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举报获刑
Ⅰ 安康汉滨拘留所所长,警号028876涉嫌违法违纪,向汉滨分局纪检科赵芳举报,她想和我私了,被我拒绝
公职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你可以去当地监察委举报。
Ⅱ 女子举报家乡环境问题被判刑,采石场的背景究竟有多大
女子举报家乡环境问题被判刑,采石场的背景究竟有多大?其实采石场没有什么大背景,而是地方发展经济利益造成的矛盾引发的案件,二审开庭审理结束,裁定撤销一审刑事判决,发回重审。
这两次行为成为了检方起诉书的罪名,2019年被石泉县法院判寻衅滋事罪,有期徒刑2年半,李思侠不服判决,委托律师上诉。此案二审开庭审理结束,李思侠7月28日收到安康市中级法院下发的《刑事裁定书》,安康中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且在案件审理中违反诉讼程序。裁定撤销一审刑事判决,发回重审。
从李思侠举报家乡环境问题被判刑的经历来看,还是地方发展经济的部分人急功近利的心态作怪,破坏环境,牺牲广大村民的利益,这种行为终究会受到公正的审判,其中的利益关系也必将在法律面前现出原形,等待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Ⅲ 工程师举报家乡环境问题获刑案件是否另有隐情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关于这个问题我有以下几点看法:
1、我们来分析一下事件的始末缘由,李思侠年近六旬,定居西安,是陕西某国企退休工程师,因举报家乡环境污染问题,被判寻衅滋事罪,一审获刑两年半,引发社会舆论高度关注。最近的消息,这个案件在二审迎来转折。
希望最后政府能还原真相,给当事人应有的补偿。
Ⅳ 陕西女工程师帮村民举报污染获刑事件的原委是怎么样的
2019年,陕西的一位女工程师李思侠举报污染却被获刑的案件,于2020年法院二审再次开庭,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该案件于2019年2月27日在陕西省石泉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于2019年6月13日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李思侠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涉嫌寻衅滋事罪,因此判决李思侠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其他两名村民被判一年二个月以及十一个月。判决下来后,李思侠等三个人均对结果不服,并随后提出了上诉。
2020年6月9日,李思侠案在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二审时法官认为该案中提到的证据还需要大量工作去调查证实,因此二审休庭,并宣布再次开庭的时间另定。
考虑到李思侠身体的因素,2020年6月16日合议庭决定对李思侠取保候审。具体最终判决还要等待法院的再次开庭,希望案件真相能大白天下,正义不会被冤枉。
Ⅳ 为什么女子举报家乡环境问题反被判刑,还有回转的余地吗
近日以来,大家都十分密切关注的一件事情,就是一女子举报家乡环境污染问题反被刑拘,那么原因究竟有哪些呢,我个人做出以下猜测(仅代表个人意见)
这个一定是有回转余地的,毫无疑问,尤其是这件事情,在网民公布之后,在全社会的高度关注下,这件事情一定会水落石出,还这位女子一个公道,最近的新闻是举报之后一审中该女子被判了两年,然后在2020年7月28日安康中院二审结束,以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案件审理违反诉讼程序为理由,撤销了一审判决。
我也会持续关注,希望能够给这位女士一个清白,给当地一条好路,给他们一个好环境。
Ⅵ 陕西女工程师帮村民举报污染后获刑,此案属于民事纠纷吗
这时间让人看不懂的事情,陕西女工程师李思侠帮助村民举报污染后获刑,这真的不是民事纠纷,这是一场刑事诉讼,而且根据目前的情况来看,当地的一审法院已经,对这位女工程师进行了有罪判决,判处了有期徒刑两年06个月,这说明,在当地的法院的认定中,确实认为李思侠违反了刑律,是一个违法犯罪人员。
事情的起因
Ⅶ 工程师举报家乡环境获刑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这位工程师名叫李思侠,是一大型国企的工程师。当她发现老家存在两家采石场违规开展作业时,便向有关单位提交举报材料,结果却被告上法庭。
我相信,这一次的审查会有公平、正义的结果,涉案的两家采石场将会被关停,李思侠女士的老家将会重新迎来绿水青山!
Ⅷ 陕西女工程师帮村民举报污染后获刑,法院为何会这么判决
陕西女工程师帮村民举报污染后获刑,法院为何会这么判决?
自古以来,一直都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山西女工程师李思侠,作为村里的第一个大学生,对村庄有很浓厚的感情,她曾经是长庆油田的一名工程师。她的家乡位于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城关镇双喜村,2008年有两家石料厂进驻双喜村,并且开始影响村民的生活,距李思侠称,石料厂破坏了耕地,破坏了道路,污染水源,污染空气。于是他代表村民开始与这两家石料厂斗争。就是这样一位充满正义感的知识分子,为什么最后被卷入到了刑事案件中,并接受到了刑罚处罚。一定会给出一个合理的审判,目前这个案件仍然在上述过程中,我将持续关注。我选择相信法律,而不是相信一个人的一面之词。
Ⅸ 女子举报家乡环境问题被判刑检方撤诉,你怎么看
8月14日,备受网友关注的陕西女工程师李思侠案有了最新进展。7月28日,二审法院安康市中院撤销了一审刑事判决,返回到石泉县人民法院重新进行审判。8月14日,石泉县法院出具了《刑事裁定书》,石泉县人民检察院以不符合起诉条件为理由,向石泉县法院要求撤诉,法院也准许检察院撤回对李思侠等3人的起诉。但李思侠等3人的辩护律师表示,距离他们彻底无罪,还差最后一步。
具体情况日前有媒体报道称,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双喜村原村民李思侠曾经是陕西一家大型国企的女工程师,多年来,她通过多种方式,举报老家的石料厂存在污染环境和损毁道路的情况,严重污染了家乡的环境。该案中控辩双方争论的焦点始终围绕着该案件究竟是民事纠纷还是刑事案件。去年6月份,一审法院作出判决,认为李思侠一系列行为不构成恶势力犯罪。但是她由于犯寻衅滋事罪,一审法院判处李思侠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另外两人以同样罪名分别被判处一年二个月、十一个月。李思侠等人不服此次判决提出上诉。
Ⅹ 举报家乡环境问题,村民为何获刑
女子举报家乡环境遭到破坏和污染,却反而被判刑了,其中的原因我觉得应该有下面几点,当然这仅仅是我的个人观点哦。
他们一开始给该女子判刑的原因就是因为她举报别人却没有证据,不管是什么问题,法律上来讲都是需要证据的,如果一点点证据都没有,就直接上去举报,当然会被判刑了,不过她也确实是挺可怜的,本来好好的想为家乡做点事情,但是最后却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可以说,对她来说真的很不友好了。
不过呢,虽然法院一开始确实是给她判刑了,但是最新消息,第二次直接给她撤诉了,由此可见,她确实是一点儿错都没有,这个撤诉之后,居民们都觉得很好,毕竟她的初衷确实是好的,这名女士也确实没有胡乱举报,只是没有证据而已。
由此可见,法院当时会让她判刑,就是因为她没有证据,所以说,下次举报别人的时候真的要等到掌握了一定证据的时候才能去举报,千万不能胡乱上,不然真的是会被判刑的。不过,真的好在这名女士,没有什么太大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