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无投诉
A. 投诉导游的最有效方法
投诉导游最有效的方法直接投诉给旅游局,这个是最有效的毕竟的话,导游最害怕的就是被查。
B. 投诉旅行社无证导游向哪个部门投诉
当然是当地旅游局了! 他们都有专门处理投诉的部门。
C. 导游投诉
巅峰旅行社导游马清梅,带我们购物,购物的旅客被说成是一毛不拔铁公鸡,中午用餐时候,收我们购物小票给餐票,这个导游道德败坏。
D. 导游被人无根据恶意投诉诋毁,如何维权
可以起诉要求对方,赔礼道歉恢复名誉。
遭人诋毁欲想维权,第一步应该对方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
1、诋毁一方有具体的诋毁行为表现,比如对方恶意撰写文章抹黑你,并将文章发布到网络上,让别人看到;
2、以书面、口头等形式诋毁、诽谤你的名誉,给你造成损害的,可以认定为侵害你名誉权的行为。
如确定对方的行为属于诋毁,则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此时可以这样来维权:
1、要求对方停止诋毁,赔礼道歉;
2、起诉维权,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和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公民或者法人要求赔偿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后果和影响确定赔偿责任。
或许通过起诉要求其他方式维权大多数人都知道,只不过在维权过程中没有相关的证据使得自己连找对方理论的底气都没有,被人诋毁没有证据,通常可能仅仅是当事人不知道哪些证据可以维权而已,一般来说具体的证据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比如对方以书面诋毁,可以保留相关内容信息,比如发布诋毁文章的截图等等。
E. 投诉导游会有什么惩罚
1、导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规定,向旅游者索取小费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退还,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导游证或者领队证从事导游、领队活动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予以公告。
导游、领队违反本法规定,私自承揽业务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导游、领队违反本法规定,向旅游者索取小费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退还,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F. 很烂 导游态度差 可以投诉要求赔偿吗
根据《旅游投诉处理办法》第八条 投诉人可以就下列事项向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投诉:
(一)认为旅游经营者违反合同约定的;
(二)因旅游经营者的责任致使投诉人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
(三)因不可抗力、意外事故致使旅游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投诉人与被投诉人发生争议的;
(四)其他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
第九条 下列情形不予受理:
(一)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社会调解机构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
(二)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已经作出处理,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
(三)不属于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职责范围或者管辖范围的;
(四)超过旅游合同结束之日90天的;
(五)不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旅游投诉条件的;
(六)本办法规定情形之外的其他经济纠纷。
属于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投诉人向有管辖权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或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第十条 旅游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投诉人与投诉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
(二)有明确的被投诉人、具体的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第十一条 旅游投诉一般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一式两份,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国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及投诉日期;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所在地;
(三)投诉的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
第十二条 投诉事项比较简单的,投诉人可以口头投诉,由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进行记录或者登记,并告知被投诉人;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可以口头告知投诉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并进行记录或者登记。
第十三条 投诉人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活动的,应当向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权限。
第十四条 投诉人4人以上,以同一事由投诉同一被投诉人的,为共同投诉。
共同投诉可以由投诉人推选1至3名代表进行投诉。代表人参加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处理投诉过程的行为,对全体投诉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投诉请求或者进行和解,应当经全体投诉人同意。
第十五条 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接到投诉,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以下处理:
(一)投诉符合本办法的,予以受理;
(二)投诉不符合本办法的,应当向投诉人送达《旅游投诉不予受理通知书》,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三)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本机构无管辖权的,应当以《旅游投诉转办通知书》或者《旅游投诉转办函》,将投诉材料转交有管辖权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并书面告知投诉人。
G. 导游被投诉会怎么处罚
1、导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规定,向旅游者索取小费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退还,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导游证或者领队证从事导游、领队活动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予以公告。
导游、领队违反本法规定,私自承揽业务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101贝考导游证考试。
导游、领队违反本法规定,向旅游者索取小费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退还,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H. 旅游跟团,怎么投诉导游
你可以以书面或口头的形式向旅游局的“质检所”投诉
一、向谁投诉
随着我国旅游市场的逐渐规范化,现在,各地旅游局均设立了“质量监督管理所”,专门受理旅游者的投诉请求。你可以向国家旅游局直接投诉(拨打12301),也可以向您所在的省区的旅游局设立的“质检所”投诉(联系方式可网络)。当然,你也可以投诉到当地“消费者协会”(区号+12315)。
二、投诉须知
1、投诉必须在您知道或应该知道您的利益受到侵害时算起60天内进行。你可以在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的当地或回到居住地进行投诉。
2、你必须写明具体的你认为已经对你的利益造成损害的具体投诉对象。比如:旅行社、导游、酒店或它们全部。同时应注明它们的确切名称或姓名、所在地。
3、你也要写明具体的投诉请求。比如:赔偿经济损失、要求追究违约责任等。当然应实事求是。
4、你还要写明投诉的事实依据。即你的人身或财物受到损失的具体经过和相关的证明材料,比如:旅游合同、损失证明等。基于此,在你的利益受到损害的当时(一般都是在旅游途中、在外地),你就应该收集相关证明材料。如果已经回到出发地,你再去收集这些材料,将会非常困难。有利和有力的证明材料是你投诉成功的基础。
5、投诉状中还应该写明你的姓名、性别、国籍、职业、年龄、单位名称及地址。
三、投诉程序及结果
1、你在递交投诉状30天之内,被投诉者会将包含以下内容的书面答复递交到旅游局“质检所”:
[1]被投诉事件;
[2]调查核实经过;
[3]基本事实与依据;
[4]责任及处理意见。
2、旅游局“质检所”会对被投诉者的书面答复进行复查。然后在15天内将处理决定用“旅游投诉处理决定书”通知你。同时也会通知被投诉者。
3、你在递交投诉状最多45天内,一定会收到旅游局“质检所”作出的处理决定。
4、如果你对旅游局“质检所”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满意,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后的15天内,向上一级旅游投诉机关申请复议;如果你对复议结果也不满意,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天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I. 投诉旅行社无证导游向哪个部门
你肯定报的低价团,要不然怎么会给你派一个无证导游。自己的选择就是最差的,还想享受高品质服务。可能吗?以后出门多花点钱报个靠谱的旅行社,不要去跟上驴友走,没有任何保障。
J. 怎么投诉导游最有效
投诉导游的话,直接投诉了旅游局,旅游局一般都会受理的,这是比较容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