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公示投诉
Ⅰ 工程招投标公示期过后投诉有效吗
Ⅱ 投标结果有异议,向什么部门投诉
这个需要根据投标项目的具体主管部门投诉,比如工程类招投标项目可向建委相关部门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
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第五十四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第四十四条(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
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第七十七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招标人不按照规定对异议作出答复,继续进行招标投标活动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不能改正并影响中标结果的,依照本条例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五条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综上列出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应该来说,已经很清楚了。从您的描述来看,您应该是投标方,一般来讲,就只有两种招标情况:
政府采购行为
如果是这种情况,请到当地的政府采购中心投诉,之后可再作其他考虑。
2. 市场采购行为(包括政府机构的市场采购行为)
如果是这种情况,请找到对该机构有管理权,即该机构的财政部进行情况说明,并讨回说法。
Ⅲ 工程招标公示期遇到举报如何处理
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第十五条招标人应当版按招标公告或者权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自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第三十一条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第五十六条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一般应当在十五日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三十个工作日前确定。
中标通知书由招标人发出。
Ⅳ 关于招投标公示前能否举报
你好,招投标公示前也是可以举报的,然后公示期间也是可以举报的,公示期间是三天,三天之内你是可以举报的
Ⅳ 对中标结果有异议可以直接到监管部门投诉吗
根据复《招标投标法实制施条例》规定:
①“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②“第五十四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所以,对中标结果有异议不能直接到监管部门投诉,必须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收到异议答复(或规定时间内没有收到答复)后,才能向监督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