工作管理制度
二、供应室消毒隔离制度
三、无菌物品存放管理制度
四、消毒灭菌效果检测制度
五、供应室物品管理制度
六、供应室查对制度
七、供应室安全管理制度
八、供应室参观制度
九、清洗包装管理制度 第一节护理部各岗位职责
一、护理部主任岗位职责
二、护理部副主任岗位职责(主管护理质量)
三、护理部副主任岗位职责(主管教学科研)
四、护理部干事岗位职责
第二节各护理单元岗位职责
一、科护士长岗位职责
二、病区护士长岗位职责
三、病区副护士长岗位职责
四、病区护士岗位职责
五、病区助理护士岗位职责
六、重症监护室护士长岗位职责
七、重症监护室护士岗位职责
八、产房护士长岗位职责
九、助产士岗位职责
十、门诊护士长岗位职责
十一、门诊护士岗位职责
十二、急诊科护士长岗位职责
十三、急诊科护士岗位职责
十四、手术室护士长岗位职责
十五、手术室护士岗位职责
十六、中心供应室护士长岗位职责
十七、中心供应室护士岗位职责
十八、中心供应室消毒员岗位职责
第三节各业务职称岗位职责
一、主任、副主任护师岗位职责
二、主管护师岗位职责
三、护师岗位职责
四、护士岗位职责
五、见习护士岗位职责
第四节护理教研组各岗位职责
一、教研室主任岗位职责
二、教研室秘书岗位职责
三、科总带教老师岗位职责
四、病区总带教老师岗位职责
……

⑧ 护理管理制度的原则有哪些

第一章 护理管理制度

一、护理部会议制度

(一)全院护士大会:由护理部组织,每年1次,总结年度护理工作完成情况,布置下一步工作计划。

(二)护士长会议:由护理部组织,每月一次,分析总结护理质量达标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布置下月工作重点。

(三)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会议:由护理部组织,每月一次,分析护理质量存在问题,持续质量改进。

(四)护理部工作会议:每周一次,小结本周工作,制定下周工作重点。

二、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在主管院长和护理部主任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

(二)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或通知。

(三)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分析护理质量现状,提出改进措施,确保护理质量持续改进。总结一个月的工作,并对下月工作进行安排。

(四)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以定期、不定期的方式对各科室护理质量进行督查。

(五)每月在护士长会议上,通报质控结果,部署下月质控工作重点。

三、护理查房、会诊、病例讨论制度

(一)护理查房制度

1.护理部查房:由护理部组织,每月1次,检查各病区护理工作完成情况及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实际解决病区护理管理问题。

2.科室查房:科护士长每月组织一次护理业务查房,实行各科依次组织;科室每月组织二次护理业务查房。专人负责,积极准备资料,有记录。

3.教学查房:每月1次,针对典型病例的护理问题进行讨论分析,并记录。4.一般情况下除值班人员外,护理人员均参加。

(二)会诊制度

1.科内会诊,凡遇复杂护理问题,由负责护士或护士长提出,科内组织护理会诊,有记录。

2.科间会诊,遇疑难重危病症,立即申请相应科室会诊,由护士长或主管护士及以上职称者写会诊申请单。被请科室,必须随叫随到。派有经验的主管护师及以上职称者会诊,填写会诊记录。

3.院内会诊,由科护士长或护士长提出并主持,邀请有关人员会诊时,护理部有人参加。

4.会诊要充分讨论,发生异议时,主持人决定会诊意见和护理方案。最后主持人进行总结。

(三)病例讨论制度

1.凡遇疑难重危病例、新开展项目、新技术时,要进行病例讨论。

2.专人负责,资料齐全,详细记录讨论结果。

3.主持人要进行最后总结。

4.护士长要参加医疗病例讨论。

四、护士长行政夜查房制度

(一)由科、病区护士长组成夜查人员,值班时间由护理部统一安排。在夜查房期间,行使护理部的职权,协助处理护理工作中重大、突发事件,及时向相关科室和护理部请示、报告,保证全院各项护理工作的正常运作。

(二)按护理部的要求巡视病区,对规定检查的病区进行护理质量评价。

(三)做好夜间护理质量控制工作,如有大型抢救,要亲临现场协助院领导组织、指挥,并参加抢救。

(四)值班护士长于当日下午五时前到护理部取查房相关资料,次日上班时向护理部提交值班记录,并做口头汇报。

(五)将护士长夜间行政查房结果作为年终考核、评优参考。

五、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格遵守医院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二)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各项护理工作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及无菌技术操作原则,进行各项护理工作应有科学,严谨的态度,做到精力集中,一丝不苟,不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三)认真执行值班、交接班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脱岗,不空岗,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分级护理标准,及时巡视病房,严密观察病人病情变化。交接班做到口头、书面、病人床旁三交接,做到交得清,接得明,对工作未完成或工作质量未达标准者做到六不交接。

(四)认真做好查对制度的执行和落实,进行各项护理操作必须严格遵守三查八对原则,如输液、输血、注射、服药。医嘱每班查对,每周一次大查对,每次查对后均要及时记录。

(五)严格执行医嘱制度,除抢救病人不执行口头医嘱。抢救病人及术中医生下达的口头医嘱,护士必须复诵,并经医师查对药物后方可执行,并保留安瓿,督促医师及时补开医嘱。

(六)进行药物过敏试验前,要交待注意事项,病人或家属签字后再执行,如遇有家族过敏史或呈假阳性者应用该药需由医生签字后方可执行,用药后要注意严密观察。

(七)使用氧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做好用氧四防,氧气桶空、满分别放置,中心吸氧管道及吸氧装置要注意有无漏气,发现异常及时汇报处理。

(八)认真执行药品管理制度,抢救药品每班交接,帐、物、卡相符,使用后及时补充,专管人员及护士长每周必须检查一次,保证种类齐全,不过期,不变质,毒麻精神药品必须加强保管,每班交接专人管理,治疗室内药物分类放置,严禁混放、乱放。

(九)抢救仪器物品应专人管理,做到定位放置,定人管理,定期检查及时维护,定期消毒,保持常备状态,不得任意挪用或外借。

(十)手术病人做到术前到病房接病人并认真查对,进手术室再次查对,并注明病人已查对无误。术前及手术结束前均必须认真清点查对手术所用物品,并双签名,术后护送回病房,认真交待病情及治疗和注意事项。

(十一)供应室按医院感染管理及消毒技术规范,严格科室管理,应常规进行各种监测,不得将不符合无菌要求的物品及过期包、物品不齐全的包发放到临床,对一次性医疗用品必须规范化管理,严格把关、抽样监测,合格后方可发放临床使用。

(十二)凡住院病人必须向其讲明住院须知内容并请病人在住院须知上签名。

六、重点科室护理监管制度

(一)重点科室包括:ICU、急诊科、手术室、供应室。

(二)根据国家医院管理的有关要求,分别制定各重点科室的护理质量管理标准。

(三)科室护士长严格按照质量标准的各项要求管理、监督护理工作。

(四)护理质控组对上述科室的护理工作进行重点检查,每月一次,并将结果上报护理部。

(五)护理部加强对上述科室的重点监控,每月不定期检查一次,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六)科室根据质控组及护理部的检查结果,制定改进措施,并组织实施落实。

七、重点环节护理管理制度

(一)重点环节包括以下内容:

1.重点环节:病人交接、病人信息的正确标识、药品管理、围手术期、病人管道管理、压疮预防、有创护理操作、医护衔接。

2.重点时段:午间、夜班、连班、节假日、工作繁忙时。

3.重点病人:疑难危重病人、新入院病人、手术病人、老年病人、接受特殊检查和治疗的病人、有自杀倾向的病人。

4.重点员工:护理骨干、实习护士、新护士、进修护士、近期遭遇生活事件的护士。

(二)严格执行医院各项医疗核心制度、护理操作规程及岗位职责。

(三)病房针对重点环节,结合本病房的工作特点,提出并落实具体、有效的护理管理措施,以保证病人的护理安全。

(四)护士长应组织有关人员加强重点时段的交接班管理和人员管理,根据病房的具体情况,科学合理安排人力,对重点时段的工作、人员、工作衔接有明确具体的要求,并在排班中体现。

(五)根据护士的能力和经验,有针对性地安排重点病人的护理工作,及时检查和评价护理效果,加强对重点病人的交接、查对和病情观察,并体现在护理记录中。

八、护理质量缺陷管理制度

护理质量缺陷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一切不符合护理质量标准的现象和结果。

(一)各病房建立护理质量缺陷登记本,及时对护理质量缺陷进行分析并记录。

(二)发生护理质量缺陷后,要本着患者安全第一的原则,迅速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对患者本身健康的损害或将损害降到最低的程度。

(三)当事人要立即向护士长汇报,护士长要逐级上报护理质量缺陷的经过、原因、后果,并填写护理质量缺陷分析记录,24~48小时内上报护理部,护理部根据缺陷的情节及对患者的影响,提出处理意见。

(四)发生缺陷的各种有关记录、检验报告及造成事故的药品、器械等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以备鉴定。

(五)缺陷发生后,病房要组织护理人员进行讨论,分析原因,提高认识、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六)发生护理质量缺陷的病房或个人,有意隐瞒不报,事后经领导或他人发现,按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七)护理部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各种护理质量缺陷分析,不断提高护理质量。

九、护理投诉管理制度

(一)凡是医疗护理工作中,因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或技术原因,以及患者自身原因,引起对护理工作的不满,并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反映到护理部或有关部门转回护理部的意见,均为护理投诉。

(二)护理部设专人接待护理投诉,认真倾听投诉者意见,耐心安抚,做好投诉记录。

(三)接待人员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避免引发新的冲突。

(四)护理部设有护理投诉专项登记本,记录投诉事件的发生原因、分析和处理经过及整改措施。

(五)护理部接到护理投诉后,及时反馈,并调查核实,告知相关部门的护士长。科内应认真分析事发原因,总结经验,接受教训,提出科室处理意见及整改措施。

(六)投诉核实后,护理部与相关部门根据事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当事人相应的处理。

十、护理异常信息的报告及处理制度

(一)护理异常信息包括:

1.患者/家属异常信息:患者住院期间出现的输液反应、输血反应、空气栓塞、化疗药外渗、执行医嘱错误、导管脱落、跌倒、坠床、烫伤、误吸、难免性压疮、院内压疮、自杀倾向、猝死、外出不归、精神症状、重患无陪护、患者家属院内意外伤害、各种原因导致的护理纠纷等。

2.病房管理异常信息:重大抢救活动及特殊病例的抢救治疗、严重影响患者身心健康的环境、人员及工作问题、突然停水、泛水、停电、失窃、遭遇暴徒、火灾、地震、病房化学药剂/有毒气体泄漏、其他突发事件等。

(二)发现患者/家属出现上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出现的问题给予积极有效的处理,同时报告主管领导,填写护理异常信息报告单,上报护理部。

(三)护理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讨论,根据异常信息的性质及对患者的影响程度,综合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并指导、督促、评价科室的落实情况,达到护理质量的持续改进。

(五)发现病房管理异常信息时,将问题的发生及解决情况及时向院内有关部门提交书面报告。

十一、护理人员排班制度

(一)排班要体现公平、效率、结构合理、满足需求的原则。

(二) 排班要遵循一定的规律,根据护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实行弹性排班方式,以满足患者需求,保证护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各病房实行二班制,有条件的病房应实行 “三八”班轮流制。

(四)明确各班次工作职责,保证各项工作有序交接,无纰漏。

(五)排班应均衡各班工作量,适当搭配不同层次护理人员,最大限度发挥不同年资、不同职称护理人员的作用。

(六)遇有紧急情况,护士长可根据需要进行调配。

十二、护理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一)培训对象为全体护理人员。护理部、科、病区共同组织,以自学为主,集体授课为辅。科室制定学习计划,根据护理人员特点进行分层培训。

(二)护理部每2个月对全院护理人员进行新知识、新业务及新方法的培训。

(三)病房护理人员的培训由护士长根据不同职称的护理人员结合三基三严的有关内容进行培训。

(四)要求培训的护理人员按时参加并做好记录。

(五)定期组织护理人员进行三基三严考核,成绩登记入档,原始资料保存、备查。

1.护理部每年组织护理基础理论考核,参加考核人员占全院护理人员的50-100%,;每月考核护理技能一项,参加考核人员占全院护理人员的25-50%。

2.科护士长每半年组织基础理论考核一次,成绩上报护理部。

3.科室护士长每个月组织考核护理基础理论或基本技能一次。

(六)护理部有目的地选派护士外出进修、学习及参加培训,并向全院护士汇报或讲座。

十三、护理新进人员管理制度

(一)护理新进人员范围:

1.新护士(工作一年以内);

2.护理专业实习生(中专、大专、本科、研究生);

3.进修护士。

(二)工作要求:

1.对于护理新进人员的管理,病房必须由专门人员负责,并指定专人带教。

2.带教人员应加强对新进人员专科业务的指导和培训,带领她们完成各项护理工作。

3.护理新进人员不得独立从事临床护理工作,不得执行医嘱、签字及独立值班。

4.新进人员应严格遵守医院及科室的各项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尊重和服从带教老师及护士长。

5.因新进人员擅自进行护理操作,或违反各项工作制度及操作规程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主要责任。

十四、新护士培训制度

(一)护理部对新毕业的护理人员进行基本课程的岗前培训,时间为一周。内容包括:护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护理人员的素质要求、护理安全、医院感染控制、护理文件书写规范、护理法律法规等。

(二)岗前培训后写出个人心得体会。

(三)新护士见习期间(时间为一年),护理部及病房护士长对新生给予延续性培训。内容包括:基础护理及专科护理技术操作、护理程序的应用、专科护理常规及病情观察、标本送检方法、药物的保管及应用、病房各项工作程序及要求、核对医嘱的方法、急救流程的示范、急救仪器的使用等。

(四)见习期满,护理部组织理论考试,科护士长及病房护士长对新护士进行综合评估,合格并获取执业证书后方能转为执业护士。

(五)对培训后仍不能承担临床护理工作的新毕业护士,按院内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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