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投诉
❶ 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第十九条 投诉人应当根据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信版息内容,并按权照其规定的方式提起投诉。
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二)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三)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四)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条 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1)财政部投诉扩展阅读: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将会被驳回投诉:
第二十九条 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
(一)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
(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三)投诉人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四)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❷ 会计公司出现问题是否向财政部有关部门申诉
具体要看你出现什么问题,如果是税务问题应该向税局反应。工商经营问题地址问题向工商局反应。如果是资格证过期更换问题向财政局,具体财政局可以解决什么问题,可以上财政局网站搜索以及做站内咨询。
❸ 财政局如何对招标供应商投诉进行处理
1.根据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发改委令2018年16号)第五条(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上的必须招标,所以本工程不必须采用招标形式。
2.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第二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非招标采购方式,是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是指谈判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谈判,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3.所以采购方式没有问题。
打电话和写信都可以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版财政部、中注协有关清理整权顿文件的规定,对清理整顿各阶段发现的问题,其中包括第三阶段中注协检查组发现并转告各地注协的问题,依法严肃进行处理。属于应进行整改的,应限期整改,到期要组织实地复查;属于应予行政处罚的,应依法进行处罚。对经检查核实与客户通同作弊,故意出具虚假业务报告,帮助客户做假账的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要按规定从重处罚,直至撤销事务所、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❺ 想对中国财政部进行投诉举报或看他的部长信箱,结果都是无法访问网页!大家是不是也这样
非授权用户不得访问,我也是这样,黑龙江省的也访问不了,呵呵
❻ 财政部门处理投诉,应当坚持什么原则
财政部门处理投诉,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和简便、高效的原则,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财政部门亦称“财政机关”。从中央到地方的政府行政机关中负责财政管理工作的机构。我国的财政部门包括:国务院下设的财政部;地方各级政府所设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各行政公署财政处;各县(市)、自治州、自治县、市辖区财政局;以及各乡、镇财政所。
❼ 中国财政部电话号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电话;010-68551114
❽ 如何向中央财政部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举报
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原先归农业局,因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属财政部,为管理方便,政策规定各地区、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全部归属属财政局。希望可以帮助你!
❾ 财政部和国务院财政部门是同一个概念吗
财政部就是国务院财政部门,是同一个概念,只是说法不同而已。
根据我国政府机构组成,财政部是负责财务的国务院组成部门。其前身为1949年10月1日成立的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财政部下设有:厅、司、局、室等部委机关和各类院、校、中心、协会等事业单位。
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各部、各委员会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
一是预算管理。如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支付采购资金等。
二是政府采购的信息管理。如指定下令采购信息发布媒体等。
三是政府采购方式管理。主要是审批采购人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还可在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五种方式之外,认定其他采购方式。
四是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包括制定合同必备条款和受理合同备案。
五是受理供应商投诉。供应商提出投诉的,要受理并及时作出处理。
(9)财政部投诉扩展阅读:
财政部门依法对下列事项实施监督:
(一)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
(二)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和决算情况;
(三)税收收入、政府非税收入等政府性资金的征收、管理情况;
(四)国库集中收付、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管理使用情况;
(五)政府采购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
(六)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金融类、文化企业等国有资产的管理情况;
(七)财务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
(八)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赠款的管理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❿ 政府采购违规怎么举报,举报电话是多少
第一、看当初的招标公告或者中标公告,上面有监督电话
第二、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是财政部,你可以找当地的财政部门下属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