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毒怎么投诉商家
卫生行政部门有关食物中毒调查处理结果是民事诉讼过程中申请赔偿的重要证据,另一方面,当前食品卫生举报的线索已成为卫生行政部门立案查处的重要案源之一,通过向卫生行政部门检举食品卫生违法行为,可以维护社会公众利益。《食品卫生法》第五条专门对此作了规定“国家鼓励和保护社会团体和个人对食品卫生的社会监督。对违反本法的行为,任何人都有权检举和控告。”当阳市卫生局也专门制定了《当阳市举报卫生违法案件奖励暂行办法》,事实上,食品卫生类的投诉举报已被广大消费者认同和运用,成为卫生行政部门历年来受理比重最大的一类投诉举报。 卫生行政部门在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时,经常会碰到投诉举报者因不知投诉举报有关常识致使时机贻误、证据消失,自身合法权益无法有效维护,甚至无法追究食品卫生违法肇事者的责任。因此,消费者在投诉举报时要注意:(一)食品卫生投诉举报的受理范围包括制售劣质食品行为、食物中毒、餐饮卫生差、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不良、销售发霉、变质、过期食品等侵犯消费者权益,不符合食品卫生法律法规要求的行为。 (二)投诉举报一定要及时,在事发后尽可能早的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反映,卫生行政部门才能在第一时间内调查处理,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比如发生食物中毒时,有的消费者想和饭店“私了”,以获得一定赔偿,往往“私了”不成时才想到投诉举报,这时调查处理食物中毒的最佳时机已丧失,可疑食品被销毁,加工操作场所被清洗消毒,中毒者已康复,卫生行政部门不能取到有力证据。此时,如果饭店又反悔不认帐,卫生行政部门也难帮助受害的消费者讨回权益。 (三)在投诉举报时,要尽可能提供收集保存的证据,供卫生行政部门查证使用,如:发票、门诊或住院病历、购买的食品包装袋、照片等。 所以,消费者在购物、餐饮消费时要索要发票,保留好有关证据。
B. 食物中毒投诉哪个部门
食物中毒,首先可以向12315消协投诉,其次也可以向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投诉, 当然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后果特别严重的话,直接打12331(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投诉电话),都是可以的。
C. 食物中毒要怎么投诉
直接打12331(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投诉电话)
D. 外卖食物中毒怎么投诉
第一,叫医院开具,病情诊断书。
第二,拿上病情诊断书上当地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局。
第三,拿上诊断书,投诉肇事外卖商家,给予医疗赔付,精神损失费等,
E. 点外卖食物中毒该怎么维权
首先跟商家取得联系,如果他直接愿意负责任的话,那我们就不用费事去找相关部门。还可以跟平台联系。
F. 食物中毒如何维权
本案属于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侵权行为,当事人可以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版主张权利。
《中权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十五条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G. 食物中毒,应该找哪个部门投诉
方法一 315投诉
方法二 食品药品监督部门
方法三 法院起诉
方法四 后果严重的话,报警。
方法五直接打12331(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投诉电话)
首先要搞清楚食物中毒的原因,然后才能落实投诉对象的主体。如在某某餐厅就餐导致的食物中毒,这样就可以到食品药品管理局进行投诉,如果是在家里中毒,就要看是怎么引起的,如吃了霉变食品中毒,就只能自己负责。
怎么预防食物中毒
1、要注意饮食卫生。不吃不洁或腐败变质食物,不吃来路不明的食物和有毒的动、植物。
2、生吃瓜果、蔬菜要洗净、消毒。严禁食用病死畜禽。各种食物都不应放置太久。
3、肉类食物要煮熟,防止外熟内生。有些食物在吃前应加热或高压处理。
4、海蜇等水产品宜用饱和盐水浸饱保存,食用前应冲洗干净。
5、做到正确使用炊具。严格把好“病从口入”关。食物中毒以细菌性食物中毒较为常见。
6、按照低温冷藏的要求贮存食物,控制微生物的繁殖。生熟食物要分开存放。
哪些是食物相克易食物中毒
以下几类食物同食时,易引起食物中毒。大家平时饮食要注意了!
鳝鱼与南瓜:食则中毒。解救:吃蟹。
牛肉与韭菜:食则中毒。解救:吃人奶或豉汁。
蟮鱼与红枣:吃则脱发。解救:吃蟹。
鸭蛋与李子:食则中毒。解救:吃黄泥水。
螃蟹与冰水:食则中毒。解救:吃藕节(煮水)。
牛奶与菠菜:食则拉痢。解救:吃绿豆汤。
(7)食物中毒怎么投诉商家扩展阅读:
关于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如下: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有两个版本(1)现行版本----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09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十一届)第九号公布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2)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 主席令第二十一号公布 ,将于2015年10月1日实施。
二、国务院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颁布日期:20090720 实施日期:20090720 颁布单位:国务院
三、司法解释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颁布日期:20130502 实施日期:20130504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四、部委规章
1、《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颁布日期:20070119 实施日期:20070501 颁布单位:商务部
2、《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颁布日期:20090730 实施日期:20090730 颁布单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3、《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颁布日期:20100304 实施日期:20100501 颁布单位:卫生部
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颁布日期:20101020 实施日期:20101201 颁布单位:卫生部
5、《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颁布日期:20110913 实施日期:20120301 颁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6、《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颁布日期:20141231 实施日期:20150201 颁布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参考资料来源:
人民网-食物中毒有快有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