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推地举报
可以拨打全国统一的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号码“12336”。也可以在第一时间通过关注“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微信公众服务号或点击微信城市服务中“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输入相关信息,提交违法线索。
❷ 请问农村土地纠纷往那里投诉详细情况如下:
1、《土地承来包法》规定,土地自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行政区域的土地承包归农业部门管辖,应该向农委反应。
2、使用基本农田进行非农业建设,需要经过国务院批准,否则就是违法。你可以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反映,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对其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❸ 举报农村 用地
加我我是记者我帮你
❹ 农村土地违法举报电话
12336。
“12336”是全国统一的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号码。群众在发现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时,可第一时间拨打“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与当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对违法用地、非法采矿、违反国土资源管理等行为进行举报监督。
同时随着12336举报电话的开通,国土资源部同时开通12336微信平台。群众发现国土资源违法线索后,可以在第一时间通过关注“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微信公众服务号或点击微信城市服务中“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输入相关信息,提交违法线索。
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以及时开展接收、判定、核查、处理等工作。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以及时了解掌握本辖区12336微信平台工作情况,加强分析研判和督促检查。
《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
5.1违法线索发现渠道
(1)举报发现。通过12336举报电话、举报信件、网络举报等发现的国土资源违法线索。
(2)巡查发现。按照巡查工作计划确定的时间、路线、频率,巡查发现的国土资源违法线索。
(3)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发现。利用卫星遥感监测或者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发现的国土资源违法线索。
(4)媒体反映。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现的国土资源违法线索。
(5)上级交办、国家土地督察机构督办或者其他部门移送、转办的国土资源违法线索。
(6)其他渠道发现的国土资源违法线索。
(4)农村推地举报扩展阅读:
拨打“12336”违法举报电话的注意事项:
1、依据“属地管理”原则,请与所在地职能管辖区域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举报违法行为;
2、举报时,请务必向工作人员说明被举报方的姓名和详实的事发地,并告知工作人员具体的申诉请求、事实和理由,尽可能地提供真实有效的违法案件线索,以便工作人员进一步核查。
3、拨打电话时请使用文明用语,忌使用谩骂、侮辱他人的语言,不能捏造事实诽谤、攻击他人或机关。
4、如反映问题属于紧急救助的,此类问题应直接及时向110等专门紧急救助系统求助。
❺ 怎么举报农村土地违法行为找哪个部门
如果是违建违法占复地可以去国土部制门举报,如果是土地使用权的纠纷可以去法院起诉。土地违法行为是指单位和个人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即不履行土地管理法规定的义务或滥用权利与职权,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行为。根据新《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主要有10种: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违法行为;②、破坏耕地的违法行为;③、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行为;④、 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违法行为;⑤、非法批准用地的违法行为;⑥、非法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的违法行为;⑦、拒不交还土地的违法行为
❻ 农村土地违法举报电话
可以向当地乡镇土地管理所反映情况,也可向县市自然规划局反映,如果情况属实有确实的证据,可以向当地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❼ 农村乱卖土地怎么举报
向当地土地来行政管理部门(自土地局)举报投诉。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第六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土地权利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查阅或者予以复制
(二)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就有关土地权利的问题作出说明
(三)进入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非法占用的土地现场进行勘测。
(四)责令非法占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停止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七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土地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关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❽ 农村推销骗局应该如何举报
既然是“骗局”,自然属于违法行为。
正常的推销行为是合法的。
但如果以欺骗的方式推销,或者以诈骗手段搞推销,则属于违法甚至犯罪。
❾ 农村土地违规怎样举报
农村土地违规可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举报。
根据《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应当熟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忠于职守、秉公执法。
第六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9)农村推地举报扩展阅读:
根据《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六条 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第三十七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