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和线索
『壹』 如何规范举报线索的统一管理
职务犯罪线索是检察机关启动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前提和依据。线索管理的好坏,事关举报人、人民群众权益和利益,也直接影响办案的质量。如何完善管理机制,有效规制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的初查工作,防止故意压线索不查,利用线索谋私,随意进行初查等反映突出的问题,成为摆在检察机关面前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 一、当前职务犯罪线索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检察机关实际工作中,职务犯罪线索的受理、移送、信息反馈等方面存在诸多弊端。 1、举报线索质量不高,大部分都是匿名举报。受理的举报线索有70%以上都是匿名举报,来信来电举报较多,来访较少,且很多来访人都不愿意透露真实姓名,这给初查工作带来很大不便。另外,除少部分反映的问题内容较为翔实外,大部分线索反映的问题都是听说的或者猜测的,没有实质性的内容,导致线索存查,最终线索积压。 2、近年来受理的举报线索数量有所下降。部分群众仍有着唯官情结,他们更愿意去上级部门反映问题,主要表现就是我院举报中心受理线索数量与市院交办线索数量的比值逐年下降。这种情况就导致了受理工作难度加大,工作时间较长,重访率增高。 3、群众多头举报,线索保密性差。这直接导致受理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的举报线索成案率低。 二、举报线索积压成因 (一)线索成案率低,造成了举报线索积压 1、举报人的保护制度不完善。社会上存在一些举报人因举报而被压制、下岗,甚至遭到灭门之祸的恶性事件的现象,使举报人担心遭到被举报人的打击报复而语焉不详,不敢透露详细内容。在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中,关于保护举报人的规定仅散见于一些法律、法规中,可操作性不强。被举报人对举报人进行威胁、刁难、打击报复时,现有的法律无法对举报人进行有力的保护。因为害怕被举报人的打击报复,大部分举报线索都是匿名举报,这给检察机关的初查工作增加了很大的难度,这也是检察机关转反贪局反渎局等职务犯罪举报线索成案率一直较低的原因。 2、举报线索初查机制不完善。我国现行法律对初查没有明文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和《关于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对初查的规定,初查是检察机关对案件线索在立案前依法进行的审查,包括必要的调查。在初查过程中,调查的手段严格控制为以书面审查为主、外围调查为辅,不得接触被举报人,不得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措施。由于缺乏明确的制度保障,初查多为一般性调查,泛泛了解一下情况,对于现在日益复杂化隐蔽化的职务犯罪根本束手无策,导致了初查成案率低。
『贰』 检举和举报的区别
举报是指机关、抄团体、企事袭业单位和个人向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检举、揭发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线索的行为。举报是我国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对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的一项民主权利。我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检举是非受害人向党组织、纪检机关反映党员或党组织违法乱纪或不正之风问题的行为。
『叁』 举报和投诉有什么区别
1、概念不同:
投诉是指消费者购物或接受服务,与企业发生争议后,通过电话、书面等形式,向工商等行政部门反映自己权益遭受侵害的事实,请求协助解决争议的行为。
举报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工商等行政部门反映企业在经营中存在的违法行为。举报既可以实名举报,也可以匿名举报。
2、提出者不同:
投诉人是认为自身权益遭受侵害的消费者;而举报人是发现违法行为的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而这种违法行为未必对其自身权益造成了直接侵害。
3、处理依据不同:
投诉的处理依据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等;举报的处理依据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
(3)举报和线索扩展阅读:
广大劳动者举报投诉应注意以下事项:
1、明确区分举报和投诉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了劳动保障监察的举报制度和投诉制度。劳动者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如果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了自身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2、通过快速有效方式进行举报
劳动者举报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时,可以通过快速有效的方式,如可以拨打本市劳动保障政策咨询和举报电话“12333”或者登录上海劳动保障服务网http://s.yingle.com等便捷的方式进行举报。
3、举报时应尽量提供详实信息
劳动者在举报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时,应明确提供被举报单位的名称、地址及违法具体行为。为更有效地对用人单位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劳动者在举报时可以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同时也可以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与举报人联系。
4、劳动者应及时维权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因此,为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劳动者应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以防超过维权时效。
5、劳动者应注意收集证据材料
劳动者在工作时应注意保存好用人单位的招工招聘记录,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相关工作凭证,以便举报投诉时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提供,或在申请仲裁时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供。
『肆』 揭发 检举 举报 三者的区别
1、揭发 检举 举报 三者的对象不同:
揭发的对象是坏人、坏事、错误或缺点。
检举的对象是有关部门或组织揭发违法、犯罪行为。
举报的对象是上级部门。
2、揭发 检举 举报 三者的概念不同:
揭发是将坏人坏事揭露出来概述揭发。
检举是指向有关部门或组织揭发违法、犯罪行为概述检举。
举报是向上级报告。
3、揭发 检举 举报 三者的主体不同:
揭发是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线索的行为。
举报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向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检举。
检举是非受害人向党组织,纪检机关反映党员或党组织违法乱纪或不正之风问题的行为。
(4)举报和线索扩展阅读:
检举信有其特定的格式和内容,它一般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个部分组成。具体如下:
1、首部。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应首先注明受理举报的纪检监察部门的名称,被检举人的姓名、性别、职务、级别和政治面貌,被检举人所在单位的名称及亲属关系,被检举问题的性质。
2、正文。
此部分内容是检举信的重点。要求举报人应当尽可能据实告知纪检监察机关被检举人违法违纪事实的具体情节和证据。如违法违纪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所涉及的相干单位和知情人,知情人的身份、单位和联系电话,相干的书证物证等。
如检举的是经济问题,要尽可能详细注明违法违纪的金额、数额,涉及的账号和银行等。对所检举的问题要按问题的类型和性质逐条叙述。
3、尾部。
依据中央纪委监察部有关规定,我们提倡署名举报,检举人应尽可能签署真实姓名。同时,还要注明写信的时间,检举人的单位、地址、邮编及电话,以便受理部门联系。此外,还应注明同样问题是否向其他部门反应过及反映后调查处理情况,此次举报有何具体要求。
通过信函的形式揭发检举党员领导干部违法违纪行为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如实客观地检举问题,不准夸大或歪曲事实,更不准捏造材料,诬告别人,如有诬陷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要严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
听从符合法律、法规、政策和党纪政纪的处理,不得提过高要求;举报信在文字表述上要做到文字通顺,详略适当,层次清楚,言之有物,切忌空扣帽子而无实际内容;书写时要用钢笔或毛笔,字迹要清楚、整洁。
一般来说,举报信可以分为开头,正文和结尾三大部分。在写开头之前,最好给举报信起一个名,有个标题。比如:“对张三贪污问题的举报”等等,使举报工作人员对举报信的内容一目了然。
举报信的开头就像写平信那样,顶格写上接受举报单位的名称,比如“台州市路桥区检察院举报中心”。然后介绍一下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比如:名字、性别、职务、工作单位和住址等,如果被举报人有几个人的话,还要一个个分别写清楚。
举报信的正文,应该详细介绍举报案件的事实。这是举报部门进行处理的基本依据,也是写好举报信的关键。介绍举报案件应当按照案件发生的时间顺序,写明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手段、具体情节和后果等等。这些内容应当昼写得详细一些。
有证明人或者知情人的,要把他们的姓名、单位、联系办法等写清楚。如果知道知情人和被举报是什么关系,也应写明白。
举报信的结尾可以说说自己的个人看法,提出具体要求。
最后,举报人应当签上自己的姓名,写上写信时间。
参考资料来源:
网络-揭发
网络-举报
网络-检举
『伍』 线索举报与报案有多大区别
区别打了
『陆』 如何规范举报线索管理
《关于切实加强和规范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纪办发[2013]6号)中规定纪检监察案件线索的五类处置方式和相应处置标准:1.拟立案类。主要是指经过初步核实,确有违纪事实,需要立案调查,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一类线索。2.初步核实类。主要是指反映的问题具有存在的可能性和可查性,拟进行核查的一类线索,包括开展侧面了解、发函由被反映人做出情况说明、请所在地方或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与被反映人谈话、委托下级纪检监察机关进行了解等工作的线索。3.暂存类。主要指反映的问题具有一定的可查性,但由于种种原因,目前不具备核查的条件而暂时存放备查的一类线索。4.留存类。主要是指反映的问题不具体、基本不具有可查性的一类线索。5.了结类。主要是指反映的问题失实或无可能开展核查工作的一类线索。
『柒』 检举和举报是一个意思吗 二者有没有区别
检举和举报的意思类似,但是用法不一样,检举用于比较正式的场合,举报的使用场合就比较普通。
检举是指向有关部门或组织揭发违法、犯罪行为,与“举报”的意义类似。可以通过写举报信、电话举报、网络举报等方式检举。
检举 向有关部门或组织揭发违法、犯罪行为。与“举报”的意义类似。
(7)举报和线索扩展阅读:
检举信有其特定的格式和内容,它一般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个部分组成。具体如下:
(1)首部。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应首先注明受理举报的纪检监察部门的名称,被检举人的姓名、性别、职务、级别和政治面貌,被检举人所在单位的名称及亲属关系,被检举问题的性质。
(2)正文。
此部分内容是检举信的重点。要求举报人应当尽可能据实告知纪检监察机关被检举人违法违纪事实的具体情节和证据。如违法违纪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所涉及的相干单位和知情人,知情人的身份、单位和联系电话,相干的书证物证等。
如检举的是经济问题,要尽可能详细注明违法违纪的金额、数额,涉及的账号和银行等。对所检举的问题要按问题的类型和性质逐条叙述。
(3)尾部。
依据中央纪委监察部有关规定,我们提倡署名举报,检举人应尽可能签署真实姓名。同时,还要注明写信的时间,检举人的单位、地址、邮编及电话,以便受理部门联系。此外,还应注明同样问题是否向其他部门反应过及反映后调查处理情况,此次举报有何具体要求。
『捌』 如果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可以通过,什么举报
如果您发现网上有害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线索或需要安全求助,您可以通过“网站导航”进入各地报警网站进行报案或举报。如果遇到紧急情况或有危难时,请直接拨打110。 最后,感谢您对公安机关的信任和支持。 根据你的提问,涉及到网络诈骗犯,已...
『玖』 举报违法线索
没这个规定,所以是不可能给你书面回复的,顶多给你在你举报的网站上给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