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教育宣传语
1. 关于大学生的学生管理规定、准则的主题和宣传标语(急!在线等!)
面,我从四个方面对新《规定》、新《准则》的有关情况作一介绍。
一、修订两个文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原《准则》和《规定》分别于1989年、1990年发布实施。历史地看,他们对于维护高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与此同时,十五年来教育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状况发生了重大的历史性变化。
首先,国家的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方面的巨大发展和深刻变革,对教育的理念、体制、制度等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第二,近几年教育事业蓬勃发展,高等教育实现了历史性跨越,目前我国高等教育在学人数超过2000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19%,高校办学规模成倍增长,教学改革不断深化,人才培养模式灵活多样,对高校的学生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第三,学生群体特征也在变化。当代大学生都是80年后的一代,正如中央16号文件的概括,主流积极、健康、向上,同时独立性、选择性、多样性和差异性日益增强,一些大学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理想信念模糊、诚信意识淡薄和社会责任感、艰苦奋斗精神、团结协作观念缺乏等问题,对他们的教育管理呈现出新特点、新规律。第四,随着国家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公民维权意识的增强,对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提出新的挑战。原有的管理思想、管理模式、管理方法已不适应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因此,对《规定》和《准则》的修订是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当前依法治教、促进高教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实现新时期教育培养目标要求的必然选择。
二、新《规定》主要修改内容和制度创新点
遵循“育人为本,依法建章,规范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新《规定》是根据新时期国家教育方针和高等教育目标,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的全面修订,数十次易稿,参加起草、修改、论证的学生、教师、专家上千人次,是教育界、法学界、司法界及国家有关部委共同合作的成果,是集体智慧的结晶。其中主要变化有以下几点:
第一,新《规定》体现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强化了高校育人功能,强化了理想信念教育和道德品质规范在高校学生成人成才中的作用。首先在总则中增写了“高等学校要以培养人才为中心,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要求。在总则中还增写了学生要“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的培养目标和要求。在具体规定中增写了学生要“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成为遵守公民道德的模范,不得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活动”等道德行为方面的具体要求;增写了鼓励学生为国服务,应征入伍,入伍学生可“保留学籍至退役后一年”的政策规定。
第二,新《规定》固化了近年来教育教学改革的成功经验,鼓励和引导高校建立并实施学分制、主辅修制、跨校修读制等新的有利于人才成长的管理制度。如针对近些年一些学校学科交叉渗透培养复合型人才的教学改革经验,针对一些学校校内校际教学资源共享的管理改革经验,增写了“学生可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申请辅修其他专业或选修其他专科并达到该专业辅修要求者,发给辅修证书”,增写了“学生可以根据校际间协议跨校修读课程。在他校修读的课程成绩(学分)由本校审核后予以承认”等规定。
第三,新《规定》确立了一系列依法治校、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的新规则。
一是明确学生权利与义务。新《规定》增加了学生的权利和义务专章,明确了学生所享有的6项受教育权利和应当履行的6项义务,为学校和学生增强法律意识,为正确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明确了行为准则。
二是对学生处理和违纪处分标准更加明确清晰。新《规定》取消了法律依据不明确或者行为特征不确定的处分规定,代之以有明确法律依据或者行为特征比较清楚的、易于判断的法律标准、纪律标准、学业标准、疾病标准,例如取消了作为开除学籍理由的“品行极为恶劣,道德败坏”规定,增加了“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开除学籍等规定。这些规定将有助于减少学校处分行为的随意性、不确定性和不可预见性。
三是对学生违纪处理程序更加规范。新《规定》贯彻正当程序的原则,规定学校作出涉及学生权益的管理行为时,必须遵守权限、条件、时限以及告知、送达等程序义务,如规定“学校对学生的处分,要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足、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恰当”、“学校对学生作出开除学籍处分决定,须由校长会议研究决定”、“学校对学生作出处分,应当出具处分决定书,送交本人。对学生开除学籍的处分决定书报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是确立了学生权益救济制度。学校为维护教学秩序和教育环境,有权对于不能而违反校规的受教育者予以处分。但在实施处分失实或失当的情况下,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就会受到侵害。对此,新《规定》增设了学生学生对处分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和申诉权,体现了高校学生管理无救济就无处分的法治思想。如规定“学校在对学生作出处分决定之前,应听取学生或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学校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受理学生对退学处理或违规、违纪处分的申诉”、“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对学生提出的申诉进行复查,并在接到书面申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学生如对复查决定有异议,在接到学校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可向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接到学生书面申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诉人的问题给予处理并答复”。这些规则对于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具有重大意义。这些新的规定也把学校管理的自由裁量权限定在一定的范围之内。
五是取消了与目前国家基本法律不一致的特殊规定。如原《规定》中“在校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做退学处理”的规定,学生能否结婚,根据国家《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执行。
此外,新《规定》体现更加“以人为本”的精神,取消“学生在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期间,不得报考其他高校”的规定;改写“精神病、癫痫病须退学”为“患有疾病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应予退学”,开除学籍“不发学历证明”改为“发给学习证明”,等等。
第四,新《规定》进一步加大政府职能转变力度,扩大了高校依法办学自主权。
新《规定》在明确学校的管理职能、职责和自主权基础上,给予高校以教学管理自主权为核心的多项自主权,给予高校根据办学层次、办学类型、办学特色创新管理制度、更好地激发学生学习活力和激情的管理空间。总括全文,有5处直接明确为“由学校规定”,有13处要求明确为“按学校规定”执行。放权的主要方面:
一是授权高校自主确定学生学习年限,明确提出“学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学生在校最长年限(含休学)由学校规定”;二是授权高校自主确定具体学习标准和成绩评定方式,明确提出“学生学期、学年所修课程或应修学分数以及重修或升级、跳级、留级、降级等要求,由学校规定”、“考核和成绩评定方式,以及考核不合格的课程是否重修或补考,由学校规定”;三是授权高校自主决定学生调整专业,国家对学生转专业不再做出具体规定;四是授权高校自主管理学生学籍,国家对于学生休学、退学的具体条件、程序等不再作出规定,明确提出“学生申请休学或学校认为须休学者,可予休学。休学次数和期限由学校规定”等。
在放权的同时,新《规定》也确立了加强政府和学生对学校权力进行的监督制度。学校的管理权是一种公权,法律在赋予学校充分行使自主权的同时,也要将其纳入被管理者和政府的监督之中。为此,新《规定》要求学校将学生管理规定要及时向学生公告,并向教育主管部门备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再具有一级管理规定的制订权,而是要根据新《规定》履行依法指导、检查和督促高校实施学生管理工作的职责。
第五,新《规定》针对当前突出问题,强化了相关管理。
针对考试作弊屡禁不止的问题,增写考试作弊或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可予以开除学籍等规定,并细化了作弊开除学籍的种类,学术诚信在一定意义上是大学生的道德底线,是大学生成人成才的基础,在当前全社会加强公民道德教育形势下,对大学生诚信道德规范必须严格;增加“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的不予注册”;“学生使用计算机网络,应当遵循国家和学校关于网络使用的规定,不得登录非法网站、传播有害信息”,“不得参与非法传销活动”;学生应当遵守学校关于学生住宿管理的规定”;增写转学不得从“下一批次录取院校转入上一批次录取院校、由低学历层次转入高学历层次的”要求;针对高校招生不规范和学历证书管理不规范问题,增加“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学习形式,填写、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校应执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制度”的要求。
三、修订《准则》的原则及主要修改内容
《准则》与《规定》在学生管理中的作用各有侧重、相辅相成,《准则》是大学生行为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是对学生思想层面的倡导和要求,着眼点是学生的自主和自律;《规定》是对学生行为的引导和规范,着眼点是自律和他律。按照国家教育方针,以及《准则》应具有的功能,我们确定了《准则》修改原则并作了相应的修改。
一是方向性。原《准则》仅限于对学生日常生活中的行为要求,而没有理想、信念方面的行为要求。新《准则》根据中央16号文件精神,明确提出了“志存高远,坚定信念”等理想信念方面的要求。
二是时代性。充分反映新时期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等发展对大学生的要求。如新《准则》提出“增强社会责任感”、“积极实践,勇于创新”、“正确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文明使用互联网”、“热爱生活,关爱自然”、“自觉抵制黄、赌、毒”等要求。
三是针对性。针对当代大学生的突出弱点,提出要求。如提出“励志成才”、“追求真理,崇尚科学”、“严谨求实”、“珍惜时间,学业有成”等学习方面的要求;提出“履约践诺,知行统一”、“遵守学术道德”等道德方面的要求;提出“自尊自爱,自省自律”、“豁达宽容,健康向上”、“磨砺意志,不怕挫折”等修养和心理健康方面的要求等。针对性也体现在大学生不同于中学生的递进性要求,取消了原《准则》中诸如“不浪费水、电、粮食”、“讲究卫生”、“爱护花草树木”等要求,代之以“珍惜他人和社会劳动成果”、“仪表整洁”、“爱护环境,珍惜资源”等要求。
四是主体性。《准则》的行为主体是学生,因此调整了《准则》用词角度,取消了原《准则》中“不得”、“要”等外在的要求性表述。
五是简洁性。条目减少,朗读上口,便于记忆。新《准则》全文共八条,每一条用前八个字概括条目的全部涵义。
四、以贯彻《规定》为契机,推动我国高校现代学生管理制度建设和管理水平跨上新台阶
新《规定》在合理继承的基础上,不仅具有时代性、创新性、合法性和规范性的制度创新特征,而且也体现了科学化、法制化、人性化、和个性化的现代学生管理的总体趋势,更体现了党和国家以及社会各界对高校学生的关爱和殷切期望。它不仅是我国高校在今后相当一段时间内学生管理的依据,而且也是我国高校学生管理制度创新的新起点。贯彻落实新《规定》的过程,是在学生管理工作领域树立新理念、建立新制度、形成新秩序的过程,是深化学生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学生管理系统建设的过程。因此,要认真扎实地做好新《规定》贯彻实施工作,做到认识到位、制度到位、队伍到位、监督到位,即:
1、实施新《规定》,关系我国高校千万学子的切身利益,是今后一个阶段学校工作中的一件大事。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高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实施。
2、所有高校都要正确理解把握规定的精神和要求。系统清理以往规定,全面修订、完善新的学校学生管理规章制度。
3、要逐级举办培训班,高校学生管理队伍要参加系统培训,提高科学管理、依法管理、服务管理的意识和水平。
4、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准确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本地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督促。
5、新《规定》颁布后,我们将组织各媒体和网站通过政策解读、新闻消息、专访报道等形式,全面宣传新《规定》的主要内容、出台背景、过程、重要意义,使更多人了解新《规定》的有关规定。
新闻界的朋友们,长期以来,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得到了大家的热情关心、理解和支持,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促进新《规定》的颁布实施,推动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为保障新一代大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谢谢大家!
文字实录
〔王旭明〕: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各位参加我们教育部今年的第四次新闻发布会,这次新闻发布会也是两会以来,我们首次召开的新闻发布会。经过短暂的分别之后,又相遇在教育部这个金色大厅,我们心情非常高兴。 〔09:22〕
〔王旭明〕: 这段时间我们没有见面,但是我看到媒体上对教育问题的讨论十分的热烈,其中教育公平的问题是媒体讨论的焦点。那么,谈到教育公平 ,我觉得各位在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忽略了一些非常重要的因素。比如,教育公平是一个发展的概念,教育公平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同时,我们还应该看到我们国家和政府,在推进教育公平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比如说,我们实现了两基,使85%以上的人口,都接受了九年义务教育。比如说,我们的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由解放初期的1%不到,已经到了现在的19%,使更多的人来接受我们的高等教育。当然,推进教育公平的根本途径,还是我以前强调过的,无外乎两条:第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协调教育的全面发展。那么,只有在教育的发展中来实现教育公平。第二条途径就是以改革促发展,通过不断的深化改革,根据新的情况,新的问题,来改革我们教育内部的已有的规定,促使更多的人实现教育公平。说到这点,我们就我们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改进情况,向各位做一个发布。 〔09:23〕
〔王旭明〕: 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教育部学生司司长林蕙青,教育部法制办公室主任孙霄兵,教育部学生司副司长姜钢,教育部法制办副主任张文,教育部学生司综合处处长张浩明,北京大学教务部副部长卢晓东,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张永华。我们共同在这里为大家阐述政策,解答疑难。首先有请林蕙青女士介绍新修改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09:24〕
〔林蕙青〕: 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首先,我们非常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我们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支持和关心。为了贯彻依法治国、人才强国战略,进一步适应和深化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满足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今日,教育部周济部长签署的第21号部长令,发布了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管理令,同时教育部高等学校的行为准则新规定,使用于对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本科生和专科生和在校生的管理。对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的管理参照执行。下面我主要以四个方面着重以对准则的有关起草情况和修订情况向大家做一个介绍。 〔09:25〕
〔林蕙青〕: 第一、我想先介绍一下修订两个必要性和紧迫性。原《准则》和《规定》分别于1989年、1990年发布实施。历史地看,他们对于维护高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与此同时,十五年来教育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状况发生了重大的历史性变化。 〔09:25〕
〔林蕙青〕: 首先,国家的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方面的巨大发展和深刻变革,对教育的理念、体制、制度等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第二,近几年教育事业蓬勃发展,高等教育实现了历史性跨越,目前我国高等教育在学人数超过2000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19%,高校办学规模成倍增长,教学改革不断深化,人才培养模式灵活多样,对高校的学生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 〔09:26〕
〔林蕙青〕: 第三,学生群体特征也在变化。当代大学生都是80年后的一代,正如中央16号文件的概括,主流积极、健康、向上,同时独立性、选择性、多样性和差异性日益增强,一些大学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理想信念模糊、诚信意识淡薄和社会责任感、艰苦奋斗精神、团结协作观念缺乏等问题,对他们的教育管理呈现出新特点、新规律。第四,随着国家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公民维权意识的增强,对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提出新的挑战。原有的管理思想、管理模式、管理方法已不适应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因此,对《规定》和《准则》的修订是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当前依法治教、促进高教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实现新时期教育培养目标要求的必然选择。 〔09:27〕
〔林蕙青〕: 二、新《规定》主要修改内容和制度创新点。遵循“育人为本,依法建章,规范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新《规定》是根据新时期国家教育方针和高等教育目标,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的全面修订,数十次易稿,参加起草、修改、论证的学生、教师、专家上千人次,是教育界、法学界、司法界及国家有关部委共同合作的成果,是集体智慧的结晶。其中主要变化有以下几点: 〔09:27〕
〔林蕙青〕: 第一,新《规定》体现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强化了高校育人功能,强化了理想信念教育和道德品质规范在高校学生成人成才中的作用。首先在总则中增写了“高等学校要以培养人才为中心,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要求。在总则中还增写了学生要“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的培养目标和要求。在具体规定中增写了学生要“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成为遵守公民道德的模范,不得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活动”等道德行为方面的具体要求;增写了鼓励学生为国服务,应征入伍,入伍学生可“保留学籍至退役后一年”的政策规定。 〔09:28〕
〔林蕙青〕: 第二,新《规定》固化了近年来教育教学改革的成功经验,鼓励和引导高校建立并实施学分制、主辅修制、跨校修读制等新的有利于人才成长的管理制度。如针对近些年一些学校学科交叉渗透培养复合型人才的教学改革经验,针对一些学校校内校际教学资源共享的管理改革经验,增写了“学生可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申请辅修其他专业或选修其他专科并达到该专业辅修要求者,发给辅修证书”,增写了“学生可以根据校际间协议跨校修读课程。在他校修读的课程成绩(学分)由本校审核后予以承认”等规定。 〔09:28〕
〔林蕙青〕: 第三,新《规定》确立了一系列依法治校、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的新规则。一是明确学生权利与义务。新《规定》增加了学生的权利和义务专章,明确了学生所享有的6项受教育权利和应当履行的6项义务,为学校和学生增强法律意识,为正确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明确了行为准则。 〔09:28〕
〔林蕙青〕: 二是对学生处理和违纪处分标准更加明确清晰。新《规定》取消了法律依据不明确或者行为特征不确定的处分规定,代之以有明确法律依据或者行为特征比较清楚的、易于判断的法律标准、纪律标准、学业标准、疾病标准,例如取消了作为开除学籍理由的“品行极为恶劣,道德败坏”规定,增加了“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开除学籍等规定。这些规定将有助于减少学校处分行为的随意性、不确定性和不可预见性。 〔09:29〕
〔林蕙青〕: 三是对学生违纪处理程序更加规范。新《规定》贯彻正当程序的原则,规定学校作出涉及学生权益的管理行为时,必须遵守权限、条件、时限以及告知、送达等程序义务,如规定“学校对学生的处分,要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足、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恰当”、“学校对学生作出开除学籍处分决定,须由校长会议研究决定”、“学校对学生作出处分,应当出具处分决定书,送交本人。对学生开除学籍的处分决定书报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09:30〕
〔林蕙青〕: 四是确立了学生权益救济制度。学校为维护教学秩序和教育环境,有权对于不能而违反校规的受教育者予以处分。但在实施处分失实或失当的情况下,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就会受到侵害。对此,新《规定》增设了学生学生对处分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和申诉权,体现了高校学生管理无救济就无处分的法治思想。如规定“学校在对学生作出处分决定之前,应听取学生或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学校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受理学生对退学处理或违规、违纪处分的申诉”、“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对学生提出的申诉进行复查,并在接到书面申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学生如对复查决定有异议,在接到学校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可向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接到学生书面申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诉人的问题给予处理并答复”。这些规则对于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具有重大意义。这些新的规定也把学校管理的自由裁量权限定在一定的范围之内。 〔09:31〕
〔林蕙青〕: 五是取消了与目前国家基本法律不一致的特殊规定。如原《规定》中“在校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做退学处理”的规定,学生能否结婚,根据国家《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执行。 〔09:33〕
〔林蕙青〕: 此外,新《规定》体现更加“以人为本”的精神,取消“学生在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期间,不得报考其他高校”的规定;改写“精神病、癫痫病须退学”为“患有疾病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应予退学”,开除学籍“不发学历证明”改为“发给学习证明”,等等。 〔09:33〕
〔林蕙青〕: 第四,新《规定》进一步加大政府职能转变力度,扩大了高校依法办学自主权。新《规定》在明确学校的管理职能、职责和自主权基础上,给予高校以教学管理自主权为核心的多项自主权,给予高校根据办学层次、办学类型、办学特色创新管理制度、更好地激发学生学习活力和激情的管理空间。总括全文,有5处直接明确为“由学校规定”,有13处要求明确为“按学校规定”执行。放权的主要方面: 〔09:34〕
〔林蕙青〕: 一是授权高校自主确定学生学习年限,明确提出“学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学生在校最长年限(含休学)由学校规定”;二是授权高校自主确定具体学习标准和成绩评定方式,明确提出“学生学期、学年所修课程或应修学分数以及重修或升级、跳级、留级、降级等要求,由学校规定”、“考核和成绩评定方式,以及考核不合格的课程是否重修或补考,由学校规定”;三是授权高校自主决定学生调整专业,国家对学生转专业不再做出具体规定;四是授权高校自主管理学生学籍,国家对于学生休学、退学的具体条件、程序等不再作出规定,明确提出“学生申请休学或学校认为须休学者,可予休学。休学次数和期限由学校规定”等。 〔09:35〕
〔林蕙青〕: 在放权的同时,新《规定》也确立了加强政府和学生对学校权力进行的监督制度。学校的管理权是一种公权,法律在赋予学校充分行使自主权的同时,也要将其纳入被管理者和政府的监督之中。为此,新《规定》要求学校将学生管理规定要及时向学生公告,并向教育主管部门备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再具有一级管理规定的制订权,而是要根据新《规定》履行依法指导、检查和督促高校实施学生管理工作的职责。 〔09:36〕
〔林蕙青〕: 第五,新《规定》针对当前突出问题,强化了相关管理。针对考试作弊屡禁不止的问题,增写考试作弊或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可予以开除学籍等规定,并细化了作弊开除学籍的种类,学术诚信在一定意义上是大学生的道德底线,是大学生成人成才的基础,在当前全社会加强公民道德教育形势下,对大学生诚信道德规范必须严格;增加“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的不予注册”;“学生使用计算机网络,应当遵循国家和学校关于网络使用的规定,不得登录非法网站、传播有害信息”,“不得参与非法传销活动”;学生应当遵守学校关于学生住宿管理的规定”;增写转学不得从“下一批次录取院校转入上一批次录取院校、由低学历层次转入高学历层次的”要求;针对高校招生不规范和学历证书管理不规范问题,增加“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学习形式,填写、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校应执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制度”的要求。 〔09:36〕
〔林蕙青〕: 第五,新《规定》针对当前突出问题,强化了相关管理。针对考试作弊屡禁不止的问题,增写考试作弊或剽窃,抄袭他人研究
2. 成人高考宣传标语
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是为我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选拔合格的毕业生以内进入更容高层次学历教育的入学考试。考试分高中起点升成教专科(简称 高起专)、高中起点升成教本科(简称高起本)和普通专科起点升成教本科(简称成教专升本)三个层次。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属国民教育 系列,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国家承认学历,参加全国招生统一考试,各省、自治区统一组织录取。
成人高考针对不同人群,所以通过成考后,学习方式也不同,成考学习方式包括:函授,业余,脱产。
3. 学历提升教育机构网站推广关键词有哪些
太多啦,举两例子:如何提升学历 上海学历提升
常用的精准推广有两种:
一种是竞回价(点击扣费,成本高)答坑深,资金不充裕慎入
另一种是快照推广(自然排名点击不扣费,成本低)
推广前要做好规划和预算
现在教如何挑选靠谱的公司
网络搜索“网络快照推广”排在前三的公司都可选择
4. 自考学历 宣传语
没有围墙的大学 终身教育的平台
5. 学历加技能招生的宣传语有哪些
技能+学历招生学校简单介绍(真实)
1、浙江工业大学:本部自考(朝晖校区)、本部高技能(朝晖校区)、之江高技能(之江校区)、江南理工教学点高技能(租用五常华立科技园,去读是浪费钱和时间)。
2、浙江理工大学:文一西路自考、高技能(租用杭州电大校区办公,租用港龙制衣厂(钱江业余学校)办学,地方小的可怜,非常的偏僻,仓前工业区内)
西溪:办学租用省总工会培训学校的场地及下沙的一幢居民楼办学,小的可怜!
西溪自考、高技能(租用浙江总工会培训学校办学)
3、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文一路校区自考、高技能(学生住宿在校外安排)
下沙高技能有多家,一些教育公司挂羊头卖狗肉,非常乱(上课因路程比较远,偶尔在学校上、住宿安排在租用的工厂宿舍,与农民工合租,龙蛇混杂,安全得不到保证)
4、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自考(钱江学院校区读书部分住校外)
高技能(南方培训学校挂羊头卖狗,太假,每年换一个办学地方,曾经租用过女子专修、省团校、东华专修、财经老校区、现在因财院校区拆迁将要搬入所谓的校区,其实就是工厂。乱啊)
5、浙江外国语学院、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自考、高技能(杭州泰富专修学校挂羊头卖狗肉,办学地方在浙江财经学院文华校区,明年就要拆迁,不知何去何从,一个字乱,欺骗学生的家长的学校)
6、浙江农林大学:临安本部办学,学校大、环境优、学习、住宿都在校内。
7、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下沙办学,学习、住宿都在校内,学费较贵。
8、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老校区办学,环境不是太好,学习、住宿都在校内
9、杭州职业技术学院:下沙办学,具体情况不是很了解,听说住在校外。第一年办高技能。10、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自考办学,学习、住宿都在校内
11、浙江科技学院:二级分守办学,校内上课,住在外面。不安全。
12、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学习、住宿都在校内。学风较差。不可选择。
13、中国美术学院:自考办学,江南专修学院羊头卖狗肉,骗骗学生吧了
14、浙江师范大学:自考办学,环境较差。学风较差。
15、湖州师范学院:高技能,前进专修学校羊头卖狗肉,第一年办学招了200多个学生,结果退学达70%没有学生了。
16、温州大学:个人承包在做,无良商人办学,只赚钱不管学生,所以学生基本都是玩一年后退学。
17、台州学院、台州科技职业学院:高技能,学校环境还可以,但读书的学生不多,最主要原因是地方不好,没有读大的学的感觉。
18、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一个可以去玩几个月的地方,说到读书算了吧。
19、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本部办学、外语特色、可以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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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在教室?在听老师上课?还在慢慢记笔记?还要举手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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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成考的广告词。我是学历教育机构,帮忙想想广告词
金凯翔教育集团东莞分校负责人韦小宝回复您:携手金凯翔,事业更辉煌。每天念三遍,灵感便得出类似我们集团的广告词哦。加油!
8. 职业教育宣传
职业教育的优势所在
随着职业教育的发展和投入力度的加大,职业教育的优势越来越明显地显示出来。概括的来讲,有五大优势。
首先是就业优势。随着我国工业化时代的到来,我国人才需求结构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那就是国家最急需要数以亿计的有技术技能型人才。近几年,我国就业形势严峻,表现在一方面普通大学毕业的学生就业难,初中、高中毕业的学生更难。另一方面国家急需的技能型人才又严重缺乏。就业形势告诉我们,职业教育就是就业教育,走职业教育这条路,就业前景非常好。
二是学习上的优势。职业教育是大众化的教育,学校根据学生的学业状况,有针对性进行初中文化课的复习、巩固,教学内容、重点、进度可视学生学业的情况而定,真正做到因材施教,不让一名学生掉队。高一年级教学重点放在文化课上,着重打好文化基础。高二年级开始选择专业,打好专业课的理论基础。高二、高三年级依据学生志愿,可分阶段选择出路,选择第一条出路对口升学,这条出路适合学业成绩优秀的学生;第二条出路可选择与我校联办的区内外高职院校就读大专或本科,这条出路适合有学习深造欲望、家庭收入较好的学生;第三条出路可由学校推荐到对应单位工作。三条出路由学生自主选择。
三是政策上的优势。国家越来越重视职业教育,在招生、就业、经费投入等方面给予倾斜政策。如职高的对口升学,本科的升学率在20%以上,高于普高的十几个百分点,专科均在100%,区外院校招生逐年扩大,况且毕业生就业情况良好。因为对口升学只考语文(150分)、数学(150分)、专业课(350分)英语以后可能加试。且竞争对手比较弱,
四是每位学生走向成功的优势。职业教育就是学者有其能,能就是技能,有技能就能就业,从就业提升到创业,这是每位事业成功者的成长规律。事业成功不在高学历,而在具有进取、创新、吃苦、拼搏的能力,国内外著名的成功人士的事例成分说明了这一点。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大部分家长对孩子希望值过高,不看孩子的学业实际,人云亦云,一味上重点高中,上名牌大学,最后只能是孩子扮演失败者、淘汰者的角色,造成孩子失败终身。而职业教育由学生选择所喜欢的专业,突出动手能力和技能,适应学生的成长规律和社会的需求,使每位学生都能成为专业、事业的成功者,为家庭、社会和学生找到一条幸福的人生之路
9. 有关教育的广告词不少于100字
教育培训广告宣传语大全
培训学校的宣传活动直接关系到招生,因此常令很多学校管理者
头疼。在此总结了常见的一些广告宣传语,和大家分享:
今天,你学习了吗?
您的心有多高?学习的路就有多长
!
知识改变命运,学习成就未来
!
学历不代表学力﹔过去不等于未来
好好学习,天天成长
工作中学习,学习中工作
只要精神不滑坡,方法总比问题多
智商决定你的成本,情商决定你的盈亏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强大的民族
,
强大的国家
,
强大的团队都是教育和训练出来的
成功就是简单的事情重复去做
!
时间是海绵里的水,不要说自己没时间
培训不是让你放下工作,而是让你放下架子
要遨游世界
,
知识是翅膀
2
学习思想,改变观念﹔学习方法,改变效率﹔学习习惯,改变形
象﹔学习风格,改变命运﹔要改变就一定要学习
学必求其心得业必务于专精
学无止境,活到老,学到老
博采众长,方能长盛不衰!
尊重知识尊重人才
加强职业培训开发职工潜能
知识兴企,人才强企养人才,强我企业
学习
—
使我们永葆活力
时代呼唤有知识的工人
培训是走向成功的阶梯
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崇尚技能
立足本职博学精进
知识改变命运技能成就事业
培养高技能人才造就一流员工队伍
挑战自我、改变自我、完善自我
知识使用才有价值,智能共享方显实力!
3
世界失去梦想会是什么样子
,
我们失去梦想会怎么样子
!
学历代表的只是过去
,
不断的学习才是我们的将来
!
智者视每日为新生
成功就是每天进步一点点
简单的招式练到了极致就是绝招
态度决定命运深度决定高度
博已广学,厚积薄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