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毒品
根据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公民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公检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并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并通过侦查获取证据,以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认为没有犯罪事实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第一百零九条 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第一百一十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B. 怎样电话或者网上举报人吸毒
通过“110”报警电话、12110短信报警平台等方式举报,网络举报违法犯罪功能目前公安机关基本都没有开展。
《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第十四条110报警服务台受理报警的范围:
(一)刑事案件;
(二)治安案(事)件;
(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
(四)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
(五)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
《山东省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第三条举报人可到公安机关举报,或通过“110”报警电-话、12110短信报警平台、山东民生警务平台以及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举报。
(2)举报毒品扩展阅读:
吸食毒品的法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禁毒法》第三十八条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C. 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国家予以多少奖励
为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禁毒斗争,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公安部、财政部近日联合印发《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根据办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经查证属实国家予以奖励。
举报人同时向两个以上公安机关或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举报的,由直接破获案件的公安机关进行奖励,不重复奖励。此外,各地可参照奖励办法提出的标准,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D.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公民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对举报人的个人信
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应该进行保护。不能对外泄露,以免犯罪分子报复。
E. 被人举报吸毒
吸毒,唯一认定的证据为尿检,
如果只是被举报,现在半年了,你不承认,谁也没有办法将你处罚。
立案了,也不一定非处罚不同。
F. 禁毒举报电话是什么
公安部毒品违法犯罪举报电话:010—66266611
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
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国务院设立国家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国的禁毒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禁毒工作的需要,可以设立禁毒委员会,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禁毒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禁毒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禁毒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6)举报毒品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六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一)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以及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财物的;
(二)在公安机关查处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
(三)阻碍依法进行毒品检查的;
(四)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损毁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涉及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财物的。
参考资料链接:中国禁毒网官网
G. 被举报吸毒
你怎么知道是以前的同事举报的你,再说了就算警察找到你,经检测没有吸毒,就是他报假案也会追究责任
H. 怎么才能举报吸毒的人
举报吸毒直接110报警就可以。吸毒人员须按照我国法律进行戒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规定
第三十八条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I. 怎么避免举报毒品后的报复
为避免举报毒品犯罪后的报复,举报人可以进行匿名举报;如果举报人是作为证人、被害人身份的,也可以要求公安机关采取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等保护措施,以保障举报人及其家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七十一条 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在侦查过程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二)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
(三)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
(四)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证人、鉴定人、被害人认为因在侦查过程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向公安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公安机关经审查认为符合前款规定的条件,确有必要采取保护措施的,应当采取上述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公安机关依法采取保护措施,可以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配合。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时,应当将采取保护措施的相关情况一并移交人民检察院。
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依法决定不公开证人、鉴定人、被害人的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的,可以在起诉意见书、询问笔录等法律文书、证据材料中使用化名等代替证人、鉴定人、被害人的个人信息。但是,应当另行书面说明使用化名的情况并标明密级,单独成卷。
第七十三条 证人保护工作所必需的人员、经费、装备等,应当予以保障。
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公安机关业务经费。
J. 没有证据怎么举报吸毒
看到吸毒的时候报警就行。