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行贿医生
A. 怎么举报行贿
举报行贿的话,可以打电话给12315,他什么事情都管的。
B. 举报医院员工行贿可以去哪些地方举报
对于一般员工受贿,到纪委监察专局、属公安局、卫生局纪委就可以(当然也可以到检察院);对于医院领导包括科室主任的受贿,最好到检察院进行举报。检察院反贪局是查出贪污贿赂的专职机构,经验比较丰富。
C. 有些医生会收贿赂 请问这触犯了什么法律为什么急急急!!!
可能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以下是我的文章,希望能解答你的疑问)
医生收受药品回扣将可能涉嫌商业贿赂
时间:2013-04-24 23:48来源:邓世运刑事律师网 作者:邓世运律师 点击: 98 次
医生收受药品回扣,是否会构成犯罪,构成何罪,将可能面临什么样的惩罚,这是本文介绍的问题。
今日,《广东高州39名医务人员涉嫌收回扣 院长被免职》的新闻,广受关注。医生收受药品回扣,是否会构成犯罪,构成何罪,将可能面临什么样的惩罚,这是本文介绍的问题。
医生收受药品回扣,主要是利用开处方的便利,收受医药产品销售方财物,为医药产品销售方谋取利益的行为,普通医生并不具备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不具备受贿罪的身份要件,不构成受贿罪。根据《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医生具备事业单位人员的身份,医生收受药品回扣,符合数额较大的,将可能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值得注意的是,医疗机构中的国家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采购活动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销售方财物,或者非法收受销售方财物,为销售方谋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以受贿罪定罪处罚。
D. 怎样举报行贿罪
基层的信息是海量的,要能得到重视逐级上报不容易。
直接写信到北京市,由信访部门定夺为盼。
直接邮寄 北京市 ****收就可以了,要注明公职,否则属于私人信件,不属于公务信件。
国家信访局、中央信访办将会处理, 主要的提纲要用四号字体打印,在一页纸的正面就表述清楚。
人家会认真判读你的信,如果没有寄信人的地址,没有亲笔签名,可以不受理,仅仅是打印你的名字无效。
而真实署名就要等待BF。
是否上领导的台面,上到什么级别,就看你的内容等等。
国家有关部门,对于这些信件一定分类统计,尽管绝大多数人得不到回信。
如果有违法内容,那就是国安局、公安局处理了。
如果内容是赞美的,也不要轻易邮寄,例如你是干部、是入党考核对象、盼望提干、渴望有政治发展前途……。
就算你打探到他们的住址,或者他们亲属的住址,邮寄过去,那是对他们私人的信件,一般可以不处理,也可以处理;就按照正规的途径邮寄,属于公务信件,收件人先要写国务院、办公厅、国家主席、国家总理;或者是中国中央、办公厅、总书记、政治局常委等等。
一般要在省城中心邮电局邮寄,在邮局前台递交为稳妥,其中原因之一是保证贴足邮资,现在邮局外有出售假邮票违法现象,耽误了你头等大事可就不好了。邮政部门进口高速自动分拣机能识别正版邮票上的荧光标记,将黏贴了冒牌邮票的信函自动剔除出来,如果该信函没有发信人地址,无法退回,就保存3个月后销毁。
过去(1998年前)内部规定邮寄去中央领导的信件即使不贴邮票,也要确保寄达,现在邮局企业化了,完全行不通了,所以强调要在前台递交,起码保证不欠邮资,邮局以外小店有假邮票出售,进了邮局就被识破。在同一个邮局、同一邮筒一次投寄告状信尽量少,以一封为稳妥,超过十封信一次投寄一定要在信封上写清楚邮寄人详细地址、姓名,否则就**。
中国邮局历来采用包装函件的邮袋都有唯一的编号丝印在邮袋外面,对于邮递全程进行记录。
过去内部规定,凡是邮寄去中央领导的信件,都在专一邮袋中邮寄,各地政府不得扣留、开封阅读、销毁,各地邮局不再进行分拣,全部集中在北京统一分拣,如果要加速邮递过程,可以到当地靠近火车枢纽站的邮局分拣中心附近邮局交寄。
一般要到与你无关的发达省份投寄,就是异地投寄,避免邮检后被没收。
注意邮局内和室外邮筒上方往往都有摄像机记录,可以追溯到投寄人的人体特征。
哎呀,写了这封信,仕途堪忧,在官场上完蛋了,做不了大官,自取灭亡,身败名裂,永世不得翻身,断送政治前程,前途堪忧啊;天下事无非是戏,世间人何需认真,难得糊涂,何必较真,能忍就忍吧。
写信给中央、国务院,可以从现任领导人中选收信人,要有收信人的职称,职位,任职部门,也可以投寄到各级信访部门;要到其他县市投寄,最好是转北京的亲戚投寄,不管是谁写,都要填写被举报人名字、级别、违法犯罪时间、具体情节经过、涉案金额,举报人的名字,举报人的名字要打印出来,仅仅是打印无效,要举报人亲笔用毛笔、或用蘸取了碳素墨水的钢笔签名,或者加盖印鉴,或者蘸朱砂用右手大拇指按指纹,要有举报人的详细通讯地址,否则不予以受理!特别要注意,举报人的名字嘛?举报材料一但转下来,你这里的机关内部是可以估量到的!!具体怎么办,你自己知道啦。
那你只能到其他省份,向国家领导人投信件,注意要在邮局内柜台递交,保证邮资足够,邮票是真的。
举报细节要有法律依据,
举证就暴露了是谁在举报,自己做好保护自身的措施,怎么写就是艺术,策略,技巧。
要有举报人地址、姓名,一定要签名,否则就不受理。
如果实名举报,一定被报复,具体的变通方法你一定知道,你知道怎么做了*******
举证就暴露了是谁在举报,自己做好保护自身的措施,怎么写就是艺术,策略,技巧。
要有举报人地址、姓名,一定要签名,否则就不受理。
如果实名举报,一定被报复,具体的变通方法你一定知道,你知道怎么做了*******
E. 举报行贿受贿要有怎样的证据
一:对方收钱相关证据,这个是核心,举报行贿受贿,属违法行为,得拿出相应证据。
二:自己实名举报,现在对于匿名举报,很多地方都不予受理,而且若没有相关证据,匿名举报若查无此事,你还涉嫌诬告实名后,除非有恶意举报外,如果因为政策理解失误,举报不实,也不会追究您责任相关接受举报部门会保护您的隐私,保护您安全,举报属实的还有奖励。
行贿受贿罪定义:以特定对象为目的,以财物等为手段,行驶和相关职权者私下交易,满足双方的非法利益,索贿就是职权者向行贿者主动索要贿赂。
(5)举报行贿医生扩展阅读:
对受贿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四)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五)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六)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F. 投诉医院医生行贿
社会就是这样循环的,什么行业都如此
G. 举报医生和医药代表行贿受贿,向哪里举报需要什么材料
你可以到卫生行政部门举报投诉,不过如果事实确实存在,卫生行政部门也顶多会给予行政处罚而已。如果你要向追究刑事责任,可以到检察院举报,最好能提供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或者线索
H. 医生收受贿赂犯法吗,怎么规定的
医生,在开处方或诊治病人的过程中,收受贿赂的,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如果是公立医院,担当管理岗位的医生,利用手中的公职力,在药品采购、设备引进等公务中收受贿赂的,则涉嫌受贿罪。这二个罪名,在量刑上有所区别,受贿罪量刑更重。
法条链接:〈刑法 〉第一百六十三条【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1、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2、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3、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即受贿罪)。
I. 怎么有效举报行贿人
1、一封受贿举报信不能当作举报人行贿的证据。
2、这个可以作为证据线索
3、如果符合立案条件,司法机关应当按照举报信内容,认证调查取证,以相关形式将调查结果固定下来,这样才能作为证据使用。
J. 我想举报有行贿行为的人,可是没有证据,可以吗
如果没有掌握具体的贪污贪污、受贿证据的,也可以进行举报。
当事人如果怀疑他人涉嫌贪污、受贿行为的,可以向当地检察院或纪检部门进行举报,举报的方式可以是匿名举报,也可以实名举报。
如果举报人没有明确的证据的,在举报时也应该尽量提供所知道或掌握的线索,以便司法机关能及时有目的地开展调查。如果查实的,可由行政、纪检部门依法给予处分;如果构成贪污、受贿犯罪的,则会由检察院进行立案侦查,依法追究被举报人的刑事责任。
《刑事诉讼法》
第十八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第一百零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第一百零九条 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第一百一十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