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的依据
没什么依据,看运营心情。我之前号被盗了乱发广告,也没屏蔽等我改完密码删掉广告以后发了一条说说“号被盗了广告勿信”结果被屏蔽了,很神奇。有些时候正常发个说说咱也不知道又碰到什么字眼了,改了好几遍还是屏蔽。咱也不敢问!
❷ 纪委调查结果是向举报人口述还是书面答复举报人要求书面答复有法律依据吗
可以书面答复。
一、根据《信访条例》第三十二条 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经调查核实,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处理,并书面答复信访人:
1、请求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予以支持;
2、请求事由合理但缺乏法律依据的,应当对信访人做好解释工作;
3、请求缺乏事实根据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不予支持。
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照第(一)项规定作出支持信访请求意见的,应当督促有关机关或者单位执行。
二、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对检举、控告的问题作出处理后,由承办的纪律检查机关或有关党组织将处理结果告知检举、控告人,听取其意见。
(2)举报的依据扩展阅读:
《信访条例》
第五章 信访事项的办理和督办
第三十四条
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收到复查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
第三十五条
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收到复核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
复核机关可以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举行听证,经过听证的复核意见可以依法向社会公示。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发现有关行政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督办,并提出改进建议:
(一)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的办理期限办结信访事项的;
(二)未按规定反馈信访事项办理结果的;
(三)未按规定程序办理信访事项的;
(四)办理信访事项推诿、敷衍、拖延的;
(五)不执行信访处理意见的;
(六)其他需要督办的情形。
收到改进建议的行政机关应当在30日内书面反馈情况;未采纳改进建议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应当就以下事项向本级人民政府定期提交信访情况分析报告:
(一)受理信访事项的数据统计、信访事项涉及领域以及被投诉较多的机关;
(二)转送、督办情况以及各部门采纳改进建议的情况;
(三)提出的政策性建议及其被采纳情况。
❸ 举报是否有法律依据
《宪法》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保障公民对于违法的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控告的权利,追究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人的法律责任。 《刑法》第254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事诉讼法》第84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 《刑事诉讼法》第85条规定: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刑事诉讼法》第86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❹ 举报的作用有哪些,举报是否需要法律依据
小事就眼开眼闭,
❺ 对恶意投诉人进行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
看是什么投诉了。
如果是向公检法等司法机关恶意举报你,那么构成诬版告陷害罪,可以追究权其刑事责任。
如果是向公安举报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那么也构成诬告陷害,但是不构成犯罪,你有证据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可以对其进行治安管理处罚。
如果是向你工作单位假投诉之类,这个是你们单位自己处理的问题了,你对其没有太大的办法。
侮辱诽谤都必须对不特定人公开,造成社会负面评价,不公开的话,不构成侮辱诽谤。
❻ 信访条例对举报人委托代理人有什么依据
企业法人作为抄举报人对袭行政处罚结果享有知情权。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公民监督的权利还应该包括询问权,即向有关部门提供了被举报人的有关情况后,有关部门调查了没有,调查到了什么程度,不调查的原因是什么等等,举报人有权过问,对其举报案件的处理结果有知情权。 国务院《信访条例》第三贰条规定:“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经调查核实,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处理,并书面答复信访人。 举报知情权的实现,既可以保障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人权,有利于调动公民的举报热情,同时更有利于监督接受举报的机关对举报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公平处理。举报人行使的是宪法规定的控告的权利,国家机关必须负起对举报案件查处结果的告知义务,确保举报者对举报的查处结果行使知情权
❼ 公民不对违法事实举报违不违法,有法律依据吗
不举报本身并不违法,但如果司法机关已经在调查了,却以说谎等方式协助掩盖,则构成犯罪
❽ 纪委对匿名举报可以作为线索处置的依据吗
纪委对匿名举报可以作为线索调查(包括明的、暗的),当查实后,才作处内置的依据容。
所谓处置,可视举报情节,在一定范围内宣布:1.经调查证据不实。依据是被匿名举报。以消除当事人的负面影响、还其公道。2.确实存在违法乱纪,并作出相应处置。依据是被匿名举报后经调查属实。
❾ 没证据举报,有关部门不受理有什么依据
不受理是因为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受理举报的范围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举报的范围是: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 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人民检察院接受犯罪人的投案自首。
(9)举报的依据扩展阅读
公民举报负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义务:
1、举报义务。《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2、据实举报义务。举报应实事求是,应如实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单位和违法犯罪事实;不得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诬告陷害他人。
3、遵守举报工作有关规定,维护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
❿ 公民实施举报行为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这个倒是很少人问,这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
《宪法》
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