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暖气举报
1. 如果忽然停暖,是向物业投诉还是供暖公司
这要看你签的《物业服务合同》上有没有规定
如果没明确规定的话,你可以直接投诉,也可以让物业帮忙协商
最主要的是要看为什么停暖?
你不要取暖费的话,肯定要停的,没的说
如果因为供暖公司的原因,你可以要求赔偿!
2. 邻居不让报停暖气是否属于侵权
邻居不让报停暖气确实是属于侵权。但是这也涉及到邻居的利益,他们提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如果你家里住人的话,还是建议你要暖气。如果要是不住人的话,不要暖气。和邻居好好说一说,相信也会理解的。
3. 谁知道投诉供暖公司有哪些部门 我去年报停了 今年交费的时候供暖公司说我去年欠费 要补齐去年的
市供暖办或者信访办!但要保留好停供协议(应该有供热公司的公章和签字),以便打羸官司。
4. 暖气不热找什么部门投诉
暖气不热找当地的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和供热公司投诉,各省市供暖条例都对供暖温度有明确规定。
以青岛市为例,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规定:
第四十八条 供热单位应当设立投诉受理机构,公开供热投诉服务电话,安排人员二十四小时值守。
第四十九条 供热单位接到投诉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对供热设施漏水的投诉,必须在接到投诉后的一小时内到达现场抢修;
(二)对供热温度等有关供热质量的投诉,在采暖期开始后的十日内,必须在接到投诉后的五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在采暖期的其他时间,必须在接到投诉后的二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
第五十条 对供热温度进行测量,应当在门窗正常关闭一小时以上的情况下,将计量器具置于被测房间中央距离地面一米处,计量器具的稳定读数为实际供热温度。
供热温度测量的具体操作规范,由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和市计量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供用热双方均可委托法定的计量技术机构对供热温度进行测定,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计量技术机构从事供热温度测量的活动进行监督。
第五十一条 经测定,确认被测房间供热温度不达标,属于供热单位原因的,供热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保证供热温度达到规定标准。在供热温度达标之前的期间,为室温不合格的天数。对被测房间室温不合格的天数,供热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向用户退还热费:
(一)供热温度高于或者等于16℃、低于18℃的,退还热费的20%;
(二)供热温度高于或者等于14℃、低于16℃的,退还热费的50%;
(三)供热温度低于14℃的,全额退还热费。
因用户遮蔽散热器、擅自改动室内供热设施等原因,致使供热质量不达标和造成相关损失的,责任由用户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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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定:
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规定:
第二十七条 供热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以及供热合同的约定,按时、连续、保质供热。
供热单位进行年度供热设施检修,应当避开采暖期,并提前十五日通知正在用热的用户。因突发性故障不能保证正常供热时,供热单位应当及时抢修,并通知用户。发生重大供热设施故障的,应当按照规定立即向供热、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十一条 采暖期为每年的十一月十六日至次年的四月五日(城阳区、黄岛区及各县级市人民政府可以适当调整采暖期)。采暖期内用户室内供热温度不得低于18℃。厨房内温度不得低于10℃。
供热单位应当在采暖期开始前五日进行试供热,做好调试、排气等工作。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供热时间和供热温度另有要求的,由供用热双方协商确定。
5. 物业把暖气停了我要向哪个部门投诉
你好,如果你们小区的暖气是物业供应的话就向房管局投诉,如果是供暖公司供应的话就向供暖公司投诉。望采纳
6. 暖气报停是供热公司规定还是国家规定
暖气报停是属于国家规定的,是由地级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一般叫供热管理办法或者专条例。
这个问题是供属热条例规定的。
其中规定暖气报停要交供热计量费用的20%,这20%费用叫热能损耗补偿费。
因为即使你不用热你也会分享整栋楼其他住户的热辐射。所以发改委新发布的这个决策。
这个决定是从17年开始才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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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申请办理暖气报停的条件
1、客户持产权证明原件、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到热力总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申请,填写《停止供热业务登记单》;
2、客户申请停止供热的房屋无拖欠热费;
3、客户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交纳停供工时费及相关费用;
4、热力客户申请停供的房屋需全部停止供热(不允许部分停供和拆除);
5、采暖设施周边有装潢或其他障碍物的客户须自行拆除;
6、停供后不影响其他客户供暖;
7、在规定期限内办理。
7. 关于报停暖气
你都用2年了 怎么还用问啊?
你已经交过2年钱了 只要他们受钱 都默认开通了!
8. 关于大暖公司提前私自停暖气怎么投诉
没用的,第一上网投诉,第二找记者报道,第三起诉,唉,相信我没实力还是消停吧,我就是供暖职员,我了解你们的无奈
9. 暖气不热找谁投诉去
暖气不热需要找当负责供暖的供热公司来进行检修。供热企业负责供热经营设施的回养护、维修、更新责任答。
以临沂为例,根据《临沂市供热条例》第十条供热企业应当实行热源、管网、换热站经营管理一体化,依法履行用户入户端口以外的供热经营设施的养护、维修、更新责任,服务到最终用户。用户自有供热设施的养护、维修、更新责任,由用户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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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供热条例》第三十条采暖期间,用户认为室内温度不达标的,可以向供热企业提出温度检测要求,供热企业应当在接到检测申请后二十四小时内进行检测。对室内温度进行检测,应当在门窗正常关闭二小时以上的情况下,将计量器具置于被测房间中央距离地面一米处,计量器具的稳定读数为实际供热温度。
用户无正当理由不配合测温或者不在测温记录上签字的,视为当日温度合格;供热企业未能及时检测(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不在测温记录上签字或者不存留测温记录的,视为当日温度低于十四摄氏度。
10. 暖气停了,投诉哪个部门
投诉物业,或供暖公司,这是他们的责任,或看一下供暖合同,与你签合同的单位就是要投诉的单位,真心在帮你期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