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托运投诉
⑴ 航空行李托运丢失怎么赔偿
1、找出谁应该对手提箱的丢失负责。我们应该向谁求助?根据航空公司《终端赔偿法》,多次换乘的旅客,由乘坐终端的航空公司承担行李丢失的责任。
旅客行李问题应立即向机场行李查询台咨询和申报。服务台通常设在海关大厅,靠近行李领取处。机场地勤人员和航空公司工作人员在所有航班抵达确认没有问题之前不会离开工作岗位。
2、无论您在查询时是否找到了您的行李,都会得到一个“行李延误登记号码”。有了这个号码,您就可以在航空公司的官方网站上查看当前的行李状态,如有需要,还可以修改行李托运信息和联系方式。
3、找个合适的地方等待。如果行李已经在某处被确认,并且可以在几小时内到达机场,在机场等候。如果无法确认行李的位置或行李目前的位置,但当天无法送达,可以留下送货地址和联系方式,然后先离开机场。无论哪种情况,在离开机场之前,确保拿到了“延误行李登记号码”。
4、根据航空公司不同的手续,如果在一定时间内仍未收到丢失的行李,有必要做好行李丢失的准备,并进入赔偿程序。注:中国航空公司和外国航空公司的薪酬标准不同。国内航班行李补偿标准为100元/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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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规定
1.承运人造成货物灭失、短缺、变质、污染、损坏的,按照下列规定赔偿:
(1)货物未申报价值的,承运人应当按照实际损失的价值赔偿,但最高赔偿金额为每公斤毛重20美元。
(2)向承运人申报货物价值的货物,应当按照申报的价值给予补偿。
2.承运人应当按照运输合同的规定,对货物在运输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到达的,给予赔偿。
3.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发现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或者迟延到达的,应当当场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承运人应当按照规定填写运输事故记录,并在当事人双方签名或者盖章。
4.发生事故的,收货人或者托运人应当自事故记录签发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向承运人或者承运人的代理人提出索赔。向承运人提出索赔时,应当填写《货物索赔表》,并附货物清单、运输事故记录和其他能够证明货物内容、价格的有效证据。
5.收货人或者托运人逾期未提出赔偿请求的,视为自动放弃索赔权利。
6.索赔一般在到达站办理。承运人对托运人或者收货人的赔偿请求,应当在两个月内处理。
7.承运人收到不属于受理范围的赔偿请求时,应当及时将赔偿请求转交有关承运人,并通知赔偿请求人。
⑵ 关于航空托运东西丢失赔偿,,急。。
这个应该是航空公司的责任,你自己有没有联系过航空公司?不是旅行社说什么版就是什么的,老实讲权很有可能旅行社吞了你一部分的赔偿费。你首先要去了解一下那个航空公司对于托运行李的赔偿条例,然后自己联系航空公司一起解决。
⑶ 飞机托运导致行李有破损,可以要求赔偿吗
可以要求赔偿,但是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行李发生延误、破损、丢失、内物丢失等不正常情况,应立刻持机票(电子客票)、登机牌、行李牌和身份证件到机场行李查询处(LOSS AND FOUND OFFCIE)申报,协同工作人员一同填写“行李运输事故记录单” (PIR)。
2、如果旅客离开机场后发现行李内物破损或丢失,最迟应该在所乘坐的航班到达的7天或21天(行李发生过延误)内,书面向机场行李查询说明情况,在征得承运人同意的情况下,填写“行李事故记录单”(PIR)。
3、如果旅客拒绝与承运人一同填写“行李事故记录单”(PIR),或不在“行李事故记录单”上签字则无权向承运人提出索赔要求。因此建议旅客办理行李事故记录手续时,特别是签字以前,务必要对单据的各项内容加以确认。
遇到行李破损的情况需要按以下步骤处理:
立刻持机票(电子客票)、登机牌、行李牌和身份证明到机场行李查询处(LossandFoundOffice)申报,协同工作人员填写行李运输事故记录单(PIR);如果拒绝与工作人员一同填写行李运输事故记录单,或不在其上签字则无权向承运人提出索赔要求。
根据《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第三条 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以下简称承运人)应当在下列规定的赔偿责任限额内按照实际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民用航空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对每名旅客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40 万元;
(二)对每名旅客随身携带物品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3000 元;
(三)对旅客托运的行李和对运输的货物的赔偿责任限额,为每公斤人民币1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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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李出问题的解决方法:
当乘客托运的行李出现损害情况,请及时到飞机停靠点或者是到达地填写《行李运输事故记录》,向航空公司提出赔偿要求,并附带当时办理托运的相关凭证。
一般情况下,旅客下飞机领取行李时,如果没有提出任何的疑问,那代表着飞行托运已经完成。
乘客行李遭损坏事件近几年屡有发生,航空公司一般都是“论斤赔偿”。根据《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乘客托运的行李发生损坏赔偿责任限额为每公斤100元。目前国内各家航空公司都是按照该标准来赔付,无论您托运的是多么名贵货物。
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王荣贵律师认为,上述规定是中国民用航空总局2006年发布的,属于行业规定,应该只对其下属单位有约束力,对乘客没有法律效力。航空公司损坏了乘客价值较大的物品,若硬性按照此项规定进行赔偿,无法显示公平性,因此乘客有权要求航空公司不按照此标准而按照实际的损害程度进行赔偿。
王律师认为,乘客与航空公司纠纷不断的原因主要还是相应法规滞后,9年前规定每公斤赔偿100元,但是经过多年的市场经济发展,物价早已翻了很多倍,理应得到修改。
⑷ 托运行李被航空公司弄丢了,该怎么索赔
如果遗失一定会赔偿。首先你要在AA的BaggageClaim建立一个遗失的report,然后他们会帮你回追踪行李,如果没找到会通答知你交给他们行李的估价单,基本就是行李箱多少钱,里面东西各多少钱,最好能提供发票这类的凭证。过程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⑸ 航空托运规定
托运行李限额
每件托运行李不得低于2千克。
每件托运行李的最大重量不得超过45千克。国际运输的每件托运行李重量一般不超过32千克,如超过32千克,但不超过45千克的行李必须符合达到机场和续程承运人的有关规定。
每件托运行李的长、宽、高三边之和不得超过203厘米,不得小于60厘米。
超过免费托运行李限额的托运行李在支付逾重行李费后可作为托运行李运输;但超过最大体积或重量的行李,不能作为托运行李运输,应作为货物运输。
托运行李包装
托运行李应进行适当包装和固定,以保证能承受一定的压力,且在正常操作条件下可以安全地被卸载和运输。托运行李的包装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 旅行箱、旅行袋和手提袋应锁好,避免遭窃。
• 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李袋不能捆扎成一个。
• 额外物品不得填塞至托运行李包。
• 竹制编织筐、网袋、绳子、草袋、塑料袋不得缠绕于行李四周。
• 乘客姓名、具体地址和电话号码应在行李包内侧和外侧写明。
不允许作为托运行李或夹入行李内托运的物品
基于以下原因下列物品不适合运输:由于物品的危险性、不安全性,或由于其重量、尺寸、形状或者性质,或考虑到包括但不限于飞机机型的因素易碎或易腐物品以及锂电池等物品。
旅客行李中锂电池的运输规定
根据国际民航组织《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2011-2012版)规定,旅客或机组成员为个人自用内含锂或锂离子电池芯或电池的便携式电子装置(手表、计算器、照相机、手机、手提电脑、便携式摄像机等)应作为手提行李携带登机,并且锂金属电池的锂含量不得超过2克,锂离子电池的额定能量值不得超过100Wh(瓦特小时),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经航空公司批准后可以装在交运行李或手提行李中的设备上,超过160Wh的锂电池严禁携带。
便携式电子装置的备用电池必须单个做好保护以防短路(放入原零售包装或以其他方式将电极绝缘,如在暴露的电极上贴胶带,或将每个电池放入单独的塑料袋或保护盒当中),并且仅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经航空公司批准的100-160Wh的备用锂电池只能携带两个。
三边之和不超过158厘米(62英寸)、可视作行李的物品包括
• 睡袋或铺盖卷
• 帆布背包、背囊等
• 滑雪板/滑雪设施——包含一对滑雪橇/一幅滑雪板和滑雪杆的滑雪背包。包含一双滑雪靴的足袋。
⑹ 航空公司把托运行李丢失,协商赔偿不满意,可有相关部门投诉
你要有证明你箱子里有价值8000多东西的证据。
⑺ 飞机托运弄坏了旅行箱,怎么办
非行李箱自身质量问题的国内航班,可以要求航空公司给予一定的赔偿。专
(7)航空托运投诉扩展阅读:
货物索属赔是托运人、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对承运人在货物运输组织的全过程所造成的货物毁灭、破损、遗失、变质、污染。延误、内容短缺等,向承运人提出赔偿。
有权提出索赔的人主要有以下几种。
(1)货运单上列明的托运人或收货人。托运人、收货人是指主运单上填写的托运人或收货人。向航空公司提出索赔的应是主运单上填写的托运人或收货人。客户或分运单上的托运人、收货人或其他代理应向主运单上填写的托运人或收货八提出索赔。
(2)持有货运单上托运人或收货人签署的权益转让书的人员如下。
①承保货物的保险公司;
②索赔人委托的律师;
③有关的其他单位;
④集运货物的主托运人和主收货人。
如果收货人在到达站已将货物提取,则托运人将无权索赔j如托造火要求索赔的话,应该有收货人出具的权益转让书。
⑻ 托运行李途中被航空搞丢了怎么办
按照一般规定,当旅客发现行李丢失后,应该在抵达地进行行李丢失申报,一般在机场都会有所搭乘航空公司的办事处,申报时需带上机票、身份证、护照等相关票据和证件。从楼主的问题来看,楼主这一步已经作了。
然后楼主就是等待。若行李在旅客到达抵达地之日起二十一日后仍未到达,旅客才有权向承运人(也就是航空公司)提起赔偿请求。
就算行李在21日内到达,一般承运人也会支付一部分延误补偿费。
但还有一个规定,有下述三种情况之一的,行李丢失的责任在旅客一方,承运人无责任:
1.没有按时办理登机和行李托运手续(航空公司要求旅客在飞机起飞前30分钟办好登机和行李托运手续)
2.托运行李中带有违禁物品
3.托运行李中有贵重物品,比如现金、票据、重要文件等(航空公司明确规定贵重物品请旅客随身携带)。
除此以上三种情况外造成行李丢失的可以认定为航空公司的责任。
若行李丢失,有没有上述三项,则承运人必须作出赔偿。
赔偿标准却不统一。国内航班的行李赔偿标准为50元/公斤(最近好像涨到了100元/公斤);
若旅客在办理托运时,声明了托运物品的价值,则按声明价值赔付。
若旅客购买了行李保险,可以同时向保险公司索赔,两个索赔互相独立。
如果按上述方法无法达成一致,旅客可以向民航总局或者当地的消费者保护协会投诉。
若投诉无效,旅客可以向承运人住所地、主要营业地或者订立合同的营业地的法院,或者向目的地点的法院提起诉讼。
上面是现在一般解决行李丢失或延误的办法及途经。
按规定,旅客填写了“行李运输事故纪录单”后,剩下的就应该是承运人主动和旅客联系沟通了,但现状是常常需要旅客主动去和航空公司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